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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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务稽查信息化

本章要紧阐述税务稽查信息化的作用,税务稽查信息系统及应用,会计电算化与税务稽查信息化,以及金税三期等内容。通过本章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了解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信息化形势,稽查信息化工作的现状及其进展,熟悉和掌握稽查信息化软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第一节税务稽查信息化概述

信息技术在我国税收征管中的应用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十多年的努力,差不多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以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和特点的现代税务稽查方法和稽查模式,将大大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治理水平。

一、税务信息化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国家有打算地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治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其它治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由此,税务信息化建设被提升到了法律的层次。

现时期,税务信息化的要紧内容确实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一个平台”是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三个覆盖”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四个系统”是指通过业务的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治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子系统的应用软件。

二、税务稽查信息化

税务稽查信息化是税务机关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稽查相关数据的采集、处理、应用,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稽查治理的过程。

作为税务信息化建设“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份,税务稽查信息化经历了从模拟手工操作的电子化时期到目前涵盖税务稽查全面治理的信息化时期。

(一)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内涵

税务稽查信息化包含以下内涵:

1.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关键在于有效利用信息资源。通过建立信息应用平台,广泛采集和积存信息,迅速流通和加工信息,有效利用和繁衍信息。

2.税务稽查信息化是強化治理的过程。通过税务稽查与信息技术运用的相互结合和互相促进,达到对内強化执法监控,对外提高稽查执法水平与质量的目的。

(二)税务稽查信息化的作用

1.适应信息时代进展的要求

信息技术的迅猛进展,对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一方面,会计电算化在企事业单位得到了最为广泛的应用,以检查纸质账目为主的传统税务稽查方式差不多滞后于时代的进展变化。另一方面,以交易异地化和凭证无纸化为典型特征的电子商务使税务稽查传统的凭证追踪检查方式失去基础。在这种形势下,只有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提高税务稽查的信息技术含量,以科技创新带动稽查技术创新,才能有效查处各种税收违法,不断提升稽查执法水平。

2.推进规范化治理

税务稽查治理工作在涉及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基础上,要切实规范行政执法的各环节,幸免违规行为的出现。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计算机治理,能够及时掌握稽查工作进度,同时能够对各

个业务环节,层层加以操纵和制约。因此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对税务稽查执法进行高度的信息共享和科学的分权制约,特不是在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后,实现稽查执法信息在上下级机关、在治理层和执法一线人员之间的充分共享,把执法的各个环节、各项标准全部固化在计算机操作程序之中,将税务稽查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等重点执法环节,全部纳入计算机治理系统,实现计算机实时监控,严格限制和规范了每一项执法行为,切实增强了税务稽查执法的刚性。

3.提高税务稽查效率和质量,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

当前,税务稽查工作中一个突出的矛盾是纳税人数多,稽查力量弱,税务稽查重点打击的效果不理想。如何提高税务稽查效率和质量,是当前税收治理工作中一个重要内容。税务稽查信息化能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成果,在“大集中”的海量数据基础之上,把稽查选案到稽查实施、案件审理、案件执行等各个环节中

能够结构化的工作内容运用计算机完成,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提高税务稽查效率和准确性,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

(1)计算机选案,科学确定稽查对象。提高选案准确性是提高税务稽查效率和质量的基础和关键。通过计算机选案系统进行稽查选案,确实是依据占有的信息建立选案模型,通过对选案指标进行分析、对比,从中发觉异常,发出警报,列出稽查重点或打击对象。

(2)自动化实施税务稽查。税务稽查人员能够通过无线网络技术,利用便携式计算机设备,在稽查现场直接访问和查询税务系统数据(仓)库海量数据,进行现场办公运用案件稽查软件,通过财务数据融合技术,迅速获得稽查所需要的稽查对象涉税数据;通过现代化手段对稽查证据进行现场扫描、录音和对库存进行现场盘点,如此能够大大提高稽查速度,快速得出稽查结果。

(3)依据法规库、案例库,提高审理准确性。审理人员首先运行案例分析系统查找相似案例的审理过程和审理结果,吸取前人的审理经验和方法,发觉稽查结果中的问题,制定审理方案和审理重点。然后,审理和选案人员一同分析当期稽查案例,把当期案例充实到案例库中,预备以后共享,同时依照分析结果完善选案模型、算法、规则和方法,提高选案准确性。

(4)网络化执行,提高执行力度。执行人员通过网络将税务处理传送到被执行对象的银行,实现自动扣款;在扣款不足时是通过网络对被执行对象的财产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发觉被查对象的可执行财产,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节税务稽查治理信息化

按照税务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依托金税工程网络的建设,目前已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抵扣凭证的协查信息化治理、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的信息化治理和税务稽查信息统计的信息化治理;通过税务综合征管软件(CTAIS V2.0)的运行,实现了税务稽查从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的信息化治理。

一、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 V2.0)稽查子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和神州数码公司在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

基础上,开发了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0版(CTAIS V2.0)。该系统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开发的,面向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及其下属税收征收机构的税收征收治理工作,以基层税收征管为核心,立足于国税征管业务需求,兼顾地税业务的可扩充性,功能涵盖了治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税务执行等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以城域网为背景的都市级全国性、一体化的税收征管应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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