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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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4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4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煤矿特种作业岗位上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包括煤矿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煤矿爆破工、煤矿维修工等。

第三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四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依法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注重预防,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第六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岗位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岗或改变工作岗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组织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组织管理应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

第十一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组织管理应采取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组织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组织管理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评价,建立健全单独记录和档案归档,及时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组织管理应建立健全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撤离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十五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应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配备合格的安全培训师资力量。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煤矿工作中从事需要特殊技能和特种操作的一类工作人员,他们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任务。

为了保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率,根据《煤矿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需要特殊技能和特种操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工、采样员、地质勘探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特种作业人员类型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条件第五条从事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培训和资质,符合岗位要求,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

第六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和职业健康评估,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体检标准,具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特种作业的技术和操作要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第八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自己工作岗位相关的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备。

第三章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措施第九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定的区域内工作,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违反作业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备,不得随意改变工作方式和方法。

第十一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岗前和岗后的交接班,对岗位上负责的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和汇报。

第十二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不得擅自突破和修改安全设置。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特种作业人员的聘用:煤矿企业应根据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需求,聘用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技能和相应资格的人员。

2.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持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

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企业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台账和档案,记录其工作经历、技能培训情况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归档。

6.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并严禁违章操作。

7.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晋升:煤矿企业应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并根据其工作表现和技能水平进行晋升评定。

8.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奖惩机制:煤矿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奖惩机制,对安全事故责任明确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以上是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还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来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1、主题内容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4、1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5、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5、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5、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5压力容器操作5、6司炉工作业5、7登高作业6、日常管理6、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

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6、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6、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

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6、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6、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矿井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矿井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矿井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发生生产事故,提高矿井特种作业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深井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三条矿井特种作业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矿井特种作业的安全。

第四条矿井特种作业管理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两大方面,全面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五条矿井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的修订、实施和执行由矿长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执行,监督部门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未经培训和未持证上岗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装备,严禁超范围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第八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演练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或范围。

第十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必须做好清洁、检查及设备保养工作,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第十一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法规、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第十三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领取操作证书,未持证上岗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四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需定期复审,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五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应主动向相关部门实施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矿井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利用特种作业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1. 任命和培训: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继续教育和培训。

2. 工作职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需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熟悉特种作业相关法规和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3. 管理要求: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定,执行现场负责人的命令,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或超负荷作业。

4. 安全防护: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5. 危险品和设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掌握特种作业所涉及的危险品的性质和使用方法,同时保证所使用的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6. 事故应急和报告: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保证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处置。

7. 监督检查: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加强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的安全作业,有效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担负特种施工任务或特种作业任务的人员,他们的工作具有高风险性和特殊性,对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煤矿的生产安全,制定并实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将就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管理目标1.1 安全第一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减少特种作业活动对煤矿生产造成的不良影响。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要置于首位,所有的管理措施和制度都要围绕这个目标展开。

1.2 管理规范化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和责任分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统一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标准,确保管理工作得到科学、有序的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学习与培训1.1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课程,并完成相应的考核。

1.2 在岗位培训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相关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知识更新,以提高技能和安全意识。

2. 个人防护与装备2.1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好,不得私自拆卸、修改或变相使用。

2.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适时更换磨损或损坏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对防护装备进行检查与保养。

3. 作业环境安全措施3.1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环境的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和通畅,不得存放杂物,必要时使用警示标识。

3.3 在特殊情况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以避免任何潜在的危险。

4. 作业设备与工器具4.1 特种作业人员在使用作业设备和工器具前,必须检查其安全性能和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4.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设备和工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确保正确使用。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适时清洁和维护作业设备和工器具,确保其良好状态,及时修理或更换有损坏的设备或工器具。

5. 火灾与事故防范5.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火灾和事故发生的预防和处理方法,并掌握相关应急程序。

5.2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警觉,对可能引起火灾和事故的因素保持密切关注。

5.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源和危险品的存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消除。

6.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6.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掌握相应的应急程序。

6.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突发事件演练和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意识。

