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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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临床药物合理用药管理,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和《公立医院药品管理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1、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湖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等部门规范,及《市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和《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公示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科室及个人综合考核指标,督查各科室严格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抗菌处方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干预,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加强对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不合格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的管理。
2、规范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加强我院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网路建设,规范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并及时向临床报告本医疗机构细菌耐药情况,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住院病人病原学检测送检率≥50%.3、推进临床药师制度建设.建立本医疗机构临床药师制,建立临床药师准入制度,按规范要求配备临床药师,提高临床药师队伍专业素质.临床药师要参与临床查房、用药讨论、监测、咨询,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要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等,发挥临床药师在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作用.4、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的日常监管。
对全院使用前十位的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点评,对不合理使用比例≥30%,采取限制使用措施。
做好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督促各科室加强对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申报。
三、组织领导建立临床合理用药工作领导小组。
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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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一、引言临床合理安全用药是保障患者健康的重要环节,是医疗质量的核心。
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成立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检验科、临床科室等部门的代表组成。
三、管理原则1.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2. 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选择药物品种、规格、剂量和使用方法。
3.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4. 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5. 开展临床药学服务,提高医师和患者对药物知识的认识。
四、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内的药品,限制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内的药品。
2. 新药遴选管理制度:新药引进需经过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委员会审批,确保新药的临床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
3. 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储存保管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能、储存条件要求进行分区、分类管理,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
4.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对效期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管理,确保患者使用的是有效期内药品。
对效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过期药品的使用。
5.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对高警示药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患者使用安全。
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6. 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对易混淆药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患者使用正确药品。
对易混淆药品进行醒目标识,防止混淆错误。
7. 临床用药指导制度:开展临床药学服务,为医师和患者提供药物知识咨询和指导。
医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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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临床用药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用药管理原则
1.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诊断结果、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科学
选择药物并确定用药方案。
2. 用药过程中,医护人员应遵守医院规定的用药程序,正确标注用
药信息。
3. 医院应建立药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药物使用全程可追溯。
三、用药管理流程
1. 门诊用药管理
在门诊就诊时,医生应认真了解患者病史、过敏情况等,避免开具
患者过敏或者禁忌的药物。
2. 住院用药管理
住院患者需严格遵守医嘱,医护人员应监测患者用药情况,及时发
现并处理用药不当现象。
3. 药品采购管理
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清单,并按照医院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四、用药管理工作要求
1. 定期组织医院内部用药管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用药意识和技能。
2. 建立有效的用药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
3. 定期开展用药合理性评估,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五、用药管理考核评估
医院应每年对用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
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调整,由医院药物管理部
门负责修改,并报医院管理层审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1a32eaaa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66.png)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保护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在抗菌药物的处方和应用中。
第三条抗菌药物的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合理、规范用药、精准施治的原则。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第四条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级别进行管理,分级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药物的特性、耐药性等因素。
第五条第一级抗菌药物为常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可以由甲级医院的临床医生合理使用。
第六条第二级抗菌药物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由医疗机构的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第三级抗菌药物为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授权的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使用第八条临床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当按照抗菌药物的等级进行选择,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
