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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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指南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指南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指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为了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和应用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该基金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墙体的质量和性能。

基金的退返指南是指针对基金项目的资金支持结束后,如何进行退返资金及相关材料的指导和规定。

下面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指南的内容:一、退返资金的流程和要求1.基金项目结束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退返资金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结题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退款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2.基金管理机构收到资金申请后,应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和对退款申请的合理性评估。

3.审核通过后,基金管理机构将资金退还给申请人。

退款的时间和方式应提前通知申请人,以便其做出相应的准备。

二、退返材料的要求和流程1.申请人在申请退返资金的同时,应将项目结题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一同提交给基金管理机构。

2.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对其进行审核和审查。

审核主要包括对项目结题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的评估。

3.审核通过后,基金管理机构将退返材料归档,并与申请人进行确认。

4.归档的退返材料应妥善保存,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

三、其他事项1.申请人退返资金和材料时应注意保护知识产权。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公开、泄露项目相关的技术、数据和成果。

2.申请人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和沟通态度,及时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

3.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但需提前与基金管理机构沟通。

以上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指南的内容。

退返指南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材料的管理,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

对于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和应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这也是对申请人负责、保护基金安全的一种措施。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标准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标准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标准及返退程序和返退标准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00号令《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2003)153号《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33号、常政发(2006)86号、苏建函科(2007)2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充分做好“禁实”和“推新”工作,现就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费标准及返退程序和返退标准做如下说明:一、收费标准1、建设单位在本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按照批准的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纸确定的建筑面积,向开发区上缴8元/平方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已含在上缴的规费中)。

2、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到开发区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全部纳入国库。

二、申请返退条件1、建筑工程中全部(含基础部分)使用经认定的合格非粘土的等新型墙体材料的并达到节能建筑要求的,专项基金100%返退;2、建筑工程中使用粘土空心制品墙体材料的达不到建筑节能要求的,专项基金不予返退;3、建筑工程中使用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总用量比例达到40%以上并达到节能建筑要求的,专项基金按照实际使用比例返退;4、使用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总用量比例低于40%的,专项基金一律不予返退;5、建筑工程基础部分没有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虽使用但未经墙改办组织验收的按其建筑面积扣除15%计算。

专项基金不予返退的情况:(1)使用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逾期未申请返退专项基金的;(3)内外墙已批灰粉刷难以查验的;(4)使用粘土实心砖或其他有关禁用淘汰的墙体材料的;(5)使用未经备案认定的墙体材料的;(6)工程质量抽检不合格的;(7)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返退程序1、验收申请:(1)各类建筑物基础部位(围土前)(2)主体工程完工后(内外墙粉刷前);2、现场勘察:施工期间的现场勘察(以拍摄场景为依据);3、审核材料:(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款收据(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平面、结构图及技术文件、审图意见书(5)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原始发票及其复印件(加盖建设使用单位公章)(6)供货单位办理的常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7)新型墙体材料原始送货单(复印件);4、验收通过:(1)下发通知单(2)建筑项目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开发区会同区散办验收;5、办理返退:建设单位拿通知单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款收据到经发区财政办理返退手续。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建筑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传统的
墙体材料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传统墙体材料如砖、混凝土等,存在
着重量大、热传导性能差、隔音、保温效果不佳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
响了建筑的舒适性和能耗,还对环境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将通过资金支持、技术研发、政策扶持等方式,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首先,基金将提供资金支持,用于新型
墙体材料的研发和创新。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材料的原料采购、工艺开发、
试验和验证等方面,帮助研发团队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加速研发进程。

此外,基金还将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制定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
措施。

通过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基金申请程序、建筑标准更新等方式,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和推广提供政策支持。

同时,也将加强与建筑设计院、施工企业以及建筑开发商等相关方的合作,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在实际
工程中的应用。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成立,有利于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和应用。

一方面,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可以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对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大意义。

