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17版(项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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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1、执行范围本目录适用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措施和政策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2、药品分类根据药品的功效、用途和使用范围,将药品分为以下几类:-西药: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中药:包括传统中药和中成药等。

-保健药品:包括滋补保健品和特殊用途保健食品等。

3、药品调整与费用支付-药品目录将定期进行调整,新增的药品需通过审核才能纳入目录。

-药品费用支付原则上由医疗保险和个人共同支付,具体支付比例由各地区医保部门规定。

4、药品目录内容4.1 化学药品-4.1.1 心血管系统用药-4.1.2 消化系统用药-4.1.3 呼吸系统用药-4.1.4 神经系统用药-4.1.5 血液系统用药-4.1.6 免疫系统用药-4.1.7 激素和调节内分泌功能药品-4.1.8抗感染药品-4.1.9抗肿瘤和免疫调节药品-4.1.10 抗过敏药品-4.1.11 解热镇痛药品-4.1.12 特殊用途药品4.2 生物制品-4.2.1 血液制品-4.2.2 细胞因子-4.2.3 基因工程产品4.3 中药-4.3.1 中药材-4.3.2 中成药-4.3.3 中药配方颗粒5、保健药品-5.1 滋补保健品-5.2 特殊用途保健食品附件:药品目录审核信息表、药品价格信息表法律名词及注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统筹,通过和个人缴费共同筹资,以整个国家为范围,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指由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用于支付因工作造成的伤害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赔偿金等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育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护理费用、丧葬费用等补贴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

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
附件
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
第一部分
药品分类代码 XA XA01 药品分类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 口腔科制剂 甲 1 乙 2 乙 3 乙 4 乙 5 乙 6 乙 7 治疗胃酸相关类疾病的药物 抗酸药 甲 8 甲 9 甲 10 甲 11
西 药
剂型
药品名称
复方硼砂 糠甾醇 克霉唑 氯己定 替硝唑 西吡氯铵 西地碘
XA03 XA03A
乙 ★(27) 硫糖铝 乙 28 瑞巴派特 乙 29 替普瑞酮 乙 30 奥美拉唑碳酸氢钠 治疗功能性胃肠道疾病的药物 治疗功能性肠道疾病的药物 乙 31 二甲硅油
XA03B
乙 32 间苯三酚 乙 33 匹维溴铵 乙 34 曲美布汀 乙 35 曲匹布通 乙 36 溴丙胺太林 乙 37 罂粟碱 乙 ★(37) 罂粟碱 单方颠茄及其衍生物 甲 38 阿托品 甲 ★(38) 阿托品
XA07B
肠道吸附剂 甲 甲
乙 ★(91) 蒙脱石 XA07C XA07D 乙 ★(91) 蒙脱石 含碳水化合物的电解质 甲 93 补液盐Ⅰ(Ⅱ、Ⅲ) 胃肠动力减低药 甲 94 复方地芬诺酯 乙 95 洛哌丁胺 乙 ★(95) 洛哌丁胺
第 10 页
药品分类代码 XA07E
药品分类 肠道抗炎药
药品名称 甲 96 柳氮磺吡啶 甲 ★(96) 柳氮磺吡啶
药品分类
药品名称
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XA10BH
XA10BX
XA10X
乙 133 米格列醇 噻唑啉二酮类 乙 134 吡格列酮 乙 135 罗格列酮 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 乙 136 阿格列汀 乙 137 利格列汀 乙 138 沙格列汀 乙 139 维格列汀 乙 140 西格列汀 其他降血糖药 乙 141 米格列奈钙 乙 142 那格列奈 乙 143 瑞格列奈 其他的糖尿病用药 乙 144 依帕司他 乙 145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 乙 146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

甘肃省全省城乡居民单病种支付标准(县级)

甘肃省全省城乡居民单病种支付标准(县级)

