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处理
2022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2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2022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合用于发生在山东省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的各类案件。
第三条在本标准中,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第四条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内容。
第五条本标准执行时应当坚持公正、合理、科学、及时的原则,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裁决。
第二章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及标准第六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根据伤病情况,按照当地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诊疗费用直接结算或者按照合理费用支付,但不超过当地相同病种医疗费用平均值。
二、护理费:对重伤者、危重病人、重症疾病患者或者其他需要提供护理的伤病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当地相应标准和要求支付。
三、营养费:对于需要特殊营养补充的伤病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当地相应标准和要求支付。
四、交通费:遇有交通事故需要住院或者诊疗时,按照当地最短距离路程,采用最安全、最快捷的交通方式支付往返交通费。
五、住宿费:遇有交通事故需要住院或者诊疗时,按照当地相应标准支付医院附近住宿费用。
六、误工费:对因事故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当地相应标准和要求支付。
七、残疾赔偿金:对因事故受伤造成丧失生活能力,经过鉴定,以此为依据,按照下表执行:残疾程度赔偿金额(元)-------- --------------一级 30,000-60,000二级 20,000-40,000三级 10,000-30,000四级 5,000-20,000五级及以下 1,000-10,000八、死亡赔偿金:对因事故致死者,其家属按照下表执行:死者身份赔偿金额(元)---------------- --------------营养供应人、家庭主妇 30,000-50,000未成年子女 30,000-50,000成年子女 20,000-50,000父母、配偶 20,000-50,000兄弟姐妹 10,000-50,000第七条在执行人身伤害赔偿时,应当根据相关法规、清单、收据等规范进行凭证的认定,如有虚报或者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应当赋予严厉处理。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在我们⽇常⽣活中,⼤家可以看见有⼈新闻上或者⾝边有交通事故发⽣,事故发⽣总是令⼈伤感。
那么,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些有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哪些法律依据制定的呢?下⽂,店铺⼩编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依据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最关⼼的问题。
《交通安全法》第七⼗六条对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发⽣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
与过去⽆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区别。
⼀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承担民事责任。
除⾮证明损害是由受害⼈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项⽬,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活费、死亡赔偿⾦。
《⼈⾝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和赔偿标准⽅⾯贯彻了全⾯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残疾赔偿⾦”代替“残疾者⽣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受害⼈遭受⼈⾝损害的赔偿项⽬包括: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因伤致残的赔偿项⽬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交通事故人身伤亡应急预案范本(四篇)
交通事故人身伤亡应急预案范本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件,往往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应对这类突发事件时,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针对交通事故人身伤亡的应急预案:一、事故现场处置1.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2. 确保现场安全,设置警戒线,疏导交通,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 对伤者进行初步救援,包括止血、急救和心肺复苏等措施。
4. 协助救援人员到达现场,配合其进行进一步救援和处理。
二、伤者处理和转运1. 对伤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伤情严重程度,分级转运。
2. 针对重伤者,及时安排专业医疗救护车进行转运至医院。
3. 给予轻伤伤者现场治疗或转运至医疗机构就诊。
三、家属安抚和信息发布1. 对伤者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及时发布事故情况和救援进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3. 协调医院、保险机构和公安部门等力量,做好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
四、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1. 确保事故现场证据收集完整,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
2. 针对责任方展开法律程序,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维护正义与公平。
五、事故善后处理和预防措施1. 做好事故后期善后工作,包括赔偿协商、损失赔付等事宜。
2.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以上就是针对交通事故人身伤亡的应急预案,希望能对应对突发事件时有所帮助。
在面对意外情况时,冷静应对,科学有效地处置,是最重要的。
让我们共同努力,助力交通安全,减少不幸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事故人身伤亡应急预案范本(二)一、目的和原则目的:为了保护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人身伤亡及其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工作,制定本预案。
原则:1. 紧急救援:立即对伤者进行急救和抢救,争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 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应实施协同配合,有效组织救援者和物资的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3. 秩序维护:保持交通秩序,防止事故点扩大和二次事故的发生。
车辆伤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目的为提高车辆伤人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现场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车辆伤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迅速反应,协同作战;(3)依法依规,科学处置;(4)信息畅通,公开透明。
二、事故分类及分级2.1 事故分类根据事故原因和严重程度,车辆伤人事故分为以下四类:(1)一般事故:指造成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的事故;(2)较大事故:指造成人员重伤或财产损失较大、影响较大、社会影响较坏的事故;(3)重大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财产损失巨大、影响巨大、社会影响极坏的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多、财产损失极其巨大、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事故。
2.2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分类,车辆伤人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2)二级响应:重大事故;(3)三级响应:较大事故;(4)四级响应:一般事故。