另一方面,新型
墙体材料的应用可以提高建筑的使用安全性、舒适度和健康性,提升人们
对建筑环境的满意度。

总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成立将为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和应用
提供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推动墙体材料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促进建筑
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专项基金)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专项基金)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综[2008]22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我们制定了《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经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发布。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缴。

各市、县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的标准,向建设单位足额征收专项基金,全额缴入地方国库。

各级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及其委托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单位,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专用票据》,不得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免、缓征专项基金,不得滞留、挤占、挪用专项基金。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入库的监督力度。

二、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效益。

严格使用范围,最大限度地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性项目、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鼓励农村应用新墙材等方面的投入扶持力度,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新型墙体材料基本建设工程或技术改造项目,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财政管理。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应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各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核拨同级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不得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列支。

四、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中规定的目录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进行调整后,我省进行相应调整。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二、新型墙体材料目录1附件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政策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地方各级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具体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第五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2料目录》规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详见附件二。

第六条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及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在主体工程竣工后30日内~凭招投标预算书确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用量以及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原预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和地方财政部门核实无误后~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手续~实行多退少补。

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6〕2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

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国家和省公布的目录围的具有保护土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改善建筑功能等特点,并满足建筑安全和质量要求且通过省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认定的建筑墙体材料。

第四条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实行公告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本省实际适时调整、补充和公布。

第五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六条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第七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预缴专项资金。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实后预收并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资金往来票据。

第八条专项基金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预缴,不能用建筑面积计算的建筑工程(如围墙等),按照设计所用标准砖量以每块O.05元的标准预缴。

专项基金不得向施工单位重复收取,也不得在墙体材料销售环节征收,严禁在专项基金外加收任何名目的保证金、押金以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除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改变专项基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免、缓征专项基金。

第十条专项基金实行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分级征收。

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是指由山东省财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从相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中征收的资金,用于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第三条进行新型墙体材料领域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可申请使用专项基金。

第二章征收标准和程序第四条专项基金的征收标准由山东省财政部门根据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制定,并经省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缴纳专项基金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专项基金。

第八条征收主体应当加强征收管理,对缴纳专项基金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三章专项基金使用管理第九条专项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投入、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等。

第十条专项基金的使用对象应当具备研发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能力,并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使用专项基金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按照申请的项目和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并及时向征收主体报告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征收主体应当建立专项基金使用管理机制,对专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外公开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专项基金使用的项目应当经过评审并报省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专项基金。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征收主体应当制定专项基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建立专项基金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专项基金的监督、评估和审计工作。

第十五条使用专项基金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接受征收主体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六条对于违规使用专项基金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征收主体有权要求其返还已领取的专项基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天津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实施细则

天津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实施细则

天津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实施细则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建筑材料环保性和节能性要求的提高,新型墙体材料逐渐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天津市决定设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制定了收缴实施细则。

二、基金收缴范围
1.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根据《天津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实施细则》,所有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都需要缴纳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性能保温材料、低碳环保材料等。

2. 墙体施工企业
墙体施工企业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进行施工时,同样需要缴纳基金。

3. 相关行业协会
涉及到新型墙体材料的相关行业协会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基金。

三、基金收缴比例和标准
1.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需要按照其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基金。

根据企业销售收入的不同档位,基金缴纳比例也会有所区别。

具体比例和标准将由天津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部门制定并
公布。

2. 墙体施工企业
墙体施工企业需要按照每个项目工程施工总价的一定比例缴纳
基金。

具体比例和标准由天津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部门制
定并公布。

3. 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的基金收缴比例和标准将根据其会员数量和负责
程度等因素确定,并由天津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部门制定
并公布。

四、基金使用管理。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综[202x]760号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规定》(京财综〔xx〕1347号),规范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该规定第八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区县财政局、建委负责专项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委托市和区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简称建筑节能墙改办)具体实施。

第四条市和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上报下一年度专项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建委审核同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预算内个别项目的调整,由建筑节能墙改办报经同级财政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专项基金的使用应坚持重点使用,优选扶持的原则。

