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的输液瓶-江苏肿瘤医院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最新版)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5.1一般管理: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5.1.2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1.3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5.1.4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
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 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若素素材 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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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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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抑制剂。
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医疗垃圾分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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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并按时联系医疗垃圾处理公司拉运后处理。确保医疗垃圾在暂存处中不被遗漏、丢失。对医疗垃圾
暂存处要每日冲洗、消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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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 分类及处理 若素素材 若素素材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
2017年9月,国家卫计委、中宣部、发改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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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
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 若素素材
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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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日产日清:各科室对医疗垃圾类后由本科室医务人员妥善保管,不得 丢失,遗撒、播散。医疗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医疗机构内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输液瓶(袋)的科室和人员。
3. 定义和缩写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指未经打开或破损的、无可见污染的输液瓶(袋)。
交叉感染:指在医疗机构内通过患者、医务人员、设备等各种途径传播的感染。
4. 管理要求4.1 采购采购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时,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确保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采购人员应仔细检查每批输液瓶(袋),确保外观无破损、瓶盖完好、无泄漏等情况。
4.2 入库入库人员应将采购的输液瓶(袋)按批次进行记录,并妥善存放于指定的储存区域。
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并制定定期清洁和消毒的计划。
4.3 配送和领用配送人员应按照科室和患者的需求进行配送,并记录相关信息。
接收输液瓶(袋)的科室应对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配送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
使用科室的护士应按照患者的医嘱进行领用,并在领用记录上签名确认。
4.4 使用和管理打开输液瓶(袋)前,护士应进行手部卫生消毒,并佩戴洁净无菌手套。
打开输液瓶(袋)后,应立即使用,不得存放超过指定时间。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与外界接触,避免污染。
使用完毕的输液瓶(袋)应按规定分类,丢弃于相应垃圾箱,并注意回收利用。
5. 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关的监督评估制度,定期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6.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输液瓶(袋)的使用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医院供应室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收集、搬运、暂存、转送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收集、搬运、暂存、转送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闽卫医政[2016]31号】《关于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本院制定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收集、搬运、暂存、转送管理制度。
1、分类收集:各科室配备标有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专用桶,桶内套黑色包装袋,统一暂放在处置室;与医疗废物收集容器警示标识和提示不同;严禁混入注射器、注射针头、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和其他生活垃圾;如混入医疗废物的输液瓶(袋),应按医疗垃圾处置。
2、运送:各科室保洁员,按照规定时间(08:00—09:00)和路线负责运送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到指定的专用暂存点(与医疗废物暂存点相邻),分类放置。
3、院内交接:与暂存点分管人员进行交接,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院内交接清单》上记录与签名;收集运送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必要时消毒,保持清洁;同时运送人员做好手卫生后方可离开。
院内交接使用三联单进行分类登记转移品种(玻璃与塑料),转移数量(重量与袋数)、交接时间、交接人员、回收企业,登记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4、贮存:保障部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关于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的通知》要求,设置专用暂贮站,由专人负责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接收与转运等的管理工作。
暂贮站室外贴有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标识,室内分类放置:输液瓶专用桶和输液袋专用桶。
5、转运:目前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时委托给“绿洲公司”处置回收,签订委托协议书,无收任何费用。
6、院外交接:医院与处置回收单位交接、转运输液瓶(袋)时,应填写《输液瓶(袋)交接记录三联单》,记录输液瓶(袋)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等信息,双方签字,该表格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输液瓶(袋)暂贮站或医院保障部保存原件,记录至少要保存3年。
7、管理部门:保障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暂存点的管理工作,专人负责与回收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存储、运输、处理过程中不丢失、不转卖。
2021年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内容1. 2021年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 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3. 医疗废物运送与暂时贮存4. 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5. 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12345修订背景ü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出台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但在新形势新变化下,医疗废物管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需要厘清。
ü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这些都对修订2003年版的目录提出了要求。