0
除外十二指肠/

大肠病损或组织
小肠病损或组织
45.3300/45.410 的局部切除术,
0
除外十二指肠/
大肠病损或组织
700 800 800
1700
27
K56.7
肠梗阻(手
术)
K31.500
K43.001
K45.003
K46.000x002
K91.300
E84.101+P75*
脾破裂(非 S36.0
的局部切除术, 除外十二指肠/ 大肠病损或组织
的切除术 小肠病损或组织
45.3300/45.410 0
的局部切除术, 除外十二指肠/ 大肠病损或组织
的切除术
非创伤性脾破裂 脾损伤
非创伤性脾破裂
41.4300/41.5x0 部分脾切除术/
0
全脾切除术
41.4300/41.5x0 部分脾切除术/
0
全脾切除术
I86.812
I98.3*
K74
K70.3
K71.7
肝硬化(失 K74.608
17 代偿期除 K74.300
外)
K74.400
K74.500
结核性脓胸
创伤性血气胸
血气胸
气胸
创伤性气胸
气胸,操作中
血胸
血性胸水
液气胸
手术后气胸
起源于围生期的气胸
创伤性气胸
创伤性血胸
创伤性血气胸
肺血肿 结核性胸膜炎,经细菌 学和组织学所证实 结核性胸膜炎,未提及 细菌学或组织学的证实 结核性胸膜炎,经细菌 学和组织学所证实 结核性胸膜炎,未提及 细菌学或组织学的证实 出生窒息
A16.80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
甲 甲 乙 胰岛素及 其类似 物,预混 甲 甲

胰岛素及 其类似 物,长效
甲 甲

降血糖药 物,不含 胰岛素
双胍类 甲 乙
磺酰脲类 衍生物
甲 甲 甲 乙 乙
93
消旋卡多曲
94
乳酶生
95
复方阿嗪米特
96
干酵母
97
米曲菌胰酶
98
胰酶
99
动物源短效胰岛素
100
重组人胰岛素 生物合成人胰岛素
101
短效胰岛素类似物
XA07C XA07D
XA07E
含碳水化 合物的电
胃肠动力 减低药
肠道抗炎 药
XA07F
止泻微生 物
XA07X
其他止泻 药
复方聚乙二醇电解

70
质Ⅰ(Ⅱ、Ⅲ、
Ⅳ)

71
甘油

72
聚卡波非钙

73
普芦卡必利

74
乳果糖

75
液状石蜡

76
小檗碱

77
小儿小檗碱

78
利福昔明

79
新霉素

80
蒙脱石

81

乙 乙 乙 直接凝血 酶抑制剂

乙 直接Xa因 子抑制剂
乙 乙

乙 其他抗血 栓形成药
★(166) 肝素
169
那屈肝素钙(那曲 肝素钙)
170
依诺肝素钠
171
阿司匹林
172
双嘧达莫
★(171) 阿司匹林
173
贝前列素
174

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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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暗室试验

1.00
(44)暗适应仪器检查

10.00
(45)电眼压描记

3.00
(46)电解倒睫

4.00
(47)沙眼刮治

5.00
(48)光定位辩色力检查

1.00
(49)激光虹膜造孔
每孔
5.00
(50)视诱发电位检查(VEP)

15.00
(51)TBC-中心视野分析仪

5.00
(18)电测听重振试验

8.00
(19)声阻抗

10.00
(20)脑干电测听检查

20.00
94 超氧化物歧化酶活力测定

10.00
95 尿碘测定

5.00
96 前列腺微波治疗

100.00
97 体表窦房结记录

50.00
98 康复器械训练
次.种
1.00
99 偏瘫治疗仪

2.00
100 乳腺近红外冷光检查

5.00
101 彩色电脑近红外乳腺病检查

20.00
102 前列腺射频治疗
每疗程
1000.00

2.00
(4)眼底检查

2.00
(5)眼底检查(散瞳)

3.00
(6)测眼压

1.00
(7) 非接触式眼压测量(双眼)

10.00
(8)A超角膜厚度(双眼)

80.00
(9)角膜地形图(双眼)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47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47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4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4〕187号)明确的筹资标准、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再报销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政策调整的意义我省自2013年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以来,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但仍有部分重大疾病患者(含大病住院、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费用自负比例较高,家庭承受能力有限,导致因大病致贫、返贫的情况依然存在。

