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脑卒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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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

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

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脑卒中是一种常见的神经系统疾病,其发病率和死亡率在全球范围内都很高。

脑卒中的高危人群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冠心病、房颤等患者,这些人群需要长期的随访和管理,以预防脑卒中的发生和复发。

因此,建立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非常必要。

一、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的意义1. 预防脑卒中的发生和复发脑卒中高危人群是脑卒中的主要人群,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方式容易导致脑卒中的发生和复发。

建立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高危因素,预防脑卒中的发生和复发。

2. 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脑卒中高危人群需要长期的管理和治疗,这对患者的生活质量有很大的影响。

建立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的身体和心理问题,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3. 降低医疗费用脑卒中高危人群需要长期的管理和治疗,这对医疗费用有很大的影响。

建立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的身体和心理问题,降低医疗费用。

二、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的内容1. 随访频率脑卒中高危人群需要定期随访,随访频率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随访频率为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

2. 随访内容(1)生活方式管理:包括饮食、运动、戒烟、限酒等方面的管理。

(2)药物治疗:包括药物的种类、用量、用法等方面的管理。

(3)身体检查:包括血压、血糖、血脂等方面的检查。

(4)心理健康:包括心理状况的评估和处理。

(5)其他:包括对患者的疑问和问题的解答和处理。

三、脑卒中高危人群随访制度的实施1. 建立患者档案建立患者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治疗情况、随访情况等信息,方便管理和随访。

2. 建立随访团队建立专业的随访团队,包括医生、护士、营养师、心理医生等,确保随访工作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3. 定期随访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定期进行随访,确保随访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信息共享随访团队之间要进行信息共享,确保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体检中心脑卒中规章制度

体检中心脑卒中规章制度

体检中心脑卒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检中心脑卒中的预防与管理工作,保障体检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体检中心的全体员工,是保障体检中心安全道路正常开展的基本法规。

第三条体检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脑卒中防控机制,完善管理规范,确保预防和应对脑卒中事件。

第四条体检中心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脑卒中预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脑卒中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五条体检中心应当定期组织脑卒中防控演练,检验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第二章脑卒中的预防与干预第六条体检中心应当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定期体检,提高早期发现脑卒中的机会。

第七条体检中心应当建立脑卒中病史登记和定期随访机制,及时发现脑卒中患者,进行干预和治疗。

第八条体检中心应当建立脑卒中高危因素监测机制,重点关注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

第九条体检中心应当建立脑卒中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脑卒中事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条体检中心应当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在脑卒中事件发生时及时救治。

第三章脑卒中的管理与控制第十一条体检中心应当建立脑卒中诊断与治疗流程,确保脑卒中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第十二条体检中心应当加强对脑卒中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患者及家属对脑卒中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十三条体检中心应当建立脑卒中康复机构,开展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第十四条体检中心应当建立脑卒中后综合症定期随访机制,及时发现并治疗脑卒中后遗症。

第十五条体检中心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脑卒中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的健康管理档案。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在体检中心发生脑卒中事件时,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第十七条体检中心应当定期组织脑卒中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脑卒中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十八条体检中心应当建立脑卒中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向患者及家属做好相关的告知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脑卒中规章制度的员工,体检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冠心病脑卒中实施方案

冠心病脑卒中实施方案

冠心病脑卒中实施方案冠心病和脑卒中是当前世界范围内较为常见的心血管疾病,两者均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对于预防和治疗这两种疾病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冠心病和脑卒中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参考。

首先,对于冠心病的实施方案,我们应该重点关注患者的饮食和运动习惯。

建议患者遵循低盐、低脂、低糖的饮食原则,增加蔬菜水果的摄入量,限制高热量、高胆固醇的食物。

此外,适量的有氧运动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散步、慢跑、游泳等,可以有效提高心血管功能,降低冠心病的发病风险。

其次,药物治疗也是冠心病实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患者应按照医生的建议,定期服用抗血小板药物、降压药物、降脂药物等,以控制血压、血脂水平,减少心血管事件的发生。

此外,对于有严重症状的患者,可能需要进行介入治疗或者冠脉搭桥手术,以改善心血管状况。

对于脑卒中的实施方案,重点在于预防和早期干预。

首先,对于高危人群,如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患者,应该加强健康管理,定期监测血压、血糖、血脂等指标,及时发现并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

其次,对于已经患有脑卒中的患者,早期的康复治疗至关重要。

包括康复训练、语言康复、认知康复等多方面的治疗手段,可以帮助患者尽快恢复功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最后,对于脑卒中的长期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

