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单位名录库2016单位基本统计指标解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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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0•【字号】黑政办发〔2016〕136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3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0日关于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省统计局为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现就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部门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统计调查任务,是科学核算全省经济总量、结构、速度和效益的基础。

规范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对有效提升政府统计整体功能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客观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省部门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信息支撑。

但是部门统计也存在着职能弱化、力量不足、基础薄弱、调查重复、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到位,甚至数据相互矛盾等问题,影响着部门统计职能的发挥。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统一规范、职责明确、合作共享的要求,加快建设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不断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咨询服务。

二、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并接受本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5.08.05•【字号】沪统字〔2015〕34号•【施行日期】2015.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统字〔2015〕34号各区、县统计局: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统字〔2015〕32号)要求,市统计局制定了《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统计局2015年8月5日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下发的《关于对县级部门数据比对核实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核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本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比对与核查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的试点目的是为摸清试点地区行政登记制度改革后部门登记单位与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的差异情况,分析差异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同时通过实地核查,掌握基本单位名录库及“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维护更新现状,了解各区县在名录库维护更新和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确保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试点范围试点范围是试点区域内各级编制、民政、工商、税务及质监部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新登记注册的全部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行业类别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601表、602表)主要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第一部分:说明一、601表、602表填报对象和范围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601表)填报对象是全部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如果有附属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单位,也要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如,农场虽然属于第一产业,但如果它有附属的医院、学校、加工企业等二、三产业活动单位,该农场也应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602)表填报对象是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以及第一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

单产业法人单位,免填602表,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包括法人单位的本部极其分支机构,不论其法人单位所属哪个行业,都要分别填报602表。

填报对象与单位基本情况表对应关系表二、主要内容601表、602标填报的主表,指标内容均含有基本标识、主要属性、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四类主要指标。

具体内容见《单位基本情况表主要指标一览表》单位基本情况表主要指标一览表第二部分: 601表、602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说明一、填写601表、602表的一般要求(1)601表、602表包括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

时点指标的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调查年度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601表、602表的各个项目以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3)在填写普查表的属性标识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中只填一位数字。

(4)601表、602表中,凡限某一行业或某类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其他类型的单位免填,代码不需填“0”。

(5)《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数量指标(如:从业人员数、全年营业收入、资产总计等指标),应填写包括其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在内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

(完整版)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国税

(完整版)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国税

表号: 2 0 1 - 1 表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6]125号月有效期至:2 0 1 8 年 1 月02单位详细名称3业 C.建筑业 E.批发和零售业务业H.投资U.其他(区、市、州、盟)县(区、市、旗)街(村)、门牌号社区(居委会)城乡代码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街(村)、门牌号社区(居委会)城乡代码其中:女性人千元资产总计千元加千元02开业(成立)时间年月电子信箱网址投资外商投资澳台商合资经310.中外合资经营澳台商合作经320.中外合作经营台商独330.外资企业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390.其他外商投资2.否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盟)50.县(区、市、旗)61.街道72.村委会90.其他年破6.当年注销7.当年吊销8.注册未经营9.其他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51.民办非企业单位90.其他组织机构工业个 3.建筑业个.房地产业个9.其他个业是2.否4.四级5.暂定9.其他连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1050.大型超市1060.仓储会员店居建材商店1110.购物中心1120.厂家直销中心动售货亭2050.电话购物2090.其他五星9.其他报出日期:年月日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和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样本法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国家统计局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2.本年新建投产企业3.规下升规上企业5.变动法人码的企业1.节能环保产业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生物产业5.新能源产业6.新材料产业7.新能源汽车产业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位 1.是2.否单位 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0表调查单位1.是2.否1.是2.否1.是 2.否1.是 2.否1.是 2.否1.是 2.否1.是 2.否205-2填报范围指标205-3填报范围指标205-4填报范围指标205-7填报范围指标B203填报范围指标B204-1填报范围指标C204-1填报范围指标C204-2填报范围指标C204-3填报范围指标E204-2填报范围指标E203填报范围指S203填报范围指标X204-2填报范围指标S210填报范围指标F210填报范围指标C210填报范围指标浙E230填报范围指标浙F203-2填报范围指标浙F203-3填报范围指标F 203填报范围浙C203填报范围指标浙S203填报范围甬F203-1填报范围指标甬F203-2填报范围指标市级部门代码指标村级部门代码指标(省增)预留标识3(省增)预留标识4(省增)预留标识7(省增)预留标识8(省增)预留标识11(省增)预留标识12(省增)预留标识15(省增)预留标识16(省增)预留标识19(省增)预留标识20(市增)预留标志3(市增)预留标志4。

