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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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教职成〔2017〕543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7〕54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6月14日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计划类别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含“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等各类跨阶段学习形式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以下简称“学校”,下同)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籍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学籍管理各项相关工作。

浙江余姚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通知

浙江余姚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通知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中段学校招⽣⼯作的通知 各普职⾼、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的意见》精神,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中段学校招⽣(以下简称中考中招)改⾰,积极探索基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多元评价条件下的招⽣新途径,促进学⽣全⾯⽽有个性地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位均衡发展,推进普通⾼中特⾊多样化发展,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宁波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中段学校招⽣⼯作的意见》(甬教基〔2017〕64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和⾼中段学校招⽣⼯作,提出以下⼯作意见: ⼀、指导思想 全⾯贯彻党的教育⽅针,以⽴德树⼈、全⾯发展为⽬标,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学⽣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深化课程改⾰,为每个学⽣提供适合的教育,以满⾜不同潜质学⽣的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中教育特⾊多样化发展,提⾼教育质量,办⼈民满意的教育。

⼆、学业考试对象及报名 (⼀)对象:具有浙江省户籍或港、澳、台籍,电⼦学籍在册的余姚市应届初中毕(结)业⽣,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9年9⽉1⽇后出⽣)未取得各类⾼中在册学籍号的余姚市历届初中毕(结)业⽣。

其他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报考我市普⾼的,应同时满⾜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母) (或法定监护⼈)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母⼀⽅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2017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院校。

(⼆)考⽣于3⽉28⽇—3⽉31⽇向报名点学校报名,填写《余姚市2017年⾼中段招⽣考试报名表》,交近期⼀⼨免冠正⾯照⽚两张,并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交报考费⽤。

(三)全市各初中均为报名点,负责对本校考⽣(含往届⽣、回籍⽣)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汇总,并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续。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针对不同学生的需求和特点,提 供个性化的招生咨询和服务,帮 助学生更好地了解中等职业教育 ,提高招生的针对性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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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招生策略制定
制定宣传策略: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 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如制作宣传册、开展 校园开放日活动等,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
制定服务策略:在招生过程中,提供优质的服务 ,如解答考生疑问、协助办理入学手续等,提高 考生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制定渠道策略: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招生,如线上 平台、中介机构、校企合作等,扩大学校的招生 来源。
提高招生服务的质量,如提 供详细的招生信息、优质的 咨询服务等,增强考生的信
任和满意度。
06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展望
未来招生工作面临的挑战
生源数量下降
随着人口出生率的降低,未来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数量将 逐渐减少,招生工作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教育多样化竞争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多种教育形式的并存, 使得学生在选择教育路径时更加多元,中等职业教育需要 在竞争中突显自身特色与优势。
05
招生工作效果评估与改进
招生数据收集与分析
数据来源
收集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数据,包括报名人数、录取人数、报到 人数等。
数据分析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较不同年份、不同学校、不同专业 的招生情况,找出招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数据反馈
将分析结果反馈给相关学校和部门,帮助他们了解招生工作的情况 ,为制定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数据安全与管理:加强招生 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考生 个人信息的保密性,防止数 据泄露和篡改。
信息化服务与支持:提供信 息化服务与支持,包括在线 咨询、系统操作指南等,方 便考生和家长了解招生信息 和操作流程。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教职成〔2017〕504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7〕50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精神,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职协调发展,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遴选一批有条件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统筹协调。

统筹利用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两方面的资源,通过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综合高中班,搭建职普融通的立交桥,促进当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

充分发挥地方、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力求在综合高中班的办学模式、教学管理、课程设置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三)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因材施教,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能力、水平等自主选择适宜的发展方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遴选条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本次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主要在县(市、区)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并向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较低的县(市、区)和职业教育省级品牌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倾斜。

试点学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学校应为依法设立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二)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师资队伍、校舍面积等基本办学条件能满足综合高中试点需要,能有效整合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教育资源,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

