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设立河南福瑞斯特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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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缩小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取消和下放部分核准事项,对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投资体制改革,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保障企业投资自主权,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对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备案机关要简化备案手续和备案内容,除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需报政府核准的项目外,均要予以及时备案,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审批。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目录》执行。

二、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化解产能过剩政策。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河南省旅游局关于举办全省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关于举办全省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关于举办全省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旅游局•【公布日期】2016.04.28•【字号】•【施行日期】2016.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旅游局关于举办全省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全省旅行社(含分社)、旅游星级饭店: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强化旅游企业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省旅游局等相关文件要求,旅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训。

为迎接国务院消防考核工作、落实省旅游局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5月中旬举办全省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确保100%参训率和100%持证上岗率。

省旅游局将于2016年6月开始对全省所有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和旅游交通运输企业集中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旅游企业安全培训参训率和持证率,将作为年度旅游安全目标管理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现将《全省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或旅游重点县(市)局按照方案要求,并安排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带队参加培训。

带队负责人及培训人员名单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上报省旅游局人才中心(****************)。

联系人:马丽君邱肖楠电话:*************65509282此通知。

附件:1.《全省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报名回执表》(组织单位填写)3.《旅游安全培训学员报名表》(个人填写)河南省旅游局2016年4月2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豫政办[2011]6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豫政办[2011]6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豫政办〔2011〕6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2011〕7号)关于赋予试点县(市)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试点县(市)要在履行原有职能的同时,做好新赋予权限的行使工作。

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豫发〔2011〕7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对本部门有关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凡不一致的,以豫发〔2011〕7号文件和本《通知》为准。