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浅析

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浅析

信息安全135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浅析◆毛远军摘要:基本单位名录库作为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了解经济和社会的重要基础,日益受到世人所关注。

本文主要就统计工作中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定义、作用及管理中的难点与问题做详细阐述,最后就做好名录库建设的提出建议。

关键词: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信息化是现代化最根本的特征,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现今的统计部门,需要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开发和科学管理。

基本单位名录库在实践当中主要呈现动态发展的特征,是相关部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实现现代化的支撑系统。

利用单位名录库对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类型社会组织以及产业构成进行充分的认知,从而能够在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有效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合理布局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发挥政府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

因此,在实践发展过程中,如何构建高效、科学化的单位名录库已经成为集中关注的话题。

笔者现就构建基本单位名录库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分析。

1 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概念界定什么是基本单位?基本单位在本质上属于统计学的范畴,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全部盈利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集合,是国民经济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也是社会能够实现健康稳定进步的重要基础。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部企业组织的集合。

其中涵盖了每一基本单位的相关信息,主要有能够有效识别的信息、描述单位特征的信息等方面。

其中能够对单位进行识别的信息主要包含名称、所有人、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

描述单位属性的属性主要包含该企业组织做归属的产业、行业,在实施注册的过程中所预留的相关信息,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停留的时间阶段及长短。

数据类型的信息主要是指改单位在经营、发展与管理过程中详细情况。

2 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作用基本单位名录库中能够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型、各领域、各行业组织的信息进行整合,将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中全部信息进行统一的整合,不仅可以对企业组织的属性进行有效的概括分析,同时可以对其经营发展状况进行有效统计,从而有效对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布局整体进行有效披露,帮助相关部门作出相关的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的数据信息,从而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宏观调整决定的时效性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7.07.1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日国家统计局第1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宁吉喆2017年7月14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性、统一性管理,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调查表格、问卷、行政记录、大数据以及其他方式搜集整理统计资料,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类统计调查项目。

第四条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统一管理部门统计调查。

第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明确统一组织协调统计工作的综合机构,负责归口管理、统一申报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第二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和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开展统计活动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第七条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减少调查频率,缩小调查规模,降低调查成本,减轻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

可以通过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开展统计调查;可以通过已经批准实施的各种统计调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重复开展统计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开展全面统计调查。

第八条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有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

第九条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

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课内教学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内教学活动(包括理论教学和课内实践、实验教学)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总学分数。
实验教学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实验教学活动(即独立设置的实验)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总学分数。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集中实施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见习、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的毕业最低总学分数。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5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序号
教学科研单位名称
单位号
单位负责人
1
2
……
指标解释:
教学科研单位名称:指学校具有教学或科研功能的直属院、系、所等。
专业方向号:各院系现设本科专业侧重的专业方向,按学校自编号码填写,不可多填。未分专业方向的院系可不填。
专业方向名称:各院系现设本科专业侧重的专业方向名称。未分专业方向的院系可不填。
所属单位号:专业所属的学院(系、所)单位号。
专业带头人:指各专业学术带头人。
招生状态:选择“在招”或“当年停招”。其中,在招:指统计学年仍继续招生的专业。当年停招:指仍在办,但统计时点所在的学年已停止招生的专业。
新专业:指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毕业生不满3届的专业。
专业培养计划学时与学分: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活动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数及总学分数。
必修课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专业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即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数和总学分数。
选修课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选修课(即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数和总学分数。

