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装饰工程清单与定额计价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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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清单计价程序表(2010)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清单计价程序表(2010)
附表1
序 号
1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 2.2.1 措施一般项目费 措施其他项目费 2.2 2.2.2.1 文明工地增加费 2.2.2 2.2.2.2 夜间施工增加费 2.2.2.3 赶工措施费 2.2.2.4 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
计算基础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1+2.2
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预算包干费规费防洪工程维护费措施一般项目费措施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工程优质费暂列金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清单计价程序表2010费用名称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其他措施项目费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清单计价程序表(2010)
2
其他项目费
3.1 3.2 材料检验试验费 工程优质费 暂列金额 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预算包干费
3.1+3.2+3.3+3.4+3.5+3.6+3.7
1 0.30
发生时按综合定额结合合同约定计算; 投标报价可结合工程及自身实际计算 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
3
3.3 3.4 3.5 3.6 3.7
1
0.00~2.00
4 5 6 7
规费
4.1 防洪工程维护费
4.1
1+2+3 0.10 市区(东城、南城、城区、万江)按 3.41%计算,镇区按3.35%计算
税金 含税不含单列费工程造价 含税工程总造价
1+2+3+4 1+2+3+4+5-2.1 1+2+3+4+5

定额计价程序表

定额计价程序表
2
措施项目定额计价合计
<2.1>+<2.2>
2.1
技术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技术措施费项目定额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2.1.1
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技术措施项目定额项目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2.2
其他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1.1>+<2.1.1>×按有关规定计算)
3
其他项目费计价合计
按有关规定计算
4
规费
<4.1>+<4.2>
4.1
养老保险费
(<1>+<2>+<3>)×按有关规定计算
4.2
其他
(<1>+<2>+<3>)×按有关规定计算
(4.24)
5
税金
(<1>+<2>+<3>+<4>)×3.56%
6
工程总造价
<1>+<2>+<3>+<4>+<5>
7
扣除养老保险费后的工程造价
<6>-<4.1>
上述含税工程总造价下浮8%后,作为结算价。(其中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甲供材料管理费、甲分包配合费不参与结算总价下浮)
3、定额计价程序(安装)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程序
1
分部分项工程量定额计价合计

珠海市建筑工程清单计价程序参考表

珠海市建筑工程清单计价程序参考表
9脚手架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施工排水、降水
12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13垂直运输
14工程保险
分部分项工程费
15工程保修
分部分项工程费
16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工程费
17预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价
3
其他项目费
预留金
按工程量清单提供金额填报
材料购置费
按工程量清单提供金额填报
0.33%
6
施工噪音排污费
按珠府(1993)42号文
7
防洪工程维护费
按珠府(2000)149号文
0.15%
5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
100
6
税金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
5×费率
3.41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镇
5×费率
3.35
纳税人所在地在其它区域
5×费率
3.22
7
含税工程造价
5+6
100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15工程保险
分部分项工程费
0.02-0.04%
16工程保修
分部分项工程费
0.10%
17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工程费
0-0.8%
18预算包干
分部分项工程费
0-2%
19其他
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4
其他项目费
预留金
按招标人提供金额填报
材料购置费
按招标人提供金额填报
总承包服务费
按招标人提供信息报配合费及降效率(或费率)
总承包服务费
按工程量清单提供信息报配合费及降效率(或费率)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十四、总承包服务费: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3.总承包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其费用可约定,或按单独发包专业工程含税工程造价的1.5%计价(不含工程设备)。

服务内容: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组成,定额各项费用组成中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

广州地区定额计价程序表完整版

广州地区定额计价程序表完整版

广州地区定额计价程序表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广州地区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在小区或交通全封闭的道路施工时,不能计算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2、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3、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广州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适用于《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附注:1、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不能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

2、预算包干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包干的内容和费率。

合成树脂瓦屋面补充子目(试行)(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工作内容:屋面檩条上钻孔、铺瓦、紧固螺丝。

计量单位:100m2(屋面斜面积)GRC饰面补充子目(试行)(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工作内容:打膨胀螺栓、焊接、填缝。