第九条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种类、用药剂量和使用时长。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设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及时监测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应当定期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四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医疗机构或临床医生,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进行教育和告诫,必要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应当及时通知医疗机构并要求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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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并实施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障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二、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三、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四、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药物临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实施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与干预。
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一)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首先应尽可能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细菌学诊断为依据,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实验,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病情危急需在药敏实验前用药者,可先根据临床诊断进行经验治疗,待获知药敏实验结果后再依据治疗效果及药敏试验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调整用药,制定个体化的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的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二)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的应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的局部用药。
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范本
![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eb038569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a2.png)
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定目的本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参与临床用药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药师、护士等相关人员。
三、临床合理安全用药原则1. 安全原则:医务人员在用药过程中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严格执行药品管理规定,避免用药错误和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 合理原则:医务人员应按照药物治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用药决策,严禁滥用和过度使用药物,避免不必要的药物治疗,防止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
3. 个体化原则: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用药方案,考虑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体重等因素,提供最适合患者的药物治疗。
四、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要求1. 药物选用:医务人员在开展临床用药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规定选择药物,尽量选用优质、安全、有效的药物,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的药物选择。
2. 用药知情同意:医务人员在给予患者药物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详细的药物知情说明,并取得其明确的同意,确保患者对药物治疗的风险和效果有清楚的了解。
3. 药物配方与核查:医生在开具药物处方时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并在开具处方后进行核查,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药物购进与验收: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合格的药品,并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避免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药品。
5. 药品存储与保管:医务人员应按照药品存储管理规定,将药品妥善存放在专设的药品储藏室中,保持药品的干燥、阴凉、通风,并防止药品交叉污染和外界物质污染。
6. 药物配制与标识:药师在制剂药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配制,保证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并在药物容器上正确标识药物的名称、剂量等信息,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7. 药物给药与监测:医护人员在给予患者药物治疗时必须严格按照药物的正确剂量和给药途径进行,遵循正确的给药原则,注意患者给药的依从性,并进行必要的药物监测。
药物治疗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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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治疗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定(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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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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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等工作。
2.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药剂科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3. 各临床科室设立临床用药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合理用药管理工作。
三、制度建设1. 医院制定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明确临床合理用药的目标、原则、措施和要求。
2. 医院制定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 医院制定处方审核、处方点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
四、用药管理1. 医院根据患者病情、药物疗效、药物安全性等因素,制定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2. 医院实行处方权管理制度,根据医师职称、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授予处方权。
3. 医院实行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医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五、培训与教育1. 医院定期组织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2. 医院开展药品知识宣传,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意识。
六、监督检查1.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合理用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的监督检查。