调整现有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旨在不增加城乡居民个人筹资额的条件下,通过从财政基本医保基金增量部分提取一定额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制定向重大疾病患者和困难群体倾斜政策,大幅提高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患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大幅降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建立重大疾病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致贫、返贫问题,助力全省脱贫攻坚目标实现。

二、明确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一)调整筹资标准。

根据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2号)要求,结合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情况,从2017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原来人均30元提高到55元,用于大病保险补偿和新增自负高额医疗费用的再报销。

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10.23版

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10.23版

124 长效胰岛素类似物

125 二甲双胍
乙 ★(125) 二甲双胍

126 格列本脲

127 格列吡嗪

128 格列美脲
乙 ★(127) 格列吡嗪
第9页
剂型
注射剂
备注
◇;限Ⅰ型糖尿病患者;其他短效胰岛素和口服 药难以控制的Ⅱ型糖尿病患者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 ◇;限Ⅰ型糖尿病患者;其他短效胰岛素和口服 药难以控制的Ⅱ型糖尿病患者
乙 ★(21) 埃索美拉唑(艾司奥美拉唑)

22 艾普拉唑
乙 ★(20) 奥美拉唑

23 兰索拉唑
乙 ★(23) 兰索拉唑

24 雷贝拉唑

25 泮托拉唑
乙 ★(25) 泮托拉唑
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咀嚼片

口服散剂
备注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 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 困难的患者 限有十二指肠溃疡诊断患者的二线用药 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 困难的患者 △ 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 困难的患者 △
△ 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 困难的患者
第2页
药品分类代 码
XA02BX

154 阿法骨化醇

155 复合维生素B

156 骨化三醇
乙 ★(156) 骨化三醇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11.28•【字号】甘卫基层发〔2014〕500号•【施行日期】2014.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50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148号)精神,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用药需求,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2015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药品目录(2015版)》在《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1版)》基础上,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甘肃省增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甘肃省药品采购目录”等相关文件,广泛征求了省内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实际需求,适当增补了中成药、民族药、陇药和甘肃大输液等地产药品。

二、《药品目录》(2015版)增补药品,参照《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2011版)》分类标准和使用范围执行。

三、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各新农合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新旧版本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使用与管理的衔接。

要在2015年1月15日前将门诊及住院病人的报销程序全部结算清楚,1月30日后在院病人的诊疗按新的《药品目录》进行结算。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农合分级诊疗县级医疗机构新增病种目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农合分级诊疗县级医疗机构新增病种目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农合分级诊疗县级医疗机构新增病种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6.02.15•【字号】甘卫基层函〔2016〕40号•【施行日期】2016.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农合分级诊疗县级医疗机构新增病种目录的通知甘卫基层函〔2016〕4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我省分级诊疗和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实现2016年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覆盖面达到90%和2017年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全覆盖的目标,在县级医疗机构原有100种分级诊疗病种的基础上,省卫生计生委从各市州抽调部分新农合管理专家和临床专家对2016年县级分级诊疗拟新增病种及费用限额逐一进行评估审核,最终确定新增150种分级诊疗病种(详见附件),将新增病种目录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科学确定和适当扩增县级分级诊疗病种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做好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平稳有效运行,满足基层患者就近就医需求。

各统筹地区应当本着诊疗科学合理、费用测算相对简单、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分级诊疗病种,病种费用可依据参考定额(中西医同价)标准上下浮动,但最高不得超过该病种定额标准的130%。

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与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机构签订住院病种服务协议并确定服务病种,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并相互监督执行。

随着县乡医疗机构诊疗业务的拓展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后续需扩增病种时,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要根据该机构前三年该病种实际费用进行测算,合理确定单病种平均费用定额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02.21•【文号】人社部发〔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医保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印发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目录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医保用药管理,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基金平稳运行、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技术进步和创新,逐步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药品评审,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药品目录支付规定。

《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四部分。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括了中成药和民族药,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

