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节能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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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3 节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在神华宁夏国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谐发展型的“五型企业”;推动《国华电力节能专项规划》的有效实施,持续改进机组能耗指标,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
3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
3.1 引用文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2007.10.28 ;
3.1.2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原能源部1998.2.1 ;
3.1.3 《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电安生[1997]399 号原电力部1997.7.3 ;
3.1.4 《电站汽轮机热力性能验收试验规程》GB8117—87 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
1988.1.1 ;
3.1.5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GB10184—88 原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1989.7.1
3.2 关联文件
3.2.1 检修管理子系统(GHFD-05/ND);
3.2.2 风险管理子系统(GHFD-02/ND)。
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4.1 能源:指煤、燃油、电、水、汽以及机组运行和正常维护所需的辅助消耗能源和原材料等。
4.2 标准煤:折合可燃基低位发热量为29271kJ/kg (或7000kCal/kg )的煤种。
4.3 供电煤耗:指电厂每向电网供一千瓦小时电量所耗用的标准煤量(g/kWh)。
4.4 厂用电率:发电厂发电消耗厂用电量占发电量百分数。
4.5 发电综合水耗:指汽轮发电机组每发一度电能所耗用的新鲜水量(kg/kWh)
4.6 全厂热效率:指火电厂与发电量相当的总热量占发电耗用热量的百分比。
4.7 锅炉效率:指锅炉有效利用热量与燃料带入炉内热量之比,通称为正平衡效率。
4.8 汽轮机组热耗率:指汽轮发电机组每发一度电所消耗的热量。
5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节能管理贯穿电力基建、生产、经营全过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节能工作,节能有关管理人员应积极推动企业节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以提高设备的经济运营水平。
5.1 节能指标管理
5.1.1 ** 公司将根据机组设计值、电力市场需求、机组检修安排、设备运行条件等,确定综合能耗考核定额,核定**公司节能考核指标,作为评价**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机组能耗设计值由**公司根据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报告提出,公司审核、确认并动态更新。
5.1.2 ** 公司应根据** 公司下达的综合能耗考核定额及单项经济指标,和** 公司对节能管理工作的重点要求,制定本企业节约能源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5.1.3 充分发挥节能管理网的作用,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节能管理工作。基建、生产、经营财务等各部门,互相配合,逐项落实节能规划和实施计划,将能耗指标依次分解
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岗位。
5.1.4 坚持节能技术监督标准,根据节能分析和耗差分析原理,对照检查本企业的工作,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5.1.5 在统计、分析和考核发电量、供热量、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综合指标外,还应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统计、分析和考核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辅机单耗、汽温、氧量等项机组运行小指标。通过认真开展小指标的考核和竞赛,保证大指标的完成。
5.1.6 发电生产部应按照节能技术监督的规定,每月报送一次机组能耗指标。供电煤耗以正平衡计算、反平衡校核,月底盘煤。正平衡计算和反平衡校核偏差应在2%以内,如
果偏差超出或月底盘煤调整过大,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并征得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同意。
5.1.7 积极参与全国火电机组协作网活动,参加机组竞赛评比活动,密切关注上一年度中国电力行业机组能耗指标排名情况。
5.1.8 能源计量是节能工作的基础。生产和非生产用能应严格分开,按月抄表或者自动计量。煤、油、汽、水、电计量表计的配置和管理,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办法和要求执行。能源计量装置的选型、精确度、测量范围和数量,应能满足能源定额管理的需要,并建立校验、使用和维护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周期受检率应达到100%,计量检测率应达到95%,计量人员应持证上岗。
5.2 基建节能监督管理
5.2.1 电厂建设规划应贯彻国家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能源政策,积极采用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节水型的设
备;通过节能经济技术方案比较,确定先进合理的煤耗、电耗、水耗等设计指标;基建机组在工程可研报告中提出的能耗指标设计值应不低于上年度中国电力行业发布的同型(同参数)机组领先值。
5.2.2 电厂的规划和设计应考虑机组的经济运行,针对调峰、低负荷运行、季节性运行等特点进行优化设计,使机组在各工况下效率最大化。
5.2.3 机组在设计及安装时,应设必要的设备性能试验测点,完善能源计量表计,以保证机组性能试验数据的完整、可靠。新机组在投产半年内,应按照原部颁《电厂基建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要求,做好各项试验工作,并编写设备性能考核试验报告,为电厂长期运行提供准确的原始数据,并为机组能耗指标的管控提供依据;新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报告,应在试验完成后30 天内报送** 公司发电运营部备案。
5.2.4 电厂的规划和设计应把节水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原则,采用先进技术降低电厂水耗和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5.2.5 基建电厂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节能新技术、机组试运行中发现的能耗问题定期向发电运行部进行专题汇报。在基建阶段把好能耗关,为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5.3 运行管理
5.3.1 公司制定运行指标竞赛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指标竞赛活动,同时对指标竞赛进行相应奖励,奖励金额应不少于运行部门工资总额的10%。
5.3.2 改善优化运行操作技术,节约点火用油和助燃用油。应根据锅炉类型和运行条件,制定耗油定额,并加强管理,认真考核。
5.3.3 参照机组的设计值或热力试验后获得的最佳运行曲线,优化运行方式, 在运行中监视并分析机组的主要经济指标,并及时进行调整,不断提高机组效率。
5.3.4 优化机组启动、停运方式,科学制订不同状态下机组启动、停运技术措施和方案,合理安排启停过程中的辅机运行方式,做到安全、节能。
5.3.5 对于季节性运行设备和系统,要根据实际气温的变化,及时调整运行方式。
5.3.6 凡燃烧非单一煤种的火电企业,要落实配煤责任制。成立燃煤调度小组,小组由安全技术部、运行、燃
料部门的人员组成,根据不同煤种及锅炉设备特性,研究确定掺烧
方式和掺烧配比例。
5.3.7 运行人员要及时掌握入炉煤的变化,根据煤种煤质及炉膛燃烧工况,及时调整燃烧。经常检查各项参数与额定值是否相符,如有偏差要分析原因并及时解决。凡影响燃烧调整的各项缺陷,要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及时消除。要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做好锅炉的清焦和吹灰工作,以使锅炉经常处于最佳工况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