患者需要长期服用抗凝药物、抗血小板药物等,以预防再次发生脑卒中。

同时,定期的康复评估和随访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的康复问题。

综上所述,冠心病和脑卒中的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包括饮食、运动、药物治疗、康复治疗等多个方面。

通过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这两种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为相关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管理制度肿瘤、脑卒中和冠心病是目前社会上主要的三大疾病,其在人群中发病率较高且容易致残、致死,对人体的危害较大。

为了建立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管理机制,对于肿瘤、脑卒中和冠心病病例的报告管理应该得到重视。

本文将介绍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旨在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报告制度1、报告领域:所有医疗机构均应进行肿瘤、脑卒中和冠心病病例的报告和管理,计划生育、公安、卫生和农业等部门也应该积极参与,共同开展防控工作。

2、报告流程: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可能的肿瘤、脑卒中和冠心病病例时,应立即开展初步调查和诊治,对确诊的病例应及时向相关档案室、门诊部、急诊科等部门进行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的报告,并在3日内将报告信息上报区级以上疾控中心,如有新发现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并由报告者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病例管理1、病例诊治:医疗机构应根据监测系统的提示或社区居民反映、巡查发现等方式,尽快发现肿瘤、脑卒中和冠心病病例,及时提供规范、有效的体检、诊断、治疗、康复等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并将治疗结果等相关信息汇总统计,形成诊疗数据。

2、病例传染控制:对于传染性病例,医疗机构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规进行传染源隔离、病人治疗、医疗器具消毒、环境卫生等控制措施,确保传染源得到有效控制,防止疫情扩散。

3、病例监测:医疗机构应对肿瘤、脑卒中和冠心病等疾病进行动态监测和控制,制定完善的诊疗方案,规范化的管理流程,确保病人的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防控。

三、信息管理1、信息搜集: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和整合机制,及时搜集有关肿瘤、脑卒中和冠心病病例的基本信息、诊疗数据等资料,形成一份较全面、详细、及时的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做好早期发现、早期报告和早期处理工作。

2、信息共享: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有关疾病的流行病学、临床症状以及治疗效果等资料,切实做好上下级疾控中心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

医院公卫科慢病管理制度

医院公卫科慢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慢病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慢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病防治法》和《医院公共卫生科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慢病管理范围1.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肾衰竭等慢性病。

2. 其他需要医院公卫科管理的慢性病。

三、慢病管理职责1. 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全院的慢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慢病管理制度,指定医院慢病管理工作计划,指导科室开展慢病管理。

2. 公卫科:负责辖区慢性病专案的真实动态管理,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类疾病的分类、分型以及各项指标数。

完成每个季度的随访。

3. 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慢性病患者的日常诊疗、病情监测和随访工作,按照规定填写慢性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公卫科。

4. 医院信息科:负责慢性病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四、慢病管理工作内容1. 建立慢性病档案:对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分类、分型,建立完整的慢性病档案。

2. 定期随访:根据慢性病患者的病情,制定随访计划,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3. 健康教育: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慢性病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4. 慢性病防治: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慢性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5.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慢性病相关数据,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慢病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五、慢病管理工作要求1.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慢病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2. 公卫科要定期对慢性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质量。

3. 医院信息科要加强对慢性病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医院慢病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4. 医院要加强对慢性病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慢病防治意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公卫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公卫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疗机构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制度

医疗机构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制度做好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对掌握我市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水平、人群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提高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成立医院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二、报告对象和病种报告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为监测对象。

报告病种:(1)脑卒中: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脑卒中(I60-I64),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TIA)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2)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I21-I22)和心源性猝死(I46.1)。

三、责任报告科室及报告人临床科室(包括门、急诊及住院部)、医技科室(包括CT/MRI、放射、B超/彩超等)为责任报告科室,责任科室所有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四、报告流程(1)首诊医生对符合上报条件的病例,应及时填写《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卡》;(2)各科室应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交院内分管报病工作的科室;(3)院内分管报病的科室设专人负责《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卡》的收集和质量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责任报告人核对和修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院内剔除,并于1周内录入报告系统。

(4)每月10日前将上月报告卡报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报告要求1.报告内容:《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卡》填写项目包括门诊号、住院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疾病诊断、诊断依据、确诊时间、发病时间是否首次发病、确诊单位等疾病信息。

2.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以发病28天为期,按发病例次计算;发病28天以后,若再次急性发作,应按又一新发病例填报卡片。