七、法律责任1.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医院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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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临床合理安全用药是医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够确保患者在接受药物治疗时获得最大的疗效,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关的问题。
为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是必需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临床用药的管理原则,规范用药过程,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临床科室、药房及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和药房管理人员等。
三、管理要求3.1 临床用药决策3.1.1 在开展临床用药之前,医生应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症状、体征、化验结果等,明确诊断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3.1.2 医生在用药决策时应参考最新的临床指南和药物治疗方案,优先选择经过临床实践验证的药物。
3.1.3 医生应遵循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选择最适合的药物剂型、剂量和用药途径,并评估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及不良反应。
3.2 药品管理3.2.1 药品采购:药房管理人员应按照医院采购政策和药品质量要求选购药品,确保药品的正规来源和质量可靠。
3.2.2 药品储存:药房应设置适当的药品储存设施,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2.3 药品配送:药房管理人员应准确配发药物,并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4 药品库存管理:药房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盘点,避免过期药物的使用。
3.3 用药记录和信息共享3.3.1 医生应在患者的病历中详细记录用药信息,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和用药时间等。
用药信息应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其他医务人员。
3.3.2 药房管理人员应建立药物使用记录系统,并定期生成各类用药统计报表。
药物使用记录应与患者的病历相互核对,确保准确性。
3.4 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3.4.1 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及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关的问题。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ad364fc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a4.png)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目的: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
工作要求:一、基本药物的范围(一)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二)本细则所称基本药物,是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二、管理目标(一)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二)医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纳入医院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与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三)医院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原则上医院基本药物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15%。
三、管理措施(一)优先配备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由药剂科按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确定采购品种;未常规采购品种需要引进的,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遵循基本药物优先引进原则研究讨论,经同意引进的品种由药剂科采购。
(二)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
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严格按照四川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更新、下发全院各临床科室。
(四)医院应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五)临床用药应遵循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医师在制定诊疗计划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基本药物,同类药品应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品种。
四、监督管理与考核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点评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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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1、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行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2、在药事管理委呐喊会领导下,药事管理办公室、医务处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本院临床合理用药进行监督、管理、培训。
3、临床用药须根据医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以及疾病治疗指南合理施治,原则上在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处方集范围内用药。
4、建立抗菌药物、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高价位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5、建立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管理机制,临床药师和医务部门应定期评估临床用药的俣理性并与医疗质量评估、绩效考核挂钩。
6、医院应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不合格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7、医院监察部门、药事管理办公室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耐药监测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监督。
1。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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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用药医院临床合理诊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模式药事管理暂行条例》、《抗菌药物临床抗生素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yy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暂行规定》、《nn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制定本管理办法,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生物学通过。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合理诊疗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科学合理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抗生素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组织机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低血糖管理督导组”和“临床合理用药行政管理专家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和药剂科。
(1)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成员:(若干)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nn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成员:(若干)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药剂科,ww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职责(一)督导组职责: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2、决定召开会议,讨论药品议案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3、制定医务人员开展女职工合理用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价;5、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接种中存在的问题;6、定期公布全院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7、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和个人的奖惩决定。