三、应急组织体系3.1 组织机构成立车辆伤人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制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3.2 职责分工(1)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3)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勘查、封锁、隔离和人员疏散;(4)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伤情评估;(5)交通管制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6)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7)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四、应急处置流程4.1 报告与接警(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目击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2)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4.2 先期处置(1)现场处置组迅速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封锁、隔离和人员疏散;(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转运和伤情评估;(3)交通管制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进行管制。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过错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需要及时进行人伤理赔,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的流程。
1.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保护现场。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保护现场,确保不再发生次生事故。
如果可能,应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并打开危险报警灯。
如果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医疗救助。
2. 联系交警处理并取得事故证明。
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联系交警前来处理事故,并取得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理赔的重要证据,其中包含了事故的基本情况、责任认定等信息,对后续的理赔流程至关重要。
3. 就医并取得诊断证明。
受伤后应及时就医,确诊伤情并取得诊断证明。
诊断证明是理赔的重要依据,可以证明受伤的程度和治疗费用,为后续的理赔提供有力支持。
4. 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交理赔申请。
在取得事故认定书和诊断证明后,受害者应及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并提交理赔申请。
理赔申请需要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受伤情况、医疗费用等相关证据,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和赔付。
5. 等待保险公司审核并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并进行赔付。
审核时间一般在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而有所不同。
一旦审核通过,保险公司会及时进行赔付,以便受害者尽快获得赔偿。
6. 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拒赔或者赔付金额不合理,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律师代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确保获得公正的赔偿。
总结,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包括保护现场、取得事故证明、就医取得诊断证明、联系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等待保险公司审核并进行赔付、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援助。
在理赔过程中,受害者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审核工作,以便尽快获得应有的赔偿。
发生交通意外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意外处理流程交通意外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由于车辆、行人、动物等交通参与者之间的相互碰撞或者交通工具本身的故障、失控等原因所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一旦发生交通意外,正确的处理流程对于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发生交通意外时的处理流程。
1. 确保人身安全。
在发生交通意外后,首要任务是确保人身安全。
无论是车辆碰撞、行人受伤还是交通工具故障,都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将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
同时,需要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寻求专业医护人员的帮助。
2. 保护现场。
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基础上,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交通意外现场的扩大和次生事故的发生。
可以设置警示标志、使用警示灯光,引导交通,确保交通秩序,避免交通拥堵和二次碰撞的发生。
3. 收集证据。
在保护现场的同时,需要及时收集证据,包括交通意外发生地点的照片、视频,相关车辆、人员的信息,以及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等。
这些证据对于交通意外的责任认定和后续的理赔工作非常重要。
4. 协助调查。
在交通意外发生后,需要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根据自己的了解和观察,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相关信息,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原因的调查。
5. 处理善后事宜。
交通意外发生后,需要及时处理善后事宜,包括及时通知家属、亲友,协助伤者就医,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等。
同时,如果是车辆故障引起的交通意外,需要及时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避免影响交通。
6. 防范未来。
交通意外的发生往往给人们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我们需要从交通意外中吸取教训,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
总之,发生交通意外时,正确的处理流程对于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至关重要。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牢记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交通伤亡事故善后处置方案
交通伤亡事故善后处置方案在现代城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对社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发生交通伤亡事故之后,及时、有效地进行善后处置是十分关键的,不仅关系到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赔偿,还会给当地政府的形象带来影响。
下面将介绍交通伤亡事故善后处置的方案。
1. 确认事故及通知相关部门发生交通伤亡事故后,第一时间要了解事故情况。
包括事故地点、时间、涉事车辆数量、受伤人数等,通知相关部门,如交警、医院等。
而在通知相关部门时需要及时且有效,如告知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以便应急部门及时进行救援和疏散工作。
2. 现场处理在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的现场应该做好一下几项工作:2.1 疏散围观群众在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时,人们往往会驻足观看,给事故现场的处理增加了困难和风险。
因此,应该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减少二次事故的发生。
2.2 抢救伤员抢救伤员应该是现场最紧急的工作。
应该优先对危重伤员进行施救,并尽快拨打120急救电话。
在抢救过程中,应该做到“如实施救、快速施救、科学施救、周到施救”。
2.3 保护现场交通事故的现场是一个现场证据的关键部分,一定不要随意移动现场证据。
应在现场保护现场,尽量保持场地整齐,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
2.4 维持交通流畅交通事故会严重影响道路交通,会导致交通拥堵。
应该及时疏导交通,疏通道路,以保证道路的畅通。
3. 事故调查与记录在处理交通伤亡事故时,对事故的调查与记录十分重要。
只有得出了正确的事故原因,才能得出合适的善后处理方案。
因此,在处理交通伤亡事故时,应该:3.1 详细记录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应该细心、详实,对交通标志、路面标线、交通信号灯、道路状况、天气状况、涉事车辆牌照号码、驾驶员姓名、出事时间、地点、事故过程、伤情等进行详细记录。
