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级园林绿化工、植保工等工种培训与鉴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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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9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9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水平评价服务,促进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现就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应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对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农村新生劳动力的预备制培训,其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培训时间按400至500个学时安排,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可在培训机构进行或采取到企业实习的方式。

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的劳务输出培训,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设置培训内容,主要采取“订单培训”方式进行,培训时间要灵活安排,原则上掌握在100个学时左右。

对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提升培训,应紧密结合企业岗位培训,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与用人单位共同制订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劳动力预备制培训、劳务输出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的补贴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8号)要求,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

二、各地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及时提供技能水平评价服务。

对参加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及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根据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力争使80%以上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第三批)》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6.15
•【字号】渝人社办〔2020〕164号
•【施行日期】2020.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
《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第三
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6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支持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8号),经培训机构申报、主管部门及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审核,现将《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第三
批)》予以发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高职院校)
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中职学校)
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技工院校)
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行业培训中心)。

绿化员工培训计划[大全五篇]

绿化员工培训计划[大全五篇]

绿化员工培训计划[大全五篇]第一篇:绿化员工培训计划绿化员工培训计划绿化员工培训计划一、目的规范员工培训程序和内容,确保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使员工具备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园林绿化全体员工的培训。

三、职责1、公司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2、园林绿化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班组长及园艺师、技术员负责协助主管进行员工培训。

四、程序要点 1、培训计划的制定 1)园林绿化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2)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符合国家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具体的实施时间;有明确的培训范围;有考核的标准;有培训经费的预算。

2、新员工的培训 1)入职的第一天,由绿化领班负责介绍部门工作性质、内容、公司的基本情况、部门的基本动作程序,带领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

2)第二天,由部门主管培训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知识、相关岗位责任、作息时间、员工服务标准、奖惩规定等。

3)第三天,由园艺师及技术员结合岗位实际工作进行常规技术培训。

4)从第四天起,由主管安排到各相关岗位,由原岗位的老员工进行以老带新的岗位实际操作培训,每个岗位约两天。

5)轮岗结束后进行理论与实操考试,不合格的辞退;合格的根据实际能力定岗,由主管填写新员工情况汇报,上报公司领导及人事部。

3、物业管理知识的培训 1)全体员工参加由公司统一安排的专项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知识培训。

2)物业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3)员工经培训后参加由公司统一举办的考核。

4、园林绿化专业知识培训 1)剪草培训:草坪分级标准;常用的剪草机器及使用范围;剪草频度及留茬高度;常用机械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行走方法;草边及花木周围草地修剪方法;坡地草坪的修剪方法;过度过密草坪的修剪方法;坡地草坪的修剪方法;现场操作示范及其他相关知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园林绿化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园林绿化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园林绿化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园林绿化工是一个针对从事园林植物繁殖栽培、苗木出圃、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人员的职业技能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的职业概况、职业技能等级、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普通受教育程度、培训参考学时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职业能力特征包括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计算、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动作协调的能力。

普通受教育程度为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培训参考学时分别为五级/初级工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10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9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8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60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为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或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园林绿化的基本工艺、技能和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掌握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种或多种园林植物的养护管理和繁殖技能。

掌握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流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场质量控制和材料选用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国家和地方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该标准是针对园林绿化工的职业技能标准,旨在规范和提高园林绿化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为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

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

/zcfg/jswj/csjs/200910/t20091014_195865.htm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10月14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工程局: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十月九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一级资质(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19年工程系列林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林草字〔2019〕27号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19年工程系列林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林草字〔2019〕27号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19年工程系列林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19年工程系列林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林草字〔2019〕27号各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4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19〕48号)精神,结合我省林业行业实际,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9年工程系列林业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权限凡在我省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林业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申报人员一般应在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辽宁省工程系列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森林培育、森林调查规划、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园林、花卉、森林旅游、森林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林产工业设计、林业经济、林业信息等15个评审专业的全省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及省直其他单位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评审标准2019年工程系列林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奖项、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林业技术专项培训班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林业技术专项培训班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林业技术专项培训班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4.04.16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4.1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林业技术专项培训班的通知有关县(市)林业局:
按照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兴林富民工作,由国际竹藤中心主办、省林业厅承办的林业技术专项培训班定于5月7-8日在黄冈市举办,培训班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到班授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油茶、油用牡丹发展大县林业部门生产第一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企业相关人员等。