(二)专家组职责:1、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使用情况,掌握用药动态,为使用医院药品使用管理提供分析信息和改进提议;2、临床药师定期参加临床每半年科室出诊,提出合理用药建议;3、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实施合理用药检查、考评,实施处方评价;4、督促临床院所和医师对合理化不合理用药限期整改;5、整理、统计合理用药检查考评结果,及时上报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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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药管理办法一、用药管理的重要性临床用药管理是医疗卫生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合理的用药管理可以确保患者获得适宜的治疗,避免药品滥用或误用所带来的风险。
二、医院用药管理制度的建立1. 临床用药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医院应设立临床用药管理委员会,由药学专家、临床医生、护士等组成,负责制定用药管理政策和规范。
2. 用药信息采集与分析:建立医院用药信息数据库,对不良反应、药品相互作用等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和分析,为临床用药决策提供依据。
3. 用药指导与监测:定期组织临床用药指导培训,加强对临床医生和护士的用药监测,确保用药符合规范。
三、患者用药管理的要求1. 用药前评估:在开展用药前,医务人员应进行患者病情评估、病史调查等工作,确保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
2. 用药方案制定: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用药方案,包括药品种类、剂量和疗程等。
3. 用药信息告知: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解释用药的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内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1. 药物相互作用:对可能出现的药物相互作用风险应及时警示医师,确保患者安全用药。
2. 药物滥用与误用:加强医务人员用药知识培训,提高其用药风险意识,减少药品滥用或误用的风险。
3. 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机制,及时对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和处理,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五、结语临床用药管理是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医务人员应不断提高用药安全意识,加强用药管理规范,确保患者获得安全、有效的治疗。
愿医务人员和患者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用药安全,提升医疗质量。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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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用药的采购、储存、配送、处方审核、用药指导、药物监测、不良反应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经济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四条医院设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由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药品供应情况和药品价格等因素,合理采购药品。
采购的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六条医院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制度,公开采购信息,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科学储存,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储存、配送工作,应当配备相适应的储存设施和设备,确保药品在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处方审核与用药指导第九条医院应当设立处方审核机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工作。
第十条药师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药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药品调配。
第十一条药师应当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告知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第四章药物监测与不良反应处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物监测制度,对临床用药过程进行监测,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关注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药剂科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物不良反应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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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督导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药剂科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讨论决策,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
三、鼓励医师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科室药事质控考核项目中,基本药物考核项可不限制加分。
四、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抗菌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五、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六、医师在使用毒性药品和生物制剂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
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七、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
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
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
1、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
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1d9ec1f964bcf84b9d57b9e.png)
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床用药行为,不断提高临床药物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医疗水平稳步上升,保护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全省三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的意见》(豫卫医[2010]6号)及《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的通知》(豫卫纠[2010]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章药品临床供应规定第二条医院用药目录制定:持续性完善医院用药目录。
医院用药目录制定紧密结合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河南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用药目录、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各专业用药目录必须经各专业医师集体讨论确定;医院用药目录由药剂科汇总临床专业用药目录后,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并逐年根据临床各专业新的药物治疗技术发展需要,于每年定期补充完善,即对不良反应多、疗效不确切药品实行淘汰,增补新药试用。
第三条新药引用管理规定:新药引用按医院新药引进办法具体执行,每年定期经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引用品种。
第四条医院用药目录外品种临时引用管理:日常工作中,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应用医院药品目录外药品,由临床科主任写出临时用药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交药剂科主任办理。
