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细则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细则一、引言招标采购作为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对于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维护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制定本文档,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等。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项目准备阶段在项目准备阶段,需要明确采购需求,并编制相关文件,包括采购方案、招标文件等。
采购方案应明确采购目标、技术要求、预算及招标结果评定方法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格式等。
2.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可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发布,也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外部媒体发布。
招标公告应包含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截止日期、文件获取途径等内容。
3. 投标准备与递交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准备阶段,应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详细研究和准备。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填写,并按时递交。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文件评审经过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并选出最终中标人。
5. 中标与合同签订评审结果确定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将进行商务洽谈和合同签订。
合同内容应包括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方式、索赔条款等。
6. 履约与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完成采购任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款项。
四、质量控制为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招标文件应明确质量要求,并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
中标人应提供质量控制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质检,确保交付物品的符合要求。
五、费用控制招标文件应明确预算限额,并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报价。
评审过程中,将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因素,选择最具性价比的中标人。
六、合规要求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满足项目需求,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规范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招标准备1.确定采购需求: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明确项目物资需求,包括数量、规格、品牌等方面的要求,编制采购需求清单。
2.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招标文件模板等内容。
3.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公告并在指定的媒体或平台上发布,确保公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招标流程1.报名和资格预审: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接收供应商的报名申请,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预审,确保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招标。
2.招标文件领取和答疑:合格的供应商可以领取招标文件,并在指定时间内提出疑问和问题,招标人对疑问和问题进行解答并发布答疑文件。
3.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内容,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开标评标:招标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和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5.中标确认: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6.未能中标的供应商可以要求查看评标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
四、采购履约与验收1.供应商交付物资: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物资,并提供相应的采购文件。
2.项目方验收:项目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数量和规格符合合同要求。
3.支付结算:项目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并进行结算。
4.异议处理:如项目方对物资有异议,可以向供应商提出,并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监督与管理1.项目监督:项目负责人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监督招标采购过程,确保招标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采购招标管理办法1.目的2.为规范公司工程采购招标工作, 确保采购招标工作合法、有效进行, 保证采购招标质量, 维护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 特制定本办法。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采购招标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分包(包括安装、土建及调试等);2)设备材料采购;3)设计、勘测分包;4)其它工程(类)采购行为。
其他类采购行为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4.定义3.1 邀请招标以招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一些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意向、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招标形式。
3.2 询比价招标人以邀请函的方式邀请至少三家及以上的合格或候选合格供应商通过邮箱或传真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报价文件的招标形式。
对于通用类标的,原则上应邀请三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投标报价。
3.3 定向议标招标人以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三家以内特定的合格或候选合格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协商谈判的招标形式。
5.各部门管理职责4.1 设计研究院4.1.1 负责《设备材料采购需求计划》初始编制;4.1.2 负责技术规范书编制并对其准确性负责;4.1.3 负责根据具体的标的制订详细、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评标标准;4.1.4 负责设备类招标技术标评标工作;4.1.5 负责审核设计人员与中标人签订的技术协议, 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2 经营计划部4.2.1 负责工程分包招标申请和《工程分包采购需求计划》初始编制;4.2.2配合项目经理编制招标文件;;4.2.3配合项目经理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制订详细、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评标标准;4.2.4负责工程类评标工作;4.2.5 负责工程类合同的编制及合同谈判工作。
4.3 项目经理4.3.1 负责向设计研究院和工程管理部提供工程进度计划;4.3.2 负责协调完成《设备材料采购需求计划》、《工程分包采购需求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是指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的活动。
第三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法选择供应商,确保项目的质量、价格和交付期。
第四条招标采购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采购预算制定相应的招标文件,并进行公告发布。