培训规模:80-100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5月6日报到,5月7-8日培训。

培训地点:艳阳天新荆楚黄冈店(黄冈市西湖一路83号)。

三、培训内容
聘请国内知名油茶专家和油用牡丹专家讲授油茶良种繁育技术、油茶丰产栽培技术、油茶加工利用技术和油用牡丹栽培技术等课程。

四、培训费用
学员食宿、授课费用由培训班统一解决,交通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于4月25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发至联系人。

联系人:李玲黄艳
电话:************158****9485
传真:************
邮箱:****************
附件:1、参训单位人员分配表
2、全省林业技术专项培训班回执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附件1
附件2
全省林业技术专项培训班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3]341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3]341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正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3]341号)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13〕8号)和我部党组有关要求,坚持勤俭务实高效办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现就加强培训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预算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将无实质内容、可办可不办的培训班次列入计划,不得以会代训,不得以训代会。

培训计划经批准后,要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确因工作急需举办计划外培训的,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培训应优先安排在我部北安河、兴城、北戴河三个培训基地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比例一般不能低于本部门、本单位培训总数的50%。

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

二、努力提高培训实效。

要围绕培训主题加强调研,认真听取培训对象需求,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积极探索利用案例式、互动式、研讨式教学,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努力提高培训授课水平,努力安排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政策水平和一定讲课技巧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授课,鼓励学员互相借鉴学习。

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听取学员意见,改进培训工作。

三、勤俭节约抓好实施。

培训全过程都要简约俭朴,务求实效。

不摆背景板或悬挂横幅,不摆花草。

一般不安排合影,如需留资纪念,可将照片电子文件发学员电子邮箱,不得冲印、发放纸质照片或移动存储介质载体。

农业技术培训通知范文

农业技术培训通知范文

农业技术培训通知范文《农业技术培训通知》广大农民朋友们:为了提高大家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我们特举办此次农业技术培训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农作物种植技术(1)新品种介绍及栽培要点,包括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选择、种植密度、施肥管理等。

(2)病虫害防治技术,如常见病虫害的识别、发生规律及综合防治措施。

(3)土壤改良与地力提升技术,包括土壤检测方法、合理施肥、轮作休耕等。

2、养殖技术(1)家畜家禽的养殖管理,涵盖饲养环境优化、饲料配方、疫病防控等方面。

(2)水产养殖技术,如鱼塘管理、水质调控、鱼苗培育等。

3、农业机械化应用(1)常用农业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如收割机、播种机、拖拉机等。

(2)农业智能化设备的介绍与应用,如无人机植保、智能灌溉系统等。

4、农产品质量安全(1)农药、化肥的合理使用与残留控制。

(2)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标准与方法。

二、培训方式1、专家授课邀请农业领域的资深专家进行理论知识讲解,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让大家易于理解和掌握。

2、现场示范在田间地头、养殖场所进行实地操作示范,让大家更直观地学习技术要领。

3、互动交流安排专门的交流环节,大家可以就自己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向专家请教,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1、培训时间:具体日期,每天上午开始时间下午结束时间。

2、培训地点:详细地址四、培训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业合作社成员等。

五、报名方式1、有意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格。

2、也可以通过电话报名,报名电话:_____ 。

六、注意事项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往返交通和食宿需自理。

2、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3、培训期间,请遵守培训现场的纪律,保持环境整洁。

4、请大家自带笔记本和笔,以便记录重要的技术要点和问题。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北京、上海、河北、江苏、广东、四川、陕西省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进一步改革完善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评聘制度,加快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拓宽技术人才成长通道,我部决定在北京市、上海市,以及河北省的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市,江苏省的常州、南通、徐州市,广东省的广州、佛山、中山市,四川省的成都、绵阳、内江市,陕西省的西安、宝鸡、延安市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企业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激励机制的客观需要,也是引导企业工人考核逐步向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过渡的重要措施。