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

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导读: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已经公布。

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6月20日-6月22日。

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为认真做好我区2017年高中、中职(含区内外中职、区内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保证高中、中职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按初级中学教育阶段实施课程计划类别实行单独划线。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在内地部分省(市)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的意见》(教民〔2010〕5号)精神,区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地西藏中职班学生毕业后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继续报考高一级院校深造。

二、报名(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内地西藏高中班(校)为区内初中应届毕业生投放的招生计划中农牧民子女占70%、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占10%,具体报名条件:(1)世代聚居(二代以上含二代)在藏的藏族及区内其它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在藏;(2)农牧民子女考生,必须为非城镇户籍,且父母至少一方必须为农牧民;(3)坚持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原则,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家长承诺书》《学生承诺书》,且填报有相应志愿,没有志愿不予录取;(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户籍在藏且其父母一方必须在藏工作八年及以上(截至当年4月30日)。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其父母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分别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时间,是否进藏干部职工亲生子女。

2017年上海中考政策解读内容

2017年上海中考政策解读内容

2017年上海中考政策解读内容2017年上海的中考政策出台,中考政策出台后将会有哪些影响。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上海中考政策解读,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上海中考政策解读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现就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计划管理2017年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初三学生约7.4万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预计为98%。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单列,所有计划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学生的计划(不少于学校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的50%)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市教委负责招生计划的统筹、下达。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录取过程中的微调。

各区、三线单位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以及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

所有计划调整,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2017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69号)。

三、志愿填报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或),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3个志愿。

4.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4个志愿。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7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7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7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3.28•【字号】•【施行日期】2017.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7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的通知各市(地)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现将《西藏自治区2017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3月28日西藏自治区2017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为做好2017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西藏实际,制定《西藏自治区2017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招生对象(一)两代以上(含两代)聚居在藏的藏族和区内少数民族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在藏)。

(二)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在藏)。

二、报名条件(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病毒性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无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病史、抑郁症,无耳聋、足跛等严重影响学习者(详见招生体检标准)。

(三)年龄为11—14周岁(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四)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口在报名地市范围内(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同时父母至少一方在报名地市范围内工作。

(五)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子女考生为城镇户口,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地市范围内城镇居民。

(六)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考生为农业户口,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地市范围内农牧民。

(七)边境乡农牧民子女考生户口在边境乡,且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

(八)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籍在藏(截止2017年4月30日),且父母至少一方在藏工作八年以上(含八年,截止2017年4月30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11.21•【字号】川教〔2017〕107号•【施行日期】2017.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的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2.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包括现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

上海城科技学校2017年全日制招生方案

上海城科技学校2017年全日制招生方案

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2017年全日制招生方案(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一、学校简介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毗邻松江大学城教育园区,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始终以“为每位学生可持续的职业发展奠基”为办学理念,以“正德立身,砺能树人”为校训,努力培养“就业有优势、创业有特长、升学有希望、发展有潜力”的能适应未来工作变化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学校设有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智能工程系、旅宾管理系、综合教学系、数控技术系等6个系部,涵盖了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加工制造类、电气信息类、旅游服务类5大专业群19个专业。

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为上海市精品特色专业。

在中本、中高职贯通教育培养方面,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合作开展七年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建筑工程技术、设施家业与装备等专业分别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五年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为加快培养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作出积极贡献。

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技能实训、文体生活等设备设施。

目前学校建有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施工与装修、智能工程技术等3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数控技术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等2个区级实训中心,拥有汽修、建筑、计算机等多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点,涉及近20项职业资格鉴定目前学校已与德国BASF、法国GYS、巴特勒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签订“浸润式”校企深度合作协议,同时与美联钢结构(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上海通用、台积电(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比亚迪(上海)有限公司等几百家企业成为合作伙伴;学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文汇报》、《解放日报》、上海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办学特色和亮点,优质的办学和卓越的品牌赢得了社会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