第二章招标文件准备第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项目情况介绍、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合同条款、评审办法等内容。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数量、质量、性能、价格等。
第七条招标文件还应当包括评审办法,明确评审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公正、公平。
第八条招标文件还应当说明投标人应当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和要求,并明确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
第三章招标文件发布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通过适当的媒介公开发布,以保证广大供应商的知情权和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公告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联系方式等。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公告应当在招标开始之日起至少公告7个工作日,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第四章投标评审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办法进行,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以透明、公正、合理为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和不公平行为。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通知投标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和透明。
第五章合同签订第十五条根据招标委托方的要求,投标人和招标委托方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应当明确货物、工程、服务的具体要求、数量、价格、交付期限等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附件:招标文件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采购: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的活动。
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用材料设备采购、服务性招标和工程招标。
第三条公司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管理和各类招标工作。
第四条公司招标、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择优、效率的原则和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公司下列项目必须实行招标:1、一次性购买在 2万元(含)以上的材料、设备;2、单项在 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3、服务类项目;第六条因政策、法规规定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可免于招标。
标的物估算价值未达到第五条金额要求的由物控部自行组织询价,询价单价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预算部、工程部、项目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物控部完成招标和询价所用的技术和商务资料提供工作。
第七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10万元(含)以下工程(材料设备为2万元)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3 家,1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为2万元以上)工程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5 家。
服务类招标均需在3家以上。
第八条公司招标应遵循以下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信息、资格预审(含考察拟投标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考察报告)、发售招标文件(含答疑、踏勘等)、投标人投标、开标、评标(含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相关部门提交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报批、定标、签订合同。
第九条项目部或工程部应将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前2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工程招标计划应提前4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
并附招标项目范围、技术要求、数量清单、施工或供货日期等要求,预算部价要求及结算方式,以便采购部合理地安排招标时间,保证招标工作质量。
1、简单材料为5个日历天;2、技术较复杂的设备为7个日历天;3、建筑安装工程、需要二次设计的专项工程等为15-20个日历天。
第十七条招投标费用1、物控部招标时,可根据标的额的大小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最高不应超过每份300元,售后不退;2、工程招标中,需向投标人发放设计图纸的,可根据图纸的数量酌情收取图纸保证金,投标人完整地返还图纸的,全额退还;3、招标时,应按不超过标的额的 0.5%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工程招标部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招标部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为确保工程招标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招标部门的招标采购管理行为,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招标部门进行招标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三、招标流程1.规划招标计划:工程招标部门负责根据工程需求,制定招标计划,明确招标范围、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等。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部门根据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
3.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部门将招标公告发布到指定媒体上,公告中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4.接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招标部门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招标小组成员的见证下,招标部门进行开标,公开评审投标文件。
6.评审:招标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标准包括价格、技术、服务等。
7.中标确定:根据评审结果,招标部门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8.履约管理:招标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四、招标要求1.公正、公开和透明:招标部门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必须秉持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确保没有利益输送和其他不当行为。
2.采购方式选择:根据工程需求和采购预算,招标部门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3.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需要详细说明工程需求和规格要求,明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确保投标供应商能够清楚理解和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评审:招标部门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评审过程需要做到公正、客观、可追溯。
5.中标确定:中标供应商需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包括资质、经验、价格等因素,中标结果需要及时公示。
五、评标标准1.技术要求: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工程经验、技术方案等因素。
2.价格要求:综合考虑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和市场竞争情况。
3.服务要求: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售后支持等因素。
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办法前言为了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本文提出了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所有政府招标采购工作。