6.3 特种作业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煤矿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备特殊技能、进行特殊作业的人员,包括矿井井下作业人员、机修人员、电工、爆破人员等。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煤矿作业的效率和质量。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条件和标准,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岗前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应急预案培训等,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特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和教育培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从事特种作业的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相关的职业病。

6. 特种作业人员的奖惩机制:制定奖励和惩罚机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和激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7. 特种作业人员的信息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和信息台账,记录其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便于管理和查询。

通过完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权益,提高煤矿的整体管理水平。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基本概念1.1.煤矿特种作业概念1.1.1.在煤矿企业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1.2.基本原则1.2.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必须坚持“统一标准、教考分离、分级负责”的原则。

1.3.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的人员的范围1.3.1.目前我矿纳入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为十个工种:分别为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工、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2.1.年龄满18周岁;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3.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分为初训和复训两种类型。

初训是指尚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第一次参加的培训,该人员还不能够上岗作业。

复训是已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按照规定在复审期到期前参加的培训,该人员已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工作。

3.2.初训3.2.1.培训机构3.2.1.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必须由三级(含三级)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矿培训科为我矿的安全培训管理部门。

3.2.2.培训计划3.2.2.1安培中心每年制定培训计划,报送矿分管领导审批,并上报上级安全培训部门安排培训。

3.2.2.2初训报名时所需资料:培训人员登记表、体验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同底版近期免冠蓝底彩照4张、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健康体检表等。

3.3.复训3.3.1.复训中的培训机构、培训计划、教学管理部分基本与初训相同。

3.3.2.复训报名时所需手续报名条件:参加复训人员,除提供和初训人员相同的资料外,还需将本人《操作资格证》上交培训机构。

2024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煤矿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的员工,包括矿山运输车辆驾驶员、筑巷顶板与支护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第四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能力的适用性和专业素养的提升。

第五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加强协调与配合,具体工作由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第七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应由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修订。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八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应公开、公正、公平,遵循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作业人员的专业背景进行筛选和面试。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

第十一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应经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二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福利等事项,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十五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培训机构进行。

第十六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应定期进行,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

第十七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成绩应被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工资等福利待遇。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第十八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接受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进一步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本办法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的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电钳工、煤矿井下排水工、煤矿乳化泵司机、空气压缩机、煤矿井下爆破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工、煤矿瓦斯检查员、煤矿通风工、煤矿主扇操作工、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煤矿安全检查员、煤矿井下测风测尘工、煤矿提升绞车司机、煤矿信号把钩工、煤矿胶带输送机操作工、煤矿电机车司机、刮板输送机操作工、煤矿采煤机司机、煤矿掘进机司机、煤矿耙岩机司机、煤矿探放水工、煤矿防突工)、公安部门监管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一)煤矿安全监管部们监管的特种作业人员1、安泰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安龙县煤矿安全培训协会会员,是培训、考核过程的具体组织者,设在矿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2、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安龙县安泰煤矿根据自身生产实际,每季提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安全科上报培训计划、人员信息,安全科根据报告组织培训。

3、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煤矿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从事相关工作,计划培训的学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各一份:(1)身份证复印件;(2)由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3)初中及以上的学历证明、彩色证件照。

4、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应选派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的人员参加培训。

5、培训、考核全过程必须有申报单位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或井口指派专人参与,并由申报单位协调好学员培训期间的时间安排,配合中心完成培训过程的考勤、纪律等相关工作;培训过程按教学大纲进行,申报单位不得将正在培训的学员抽调,从而减少培训时间。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煤矿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为了加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人员,负责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维护等工作。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人员,从事煤矿井下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使用等工作。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人员,负责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和管理。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人员,进行煤矿瓦斯浓度的检测、分析和报告。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对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人员,操作煤矿提升设备,保障人员和物料的安全运输。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人员,操作采煤机或掘进机进行煤炭开采或巷道掘进工作。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人员,负责煤矿瓦斯的抽采和相关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9、煤矿防突作业人员,预防和处理煤矿瓦斯突出事故。

10、煤矿探放水作业人员,进行煤矿井下探放水工作,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1、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相应特种作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通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

5、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适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备相应的培训条件和师资力量。

