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道路初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一道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在法治建设中,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了法治的正确方向和决策的有效实施。
2. 依法治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依法治国的原则。
依法治国是指以宪法法律为根据,通过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执法和公正司法原则,使法律成为统治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准则。
3. 保障人民权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注重保障人民权益,倡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法治建设要建立在人民利益之上,注重保护和实现人民的权益,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注重加强基本权利的保障,如人权、劳动权益、财产权益等。
4. 加强社会公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加强社会公正的原则。
社会公正是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重要目标,它要求法治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能够使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法律制度的规范,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减少社会矛盾和不公平现象。
5. 坚持依法治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坚持依法治党的原则。
依法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
坚持依法治党,要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党的活动,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通过以上内容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这一道路的主要特点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权益、加强社会公正和依法治党。
在法治道路的实践过程中,中国积极学习借鉴国际经验,不断完善法治体系,推动法治进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中国也注重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协调发展,实现了法治和谐。
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初探
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初探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概念和核心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推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增进人民福祉的关键性举措。
德治与全面依法治国是密切相关的,德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之一。
德治是指“道德规范的遵循和提倡”,是中国特有的法制概念。
德法治国是指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注重道德规范的遵循和提倡,避免了单纯以法律规章为准则的缺陷,使社会风气更加健康和有序。
第二,德治对于完善法制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德治的推进可以促进完善法制体系,促进建设法治型政府。
虽然法律规章体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但是法律规章也有其局限性,无法涵盖所有具体情境。
因此,在建设法制型政府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到德治的推进,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价值观念,这有助于完善法制体系,形成既规范又优良的社会风气。
第三,德治能够帮助构建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之一。
德治的推进有助于营造和谐社会的社会氛围和人文环境,对于增进人民福祉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德治能够引导人们秉持共同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和社会和谐的构建。
第四,德治有助于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德治的推进有助于体现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德治是中国特有的法律理念,强调道德规范的遵循和提倡,这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对人民利益、文化创新等方面的强调是相契合的,有助于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和落实。
综上所述,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德治的推进有助于提高全面依法治国的履行效果,促进完善法制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
因此,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过程中,必须注重德治,促进道德规范的遵循和提倡,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
如何认识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如何认识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摘要: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其出发点必须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必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叉法治。
为此,必须以马克思主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民主意识,扩大民主权利,彰正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必须完善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制度;必须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借鉴西方法活中具有普适性价值的经验,加快立法进程。
关键词: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党的十六大提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当今中国,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建立法治国家已经具备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础,因此法治建设被提到历史日程上来但是在怎样建设法治国家的问题上,人们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尚存在将法治抽象化的现象。
所谓法治抽象化,表现为过分强调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而又将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定位于西方法治理念之上。
因此,究竟怎样进行中国的法治建设问题就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应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即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
在法治建设问题上,所需关注的国情主要有二:其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其二,由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以及传统法律文化的缺失,中国社会的法治氛围不浓,这是我们进行法治建设所不可回避的现实。
因此,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必然有别于其他国家,换言之,我们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意识形态的主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因此在整个法治建设中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不同于西方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式。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环。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的制度优势之一,法治道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既坚持了中国的国情特点,又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形成了独特而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长期而坚实的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和完善法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原则是党的领导,即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特点。
党的领导和法治相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法治模式,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体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立法先行,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一领导,修订、制定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和法规。
同时,党还加强了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强调司法公正,推进审判公开、公正、文明,依法办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还注重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法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安全和尊严。
实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靠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仅要坚持依法治国,还要注重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治企等方面,全面涵盖社会各个领域,确保人民在法治中享有公平正义和安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推进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则和特点就是“一国两制”。
我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中央对港澳的全面管治权,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落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在中国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经过长期实践和理论探索而形成的,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历史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与发展需要从中国的历史背景出发进行考察。
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国家,经历了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漫长岁月。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从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法治思想也经历了很大的变革和发展。
二、主要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与发展体现了一系列的主要特点。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注重社会实践,将法治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形成了一套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法治体系。
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还强调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的核心作用,保证法治的正确方向和落实。