3.2 对事故过程进行规范化整理在事故迅速处理后,应该对事故过程进行规范化整顿,包括通过细节化描述、场景复原、重现事故过程,以确认事故责任,规划后继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赔偿标准在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而误工费赔偿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了解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对于事故双方以及相关法律处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要明确误工费计算的基本原则。
其主要依据是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损失,旨在补偿受害人因事故而无法获得的正常劳动收入。
这一原则强调了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确保受害人不会因为他人的过错而遭受经济上的不合理损失。
那么,如何确定受害人的误工损失呢?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比如说,受害人是一位每月有固定工资的上班族,在事故后因伤请假一段时间,那么这段时间内单位未发放的工资就是其误工损失。
这通常需要受害人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来证明。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
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么误工费可以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
但在现实中,很多受害人可能难以提供这样完整的收入证明。
此时,误工费的计算可能会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确定。
比如,一位自由职业者,没有稳定的雇主和明确的工资记录,那么就可能会按照当地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其误工费。
在计算误工费时,误工时间的确定也是关键因素。
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比如,医生开具的病假条上注明需要休息的时间。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定残日是指经过法定的伤残鉴定程序确定伤残等级的日期。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比如,受害人在事故后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劳动能力有所下降,导致收入减少。
这种情况下,误工费的计算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其劳动能力下降的程度以及对收入的影响。
再比如,受害人在事故前同时从事多份工作,那么误工费的计算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其中一份工作的收入损失,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工作的收入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员受伤如何处理发⽣交通事故后就需要对事故进⾏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有⼀定的技巧,处理技巧⼀般依据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员伤亡的,那么交通事故造成⼈员受伤如何处理?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造成⼈员受伤如何处理有⼈受伤的交通事故处理技巧,切记原则如下:1、下车主动关⼼伤者。
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
同⼀张照⽚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与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和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需阐述个⼈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
⼰⽅有保险的。
可留下⼿机号码,并取得对⽅联系⼈的⼿机。
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医疗保险卡(⼀般医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进去的,是不⽤医保卡的。
)9、如伤者⽅继续纠缠不清,你礼貌告知,随⾝未带现⾦及银⾏卡,并义正⾔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
”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原则。
尽快脱⾝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主动电话关⼼⼀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果探望⼀下。
(绝对有帮助的)12、电话或当⾯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
绝不接受次责变全责的所谓进保⽅案。
切记!谈不拢回家商量⼀下还可以第⼆次再谈。
有伤残,赔偿标的⼤的可聘请律师介⼊。
车祸致人死亡处理流程
车祸致人死亡处理流程一、立即报警。
发生车祸致人死亡事件后,首先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在通报时,要提供准确的事故地点和伤亡情况,以便交警部门及时派遣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二、保护现场。
在等待交警部门到达现场之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
可以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使用车辆堵塞交通,确保现场安全,防止其他车辆继续发生事故。
三、协助调查。
一旦交警部门到达现场,需要积极配合调查。
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相关证据,如车辆行驶轨迹、事发时的天气状况等。
同时,要遵守交警部门的指挥,不得干扰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
四、处理伤亡人员。
对于受伤的人员,要第一时间进行急救处理,尽量减少伤亡。
如果有人员死亡,要尊重死者,保护现场,等待相关部门前来处理。
五、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需要协助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同时,根据交警部门的要求,配合处理车辆和人员的相关手续,如拖车、事故责任认定等。
六、法律程序。
在车祸致人死亡事件中,可能涉及法律程序,需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有人员因此受伤或死亡,可能会引发赔偿和法律责任问题,需要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自身权益。
七、心理疏导。
车祸致人死亡事件对于相关当事人和目击者可能会造成心理创伤,需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帮助。
可以寻求专业心理医生或者心理咨询师的帮助,进行心理治疗和辅导。
八、事后处理。
车祸致人死亡事件发生后,需要对相关事故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进行相关善后工作,如处理车辆、赔偿处理等。
以上便是车祸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希望大家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冷静应对,做到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协助处理,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理和相关责任的追究。
同时也希望大家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计算方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交通伤亡事故善后处置方案
交通伤亡事故善后处置方案交通伤亡事故是一种特殊的意外事件,它通常伴随着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都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在面对此类事件时,我们必须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本文就交通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置方案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对现场进行安全控制在发生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安全控制。
特别是当事故发生在道路上时,需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进行道路交通疏导,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同时,也需要对现场周围的环境进行评估,确保没有其他的安全隐患。
如果有必要,应该通过警戒带或者布条进行封锁,防止他人靠近现场。
二、及时报警并救助伤者当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拨打紧急救援电话或者报警电话,通知相关急救人员和警察前往现场。
同时,也应当进行第一时间的救助工作,及时对伤者进行紧急处理,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救治时间。
如果在现场发现已经死亡的人员,也应当通知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三、进行伤者和财产损失登记在进行善后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对伤者和财产损失进行登记。
