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等四项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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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等四项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
•【公布日期】1999.04.02
•【文号】国电审[1999]170号
•【施行日期】1999.04.0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预算、决算
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等四项制
度执行情况审计办法》的通知
(1999年4月2日国电审[1999]170号)为了加强对国家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等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现将《国家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等四项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国家电力公司审计部反映。
附件:《国家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等四项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办法》
附件:
国家电力公司预算、投资等
四项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国家电力公司资产经营考核办法》、《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强资金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规定》(简称四项制度,下同)的贯彻落实,保证国家电力公
司经营方针的执行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章程和内部审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四项制度实施审计就是监督各单位的经济行为是否符合四项制度的规定,评价四项制度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并据此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审计实施
第四条按照分级审计的原则,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审计程序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内部审计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审计方式以就地审计为主,以送达审计为辅。
第七条审计实施时,各单位应向审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一、财务预算等有关资料:
1.经批复的预算主要指标表,预算调整方案。
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二、财务快报、年报、财务分析等有关财务报告。
三、企业投资活动有关资料:
1.企业电力发展计划。
2.年度投资计划。
3.投资项目统计报表。
4.有关投资的可行性报告。
5.有关批复。
四、经国家电力公司批准的该企业的资产经营考核指标体系,企业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五、有关资金管理、负债管理、担保管理等情况的报表和分析报告。
六、审计部门认为有必要查阅、了解的其他财务活动、经济活动资料。
第三章审计要点
第八条对《国家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实施审计的要点:
一、有无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贯彻实施。
二、企业是否按办法要求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是否由其组织和实施,是否有审计人员参加。
三、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财会制度的规定,是否与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和目标相一致。
四、编制预算的数据来源是否真实可靠。
五、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是否都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各项指标是否按国家电力公司规定填列。
六、企业预算主要指标和调整是否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
七、是否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其主要指标是否纳入资产经营考核体系。
八、需审计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对《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实施审计的要点:
一、企业是否建立了投资的管理制度,投资是否有专管机构和人员;投资的决策及运行程序是否健全有效。
二、企业所有的投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电力公司的发展战略;对电力项目的投资是否优先投资于电网工程及其必要的调峰、调频电源工程和电力技改、环保工程;非经营性项目的投资是否优先安排教育、科研设施;有无投资于高档宾馆、饭店及楼堂馆所。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管理程序;对电网工程的投资是否按照
分层次的原则进行投资;投资所需资金是否全部纳入企业预算;所有投资项目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和议标,项目概算是否真实合理;对投资项目是否实行工程监理,有无后评估制度。
四、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来源是否合规,资本金是否按协议到位;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占用比例和对外股权投资总额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筹资成本是否最低。
五、投资项目是否纳入国家电力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管理,限额以上的投资计划是否按规定报经国家电力公司审批;向境外投资是否有专项报告,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六、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及还本付息能力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条对《国家电力公司资产经营考核办法》实施审计的要点:
一、有无实施资产经营管理的内控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得以贯彻实施。
二、有关考核指标是否真实、准确,有无弄虚作假。
三、资产保值增值率、投资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是否正确,在规定期限内是否达到国家电力公司确定的基准目标值和年提高率。
四、不良资产的界定是否准确,计算是否正确。
五、企业是否按国家电力公司核定的比例,在工资结余中建立了资产经营风险保证金,有无随意动用。
六、考核指标的调整是否经国家电力公司批准。
七、需审计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对《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强资金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规定》实施审计的要点:
一、是否建立了资金管理及防范金融风险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得到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