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及目录外中药饮片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在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016年甘肃省分级诊疗目录

2016年甘肃省分级诊疗目录

甘肃省分级诊疗:300种病只能在基层治!继重庆祭出此大招之后,甘肃也于近日新增了150个只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病种,加上2014年制定的100个只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病种,50个在乡级卫生院治疗的病种,总共300个病种基本上和三级医院无关了。

除非是急重症,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执意要求转诊且经过医疗机构和同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的,2016年分别按照县、乡两级分级诊疗确定病种相应定额的20%比例报销,2017年及以后新农合不予报销;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签约服务范围内病种向外转诊的,按照每外转一例病人县区级医疗机构100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的标准予以扣减。

不予报销、扣医院的钱,这两招齐下,估计病人留在县级医院和乡级医院的比例要大大提高了。

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在2017年要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时间已经迈入2016年,转变患者就诊理念并非一日之功,甘肃省出此招显然是快速达到此目标的重要保证。

虽然甘肃此次只是针对新农合市场,但是现在新农合要和城镇居民医保合一,实行统一管理,未来和城镇职工医保合一也是大趋势,所以在城镇,像新农合一样确定分级诊疗的病种应不会意外。

在2017年要实现双重转诊目标的情况下,未来不排除会有更多省市向甘肃学习,在明确数字比例下,药企也应提前布局基层市场。

下面是甘肃和重庆两省确立的必须在基层首诊的病种,随着这些病种下沉,哪些药品市场会跟着下沉呢?涉及的品种赶紧做好准备吧。

甘肃分级诊疗病种一、县级分级诊疗病种(共250种)2014年先确定100种上呼吸道感染(儿科)、小儿支气管肺炎、鼻窦炎(非手术)、鼻窦炎(手术)、大叶性肺炎、鼻出血、鼻中隔偏曲(手术)、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除外)、支气管扩张、间质性肺炎、肺脓疡、脓胸、血气胸、结核性胸膜炎、新生儿窒息、上消化道出血、肝硬化(失代偿期除外)、病毒性肝炎、返流性食管炎、胃息肉(手术)、急性胰腺炎(水肿型)、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空腔脏器穿孔、慢性萎缩性胃炎、急性肠炎(重症)、急性细菌性痢疾、肠梗阻、脾破裂、腹膜炎、腹腔脓肿、阑尾炎及周围脓肿(非手术)、阑尾炎及周围脓肿(手术)、溃疡性结肠炎、肛瘘、肛周脓肿(非手术)、肛周脓肿(手术)、胆囊息肉(手术)、婴幼儿腹泻病、胆囊结石(非手术)、胆囊结石(手术)、病毒性心肌炎、高血压病(2.3级)、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非介入治疗)、高血压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心肌病(再同步化治疗除外)、心瓣膜病(非手术)、先天性心脏病(非手术)、心力衰竭(难治性心衰除外)、心律失常(射频消融.起搏除外)、脑出血(除重症)、急性肾小球肾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输尿管结石、肾挫裂伤、肾囊肿(非手术)、前列腺增生症(手术)、附睾炎、附睾结核、睾丸鞘膜积液、颅脑挫裂伤(重症除外)、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周围神经炎、面神经麻痹、颈椎病、皮层下动脉硬化性脑病、晕厥(心源性除外)、癫痫(持续状态除外)、内耳眩晕症、脑梗塞、慢性缺血缺氧性脑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糖尿病、良性甲状腺瘤(手术)、腕管综合征、四肢骨折、腰椎骨折(重症除外)、肋骨骨折、髌骨骨折、骨盆骨折(重症除外)、乳腺纤维瘤(手术)、跟腱断裂、下肢静脉曲张(手术)、多处软组织损伤、去除骨折内固定装置、子宫脱垂(手术)、葡萄胎(恶性除外)、异位妊娠、剖宫产、正常分娩、卵巢良性肿瘤、功能性子宫出血、新生儿高胆素血症、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营养不良性贫血、慢性扁桃腺炎(手术)2016年新增150种腰椎间盘突出症(非手术)、支气管肺炎、支气管炎、腰椎骨质增生、慢性子宫颈炎(手术)、慢性子宫颈炎(非手术)、急性胃肠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子宫肌瘤(微创手术)、子宫肌瘤(开腹手术)、急性胆囊炎(非手术)、胃溃疡、先兆流产、肠