ü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水平,实现医疗废物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科学化,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对《目录》进行修订,形成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ü《目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修订依据修订依据:ü《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ü《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ü《医疗废物管理条例》ü《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ü《国家危险废物名录》ü《目录》延续了原有的五个类别和特征,增加了分类的管理要求、收集方式、满足相应条件下的豁免管理等内容。
ü提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应当根据其特性和处置方式进行,并与当地医疗废物处置的方式相衔接。
ü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实现源头减量。
ü重申了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ü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进行处置。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回收处置管理机构第二条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立回收处置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工作。
第三章回收处置的责任主体第三条医疗机构是回收处置的责任主体。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回收处置。
第四章回收处置的原则第四条回收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依法、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二) 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循环利用;(三) 安全环保的原则;(四) 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章回收处置的过程第五条回收处置主要包括三个过程:回收、洗净和循环利用。
第六章回收处置的具体要求第六条医疗机构在回收处置过程中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积极开展回收工作,设立合理的回收点,鼓励患者回收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二) 推广使用可回收的输液瓶(袋);(三) 建立专门的回收队伍,负责回收工作;(四) 回收处置中应严格遵守环保规定,确保不造成污染;(五) 对回收的输液瓶(袋)进行洗净,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六) 洗净的输液瓶(袋)应储存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以免二次污染;(七) 对洗净的输液瓶(袋)进行循环利用,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患者。
第七章监督和管理第七条回收处置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回收处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形成监督网络。
第八条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建立档案,注明医疗机构的回收处置情况和改进措施。
第九条发现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将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对本管理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处理。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引言1.1 目的:为了确保医疗设施内输液瓶(袋)的有效管理和使用,防止出现污染、交叉感染等问题,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设施内所有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包括各类输液瓶(袋)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环节。
2.术语和定义2.1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指从生产商出厂时一直到使用过程中未受到任何污染和破坏的输液瓶(袋)2.2 医疗设施:指各级医院、医疗院所和其他提供医疗服务的场所。
2.3 输液瓶(袋)管理人员:指负责输液瓶(袋)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2.4 污染:指输液瓶(袋)受到任何物质、细菌或物理因素的破坏,导致其无法继续使用。
3.输液瓶(袋)的采购管理3.1 采购计划:每年制定输液瓶(袋)的采购计划,根据临床需求确定采购数量和规格。
3.2 采购程序:由专人负责,根据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
3.3 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产品质量监控等。
3.4 验收管理:对每批次采购的输液瓶(袋)进行验收,检查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等,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输液瓶(袋)的存储管理4.1 存放环境:输液瓶(袋)存放在清洁、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4.2 温湿度控制:控制库房内的温度不超过25摄氏度,相对湿度不超过60%。
4.3 灭菌处理:定期对库房进行除尘、消毒和灭菌处理,确保存放环境的卫生状况。
4.4 质量监控:定期抽检输液瓶(袋)的包装完好性、印刷清晰度和标识准确性,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输液瓶(袋)的配送管理5.1 配送计划: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输液瓶(袋)的配送计划,确保及时供应且不过剩。
5.2 配送程序:由专人负责,根据配送计划进行库存调配、运输安排等工作。
5.3 运输设备:确保配送过程中输液瓶(袋)不受到挤压、碰撞等损坏,配备适当的运输设备和包装材料。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 前言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是医院医疗物资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患者的治疗非常关键。
为了确保输液瓶(袋)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输液瓶(袋)的管理和使用。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输液瓶(袋)始终保持未被污染状态,从而降低患者感染的风险,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输液瓶(袋)的科室和工作人员。
4. 基本原则4.1 输液瓶(袋)的管理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使用新鲜的输液瓶(袋)。
4.2 输液瓶(袋)应储存在洁净、干燥、通风良好的专用储存区域,避免与其他有污染风险的物品接触。
4.3 输液瓶(袋)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
5. 管理措施5.1 输液瓶(袋)储存管理措施:5.1.1 接收新进输液瓶(袋)时,应先行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破损或污染。
5.1.2 输液瓶(袋)应按照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进行分类储存,确保使用新鲜的输液瓶(袋)。
5.1.3 输液瓶(袋)应储存在干净的货架或柜子中,远离地面,避免受潮和污染。
5.2 输液瓶(袋)使用管理措施:5.2.1 使用前应先对输液瓶(袋)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破损或污染。
5.2.2 输液瓶(袋)应按照规定的配制程序进行配制,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
5.2.3 输液瓶(袋)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持其封闭性,避免被污染。
5.3 输液瓶(袋)定期检查措施:5.3.1 每月对输液瓶(袋)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检查其外观和封闭性。
5.3.2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并将问题输液瓶(袋)隔离或废弃。
6. 人员要求6.1 输液瓶(袋)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了解输液瓶(袋)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6.2 输液瓶(袋)管理人员应接受规范化培训,了解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7. 监督与检查7.1 医院质控部门应定期对输液瓶(袋)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2)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一、为贯彻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5号),进一步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分类收集,现制定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制度。