规定内容一、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应包含标的物品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质量标准等基本信息,以及采购程序、评审方法等详细的规定;2.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无歧义,防止招标文件发生纰漏和矛盾;3.招标文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予以公告。
二、招标审批1.招标文件应当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公告;2.部门审核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如有问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3.招标文件应当经过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公告。
三、招标投标1.招标公告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如有疑问或者异议,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3.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无歧义,防止投标文件发生纰漏和矛盾;4.逾期未递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四、招标评审1.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成员应当公正、中立、客观、全面;2.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逐一审核评审,并按照评审标准、评审方法进行评审;3.评审委员会应当及时作出评审报告,报告需经过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后方可公示。
五、候选人资格审查1.招标单位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它必要材料,对拟中标者资格履行能力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查;2.审查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报政府采购中心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六、结果公告1.招标结果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批准后,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告;2.招标结果公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无歧义,并明确确定中标人及中标总价。
结论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办法有望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使政府采购更接近公正、公平、公开的目标。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一、概述采购招标是近年来企业采购过程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它能够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过程,保证采购的公正、公平、公开,并得到货品或服务的最优价值。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作为一种居于企业采购体系顶层的管理模式,对采购招标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化和标准化处理,能够提升采购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采购招标的基本流程采购招标的基本流程包括:需求确定、采购拟定、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准备、投标递交、投标评审、合同签订。
需求确定需求确定环节是采购招标的起点,它依据公司实际的采购需求,确定需要采购的货品或服务的种类、数量等基本信息,以此为依据进一步进行后续的采购招标活动。
采购拟定采购拟定是根据需求确定的货品或服务信息,拟定本次采购的计划和预算,具体包括采购目标、采购方法、采购时间、采购资金等。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是采购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采购计划、采购方法、投标截止日期等信息,公告要发布在权威的媒体上,以保证公告的可信度和公正性。
招标文件准备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说明书和投标文件,需要对采购招标的相关事项进行规定和说明。
招标文件准备环节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完整地反映采购需求和要求,以保证后续投标和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投标递交投标递交是指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该包括全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料,否则投标申请会被拒绝。
投标评审投标评审是指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投标人的经济实力、技术方案、服务品质、商业信誉等方面,评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选择最佳的投标人进行采购。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最终确定采购对象的环节,对于选中的投标人进行面谈,并确定合同的金额、服务时间、服务范围等。
三、采购招标的主要管理制度在企业的采购招标管理中,需要制定一些规范的制度以规范招标活动,帮助企业提高采购招标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主要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包括:1. 采购计划制度采购计划是企业采购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采购计划制度是对采购计划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的一个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范文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权限。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范文,欢迎阅读。
采购管理办法总则一、采购管理范围本规程是公司购买原材料、物资、零部件、设备、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采购管理原则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管理体制一、采购管理机构负责使用部门及工程方面日常物资、材料、设备采购;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及招标;负责采购合同的拟订、签订;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地采购使用部门所需各种物资;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的制定;负责物资采购员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负责与使用部门、仓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专司采购监督管理职能;配合采购部制定和完善各项采购工作制度、流程;会同采购部定期参与大宗物资、材料的招标、评审以及供应商的甄选;定期收集采购信息需求,严把采购价格关、质量关、实用关,及时向管理层反馈意见;严格执行各项采购工作纪律。
采购监督机构1、工程部2、综合部3、财务部4、经营部事前价格审核;参与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监督采购价格,控制采购成本;采购纪律检查。
验收机构1、库管员2、使用部门3、项目经理各类物资、材料的验收、管理,建立台帐和材料数据库;及时反馈物资使用信息,按月统计物资使用情况。
二、采购管理体制(一)采购决策管理1、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权限。
2、除特殊情况外,大宗物资及其它金额较大物资采购的重大事项,由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他的形式实行决策。
县区招标采购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县区招标采购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县区招标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采购,是指县区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县区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区招标采购活动由县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预算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标采购计划和预算第五条预算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门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招标采购预算,经审核后纳入部门预算。
