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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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11.01•【字号】黔人社厅通[2011]447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447号)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贵州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是人才交流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管理。

省厅将在2012年底对市(州、地)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贵州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为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体系,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和统一我省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标准和服务流程,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和《贵州省人事代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我省县以上(含县)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人事代理工作。

本规范内容包括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转出、材料收集与整理、保管与保护、查阅、出具证明、信息化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工作程序和相关手续。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一)接收档案的对象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3.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4.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人员;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聘用的人员;6.其他由单位或个人自愿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

“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困境及其破解

“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困境及其破解

“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困境及其破解作者:伍国勇余玉语来源:《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06期摘要:精准扶贫实践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贫困户档案的精准管理,“一户一档”精准管理效果直接影响到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

目前,“一户一档”精准管理实践存在农户信息数据不一致、档案信息不完整、档案管理工作量大、档案管理缺乏后续及时更新的困境。

其根本原因在于:档案管理缺乏统一宏观规划,缺乏创新性扶贫实践,缺乏精准化管理手段。

建议构建统一的建档体系;建立基层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整合扶贫资源,提高措施针对性;建立统一的宏观规划,保证档案管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以促进早日实现精准脱贫,达到全面小康。

关键词: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动态管理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099(2018)06-0034-07贫困是人类面临的世界性难题,贫困问题是世界各国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虽然我国的贫困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绝对贫困大大减少,但相对贫困人口数量依然庞大。

习近平在2013年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随后,精准扶贫被写入国家“十三五”的重要内容。

2014年,我国实行精准扶贫战略,扶贫工程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精准扶贫要求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以及不同贫困户的现实状况,做到宏观层面的4个精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和微观层面上的6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与过去相比,不再是要求規模扶贫,而是要求精准到户,以实现我国贫困人口的全数脱贫,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但调查发现,精准扶贫战略在实施进程中,其边际效用在递减,在有限资源投入的情况下,对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带来了一定影响。

为此,国内诸多学者对精准扶贫及其模式进行了研究:赵秀兰提出了“互联网+”与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模式,以及以互联网提升精准扶贫服务水平的思维[1];何星等认为,要促进脱贫,必须要结合多方扶贫主体共同驱动[2];王姣玥提炼出6种典型的精准扶贫模式,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分析[3];洪名勇指出,技术层面、制度设计层面和行政管理层面3种不同瞄准机制下的公共领域是不同的[4]。

“精准扶贫”中的档案管理

“精准扶贫”中的档案管理

专 题 沙 龙6档案管理6/2017总第229期李兴利: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精准扶贫”中的档案管理问题日益列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在此工作中,扶贫部门、档案部门,特别是乡村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们付出了辛勤努力,也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

当然,也出现了一些地方将档案资料作为全面整改的工作重心,将精准扶贫异化为“精准填表”的现象。

本期沙龙,请大家就档案部门如何做到主动服务,到位不缺位,帮忙不添乱,做好“精准扶贫”中档案的建、管、用工作,谈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田煜:我认为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的建、管、用,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第一,应加强监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扶贫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精准扶贫与档案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走到哪里,档案服务工作就跟到哪里。

例如,河南省档案局制定了《河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举办了精准扶贫档案培训班,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保驾护航,起到了很好的监管、指导和引领作用。

第二,应正视现实,采取非常规的方式和方法做好精准扶贫档案的管理工作。

无论贫困地区、贫困村还是贫困户,档案管理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再加上扶贫工作千头万绪,人手紧张,配备具有较高档案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专门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也不太现实,因此,在普遍指导和培训的基础上,应在档案管理基础相对较好、人员素质较高的扶贫地区进行重点指导,做出样板工程,进行典型示范,积累可复制易传播的经验,让档案管理基础薄弱的地区迎头赶上。

第三,通过建立协作组、微信群、印发简报等方式,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践经验的交流,把收集、分类、管理等方面摸索出来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传播、分享出去,形成互帮互学的局面,也有利于引起大家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第四,对贫困户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应树立保密意识,不能侵犯精准扶贫档案中记载的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为精准扶贫档案的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黔府办发[2009]71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7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为切实解决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问题,促进全省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贵州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现实、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工作正逐步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做好新时期的档案工作,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积极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档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我省档案事业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档案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不够、档案信息化建设进展较慢、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还有待加强、档案干部队伍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对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拓展服务功能,开创我省档案工作的新局面新时期档案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档案服务形式多样化、档案工作管理法制化、档案资源结构多元化和档案基础工作信息化,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资源丰富、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利用方便、依法管理的档案事业体系,开创我省档案事业的新局面。