3.如果患者同时患有脑卒中和/或冠心病,应按所患之病种分别予以填报。

4.卡片和登记册填写须字迹清晰,易于辨认,项目齐全,更正诊断病例诊断依据须准确可靠。

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 (2)

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 (2)

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介绍心脑血管疾病是一类常见的疾病,包括心脏病和脑血管病。

在我国,心脑血管疾病是导致人口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及时发现和治疗心脑血管事件,我国实施了心脑血管事件监测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

什么是心脑血管事件监测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是指对人群中出现的心脑血管相关事件进行监测和统计的一项工作。

这些事件包括心梗、脑卒中、冠心病等。

通过监测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情况,可以及时发现疫情的变化和趋势,为预防和治疗提供依据。

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的意义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是对因心脑血管疾病而导致的死亡进行补发和统计的制度。

它的实施对于准确把握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情况,为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提供准确的死亡数据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可以及时补发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情况,确保死亡数据的准确性。

通过统计和分析死亡数据,可以评估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风险,为制定预防和治疗策略提供参考。

了解心脑血管事件的发展趋势通过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可以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发展趋势进行监测和分析。

从死亡数据中可以获取关于心脑血管疾病的相关信息,如死亡率的变化、不同地区的死亡情况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死亡。

评估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效果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可以对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比较死亡数据的变化,可以判断防治措施的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对防治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水平。

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的实施步骤收集死亡信息实施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补发制度的第一步是收集死亡信息。

在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设置相应的系统和流程,对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情况进行统计和报告。

分析和统计死亡数据收集到死亡信息后,进行分析和统计。

可以根据地区、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对死亡数据进行分类,得出不同群体之间的死亡情况和趋势。

《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制度五篇》

《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制度五篇》

《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制度五篇》第一篇: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制度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制度1、医院门诊、急诊、住院的首诊医生发现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心脏性猝死病例应在明确诊断后天3天内填写《中国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卡》,要求规范、工整、字迹清晰、信息完整。

2、公共卫生科专职人员每周查阅医院病历管理系统,以发现漏报。

3、公共卫生科人员负责对报告卡的收集、整理、核对,并与3天内进行网络直报。

4、公共卫生科专职人员每月5日前将纸质报告卡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公共卫生科做好报告病例的登记工作,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公共卫生科要定期组织相关职能科室督导检查各临床科室心脑血管疾病报告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整改。

第二篇: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病种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病种1、报告病种脑卒中(排除因外伤性、代谢性、中毒性、肿瘤卒中或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所致)•蛛网膜下腔出血(i60):指脑表面血管破裂后,血液流入蛛网膜下腔。

•脑出血:①非外伤性脑实质或脑室内出血(i61);②其他非创伤性颅内出血:指硬膜下出血和硬膜外出血(i62)。

•脑梗死(i63):指因脑部血液循环障碍,缺血、缺氧所致的局限性脑组织的缺血性坏死或软化,包括血栓形成性脑梗死(i66.904)及栓塞性脑梗死(i66.903)•难分类脑卒中(i64):指临床有明显症状,且已作出脑卒中诊断,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未作影像学检查、遗失详细的病历记录等)而无法明确归为上述分类的脑卒中病例。

(脑卒中我国卫生部标准。

蛛网膜下腔出血、原发性脑实质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2、报告病种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i21.304)。

心肌梗死28天以内(包括28天)的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发作。

•陈旧性心肌梗死(125.210)。

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不包括28天)后的死亡。

•冠心病猝死(i46.101)。

其它各种类型冠心病的猝死。

(其他慢性缺血性心脏病(125.101)一般不包括在本病报告范畴之内。

卒中救治小组的规章制度

卒中救治小组的规章制度

卒中救治小组的规章制度第一条组建目的为提高卒中救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救治患者,减少并发症发生,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1. 卒中救治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医护人员等组成。

2. 组长负责卒中救治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统筹和协调;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工作任务。

3. 小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工明确,密切配合,保证卒中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第三条工作职责1. 组长主持召开小组例会,安排卒中患者的救治工作,及时评估患者病情,制定救治方案。

2. 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工作任务,负责督促小组成员按时完成任务。

3. 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的不同,分别负责患者的医疗护理工作,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四条值班制度1. 卒中救治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有专人随时待命,及时应对卒中急症。

2. 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听患者求助电话,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第五条急救措施1. 对急性卒中患者,应立即进行急救措施,包括清除呼吸道、保证供氧、降低颅内压等。