对受伤的人员应进行记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现场伤情记录、到达医院后的情况等;对车辆和财产进行记录,包括车牌号码、型号、损失情况等。
这样可以为后续的赔偿和调查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
四、保障事故处理顺利进行为了保证善后工作的有序进行,需要进行相关的事故处理准备工作。
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发放事故处理通告、派遣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等。
同时,对于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也应及时处理,保证事故处理工作能够平稳有效地进行。
五、做好跟踪处理工作当事故处理工作完成后,应当对处理工作进行跟踪。
对于未处理到位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补救;对于涉案的人员,需要对其进行后续的跟踪和管理,确保事故后的安全稳定。
同时,也需要进行相关的事故调查和研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交通伤亡事故善后处置方案的制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怎么划分责任的信息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怎么划分责任的信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比例赔偿1、(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两人共同赔偿责任怎么划分1、可以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其中责任人只有一人的为单独责任,责任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为共同责任,而共同责任又可以按照责任人之间的关系分为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
2、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
3、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
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4、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5、首先应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管理人对借用人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标准1、雇工受伤雇主赔偿责任划分标准如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另外,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伤的责任承担
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伤的责任承担机动车作为⼈们常⽤的代步⼯具,在现在⼈们⽣活⽔平普遍提⾼的情况下,拥有⼀辆私家车已不⾜为奇。
那么机动车在道路上发⽣交通事故时,责任该如何承担呢?店铺⼩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伤的责任承担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过错的⽐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之间发⽣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争议的处理1、因租赁、借⽤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与使⽤⼈不是同⼀⼈时,发⽣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部分,由机动车使⽤⼈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对损害的发⽣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当事⼈之间已经以买卖等⽅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部分,由受让⼈承担赔偿责任。
以买卖等⽅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和受让⼈承担连带责任。
3、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追偿。
三、机动车驾驶⼈逃逸或未参加强制保险的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发⽣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付被侵权⼈⼈⾝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垫付。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员受伤怎么理赔近年来,随着车辆普及率的提⾼,交通事故的发⽣率也越来越⾼,虽然国家不断加⼤对醉驾等违章驾驶⾏为的查处,但是交通事故还是时有发⽣,现在基本上每个⼈都会购买保险,尤其是车主,那么当发⽣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员受伤怎么理赔?今天,店铺⼩编就为您整理了“交通事故⼈员受伤怎么理赔”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员受伤怎么理赔第⼀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张《出险通知书》。
《车辆出险登记表》⼀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员,另⼀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在受伤者痊愈后,双⽅可以⼀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1、分清双⽅的责任。
⼩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事故或特⼤事故则⼀定要据理⼒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驾车⼀⽅⼀般都有⼀定责任,所要争的是责任的⼤⼩。
2、审查对⽅要求赔偿的项⽬。
当今社会⼈⼼难测,很多受伤者都会借机提出讹⼈。
您⼀定要审查对⽅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对于不合理的要求您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
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赔偿的依据。
关于赔偿项⽬,您可以查看《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或问保险公司您向对⽅⽀付的赔款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主要看您在交警队结案时能否把住赔偿项⽬的关了。
3、赔偿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在肇事双⽅各⾃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付赔款。
注意:在向对⽅⽀付赔款的同时⼀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或间接死亡怎么办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或间接死亡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不一定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看事故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具体需要看交警部门是任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或间接死亡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或间接死亡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责任认定,赔偿的标准需要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判断。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
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
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
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
(二)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
交通事故人伤后续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伤后续赔偿标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当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后续的赔偿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了解交通事故人伤后续赔偿标准,对于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人伤后续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造成死亡,赔偿范围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医疗费是赔偿中的重要一项。