改革技师评聘制度,有利于拓宽高级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缓解高级技能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有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水平的积极性。

试点地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试点工作。

二、试点地区要按照《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附后),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报经我部培训就业司同意后组织实施。

对部分通用性强、个体从业面广、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职业(工种),我部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及统一证书的原则,进行技师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由我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三、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999年9月至11月为准备阶段,试点地区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为实施阶段,试点地区组织开展技师考评工作;2000年7月至9月为总结推广阶段,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交流推广经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1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1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13号2001年3月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劳社培就司发〔1999〕1999年9月,我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件)。

一年多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对工作要求作了相应补充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应根据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要求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特点,从提高职业指导人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出发,结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对残联、妇联等系统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要统一管理,加强指导,共同推进。

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按照62号文件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

二、各地要加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质量管理,不得随意简化培训内容、缩短培训时间、改变鉴定程序。

对申报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的人员,在培训中应增加国内外相关新知识及其应用成果的内容;在鉴定时应严格按照《关于实施首次全国职业指导人员统一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劳社鉴发〔2000〕14号)执行。

为帮助各地提高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师资和考评员、考务人员业务水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于今年第二季度组织举办示范性培训班。

关于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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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07.28•【文号】建办人函[2015]696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业培训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的通知建办人函[2015]69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94号),我部定于9月举办建筑节能与低碳城市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垃圾治理高级研修班,委托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班专题(一)建筑节能与低碳城市建设高级研修班研修对象:各地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高等院校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参加研修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

研修内容:建筑节能政策、发展规划及标准体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低碳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及途径,建筑节能评价与监管体系,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考察等。

研修时间:2015年9月6日至11日(9月6日报到),共6天。

研修地点: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垃圾治理高级研修班研修对象:各地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村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高等院校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2。

参加研修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

研修内容: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县域村镇污水综合治理,村镇给水排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建设、运行有关政策及关键技术,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考察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关于开展社区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社区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社区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在瞬息万变的就业市场中,掌握专业技能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帮助社区居民提升工作技能,丰富生活内容,我们将于近期开展一系列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课程涉及多个领域,包括:
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教授电商平台的搭建、产品推广、客户维护等实用技能。

园艺绿化:讲解园林绿化、盆栽养殖、花卉修剪等知识和技巧。

家政服务:培养专业的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家庭清洁、家电维修、家居布
置等服务。

健康护理:教授基础的医疗保健知识,包括康复理疗、营养搭配、健康咨
询等。

艺术创作:涵盖绘画、摄影、手工DIY等多种艺术形式,激发学员的创造力。

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社区居民,尤其是青年人和中老年人。

无论您的职业背景和兴趣爱好如何,只要对学习新技能有诚挚的热忱,都欢迎您的积极参与。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将于4月1日开始,每周三和周六下午2:00-5:00在社区活动中心举行,为期两个月。

具体课程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培训的居民,可于3月25日前拨打社区服务热线或亲自到社区服务中心报名。

名额有限,额满即止,请尽快报名。

培训期间,我们将邀请行业内的专业人士担任讲师,确保培训内容切合实际,提高学员的实操技能。

我们也会不定期组织校企交流,拓展学员的就业渠道。

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培训活动,不仅可以帮助社区居民掌握实用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同时也能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社区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苏人社发〔2020〕81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81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人社厅联系。

附件: 1.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2. 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送审表3. 标准规范评审意见表4. 评价试题评审意见表5. 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目录(第一批79个)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7月13日附件1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指导意见技术资源建设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职业资格改革的重要环节,对完善多元化评价方式,树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导向,促进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还存在评价标准更新滞后、评价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开发修订机制不健全、用人单位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和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机制,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客观反映劳动者的技能水平,现就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评价技术资源体系(一)构建多层次职业标准。

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

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建设部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规范工种9大项104个工种土建专业:手工木工,精细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混凝土工,砌筑工,防水工,电工,电焊工,管工,模板工。

安装工程专业:安装钳工,安装起重工,管道工,通风工。

供水专业:净水工,水质检验工,机泵运行工,水井工,水表装修工,供水调度工,供水营销员,设备维修钳工,供水设备电工,供水仪表工,供水管道工,变配电运行工。

市政专业:筑路工,道路养护工,下水道工,下水道养护工,污水处理工,污泥外理工,污水化验监测工,泵小操作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