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细则

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细则

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细则一、整理档案的必要性和意义1.了解贫困人群的基本情况和发展需求,为制定精准扶贫政策提供依据。

2.为精准识别贫困户和制定扶贫方案提供支持。

3.为开展详细的贫困人群内部分类和评估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4.为建立贫困人群的长期帮扶机制和跟踪服务提供基础。

二、整理档案的程序和方法1.确定整理范围和对象:根据贫困标准和政策规定,确定整理范围,包括贫困人群和贫困户的个人和家庭档案。

3.整理档案材料: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对贫困户个人和家庭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包括人口信息、经济状况、教育状况、就业情况等。

4.建立档案数据库: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录入电脑数据库,并建立索引和查询功能,便于后续的查询和管理。

5.完善档案内容:及时更新贫困户的档案信息,包括他们的脱贫进展、收入变化、生活状况等。

三、整理档案的注意事项1.保护贫困户的隐私: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贫困户的个人隐私,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2.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核实和比对,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性。

3.保障信息安全:建立档案数据库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信息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4.定期更新档案信息:贫困户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要定期更新档案信息,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5.严格管理档案: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确定档案整理和查询的权限,避免档案遗失或错误使用。

通过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可以更加全面和深入地了解贫困人群的基本情况和需求,为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扶贫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档案整理也是帮助贫困人群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长期的帮扶机制和跟踪服务,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加精准和有针对性的帮助。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筑府办函〔2018〕47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4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6号)、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黔档〈志〉通〔2017〕39号)以及全国和全省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建成“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负责”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维度安全防范体系,有效防范各种档案安全风险,确保全市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档案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了档案安全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从国家层面看,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包含了大量的国家秘密和重要敏感信息,一旦发生事故,必然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危及国家的政权和主权。

从民族层面看,档案记录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仅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且有利于增强文化自信、维护文化安全,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重要保障。

从社会层面看,档案客观记录和反映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出现问题,无论丢失、损毁还是被涂改、被滥用,都有可能导致社会关系混乱、群众利益受损,由此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直接影响人民团结和社会稳定,最终也会危害国家安全。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正确理解确保档案安全与维护国家安全的辨证关系,充分认识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档案安全工作。

贵州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贵州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贵州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贵州是我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重点省份。

为了实施精准扶贫,贵州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以确保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能够真正受益,逐步摆脱贫困。

首先,贵州制定了精准识别方案。

通过深入调研和大量数据分析,贵州确定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分布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如社会调查、大数据分析等,进行全面的贫困识别。

这些数据将作为扶贫工作的依据,确保帮助的对象真正需要帮助。

其次,贵州制定了精准帮扶方案。

根据精准识别结果,贵州确定了贫困人口的特点和所需帮助的方向,并制定了一整套的帮扶政策和项目。

在教育扶贫方面,贵州实施了“五个一批”项目,包括“一人一技能、一人一岗位”等,帮助贫困人口提升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在产业扶贫方面,贵州推动了“灵活就地发展、因地制宜”的扶贫产业,鼓励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增加收入。

在医疗扶贫方面,贵州实行了“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再次,贵州制定了精准监控方案。

为了确保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贵州设立了扶贫工作考核制度,对各级政府和扶贫机构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此外,贵州还加强了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严厉打击贫困人口被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最后,贵州制定了社会参与方案。

贵州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工作,成立了扶贫基金会,吸引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扶贫项目的资金支持。

此外,贵州还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增强全社会对扶贫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形成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奋斗的良好氛围。

贵州省的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从贫困识别、帮扶政策、监控制度和社会参与四个方面展开,确保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能够真正受益,逐步走出贫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档案局,贵州省邮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3.17•【字号】黔人社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档案局: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你们,并就做好当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经办机构的组织领导,主动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档案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

各级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切实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档案管理公共服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牢固树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安全防护意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切实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制度,完善监测和防护措施,强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作风建设,落实档案管理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强化窗口服务意识,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和《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档案管理安全检查,切实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问题及对策

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问题及对策

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分析1. 档案管理模式不合理当前,一些地方在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中采取了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存在着信息不便捷、易遗失和不易共享的问题。

一些地方也开始尝试电子化档案管理模式,但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电子化档案管理模式运行效果并不理想。