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

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

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4.05•【字号】•【施行日期】2017.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6〕2号)精神,为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和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促进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4月5日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2016〕2号)和我省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是指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举办的专科教育招生计划。

第二章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和计划总量第三条编制招生计划指导思想。

以青海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的办学宗旨,充分发挥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推动高校控制规模、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中关于职业教育的总体部署,以招生计划为抓手,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整体或部分向应用技术类高等学校转型,落实年度招生规模增量,确保到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全省高等教育在校生的50%以上。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制度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制度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制度长沙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二、责任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实行处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

处长主持处内全面工作,并对本处负全面责任,处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审批责任人为处长、副处长、承办人。

三、核准依据(一)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三)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09〕448号)(四)《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四、审核条件和服务内容(一)服务对象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

(二)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分别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及学籍异动(转专业)审核。

(三)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进行学籍异动(转学)审批。

五、申报材料(一)学校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按程序呈报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文件。

(二)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按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时限上传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需在签发毕业证书前上传学籍学历管理平台。

(三)学生信息修改需上报学校申请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学籍异动需呈报有关申请或备案报告。

六、受理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和用途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

七、审核与决定(一)承办人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提供的招生录取库进行新生注册信息审核;按学籍库进行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审核;统一使用教育部、省教育厅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操作。

(二)承办人对学校呈报学生信息修改和学籍异动的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事项确认及初审,并分类汇总。

经处长审查,提交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副局长审定。

(三)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四)被省教育厅注册中心退回的注册信息,经处务会集体研究处理。

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

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

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技能考试大纲(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一、考试性质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是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高职院校根据自身专业需要设置考试科目,自行命题、考试、评价、组织技能考核和面试,自主划定录取标准,自主录取。

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技能考试(含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相关专业毕业生的选拔性考试,具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专业招生专业涵盖养殖专业、畜牧兽医专业、水产养殖专业等相关专业。

二、考试依据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09﹞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9年5月25日公布施行。

1. 职业(工种)名称:宠物医师(1)职业定义:在宠物疾病诊疗工作中,从事宠物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的专业人员。

(2)职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编码:X5-03-05-07(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表达能力,嗅觉、色觉、听觉正常。

三、考试方法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技能考试由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

总分49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为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50分。

技能操作考试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每位考生必须参加考试,选考项目为考生从三个选考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10分钟,满分340分,其中必考项2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选考项140分,考试时间50分钟。

具体见下表:四、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以形成的中职毕业生从业能力为立足点,实现技能考试内容与中职毕业生从业技能的需要相互兼容,在识记、理解、运用、综合运用各个层面,充分融合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的职业技能要素,合理运用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测量手段,将专业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将技能操作融入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生源推荐工作机制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工作的通知》(蚌教〔20__〕38号)及教体局相关会议精神,为落实好职普招生的#39;要求(以下简称中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注重实效,进一步把中职招生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

为确保今年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组建瓦疃中学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

组长:马超(校长)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则。

副组长:职责:在组长的安排下,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成员:刘四化、陈建、王继玲、田大强、单磊、束秀丽及本届九年级任课教师职责:班主任束秀丽负责九(1)班中职招生工作,张勇、崔海章协助。

班主任单鸿飞负责九(2)班中职招生工作,刘四化、王继玲协助。

班主任单磊负责九(3)班中职招生工作,陈建主任、田大强副主任协助。

九年级任课教师中职招生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自行安排。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着想,给学生推荐满意的学校。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3、学校统筹安排,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团结协作,按教体局文件要求宣传动员,严禁私自违规操作,谋取私利、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三、工作目标1、真抓实干,努力提高中职升学率。

2、最低目标:完成报到数不低全县后五名。

但要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教体局交给的任务。

四、具体工作措施(一)做好前期铺垫工作中职动员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础,也就是说动员教师和家长、学生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学生和家长是否信任动员教师是中职动员工作成败的关键。

中职对象往往是班上的后进生,这部分学生平时很少得到老师的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家长也很少和教师沟通。

