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规范》等三个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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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规范》等三个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文化厅
•【公布日期】2018.01.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规范》
等三个标准的通知
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发布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规范》《文化馆服务规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规范》等三个省级地方标准,现就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本次发布的三个标准,加上2016年已经发布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在省级层面已经形成了“一核三线”的标准框架。“一核”是指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规范》为核心,该标准主要依据《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并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新要求,规定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设施、基本服务项目、人员、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旨在进一步明晰省标的要求和更好地落实。“三线”是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三条线,这三条线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通过制定线上的标准,明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标准,规范服务要求,对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各地要结合近期开展的《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把三个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2018年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辅导等方式,组织当地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并应用于服务实践,确保三个标准传达到相关人员。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文化宣传阵地的作用,生动有效地宣传三个标准,让政府相关部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对三个标准的贯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对照三个标准,分析目前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重点和思路。要把三个标准的贯彻执行纳入对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目标考核之中,以标准提升服务短板,以标准促进事业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在三个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拉高标杆、丰富内容、细化举措,出台具有当地特色的标准。下半年,我厅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规范》(DB33/T 2079-2017)(略)
2.《文化馆服务规范》(DB33/T 2080-2017)(略)
3.《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规范》(DB33/T 2054-2017)(略)
浙江省文化厅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