三、发展趋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趋势也值得关注。
首先,法治建设将不断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
其次,依法治国将得到更加全面的贯彻和落实,充分保障人民的权益和公平正义。
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继续强调党的领导,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结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适应了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需要,具有鲜明的特点和独特的优势。
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持续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法治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
法治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路径近年来,中国致力于全面依法治国,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和方向。
全面依法治国,既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
那么,如何实现法治和全面依法治国呢?本文将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宣传教育四个方面探讨法治的实现路径。
一、立法之路要实现法治,首先需要完善立法体系。
立法应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政府公开透明的立法程序,广泛听取民意,保证法律制度的科学合理。
此外,还需要加强立法的研究和评估工作,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确保法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在立法过程中,还需要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方面,通过合理程序,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立法过程的监督,防止个别利益集团利用权力损害公众利益,确保立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二、执法之策一个有效的法治体系离不开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为了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和权力监督机制。
首先,要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
同时,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的公正和透明。
其次,要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建立健全的行政监察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建立健全司法独立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和考核。
加强司法公正和廉洁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
三、司法之阐法治的核心是司法的公正和高效。
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正和效率。
首先,要建立健全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
加强司法独立和审判权的保障,确保司法权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扰。
同时,要加大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
其次,要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
法官应当秉持中立、公正、廉洁的原则,依法审判,不能被金钱、权力等因素左右。
加强对司法公正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对司法的认同和支持。
四、宣传教育之途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宣传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法治化道路研究
中国的法治化道路研究【摘要】在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中,我们经历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艰难选择,这这个过程中我们经历了思想和行动上的双重考验,这是历史的选择,是实现现代化的要求。
现在,法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但是,应当看到,目前我国法治建设还只停留在制度层面,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需要我们为此做出更多努力,真正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格局,使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关键词】法治建设;制度创新;问题;解决措施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证明,什么时候法制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得到充分发挥,国家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秩序就安定,社会主义民主就得到发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稳步地向前发展;反之,什么时候法制建设遭到破坏,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受到压抑和挫伤,国家和社会秩序就动乱不安,经济建设就受到损失。
事实证明,社会主义法治对于确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目前中国法治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由宪法、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组成,以宪法为中心的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及其他部门法律在内的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
特别是近年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数量不断增加,使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为建设法治国家初步奠定了基础。
但是,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离法治国家的实质要求和形式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因为在中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土壤和条件与西方不同。
西方的法治道路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它是先有法治社会,后有法治政府。
中国则不一样,本土的法治文化和资源缺乏。
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基本是人治历史;另一方面,中国是一党执政的国家,党的领导如何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这在中国也是一种探索,所以,中国的法治道路,选择了“政府推进型”或“政党推进型”。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在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方向和根本任务,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富有特色、具有现实意义的道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法治维护人民权益起到有力保障作用。
它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人权保障等一系列举措,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着眼于整体国家战略,注重协调各方面的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和系统治理,促使法治体系更加有效地运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但法律也不能完全替代道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法律和道德的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既通过法律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又通过道德引导和教育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途径主要包括:坚持依宪执法,推进宪法法律实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即知即行、即断即审、即罚即诉”,加强刑事司法实践;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坚持立法优先、科学立法,完善法律制度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注重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法律问题。
通过立法、司法解释、法律确认等手段,及时完善法律制度,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鼓励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法治建设。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使其参与法治建设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成就与经验启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实践中取得了诸多显著成就。
我国农业投资的法治保障路径初探_丁同民
收稿日期:2009-10-08作者简介:丁同民(1969-),男,河南台前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新农村法治建设研究。
第43卷 第2期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3月 V o.l 43 N o .2J OU RNAL OF Z HENG Z HOU UN IVERS I TYM ar .2010我国农业投资的法治保障路径初探丁同民(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郑州450002)摘 要:随着我国扩大农村内需的不断深入,我国农业投资的法治保障显得越来越重要。
应从健全农业投资的法律体系、明确农业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依法确保农业投资的持续增长、依法明确农业投资主体的职责分工、加强农业投资的执法监督和借鉴WTO 5农业协议6规则经验等方面探索我国农业投资的法治保障路径,以期对推进我国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扩大内需;农业投资;法治路径中图分类号:D 922.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0)02-0049-05我国农业投资的法治保障既是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农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当前,扩大农村内需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有力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农业天生弱质的产业特性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投资尤其需要法治的强力支撑。
在中央加大农村投资以扩大农村内需的背景下,如何避免农业投资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主观性,提高农业投资的实效性,达到扩内需、保增长的目的,实践证明,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将农业投资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鉴于此,探析我国农业投资的法治保障路径,进一步推进我国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健全农业投资的法律体系(一)制定专门的农业投资法制定专门的5农业投资法6,对于调整农业投资份额和结构,规范政府部门的投资行为,改变农业投资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建立正常稳定的农业投资机制,确保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与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深化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功实践。
本文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探讨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性与实际效果。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党和国家一体化,将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法治道路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休戚相关,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下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和路径。