《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自2011年6月1日起生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序号权限部门1县域城镇污水、垃圾、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核准,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发展和改革2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3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用房及县(市)法院审判法庭、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公安看守所及拘留所、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等公检法司基础设施项目申报4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申报5油料基地、旱作农业、农村沼气、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农技推广服务项目、林木种苗、湿地保护申报6新建水库项目申报7河道治理项目申报8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计划申报9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申报10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资金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11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和农技服务体系项目、油茶基地、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节水增效、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淮干滩区居民迁建、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动物防疫项目申报12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水运建设项目可研、项目申报13使用省级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公路运输场站项目申报14国防战备公路项目申报15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和省级政府性资金工业项目、多晶硅及航空领域国家核准项目、内资进口设备项目备案函申报16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发展和改革17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18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经贸领域中央投资物流项目及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中央投资(地方切块部分)物流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19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旅游基础设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等限额在5000万元以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限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申报21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或审批22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公路、农村公路、公路运输场站、水运建设项目年度交通建设计划编制并申报23高速公路等经营性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法人确定24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和投资计划申报2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鼓励类涉及进口设备限额以上项目、限制类项目申报26外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核准27申请外国政府贷款,由企业自行担保偿还的项目核准或备案28县域商品房备案项目备案29物流项目备案3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等投资额度在5000 万、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限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没有省级以上政府投资的文化、旅游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和项目核准31加油站项目备案加气站项目(不含加气母站)备案33对于点多、量大、面广且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审批发展和改革34县(市)直机关、乡镇机关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乡镇公检法司基础设施项目审批35省审核计划确定的县乡公路和大桥项目审批36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装机1000千瓦以上)可研、实施方案申报37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可研报告申报38洗选厂项目备案39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复核、核准40城市热力价格审批41县(市)区域内的中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审批42县(市)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零售价格核准43县(市)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价格核准44省辖市级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45省授权省辖市级管理的收费标准制定46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申报47省级核准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申报48煤矿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49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限额以下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50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51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文件、汇编审核52创业投资企业审核53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及概算调整申报54省重点项目开工报告申报发展和改革55呈报执行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企业名单审核56发电机组脱硫电价申报57城市供水价格申报58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申报59跨县(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申报60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申报61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室(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申报6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申报6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热电联产)认定申报64节能降耗和碳排放强度目标分解申报65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项目奖励或补助资金申报66高中、中专招生计划申报教育67职业中专设立审核68省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核推荐69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研成果申报70校安工程项目、特教项目、明德项目、职教项目等有关项目经费申报7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学技术72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申报73省级科技园区认定申报74科技成果鉴定75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76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工业和信息化77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78省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奖励资金申报79煤炭经营资格审核80煤炭调运计划申报81煤炭生产许可证验收审查82关闭煤矿和报废许可审核83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审核84省级工业新产品(技术)鉴定审核85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核86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审核87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认定、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认定、省工艺美术珍品证标办理、省工艺美术大师作品个人标识办理、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基地证标办理等审核88食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准运证)审核89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90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初审91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审核92使用省级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93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94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初审95电石、黄磷、铁合金、纯碱、焦化、多晶硅、食品行业(白酒)等工业行业准入初审96农药生产与农药企业核准、更名、迁址申报初审97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初审98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业和信息化99第二、三、四类监控化学品特别许可初审100接受国际对第二、三、四类监控化学品核查101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审核102汽车及零部件投资项目审核103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国家、省财政支持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验收申报105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核,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民族事务106宗教教职人员备案107少数民族成份变更审核108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费的初审109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申报110县(市)公安局内设、派出机构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嘉奖奖励的审批公安111户口登记项目主项变更112二级风险等级营业场所、金库和在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批和工程验收113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案件等刑事案件管辖114网吧安全审核网吧安全管理平台建设116互联网单位备案(包括互联网运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联网单位、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个人联网用户等)117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118与省公安厅、各省辖市公安局间密码通信和国保、网监、技侦等业务部门加密网开通申请119等级机要室升级、达标管理公安120购买使用密码设备(包括商用密码)申请121县(市)公安局及其正、副局长、政委和纪委书记(督察长)、政治处主任嘉奖、记三等功以上奖励,非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副处级以上的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县(市)公安局内设、派出机构集体和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申报122公安题材影视剧本审核123警衔、入警申报124督察长、副督察长提请任免125一级风险等级营业场所、金库和在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和工程先期审查验收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押运公司及其分公司设立申报127保安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和《保安培训许可证》延期申报128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安服务公司在本辖区提出保安服务核查129加入、恢复、退出国籍受理130台湾居民大陆定居、华侨定居受理131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审批132技防产品生产初审与封样送检133技防产品封样送检134技防工程的日常管理135公安科研项目申报136技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及资质初审137普通护照及出入境通行证审批、签发1385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139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140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及检测业务安141办理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机动车登记及检测业务142车辆号牌制作143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颁发144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受理、审批、签发145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受理14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147报列不准入境人员工作(国际恐怖分子、台湾注意人物)148对外国人的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遣送出境的决定14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其签注审批150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审批151火灾事故调查152办理外国人行政案件153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制定民政154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制定155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及调整有关项目审批156本级年度救灾资金预算编制157华侨及港、澳、台居民收养子女登记158养老服务机构审批159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审核、建设和管理160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发行费用提取及使用管理161追认革命烈士审核162退出现役残疾军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手续审查163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兵的残疾认定及残疾等级拟定审查民政16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及参战参试人员认定165各类救灾款(物)申请166减灾救灾领导机构设立、灾害救助预案、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救灾物资储备库规划建设的审定167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及个人信息认定168行政区划调整申请169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备案170福利企业资格审核171外资投入的社会福利机构申办资料报送172新建、扩建经营性公墓审核173新建、扩建殡仪馆审批174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审批17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检查司法176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177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78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79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