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水合同(企业)示范文本
有关供用水合同(企业)7篇
有关供用水合同(企业)7篇篇1供用水合同(企业版)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供水方):[供水企业名称]乙方(用水方):[企业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供水服务的质量与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与背景本合同明确了甲方向乙方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供水服务的相关事项和双方的责任义务。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合同。
二、供水量与水质标准1. 甲方按照乙方的用水需求,保证提供充足的供水。
乙方需提供准确的用水量预测数据,以便甲方调整供水计划。
2. 甲方供应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乙方有权对水质进行监测,甲方应配合提供相关水样。
三、供水设施与费用1. 甲方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保护供水设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甲方。
2.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时支付水费。
如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四、合同期限及终止条件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2. 若乙方逾期支付水费或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保证供水安全、稳定、连续;(2)及时维修供水设施故障;(3)按照约定收取水费;(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时支付水费;(2)合理使用水资源,杜绝浪费;(3)保护供水设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甲方;(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供水。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1.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乙方用水受到影响,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 若乙方逾期支付水费或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供水,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用水电气合同模板
供用水电气合同模板甲方:(甲方名称)住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住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供应的水、电、气等进行约定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供水范围及用水量1.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来水服务,供水范围涵盖乙方所在地址内的所有用水设施。
2. 乙方每月的用水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限额,否则需额外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第二条供电范围及用电量1.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力服务,供电范围涵盖乙方所在地址内的所有用电设施。
2. 乙方每月的用电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限额,否则需额外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第三条供气范围及用气量1. 甲方为乙方提供天然气服务,供气范围涵盖乙方所在地址内的所有用气设施。
2. 乙方每月的用气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限额,否则需额外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第四条供应方式1. 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动扣费或手动付款等方式向乙方收取费用。
2. 乙方需按时缴纳水、电、气等费用,逾期未缴纳的,将按照约定方式进行滞纳金计算。
第五条保密条款1. 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水、电、气等使用情况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甲方也应当保护乙方的使用隐私,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人。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在合同期内,如乙方逾期未支付水、电、气费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审议及修改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涉及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解除,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因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以上内容为双方签订的《用水电气合同》的全部内容,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供用水合同模板
供用水合同模板甲方,(甲方全称)。
乙方,(乙方全称)。
鉴于甲方为(甲方单位性质),乙方为(乙方单位性质),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水资源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水范围。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水资源,供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供水范围)。
1.2 甲方保证所供水资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供水质量安全可靠。
第二条供水量和价格。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水资源的数量为(具体数量),具体供水量按照实际消耗情况确定。
2.2 供水价格为(具体价格),双方同意按照实际供水量支付费用。
第三条供水期限。
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3.2 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供水,双方可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第四条供水条件。
4.1 甲方保证供水设施和管网的正常运行,确保供水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2 乙方应当妥善使用所供水资源,不得私自改变供水管道或滥用水资源。
第五条供水责任。
5.1 甲方在供水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造成供水中断或水质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乙方在使用水资源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水资源浪费或滥用,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
6.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可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供用水合同模板,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供水秩序,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愿双方合作愉快,共同发展!。
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
【思考题】
1.供用电合同当事人各有什么权利义务? 2.供用电合同的变更与终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3.案例分析 某服装有限公司与当地供电局签订了供电合同。合同规定: 供电方每星期一至星期六24小时连续供电。用电方计划用电 量指标为万度,高峰时间电力负荷指标为900千瓦。双方如 有违反,按国家有关规定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合同签订 后,服装有限公司一直按计划指标用电。一天,服装有限公 司正在紧张生产的时候突然停电,致使其停产5个小时,造 成经济损失12000元。经调查得知,原来是当地供电局35 千伏变电站在检修施工中,误拉刀闸,造成停电事故。
(三)用电方的主要权利
用电人的主要权利是:用电人享有依法使 用电力的权利。
(四)用电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用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条件用电的义 务。 2、按时交纳电费的义务。 3、不得违章用电的义务。 4、不能按约用电时的通知义务。Biblioteka 五、供用电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变更
1.用户增加用电的,应向供电方办理增加用电申 请手续,供电局接到申请后,为用户确定增加供 电方案,供电方案确定后,按方案实施供电。 2.用户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无条件同意 并予办理,但是供电局应根据用户所提的期限, 保留原容量,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超过保 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 3.用户可以向供电局申请,办理暂时停电。
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一)供电方的主要权利
1、供电企业在核准的供电营业区内享有电力供应经销 专营权。 2、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向用电人收取相应电费的权利。
(二)供电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供电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的数量、质量、 时间、方式、连续地安全供电的义务。 2、正当理由的限电、停电、负有事先通知用户或公告 的义务。 3、指导监督用电方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义务。
供用水合同(企业用)5篇
供用水合同(企业用)5篇篇1供用水合同(企业用)甲方:(供水单位)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用水单位)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为明确供用水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供水方式1.1 供水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用水单位提供安全、稳定、高质量的供水服务。
1.2 用水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水质标准和用水量要求合理使用水资源。
第二条供水范围2.1 供水单位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向用水单位提供指定范围内的供水服务。
2.2 用水单位不得私自改变供水范围,如有需要,需提前与供水单位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条供水量3.1 供水单位应根据用水单位的实际需求,确保供水量满足用水单位的生产、生活和其他需求。
3.2 用水单位应严格控制用水量,避免浪费水资源,确保供水单位能够正常供水。
第四条供水质量4.1 供水单位应保证供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供水的安全、卫生。
4.2 用水单位应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对供水质量进行监测、检测,确保用水符合卫生要求。
第五条供水负责人5.1 供水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供水事务的专人,及时处理用水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和需求。
5.2 用水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用水事务的专人,维护供水设施,及时反馈供水单位的相关问题和需求。
第六条供用水费6.1 供用水费的支付方式:用水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支付供用水费。
6.2 供用水费的计算方式:供用水费计算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合同变更和解除7.1 本合同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7.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水中断或供水质量不达标,供水单位不承担责任。
7.3 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 若供水单位未能按时供水或供水质量不达标,应赔偿用水单位相关损失;若用水单位未能按时支付供用水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供用电合同4篇(最新)