这包括伤者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的赔偿应当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也是常见的赔偿项目。
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伤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在人伤赔偿中同样不可忽视。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1、关于责任原则体系。
《道交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以下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针对上述规定,有学者认为,《道交法》确定了四个层次的责任体系:第一层次,发生交通事故,通过交通事故保险进行理赔。
这一层次说的是交通事故保险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凡是造成事故的,都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第二层次,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按照双方过错的大小承担责任。
这里规定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三层次,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致害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
这里的前一句的内容是规定无过错责任,后一句的内容是构成受害人过错的,免除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第四层次,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致损害的,机动车驾驶人不承担责任。
笔者对于后三个层次的责任原则表示赞同,但对于第一层次有异议,理由有以下几点:(1)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的直接求偿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是一种法定责任。
该赔偿责任仅仅是基于一个法律事实构成:机动车方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机动车方对第三人造成了损害且须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2024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2024一、交通事故致死亡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致死亡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致死亡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法律依据为:《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死者的近亲属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先由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没有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肇事者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赔偿受害者家属以下项目:一、死亡赔偿金。
因车祸人身受伤该怎么索赔
因车祸人身受伤该怎么索赔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致残赔偿、死亡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每年因为车祸进医院的人数不胜数,而花费在治疗上的费用更是让很多家庭难以承担,进而必须进行索偿,那么▲因车祸人身受伤该怎么索赔才好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因车祸人身受伤该怎么索赔▲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6、营养费▲7、器具费▲8、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因车祸受伤能申请精神赔偿吗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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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处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 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当然要适用该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但是实务中许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过比较严重,被害人往往还在住院或者还在治疗过程中,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如果按照事故发生时作为时效起算点,许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或者虽然能得到保护但是增加了法院诉累。
实务中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会出现以下几个时间节点,事故发生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终结之日。
下面就逐一介绍。
1、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 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 日、15 日、20日。
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
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起算。
3、治疗终结之日。
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
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无法界定具体时间。
实务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
但是伤残评定之日虽然以确定,但是有些受害人有内固定手术,在伤残评定时尚未进行二次手术,诉讼时效又该如何确定?,实务中还存在以二次手术终结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的情况。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每一个时间节点的出现都是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一种体现,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以上几个时间节点,实务中一般以最后出现的时间节点作为诉讼时效起算的最终时间。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
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过居民家庭日常获得的总收入计算得来的。
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指在家庭总收入中,除去一切必要花费之外,居民可随意支配的部分。
家庭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偶尔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指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居民不可自由支配的部分,即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等,由于这些属于居民家庭成员必须缴纳的刚性支出,因此这部分名义收入必须予以扣除,余下的即为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用公式表示: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计算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指城镇居民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
不包括罚没、丢失款和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牌照税、房产税等),也不包括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3、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城镇居民,泛指在城镇居住、生活的人。
既包括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也包括没有城镇户口但是其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达到一定期限,而且其经济收入、生活来源于城镇的人员。
因此,是否属于“城镇居民”并不以或并不仅仅以户口为标志。
狭义的“城镇居民”,是指城镇常住人口,即在城镇居住,在城镇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及生活来源并且具有户口或户籍的人员。
狭义的“城镇居民”具有城镇户口。
城镇户口包括“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
口”等非农业户口的人员。
因此,“城镇居民”所包含的主体比“非农业人口”要广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