广东省东莞市各专业清单与定额计价程序

广东省东莞市各专业清单与定额计价程序

2
其他项目费
3.1 3.2 材料检验试验费 工程优质费 暂列金额 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预算包干费
3.1+3.2+3.3+3.4+3.5+3.6+3.7
1 0.30
发生时按综合定额结合合同约定计算; 投标报价可结合工程及自身实际计算 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
3
3.3 3.4 3.5 3.6 3.7
计算基础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1+2.2
(见备注) 2.2.1+2.2.2 ∑(措施一般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2.2.2.1+2.2.2.2+2.2.2.3+2.2.2.4
费率 (%)
备注
项目利润按人工费的18%计算
单列,按东建价〔2010〕4号文规定计 算
包括本项价差、利润 发生时按综合定额结合合同约定计算; 投标报价可结合工程及自身实际计算
1
0.00~2.00
4
4.1
规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4.1
1+2+3 0.10 市区(东城、南城、城区、万江)按 3.41%计算,镇区按3.35%计算
5 6 7
税金 含税不含单列费工程造价 含税工程总造价
1+2+3+4 1+2+3+4+5-2.1 1+2+3+4+5
注: 1、人工费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具体详见各专业定额。 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东社保[2007]47号文执行。 3、材料保管费:甲供材料的材料保管费按定额规定计算。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 清单计价程序表(2010) 清单计价程序表(2010)

1.《2018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清单计价程序表

1.《2018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清单计价程序表

3
其他项目费
约定计算;投标报价可结合工 [2018]898号调整
程及自身实际计算。
4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
5
应纳增值销项税额
4×税率
10 按粤建市函[2018]898号计取
6
含税不含单列费工程造价
4+5-2.1
7
含税工程总造价
4+5
注: 1、人工费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等,具体详见定额。
2、赶工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入措施其他项目费; 3、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按《关于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通知》(东建函 〔2007〕 172号)规定计算的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包括视频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及其租赁费,按每个摄像 头每月租金1000元人民币计;各工地摄像头数量执行东建函〔2007〕172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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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按定额规定计算
2
其他措施项目费
2.2.1+2.2.2
按定额规定计算
2.2. 2.2 1
措施一般项目费
∑(措施一般项目工程量× 综合单价)
包括本项价差、利润
2.2.
措施其他项目费
发生时按综合定额,结合合同 约定计算;投标报价可结合工
2
程及自身实际计算。
发生时按综合定额,结合合同 不含进项税,按粤建市函
《2018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清单计价程序表(2019)
序 号
费用名称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计算方法
费率 (%)
备注
∑(清单工程量× 综合单价)
1、不含进项税,按粤建市函 [2018]898号调整 2、项目利润按人工费与施工 机具费之和的20%计算

清单工程量与定额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对照表

清单工程量与定额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对照表

清单工程量与定额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对照表在建筑工程造价中,清单工程量和定额计价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往往存在差异。

了解这些差异对于正确计算工程造价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照列出清单工程量与定额计价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清单工程量:根据图纸尺寸计算挖填土方量,不扣减工作面和放坡系数。

定额计价工程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考虑工作面和放坡系数,计算挖填土方量。

清单工程量:根据图纸尺寸计算基础体积,不扣减地梁、基础墙所占体积。

定额计价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的基础上,还需考虑地梁、基础墙所占体积。

清单工程量:按图纸标注的规格和数量计算钢筋工程量。

定额计价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的基础上,需考虑搭接和弯曲调整系数。

清单工程量:根据图纸尺寸计算混凝土体积,不扣减钢筋所占体积。

定额计价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的基础上,还需考虑钢筋所占体积。

清单工程量:按图纸标注的规格和数量计算模板面积或体积。

定额计价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的基础上,需考虑模板超高、支撑等因素。

清单工程量:根据图纸尺寸计算砌筑体积,不扣减门窗洞口所占体积。

定额计价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的基础上,还需考虑门窗洞口所占体积。

清单工程量:按图纸标注的规格和数量计算装饰面积或体积。

定额计价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的基础上,需考虑装饰线条、收口等因素。

清单工程量:根据图纸标注的规格和数量计算其他工程量。

定额计价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的基础上,需考虑实际施工情况等因素。

清单工程量和定额计价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存在差异,需要结合具体施工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在实际工作中,建议咨询专业造价人员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定额与清单计价是两个核心概念,它们在工程管理和造价控制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差异以及各自的适用范围,为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

建设工程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 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①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②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③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珠海市建筑工程清单计价程序参考表

珠海市建筑工程清单计价程序参考表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珠海市市政工程清单计价程序参考表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珠海市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参考表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附注:该表仅作参考,实际计价时按《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表格计算。

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包工包料)

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包工包料)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一)×费率