系膜淋巴结炎(小儿)、急性喉炎(小儿)、新生儿肺炎、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急性盆腔炎(非手术)、前庭神经元炎、脑梗死后遗症、老年性白内障(单侧、手术)、腹股沟斜疝(单侧、普通手术)、腹股沟斜疝(单侧、补片手术)、肾结石(含体外碎石)脂肪瘤(体表)、手外伤、强直性脊柱炎、坐骨神经痛、手足口病、小儿肠炎、慢性前列腺炎、咽峡炎(小儿)、颅骨骨折(非手术)、颅骨骨折(手术)、腰椎管狭窄(非手术)、早产儿(不含极低超低出生体重儿及有合并症的)、翼状胬肉(手术、单侧)、先兆早产、疱疹性咽炎(小儿)、结核性胸膜炎、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滑膜炎(非手术)、脑出血后遗症、脑震荡、病毒性脑炎、高热惊厥、卵巢囊肿(单侧、微创手术)、卵巢囊肿(单侧、开腹手术)、上消化道溃疡合并出血(输血)、上消化道溃疡并出血(非输血)、风湿性心脏病、妊娠合并贫血(重度)、急性毛细支气管炎(小儿)、缺铁性贫血、子宫内膜炎、脑萎缩子宫颈息肉、鞘膜积液、腘窝囊肿(单侧、手术)、水痘、巨幼细胞性贫血、突发性耳聋[特发性聋]、血管性头痛、心血管神经症、稽留流产、十二指肠球部溃疡、角膜溃疡、糖尿病性肾病、神经官能症、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自发性气胸(非手术)、肌腱损伤(手术)、化脓性关节炎(非手术)、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溃疡性结肠炎(非手术)、股骨头无菌性坏死、慢性结肠炎、骨髓炎(非手术)、精索静脉曲张(单侧,开放手术)、前庭大腺脓肿、新生儿吸入综合征、麻疹、肱骨骨折、尺桡骨骨折、掌指骨骨折、锁骨骨折、股骨骨折、胫腓骨骨折、踝关节骨折、跖趾骨骨折、髌骨骨折、肋骨骨折、腰椎骨折、骨盆骨折(轻、中度)、耻骨骨折、流行性腮腺炎、肘管综合征(手术)、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痛风、鼾症(手术)、结膜出血、退行性脊柱炎、结节性甲状腺肿、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肛裂(手术)、神经性头痛、睾丸炎、胆管炎、低血压、外阴囊肿(手术)、急性乳腺炎、皮层下动脉硬化性脑病、脑出血(除重症)、前庭大腺囊肿、乳腺脓肿(手术)、烧伤(一度、浅二度)、急性咽喉炎、一氧化碳中毒、结核性腹膜炎、甲状腺炎、躯干皮肤良性肿瘤、骨软骨瘤、低血糖、垂体功能减退症、疲劳综合症、帕金森症、三叉神经炎、扩张型心肌病、心肌损害(小儿)、胃下垂、不全性肠梗阻(小儿)、直肠息肉、直肠粘膜脱垂、压疮、掌腱膜挛缩症、筋膜炎、输卵管积液(手术)、拇外翻(手术)、膝关节置换术(单侧)、膝关节置换术(双侧)、髋关节置换术(单侧)、髋关节置换术(双侧)、角膜炎、泪囊炎、青光眼、虹膜睫状体炎、肝功能异常、牙龈炎、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汇总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汇总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汇总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1.1 肿瘤治疗药品1.2 心脑血管药品1.3 消化系统药品1.4 内分泌系统药品1.5 呼吸系统药品1.6 抗感染药品1.7 抗炎消肿药品1.8中枢神经系统药品1.9泌尿生殖系统药品1.10 抗过敏药品1.11 抗肿瘤辅助药品1.12 造血系统药品1.13 人免疫球蛋白1.14 人工关节置换用抗菌药物 1.15 生物制品2: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1 外科手术药品2.2 麻醉用药2.3 临床检验辅助用药2.4 临床影像学诊疗辅助用药 2.5 骨科用药2.6 创伤急救药品2.7 皮肤科用药2.8眼科用药2.9耳鼻喉科用药2.10 口腔科用药2.11 儿科用药2.12 妇产科用药2.13 内科用药2.14 传染病科用药2.15 急救药品3:生育保险药品目录3.1 不孕不育用药3.2 人工授精用药3.3 试管婴儿用药3.4 妊娠期用药3.5 产前、产中和产后用药3.6 乳房疾病用药3.7 妇科肿瘤用药3.8妇科用药3.9妇科抗感染药物3.10 儿科用药附件:附件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附件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法律解释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以自愿参保、筹资多元、统筹城乡、保障公平为基本原则,通过建立社会统一的、全员参保的、居民免费医疗制度,形成全民参保、保险支付、保障水平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工伤补助等经济保障措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应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者因工残疾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保障受伤职工的权益。

