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的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1. 法定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组织、个人都是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
企业法人指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组织指相关安全生产和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管理和监督的组织;个人指直接责任人员和间接责任人员等。
2. 追究责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实行“事故责任主体负有责任、落实责任”的原则。
即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责任主体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应当落实到位。
3. 责任追究的方式: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采取行政和刑事两种方式进行。
行政追究主要由有关行政机关负责,在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和处理方面发挥作用;刑事追究由公安机关负责,涉嫌刑事犯罪的责任主体将面临刑事法律的制裁。
4. 追究责任的程序: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主体进行追究责任的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认定责任、行政处罚或刑事起诉等环节。
具体程序由有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
5. 违法行为和责任: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责任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并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以上是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具体的责任追究标准和程序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制度进行规定,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责任主体范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责任追究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机构,由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组成。
责任追究机构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定性,并依法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三、责任追究程序: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按照以下程序展开:1.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责任追究机构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惩处和防范,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目的是为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应当遵循的原则有:(一) 坚持责任倒查,以人为本,依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二) 坚持事故责任人主体责任原则,追究实质上的责任人;(三) 坚持预防为主,惩处为辅原则,追究责任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四) 坚持客观公正、权责相统一、科学合理的追究原则;(五) 坚持事故责任教育、修复、预防循环往复原则;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构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构设立保护人民群众安全权益的举报、投诉和受理机构,及时受理并处理群众上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和事故投诉举报。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构应当及时发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信息和领导责任追究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构应当加强对事故责任人的事前教育、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提高责任追究工作水平。
第二章追究责任的主体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责任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他们应当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实践“____”、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
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2、因____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2、违____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范文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通过追究责任,强化对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下面是一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的范文,用于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适用于各类企业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危险物品等活动。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当遵循法定、有证据、适当、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工、商、公、检部门及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宣传,推动企业和个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责任意识。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第五条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应立即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关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第六条调查小组应当由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也可以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和相关科研机构的人员参与。
第七条调查小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成立,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
第八条调查小组应当对事故发生前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场设施设备的维护情况、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操作规程等进行全面调查。
第九条调查小组应当充分听取事故现场的工作人员、目击者和受伤职工的陈述,并采集事故现场的物证、图片和视频等证据。
第十条调查小组完成调查后,应当召开企业内部会议,全体成员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讨论,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等,应当负有主要责任。
对于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具体职责和作业行为的不同,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分为直接责任、次要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十三条直接责任是指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过程中,主动或者被动做出错误决策、疏忽职责等,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是指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和惩处,以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这个办法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是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意义1、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并时刻做好安全风险的管控工作。
同时可以培养企业各级别负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认识,以保障企业的经济发展。
2、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责任追究办法的推行可以使责任人员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同时对于因为自身原因而引发事故的人员,进行有力的责任追究与惩罚,这种惩罚明显的能够降低企业内部存在的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中的不规范操作、疏忽大意。
3、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可以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并让企业的管理者、职工切实获得合法权益。
追究企业内部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也可以提高职工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归属感,从而切实提高生产率。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适用范围1、企业的各级领导、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问题的教育与培训2、对于工商企业中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当场处理,同时对于企业内部的风险隐患进行严格的整改和督导工作。
3、对于生产安全细则和安全管理规定的违反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和检查。
4、对企业内部存在的不合理设计、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尽早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实施细则1、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结构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结构应该有明确的组织构架和职责分工,充分考虑到不同职位的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具体情况,在公司内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范。
2、对于安全有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估要有所了解当前企业内部存在的各种生产风险和安全问题,可以通过相关的技术手段,针对企业内部各业务过程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和追究。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是一种通过法律手段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进行严肃追究的制度。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主要内容:
1. 事故责任的划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划分事故责任的主次责任。
一般主要包括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2. 追究责任的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追究责任的依据,并明确相应的追究程序和标准。
3. 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行政追责和刑事追责两种方式。
行政追责一般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一般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进行刑事立案审查和侦查。
4. 处罚力度: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执照、刑事处罚等。
5. 违规行为的记录和通报:对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记录其违规行为,形成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及时通报社会公众。
6. 救援和赔偿:对因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及时组织救援,并依法进行赔偿。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追究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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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是为了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该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和部署:一、责任主体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
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个人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
二、责任追究规定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和程序。
对于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法律惩处。
同时,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其及时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问责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追责机制,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等情况,要及时进行问责。
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和问责。
四、宣传教育要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安全责任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奖惩措施明确了对于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措施。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激励他们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对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戒,推动其改正错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监督检查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予以严厉处罚,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可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生产事故是我们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副产品,它不仅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更给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有效预防和惩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一、法律责任追究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是最基本的原则。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作为基本法律法规,明确了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
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事故,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主要包括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刑事处罚则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