2、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3、培训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能够充分掌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依据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煤矿特种作业岗位上从事特定作业的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井口、井底监察、井上机电等特种作业人员。

为了加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招录、培训、考核、证书发放、管理及安全保护等进行规范。

三、招录与培训1. 招录要求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在职业健康体检中符合相关要求。

2. 培训管理煤矿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岗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置等内容。

培训应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与知识保持更新。

四、考核与证书发放1. 考核要求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

考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结果按照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2. 证书发放通过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由煤矿企业发放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证书应包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岗位名称、有效期等信息。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更新,过期证书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五、管理与安全保护1. 管理要求煤矿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考核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煤矿还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2. 安全保护煤矿应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用具,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正确使用和保养安全用具。

六、违规处理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违反作业规程、操作不当等情况,煤矿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暂停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煤矿企业,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违反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一、总则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的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认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且符合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煤矿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认定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1. 煤矿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特种作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

2. 煤矿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3. 煤矿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排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进行工作。

4. 煤矿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了解并遵守煤矿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 煤矿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不得存在影响特种作业安全的疾病。

6. 煤矿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奖惩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作,达到预定的工作目标可获得奖励,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1. 煤矿应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 煤矿应定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防护用品。

3.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殊工作环境下,应按照规定佩戴相应的呼吸器材和防护服装。

4.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严禁违章乱动和违规操作。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煤矿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和考核。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应根据其特种作业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包括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等。

3. 煤矿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的记录,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情况。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从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3、定义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作业(3)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4)叉车(5)压力容器4、职责4.1由管理部保管特种作业证书;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5、一般规定5.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____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培训6.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6.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6.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____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6.4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爆破作业、井下瓦斯检验、通风系统操作、矿井提升运输、矿山救护等特种作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5)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矿安全培训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

3.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特种作业人员应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和预防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矿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矿安全培训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复训。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技能、应急处置预案等。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由矿安全培训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六、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与奖惩1.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特种作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稳定我矿特种作业人员队伍,并做到人和证相符,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科是特员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每年的特员配备和培(复)计划,并进行组织落实。

2、凡是特种作业人员,在与矿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服务期限,另行与矿签订服务协议,否则,必须按服务时间扣减培训费用。

3、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对实行岗位固定工资制的特员,一律实行服务押金制。

即以培训费用为限,按每月200元逐月从工资中扣出培训费用。

服务期满后,全部退还。

同时对工作认真负责、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在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加一倍返还服务押金,以示对工作的奖励。

4、为鼓励特种作业人员稳定岗位工作,对实行固定工资制的特员实行特种作业工龄工资制。

其工龄工资标准,瓦检员为30元/年,其它特员为20元/年。

5、与我矿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相适应,所发生的特员奖励及工龄工资费用,由工资发放的单位或区队进行支付。

但为确保支付兑现,统一由矿财务进行代扣代付。

6、各施工队负责人是特员选拔配备和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必须对所需特员认真进行选拔配备。

严禁不经考核而随意选拔任用特种作业人员。

否则,经矿检查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每人次处罚500至1000元。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是指对煤矿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的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是指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是指具有特殊技能要求、操作环境危险或对安全保障要求较高的作业。

以下是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一些规定:
1.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掌握相关技术和操作能力。

2.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采掘工、运输工、钻探工、维修工、检修工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定期的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能够适应特种作业环境的工作要求。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煤矿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和安全意识。

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煤矿必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6.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并进行相应的安全考试。

7.特种作业人员的绩效评价和奖惩制度:煤矿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绩效评价和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以上就是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煤矿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文一、综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属于煤矿生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煤矿特种作业任务的执行和安全监督的双重责任。

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规范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二、工作范围和要求1.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爆破作业、井下设备操作、高空作业、有毒气体检测和检修工作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经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 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纪律,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操作程序;- 掌握特种作业操作技术,能够熟练操作特种作业设备;- 具备紧急事故处理能力和自救逃生技能,能够在事故发生时冷静应对并采取正确的措施;- 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和控制知识,能够判断有毒气体浓度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具备岗位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作业人员协同工作,确保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私下泄露矿山生产的相关信息。