基本单位名录库培训课件

基本单位名录库培训课件
系统,鼠标点击【名录维护→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维护】
(二)、名录维护
点击该单位前的“修改”,即可进入“修 改法人单位”,对该单位指标进行修改, 并“保存”。保存完毕之后,同样要点击 “表内审核”,及时审核及修改录入错误。
产业活动单位的修改操作与法人单位类似, 只是进入的接口在【名录维护→产业活动 单位→产业单位维护】。
在每个报告期结束前,要对库内现存法人 和产业单位的错误进行修改,库内数据经 过净化后方可上报。操作流程如下:
在【数据审核→全部审核→首要更正审核 结果】找到本报告期错误清单。(以2015 年报为例)
2、点击
,查看各类型错误。
3、点击
,逐条查询错误单位。
4、点击
,修改单位错误。修改要求,方法同上。
(四)更改密码
谢谢大家!
三、镇、办工作流程中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
点击【打开部门表】则打开该条对比结果 的明细信息,可以在此界面中修改统计局 代码、单位类别等信息。该界面也显示了 相关的合并日志与处理日志。
三、镇、办工作流程中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
3、修改相应错误。录入完成后,点击表内 审核,如有错误,会有提示(如图)。核 实修改后方可保存入库。
三、镇、办工作流程中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 界面操作
三、镇、办工作流程中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法人待处理单位 1、待处理单位指需要用户干预进行新增、
变更、注销操作的单位。如法人待处理单 位-新增的单位的列表如下:
三、镇、办工作流程中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
2、补充相应信息、在此界面中,点击【增 加法人】即可打开法人单位表新增页面, 并将单位名称等指标自动填入。对缺失的 指标内容进行补充,点击【保存】后,系 统在保存名录数据的同时会将该待处理记 录转移到“已处理单位”中。

统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

统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

统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
统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统计分类标准:建立涵盖统计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的完整统一的标准体系。

2. 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建立统一标准的名录库,以便于对各个单位进行有效的统计管理。

3. 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定科学合理的统计工作流程和规范,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 统计资料管理:建立完善的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 统计机构和人员:建立专门的统计机构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确保统计人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6. 统计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7. 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对统计数据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质量评估。

8. 统计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统计信息化系统,提高统计工作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9. 统计分析研究:开展统计分析研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10. 统计培训与交流: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
质和业务水平。

总之,统计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只有做好这些基础工作,才能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统计“四大工程”介绍

统计“四大工程”介绍

统计“四大工程”介绍统计“四大工程”是指,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互相联系、共为整体的四大工程。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指,建设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坚持“全国统一管理、专业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模式,遵循“各项统计调查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的要求,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健全基本单位统计标准,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规范,分步建设“三上”企业调查单位库和“三下”企业及非企业单位名录库,最终建成一个全国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企业一套表制度是指,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单位)一套表制度。

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将对企业分散实施的各项调查整合统一到一起,统一布置报表,统一采集原生性指标数据,统一不同专业报表中相同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便于企业填报、减轻企业和基层统计机构负担的统一规范的企业一套表制度。

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是指,建设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

按照“功能完善、方便使用、标准统一、友好兼容”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为依托,以解决现有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多乱为重点,以满足各项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实现不同专业数据共享为目标,建设能够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统一电子化设计和布置,具备数据统一管理、录入、审核、编辑、报送、汇总等功能,性能优良、便于操作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

联网直报系统是指,建设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

在信息化硬件设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全国数据管理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共享的工作模式,转变基层统计队伍工作重点,从过去繁重的数据收集汇总、报表填报转向对原始数据的核查和企业基础统计工作的督导,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数据汇总效率和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

基本单位名录库

基本单位名录库

基本单位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是指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基础上建立并利用统计调查资料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适时维护更新的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

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以下简称名录库信息),是指在境内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名录信息、主要属性和主要数据及其各种综合汇总信息。

(一)名录信息是指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二)主要属性是指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机构类型、开业时间、营业状态,以及法人单位与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等。

(三)主要数据是指从业人员、资产和经营性单位的营业收入、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支出等。

名录库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信息共享”的原则。

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是一项涉及专业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应当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措施保障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顺利进行。

统计部门普查中心为名录库的主管机构,负责名录库的系统建设、维护更新管理和信息开发应用等工作;各有关专业处室负责本专业年(定)报范围内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计算中心为名录库的技术保障机构,负责名录库系统软件的安装、升级,建立系统运行及用户使用日志报告,依据用户授权目录监测网上各类用户的行为,阻止非法用户进行数据存取,保证系统运行安全,进行数据常规备份等工作。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以下同),并落实相关经费,切实做好辖区内名录库的日常管理、维护更新和信息提供等工作。