第六条专项基金除按规定返还外,主要用于扶持建筑节能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有关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业务类经费三个方面。

第七条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包括:(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发展规划和计划;(二)编制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中间试验、试点示范工程。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以下称:申请人)进行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申请使用专项基金,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相应的科技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二)项目符合本市建筑节能墙改发展规划要求。

第九条区县企事业单位申请使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可向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提出申请,市企事业单位及专家学者可向市建筑节能墙改办提出申请,都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设立事业单位的政府批件、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证明);(二)科研人员和设备设施情况;(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申请人向市或者区县建筑节能墙改办提出申请后,建筑节能墙改办应当在专项基金支出预算范围内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原则包括公开透明、合理高效、创新推广、支持研发和应用。

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专项基金,具体实施范围和税款征收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主要包括科研项目支持、示范工程推广、行业培训、标准制定等方面。

具体使用范围和项目由国家发展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第五条对于生产、进口的新型墙体材料按照规定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征收的税款按照国家规定的征收税额征收,并依法缴纳到国家财政部门指定的专项基金账户。

第六条新型墙体材料的征收实行自愿申报制,纳税人应在生产、进口新型墙体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义务。

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对资料核实属实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审核并出具税款通知书。

第七条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税款。

税款应在纳税申报后的一个月内缴纳,逾期缴纳的,按照税法规定的滞纳金计算并缴纳。

第八条对于故意违法申报、隐瞒申报、逃避征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进行查处,并增加罚款等相应处罚。

第三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管理第九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管理机构由国家发展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确定。

第十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管理机构应定期公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规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范围和项目应在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和行业建议,制定具体的使用方案。

第十三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以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和应用为核心,推动绿色建筑和低碳发展。

第十四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实施主体应建立专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规范,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层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层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是指对于墙体材料行业的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管理的具体规定。

为了更好地推动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刺激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制定了该办法。

该办法共有五章,分别是总则、征收管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目的、性质和费用范围进行规定。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墙体材料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基金属于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包括生产、销售、进口墙体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征收管理,具体规定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对象、征收比例和征收方式。

征收对象包括生产、销售、进口墙体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比例根据不同的墙体材料类型和规模进行区分,征收方式可以是设定定额或者比例。

同时,对于不同情况下的减免和退还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三章使用管理,主要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进行了规定。

使用范围包括了研发、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信息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等领域。

使用标准包括了项目申报、审批、资金管理和监督等环节,并对项目的科技含量、环保性能和经济效益进行了要求。

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规定。

监督管理机构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负责资金的调度和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确保专项基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第五章附则,主要对其他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如基金的命名、会计核算、信息公开和法律责任等。

特别是对于基金的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进行了具体的惩罚和处理方式的规定,以确保基金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总的来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同时也加强了对墙体材料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了墙体材料行业的创新和进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检查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检查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
目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豫建墙[2010]3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0.01.20
【实施日期】2010.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豫建墙〔2010〕3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一项政府性基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基本建设工程、技术改造和科研开发项目进行政策性扶持,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重要调控内容。

为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的监管,切实发挥好专项基金的扶持导向作用,省厅专门下发通知,于2009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2006-2008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省辖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行业管理、技术专家和财务审计人员,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财务审计等方式,对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验收意见表》,并向省厅提交了检查验收情况报告。

在此基础上,省厅组成了三个专家组,于12月中旬分别对郑州、洛阳、南阳等9个市进。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新型墙体材料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热门话题。

近年来,
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建筑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在社会经济
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并使之受大众欢迎,政府推出了新
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由政府针对建筑行业中新型墙体材料研发创新及其所带来的
积极社会环境影响而发起的一项重要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旨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使新型墙体材料得到更好的应用,以促进建筑业发展和促进产业链整合.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资助范围主要涵盖研发、试制、应用、技术改进和节能等,
主要包括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评估、测试、技术改进等,也可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的施工
等后期学习航海应用。