园林绿化专业: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育苗工,盆景工,观赏动物饲养工,花街工,石雕工,木雕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假山工,水景工。

环卫专业:环卫拉级运输装卸工,环卫船舶轮机员,环卫船舶驾驶员,环卫机动车驾驶员,环卫粪便清理,保洁工,环卫化验工,环卫机动车修理工,环卫公厕管理保洁员,环卫拉圾外理工,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环卫粪便外理工。

机械化施工专业:起重机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推土机驾驶员,筑炉工,桩工,中小型建筑机械操作工,工程机械修理工。

燃气专业: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液化石油气机械修理工,燃气输送工,燃气压力容器工,燃焦,煤气炉工,燃气具修理工,煤气管道工,燃气化验工,污水外理工,燃气净化工,配煤工,液化石油气罐区运行工,机械煤气发生炉工,焦炉维护工,热气司炉工,燃气调压工,热力运行工,重油制气工,液化石油气钢瓶检修工,液化石油气灌工,供气营销员,煤焦车司机,焦车司机,焦炉调温工,胶带机输送工,燃气表装修工,冷凝鼓风工,水煤气炉工。

古建筑装装饰装修专业:古建木工,古建瓦工,古建彩画工,假山工,古建油漆工。

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涂装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制齿工、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模型工、锯床工、铸造、锻造、冲压、剪切、焊工、金属热处理、维修工(摩托车、勘探机械、汽车发动机)、修理工(摩托车调试、汽车、农机轮胎)、钳工(装配、工具、机修、模具、检修)、检修工(锅炉本体、水轮机、汽轮机本体、电机、变压器、锅炉附属设备)、继电保护员、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家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电梯安装)、维修电工、冷作钣金工、钣金工、烧结工、炉前工、轧钢工、热力司炉工、安装工(锅炉设备、电气设备、变电设备)、变电检修工、电工、化工检修电工、装配工(锅炉设备、电机)、锅炉操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石工、装饰装修(镶贴、打胶、涂裱、金属)工、抹灰工、油漆工(建筑、装饰)、室内成套设施装饰工、管工、打桩工、供水(生产工、供应工)、测量工、线路工、操作工(起重装卸机械、运输机、输送机等)、驾驶员(起重机、推土、铲运机、挖掘机)、驾驶员(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沼气生产工、农机修理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维修工(照相器材、钟表、办公设备)等、驾驶员(汽车、起重型汽车、汽车运材)、机车司机、值班员(锅炉运行、电气、汽轮机运行、变电站)、送(配)电线路工、车站值班员、客(货)运员等、化工(操作工、试验工、分析工)、制冷工、仪表维修工、防腐蚀工、分离工、反应工、煤制气工、液化石油气罐瓶检修工、污水处理工、化妆品配制工、燃气储运工等子设备装接工、调试工(无线电、计算机)、计算机维修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电工)、仪器仪表修理工(精密、电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等、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医药商品购销员、鉴定估价师、中药调剂员、中药购销员、裁缝(裁剪、缝纫)、服装(设计定制工、整烫工、模特)洗衣师、染色师、织补师、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烹调师(中式、西式)、面点师(中式、西式)、调酒师、茶艺师、餐厅服务员、营养配餐员、按摩师(保健、足底)、保健刮痧师、服务员(前厅、客房、旅店、康乐)、插花工、盆景工、修脚师、浴池服务员、导游、讲解员、中介代理人、职业指导员、收发员、打字员、制图员、保安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营业员、收银员、采购员、保管员、保洁员、理货员、速录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广告设计师、珠心算教练师、社会工作者、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锁具修理工等。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容园林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保障市容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全系统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要切实增强参加继续教育的自觉,各单位要切实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和保障。

二、依法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市容园林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应当依法参加继续教育。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要把参加继续教育作为持续提高职业能力的基本途径、作为有效增强专业水平的重要渠道、作为更好履职尽责的基础工程;各单位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时,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重要条件,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三、严格按照《继续教育条例》完成规定学时。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2天(96学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8天(144学时)。