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名录库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维护更新管理办法,部署、检查和监督湖南省或本辖区内名录库建设工作;(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和完善行政登记资料共享制度,并共同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以及涉及名录库维护更新的调查,及时对基层数据进行维护更新,保证名录库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四)统一协调和管理各专业调查单位,组织或具体实施专业调查单位字典库的建立、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单位基本信息调整等工作;(五)统一协调和规范涉及名录库的相关标准;(六)对名录库数据进行开发和利用。

《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指标解释

《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指标解释
全宗
31

一个独立单位的全部档案为一个全宗。一个单位至少有一个全宗,该项不能为零。
案卷
32

1.以卷为保管单位的档案数量,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专门档案等纸质载体的档案,不包括照片册。
2.各卷中的文件数量不能再累加填入“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栏中,否则造成重复统计。
3.第32行=67+76
案卷排架长度
33

案卷排列厚度的总和。单位为米,数量不足1的,按1填报;1以上的数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案卷数量与案卷排架长度之间的关系要合理,一般平均每卷1厘米至3厘米之间。
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
34

1.以件为保管单位的纸质档案。实行文书档案立卷改革的单位,均按“件”填入相应栏目。
2.实物档案不属于“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统计范围。
3.第34行=68+77
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排架长度
35

录音磁带、录像磁带、影片档案
36

1.以音响、形象等方式记录信息,以感光材料、磁性材料为载体构成的声像档案。录音磁带和录像磁带档案不能填入电子档案中的“磁带”一栏(第39行)。
2.数码录音、录像档案属于电子档案类,不包括在该项目。
照片档案
37

104
件次
其它
105
卷次
106
件次
十六、本年利用资料人次
107
人次
与利用档案的统计方法相同。
十七、本年利用资料
108
册次
与利用档案的统计方法相同。
十八、本年复制档案、资料
109

复印或抄录档案、资料,按所复制档案、资料的原件页数进行统计。

医院卫生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医院)

医院卫生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医院)

调查制度介绍 报表概况及重点指标解析
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表名 医疗卫生机构年报表 (卫计统1-1表至卫计统1-7表)
医疗服务月报表(卫计统1-8表)
卫生人力信息表(卫计统2-1表) 村卫生室人员调查表(卫计统2-2表)
医用设备调查表(卫计统3表)
住院病案首页(卫计统4-1表)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卫计统4-2表) 基层机构住院病案首页(卫生院、 社区中心) 卫生计生人才需求计划年报表(卫 计统2-3表)
2.1.1.2.5.3 2.1.1.3
项目
编制人数 在编人数
在岗职工数 卫生技术人员 执业医师 其中:临床类别 中医类别 口腔类别 公共卫生类别 执业助理医师 其中:临床类别 中医类别 口腔类别 公共卫生类别 执业(助理)医师中 内: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数
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人数
注册多地点执业的医师数 注册护士
妇幼监测信息系统 (2009年运行)
主管部门
统计信息中心 医政医管局 疾控局、统计信息中心、宣传 司、应急办
妇社司
调查表
5套15个表 8套25个表
12套23个表
卫生监督 新农合
计划生育 卫生和计划 生育信访统计
需方信息 (监督执法信息)
需方信息 (参合人口、筹资及报销情况)
需方信息 (人口出生、计划生育)
医患关系
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2011年运行)
新农合信息系统 (待建)
监督局
基层卫生司 流动人口司 基层指导司 家庭发展司
办公厅
37个表 4套8个表 6套8个表 1套2个表
调查制度介绍 报表概况及重点指标解析
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表
类型
报表
表号

27871统计基础复习资料精简版

27871统计基础复习资料精简版

27871统计基础复习资料精简版27871统计基础复习资料名词解释统计指标:简称指标,是反映同类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综合数量特征的范畴及其具体数值。

