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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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和提高集团公司在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核心竞争力,合理降低成本,提高招标采购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促进集团公司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标采购的原则
坚持集团利益最大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标采购的分类
1、勘察、设计招标。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商招标(简称:总包招标)。
3、甲方分包工程招标。
4、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
四、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五、招投标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界定
1、招标采购部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开发项目工程总包、工程分包、集团采购范围内各类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职责至各项目公司及专业公司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为止。
2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采取两级管理方式。招标采购部牵头与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和总工办共同组成为招标采购工作执行的责任体。负责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发标、踏勘、答疑、回标、评标、议标和定标、谈判、签约的计划、组织和实施,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定标审批。
3、评标例会:招标委员会每两周周六上午9:00在集团会议室举行评标例会。外埠项目可根据情况由项目公司决定评标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4、预算合约部负责对各项招标采购的成本进行总体控制。
5、总工办负责在各类招投标过程中的技术把关。
6、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在各类招投标过程中负责各项招标采购计划的拟定和申报、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方案的落实以及合同签订后的执行。
7、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在参与编制项目成本计划时,设置的成本分项应与采购发包划项一一对应,。在编制开发进度计划时确定采购发包计划,并提报集团公司的同时提报集团招标采购部。计划包括采购发包划项:甲方分包工程、甲供设备及材料、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等;技术要求和时间要求:分包工程要注明工程名称、工程量、质量、进度要求及投标资质要求等;设备材料要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进场时间及其它要求等。
8、招标采购部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总汇整理后,会同预算合约部、总工办制定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并由招标采购部组织实施,未在集团采购范围之内的材料、设备由项目公司自行组织招投标,招投标过程及资料需报招标采购部备案。
9、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由总包单位组织招标工作,招标采购部、总工办、预算合约部参与其招标及管理工作。
六、招标采购的管理原则
1、总包工程单位、分包工程单位、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或材料分包商的选择由集团招标采购部按照招标采购流程进行公开招标。
2、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之外的甲供设备或材料,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提报招标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采购部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项目公司可以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采取简易的招标程序,并将招标结果报集团招标采购部备案。
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的选择,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评定确认后,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自行组织进行。
4、无论哪种招标方式,均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最终确定的价格必须经过预算合约部的预算审核。
七、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一)、总承包工程、甲方分包工程、设备及材料的招标采购流程
1、招标文件的编制
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负责根据项目招标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图纸和技术方案,并与单项招标采购计划一起申报到集团招标采购部审查批准。
对于需要二次设计的招标项目,需先行进行技术方案招标,由中标单位完善、并优化设计及材料、设备选型提交招标采购部会同项目公司和总工办、预算合约部审查确认后作为经济标招标的技术文件。技术标的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发标、踏勘、答疑、回标、评标、议标和定标参照一般招标采购流程进行。技术标的招标范围:玻璃幕墙、空调系统、弱电系统、钢结构和木结构等特种结构工程。
2、信息来源
招标采购部根据招标采购计划在集团内部和网上公开发布招标采购信息。集团相关部门、各项目部及其他渠道均可推荐总包、分包工程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商。要求信息来源不少于3个(含)部门,再由招标采购部汇总整理。该项工作要求在正式发标之前20天之内完成。
信息来源分布为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提供1-4家,招标采购部1-3家,总工办1—3家,预算合约部1—2家,网上报名参加投标的选择1—2家,其他部门或人员推荐1—3家。
3、投标资格和招标文件的预审
由招标采购部会同项目公司、总工办分别对每项分包工程、设备及材料的意向投标单位进行评审(见《投标资格预审表》),同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根据需要招标采购部会同总工办、项目部对投标意向单位进行考察。最终确定
不少于3-5家投标单位,但最终确定的投标单位不能是同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4、发标和评标议标
由招标采购部向所确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正式的招标文件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并责成项目公司组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答疑交底会。
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部负责组织评标例会,召集招标采购委员会组成人员开标、评标,会议内容主要是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分项评价,包括质量、技术方案、价格、服务水平、施工组织方案、付款方式等,通过评价后确定中标单位。工程总包及重大设备材料的中标单位需报请集团董事局审批(邀标、议标或只有一家投标单位等特殊情况时需要做出书面说明)。
如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要重新招标:
1)、投标单位少于3家或合格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时(特殊情况除外)。
2)、当各投标单位存在围标或明显低于工程造价时。
3)当投标文件没有密封、被私自拆封或存在舞弊等情况时。
4)工程设计存在较大变更时。
5)其他不可预测的情况时。
5、投标和开标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和形式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
投标单位应该把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开编制、装订、密封后报标,一式四份,开标之前由招标采购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由招标采购部负责组织开标和评标,届时招标委员会成员应均在场,到场人员必须签到,评标成员因故不能到场的,需要说明并委派全权代表参加。
开标和评标的顺序是先开技术标,后开经济标,若技术标明显存在问题时,视为废标,经济标不予以开启。
招标采购部负责向中标单位发出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