2. 数据不准确由于农村精准扶贫对象数量众多,而且村情复杂,一些地方在档案管理中存在着数据不准确的情况。

这种情况导致农村精准扶贫对象的选择不准确,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受到了影响。

3. 档案管理流程不规范一些地方在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中存在着流程不规范的情况。

具体表现在档案管理的建档、存档、利用等环节中,存在着操作不规范、程序不清晰等问题,使得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满足精准扶贫工作的需求。

二、对策提出1. 推进电子化档案管理针对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模式不合理的问题,应当通过推进电子化档案管理来解决。

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网络覆盖率和运行速度。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扶贫干部和村级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素养,使他们能够熟练操作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2. 加强数据采集和管理为了解决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中存在的数据不准确问题,应当加强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

要科学确定扶贫对象的标准,建立规范的数据采集流程,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数据对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实用性。

为了提高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的工作标准和流程。

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培训,提高扶贫干部和村级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是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基础。

当前,农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8.07.19•【字号】•【施行日期】2018.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正文贵州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民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特区)民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民政部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43号)和《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黔党办发〔2017〕24号)精神,切实抓好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民政兜底脱贫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将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作为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贵州省民政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助推全省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2760个深度贫困村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编密织牢城乡特殊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安全网,有效保障所有特殊贫困群体基本生活,有力助推到2020年所有特殊贫困群体稳定脱贫。

二、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现场会议要求,聚焦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坚决扛起民政工作助推深度贫困地区决胜脱贫攻坚、助推特殊贫困群体稳定脱贫的重大政治责任,以全面实施《贵州省民政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抓手,着力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打好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基础作用和助推作用;着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强化保障,编密织牢特殊贫困群体基本生活托底安全网。

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

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

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贵州省是中国贫困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

为了解决贫困问题,贵州省实施了一系列精准扶贫政策,特别是在研究生教育方面,有着独特的政策举措。

本文将对贵州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进行详细介绍,旨在探讨其特点和效果。

首先,贵州省对研究生扶贫工作高度重视。

自2013年以来,贵州省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旨在实现研究生精准扶贫,包括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究生教育各个环节、制定了研究生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等。

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贫困家庭的子女提供了更多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

其次,贵州省通过资助政策鼓励贫困生攻读研究生学位。

一方面,贵州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提供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另一方面,贵州省还建立了研究生贷款信用担保机制,为有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成立信用档案,为其提供贷款支持。

这些资助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子女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经济压力,提高了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接着,贵州省注重研究生就业创业扶持。

贵州省建立了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研究生提供就业指导、创业支持等服务。

同时,贵州省还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与企业的深度对接,为研究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创业平台。

这些举措旨在提高研究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使他们能够自力更生,减少贫困的可能性。

此外,贵州省还注重加强研究生培养和管理。

贵州省专门设立了研究生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校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提升教学质量。

同时,贵州省还加强研究生管理,建立研究生学位授权、研究生监管等制度,规范和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

这些措施有助于保障贫困生能够接受良好的研究生教育,并提供更多的机会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总的来说,贵州省的精准扶贫研究生政策涵盖了研究生教育各个环节,从资助政策到就业创业扶持,再到培养和管理,都体现了贵州省政府对贫困家庭子女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提高了贫困家庭子女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帮助他们打破贫困的桎梏,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发展的双赢。

扶贫档案归档实施方案

扶贫档案归档实施方案

扶贫档案归档实施方案一、背景。

扶贫工作是我国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决策。

为了更好地做好扶贫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扶贫档案归档实施方案,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扶贫政策的落实和效果的可持续性。

二、目的。

建立扶贫档案归档实施方案,旨在规范扶贫档案的管理和运用,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扶贫政策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

三、内容。

1. 扶贫档案的归档管理。

扶贫档案的归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扶贫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对于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帮扶措施、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建立档案库,做到档案清晰、易查。

2. 扶贫档案的运用。

扶贫档案的运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扶贫政策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扶贫档案,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扶贫档案的监督和评估。

扶贫档案的监督和评估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扶贫政策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对扶贫档案进行抽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扶贫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扶贫档案归档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加强对扶贫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3. 建立扶贫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存储和检索,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4. 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扶贫政策的顺利实施和落实。

五、总结。

扶贫档案归档实施方案的建立,对于规范扶贫档案管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确保扶贫政策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细则-精选-新版.doc