统计总体:简称总体,就是我们要调查或统计的某⼀现象的全部数据的集合。

总体单位:是构成总体的各个个别单位,它是组成统计总体的基本单位,也是各项调查项⽬的直接承担者。

统计总体的特征:同质性、⼤量性、差异性。

统计⼯作:即统计实践,是对社会经济现象以及⾃然现象的总体数量进⾏搜集、整理和分析的活动过程。

统计资料:即统计数据,是统计⼯作的成果,是统计⼯作过程中所取得的反映社会经济实际情况和变化过程的数字资料,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也是国家制定政策、计划和实⾏科学管理的数字资料。

统计学:是研究统计⼯作的理论与⽅法的⼀门⽅法论科学,是长期统计⼯作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的科学概括和总结。

标志:是⽤来说明总体单位特征或属性的名称。

变量:变量标志在总体单位之间的数量差异称为变量,是可变的数量标志的概念,变量所表现的具体数值称为变量值。

不变标志:是在不同的总体单位之间不发⽣变化的标志。

定性变量:变量的变化呈现⼀定的规律性,在⼀定程度上⼈们可以预知的变量称为定性变量,也称确定性变量。

统计调查:是按照统计的任务和调查的⽬的要求,运⽤科学的⽅法搜集或者收集被研究对象的各个标志值的过程。

统计报表:是按国家统⼀规定的统⼀表式、统⼀的指标项⽬、统⼀的报送时间,⾃下⽽上逐级定期提供基本统计资料的调查⽅式⽅法。

重点调查:是专门组织的⼀种⾮全⾯调查,它是对所要调查的全部单位选择⼀部分重点单位进⾏调查。

抽样调查:是按随机原则从总体中选取以部分单位进⾏观察,⽤以推算总体数量的⼀种⾮全⾯调查。

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的任务⽬的,对所研究的现象总体进⾏初步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的选择若⼲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调查,借以认识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注意P30的典型调查要全⾯掌握)观察法:⼜称直接观察法,是由调查⼈员到现场亲⾃对调查对象进⾏观察、计量、登记,以取得第以⼿资料的⽅法。

浅析利用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搞好经济普查

浅析利用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搞好经济普查

浅析利用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搞好经济普查发布时间:2021-05-31T10:08:00.947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期作者:冮涓[导读] 摘要:编制基本单位名录库被列为统计工作“四大工程”之首,是一项基础性统计工作。

永善县统计局云南昭通 657300摘要:编制基本单位名录库被列为统计工作“四大工程”之首,是一项基础性统计工作。

基本单位名录库内容主要分为标识信息、单位属性及主要数据等是可以随时提供查询服务的信息库。

本文主要讨论了如何利用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经济普查工作,以供参考。

关键词:基本单位名录;经济普查前言编制基本单位名录库被列为统计“四大工程”之首,是统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宏观决策的基础,是行业管理部门实施行业管理的信息平台,是开展统计调查的基础信息库,是开展各类大型普查的参照依据,尤其与经济普查是不可分割和相辅相成的。

一个完整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将为经济普查提供全面、可靠的参考依据,并提高经济普查的效率和质量。

一、名录库与经济普查的关系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名录库工作是经济普查的基础工作,而经济普查反过来对名录库工作是一次完善和推动。

随着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不断改革,尤其是国家统计局提出“四大工程”以来,把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排在首位,旨在通过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最大限度地衔接和统一有关部门的单位认定指标和代码,加快部门间的网络互换和信息共享,安全、高效、全方位地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

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已成为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联网直报”企业统计的基础库,是企业一套表实施的关键。

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不仅是一项基础性统计工作,而且与经济普查密不可分,互相制约、互相影响。

“三经普”和“四经普”规定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以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为补充,整理、合并、剔重,形成调查单位底册,使用底册开展调查。

国统字(2016)125号107-2

国统字(2016)125号107-2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 表 人:联系电话:(20)39≥40 (21)42≥43 表间审核:(1)107-2表(3)≥107-1表∑(8) (2)107-2表(9+20-12-13)≥107-1表∑(10) (3)107-2表(21)≥107-1表∑(11)表内审核:(1)3≥6 (2)3≥8 (3)3≥25≥26+27 (4)3≥53≥26+27 (5)54=9+19+15≥21 (6)9=10+11+12+13+14 (7)若3>0,则10>0 (8)若10>0,则3>0 (9)19≥20 (10)15=16+17+55+18 (11)9+19-12-13≥29 (12)若24>0,则25>0且29>0(13)若25>0,则24>0且29>0 (14)若29>0,则24>0且25>0 (15)若30>0,则24>0(16)30≥31 (17)32≥33 (18)34≥35 (19)34≥52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 建筑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标注“*”符号的指标限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报出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 号:国统字(2016)125号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号:107-2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国税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国税