核准登记180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181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182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调查处理183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184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司法185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调查处理186仲裁委员会的设立187律师执业许可初审188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初审189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初审190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初审191律师事务所注销审查192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审查193对律师事务所应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提出处罚建议194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审核财政195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核196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提高申报197会计从业资格证发放198注册会计师会员证发放审核199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和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0外国人来豫就业许可201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20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审核20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和五级(初级工)的审批204中级工及其以下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职业资格证书核发20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审核206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非领导职位设置审核20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特殊(重大)贡献待遇审核208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9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提供地审核210跨统筹地区的缴费单位失业保险登记地审核211中央驻豫和省属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重组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212使用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申请21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评估申报214本省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资助(本省境内设站单位)审核215本省博士后出站留豫工作安家补助费(省内外博士后出站来豫工作)审核216引进国外人才项目年度计划申报217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218出国(境)培训团组申报219一次性开发四百公顷以下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审批国土资源220建设项目使用六公顷以下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22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222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变更、验收和信息备案223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及补划验收224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变更、验收225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审批226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制定227开采《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其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采矿权审批登记(含矿区范围划定、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闭坑、注销)228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等行政审批项目出具意见国土资源229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延续、变更、转让等行政审批项目出具意见230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查或初审231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232矿山企业储量动态监测管理23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和年度检查234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意见书备案23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初审(省发证的矿山)、评审备案省以下发证的矿山)236县(市)及所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237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审查238土地整治项目库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申请239县(市)土地整治项目库报备240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审查(含城市批次、乡镇批次、单选址项目用地)241地籍管理统计数据上报242矿产资源规划(含专项规划)编制243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统计上报244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245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246地质环境类规划编制247地质环境类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数据速报248设立省级和国家级地质公园审查249交通项目环评审批环境保护250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医药项目环评审批251轻工、机械电子项目环评审批252有色金属、非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环评审批环境保护253地质勘查、煤炭、电力项目环评审批254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项目环评审批255农业等其他项目环评审批256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和环保验收审批257核与辐射项目环评审批258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25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260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和管理261环保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验收262排污许可证核发263制定年度污染减排实施方案264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Ⅳ、Ⅴ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验收265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验收266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267省内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268放射源转让、返厂、送贮后的备案26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住房和城乡建设270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选址初审271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初审城乡规划编制企业乙级、丙级资质初审273二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274二级以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275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初审、三级资质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276权限内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初审、三级资质审批27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27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27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初审280权限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281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282权限内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初审权限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乙级、丙级资质初审28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初审285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初审、三级资质审批286城镇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初审,瓶装燃气储配灌装、汽车加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批287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二级注册师的注册初审和日常管理288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初审与日常管理289国省道上中桥及以下危桥改造、县道上中桥及以下改造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批交通运输290重要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291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以及铁轮车、履带车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行政执法(国省道除外)292在本行政区域内特殊占用、挖掘、使用公路、公路用地行为的行政执法(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除外)293在本行政区域内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政执法(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除外)294在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规定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的行政执法(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除外)交通运输295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296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29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298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299三级以下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30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301水路运输企业许可302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许可303港口经营许可304船员适任考试发证305船舶登记普通干线公路改造、大修、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07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08辖区内库区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09辖区内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建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10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工可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311普通干线公路大修、危桥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312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313农村公路危桥(大桥及以上)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314干线公路年度中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315干线公路大中修项目设计的编制与申报316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317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318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受理与申报交通运输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的受理与申报320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的受理与申报321对申请跨省辖市进行超限运输以及铁轮车、履带车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受理与申报322对申请特殊占用、挖掘、使用、穿跨越国、省道干线公路、公路用地行为的受理与申报323更新砍伐国、省道干线公路用地的树木的受理与申报324在国、省道干线公路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规定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行为的受理与申报325以流动检测方式在公路上对车辆进行超限治理的申报326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许可的受理与申报327跨省客运的经营许可的受理与申报328跨区客运的经营许可的受理与申报329岸线规划的编制与审批330取水许可审批水利331规定权限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审批332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33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使用的审批334省、市际边界水事纠纷治理工程项目的初审335占用省管水库、河道或灌区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方案的审核336负责本辖区内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按照规定承办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手续;执行本地的植物检疫任务,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农业337农业野生植物进出口初审农业338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339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草种)进出口初审340质量检验机构及种子(含食用菌菌种)检验员的初审341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生产和经营的初审342渔业船舶船员证书许可初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05]9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05]9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05〕9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5〕30号,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我省服务业快速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意见》中有关工作任务分解下发,请各责任单位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按季报省政府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省政府报告。

