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可用)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旅游公园文化改造升级两年行动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旅游公园文化改造升级两年行动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3•【字号】黔南府办函〔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旅游公园文化改造升级两年行动方案(2018-2019年)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8〕3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黔南州旅游公园文化改造升级两年行动方案(2018-2019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3日黔南州旅游公园文化改造升级两年行动方案(2018-2019年)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将“文化主题公园发展成为提升城镇品位和发展旅游的重要载体,传承黔南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的重要工程”。
从2018年起,对全州旅游公园进行文化改造升级,进一步突出地方文化特色、丰富民族文化内涵,增加文化业态,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旅游公园效益。
到2019年底,每个县(市)完成提升改造工作,推出一个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的文化旅游公园,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明确一个主题定位。
将旅游公园列入城镇规划建设的整体功能布局,使其成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功能区。
既要具备满足当地居民休闲、娱乐、康体、文化活动等城市功能,同时还要成为游客了解黔南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当代先进文化的重要窗口;要充分考虑旅游公园的空间布局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密切关系,打造和构建生态环境、景观景物更美,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和文化内涵,服务功能更完善,设计布局更合理的城市公园体系。
各县(市)要按照这个要求,对已建成或在建的旅游公园进行重新审视,改造升级;州级及各县(市)要在2018年4月28日之前完成旅游公园文化改造升级方案。
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代,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然而,安全生产仍然是制约我国发展的重要问题。
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二、总体目标通过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目标如下:1.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2.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3.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高相关行业事故防范能力;4.提升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推动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6.降低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率,减少事故伤亡和经济损失;三、重点任务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完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责任等制度,加强对企业和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2.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高风险行业、重要设施、大型活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主体的常态化监管和全过程监管,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3.排查事故隐患:各级政府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工作,重点针对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进行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治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4.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对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提高事故预警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公众传达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政府要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和救援。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徐州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徐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10月28日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省住建厅《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为依据,以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为主线,以治理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出租、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并有效利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平台,充分发挥“两场联动”作用,将监管处罚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下简称五方责任主体)的自身发展相挂钩,同企业资质、市场准入、招投标、信用评价、评先评优等相结合,从根本上让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29•【字号】饶府办字〔2024〕24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上饶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已经第5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29日上饶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型工业化和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根据上饶市“1269”行动计划和《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计划(2024-2025年)》《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数智化建设,全方位纵深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攻坚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市制造业“1269”行动计划为指引,以完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推动规上制造企业数智化改造为重点,通过诊断先行、示范引领、人才和平台引育、政策聚焦等,全方位、多场景、深层次推进全市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加快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构建上饶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围绕“一年见成效、两年全覆盖”的工作总目标,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和数智化改造为主攻方向,力争用两年时间,培育打造3-5个产业大脑、200家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实现12条重点产业链及全部开发区数字化赋能全覆盖,所有规上制造企业及大部分中小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全覆盖,数字技术基本实现综合集成应用,全市制造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达到90以上。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加强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
2.原则: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加强监管和监督,切实做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二、行动方案: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与工程质量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完善违法处罚力度和机制。
2.提高监理质量:加强对监理机构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3.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工程质量治理过程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4.政府监管加强:加强政府在工程质量治理中的监督和监管作用,定期检查工地,发现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治理的奖惩机制,对优质工程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
6.科技应用推进: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高工程质量治理的科技水平,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工程质量检验和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7.优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工程质量治理流程。
三、实施方案: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工程质量治理的认识和重视。
3.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监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理和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平台:建立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信息透明,加强对工程质量治理的监督和管理。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形成共治共建的局面,共同推动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落实。
通过实施以上行动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治理的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加强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以及加强政府在工程质量治理中的监管作用。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分公司、相关科室、项目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123号”、“建质124号”、“建市108号”、“建市118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发〔2014〕208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努力把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二、组织管理集团公司质量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方阿忠副组长:舒平国、乐慧敏、柴泽民、蔡裕祥、戴伟忠、岑国锋成员:郑芬、陈亚龙、郭隆海、傅波、沈慧芬、郑怀彬、兰文军、方伦富、乐飞轮、朱金宝、张正平、钱建初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质量科,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各分公司成立执行行动小组,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
各分公司的治理行动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执行,项目管理部和各分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三、时间节点安排根据大昌建设集团《工程质量治理二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团公司将分四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分公司都要围绕此次节点开展行动。
(一)方案策划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各分公司的治理行动。
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住建局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住建局“两年行动的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查找质量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调研在建工程项目,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监〔2014〕058号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质监站,总站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9月24日王宁副部长在两年行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进一步落实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制定行动方案各区县质监站要根据《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建发〔2014〕88号)要求,结合本地工程质量实际情况,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积极筹划提高质量水平的行动措施,制定本地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二、学习贯彻质量治理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质量监督人员和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学习贯彻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王宁副部长讲话和住建部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质量治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施工现场。