综合单价×工程量
其他项目费用 规费
1.工程排污费 其 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中 3.社会保障费
4.住房公积金 税金 工程造价
[(一)+(二)+(三)]×费率
[(一)+(二)+(三)+(四)]×税率 (一)+(二)+(三)+(四)+(五)
备注
按《计价表》
按《计价表》或 费用定额 双方约定 按规定计取 按规定计取 按规定计取 按规定计取
按各市规定Leabharlann 取序号(一)(二) (三) (四) (五) (六)
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包工包料)
费用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1.人工费
2.材料费
其 中
3.机械费
4.管理费
5.利 润
计算公式 综合单价×工程量 《计价表》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计价表》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计价表》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1)+(3)]×费率 [(1)+(3)]×费率

定额计价法和清单计价法的计算步骤

定额计价法和清单计价法的计算步骤

定额计价法和清单计价法的计算步骤定额计价法:第一阶段:收集资料1设计图纸;在计价前要完成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程序;2现行计价依据、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标准、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以及有关费用调整的文件;3工程协议或合同;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组织措施等;5工程计价手册;如各种材料手册、常用计算公式和数据、概算指标等各种资料;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1熟悉图纸;2注意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内容;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第三阶段:计算工程量1计算工程量一般可按下列具体步骤进行:1根据施工图示的工程内容和定额项目,列出需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2根据一定的计算顺序和计算规则,列出计算式;3根据施工图示尺寸有关数据,代入计算式进行数学计算;4按照定额中的分部分项的计量单位对应的计算结果计量单位进行调整,使之一致;2工程量的计算,要根据图纸所标明的尺寸、数量以及附有的设备明细表、构件明细表来计算;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严格按照计价依据的规定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图纸尺寸2为了便于核对,计算工程量一定要注明层次、部位、轴线编号及断面符号;3尽量采用图中已经通过计算注明的数量和附表;如门窗表、预制构件表、钢筋表、设备表、安装主材表等,必要时查阅图纸进行核对;4计算时要防止重复计算和漏算;一般也可按照施工次序,由上而下,由外而内,由左而右,事先草列分部分项名称,依次进行计算;计算工程量,有条件的尽量分层、分段、分部位来计算,最后将同类项加以合并,编制工程量汇总表;第四阶段:套定额单价在计价过程中,如果工程量已经核对无误,项目不漏不重,则余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套价,计算直接费;套价应注意以下是事项:1分项工程名称、规格和计算单位必须与定额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2定额换算;任何定额本身的制定,都是按照一般情况综合考虑的,存在有许多缺项和不完全符合图纸的地方,因此,必须根据定额进行换算,即以某分项定额为基础进行局部调整;如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使用的施工机具种类型号不同,原定额工日需增加的系数等等;注:有的项目允许换算,有的项目不允许换算,均按定额规定执行;进行计算,不能随意地加大或缩小各部位尺寸;3补充定额编制;当施工图纸的某些设计要求与定额项目特征相差甚远,既不能直接套用也不能换算、调整时,必须编制补充定额;第五阶段:编制工料分析表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和相应定额中项目所列的用工工日及材料消耗数量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数量,相加汇总便得出该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数量; 注:工料分析表将来可以进行价差调整时运用;第六阶段:费用计算在项目、工程量、单价经复查无误后,将所列项工程实物量全部计算出来后,就可以按所套用的相应定额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进而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等各种费用,并汇总得出工程造价;第七阶段:复核复核时,应对工程量计算公式和结果、套价、各项费用的取费及计算基础和计算结果、材料和人工价格及其调整等方面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复核;第八阶段:编制说明编制说明是说明工程计价的有关情况,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性质、内容范围、设计图纸号、所用计价依据、有关部门的调价文件号、套用单价或补充定额子目的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封面填写应写明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量建筑面积、工程总造价、编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编制人及其资格证号和编制日期等;清单计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程序和方法与工程量定额计价法基本一致,只是第四、五、六、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第四阶段: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组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与工程定额计价法相同,每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包括一个或几个子目,每个子目相当于一个定额子目;所不同的是,工程量清单项目套价的结果是计算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不是计算该清单项目的直接工程费;第五阶段:分析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由一个或几个定额子目组成,将各定额子目的综合单价汇总累加,再除以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即可求得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第六阶段:费用的计算在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分析经复查无误后,即可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计算,从而汇总得出工程造价; 其具体计算原则和方法如下: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并考虑风险因素;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等;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构成类似;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1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1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厅2006年2月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4月1目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06年2月20日目录一、总说明 (1)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三、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0)四、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4)五、建筑、装饰工程费率表 (16)六、工程类别划分 (18)附件:山东省建设厅鲁建发(2005)2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22)一、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建筑工程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建筑工程