一、关于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一)现代物流业1.加快中原国际物流园区建设,推进郑州国际航空货邮中心、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郑州出口加工区等重要物流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等综合运输网络体系。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2.大力引进新型业态,建设一批集市场信息、仓储、配送、多式联运、会展、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业、商贸、农副产品专业市场。

由省商务厅、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改造提升运输、仓储、邮政等传统物流企业和工商企业物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由省商务厅、交通厅、邮政局、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文化产业1.加快整合文化资源,支持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出版集团等优势企业发展,努力培育壮大一批跨地区、跨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由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集中力量抓好省艺术中心、省图书馆、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安阳文字博物馆和商都遗址公园等一批重大公益性、标志性文化设施工程的建设。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创业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创业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创业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创业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公布了五批全国创业培训授权机构,其中有河南创业培训机构31家。

随着创业培训工作的发展,原有的授权创业培训机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有的与其他机构合并。

同时,不断有新的机构加入创业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管理,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2]2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创业培训操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2号)精神,结合2013年创业培训机构评估情况,按照“公开、便民、择优”的原则,现公布全省创业培训机构(名单附后)。

本次公布的创业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创业培训操作规程,加强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和实效,努力打造河南创业培训品牌。

各地要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强化质量监控和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推动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河南省创业培训机构名单2014年4月25日附件河南省创业培训机构名单(第一批)序号机构名称1郑州市郑州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2开封市开封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3开封市高级技工学校4洛阳市洛阳市就业技能培训中心5洛阳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洛阳市劳动就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6洛阳高级技工学校7宜阳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8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9平顶山市劳务合作中心10平顶山高级技工学校11安阳市安阳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12鹤壁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13新乡市新乡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14新乡市创业职业培训学校15新乡市高级技工学校16焦作市焦作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17焦作市鑫诚职业培训学校18濮阳市濮阳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19濮阳市技工学校20濮阳华龙区中原创业培训学校21范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22许昌市许昌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23许昌市高级技工学校24漯河市漯河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25三门峡市三门峡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26三门峡市高级技工学校27南阳市南阳市就业训练中心28商丘市商丘市就业培训中心29信阳市信阳市就业训练中心30信阳高级技工学校31周口市周口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32周口市创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33驻马店市驻马店市就业训练中心34济源市济源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35巩义市巩义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36汝州市汝州高级技工学校创业培训基地37滑县滑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38邓州市邓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39永城市永城市就业训练中心40固始县固始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结束——。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提升文明旅游工作水平和游客文明素养,我厅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和2022年度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在我省范围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从业人员文明行为,大力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

(二)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正式开业两年以上,且已获评我省首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单位。

二、申报数量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本辖区内不超过2个单位,各省直管县(市)推荐1个单位申报2022年度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可根据情况推荐报送不超过1个2022年度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我厅将结合综合评议情况择优推荐至文化和旅游部。

三、申报材料(一)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2.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证明材料;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材料复印件;4.自评打分表及自评得分佐证材料;5.其他相关材料。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各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按照《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方案暨开展2021年度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各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初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定,并经研究后向社会公示。

现确定郑州·中国绿化博览园等23家单位为我省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见附件)。

各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注重收集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引领文明风尚,坚持以我省文旅文创融合重大战略任务为指引,结合打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做好文明旅游工作;各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化培育成果、形成示范效应,积极发挥示范单位示范引领作用。

2022年2月15日
附件: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第一批)
——结束——。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研学旅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29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研学旅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29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研学旅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研学旅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加快推进研学旅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10日洛阳市加快推进研学旅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贯彻全省文旅大会精神,建设全国一流的研学旅行服务体系,结合洛阳市研学旅行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积极发展研学旅行营(基)地,推动研学旅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研学旅行产业快速发展。

2020年新认定市级研学旅行基地15家,培训研学导师200人次以上。

到2023年建成5家容纳2000人以上的研学旅行营地,各级研学旅行基地达50家以上,培训研学导师1000人次以上,接待研学旅行300万人次以上。

到2025年,建成10家容纳2000人以上的研学旅行营地,各级研学旅行基地达到70家以上,培训研学导师3000人次以上,接待研学旅行500万人次以上,实现“十大主题、百条线路、千个故事、万人参与”的洛阳市研学旅行发展要求,叫响“研学洛阳读懂中国”品牌,创建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打造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城市。

二、重点工作(一)建设一批研学旅行营地。

研学旅行营地是研学旅行活动中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8.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8月18日附件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按照省委、省政府“双减”工作部署,促进全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同级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登记,从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艺术表演类以及与文化艺术相关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