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淡漠,感情薄弱。

因此,今年毕业班一开学,学校就发动九年级的班科教师做好后进生的关爱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从学习和生活上去关爱每一位后进生,多和这些后进生家长沟通,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关爱,相互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2.15•【文号】教职成厅〔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切实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各地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不协调的地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调整。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特别是贫困县、连片贫困地区、“三区三州”等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教育脱贫攻坚责任,实施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东西协作各相关省份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按照《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审核所属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招生工作办法及招生计划,指导和监督所属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要与扶贫部门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比对,加强对建档立卡户考生的甄别,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及时完成新生注册建籍工作,落实好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工作。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的通知-吉市教发〔2017〕12号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的通知-吉市教发〔2017〕12号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的通知正文:----------------------------------------------------------------------------------------------------------------------------------------------------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的通知吉市教发〔2017〕12号各县(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市教育局于近日组织各中职学校开展了2017年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审核工作。

2017年中职拟招生专业确定的原则是积极对接我市6411产业规划,大力推动专业与产业紧密结合,探索实施专业群建设试点,加快形成各中职学校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特色优势。

经过专家组的评估论证,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现将2017年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予以公布。

(见附件)各中等职业学校应认真研究以服务产业为目标的专业集群发展思路,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和产业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方向,形成对目标产业各个链条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学校可以探索按专业群(大类)组织招生和培养的方式,同一专业群内,学生在第三学期前后可根据技能发展意愿和本地产业需求在群相近专业间进行二次调整。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2017年招生专业进行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专业,所招学生不予注册建籍。