药剂科应及时向申请用药科室反馈采购信息。
临时采购药品仅限于一次采购量。
药剂科只受理由临床科主任提供的用药申请。
第五条为保证用药安全,严禁自备用药,特殊情况报医务科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建立临床用药督导组织,明确管理职责第六条临床用药督导组织由业务主管院长为组长,监察办主任、医政科科长、药剂科科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医政、药剂、医院感染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临床专家组成。
临床用药督导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
第七条临床用药督导组织职责: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监督、临床科主任用药监管工作的监督,临床现病历用药的督导、归档病历的用药评价,门诊处方点评,临床用药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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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临床药品使用管理是医院内部医务人员合理、准确、安全、有效使用药品,保证患者得到良好治疗效果和质量保证的重要措施。
为建立健全医院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促进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1、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2、规范医务人员对临床药品的使用、管理和储存。
3、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减少药品浪费。
4、完善药品采购、配送、储存、使用、管理等环节,提高医院药品服务水平。
5、防止药品滥用、浪费,保障医院经济效益。
三、临床用药管理组织机构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由医院的药事部门负责。
具体组织机构分为: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委员会、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办公室、药品使用管理小组。
1、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委员会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护理负责人、药学专业人员、临床药学专家、药监专业人员等组成。
负责审查、核准和监督医院临床药品使用管理的工作。
2、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办公室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药事部门。
负责实施临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指导各科室开展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管理办公室还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用药相关数据,及时处理用药过程中的问题。
3、药品使用管理小组药品使用管理小组由医院的各个科室成员组成,包括医生、护士和药学专业人员。
根据临床需要,制定科室用药规范和用药方案,提出改进用药管理措施。
四、药品采购1、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2、建立完善的评审程序,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评价和监督。
3、做好药品的验收工作,确保药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及时更新药品的采购目录,根据临床需要及时引进新药。
五、药品配送和存储1、严格执行医院关于药品配送和存储的规章制度。
2、医院要有专门的药品配送和存储人员负责工作,确保药品的及时配送和储存。
3、对药品的存储环境进行监测,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b4e5197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e3.png)
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基本药物是指根据疾病的流行病学、医疗机构的诊疗特点和经济社会条件,通过综合比较、专家共识确定的满足全人群基本医疗需求、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
基本药物的合理应用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药物治疗效果,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保障病患的安全用药和用药权益。
2. 原则:(1)临床必要性原则:基本药物的使用应基于医学证据和临床指南,确保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疾病特征、生理状况等个体差异,科学选取合适的基本药物。
(3)经济合理性原则:基本药物应具有适宜的价格,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4)科学技术进步原则:根据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新发现,及时调整和更新基本药物的管理办法。
三、适应症和禁忌症1. 适应症:基本药物应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患者:(1)疾病符合该药物的适应症;(2)疾病临床特征与该药物的使用相符;(3)其他治疗措施无效或者不适合该患者;(4)患者对该药物不具有明确的禁忌症。
2. 禁忌症:基本药物应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患者:(1)疾病存在明确的禁忌证;(2)患者对该药物已知存在过敏或者严重不良反应。
四、剂量和给药途径1. 剂量:基本药物的剂量应根据不同疾病和患者的特点合理确定,遵循药物说明书和医学指南的推荐。
2. 给药途径:基本药物的给药途径应根据疾病类型、患者年龄、患者状态等因素进行选择,以求最佳疗效。
五、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1. 不良反应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定期进行不良反应的统计和分析。
医生和患者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 不良反应处理:对于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干预和处理措施,包括调整剂量、更换药物或进行其他支持性治疗等。
《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2023年2月28日修订)
![《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2023年2月28日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f86fb517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ad.png)
《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2023年2月28日修订)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2023年2月28日修订)本文档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的修订版,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在临床实践中的药物使用。
以下是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一、药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 医疗机构应设立完善的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药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并建立健全的药物管理机构。
2. 药物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药物的采购、配送、存储、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二、药物采购与配送1. 医疗机构应根据需要进行药物采购,采购药品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并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2. 药物的配送应按照医疗机构的需要进行,确保药物的及时供应和使用。
三、药物存储与管理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物存储区域,并按照要求对药品进行分门别类、分类存放,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易于管理。
2. 药物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药品。
四、药物使用与处方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药物使用制度,明确药物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用药注意事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2. 处方药物应由合格的医师开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签章和发放。
五、药物处置与监测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处置制度,确保过期、损坏或不合格的药品能够及时处理并记录。
2. 药物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药物使用中的问题,提高药物使用的质量和安全。