二是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为,法治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造性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要基石。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将社会公平正义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推动法律的公正实施和司法公正。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观念的转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实践中推动了广大党员干部和全社会对法治观念的深刻理解和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使全体人民积极参与法治建设,逐渐建立了对法治的普遍尊重和信仰。
二是法律体系的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注重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规范的建设。
十八大以来,中国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民法典等,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强化了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名词解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名词解释摘要: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概述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成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意义五、结语正文: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概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特定发展道路。
这一道路源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是在长期探索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治发展模式。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在这一核心要义的指导下,我国法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确保法治事业服务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定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目标和总体布局。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宪法为核心,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规章等层次的法律规范。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和运行。
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对法治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障法治运行的公正、公平、公开。
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法治事业提供组织、人才、经费等保障。
5.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实践证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党的领导地位,有利于维护和保障人民根本利益,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介绍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宪法为核心,以法治为保障,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道路。
这条道路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源于中国特殊的历史和现实背景。
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文化的国家,但在近代以来,中国遭受了列强侵略和内部动荡的磨难,法治建设一度受到严重破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应运而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是以宪法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司法为保障,以公正为宗旨,以人民为中心。
这条道路的特点是注重实践,注重创新,注重发展,注重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益。
在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和发展,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如反腐败斗争、依法治国、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益放在首位,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人民群众也积极参与法治建设,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也为世界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不仅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功,也是世界法治建设的成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为世界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为推动全球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将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和发展法治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和发展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
在建国初期,中国领导层面临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挑战,特别是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侵略和围堵。
为了巩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法律的实施和维护社会秩序。
在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中国明确规定了国
家机构和人民政治权利的范围和职责,以及法律的地位和作用。
此后,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中国不断完善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法治的原则和规范。
特别是在1978年开始的改
革开放中,中国逐步引入市场经济,这就需要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来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发展。
1982年,中共中央提出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
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并在宪法中明确规
定了国家机构和政治体制的各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中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确保法治的逐渐完善和发展。
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深化。
2018年,
中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理基础和指导原则。
此外,中国还在反腐败、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加强了法治建设,推动了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总的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中包括建立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规范、推动法治理念的普及和实践等方面的努力。
这一道路在中国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形成,为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介绍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介绍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起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和重要转折点。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关键历史起点:1. 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确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时期。
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法治原则开始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作用。
2. 毛泽东时代的法治探索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初期,提出了“以人为本,群众路线,依法治国”的重要指导思想。
他致力于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制定法律政策,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和权力,为后来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3. 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的新时期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进入了法治建设的新时期。
1982年,中国颁布实行了现行的宪法,以宪法为基础,建立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法规,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要特点和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和原则,以下是其中的几个核心内容:1. 党的领导和法治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党的领导和法治相结合。
在中国,党的领导是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是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
党的领导下的法治体系保证了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2. 人民主体地位和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和依法治国。
法治的目标是保障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侧重于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合法利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基础。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通过法治手段来推动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
4. 兼顾稳定与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兼顾稳定与改革、发展。
在法治建设中,中国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发展。
法治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国家的持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 -回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1. 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道路,经过长期的实践总结,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的一套独特的法治理论和实践模式。
本文将从法治的基本原则、法治的主要内容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特点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