此外,相关部门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事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事故致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并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民事赔偿,可以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责任人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二、部门监管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监管责任。
当发生事故时,监管部门应及时行动,展开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这包括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设备设施、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监管,以及对事故原因的深入分析和总结。
监管部门也应严格执行执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事故责任追溯制度为了更好地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我国建立了事故责任追溯制度。
这意味着即使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企业改变、撤销,也能够继续追究其责任。
同时,通过追溯制度,可以查明事故真正的责任人,避免责任的漂移和推卸,从而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四、责任分级制度针对不同的责任人,我国建立了责任分级制度。
这个制度将责任人划分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同层次。
主要责任人通常是企业法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其责任最重;次要责任人指的是负有直接监管职责但未履行的人员;而直接责任人则是与事故发生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
通过责任分级制度,有助于对不同责任人进行具体、公正的追责,确保责任的明确和公正。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
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__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2、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___学习贯彻。
2·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队组责任人100—____元罚款。
2·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队组10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___元罚款。
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队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
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__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__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部门负责人1000—____元罚款,给予____组负责人500—____元罚款。
3、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__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__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__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___元罚款。
4、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___元罚款。
5、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____%--____%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____%至____%的处罚;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8、指挥不当或乱指挥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事故是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和严重危害性的事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责任追究机制,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追究原则1. 生命和人身安全第一原则:公司以员工的生命和人身安全为最高价值,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都要以防止人员伤亡为首要考虑。
2. 事故责任明确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3. 事故相对调查原则:追究责任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事故事实为依据,实施相对调查,杜绝主观臆断和错误判断。
4. 追溯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受时间限制,即使事故发生后多年,对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合理的追责。
5. 多方面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仅考虑责任人本身的失职责任,还要考虑企业的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主体1. 事故责任追究小组:由公司领导、工会代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2. 责任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责任人员。
- 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直接负有责任的人,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当等致使事故发生的员工。
- 管理责任人员是指企业管理层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如生产主管、安全主管、车间主任等。
四、追究的程序与方法1. 事故调查程序(1) 报告和召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追究小组成立,由小组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小组组织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采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
(3) 整理和分析:责任追究小组对调查所得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4) 提交报告:责任追究小组向公司领导汇报调查结果并提交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公司社会信誉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生产发展,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作事关重大,必须坚持“四个不动摇”。
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动摇;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动摇;履行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不动摇;把安全生产列为经济运行工作的首要组成部分,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控及综合治理不动摇。
第三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副总兼任;成员由各副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部门领导兼任。
第二章安全工作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规定,确保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二)分析研究生产作业场所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协商部署具体解决办法,批准落实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三)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作出处理意见、结论或批复;(四)研究批准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对在安全生产和工程创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一)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位责任;(二)负责年初审定工作安排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项审核并提出决策性意见;(三)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听取经理层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情况及其决定性事项汇报;(四)负责代表企业同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公司将安全责任状目标指标分解后,代表公司与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五)督促检____理层全面实现公司控制目标;(六)督促经理层确保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资____障制度;(七)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布置实施,下达各部门(单位)具体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的行政责任,保证员工生命安全,防止企业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2、安全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安全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诫免、免职、撤职、降级、开除八种。
4、矿山部发生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性,矿山部班子成员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矿山部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隐形事故,矿山部班子成员责任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矿山部有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工区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员、事故责任者一律降一级,情况严重的开除公司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对矿山部重点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实行安全质量项目负责制,在服务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分。
7、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全面或隐患排查后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8、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后,因措施没有及时落实,不按时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9、因技术管理不到位、技术管理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副总、部门负责人、技术员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10、因措施审查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参与审查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1、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能及时补充安全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对有关分管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2、规程措施未进行技术交底和贯彻,不履行签字手续,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对有关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3、无安全操作规程、无措施施工、违反规程措施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部门分管责任人、坑长、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分。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方式有哪几种,各自的定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方式:1、民事责任,因违法生产造成人身伤害赔偿的,承担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安全主管部门将会对单位及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3 、刑事责任,因违规生产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会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如果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于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殊恶劣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
(1)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扩展资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并对其加以制裁是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手段。
通常,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民事义务受法律约束。
行政责任又称行政制裁,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是指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的法规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要责任者追究:对直接负责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追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等。
2. 相应责任者追究: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追责,根据他们在事故发生中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进行追究。
3. 法律责任追究:依法对违法生产行为进行追究,例如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法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或材料等行为。
4. 经济责任追究: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追究,包括赔偿受害者的损失等。
5. 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进行刑事追究,并根据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采取其他相应的追责措施,以确保事故的责任得到追究和惩处,从而起到威慑和预防类似事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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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事故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 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 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道路交通事故
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加强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和 纠正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Part
06