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细则-精选-新版.doc
项目进行组卷,基建项目文件一般“一个项目一卷”。案卷排列时先排施策类纸
质文件,再排基建项目,编大流水号。
5.精准脱贫类文件按照时间结合事由组卷。
6.村级精准扶贫文件可分为汇总文件和贫困户文件,应以村为单位进行组
卷,贫困户文件应“一户一卷”。
四、档号编制
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案卷号组成。
全宗号:县级综合档案馆给定县级扶贫部门或乡镇的编号。
案卷号:在文件最低一级类目内编制流水号。
全宗号、分类号、案卷号之间用“-”联接,分类号之间的类目需加上“·”
分隔符。
五、编写页码
在有效文字页面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下角编写页码。
六、编制卷内目录、填写案卷封面和卷内备考表、装订、编制案卷目录、
装盒
卷内文件目录格式:
卷内文件目录
顺序
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次备注

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填写的序号,亦即件号。
文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无文号的可不填写。
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题名:即文件的标题应照实抄录。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
应自拟标题补充文件的事由等内容,并对自拟标题加“[]”号。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160212。
分类号:精准扶贫档案代码(JF)+类目号(+行政村编码)。
行政村编码参照国家统计局根据《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10114-2003)编制的《2015年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
(/tjsj/tjbz/tjyqhdmhcxhfdm/2015/index.html)。
2XX可研报告201505102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1.29•【字号】黔府办发[1999]8号•【施行日期】1999.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1999〕8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我省扶贫资金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7〕24号)精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拟订了《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效益,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贫资金包括:国家每年下达的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渴望工程资金、扶贫贷款(含新增扶贫贷款和收回再贷扶贫贷款)、中国西南世界银行扶贫项目贷款,以及地方配套扶贫资金和国内外捐赠的扶贫资金。

第三条国家投入和地方配套的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国发〔1994〕30号)和《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黔府发〔1994〕33号)所规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扶贫到户。

扶贫资金重点投放到贫困县的贫困乡、村和贫困户,85%的扶贫资金用于解决群众温饱,85%的扶贫贷款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积极推广小额信贷扶贫方式,优先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

经济实体承办的种植、养殖业项目必须做到项目、资金扶持到户,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其它工业项目必须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和承担相应的扶贫责任。

扶贫档案实施方案

扶贫档案实施方案

扶贫档案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仍有一部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未能脱贫,扶贫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为了更好地推动扶贫工作,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制定和实施扶贫档案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

1. 建立健全贫困地区扶贫档案管理体系,实现贫困群众信息全覆盖、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

2. 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到位,杜绝歪曲、虚报、套取等行为。

3. 强化对扶贫对象的跟踪服务和帮扶措施,确保扶贫工作的可持续性和长效性。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贫困地区扶贫档案管理体系。

a. 依托现有的户籍、社保、低保等信息资源,建立贫困地区扶贫档案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b. 制定完善的扶贫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扶贫档案的采集、整理、存储和使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a. 建立扶贫资金监管平台,实现对扶贫资金的全程监控和动态管理。

b. 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审计和评估,严格追究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责任。

3. 强化扶贫对象的跟踪服务。

a. 制定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建立扶贫对象档案,及时更新扶贫对象的信息。

b. 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跟踪和评估,确保帮扶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扶贫档案实施工作机制。

2. 加大对扶贫档案实施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

3. 加强对扶贫档案实施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扶贫档案实施方案,预计将实现贫困地区扶贫档案管理的精准化和信息化,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扶贫对象的跟踪服务,进一步推动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六、结语。

扶贫档案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扶贫工作的精准化和长效性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扶贫档案实施工作的落实,确保扶贫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15•【字号】黔府办函〔2017〕216号•【施行日期】2017.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意见》(黔党发〔2015〕27号)精神,进一步扩大选聘生态护林员带动脱贫攻坚的成效,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全省再选聘2.05万名建档立卡贫户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人员选聘和管理(一)明确选聘条件。

本批生态护林员选聘范围为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对象为尚未脱贫且采取其他帮扶措施难以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求具有劳动能力、适合野外巡护工作、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优先选聘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残疾人或退伍军人贫困人口。

(二)加强管理培训。

各地要严格选聘流程,按照公告、自愿报名、审核、公示等程序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生态护林员考核制度,做到奖勤罚懒。

县乡两级要建立生态护林员管理档案,实行进退动态管理,对自愿退出、因条件变化不符合选聘标准、不履行职责、违反协议内容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要妥善解除劳务协议,空缺岗位要及时补充。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生态护林员业务技能、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严格考核评估。

2018年1月31日前,省林业厅要牵头组织完成对2016年度全省2.5万名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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