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评估方法及技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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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权评估方法及技术说明

无形资产评估一般有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依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规定,评估人员可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1.无形资产成本包括研制或取得、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根据其成本特性,尤其就研制、形成费用,明显区别于有形资产,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虚拟性的特点。结合本次评估实际情况不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 无形资产具有非标准性和唯一性,在此次评估中很难找到与被评估对象形式相似、功能相似、载体相似及交易条件相似的可比对象,所以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经济寿命期内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此确定委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受托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专利技术未来收益状况分析,根据资产评估目的

及委估资产具体情况,我们认为收益法更能体现专利技术的价值,故此次主要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运用该种方法具体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1)确定技术的经济寿命期,预测在经济寿命期内技术产品的净利润;

(2)分析确定技术对净利润的分成率(贡献率),确定技术对技术产品的净利润贡献;

(3)采用适当折现率将分成后的净利润折成现值。折现率应考虑相应的形成该现金流的风险因素和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

(4)将经济寿命期内净利润现值相加,确定技术的评估价值。

按照上述评估思路,此次评估采用下面评估模型估算评估值:(一)收益现值法计算模型

n

无形资产价值=∑K〃R

/(1+r)i + K〃R/r(1+r)t〃[1-1/(1+r)n-t]

i

i=1

其中: K—无形资产分成率

R i—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即税后净收润)

R—第i年后稳定的预期年收益(即税后净收润)

i—各序列年期

r—折现率

t—收益达到稳定后的年限

n—总收益预测期

(二)用收益现值法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用此法对资产进行评估,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资产的未来收益能够预测,并可用货币来计量;

2、与资产获得未来收益相联系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风险报酬率来表示;

3、以该技术为依托的项目具备持续经营的条件并有获利能力;

4、本次评估考虑的是评估基准日该技术在现有状况下投入运营后能产生的全部收益,未考虑企业后续的研发支出对该项技术收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评估的基本假设

1、持续经营假设,即假定资产能按设定的目标和标准进行投资建设,并持续经营;

2、项目企业所遵循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项目企业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动;

3、项目企业各项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政治、法律、经济政策(如财税政策)无重大改变;

4、项目企业经营所涉及的信贷利率、汇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5、项目企业的经济运作不会受到诸如交通运输、水电、通讯的严重短缺或成本剧烈变动的不利影响;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评估过程中技术参数的确定

1、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企业经营受企业自身的发展模式、阶段和经营规模等内部因素,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等诸多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程度很大,在对未来企业发展趋势的预测时,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在这里不可能得到全面考虑。因此,对未来预测的时间,尽量保持在一个较短的、尽量能够对各类影响因素考虑得比较周全的期间内,以增加可信程度,避免和减少误差。该技术为非专利技术,在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的比较中,委估技术较为先进。但另一方面,近年相关技术发展步伐加快,特别是技术更新的周期缩短,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出现技术更先进、性能更优越的替代技术及其产品,因此根据此次委评专有技术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与评估基准日的衔接,本次评估按9.67年(2011年的收益预测期仅为5月-12月,共计8个月)计算根据该项目的性质和未来获利能力。

2、分成率的确定

根据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价格的定价原则(LSLP原则)和计价方法,按“四分说”即公司获利能力主要是由资金、劳动、组织、技术四部分共同作用的结果,各部分所占的比重(利润分成率)反映其对整个利润额的贡献程度。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引进技术价格的分析,认为利润分成率在16%~27%之间是合理的。我国理论工作者和评估人员通常认为利润分成率在25%~33%之间较合适。评估人员在符合评估原则的前提下,在充分分析本评估对象在市场竞争、资

本需求、技术适用性、对实施要求的期限、技术产品商品化程度、产品的技术含量等诸因素之后,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人员研究分析了委托方实施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评估目的,确定分成率为25%为宜。

3、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包括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三部分。无风险报酬率采用国债利率,与评估基准日最为接近的,最近发行的五年期国债利率为5.75%,本评估项目选取5.75%作为无风险报酬率。考虑到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行业风险、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的程度,取风险报酬率为8%(本次评估未考虑通货膨胀率)。

γ折=γ无 +γ风

即γ折=5.75%+8%=13.75%

取γ折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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