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校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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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仪器校验管理制度1

1.目的:

对检测装置进行管理和校正,确保检测装置的精确度和准确度能满足其使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测装置。

3.职责:

3.1质量部

3.1.1仪校员:负责检测装置统计和制定校验计划;负责检测仪器和量具的外校,并对校正的记录进行保管存档;负责对检测装置使用和维护后的状况进行检查确认。3.1.2 理化员:负责理化室检测仪器和量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并对检测装置出现异常时反馈给仪校员处理。

3.1.3 质量经理:负责提供相关检验标准和规范。

3.2 其它使用单位: 负责在使用单位保管的检测仪器和量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并对检测装置出现常时反馈给仪校员处理。

3.3采购部:负责检测装置的采购。

3.4设备科:

3.4.1对新进设备结构及性能做验收判定。

3.4.2对检测装置、设备仪表进行管理和校正,确保检测装置、设备仪表精

确度和准确度能满足其使用要求。

4.定义:

4.1外部校验:由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或仪器设备之原供应厂商执行校验,校验系统

追溯国家和国际系统。

5.内容:

5.2 检测装置采购:

5.2.1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填写《采购申请单》,并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呈送给总经理批准。

5.2.2采购部依据核准的《采购申请单》采购其相应规格、型号、精密度的检测装置。

5.3检测装置验收:

5.3.1采购部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装置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或校验标准,由设备科对其结构及性能验证后予以验收,若不合格,则由采购部退回供应商处理。

5.3.2 特殊之检测设备需由厂商安排人员安装、调试后,再由工厂设备管理部判定。

5.4登记管理:

5.4.1经验收合格并入库的仪器和量具由品质部仪校员进行编号,编号原则如下:

□□——□□□

流水号(001-999)

类别代号(如:部门名称:部门名称-001)

并登记到《检测装置统计表》,建立《检测装置履历表》,然后经品质部仪校员

内校或送外校并验收合格后,由仪校员通知需使用部门领用,同时品质部仪校

员做好仪器和量具登记、列管发放记录。

5.4.2仪器和量具经使用单位借用或归还时,品质部仪校员必须及时在《检测装置借还登记表》中填好领用或归还时间,并要求使用部门签名确认。

5.5校验:

5.5.1校验计划:

品质部依据检测装置的使用频率、情况变化等故障来设定它的校验周期,拟定《检测装置年度校验计划》,后由品质部通知各相关使用部门。

5.5.2校正方式确认:

品质部外校,报呈公司总经理批准。

5.5.3校正实施:

5.5.3.1校验期限临近,由仪校员提前发出通知,要求各使用单位依通知在指定日期前

将检测装置送仪校人员处。

5.5.3.2当检测装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仪校员校验

或处理;

受到损伤、摔落或破坏时;

校验标签残缺不清或遗失时;

过载或操作失误时;

对其准确度表示怀疑时;

5.5.3.3对不作为检测功能使用的设备,进行免校。

5.5.3.5外部检验必须以国家或国际标准体系为依据,且校正单位需提供书面校正报

告或说明,由品质部保存。

5.5.4 经校验合格的检测装置,需贴上校正标签,用以区分校验状况(标签见附件)。

5.6不合格管制:

5.6.1检测装置检验不合格时,须暂停使用,并拟定校验计划,进行再校验。

5.6.2贴上不合格标签的检测装置,经再确认,不能使用时,提出申请报废处理。

5.6.3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立即上报部门主管或品质部仪校员,并根

据该检测仪器的使用情况和检验记录进行追溯,追溯日期以上次检验校准日为止,并对检验的产品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5.8使用、搬运、保养及管制:

5.8.1检测装置由各使用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操作,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或更改参数,避免造成误差。

5.8.3检测装置的搬运应力求安全,体积较大或重量较重时,应由多人共同搬运或手推车搬动。

5.8.4送外校验的检测装置需以专人或专车送校,并来回包装避免重叠放置或相互碰撞,并注意运输的防震措施。

5.8.5暂停使用而留置现场的检测装置应保持清洁,并注意校验期限等实际状况

5.8.6长期不用的检测装置应退回库房保管。

5.8.7使用者必须填写《日常保养记录表》,对检测装置进行逐项检查与保养。

5.8.8精密仪器禁止放置于震动台上或不安全的地方。

5.9报废:

当检测装置损坏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由品质部仪校员鉴定并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品质部经理审核后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报废。

9.附件

9.1校验标签(附件一)

(绿色)(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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