关于加强园林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园林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园林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工作的通知
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根据新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一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至少需中级以上技术工人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木工、电工、瓦工等,高级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花卉工不少于5人,二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至少需中级以上技术工人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木工、电工、瓦工等,高级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花卉工不少于3,三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至少需中级以上技术工人1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木工、电工、瓦工等,其中高级绿化/花卉工不少于3人。

为满足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需要,经与市人社局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自2011年开始,相关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岗位证书。

未经专业机构培训取得的技术工人证书在资质审查时将不予认可。

请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将需要办理技术工人证书的人员名单于12月20日前报市建设局城建科,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电话:8275840 邮箱:lyn8021@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北美冬青的园林应用和发展前景

北美冬青的园林应用和发展前景

北美冬青的园林应⽤和发展前景重庆綦江:东部新城绿化整治推进有⼒关于转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举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届会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然科学优秀学术论⽂评选及管理办法>和做好⾸届申报评选⼯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级绿化⼯、植保⼯等⼯种培训与鉴定的通知关于对新取得园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员开展岗前培训的通知关于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举办“新常态,新思维——关于中国风景园林转折的思考”学术讲座的通知北美冬青单株北美冬青盆裁北美冬青 (Ilex verticillata )⼜名轮⽣冬青,为冬青科冬青属(Ilex linn.)多年⽣灌⽊。

原产美国东北部,能耐零下30多度低温。

多⽣长在沼泽、潮湿灌⽊区和池塘边。

北美冬青与冬青科⼤多常绿树种不同,其特点是冬季落叶。

落叶后,密集、亮丽的红果挂满枝头,⼗分耀眼和喜庆。

在欧美北美冬青作为切枝观果、景观美化等⼴泛栽培应⽤。

2006年杭州润⼟园艺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奥斯特’(’Oosterwijk’)等北美冬青观赏品种,引种试验表明,这些品种抗性强,适应性⼴,是秋冬切枝、环境美化和盆栽的优良观赏树种。

⼀、北美冬青在国内的发展现状北美冬青经过近10年的研究和推⼴,全国已有400余家单位(个⼈)试种或产业发展,种植规模从100株到10万株,遍及全国26个省、市、⾃治区,包括东北的⿊龙江省铁⼒市、西北的新疆伊犁市、西南的云南昆明市、东南的福建三明市。

从⽓候条件来讲,北美冬青⾮常耐寒,在⿊龙江省铁⼒市、新疆伊犁市均正常⽣长,没有冻伤、冻死的情况;同时⼜具有较⾼的耐热性,2013年杭州夏季极端⽓温⾼达42℃,在保证灌溉的条件下,⽣长不受影响;但因为北美冬青是落叶类果树,冬季必须要有低温积累,所以明显的冬季是适宜北美冬青⽣长的必要条件。

同样有明显冬季的南、北⽅相⽐,南⽅⽆霜期长,营养⽣长占明显优势,北⽅⽣长期短,⽣长优势明显,所以南⽅长得快,但北⽅结果多;北⽅温差⼤,果⾊亮,光洁度好,南⽅湿度⼤,温差⼩,需要⼀定的栽培设施与技术⼿段才能达到北⽅的观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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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表一式二份,核批后存本人档案(或本人存)、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一份。
重庆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呈报表
姓名
性别
二寸免冠
登记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工种工龄及职业资格等级
申请鉴定工种
申请职业资格等级
□五级□四级□三级
接训
受练
技情
术况
基作
本经
工历
个务
人简
技要
术总
业结
(以上由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者本人填写)
推位
荐意
单见
(公章)
年月日
鉴初
定审
机意
构见
(公章)
年月日
鉴况
定记
情录
知识
技能
鉴定时间
成绩
鉴定时间
成绩
考评员签字:
考评员签字:
重定
庆指
市导
职中
业心
技意
能见

(公章)
年月日
重社
庆会
市保人障力局资意源见和(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证书编号:
此栏粘贴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此栏粘贴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此栏粘贴本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楚显示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学历、证书编号、鉴定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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