同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也开放部分资金和子项目,资助单位
可以多渠道获得支持,以满足其研究需求。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开展,将有助于建筑业的技术更新,使更多的新型墙体材料
得到更快的发展和更好的应用,形成更好的产业链。

同时,针对不同步研究来源的新型墙
体材料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测试,以确保新型墙体材料能够满足要求。

通过不断地完善服务
保障,创新性改进管理措施,使新型墙体材料更符合功能、质量、经济、美观要求,更受
大众欢迎,从而更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指南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指南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指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一种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研发与应用的专项资金,旨在促进墙体材料行业的创新与升级。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候申请的基金并未能按照预期的方式使用或是已经完成了研发项目,需要将剩余的基金进行退返。

下面,将给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的具体指南。

首先,退返基金需要严格遵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的退返申请需要与资金使用审计等相关凭证一起提交,以确保退返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接下来,退返基金需要履行相应的申请手续。

一般而言,退返基金的手续包括填写退返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并提交给资金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同时,还需要根据基金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退返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例如,有些基金需要提交退返资金的使用报告和验收报告,以证明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达到的预期效果。

此外,退返基金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一般来说,退返基金的财务处理包括资金结存和清算、收支核对和账务调整等环节。

在退返基金的实际操作中,需要与财务部门密切合作,确保退返基金的财务处理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同时保证退返基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最后,退返基金需要进行相关的宣传和公告。

在退返基金完成后,需要及时向项目参与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通知,告知退返基金的情况和时间,并在墙体材料相关媒体或平台上进行公告,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

总结起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退返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退返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还需要与财务部门密切合作,进行财务处理和核对。

最后,需要进行相关的宣传和公告,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

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确保退返基金的顺利进行。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为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二、新型墙体材料目录1附件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政策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地方各级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具体负责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审计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第五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2料目录》规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详见附件二。

第六条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及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在主体工程竣工后30日内~凭招投标预算书确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用量以及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原预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和地方财政部门核实无误后~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手续~实行多退少补。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规程规范、条例细则、程序标准、岗位职责、管理守则、试题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text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management methods, management regulation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procedural standards, job responsibilities, management rules, complete test questions, and other sample text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工作中越来越离不开征收,专项,新型,实施资讯,你可能正苦于不知道如何撰写征收,专项,新型,实施文章,以下是本店铺精心整理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建53个新型墙材项目获省级新型墙材专项资金补助

福建53个新型墙材项目获省级新型墙材专项资金补助
行 业 专 家 评 审 、项 目现 场 核 查 、
申报 评 审 工作 。经 设 区市 初 审 、 算 中安排 拨 款 2 5 0 0万 元 .对 福 财 经 专 家 评 审 等 环节 , 日前 . 福 产 2 0万 立 方 米 应 用 硅 藻 土 系列
州 利 浩建 材 有 限公 司 实施 的 “ 年 保 证 专款 专 用 。 0
并联 合 行 文 下 发 了《 关 于 宁马 两 还 有 一 些 达 不 到 申请 认 定 证 从“ 完 条 件 的企 业 通 过 砖 贩 子 或 施 工 用 及 管 理各 方 主 体 职 责 . 马鞍 山
善出、 入 备案制度 : 建 立 墙 材 质 单 位套 用 或 假 冒认定 证 书 . 偷 梁 市墙 改 办和 南京 市墙 改办 经过调
发 出通 知 .决 定 从 2 0 1 3年 度 省 项 目进行 专 项 资金补 助 通 知要 级 “ 新 型墙 体 材 料 专项 资金 ” 预 求 有 关 设 区 市 新 材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财政 局 , 加 强对 项 目的监 督 ,
( 郑 虹 )
展新 型墙材 专项 资金使 用项 目
工 作 在 线
W0 r k Si t u a t i o n