2. 采取有效的药物治疗和手术干预,及时控制病情发展,减少患者病情加重的风险。

第六条医疗记录1. 对卒中患者的医疗记录应及时完整,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内容。

2. 医疗记录应保密保存,仅限医护人员查阅,严禁外泄。

第七条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卒中救治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救治技能和水平。

2. 组织医护人员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和培训班,了解最新的医疗技术和理念。

第八条安全保障1. 卒中救治小组应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患者二次伤害。

2. 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失职惩罚对于违反组织制度和工作纪律,严重失职和失职不力者,将实行相应的惩罚措施,直至开除。

第十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卒中救治小组负责任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

3. 如需修改本规章制度,应经卒中救治小组成员一致同意。

脑卒中冠心病发病登记报告制度

脑卒中冠心病发病登记报告制度
定期监测血压,并采取合理的药物治疗和生活方 式调整来控制血压。
控制血脂
通过降低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以降低动脉粥 样硬化和冠心病的风险。
控制血糖
保持正常的血糖水平,避免糖尿病对心血管系统 的损害。
合理使用药物
坚持药物治疗
根据医生的建议,长期坚持使用药物治疗,如降压药、降脂药和抗血小板药 物。
定期复查
信息采集标准与规范
标准化信息采集流程
制定标准化的信息采集流程,包括患者信息、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等,确保 信息完整、准确。
信息采集规范
制定信息采集规范,包括数据字典、数据格式和数据精度等要求,确保数据 质量。
数据审核与监督
数据审核
建立数据审核机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逐一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卫生部门对上报的登记表进行审核,并对确诊 病例进行分类统计。
信息采集与核实
对已确诊的脑卒中、冠心病病例进行信息采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家族 史、危险因素等。
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数据录入与审核
将采集到的信息及时录入到脑卒中、冠心病发病登记报告信 息系统中。
上级卫生部门对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把 关。
奖惩制度与责任追究
建立奖惩制度,对积极报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 予奖励和表彰。
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登记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 和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和数据 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 改或损坏。
资料分析与利用
利用脑卒中、冠心病发病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分 析,如发病率、死亡率等。

脑卒中、冠心病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脑卒中、冠心病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新户中心卫生院
脑卒中、冠心病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1、主管医生为病例第一报告人。

2、公共卫生科为本院脑卒中和冠心病监测工作负责部门并明确总负责人,明确一名人员负责登记报告卡的收集、核实、登记、上报工作。

3、由各科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报告卡》;各科门诊和病房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检查,将报告卡片及时交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报告卡的收集、编号、审核、登记卡片,同时通过山东省慢病监测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4、开展查重工作。

公共卫生科根据数据库信息,确认为相同的病例时,将重复上报的病例及时予以剔除。

5、定期开展医院漏报调查。

每季度分别查阅各科室门诊登记簿、住院登记簿,确定所有就诊脑卒中、冠心病病例并填写漏报调查表与上季的监测数据库逐一进行核对,对确认漏报的病例调查后登记补报。

6、质量控制。

要保证卡片填写规范,信息无误,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保证数据信息一致性。

数据报告及时录入、录入准确率≥95%、漏报率≤10%。

7、档案管理。

遵从医学资料保密性原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翻阅和利用登记数据,如确需查阅及利用需取得相关授权方可查阅和利用,无论何种渠道得到的病例信息,在资料利用过程中依然必须遵从资料保密性原则,不得将资料内容外泄。

8、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并每年2次对本院责任报告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知识培训,确保及时、准确上报。

新户中心卫生院
2017年5月3日。

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管理制度doc

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管理制度doc

临卜中心卫生院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死因报告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高尚奇院长副组长:刘保芳防保站站长成员:赵敏公共卫生办公室主任马波公共卫生办公室成员李玉江公共卫生办公室成员死因、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同时了解医疗机构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病例的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后,须填报《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病例报告卡》,对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案例进行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医学证明书》。

2、医务科组织医生对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3、诊治医生在开具肿瘤、脑卒中、冠心病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肿瘤、脑卒中、冠心病证明书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信息: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日期、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原因(直接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根本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与传染病相关的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及不明肿瘤、脑卒中、冠心病)。

对于不明原因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病例,要在《医学肿瘤、脑卒中、冠心病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例会制度》1、公共卫生科每月向院领导汇报本月填报卡片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监测报告制度