表号:201-1表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6]125号有效期至:2018年1月单位详细名称3C.建筑业 E.批发和零售业业H.投资U.其他区、市、州、盟)县(区、市、旗)街(村)、门牌号社区(居委会)城乡代码区、市、州、盟)县(区、市、旗)街(村)、门牌号社区(居委会)城乡代码其中:女性人千元资产总计千元千元开业(成立)时间年月电子信箱网址资外商投资台商合资经310.中外合资经营台商合作经320.中外合作经营商独330.外资企业商投资股份有限公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澳台投390.其他外商投资2.否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50.县(区、市、旗)61.街道72.村委会90.其他破6.当年注销7.当年吊销8.注册未经营9.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51.民办非企业单位90.其他组织机构业个 3.建筑业个房地产业个9.其他个是2.否四级 5.暂定9.其他锁总店(总部)3.连锁门店9.其他1050.大型超市1060.仓储会员店建材商店1110.购物中心1120.厂家直销中心售货亭2050.电话购物2090.其他星9.其他报出日期:年月日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生产者价格调查样本法人单位。

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修改;国家统计局或,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2.本年新建投产企业3.规下升规上企业5.变动法人码的企业1.节能环保产业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生物产业5.新能源产业6.新材料产业7.新能源汽车产业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表调查单位 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1.是2.否205-2填报范围指标205-3填报范围指标205-4填报范围指标205-7填报范围指标B203填报范围指标B204-1填报范围指标C204-1填报范围指标C204-2填报范围指标C204-3填报范围指标E204-2填报范围指标E203填报范围指标S203填报范围指标X204-2填报范围指标S210填报范围指标F210填报范围指标C210填报范围指标浙E230填报范围指标浙F203-2填报范围指标浙F203-3填报范围指标F203填报范围浙C203填报范围指标浙S203填报范围指标甬F203-1填报范围指标甬F203-2填报范围指标市级部门代码指标村级部门代码指标(省增)预留标识3(省增)预留标识4(省增)预留标识7(省增)预留标识8(省增)预留标识11(省增)预留标识12(省增)预留标识15(省增)预留标识16(省增)预留标识19(省增)预留标识20(市增)预留标志3(市增)预留标志4。

2016年农经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

2016年农经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

2016年农经统计年报主要指标解释(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1.汇总乡镇数:指按本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的乡镇、街道或其他乡镇级单位个数。

乡镇级单位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农村的乡镇一级行政区划单位。

除无农村经济的所有乡镇街道及其他乡镇级单位都应纳入统计范围。

2.汇总村社数:指农村集体经济情况需要汇入到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统计表中的村经济合作社数、股份经济合作社数及村委会代为行使村经济合作社职能数,只要还存在农村经济、存在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的集体资产,都应纳入统计范围。

3.村经济合作社数:指按《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设立的村经济合作社数。

乡镇一级、村以下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一级成立的村经济合作社不在本指标统计范围内。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数:按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要求设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数,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制成立为公司的也在本指标统计范围内。

一个行政村或居委会内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成立多个公司的只统计为一个。

5.村委会代行村经济合作社职能的村数:尚未设立村经济合作社,其职能由村委会代为行使的村数。

6.汇总村民小组数:指汇总的村社所属的村民小组个数。

行政村撤并后的村民小组个数按实际存在数统计。

7.组集体经济组织数:指在村民小组一级成立的为管理、协调本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集体资产的开发、经营,以及为农户家庭经营提供服务的个数。

没有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由村民小组代行组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不纳入本指标统计范围。

8.组一级发包承包地数:指以村民小组为发包主体的村民小组个数。

9.汇总农户数:指在汇总村社中与村集体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户口在农村的社员(股东、村民)数。