法律责任与后果承担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或个人, 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失 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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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废止或修改情况说明
废止文件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以前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同时废止以 前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
修改文件
对于以前发布的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相关的文件,如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应及时进行修改,确保与本办法保持一 致。修改后的文件应重新公布,并注明修改内容和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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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责任
公众监督
公众应积极参与对安全生 产的监督,对发现的安全 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部 门举报。
媒体监督
媒体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 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安全 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组织监督
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自身 优势,参与对安全生产的 监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Part
0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范文(二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范文【导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详细阐述,从内容、效果和应用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参考。
【正文】一、责任追究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包括了责任追究的对象、责任追究的方式和责任追究的程序。
具体内容如下。
1.责任追究的对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项目负责人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责任人员。
对于企业法人,应当明确其安全生产责任,并由企业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其职责和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2.责任追究的方式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责任追究、刑事责任追究等多种方式。
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人员,可以根据事故情况和责任程度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人员,可以进行行政责任追究或者刑事责任追究。
3.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追究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公开。
在责任追究的程序中,应当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对证据进行充分调查和审查,做出符合事实和法律的决定。
同时,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并告知其追究责任的结果。
二、责任追究的效果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效果是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具体效果如下。
1.强化责任意识通过责任追究的方式,使责任人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只有责任人明确自己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责任追究的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将对自身管理不到位、监管不严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通过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性能,减少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____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死亡。
4.重大事故: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二、事故报告轻伤、重伤、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施工部或办公室,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拨打110、120或119电话,防止事故扩大。
施工部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____小时内将伤亡报告表报送至相关单位。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②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
三、事故处理1.对重大事故处理1)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对全部在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进行通报批评。
2)在本年度内发生第二起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理。
3)在本年度发生三起四级重大事故,工地停产整顿____周,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有哪些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然而,尽管各方都在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事故仍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严格追究。
那么,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有哪些呢?一、行政责任追究行政责任追究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重要手段之一。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1、警告警告是对轻微违法行为的一种警示措施。
通过书面形式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告诫,提醒其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罚款是较为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
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以起到经济制裁的作用,促使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这一措施旨在强制责任单位彻底整改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4、吊销许可证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或者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吊销其相关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使其失去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
二、刑事责任追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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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91637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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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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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固树立“本质安全,珍爱生命”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公司安全目标,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1、在工作过程中,因工死亡1人的,对责任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区队负责人各罚款5000元,给予区队负责人行政撤职处分。
2、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一次死亡2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责任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各罚款10000元,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3、项目部在工作过程中,年度内累计因工死亡2人的,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按以上处罚外,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4、在工作过程中,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死亡事故,对责任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
处分,并各罚款15000元;其直接责任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二、重伤事故的责任追究
1、项目部在工作过程中,因工重伤1人的,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副经理及带班干部、责任区队负责人各罚款3000元。
2、项目部在工作过程中,因重伤1起2人及以上的,按工亡考核。
三、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1、凡发生二级(重大)非伤亡事故,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责任区队负责人、带班干部各罚款3000元。
2、年度内累计发生2次二级非伤亡事故,对公司相关领导罚款1000元,每增加一起,加罚1000元。
3、凡发生一级(特大)非伤亡事故,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区队负责人、带班干部各罚款5000元,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四、隐患的责任追究
1、未执行“四类五级”隐患排查以及对所排查的隐患未实行闭环管理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按不履职考核。
2、被上级部门发现重大隐患,对项目部罚款5000元,对项目部负责人罚款500元,安全生产副经理按严重不履职考核。
3、被上级部门发现主要隐患的,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对项目部负责人罚款100元,安全生产副经理按不履职考核。
五、“三违”治理的责任追究
1、对“三违”治理弄虚作假的管理干部,第一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罚款1000(5000)元,年度内第二次给予免职。
2、对“三违”人员未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理、资料不齐全,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各罚款500元(1000)。
3、凡因“三违”行为造成本人或他人轻伤的,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造成重伤的,对责任人罚款5000元;造成他人死亡的,对责任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因“三
违”行为造成三级及以下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罚款3000元;造成二级(重大)非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0元;造成一级(特大)非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被上级单位及部门查处的一般“三违”,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对当带班干部、当班班长各罚款200元;严重“三违”或集体“三违”,对项目部罚款3000元,对当班班长、带班干部各罚款300元,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各罚款200元。
6、安全预控执行不到位,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各罚款500元。
工作安排、操作存在“两随意”,对相关责任人按“三违”处理。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安全程度评估不达标单位的责任追究
1、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评估检查验收中,不达标或评定为C级,对项目部罚款10000元,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各罚款1000元。
2、被上级公司及部门责令停头、停面、停线、停场所的,
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各罚款1000元。
八、隐瞒事故的责任追究
1、项目部隐瞒工伤事故或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项目部负责人行政撤职处分。
2、迟报、瞒报轻伤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主要隐患,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各罚款1000元。
3、迟报、瞒报重伤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重大隐患,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各罚款5000元。
九、其他过错行为的责任追究
1、因设计、规程措施编制或审批严重失误,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各罚款500元。
2、因随意改变工程设计和规程措施,截短锚杆、锚索或更改支护参数,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是工人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干部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3、瓦斯监测数据造假、瞒报瓦斯超限情况,直接责任人是工人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干部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4、凡因采购或自制的生产用的材料、物品、备件、设备
不合格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加工、采购、验收等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0~10000元。
5、事故发生后,由于汇报不及时或组织、指挥抢救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罚款5000~10000元,直至行政撤职处分。
十、其他
1、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后果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理。
2、职务过错责任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的职务过错。
(2)对调查人、投诉人、检举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3)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职务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4)销毁、隐匿证据或破坏现场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过错责任或从轻处理:
(1)存在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正确履行职务的。
(2)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检举同案其它严重过错行为的。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徐州矿业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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