第三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展美育教育,坚持教育公益属性,以文化人。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设立河南省国旅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五家旅行社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设立河南省国旅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五家旅行社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设立河南省国旅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五家旅行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21.06.02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设立河南省国旅文化国际旅行
社有限公司等五家旅行社的通知
郑州市、洛阳市、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河南省国旅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省中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侣易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小猎鹰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杨帆启航旅游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资料审查、现场核验,符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条件的有关规定,特许可上述五家公司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请上述五家公司在此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超过30日未办妥质量保证金手续,须依法再行申请许可。

2021年6月2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告
正文:
----------------------------------------------------------------------------------------------------------------------------------------------------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告根据《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2021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工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人进行了评审。

现将拟补助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邮编:450003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度拟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
2.2021年度拟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示范馆名单
3.2021年拟补助省级传承人名单2021年5月31日
——结束——。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1.09.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化,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号)、《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复审材料的通知》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深入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了正式推荐对象,并在省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

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持书面反映材料、有关证据资料、身份证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到省文化和旅游厅(金水区纬二路10号1228室)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69699780附件: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2021年9月6日附件: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一、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11个):1.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局推荐单位名称: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简要事迹:2016年以来,新县文化旅游系统凝心聚力、奋楫争先,推动新县文化旅游业跨越发展,干出了一大批具有创造性、突破性的工作业绩。

新县成功创建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河南省文化先进县,文化旅游工作在全省树立了标杆,在全国争当了典范,全域旅游发展的“新县实践”成为享誉全国的一张亮丽名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更好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2〕33号),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我厅根据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基于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一)利用上述技术,推动文化艺术的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呈现方式创新,提升文化艺术创作效率、能力与艺术的表现力、感染力等方面的案例。

(二)利用上述技术,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存量文化资源的创作性转化,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等方面的案例。

(三)利用上述技术,创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内容和手段,丰富服务供给,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的案例。

(四)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文化生产和内容建设能力,提高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案例。

(五)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旅游业数字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旅游”融合创新,丰富和优化数字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旅游业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的案例。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施行日期】2023.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省直文化艺术单位:为加快构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河南艺术事业繁荣,扶持引导省直文化艺术单位的艺术事业发展,依据《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9〕8号)《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省直补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文旅财〔2019〕12号)精神,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2024年度省直艺术创作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为做好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为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申报主体省直文化艺术单位。

三、扶持范围(1)舞台艺术创作类大型舞台剧目艺术类型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杂技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主题晚会等艺术表演形式。

中型舞台剧目艺术类型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主题晚会等艺术表演形式。

小型舞台剧目艺术类型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

(2)加工提高类加工提高类原则上只针对大型、中型舞台艺术类剧目和作品。

河南三人行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河南三人行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河南三人行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河南三人行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河南三人行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21.10.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98号)的工作安排,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了初评、实地抽查评估,拟认定河南自然博物馆等32家单位为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现将具体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基教处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20,邮编:450018。

附件: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拟认定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8日
首批河南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拟认定名单。

企业信用报告_河南福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河南福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Biblioteka 报告河南福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5 1.5 联系方式 ......................................................................................................................................................6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第二批指导案例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第二批指导案例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第二批指导案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1.08.30•【字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第二批指导案例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

2021年3月至8月,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两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震慑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发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第二批指导案例7件。

2021年8月30日关键词:研学培训案例一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现河南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招徕、组织、接待某市幼儿园的师生和家长共计300人参加银基动物王国一日研学旅行活动,提供交通、游览、餐饮三项包价旅游服务。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河南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罚款10000元和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信阳市某舞蹈艺术培训学校,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以青少年艺术培训为由,组织包价旅游活动。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信阳市某舞蹈艺术培训学校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罚款10000元和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网络推广案例三根据群众举报,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焦作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自建网站宣传、招徕游客,并利用百度账号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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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设立河南福瑞斯特研学
旅行社有限公司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21.09.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行社管理
正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设立河南福瑞斯特研学旅行社
有限公司的通知
汝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河南福瑞斯特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资料审查、现场核验,符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关于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条件的有关规定,特许可该公司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请该公司在此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超过30日未办妥质量保证金手续,须依法再行申请许可。

2021年9月27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同意设立河南福瑞斯特研学旅行社
有限公司的通知
汝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河南福瑞斯特研学旅行社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资料审查、现场核验,符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关于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条件的有关规定,特许可该公司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请该公司在此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超过30日未办妥质量保证金手续,须依法再行申请许可。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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