第六条预算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门的采购计划编制要求,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招标采购计划应当明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预算、采购方式、采购周期等内容。
第三章招标采购程序第八条招标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的情形外。
第九条公开招标应当通过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进行。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评标标准和办法、合同条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预算单位应当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活动。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
第十三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五条预算单位应当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四章合同履行和资金支付第十六条预算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企业招标采购活动,保障公平竞争和资源利用效率,依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二、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的招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
三、基本原则3.1 公开、公正: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在全社会公开公正进行,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2 经济、高效:招标采购活动必须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为目标,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财务支出最小化。
3.3 规范、专业:招标采购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具备专业的采购经验和技能。
3.4 管理、监督: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活动合法合规进行。
四、招标采购流程4.1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和信息搜集,了解市场行情和供应商情况。
4.2 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部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业务需要,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和相关技术要求。
4.3 招标文件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标书样本等。
招标文件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4 公告发布:采购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网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预竞标。
4.5 投标评审:采购部门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情况,对参投供应商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供应商,进行报价和谈判,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4.6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人进行合同签订,约定采购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确保采购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五、供应商资质审查5.1 供应商资质要求:为了保证招标过程中的公平性和真实性,采购部门对参投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经营规定。
5.2 供应商资料核查:采购部门对参投供应商进行资料核查和调查,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资料等,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3 供应商信用评估:采购部门对参投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企业信誉、经营状况等,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
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1.1 编制依据与目的 (2)第二章采购招投标程序 (3)1.1.1 招标公告发布 (3)1.1.2 信息发布 (3)1.1.3 资格审查 (4)1.1.4 投标邀请 (4)1.1.5 投标文件递交 (4)1.1.6 投标文件接收 (5)第三章: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管理 (5)1.1.7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8 投标人资质审查 (5)1.1.9 评标专家选取 (5)1.1.10 评标专家管理 (6)第四章: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6)第五章:开标、评标与中标 (8)1.1.11 开标时间与地点 (8)1.1.12 开标程序 (8)1.1.13 开标要求 (8)1.1.14 评标程序 (8)1.1.15 评标方法 (9)1.1.16 中标结果公布 (9)1.1.17 中标通知书 (9)1.1.18 中标结果通知 (9)第六章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 (9)1.1.19 合同签订 (9)1.1.20 合同履行 (10)1.1.21 合同变更 (10)1.1.22 合同解除 (10)1.1.23 合同终止 (11)第七章质疑、投诉与监督 (11)1.1.24 质疑处理 (11)1.1.25 投诉处理 (12)1.1.26 监督管理 (12)1.1.27 违规处理 (12)第八章采购招投标档案管理 (13)1.1.28 档案归档范围 (13)1.1.29 档案归档要求 (13)1.1.30 档案保管 (14)1.1.31 档案查询 (14)第九章采购招投标信用管理 (14)1.1.32 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原则 (14)1.1.33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14)1.1.34 信用评价方法 (15)1.1.35 信用奖励措施 (15)1.1.36 信用惩戒措施 (15)第十章:附则 (15)1.1.37 本办法由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5)1.1.38 本办法的修改,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公布。
招标采购制度流程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制度流程管理办法一、引言招标采购是企业采购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合理规范的招标采购流程管理办法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招标采购制度流程管理办法,规范招标采购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采购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招标采购流程管理办法2.1 招标准备阶段• 2.1.1 确定招标项目及需求–在上级部门或项目组的指导下,明确招标项目的目标和需求,编制招标项目的招标书。
• 2.1.2 制定招标公告–根据招标项目的需求,编制招标公告,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和公开。
• 2.1.3 制定采购文件–审查和调整招标文件,确保其符合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2.2 招标发布阶段• 2.2.1 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公告的内容,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包括在企业内部公示、发布在相关采购网站等,确保供应商有充分的参与机会。
• 2.2.2 答疑与修订–对于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或疑虑,及时进行解答和修订,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和透明。
2.3 招标评审阶段• 2.3.1 评标委员会组建–根据招标项目的需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包括项目经理、采购人员、技术人员等,确保多方面的专业意见。
• 2.3.2 评标标准确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明确评标的依据和权重。
• 2.3.3 评标过程及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中标人,并按照程序公布招标结果。