附件: 2017年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吉林市教育局2017年1月15日附件2017年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学校代码专业类型专业群建设建议北华大学师范分院160100学前教育主体吉林机电工程学校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主体汽车产业专业群0518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主体082800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主体08080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主体051700汽车制造与检修012700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051400数控技术应用主体加工制造专业群051500模具制造技术052200焊接技术应用过渡051300机电技术应用主体装备维护维修专业群053000电器运行与控制012800农村电气技术吉林女子学校160100学前教育主体教育艺术专业群140800音乐142100美术绘画140900舞蹈表演140300播音与节目主持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主体现代服务业专业群130100高星级酒店运营与管理主体082300航空服务主体0807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121000090900客户信息服务110200美发与形象设计主体美容健康专业群110300健身塑身主体110100美容美体142400服装设计与工艺主体服装产业专业群142500服装展示与礼仪吉林省城市建设学校040100建筑工程施工主体土木工程施工专业群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主体011600园林绿化主体041200市政工程施工040200建筑装饰041100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新设040500工程造价新设041800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含建筑施工方向)051600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含建筑安装方向)040700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新设130700中餐烹饪主体专业群130100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主体130800西餐烹饪新设吉林工贸学校101900中药制药主体中药制药专业群102200药品食品检验主体102000制药技术新设011000中草药种植071100食品生物工艺051300机电技术应用(含工业机器人操作维护方向) 主体自动化应用专业群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主体091300电子技术应用052800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051200机械加工技术主体082300航空服务主体运输服务专业群080100铁路运输管理(含乘务方向)070200平面媒体印刷技术主体印刷产业专业群090100计算机应用(含计算机平面设计排版方向)180200文秘(文字处理方向)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主体120200会计电算化过渡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过渡吉林信息工程学校051300机电技术应用(含工业设计及3D打印技术方向、智能机器人应用技术方向) 主体智能制造技术专业群051800汽车电子技术应用主体091300电子技术应用012800农村电气技术090100计算机应用主体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专业群090500计算机网络技术(含物联网技术方向)主体091500通信技术主体090400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含微媒体创意方向、影视后期制作方向)121100电子商务142200美术设计与制作(含家装设计方向、广告设计方向)吉林经济贸易学校121900物流服务与管理主体现代物流专业群121000市场营销(含物流市场开发)090900客户信息服务(含物流信息服务方向)办公室文员主体现代办公技术专业群090300计算机平面设计主体180400公关礼仪091300电子技术应用主体180700物业管理(写字楼物业管理方向)吉林财经学校120200会计电算化主体财经服务专业群120400金融事务013100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电子商务主体电商专业群090300计算机平面设计主体121600商务韩语(对韩商务服务方向)180200文秘(商务企业前台服务方向)过渡090100计算机应用(含3D打印辅助设计方向)主体智能装备服务专业群091300电子技术应用(含物联网技术智能交通方向)主体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吉林工业经济学校120200会计电算化主体财经商贸专业群市场营销主体120400金融事务082800汽车整车及配件营销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主体旅游服务专业群130100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0807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091600通信运营服务主体通讯运营专业群090400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090300计算机平面设计090100计算机应用160100学前教育过渡吉林石化工程学校060100化学工艺主体化工生产专业群060400化工机械与设备主体060200工业分析与检验060600精细化工060700生物化工051300机电技术应用(含智能化装备安装维护方向)主体052200焊接技术应用主体焊接加工专业群051300机电技术应用(焊接机器人操作维护方向)012700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含铆焊方向)012800农村电气技术160100学前教育吉林机械工业学校051200机械加工技术(含工业机器人方向)主体先进装备制造专业群051500模具制造技术(含3D打印方向)主体051400数控技术应用052200焊接技术应用051700汽车制造与检修012700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051300机电技术应用(含无人机操作维护方向)主体航空无人机应用专业群091300电子技术应用(含无人机维护方向)012800农村电气技术(含农用无人机方向)吉林轻工业学校142200工艺美术(装潢设计与制作方向、传统工艺美术设计与制作方向、木工数控雕刻方向)主体传统工艺专业群071500家具设计与制作(板式家具设计与制作方向、家具营销与管理方向)新设143500民族工艺品制作(民族旅游工艺品制作方向、民族陶艺方向、雕刻与雕塑方向)新设142300商品画制作与经营新设160100学前教育主体08070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吉林工业工程学校051300机电技术应用(含工业机器人方向)主体先进装备制造专业群051400数控技术应用主体51200机械加工技术主体51500模具制造技术(含3D打印技术方向)52200焊接技术应用91300电子技术应用主体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主体吉林卫生学校100300农村医学主体100200助产主体100800医学影像技术主体101800中药101700中医健康保健101100药剂<span color:#404040;"="" >100600 眼视光与配镜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150100运动训练主体体育竞技与健身服务专业群150100运动训练(冰雪项目方向)150200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新设吉林市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142000工艺美术主体090100计算机应用主体142400服装设计与工艺主体吉林市桃源职业技术学校052200焊接技术应用主体090100计算机应用主体吉林市九华外事学校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主体商旅服务专业群090100计算机应用(办公自动化方向)主体082300航空服务主体080100铁道运输管理主体121600商务韩语121400商务日语121200国际商务新设180900政务服务160100学前教育主体教育艺术专业群140900舞蹈表演140800音乐142100美术绘画051300机电技术应用永吉县实验职业高中090100计算机应用(含现代农业信息服务方向)主体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专业群090200数字媒体技术应用121100电子商务(区域特色商品营销方向)121900物流服务与管理012000畜牧兽医食品生物工艺120200会计电算化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主体汽车后市场服务专业群052200焊接技术应用(含车辆焊接工艺方向)主体082800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主体051300机电技术应用051200机械加工技术(含汽车配件加工方向)160100学前教育主体桦甸市职教中心040100建筑工程施工(含现代农业建筑方向)主体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专业群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含农用车辆方向)052200焊接技术应用主体180200文秘(含现代农业办公自动化方向)主体012700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主体130700中餐烹饪010200现代农艺技术090100计算机应用(含现代农业信息服务方向)120200会计电算化051300机电技术应用(含现代农业自动化设备方向)160100学前教育主体教育艺术专业群142200美术设计与制作082300航空服务磐石市职教中心012700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含农用无人机方向)主体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专业群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观光农业方向)主体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含农用车辆方向)主体010200现代农艺技术主体121100电子商务(区域特色商品营销方向)新设011800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120100会计102000制药技术(含土特中药材方向)051200机械加工技术052200焊接技术应用新设建筑工程施工(含现代农业建筑方向)160100学前教育主体教育艺术专业群142200美术设计与制作141000戏曲表演142400服装设计与工艺舒兰市职教中心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含农用车辆方向)主体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专业群010200现代农艺技术主体012700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130200旅游服务与管理(观光农业方向)121100电子商务(区域特色商品营销方向)新设计算机应用(含现代农业信息服务方向)100100护理主体160100学前教育主体蛟河市职教中心051200机械加工技术(机械石雕加工)主体石材产业专业群090100计算机应用(石雕辅助设计)主体142200美术设计与制作(石雕造型)121100电子商务(含石雕工艺品营销方向)082500汽车运用与维修(含农用车辆方向)主体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专业群010200现代农艺技术主体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主体121100电子商务(区域特色商品营销方向)012700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101900中药制药052200焊接技术应用120200会计电算化160100学前教育主体140800音乐080100铁道运输管理新设——结束——。