3: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为女性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人工流产、异地分娩费用报销等保障措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健康与权益。

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凡例

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凡例

凡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

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

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

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

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

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

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

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

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

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中成药剂型中,丸剂包括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和微丸,不含滴丸;胶囊剂是指硬胶囊,不含软胶囊;其他剂型没有归并。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2011版)》的通知甘卫农卫发〔2011〕298号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的支出管理,逐步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疗救治制度,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工作,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

省卫生厅在征求省、市、县相关管理人员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201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008年《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蒋雪萍联系电话:(0931)4818074何乃玉联系电话:(0931)8465267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2011年版)一、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一)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二)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乱纪所致伤病的;(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方负责的;(四)工伤明确由他方负责的;(五)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二、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一)综合服务项目类1.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各种特诊费、病历工本费、各种帐单和报告单及其它资料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加班费、自请特别护士、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家庭病房床位费、特需医疗服务(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检查、点名护理、特殊病房费等);3.担架员随救护车出诊费;4.取暖费、空调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5.陪护费、陪员床位费、护工费、洗理费;6.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7.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8.各种与诊疗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如脸盆费、口盅费、餐具、牙具费、日常清洁卫生费、卫生塑料袋费、拖鞋费、卫生纸费、排尿排便器具费、排污费、押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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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密隔离护理
F F
120500002A 120500002B
精神病护理 狂躁型精神病护理
E
130100001
肌肉注射
E
130100002
皮下注射
E
130100003
皮内注射
E
130100004
胰岛素皮下注射
E
130100005
静脉注射
E
130100006
静脉采血
E
130100007
动脉采血
E E E
小肠插管造影
D
210103013
口服法小肠造影
D
210103014
钡灌肠大肠造影
D
210103015A
经纤维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术(ERCP)
D
210103015B
经电子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术(ERCP)
D D D D D D D
210103016 210103017 210103018 210103019 210103020 210103021 210103022
住院诊查费
B
110100009
营养状况评估与咨询
B
110100010
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
B
110100011
副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
B
110100012
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
B
110100013
甘肃省名中医门诊中医辨证论治
B
110100014
全国名中医门诊中医辨证论治
B
110100015
国医大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
院际会诊 知名专家会诊 主任医师会诊 副主任医师会诊 主治医师会诊 住院医师会诊 远程会诊 院外影像学资料会诊
B
110300005A
普通病理读片会诊
B
110300005B
疑难病理读片会诊
D
110400001
体检费
F