2.4 合同签署阶段• 2.4.1 中标通知书发出–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签署合同的意向。
• 2.4.2 合同谈判–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 2.4.3 合同签署–签署正式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和合法。
三、其他事项• 3.1 监督管理–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招标采购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流程的合规性。
• 3.2 审计与评估–定期对招标采购流程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流程的效益和可靠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保证采购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单位进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集中采购平台或者合法合规的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组织采购活动,并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严格按规定在平台上发布采购合同等信息。
第二章招标人第四条招标人是指依法享有政府采购权利并承担政府采购义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政府采购人。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开展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定程序和向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委托的原则。
第三章招标文件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三)采购说明;(四)招标定制技术规范;(五)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六)评标办法;(七)投标文件评审标准;(八)其他需要明确投标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应当在采购文件发布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
第八条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不得利用尚未发布的情况和与规定不符的文件进行投标。
第四章投标人第九条投标人应当依法依规参加招标活动,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普通情况下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投标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其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第五章评标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不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确保评标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制定严谨的评标流程并做好评审记录,评审过程中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优势、增强市场信息敏锐度、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化,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实现企业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从事的一般项目的采购招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货物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包括积压设备销售)、产品、积压类物资的处理等。
(二)服务服务是指除工程、货物以外的其它采购对象。
第三条项目实施部门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或符合招标要求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化整为零是指本办法规定招标金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项目实施部门为了不进行招标,将一个大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达不到招标金额标准,从而不进行招标。
第四条招标遵循的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资源共享原则。
(三)采购综合效益最大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设立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作为招标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招标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
组长:**副组长:**组员:*****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招标管理制度;(二)研究解决招标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三)对招标管理的重大问题、争议行使最终裁决权;(四)对招标过程中严重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五)对采购招标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采购招标办公室及职责(一)采购招标办公室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采购招标办公室,作为采购招标领导管理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采购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行政财务部,在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是公司招标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工作职责(招标业务)1.负责组织、管理纳入招标范围的项目招标工作;2.负责审核项目实施部门提交的招标申请;3.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发放;4.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5.负责招标结果的报批和中标通知的发放;6.负责建立招标管理台帐,并进行分类管理;7.负责招标资料的归档管理;8.负责招标文件发售及招标项目费用列支的管理。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精简版)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采购招标的管理与控制,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合理低价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招标的方式、限额及条件第三条采购招标的分类采购招标方式主要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
第四条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属于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第五条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三)涉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法律规定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第六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多轮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需满足下述条件:(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三)所需招标时间不能满足需求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七条询价询价: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或在京东、天猫、苏宁易购等网站询求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用询价方式需满足下述条件:(一)技术规格统一的货物;(二)货源充足;(三)价格变化幅度小。
第八条单一来源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采用单一来源需满足三个条件:(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国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招标采购是国有公司日常业务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国有公司招标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
二、定义1.招标:国有公司提供的明确需求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供应商选择过程。