【招生简章】2017年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2017年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

是全国首批成立的电力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中国南方电网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下属唯一的高职(专科)院校。

国标代码:1305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红枫湖办学理念:学院以创建“植根电网,特色鲜明”的电力高职院校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的,秉承“大气致远,传承光明”的校训,坚持以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重点,注重教育创新,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坚持教育质量为第一生命线,努力打造“植根行业,工学结合”的办学特色。

同时,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职教理念,形成了“理实一体、注重能力”的教学模式。

教学设施:学院依托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和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源与技术优势,不断完善教学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5000余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34万余册。

按照“与生产现场技术同步,并适度超前”的原则,学院建设了 220kV 教学实训变电站、各电压等级变电仿真装置、区域变电调度仿真系统、配网仿真系统、各种类型和容量的火电仿真系统、带电作业培训装置等设施,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技能教学网络,为培养高素质电力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训环境,让学生感受到与现场一致的电力生产氛围。

实践教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强化了对学生技能的培养,使学生职业能力得到了提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设有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具有100个行业特有工种初、中、高级鉴定资格,实现了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办学模式。

招生就业:学院立足贵州,面向山东、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招生。

每年都有许多发供电企业和与电力技术相关企业来校招聘毕业生,近年来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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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各在川招生中等职业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筹管理
各市(州)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教办[200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统筹管理力度,促进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认真做好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要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的精神,总结近年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和办法。

相关市(州)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好今年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规定,落实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任务。

(二)今年我省将继续在部分高职学院开展藏区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

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招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统筹规划,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相关市(州)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力度,做好生源组织工作。

要结合本地实际,按职责分工,制定相应措施和办法,确保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考试工作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由各市(州)组织进行。

中考考生多、年龄小,考点分散,考试的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工作量大,难度高,各地要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做实做细考试各环节工作。

主考部门要着力抓好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四、加强信息管理,推行考生电子档案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管理,按要求采集考生基础信息,确保考生基础信息的规范和准确。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便工作程序,确保中职招生信息准确、完整,有条件的市(州)中职招生报名和填报志愿可采用网上形式进行,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跨省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须向教育部申报当年跨省招生计划,获得教育部批准。

教育部职成司《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中未公布的外省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州)招办不安排招生。

六、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招生秩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在中职学校招生中,严禁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涉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

七、加大宣传力度,推进“阳光工程”
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途径。

各级招考委、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工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精神,各级招生机构和招生学校要积极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让考生和家长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增强中职招生的吸引力,确保所有想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包括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

各地要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明确信息公示的内容、主体、时间、渠道;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考生加分信息进行认定、核查和公示,确保公示监督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管理,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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