二、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不纳入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三、凡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均做为感染性废物管理;传染病病房、传染病留观病房、传染病门诊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输液瓶(袋)必须严格按照感染性废物进行管理。
四、禁止在存放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场所中混入注射器、注射针头、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透析管等医疗废物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的输液瓶不得回收利用,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五、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收集、运送、暂存等全程必须与医疗废物分开、分类处置。
收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包装物、容器,应有明确标识和提示,玻璃瓶应放入装有白色袋子的容器内,输液瓶/袋应装有蓝色袋子的容器内。
必须保证收集容器包装的完好和密封性,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
六、加强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院内交接管理,指定专人收集、运送输液瓶(袋),运送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保持清洁。
收集人员与各临床科室和暂存点管理人员应当面交接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七、从事运送、贮存管理的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使用后的防护物品包括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八、医院内设立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专用暂存点,并在暂存点进出口加锁,专人管理,负责与有资质的企业做好相关交接登记工作,交接时应使用二联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全院各科产生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单位。
3.定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4.权责:4.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全程监督管理。
4.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和日常管理,4.3各个科室:负责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混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严格按照塑料类、玻璃药瓶类进行分类收集。
5.作业内容:5.1一般管理:5.1.1“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自行处置,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
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
5.1.2应对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塑料类、玻璃药瓶类废物应分类盛放。
5.1.3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5.1.4应做好专收人员上岗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专收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1.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5.1.6在暂存点配备手卫生、消毒设施和警示标识。
5.1.7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物品被医疗废物污染,要在第一时间将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并上报后勤科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发现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2专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要求:5.2.1掌握本单位“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5.2.2掌握“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分类、收集、暂存和登记”。
医疗机构中废弃物的管理
护理部
生活垃圾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 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 垃圾的固体废物.[1]
医疗废物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 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 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4]
★2010年6月报送医院管理标委会《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修订讨论稿》
• ⑴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 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 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 ⑵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 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 ⑶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 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行。
• 二、管理要求
•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1)
• 分类收集方法见《医疗卫生机构医 疗废物分类收集目录》(附表1)。
•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 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 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 或者容器内,并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 识。
特征
医疗废物的危害:环境污染、导致人体伤害、致病或传染病流行。
(1)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和医用锐器可能引起感染性疾病,甚 至引起传染病流行,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等。
(2)遗传毒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可能引起基因突变导致遗传性疾病。 (3)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能引起药物中毒和化学性损害。 (4)放射性废物可能引起放射性疾病。 (5)压力容器和锐器可能导致物理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1)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指导办法: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为了削减医疗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用过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未被污染指的是瓶(袋)内无药液、有色汁液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的情况。
要求医务人员在使用输液瓶(袋)时,保证操作规范、卫生干净,避开瓶(袋)内外受到污染。
其次,在医院内建立专门的可回收物分拣站,专门负责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回收站应设立在人流量较少、易于管理的区域,并设置明显的标识,便于患者和医务人员找寻。
回收站工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正确的回收方法,避开二次污染。
患者和家属可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投放到回收站内,回收站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分类、整理和打包。
接下来,要对回收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分类、清洗和消毒。
回收站应建立专门的处理区域,外表应与医疗废弃物处理区域相隔离,确保处理过程不会污染环境。
依据输液瓶(袋)材质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处理,如塑料瓶、玻璃瓶等。
清洗和消毒应使用专业化设备,确保瓶(袋)内的残留物质可以彻底清除。
最后,需要对处理后的输液瓶(袋)进行再利用。
可利用回收的输液瓶(袋)进行医疗设备生产、消毒灭菌等。