2.采购:国有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从外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3.招标文件:由国有公司编制的,包括需求规格、技术要求、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要求的文件。
4.中标:在招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并确定的最优供应商。
5.合同:中标供应商与国有公司之间订立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
三、招标采购程序1.需求确认:国有公司根据业务需求,确定采购需求,并编制招标文件。
2.公告发布:国有公司将招标公告发布在适当的媒体上,明确招标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3.招标文件领取:潜在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相应费用。
4.投标准备:潜在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书,并按时提交。
5.开标评标:国有公司组织开标和评标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执行。
6.中标通知:国有公司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并与其进行合同谈判。
7.签订合同:国有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合作的具体细节。
8.履约验收:国有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确保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符合要求。
9.结算支付:国有公司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项。
四、招标采购的原则和要求1.公开、公平、公正:国有公司招标采购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潜在供应商均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2.经济、合理、高效:国有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注重经济性和合理性,选择最佳供应商。
3.诚实守信:国有公司和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守信,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4.健康、安全、环保:国有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应关注产品的健康、安全和环保问题,选择符合要求的产品。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坚持以价格合理、质量上乘、服务一流为宗旨。
第三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时邀请对象不得少于三家。
第四条坚持集体决策,明确职责,固化流程,分级管理的原则。
项目公司的招标活动由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凡符合本办法的招标采购,必须经项目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合用于本项目建设期项目公司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钢材、预应力高强钢丝、钢绞线、锚具、伸缩缝、桥梁支座、波纹管等),以及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占成本较大的其它材料和施工用周转材料、设备等由施工总承包方按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范围及标准第六条凡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工程设备,应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合格供方。
招标采购的范围包括:(一) 交通机电工程: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照明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二) 大桥管理养护站设备;(三)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 万元)的。
第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招标采购(或者再也不招标)。
(一)采购的机电设备只能从惟一创造商获得的;(二)采购的机电设备需方可自产的;(三)采购的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不适宜招标的;(四)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五)已履行招标采购的工程设备,其后还需增加供应量,若市场无价格变化,可再也不重新招标,直接签订合同即可;(六)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可不招标(或者再也不招标)的项目采购,可采用询价比较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采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一、目的为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和提高集团公司在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核心竞争力,合理降低成本,提高招标采购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促进集团公司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标采购的原则坚持集团利益最大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标采购的分类1、勘察、设计招标。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商招标(简称:总包招标)。
3、甲方分包工程招标。
4、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
四、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五、招投标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界定1、招标采购部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开发项目工程总包、工程分包、集团采购范围内各类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至各项目公司及专业公司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为止。
2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采取两级管理方式。
招标采购部牵头与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和总工办共同组成为招标采购工作执行的责任体。
负责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发标、踏勘、答疑、回标、评标、议标和定标、谈判、签约的计划、组织和实施,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定标审批。
3、评标例会:招标委员会每两周周六上午9:00在集团会议室举行评标例会。
外埠项目可根据情况由项目公司决定评标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4、预算合约部负责对各项招标采购的成本进行总体控制。
5、总工办负责在各类招投标过程中的技术把关。
6、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在各类招投标过程中负责各项招标采购计划的拟定和申报、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方案的落实以及合同签订后的执行。
7、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在参与编制项目成本计划时,设置的成本分项应与采购发包划项一一对应,。
在编制开发进度计划时确定采购发包计划,并提报集团公司的同时提报集团招标采购部。
计划包括采购发包划项:甲方分包工程、甲供设备及材料、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等;技术要求和时间要求:分包工程要注明工程名称、工程量、质量、进度要求及投标资质要求等;设备材料要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进场时间及其它要求等。
8、招标采购部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总汇整理后,会同预算合约部、总工办制定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并由招标采购部组织实施,未在集团采购范围之内的材料、设备由项目公司自行组织招投标,招投标过程及资料需报招标采购部备案。
9、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由总包单位组织招标工作,招标采购部、总工办、预算合约部参与其招标及管理工作。
六、招标采购的管理原则1、总包工程单位、分包工程单位、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或材料分包商的选择由集团招标采购部按照招标采购流程进行公开招标。