包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农户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农户数、尚未成立村经济合作社由村委会代行职能的村村民农户数。

10.纯农户:指农户家庭中劳动力以从事第一产业劳动为主,第一产业收入占家庭纯收入80%以上的农户(含80%)。

2016年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101--表样

2016年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101--表样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号:101-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6]125号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 经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2016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4.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

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5.统计机构数据审核、处理要求:(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101 组织机构代码”、“102单位详细名称”、“103 行业代码”、“104 报表类别”、“105、106”中的“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 组织机构代码”、“1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2单位详细名称”、“104 报表类别”,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 行业代码”,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2016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 单位规模”、“192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

具体方法为:“192 从业人员”数据从2016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中的“从业 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2016年“财务状况”(103表)中的“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资产总计(213)”、“营业税金及附加(309)”和“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摘抄取得;“191 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及“192 从业人员”和“193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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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解释 05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从左向右填写 (确实没有,可填写负责人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表尾)必须填写
8
统计指标解 07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
1 可复选
2 前三项任选一,不可再选“9其他”
3
机关、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填“9其他”,且 不需注明批准机关
4 选“9其他”,需文字注明批准机关名称,确实未经批准,注明“无”
在“营业收入”下
19
统计指标解释 28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9
选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特点:《利润表》的“营业利润”下,设有“投资收益”的子科目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及附加—三费 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投资收益+补贴收入
20
统计指标解释 2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9(工商) 1 (企业)520000(登记机关区划) 565023015 (组织机构代码) N(校验码)
不需填写“07栏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
统计指标解释 02 单位详细名称
使用规范汉字
与单位公章一致
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要求填写一个单 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加X市X县X乡X村,避免重名 7
投资净收益
17
统计指标解释 2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2
选2: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特点:《利润表》的“营业收入”下,设有“投资收益”科目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务税及附加—三费 +投资收益
18
统计指标解释 2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2
选2: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特点:《利润表》的“营业收入”下,设有“投资收益”科目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务税及附加—三费 +投资收益
4 登记注册类型改变,未重新办理,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注意
登记注册类型与企业控股情况具有一定匹配性。 如:国有 110 ---------1国有控股
私营独资171------3私人控股
12
统计指标解释 12营业状态
营业:包括临时性和季节性停产
停业(歇业):改变后将恢复生产
筹建:未经工商登记或未正常投产 当年关闭:终止经营 当年破产:依照《破产法》
只能是数字0-9或A-Z(I、O、Z、S、V除外)的大写字母。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机构编制 、5-民政 、9-工商、Y-其他部门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 第18位:校验码
9 1 520000 565023015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发放加 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编制、民政等其他部门计划2015年年底前施 行“一证一码”制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共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2 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23
统计指标解释 18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前置原则
营业收入 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期金额数
9
统计指标解释 06 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按重要程度填写业务 尽可能有动词 筹建单位按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
10
统计指标解释 06 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例:服装
设计服装
生产服装
销售服装
服务业
11
工业
批发业 零售业
统计指标解释
08登记注册类型
非企业注意
3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选填“190其他”
统计指标解释
01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码
8+1=9位
临时代码
由区县统计机构申请,省从临
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3号
➢ 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通过“一窗受理、互 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 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 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 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 照一码”登记模式。
其他
13
统计指标解释 2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方法1:查阅该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附注。 方法2:查看企业设置的会计科目名称,如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等科目,说明已经执行了2006企业会计准则。
14
统计指标解释 2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1
选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特点:《资产负债表》中设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科目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务税及附加—三费 +投资净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
统计指标解释 2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1
选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特点:《资产负债表》中设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科目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务税及附加—三费 +投资净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6
统计指标解释 2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1
选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特点:《资产负债表》中设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科目)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务税及附加—三费 +投资收益 — 资产减值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
在“营业利润”下
21
统计指标解释 16 产业活动单位
单产业法人 总计数=1
单产业法人本身就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
多产业法人 总计数≥ 1
且须等于分项之和
包括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的产业活动单位
22
统计指标解释 17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1 期末时点数。例:年报2012年12月31日这一天 除年报外,其余月份调查表遵循:前置原则。 就是前一个月的月底那一时点上的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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