另外,医疗机构还可以将回收的输液瓶(袋)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例如救援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再利用,可以削减资源挥霍,同时提高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建立可持续的用过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降低医疗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对于推动医疗机构的绿色进展具有紧要意义。
苏卫疾控〔2007〕44号转发苏州市环保局《关于规范使用后一次性输液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7〕44号转发苏州市环保局《关于规范使用后一次性输液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苏州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苏州市区区属以上医院:我市医疗机构废弃的一次性输液瓶(塑料瓶、玻璃瓶、青霉素药瓶等),大部分流入无环保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回收处置,环保局会同我局调查发现,加工地脏乱不堪,对局部土壤和水体造成了污染,严重影响了环境容貌,去年以来已被数家媒体曝光,并有市民屡屡向环保部门投诉,直至向市长信箱投诉。
为了切实加强可回收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现将苏州市环保局苏环字固管(2007)5号《关于规范使用后一次性输液瓶管理的通知》转发各地和有关单位,并作如下通知: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卫生部门和医院领导要深刻吸取无锡太湖饮用水源地暴发蓝藻生态灾害的严重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按环保部门要求做好可回收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的管理把关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医疗废弃物污染环境,为我市建设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健康城市履行职责。
二、对照要求、立即整改各级医院分管领导要摸清可回收医疗废弃物的去向,通过实地查看证实,尽快终止与无环保设施单位或个人的回收合同,积极选择具有合格环保设施并取得环评文件审批手续的单位进行合作回收业务。
今后医院必须要求回收单位提供环保部门审批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经现场察看证实后,方能签订回收合同。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转发文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
各级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医政部门要主动配合环保部门,将可回收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回收处置管理列入常规工作,做到信息互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迅速改变目前放任自流的现状,促使各级医院做到对无害化回收处置医疗废弃物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健康促进会医院分会要积极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共同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附件:关于规范使用后一次性输液瓶管理的通知苏州市卫生局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抄送:市政府、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固废处理中心,各市、区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所,健康促进会医院分会。
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18)三、环境质量状况 (23)四、评价适用标准 (31)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5)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0)七、环境影响分析 (41)八、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保“三同时” (46)九、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9)十、结论与建议 (50)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周边环境状况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土壤、地下水监测点位)附图4:厂区三级防控图附图5:××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图附图6:项目现场照片附件: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附件2:××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3: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附件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5:建设单位原有项目环评及验收批复附件6:现状监测报告及2018××市环境状况公报截图附件7:环评报告确认函附件8:申请文件及附件真实性承诺附件9:医用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函审意见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图1-1 管材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图1-2 管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11.3再生塑料粒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三、环境质量状况四、评价适用标准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医用塑料输液瓶(袋)专车运输仓库存放人工分拣清洗现有破碎、造粒等生产工序S图5-2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七、环境影响分析建议改为消毒池八、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保“三同时”九、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1-引言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内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得到正确使用和管理,以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2-术语定义2-1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指经过生产厂家认证,未被外界污染的输液瓶(袋)。
2-2 医疗机构指提供临床医疗服务的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单位。
3-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3-1 采购3-1-1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
3-1-2 采购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需求和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3-2 入库管理3-2-1 入库人员应对采购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准确。
3-2-2 入库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库房管理制度,进行标识、分类、分区放置,确保库存管理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3-3 出库管理3-3-1 出库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使用需求和先进先出原则,从库房中选择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配发。
3-3-2 出库人员应对所配发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核对,确保与患者、用药医嘱的一致性,避免错误发放。
3-4 使用管理3-4-1 医疗机构应建立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使用记录,包括患者姓名、用药医嘱、使用日期等信息。
3-4-2 医疗机构应对使用过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进行回收处理,确保不被二次使用或交叉感染。
4-相关附件请参见附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管理流程图5-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医疗机构法医疗机构法是我国卫生部门颁布的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5-2 过期日期指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上标注的使用截止日期。
5-3 质量合格证书指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生产厂家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证书。
5-4 交叉感染指在医疗机构内由于医疗过程中的不当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病原体在患者之间传播的现象。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简版修正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一、引言