2、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之外的甲供设备或材料,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提报招标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采购部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项目公司可以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采取简易的招标程序,并将招标结果报集团招标采购部备案。
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的选择,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评定确认后,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自行组织进行。
4、无论哪种招标方式,均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最终确定的价格必须经过预算合约部的预算审核。
七、招标采购工作流程(一)、总承包工程、甲方分包工程、设备及材料的招标采购流程1、招标文件的编制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负责根据项目招标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图纸和技术方案,并与单项招标采购计划一起申报到集团招标采购部审查批准。
对于需要二次设计的招标项目,需先行进行技术方案招标,由中标单位完善、并优化设计及材料、设备选型提交招标采购部会同项目公司和总工办、预算合约部审查确认后作为经济标招标的技术文件。
技术标的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发标、踏勘、答疑、回标、评标、议标和定标参照一般招标采购流程进行。
技术标的招标范围:玻璃幕墙、空调系统、弱电系统、钢结构和木结构等特种结构工程。
2、信息来源招标采购部根据招标采购计划在集团内部和网上公开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集团相关部门、各项目部及其他渠道均可推荐总包、分包工程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商。
要求信息来源不少于3个(含)部门,再由招标采购部汇总整理。
该项工作要求在正式发标之前20天之内完成。
信息来源分布为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提供1-4家,招标采购部1-3家,总工办1—3家,预算合约部1—2家,网上报名参加投标的选择1—2家,其他部门或人员推荐1—3家。
3、投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的预审由招标采购部会同项目公司、总工办分别对每项分包工程、设备及材料的意向投标单位进行评审(见《投标资格预审表》),同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根据需要招标采购部会同总工办、项目部对投标意向单位进行考察。
最终确定不少于3-5家投标单位,但最终确定的投标单位不能是同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4、发标和评标议标由招标采购部向所确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正式的招标文件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并责成项目公司组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答疑交底会。
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招标采购部负责组织评标例会,召集招标采购委员会组成人员开标、评标,会议内容主要是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分项评价,包括质量、技术方案、价格、服务水平、施工组织方案、付款方式等,通过评价后确定中标单位。
工程总包及重大设备材料的中标单位需报请集团董事局审批(邀标、议标或只有一家投标单位等特殊情况时需要做出书面说明)。
如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要重新招标:1)、投标单位少于3家或合格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时(特殊情况除外)。
2)、当各投标单位存在围标或明显低于工程造价时。
3)当投标文件没有密封、被私自拆封或存在舞弊等情况时。
4)工程设计存在较大变更时。
5)其他不可预测的情况时。
5、投标和开标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和形式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投标单位应该把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开编制、装订、密封后报标,一式四份,开标之前由招标采购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由招标采购部负责组织开标和评标,届时招标委员会成员应均在场,到场人员必须签到,评标成员因故不能到场的,需要说明并委派全权代表参加。
开标和评标的顺序是先开技术标,后开经济标,若技术标明显存在问题时,视为废标,经济标不予以开启。
招标采购部负责向中标单位发出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单位说明理由。
6、签订合同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与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分包或供货合同并负责实施,合同的审批按照集团公司合同协议审批流程执行。
分包工程、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或专业公司根据技术要求及相关规定严格把关。
(二)、精装修材料采购管理对于集团直接委托沃克装饰公司承担设计施工的项目,按以下规定执行。
总经理为执行的责任人。
1装饰公司在确定项目装修方案和成本时,装饰公司提报招标采购部、销售管理部共同确认主要材料的品牌档次顺序提报预算合约部审批成本及价格;2、装饰公司负责《招标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提报招标采购部审查备案;3、对于集团招标采购范围内的事项,装饰公司具体组织招标工作,招标采购部参与其招标采购的过程。
4、精装修材料的采购合同由装饰公司负责签定并实施。
(三)、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1、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招标工作,项目公司提报总工办确定产品档次定位、设计方案等顺序提报招标采购部、预算合约部确认价格。
2、对于合同中价格没有包死的设备及材料(如钢材等),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提报招标采购部和预算合约部对乙方所报设备及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进行确认。
(四)、外埠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1、外埠项目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由当地各项目公司严格按照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流程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公司总经理为该项工作执行责任人。
集团招标采购部履行监控职责。
2、各项目公司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招标采购划项及时将《招标采购计划》提报集团招标采购部。
3、项目总包招标的评标、定标、批准,应由项目公司组织集团招标采购委员会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进行。
4、各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流程组织实施,各类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如:招投标文件、技术资料及招标结果需在合同报审前向集团招标采购部备案。
八、项目部及专业公司自行采购之设备和材料的管理控制1、集团采购和总包采购范围之外的材料由项目部或专业公司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2、项目部及专业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可以采用公开的招投标、邀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
3、每项招标采购最后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及其他文件需在合同报审前报招标采购部备案。
4、招标和评标的流程参照集团招标采购办法执行,执行单位总经理为最终责任人。
5、最终的中标价格、技术方案及相关的商务要求在合同报审时接受集团招标采购部、总工办、预算合约部等部门的审查。
6、必要时,招标采购部可以参与其整个的采购过程。
九、相关记录表格1、《招标采购计划表》。
2、《招标采购资格预审表》。
3 、分包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评审表》。
5、《合同/协议会审单》等。
十、集团招标、采购的范围一、各项目工程总包、5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甲方分包(包括:幕墙、外窗、电梯、空调、单元门、户门、消防、人防、市政工程、热力、电力、燃气、园林景观、钢结构、木结构、弱电等)。
二、甲供材料:锅炉、空调设备、散热器、配电箱、电线电缆、水泵水箱、外檐装修材料等(有具体情况时可作适当调整)。
三、精装修材料:地板、橱柜等。
四、甲控乙供设备/材料:钢材、水泥、木材、防火门、商品混凝土、给排水及管材管件、阀门、防水保温、涂料、租赁、工程机械及其他辅助材料等。
合同 / 协议会审单经办人:年月日合同 / 协议会审单编号:经办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