三、管理措施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培训、考核和管理等环节。

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名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岗位需求和工作经历等内容。

2. 培训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培训内容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需求和工作特点进行设计。

培训应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的技术培训,培训教材应详细介绍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考核是评价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达到工作要求的重要手段,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考核应以实际操作为主,通过模拟真实工作环境进行考核。

4.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和岗位工作情况等内容。

同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追溯制度,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评价和整改。

五、安全保障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是煤矿生产的重要环节,应采取以下措施:1.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检查和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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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进
一步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上岗,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泰煤矿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办法。

本办法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的煤矿井下
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电钳工、煤矿井下排水工、煤矿乳化泵司机、空气压缩机、煤矿井下爆破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工、煤矿瓦斯检查员、煤矿通风工、煤矿主扇操作工、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煤矿安全检查员、煤矿井
下测风测尘工、煤矿提升绞车司机、煤矿信号把钩工、煤矿胶带输
送机操作工、煤矿电机车司机、刮板输送机操作工、煤矿采煤机司机、煤矿掘进机司机、煤矿耙岩机司机、煤矿探放水工、煤矿防突工)、公安部门监管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
管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一)煤矿安全监管部们监管的特种作业人员
1、安泰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安龙县煤矿安全培训协会会员,是培训、考核过程的具体组织者,设在矿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2、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安龙县安泰煤矿根据自身生产实际,每季提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安全科上报培训计划、人员信息,安全科根据报告组织培训。

3、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煤矿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从事相关工作,计划培训的学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各一份:
(1)身份证复印件;
(2)由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3)初中及以上的学历证明、彩色证件照。

4、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应选派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的人员参加培训。

5、培训、考核全过程必须有申报单位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或井口指派专人参与,并由申报单位协调好学员培训期间的时间安排,配合中心完成培训过程的考勤、纪律等相关工作;培训过程按教学大纲进行,申报单位不得将正在培训的学员抽调,从而减少培训时间。

(二)公安部门监管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
1、贵州福平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安龙县安泰煤矿,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选派人员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涉爆人员培训。

由安全科负责审核参加培训爆破员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持证情况,保卫科负责组织全部参加培训人员的政审和送培工作。

2、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参加由公安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办理公安部门的民用爆破物品从业许可证,方可进行涉爆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安龙县安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IC卡证原件统一由矿安全科保管,由安全科制作复印件交由井口发放到个人手中,本人应做好证件的保管工作,工作期间必须将证件复印件随身携带备查。

2、安全科向培训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培训、考核及办证情况,并及时将取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IC卡制作复印件下发,在此期间,井口不得指挥未取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严禁无证、证照失效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4、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人员必须按公安部门相关要求持证作业,相关人员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许可证证书统一由安全科保管。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凡是取得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各井口必须建立相应的档案,由井口分管培训的副职负责加强管理,每季度对所管辖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清查。

2、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情况下杜绝随意调动岗位,由于特殊原因,取得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的人员发生岗位调动时,必须从连队、井口逐级申请并出具书面报告,最后经分管安全、人力资源的矿领导同意后方可调动。

(1)岗位调动后,发放到本人手中的证件复印件交回到安全科;
(2)若岗位调动造成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够的,必须待新培训的人员取得证件补足岗位需求后,方可调动。

(3)调离原特殊岗位后,原证件由安全科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注销处理。

3、因人员退休造成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时,井口必须上报增补培训的计划,及时补充人员。

4、由井口根据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件有效期情况,加强与矿安全科的沟通,对于需要复训复审的人员,必须于有效期满前的3个月,向矿安全提交复训复审的计划。

四、责任处罚
为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各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形成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特种作业人员队伍,做出以下处罚规定:
1、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导致特种作业人员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对相关人员将给予处罚:罚队长300元、罚分管领导200元、罚行政领导200元;
2、未根据每季度清查情况及时上报复训计划,导致已取得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失效的,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罚培训负责人300元、罚分管领导200元;
3、未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档案,造成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的,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罚培训负责人300元、分管领导200元;
4、由于未持证上岗或安排未持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被安全监管部门对矿进行处罚,按责任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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