福建 5 3 个新型墙材项 目 获省级新型墙材专项资金补助
本 刊讯 福 建 省 新 材 办 精 建 省 经 信 委 、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联 合 保 温 隔 热烧 结 空 心 砖 ”等 5 3个 心组织 . 严 格 把 关 认 真 组 织 开
引导 新 型 墙 材 和 节 能材 料 应 用 .
1 2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2 0 1 5 . 3
委、 经 信 委 联 合 公 布 了 自治 区涉 未 列 入 目录 清 单 的 收 费 项 目和 政 策 ,并 向 自治 区发 展 改 革 委 、

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的发展,提高墙体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山东省决定设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制定了《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下面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一、基金设立1.省级财政拨款设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该基金用于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和应用。

2.基金规模为每年不少于500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

二、基金征收1.基金征收对象为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按照企业销售额征收,征收比例为销售额的2%。

2.基金征收实行自愿申报制度,企业应按月申报销售额,并自行计算应缴纳的基金金额。

3.基金征收单位为企业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企业应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销售额及应缴纳的基金金额报送税务部门。

4.企业未按时申报或漏报销售额的,由税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企业补缴相应的基金金额。

三、基金使用1.基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试验、生产设备更新、技术培训、市场推广等。

2.基金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和申请审批流程。

3.基金使用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或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确保基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4.各项目的实际执行单位应对基金使用进行年度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和成果评估等。

四、监督管理1.基金征收和使用的全部程序应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2.基金征收和使用的有关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征收情况、使用计划、项目进展等。

3.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基金征收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奖惩措施1.对参与基金支持项目研发、生产、推广等工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基金项目。

2.对基金使用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止资助、追缴资金、取消有关资质等。

通过设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山东省将增加对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墙体材料产业的创新发展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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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一、总论
(一)项目背景及项目概况
(二)项目承担企业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及装备现状,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市场分析
(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分析
(二)市场分析。

包括产品市场供需分析、市场竞争力及风险分析
三、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一)建设规模(包括产能等)
(二)产品方案(主要产品种类、产量、质量和技术水平)
四、厂址选择及用地方案
(一)厂址现状及建设条件、用地方案
(二)现有场地利用情况
(三)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五、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一)主要设备方案
(二)工程方案
(三)技术方案、生产工艺流程及装备水平六、主要原材料供应、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一)主要原材料供应
(二)资源开发和利用方案
(三)资源节约措施
七、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一)总图布置
(二)场内外运输
(三)公用辅助工程
八、节能措施
(一)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二)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九、环境影响分析
(一)厂址环境条件和现状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四)环境保护投资
(五)环境影响评价
十、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一)危害因素与危害程度
(二)安全措施方案
(三)消防设施
十一、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表
(二)资本金筹措
(三)债务资金筹措
(四)申请专项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十二、财务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不确定性分析
(二)财务评价结论
(三)项目风险分析
十三、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一)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竞争力、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环境以及循环经济等方面,分析项目的影响
(二)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三)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四)社会评价结论
十四、项目进展情况
包括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在建项目的完成情况;
十五、结论与建议
十六、需要提交的有关附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需进行土地预审的项目)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5、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6、项目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和项目贷款协议,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等资料
附件2
安徽省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科研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申报时间:
安徽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制
企业/单位名称:单位:万元/人
附件3
安徽省
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示范工程申报表
示范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实施起止年限:
申报时间:
安徽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1.申报表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和4号宋体打印,一式四份。

每项内
容打印不完,可加页;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节能篇)、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工程立
项批件、开发企业资质等证照复印件、墙体材料供货合同作为申报表附件一并报送;
3.示范工程申报单位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安
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院、选用技术的持有单位等联合申报。

附件4
安徽省
新农村建设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实施起止年限:
申报时间:
安徽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申报表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和4号宋体打印,每项内容如打印不
完,可另加页;
2、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复印件和
总体规划图;
3、提供选用新型墙材制品的购销合同和确认、证书复印件;
4、提供项目资金的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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