六、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药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整改和改进药物管理不足的问题。
以上是《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规范和管理,提高药物使用的质量与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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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药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发挥我院中医药优势,保证药品供应,方便临床用药,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等,经研究决定,对临床用药作如下规定,望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一般药品的使用管理
(一)基本原则:临床用药应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行业标准的规定,以病人为中心,本着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用药。
(二)用药品种管理:临床用药要以我院《药品供应目录》为准,新药及剂型、规格变更情况,由药剂科及时在《药讯》上发布。
(三)药品分类管理:按照用药频率分为常用、不常用、偶尔用及一次性用药品种。
常用、不常用和偶尔用品种在《药品供应目录》范围之内。
1. 常用品种为库房、药房必备药品,由库房造计划购买,保证供应。
2. 不常用品种为药房备药,库房不备药,品种由药房造计划购买,保证供应。
3. 偶尔用品种为需要时医师通知药房,由药房通知库房购买,购入后药房通知临床医师使用。
4. 一次性用药品种为《药品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其处理程序为:首先由医师开出处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交药剂科科长审
批后执行,购进,药房领取后通知医生使用;如为急需抢救药品由库房立即送至病房,而后再补办手续。
(四)科室抢救备急用药管理:由科主任签字后到病房药房统一领取。
急救用西药可随时领取,故抢救备用药品不宜过多。
各科室应定期检查抢救和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并于失效期前6个月到药房退换药品。
(五)病房用药的管理
1. 各病区应在每天上午(包括节假日、双休日 )10:00前开具处方,以便药房及时备药。
2. 开具中药配方颗粒、饮片处方,请注明“配方颗粒剂”、“急煎”、“代煎”、“自煎”,以便分类处理;“代煎药”实施药房送药制度,“急煎”药由护理人员到药房领取,“自煎”药由护理人员交待患者到中药房取用。
(六)中药饮片用药管理:门诊、住院用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剂均由门诊中药房供应。
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宜按君臣佐使顺序,注明“另包”、“先煎”、“后下”等特殊处理标识,开具配方颗粒需要在处方右上角注明“颗粒剂”,以便提醒划价人员,防止因此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代煎药处方应注明。
《药品供应目录》收录的品种,需要特殊炮制的也应注明,以便准确划价及药房按“临方炮制”处理。
(七)退药管理
1. 医师告知义务:
接诊医师开药时应向患者告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为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2. 退药范围:凡药品原包装完好无损,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办理退药、退款手续。
2.1 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或患者服药后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而不能继续服用该药,由处方医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交药剂科。
2.2 由于收费人员的失误,造成收费错误、重复收费或不合理收费而造成的医疗纠纷。
2.3 药剂人员未按处方调配药品或发错药品。
2.4 药房发出的药品已超出了使用期限。
2.5药房发出的药品接近失效期,且患者按医嘱服药,并在效期内仍不能服完的药品。
2.6 药房发出的药品存在发霉、变质等药品质量问题。
2.7患者已交钱而未取药或未离开药房窗口。
3.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退:
3.1 医院各科室的诊疗行为均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制度,不存在过错或不足。
3.2 无药品质量问题。
3.3 所发出的是分装药品,并患者已离开药房窗口。
3.4 中药饮片。
3.5 药品原包装被拆毁、破损、不完整或外包装己涂写字样的。
3.6 不能证明是我院发出的药品(无原始凭据),或退药手续不齐全。
3.7 取药后已超过3天时间的。
3.8 由于患者及家属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情况而要求退药的,如以厂家药品说明书介绍的不良反应为由拒绝用药的,药品有效期内购的药;未按医嘱用药,由于放置或其他原因药品过期而退药的。
3.9 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的,如低温、冷藏、密封等。
3.10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品。
4. 退药程序:
4.1 退药时患者须提供在我院的就诊记录、底方、药品清单及门诊收费票据。
4.2 由处方医生填写《退药申请表》,写明退药的原因、所退药品的名称、规格及数量等,内容应齐全并签署姓名。
4.3 由药剂科审核是否符合退药条件、手续是否齐全等,审核合格后签字。
4.4 退药人持审核后的《退药申请表》、底方及所退的药品到门诊药房办理退药。
4.5 门诊药房对所退药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接收药品,签字并登记。
4.6 退药人持审核后的《退药申请表》及门诊收费票据到收费处办理退款手续。
5. 其他相关规定:
5.1 药房不能直接办理退药手续。
5.2 所有退回的药品应妥善保管,不能确保药品质量的不得再发出,只能做报残处理。
5.3 由于工作存在过错或不足导致患者退药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一般用药的安全性管理
(一)各科室必须按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保管药品,尤其毒性、麻醉、精神药品。
临床科室不得储备未在药剂科备案的药品(急救车药品及麻醉药品基数除外)。
医务科、药剂科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予以收缴。
(二)住院药房协助护理人员管理护士站备用药品,每月查看一次,及时更换近有效期药品。
(三)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临床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由医师或护士或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交药剂科上报。
三、不纳入中药制剂管理的协定处方、处置制剂及临方制剂等的管理
为促进临床科研发展,鼓励临床医师使用协定处方、处置制剂及临方制剂。
一是为临床科研提供技术支持(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规定“申报医院制剂能提供临床使用5年以上证据的可免报制剂药效学、一般药理学实验资料”);二是便于临床收集制剂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为新制剂开发及科研申报提供基
础。
(一)协定处方的管理
1. 定义:协定处方是指科室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制定、使用的药品处方。
协定处方包括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以及科室处置外用非创面的散剂。
2. 申请:临床科室如需使用协定处方,需填写“协定处方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交药剂科,经药事管理审议后,方可配制。
3. 价格确定:由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制定。
4. 处方印制及开具:协定处方必须按规定写出全部内容,固定格式印制(处方量为1日用药剂量,科室处置外用非创面的散剂按1人次剂量),协定处方由临床科室向后勤科申请印制。
开具处方时,除用药剂数、用法用量外,其它内容不得更改;如需要增加药味,需要另开处方。
5. 处方调配:协定处方药物由药房按申请人的计划配制后发放。
6. 其它事项:因申请人未按计划完成协定处方的使用,造成处方、已经调配的药品损失,由申请人负责。
(二)处置制剂管理
1. 按《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规定,中药加工成细粉,临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的制剂,按处置制剂管理。
2. 处置制剂的申请、批准、配制必须按“《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执行。
代加工以上中药时,必须在能够有效防止污染、混淆
或变质的条件下配制。
每次加工配制必须建立包含配制成份、条件、时间、配制人以及使用情况等内容的记录,记录保留不少于1年。
3. 处置制剂由药房发放,计入各科成本,仅限治疗时使用,不得发给病人,按治疗费收取。
(三) 临方制剂管理
1. 按《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规定,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称为“临方制剂”。
2. 临方制剂包括散剂、水丸、蜜丸、胶囊,按“制剂操作规程”配制。
3. 使用临方制剂,须在处方中注明需要加工的剂型、用法、用量,交收费室收费后交中药房,由药房办理其它手续。
4. 临方制剂由药房按约定时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