总说明一、《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 Y-31-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以及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及代表性的设计、施工等资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般风险费。

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见下表:定额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一)人工费:本定额人工以工种综合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定额人工单价为:土石方综合工100元/工日,建筑、混凝土、砌筑、防水综合工115元/工日,钢筋、模板、架子、金属制安、机械综合工120元/工日,木工、抹灰综合工125元/工日,镶贴综合工130元/工日。

(二)材料费:1.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净用量以及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肇庆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市政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肇庆市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计价程序表
简易计税方法计价程序表。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工程量计算规则汇总)一、说明(一)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构成与计算程序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构成与计算程序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 1)表 1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表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1.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3.脚手架费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施工排水、降水费 6.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 7.构件运输及安装费 8.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 9.总承包服务费 10.环境保护费 11.文明施工费 12.安全施工费 13.暂时设施费 14.夜间施工费 15.二次搬运费 1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7.工程定位复测、工程交点、场地清理费 18.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 19.缩短工期措施费 20.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保险费 施 工 组 织 措 施 费措 施 费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费 程造直接工程费 企业管理费 建设间接费 直 接 费价工注:表中措施费仅列通用项目, 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拟建工程的 具体情况确定。

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 包括人 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 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工资有关补贴, 详见建标(2003)206 号文。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 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 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 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只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 修理费, 徒工服装补贴, 防暑降温费, 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四会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四会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1.2.1+1.2.2+1.2.3
1.2.1
人工价差
∑[定额工日×(动态日工资单价-51.00)]
1.2.2
材料价差
∑[定额材料用量×(编制价-定额价)]
1.2.3
机械价差
2
零星项目费
1×%
3
3
建筑工程其他费
1×%
5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1×%
3.18
5
其他项目费
5.1+5.2+5.3
1.2.2
材料价差
∑[定额材料用量×(编制价-定额价)]
编制价按合同约定计算
1.2.3
机械价差
1.3
利 润
人工费×费率
18%
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计算,没有约定参照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按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包括本项价差、利润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约定或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1.2.2
材料价差
∑[定额材料用量×(编制价-定额价)]
编制价按合同约定计算
1.2.3
机械价差
1.3
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
1.3.1+1.3.2+1.3.3+1.3.4
1.3.1
高层建筑增加费
按约定或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1.3.2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按约定或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1.3.3
地下室施工增加费
按约定或综合定额规定计算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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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 称1分部分项工程费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1.2价差
1.3利润2措施项目费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2.2其他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费
3.1材料检验试验费
3.2工程优质费3.3暂列金额3.4暂估价3.5
计日工
(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1.2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6总承包服务费
3.7材料保管费
3.8预算包干费
4规费
4.1工程排污费
4.2施工噪音排污费
4.3防洪工程维护费
4.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5税金
6含税工程造价
(自
计算方法序号1.1+1.2+1.31
∑(工程量×子目基价)
2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2.1
人工费×18% 2.1.1
2.1+2.2
2.1.1+2.1.2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2
1×3.18%(建筑工程)3
1×2.52%(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3.1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2
3.1+3.2+3.3+3.4+3.5+3.6+3.7+3.8 3.3
1×0.3%(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 3.4
按规定执行 3.51×(10%~15%)
3.63.73.8

2.1.2
建筑与装饰工
4
4.1
1×(0~2%) 4.24.1+4.2+4.3+4.4
4.3
4.4
5
(1+2+3)×0.1%6
建筑面积(m 2)×2元/ m 2(1+2+3+4)×相应税率
1+2+3+4+5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
计算
按照规定计算
(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名 称计算方法分部分项工程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
2.1+2.2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
施工费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1×3.18%(建筑工程)1×2.52%(单独装饰装修工
程)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
7+3.8材料检验试验费
1×0.3%(单独承包土石方工
程除外)
工程优质费按规定执行
暂列金额1×(10%~15%)
暂估价
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材料保管费预算包干费
1×(0~2%)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费
按照规定计算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
规费 4.1+4.2+4.3+4.4
工程排污费
施工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护费(1+2+3)×0.1%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面积(m 2)×2元/ m 2税金(1+2+3+4)×相应税率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
(1+2+3)×0.2%,结算时按
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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