三、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要求,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制度、永久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将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前置条件(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和承诺书必须及时补报),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负责人的动态监管,严格履行有关项目负责人变动手续。
四、强化质量监督执法各区县质监站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和主管部门协调质量行政执法权限,及时、准确地查处和纠正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住建安[2015]9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4.27
【实施日期】2015.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检查工作的
通知
(辽住建安〔2015〕9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局):
为推进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2015〕256号)要求和《辽宁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辽住建发〔2014〕19号)部署,现就2015年度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年行动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015年是全面推进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关键之
年,各级住房。
洱海保护6个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洱海保护6个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一、加强洱海周边乡镇环境治理措施1. 加大洱海周边垃圾清理力度,定期组织清理沿岸及周边村庄垃圾,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
2. 开展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洱海周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监督。
3. 加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有机农业技术和可持续农业发展模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洱海的影响。
二、加强洱海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1. 制定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建设湿地保护与修复示范区,改善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2. 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湿地保护监测网络,定期开展湿地生物调查和监测工作。
3. 加强湿地生态恢复工作,恢复湿地湖光带、湿地植被等自然生态景观,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三、加强洱海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1. 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流域水资源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
2. 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加强农业灌溉用水节约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教育。
3. 加强洱海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治理水体富营养化和蓝藻等水生生态问题。
四、加强洱海流域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1. 制定土地资源保护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对非法占用湖泊湿地的整治。
2. 推进退耕还湿、退耕还林工程,恢复湖泊湿地的自然植被和生态功能。
3. 加强土地治理与修复工作,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促进土壤水保工程建设。
五、加强洱海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1. 建立洱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善监测网点布设,加强对洱海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
2. 定期发布洱海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及时向公众和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3.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加大洱海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1. 积极开展洱海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2. 加强对涉洱海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洱海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局面。
长沙市开福区解决停车难治理停车乱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年)
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
建设停车设施
加强执法力度
根据实施方案,在开福区合理规划布局, 建设公共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停车设施 ,增加停车位供给。
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占用 消防通道、人行道等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严 格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推进智慧停车
加强宣传教育
推广智慧停车技术和管理模式,实现停车 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停车服 务的便捷性和智能化水平。
持续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和总结经验,对实施方案进行持续 改进和优化,推动城市停车管理工作不断向更高 水平发展。
保障措施与支持政
06
策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 的停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 筹协调全区停车治理工作。
各街道、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 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上下 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提高停车场服务质量
加强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推进智慧停车管理
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停车场的智能化管理,提 高停车效率和便利性。
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加大违法停车查处力度
加强路面巡逻和监控设施建设,对违法停车行为及时发现并依法 查处。
强化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严重违法停车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提 高执法威慑力。
持。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01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停车治理的重 要意义和政策措施。
02
深入开展文明停车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树立规范停车意识
,自觉遵守停车规定。
加强与车主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并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和建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9.23•【字号】建市[2014]185号•【施行日期】201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8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贯彻落实9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安徽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9月23日安徽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我省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管和信用平台建设,进一步创新建筑市场管理方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着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任务(一)认真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牵头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1.开展项目负责人履职检查和信用评价。
构建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围绕项目建设主线,加强个人执业动态管理,开展对项目负责人履职检查和信用评价。
2.建立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信息档案。
以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为依托,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信用档案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信用档案,切实落实建设阶段责任制和建成后的责任终身追究制。
强化质量保修责任,对不能履行保修义务,推诿扯皮损害住户合法利益的保修单位,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并限制其工程招投标。
项目部质量两年行动方案
龙湖丽景项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浙江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公司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依据《关于迅速开展工程质理治理两年行动宣贯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台建规【2014】568号)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落实施工总包方质量管理责任,提升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组织和实施。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方甫平副组长:徐仙根黄俊组员:郑贤苍王挺章平方正余凝雅项耿汪庆炎三、工作内容3.1、完善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度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我项目部对质量责任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1.1、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作为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确保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创精品工程。
1 、执行国家、行业和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确保业主和合同的要求得到满足。
2、组织进行质量策划、组织制订现场质量目标和工作程序。
3 、亲自督促、检查各部门主管的工作。
4 、确保质量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对施工质量实施重奖重罚。
5、为工程配备必要的资源,监督检查资源策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资源计划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6 、组织对质量体系定期检查,及时解决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采取措施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以保证其完整性、持续适应性和有效性。
7 、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确保未经教育或资格不符的人员不能上岗。
3.1.2、质量目标责任分解和落实1、为确保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施,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质量目标任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施工)