为了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有效防止输液瓶(袋)被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输液瓶(袋)的科室和人员。
三、管理要求
1. 所有输液瓶(袋)都应确保未被污染,不得使用有污染、破损或过期的瓶(袋)。
2. 输液瓶(袋)应按照严格的功效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四、质量控制措施
1. 采购:医疗机构应选择正规渠道采购具有合法生产资质和质量合格证明的输液瓶(袋)。
2. 接收:科室人员应仔细检查每一批次的输液瓶(袋),确保无任何破损或污染。
3. 存放:输液瓶(袋)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4. 使用:使用前应检查输液瓶(袋)的外观,发现任何污染或破损应立即替换。
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无菌操作,避免任何交叉感染的可能。
五、责任分工
1. 采购部门负责选购质量合格的输液瓶(袋)。
2. 科室人员负责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并定期检查瓶(袋)的质量。
3. 质控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科室的执行情况,并定期组织培训。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采取相应的纪律惩处措施,并进行教育培训,直至消除违规行为。
七、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的实施,是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采取严格的质控措施和责任分工,可以有效预防输液瓶(袋)的污染和破损,提高患者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八、参考文献
1. 《输液室操作规范》 [引用]()
2. 《医疗器械管理办法》 [引用]()。
某某医院关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的管理措施
某某医院关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的管理措施背景输液是医院常见的治疗方式之一,而输液袋(瓶)的管理对于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输液袋(瓶)在使用后未被污染,本文档旨在规范某某医院的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1. 有效清洁消毒:在使用输液袋(瓶)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
使用适当的消毒材料按照医院规定的消毒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输液袋(瓶)表面无菌。
有效清洁消毒:在使用输液袋(瓶)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
使用适当的消毒材料按照医院规定的消毒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输液袋(瓶)表面无菌。
2. 合理包装:在输液袋(瓶)使用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合理包装,防止外界污染。
使用透明塑料袋将输液袋(瓶)封装好,并贴上标签标明日期和时间,便于管理和追溯。
合理包装:在输液袋(瓶)使用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合理包装,防止外界污染。
使用透明塑料袋将输液袋(瓶)封装好,并贴上标签标明日期和时间,便于管理和追溯。
3. 专用存放区域:为了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对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
此区域应干燥、整洁,并避免与其他接触,以确保输液袋(瓶)的干净和完整性。
专用存放区域:为了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对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
此区域应干燥、整洁,并避免与其他容器接触,以确保输液袋(瓶)的干净和完整性。
4. 定期检查:定期对存放区域内的未污染输液袋(瓶)进行检查。
检查包括外观、封装完整性以及是否有异常气味或污染迹象。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定期检查:定期对存放区域内的未污染输液袋(瓶)进行检查。
检查包括外观、封装完整性以及是否有异常气味或污染迹象。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 记录和追溯:对于每个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都应进行记录和追溯。
记录包括使用日期、时间、患者信息以及相关医护人员信息。
这样可以帮助追溯问题源头并进行后续的处理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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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肿瘤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须与有相关资质的处置公司签订回收处理协议并按要求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追溯。
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管理职责
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管理实行院长责任制,管理组织为(院人【2018】15号)江苏省肿瘤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全院执行院科二级负责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管理。
1、临床科室及辅助科室行政主任为科室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管理直接责任人,各临床科室及辅助科室负责分类收集工作至过磅双签名,做好自查并完善台账;医务人员对本岗位产生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安全处置履行相应职责。
2、总务处负责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的安全处置和日常全程管理。
具体包括:
(1)总务处负责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的源头分类、收集、交接、院内运送和暂存等全过程管理(如内部转运安全制度、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交接登记制度、意外事故紧急处置制度等),及时收集清理医疗单元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做好产生地过磅双签名等流程规范管理,做好检查并完善台账。
(2)负责与有资质的处置公司签订回收处理协议,按规范执行管理流程和联单制度等,台账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负责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监督管理,适时检查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收集、运送、暂存等管理的落实情况,并完善台账。
(二)未被污染输液瓶、输液袋的管理制度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
盛装化疗药物的输液瓶(袋)除外。
1、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应单独集中回收、存放。
严禁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与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装。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输液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输液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1)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输液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输液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输液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保证收集容器包装的完好和密封性,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包装使用可回收物标志。
5、指定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6、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暂存地与医疗废物暂存地分开。
设置可回收物标志。
严禁在暂存地以外堆放输液瓶、输液袋。
7、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应与有资质的处置公司签订回收处理协议并使用二联单(由省卫计委提供模板),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记录保存1年以上。
8、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依据文件:
①苏卫医政【2017】58号文《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工作的通知》
②苏卫办医政【2018】7号《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南京首起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肿瘤医院
2018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