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经济工作鉴定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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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工作鉴定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工业第一方略,充分调动和激发各镇(系统)工作热情,全面完成年度工业经济目标任务,现对2010年工业经济专项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推转型、力促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为主题,以项目建设、开票销售和“六个一工程”为抓手,全力实施“二三三”产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做大做强现有企业,坚定信心、克难奋进,促进工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考核内容
2010年度,对各镇(系统)工业经济实行百分制考核,包括经济运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品牌建设和基础管理五个方面,新增列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大培强、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招商和合作、安全生产实行加减分。
三、评分办法
(一)经济运行(30分)
考核全部工业开票销售、列统工业产值、列统工业利税、列统工业利润4个指标(具体见附表1)。
单项得分=单项基本分×(单项实绩/单项目标×0.5+单项实绩/上年实绩×0.5)。
(二)转型升级“六个一”工程(30分)。
1.积极推进“六个一工程”,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实现年
度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20分)2.积极参与省、市开展的有关促进转型升级、优化结构的活动。(5分)。
3.“六个一工程”试点企业被评为市示范(先进)企业。(5分)。
4.企业上市有实质性进展,与证券公司签订辅导协议或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的加5分。
(三)工业技改投入(30分)
考核工业技改投入财务数、规模技改项目开工数、竣工数3个指标(具体见附表1)。
工业技改投入财务数单项得分=单项基本分×(单项实绩/单项目标×0.5+单项实绩/上年实绩×0.5)。
规模以上工业技改项目开工数:对照计划,有三档任务的各3.3分,有四档任务的各2.5分,有五档任务的各2分,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的,每超额完成1个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0.5分,1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1分,1个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2.5分,1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3.5分,1个亿元项目加8分。
规模以上工业技改项目竣工数:对照计划,有两档任务的各7.5分。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的,每超额完成1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2分,1个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4分。
(四)基础管理(10分)。
包括活动参与和统计管理,实行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制,扣分以基本分为限,直至扣完为止(具体标准见附表2)。
(五)加减分项目。
1.培大培强。(1)单个企业当年净增纳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加1分,5000万元以上的加2分,1亿元以上的加3分;净增1亿元以上的,每多净增1亿元再加1分。(2)十强企业、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现价产值增幅考核。以十强企业产值同比增长20%、重点企业同比增长30%、成长型企业同比增长40%为基数,单个企业产值增幅每超过基数1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基数1个百分点减1分,加分上不封顶,减分以10分为限。
2.新增列统企业。对照计划每增(减)1个加(减)1分。
3.技术中心建设。创成一个省级技术中心加5分,创成一个市级技术中心加2分。
4.重大项目建设。每实施一个当年实际投入5000万元的技改项目加3分,亿元的项目加6分。
5.安全生产,每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
四、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各镇、经济开发区主管工业负责人、分管工业负责人、企业服务站站长;各工业系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业科室负责人。
(二)根据考核得分排序,对镇和系统分别进行排序,排名前6位的镇和排名前2位的部门分别授予“工业经济先进单位”称号。
(三)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镇、系统(开发区)分别奖励人民币1.5万元和1.2万元,排名每后移一位,奖金相应递减200元,依此类推。奖金分配方案为: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企服站站长(工业科长)各得奖金总额的40%、35%和25%。
(四)考核工作由市经济发展局牵头,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和加减分项目考核以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基础管理考核以市相关部门台帐为依据(市相关部门对活动参与和统计管理要建立台帐)。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奖金从市工业发展基金列支,由市经发局负责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