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监测报告制度

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监测工作例会制度1、每年召开年报会审会一次;2、利用各种相关培训会传达或以会代训开展相关工作指导;3、每季度召开一次乡-村级例会;4、会议有会议记录,备查;6、各例会均要反复强调、强化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登记报告相关工作;7、鼓励以会代训进行短期培训或指导;8、例会实行分级管理,上级抽查核实制度。

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1、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登记员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报告卡”,指定专门的科室或人员审核并按程序完成网络上报;2、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登记员要做好“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报告卡”的日常管理与原始凭证保存;3、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登记员要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站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4、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登记员要协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站开展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登记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相关调查;5、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登记员要对辖区内需要进行调查的脑卒中、冠心病、肿瘤个案进行入户调查,填报“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报告卡”及“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报告册”。

6、定期与公安、民政、计生等管理部门进行人口及死亡资料核对,发现漏报和错报,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按照程序补报和订正。

脑卒中、冠心病、肿瘤信息核实制度1. 审核过程中发现不明确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病例,要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站反馈回的资料及时更正。

2.对不明原因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病例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脑卒中、冠心病、肿瘤信息补充报告制度1、定期与户籍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2、定期与殡葬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3、定期与合作医疗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4、每年对医疗机构进行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漏报调查,如发现漏报,及时进行查漏补报;档案管理制度1、脑卒中、冠心病、肿瘤卡片至少保存5年,尽可能长期保存;2、各种纸质数据报表、分析长期保存;3、电子数据(个案、报表、分析等)长期保存,并至少有两处备份;4、所有发文、总结分析等均需向上级CDC(包括市、省级)报送一份,自存留档至少一份;5、有指定的安会可靠的地方保存文档和电子数据;6、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向外提供数据;7、涉及国家另有规定的内容时,按保密法执行管理;8、管理做到科学、分类化管理。

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是指通过收集心脑血管事件病例,建立心脑血管事件网络登记报告系统,掌握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人群分布特征、变化趋势及因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为制定心脑血管疾病防控对策,开展防控效果评价提供依据。

一、报告科室和责任报告人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

各临床科室为报告责任科室,执行职务的全体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一)确诊的脑卒中: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脑卒中(160-164),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二)确诊的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121—122)和心源性碎死(146.1),作为报告病种。

三、报告内容(一)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电话、身份证号等。

(二)患者疾病信息:如诊断、确诊时间、是否首次发病、诊断依据等。

(三)患者死亡信息:如死亡日期、死因等。

(四)诊断的单位、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转归。

(五)填报单位、日期、报卡医师签名。

四、填报范围(一)凡居住在甘州区的心脑血管事件,均须报告。

(二)门诊、住院病人根据CT、MRI、血管造影、腰穿、心肌坏死生化标志物升高、心脏缺血症状、心电图、手术、尸检或病理、死亡补发等确诊为上述病种,均须报告。

采用电子报告卡和纸质报告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告。

电子报告卡通过心脑血管事件网络登记报告系统进行填报和提交,纸质报告卡由责任报告人填写后,交至指定地点进行汇总和上报。

六、报告流程(一)责任报告人在接诊心脑血管事件患者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确诊患者是否为报告病种。

(二)若确诊为报告病种,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电子报告卡,并提交至心脑血管事件网络登记报告系统。

同时,责任报告人还需填写纸质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指定地点。

(三)指定地点收到纸质报告卡后,进行汇总和上报。

同时,心脑血管事件网络登记报告系统对电子报告卡进行汇总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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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卒中和冠心病监测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辖区内冠心病,脑卒中登记各项管理制度和监测系统;(二)掌握脑卒中和冠心病的发病动态和流行趋势;了解脑卒中和冠心病相关危险因素在不同人群和地区的分布;实施脑卒中(包括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未定型卒中)和冠心病(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病死亡)等监测报告工作。

(三)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居民冠心病、脑卒中病例报告卡》,指定部门和专门负责报告卡的收集、核实、建册、和审核等工作,并按程序上报。

(四) 评价脑卒中和冠心病等慢病预防控制效果,为防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对辖区内脑卒中和冠心病病人进行入户调查和随访调查,负责掌握本单位门诊、住院病人就诊和确诊情况,脑卒中(包括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未定型卒中)、冠心病(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病死亡)新发病例信息的收集并及时核实及上报。

(五)负责对辖区冠心病、脑卒中登记处反馈的新确诊的患者和死亡病人核实并及时反馈至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核查登记上报。

(六)组织院内工作人员的培训、漏报自查和内部考核评估。

(七)参加市(区)脑卒中和冠心病登记处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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