120100001
急诊室重症监护费
F
120100002
重症监护
F
120200001
特级护理
经皮经肝穿刺胆管造影术 T管造影 静脉泌尿系造影 逆行泌尿系造影 膀胱造影 阴茎海绵体造影 输精管造影
D D D D
210103023 210103024 210103025 210103026
子宫造影 四肢淋巴管造影 窦道及瘘管造影 四肢关节造影
D D D D D D D D D D D D
210103027 210200001A 210200001B 210200001C 210200001D 210200001E 210200001F 210200001G 210200001H 210200001I 210200001J 210200001K
210300001Z 210300002A 210300002B 210300003 210300004 210400001 210400002 220100001 220100002 220100003 220201001A
足踝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X线计算机体层(CT)成象 X线计算机体层(CT)成象三维重建加收 临床操作的CT引导 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使用心电或呼吸门控设备加收 红外热象检查 红外线乳腺检查 眼部A超 经阴道B超检查 经直肠B超检查 胸腔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四肢血管造影 颅脑磁共振成像 垂体磁共振成像 眼眶磁共振成像 内听道磁共振成像 鼻部鼻窦磁共振成像 颞下颌关节磁共振成像 颈部磁共振成像 胸部磁共振成像 乳腺磁共振成像 心脏磁共振成像 上腹部磁共振成像
D D D D D D D D D D
210200001L 210200001M 210200001N 210200001O 210200001P 210200001Q 210200001R 210200001S 210200001T 210200002
D
210300001C
眼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D
鼻部鼻窦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E
颌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F
齿科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G
颈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H
胸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磁共振单脏器弥散加权成像
D
210200010
磁共振单脏器磁敏感加权成像
D D D D
210200011 210200012 210200013 210300001A
磁共振全身弥散加权成像 磁共振弥散张量成像 磁共振扫描使用心电或呼吸门控设备加收 鞍区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D D
210300001AA 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三维重建加收 210300001AB 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加收 210300001B 头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B
110100016
辨证施膳指导
C
110200001
普通床位费
C
110200002
三人间床位费
C
110200003
双人间床位费
C
110200004
单人间床位费
C
110200005
一人套间床位费
C C C C C C C
110200006 110200007 110200008 110200009A 110200009B 110200009C 110200010A
乳腺钼靶摄片 X线摄影 X线摄影床旁加收 脊髓(椎管)造影 椎间盘造影 泪道造影 副鼻窦造影 颞下颌关节造影 支气管造影 乳腺导管造影
D
210103008
唾液腺造影
D
210103009
下咽造影
D
210103010
食管造影
D
210103011A
上消化道造影
D
210103011B
全消化道造影
D
210103012
130100008 130100009A 130100009B
动脉内高压注射 静脉输液(门/急诊) 静脉输液(住院)
E
130100009C
输液泵辅助静脉输液加收
E
130100009D
静脉输血
E
130100009E
静脉高营养治疗
E
130100009F
0-6岁儿童静脉输液加收
E E
130100010 130100011
D
210300001O
腰椎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P
骶尾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Q
肢带骨骨骼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R
上臂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S
前臂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T
手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F
120200002
Ⅰ级护理
F
120200003
Ⅱ级护理
F
120200004
Ⅲ级护理
F
120300001
气管切开护理
F
120300002
气管插管护理
F
120300003
吸痰护理
F
120300004
口腔护理
F
120300005
造口护理
F
120300006
动脉置管护理
F
120300007
静脉置管护理
F
静脉切开置管术 静脉穿刺置管术
E
130100012A
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
E E
130100012B 130100013
静脉测压加收 动脉穿刺置管术
E
130100014
抗肿瘤化疗药物/肠外营养液集中配置
E
130200001
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
E
130200002
危重病人抢救费
E
130200003
烧伤抢救
E
D
210300001I
上腹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J
下腹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K
盆腔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L
全脊柱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M
颈椎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N
胸椎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U
骨盆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V
髋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W
骶髂关节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X
股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210300001Y
胫腓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D D D D D D D D D D D
小换药 门诊拆线 氧气吸入 智能供氧系统加收 雾化吸入 胃管置管术 肠管置管术 胃肠管注食、注药
E
130500004
胃肠减压
E
130500005
洗胃
E
130500006A
一般物理降温
E
130500006B
特殊物理降温
E
130500007
冷热湿敷
E
130500008A
引流管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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