【精选】供用电合同4篇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化工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供电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1.双方因_________市______区现只有_________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
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
为了解决_________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
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_________千瓦_________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
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
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千伏电网供___________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盖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在一定期限内供给一定种类、品质和数量的电、水、气、热力予他方,而由他方给付价金的合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示范文本(上)
附件:合同示范文本(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录上册总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一、买卖合同1、工业品买卖合同(GF-2000-0101)2、化肥买卖合同(CF-2000-0102)3、农药买卖合同(CF-2000-0103)4、木材买卖(订货)合同(CF-2000-0104)5、家具买卖合同(CF-2000-0105)6、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CF-2000-0106)7、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GF-2001-0107)8、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GF-2000-0108)9、煤炭买卖合同(CF-1999-0109)10、二手车买卖合同(GF-2007-0110)11、建材买卖合同(CF-2008-0111)12、钢材买卖合同(CF-2008-0112)13、水泥买卖合同(CF-2008-0113)14、木材买卖合同(CF-2008-0114)15、农副产品买卖合同(GF-2000-0151)16、粮食买卖合同(CF-2000-0152)17、棉花买卖合同(GF-2000-0153)18、生鲜乳购销合同(CF-2008-0157)19、商品房买卖合同(CF-2000-0171)二、建设工程合同2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F-1999-0201)2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CF-2000-0202)2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2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2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25、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2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27、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2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GF-2000-0207)29、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30、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GF-2007-0211)3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02-0212)3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03-0213)3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GF-2003-0214)3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三、承揽合同35、加工合同(GF-2000-0301)36、定作合同(GF-2000-0302)37、承揽合同(GF-2000-0303)38、广告发布业务合同(GF-92-0305)39、测绘合同(GF-2000-0306)40、修缮修理合同(GF-2000-0307)四、运输合同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41、水陆联运货物运单(GF-91-0401)水陆联运货物承运收据(GF-91-040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42、年月份要车计划表(GF-91-0402)铁路局货物运单(GF-91-0402)43、铁路局货物运单(GF-91-040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44、年月度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4)45、航次租船合同(GF-91-0405)46、水路货物运单(GF-91-0406)47、水水联运货物运单(GF-91-0407)48、年月度港口作业合同(GF-91-0408)49、港口作业委托单(GF-91-0409)50、国内快递服务协议(GF-2008-0410)五、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51、城市供用水合同(GF-1999-0501)52、城市供用气合同(CF-1999-0502)53、城市供用热力合同(GF-1999-0503)54、购售电合同(GF-2003-0511)55、并网调度协议(GF-2003-0512)六、租赁合同56、租赁合同(CF-2000-0601)57、房屋租赁合同(CF-2000-0602)58、柜台租赁合同(GF-2000-0603)59、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GF-2000-0604)60、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GF-2002-0605)总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一、买卖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工业品买卖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工商市字〔2000〕第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多年来推行使用的实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重新予以发布,请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04-2501)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04--250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三章协议的应用第四章供水工程项目第五章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第六章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第七章供水服务第八章收费第九章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第十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第十一章违约与赔偿第十二章文件第十三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第十四章保险第十五章通知第十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七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第十八章附件第一章总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一条根据(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和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三条名词解释: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企业供用水合同5篇
企业供用水合同5篇篇1甲方(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供水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涉及甲方向乙方供应饮用水(自来水),供水的计量、质量、价格等相关事项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
二、供水方式及计量1. 供水方式:甲方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供水,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计量方式:供水量以乙方水表计量为准。
乙方需确保水表的准确性和完好性。
如乙方对计量结果有异议,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定。
三、水质标准与监测1. 甲方供应的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用水安全。
2. 乙方有权对水质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水价及结算方式1. 水价: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如物价部门调整水价,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 结算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抄表计量结果和水价支付水费。
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按期支付水费。
五、供水设施维护1. 甲方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供水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供水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发现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水费,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供水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
七、合同期限及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如一方不同意续签,应在合同到期前书面通知对方。
3. 合同期间,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支付水费,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2013年修正)-佛府[2013]97号
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2013年修正)正文:---------------------------------------------------------------------------------------------------------------------------------------------------- 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2010年1月25日十三届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11月7日十四届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修正,佛山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4日以佛府[2013]97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保证安全供水、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水工作和供水管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使用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供水应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保护水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措施,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并保障城乡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四条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水、用水、节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