宁高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剩余段)工程TA06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实施,我项目部根据现场施工工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杜绝施工中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提高项目质量管理能力,加强分包队伍质量管理意识,强化质量责任意识,严肃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努力将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韩建东副组长:王向红王春山林晓明胡广德组员:王鹏马世科王海业吴恒张永晓张浩然郭坤肖焕洪王立昌马定定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成员具体负责各施工段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落实。
三、治理活动部署根据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集团公司关于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进展,分五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一)方案部署阶段(2015年4月)项目部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在工程实施前期,进行充分的调研,查找各工序质量通病和不足,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1、工作计划第一步:完成实施方案编写上报和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完成时间:4月底前第二步:自查自纠,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或质量保证体系,按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检查表逐条检查,重点是落实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杜绝工程施工违法转包、分包及挂靠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面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把控现场施工质量。
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理方案
北楚楼安置房项目《质量治理年行动监理实施方案》荥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北楚楼安置房项目监理部年月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豫建【】号)要求,特制定本监理部质量行动监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两年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本工程建设七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强化质量责任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二、管理范围和内容范围:北楚楼安置房、、、及地库一期工程内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现场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落实审查建设工程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况;合同备案、按图施工、标准执行、工程材料检验、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情况;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培训情况等。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全面提升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行为、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
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住建厅《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严格审查施工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严格审查总包单位分包资质报审和备案,并对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合同履行、是否存在违法转包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将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是否存在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等进行重点检查和审核。
()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查实的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严格审核、据实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西安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机构成立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苗宝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副组长:高省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盖文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苟继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贾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顾玫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巡视员成员:建筑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房地产与综合开发处、科技与建筑节能处、勘察设计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装饰业管理办公室、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和相关信息、总结报送。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眉府办函〔2017〕108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方案》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7日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85号)和市委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域垃圾处理工作,提高全域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当前全域垃圾处理工作的现状(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相对完善。
目前,我市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3个。
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1个,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一期1000吨/日,二期500吨/日);仁寿、洪雅分别建成垃圾卫生填埋场1个,处理能力分别为200吨/日、158吨/日。
全市建成垃圾中转站12个,垃圾地库253个,垃圾收集点35748个,已有大型垃圾转运专用车辆136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完善。
(二)其他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
目前,我市暂无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主城区现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1个,处理能为3吨/日,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有2家;仁寿县龙正镇现有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1个。
其他县(区)尚无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无建筑废弃物消纳设施,无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无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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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依据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落实施工总包方质量管理责任,提升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组织和实施。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度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我项目部对质量责任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1.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作为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确保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创结构精品工程。
(1)项目负责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2)执行国家、行业和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
确保业主和合同的要求得到满足。
(3)组织进行质量策划、组织制订现场质量目标和工作程序。
(4)亲白督促、检查各部门主管的工作。
(5)确保质量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对施工质量实施重奖重罚。
(6)为工程配备必要的资源,监督检查资源策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资源计划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7)组织对质量体系定期检查,及时解决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采取措施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以保证其完整性、持续适应性和有效性。
(8)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确保未经教育或资格不符的人员不能上岗。
2.质量目标责任分解和落实
(1)为确保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施,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质量目标任务,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2)落实人员到岗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必须满足岗位要求且到岗履职。
公司与项目经理和各职能部门主管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明确各专业、各岗位人员职责,定人定岗、专人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员考勤和绩效考核制度。
(二)重视分包单位资格审查
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部面向社会选用优秀的专业施工队,通过招投标, 选用了资质过硬、业务娴熟、质量可靠的企业,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重点检查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的情况,对工程质量不达标、主要人员长期不到岗的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要求责令限期改正或清退出场。
(三)施工质量管理程序
(1)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本工程的相关文件、施工图纸,领会工程的特点、要点、难点,了解每个重要、关键施工节点上的措施和解决方案,让每个管理人员做到心中有底。
(2)由工程项目总工将整个工程按工序进行分解,依据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以现有的技术水平、工艺水平对工序进行分析,以表格形式罗列出各
道工序施工的关键点,以及各关键点上的质量标准、质量测量手段和质量监控方法。
(3)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对每一个管理岗位制定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应的奖惩方法。
(4)在每一道工序开工之前,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工序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将相应的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表格的填写方法和要求进行明确。
(5)成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主的督查小组,对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进行第三方监控。
监控内容包括对现场进行实时随机抽样,以及根据汇总报表进行随机抽样。
(6)在施工过程中,可以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改变对报表格式、报表内容以及质量标准进行相应修改,力求达到准确、适时、合理、可行。
(四)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
(1)按编制审核后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内容,根据每月实际施工开展情况,按月进行分解。
对保证质量的重点、难点和特殊点采取必要的施工
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
(2)每道工序实施前,对参与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工序班组长以及每一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