市规划、建设、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供水、用水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用水和节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供水企业之间供水能力、水质、技术、管理、服务、价格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以“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市供水资源整合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
第二章建设与维护第六条市规划、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共同制定本市供水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供水专项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福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供水分离移交改造协议
福州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供水分离移交改造协议移交企业:(以下简称甲方)接收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相关政策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供水行业有关规定,甲方现将其福州市四城区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用户、供水业务移交给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移交依据1.1《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
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
1.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6】156号)。
1.4《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
1.5《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福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124号)1.6福州市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设施改造标准及费用指导意见。
2.移交改造原则2.1需移交管理的多层(九层以下含九层)职工家属区,本次移交将由乙方实施一户一表整体改造,每户改造费用3800元(其中用户方应承担的600元/户),移交改造费用全部由甲方先行承担(其中政府补贴部分由甲方向财政部门申领)原户内为一户多表的用户,以上安装费用不含第二、三用水点等接水点的安装费用,需另行出资安装。
2.2需移交管理的高层职工家属区,本次移交将实施接收抄表到户,乙方负责实施职工家属区庭院地面管改造,每户改造费用3200元,(其中包括甲方应承担的1600元/户,福州市财政局在项目竣工审核后支付的1600元/户),移交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政府补贴由甲方申领)。
2.3属于改制、破产、关闭等非正常经营的国有企业宿舍区,本次移交将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每户改造费用600元,由甲方负责缴纳,剩余的改造工程款将由福州市财政局对改造项目竣工审核后支付给乙方;3.用户移交范围移交用户为甲方职工家属区内用户的,包括职工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及企业申请的公共用水点。
供用电水气合同模板
供用电水气合同模板甲方:(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电力、水、燃气等服务事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1.1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水、燃气等,具体服务项目见附件一。
第二条供应方式2.1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服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数量接受服务。
第三条供电规定3.1 甲方供电系统符合国家标准,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用电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保证用电安全。
第四条供水规定4.1 甲方供水系统符合国家标准,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用水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保证用水安全。
第五条供气规定5.1 甲方供气系统符合国家标准,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用气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保证用气安全。
第六条服务质量6.1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优良,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6.2 乙方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应积极协助解决问题。
第七条费用支付7.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7.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若一方未遵守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 双方应妥善保管好合同内容和相关资料,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10.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日期)止。
10.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签署日期:附件一:服务内容1. 电力供应:包括电能供应、电力线路维护等。
2. 水务供应:包括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等。
3. 燃气供应:包括燃气供应、管线维护等。
城市供用水合同、城市供用气合同、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城市供用水合同、城市供用气合同、城市供用热力合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城市供用水、气、热力合同的签订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城市供用水合同》、《城市供用气合同》、《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示范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供用水、气、热力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反映了城市水、气、热力供应企业均法人、其他组织等用户在供应和使用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应当明确的责、权、利关系.体现了城市供用水、气、热力的特点。
正确签订和严格履行"示范文本",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规和政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城市供用水、气、热力行为的监督检查,减少供用水、气、热力合同纠纷,有利于合同纠纷的解决,以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
结合行业管理.积极推行"示范文本"。
二、要使当事人了解和掌握供用水、气、热力的有关法规知识,了解和掌握签订城市供用水、气、热力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通过"示范文本"的执行,检查各环节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规范供、用双方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
各地应当宣传推行"示范文本",把它作为加强城市供用水、气、热力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好实施的工作。
三、做好"示范文本"的颁发工作,方便当事人领取。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或公用局,应当与本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商指定"示范文本"的印刷单位,并负责监制。
水电补充合同5篇
水电补充合同5篇篇1水电补充合同合同编号:SD2021-001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用户”),乙方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水电补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应范围1.1 乙方向用户提供___________(具体提供的水电品种、规格、数量等),供应时间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应价格2.1 乙方向用户提供水电的价格为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供应条件3.1 用户在接到水电补充之后,应当及时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当在____________小时内向供应商提出,并提供有效证据。
3.2 供应商应保证水电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负责保证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性。
第四条供应时间4.1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水电,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供货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并得到用户的同意。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免除责任。
但未能及时通知的,应承担延迟通知的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归属于产生方。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机密及技术秘密,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第三方进行保密。
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
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条合同目的
为了规范城市供用水管理行为,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用水权益,维护城市供水设施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供水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供水范围为城市内指定区域内的居民、企业和机构,具体供水范围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条供水方式
城市供水公司将通过管道、水泵等设施向用户提供稳定、安全的生活用水,并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条供水服务
城市供水公司将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及时维修供水设施,保证供水稳定,并为用户提供供水咨询和服务。
第五条供水价格
供水价格按照政府相关价格管理规定执行,具体价格调整由城市供水公司根据情况提出,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用户应按照约定时间向城市供水公司缴纳供水费用,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确认。
第七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2.用户需提前通知城市供水公司,如需中止供水服务;
3.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方,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
甲方(城市供水公司):_________(盖章)
乙方(用户):_________(签字)。
供用水合同详细版(4篇)
供用水合同详细版供用水合同第_____号供方:_____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甲方)需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_____》、_____《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_口径水表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_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
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
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
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
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
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
表具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
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供水质量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_____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
管委会合同示范文本
管委会合同示范文本一、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高新区管委会与投资人签订的框架协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工业大项目。
城市建设、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农业开发等其他大项目或一般性招商引资项目可参照使用。
三、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协议所涉及的政府承诺条款,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项目实际,按照依法合规、合作共赢、权利义务相一致和双向约束原则,在权限范围内,参照格式文本,认真研究确定。
四、条款中空格部分视项目谈判结果确定;带【】或的条款为选择性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谈判结果选择适用。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XX公司关于XX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编号:】本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甲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乙方:公司住所地:乙方作为一家从事业务的企业,为拓展业务规模,拟在淄博高新区选址投资建设项目,并拟于项目建成后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欢迎并鼓励乙方前来淄博高新区投资,全力支持乙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
双方经多次实地考察、洽谈,现达成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目标甲方将为乙方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帮助乙方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乙方将充分发挥既有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等综合优势,承诺在一年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达产目标。
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为淄博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条投资内容乙方就以下项目进行投资:第三条乙方的投资承诺(-)投资总额:(二)投资进度:(三)投资方式:(四)其他事项。
第四条甲方的服务承诺(一)甲方与乙方就上述投资项目达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并全面落实。
(二)对乙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涉及的需由淄博高新区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办理的行政许可(确认、备案)、颁发有关证照、进行有关认证等行政服务事项,甲方将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予以办理【,并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乙方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规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减、免、缓优惠】。
单位用户水供应合同模板
单位用户水供应合同模板甲方:(供水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用户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有能力并愿意向乙方供应水,并且乙方有需求并愿意购买水,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水的供应范围及用途1.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水为自来水,供水范围为乙方所在地的供水范围。
2. 乙方只能将供应的水用于生活、生产、消防等合法用途,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非法用途。
二、供水计量及计费1. 供水计量采用水表计量。
2. 供水费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计费,由乙方每月缴纳。
三、供水质量及维护1. 甲方应保证供水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2. 甲方有义务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供水正常。
四、供水时间及中断1. 甲方应确保24小时供水,如有特殊情况需中断供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尽快恢复供水。
2. 若供水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乙方有权暂停缴纳供水费用。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约定向乙方供水,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供水费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解决争议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诉诸法院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如需继续供水,应在到期前协商更新合同。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水单位)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用户单位)签字盖章:日期: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水供应合同的模板,双方应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
祝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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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水合同(企业)示范文本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供用水合同(企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供水人:______________用水人:_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1.1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约平方米】。
1.2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
1.3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2.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太仓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水费结算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供水人按照太仓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第四条供水设施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权利义务5.1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5.4如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5.5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
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条用水人权利义务6.1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
6.2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6.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第七条水表7.1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7.2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
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
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7.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7.4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
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八条节约用水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9.1供水人的违约责任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罢工)或紧急避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9.2用水人的违约责任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
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
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或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3】用水人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应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通知送达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供水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用水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供水人: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1.1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约平方米】。
1.2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
1.3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2.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太仓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水费结算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供水人按照太仓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第四条供水设施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权利义务5.1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5.4如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5.5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
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条用水人权利义务6.1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
6.2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6.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第七条水表7.1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7.2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
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
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7.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7.4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
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八条节约用水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9.1供水人的违约责任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