2. 法治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 依法治国: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国家和社会的一切活动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依法进行管理和约束。
- 以人民为中心:法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维护社会稳定:法治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 法治的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宪法法律制定和实施:依法制定宪法和法律,确保宪法的权威和法律的有效性。
同时,加强法律实施和执行,保障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 理念和体系建设:倡导法治理念,推动法治体系建设,建设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制度。
-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党的领导和法治相结合,统一了全国各方面努力的方向和力量。
- 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的法治文化。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特点•实事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根据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模式和路径。
•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经过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推进的。
在实践中,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要,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和法律制度,逐步向更加成熟和健全的方向发展。
•稳步前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稳步前行,避免急躁和冒进。
根据实际情况,稳妥推进法治建设,确保法治的质量和效果。
5. 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经过长期实践和理论总结形成的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模式和经验。
法治中国 中国特色法治道路
法治中国中国特色法治道路
法治是指以法为基础、以法为准绳、以法为工具、以法为保障,依法治国的原则。
中国特色法治道路,是中国根据自身国情和发展需求,借鉴人类文明法治成果,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探索出的一种独特的法治发展道路。
它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各领域法治建设和法律体系完善。
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强调党的领导地位,党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起到核心作用。
党的领导保证了法治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实施效果。
2. 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法治道路注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人民当家作主。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法治建设与人民利益相统一。
3. 依法治国: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坚持把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实行依法治国。
注重法治宪政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4. 经济发展为中心: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将经济发展作为中心任务,注重法治保障经济发展。
通过法治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保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
5.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在法治建设方面采
取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根据自身国情和实际需求,逐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搞一刀切,不急功近利。
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核心是党的领导,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
它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不仅有助于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还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家治理效能,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中国的法治道路——卓泽渊
中国的法治道路2014年11月25日09:49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作者:卓泽渊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要求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它明确地指出了中国的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
我们为什么要选择这条道路,以及我们以怎样的原则来坚持这条道路,这些都是必须回答的问题。
让我们沿着党的《决定》的思路与逻辑,对其作一个初步的解读。
一、中国的法治道路是一条崭新的法治之路它是一条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道路。
人类社会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不断发展的人类社会有其基本的历史规律。
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是人类在国家与社会治理方式上的共同走向,也是当今世界的时代潮流。
它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人类进行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经验总结。
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新和最高的阶段。
中国共产党人作为时代先锋,始终尊重和顺应社会发展规律,与时俱进。
在革命中如此,在执政中也应该如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努力实践者,对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一直进行着艰苦的探索。
既遭受了许多失败,也赢得了无数成功。
这些失败的教训和成功的经验都熔铸成了相应的历史结论、发展目标,都有助于我们做出科学的道路选择。
这条道路它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因而它也尊重人类对于法治的一般认知和共同认知,并以相关的法治发展情形作为自己的参照和比较样本。
它是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道路。
中国实际是我们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们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们所选择的法治道路就是达成这一总目标的道路,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它必须以中国的客观现实为基础,从中国实际出发,符合中国实际。
就历史上的法律实践来说,中国古已有之,远可追溯到夏商周;就近代意义的法治来说,亦可在一百年前的中国找到它最初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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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法治道路体会与感悟
中国特色法治道路体会与感悟
中国特色法治道路是中国特有的法治发展道路。
在这条道路上,中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宪法作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致力于打造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一个重要经验是注重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中国将依法治国贯穿于社会各个领域,并通过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来完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例如,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全民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等,不断拓展公民权利和自由。
另外,在中国特色法治道路上,关注的不仅仅是法律和法规,而更是法治文化的建设。
这种法治文化覆盖了社会各个领域的意识形态,包括中华文化、儒家思想、道德伦理等等。
在这种法治文化的支持下,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得到了更加深入的发展和探索。
总之,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发展,不仅须在制度体系上不断推进不断完善,同时也要注重法治文化的推广和开展。
同时在打造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也更应该注重中西思想文化的中国化。
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初探
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初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治建设也成为了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而德治则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理念,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德治强调的是德性和治理相结合,倡导推崇诚信、守法、公平、公正的社会风气和道德品质,这正是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
深入探讨德治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对于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德治对于推动法治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德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它要求公民自觉守法、诚信守约,积极配合政府严格执法,同时也要求政府守法、廉洁办事,公正司法,以身作则,培育良好法治的社会风气。
正是这些德治理念的强调,才能够促使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之中,使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法治的精神贯穿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例,我们可以看到德治理念在其宪法中的体现。
宪法第五条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守法的义务”,强调公民自觉守法的重要性。
而在宪法第十二条中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国家”,这就体现了国家在宪法层面对德治的要求和法治的基本原则。
二、德治对于完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德治要求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求政府依法行政,采取公正审判,维护社会正义。
德治的理念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它提醒我们要将德治理念融入到法律制度中,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少体现了德治理念的法律。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条中明确规定:“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体现了诚信守约的原则。
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中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进一步体现了德治理念对于法律制度的指导意义。
三、德治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有积极作用德治要求政府守法办事,廉洁奉公,以公正的司法服务于人民,这对于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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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立山:中国法治道路初探“依法治国”的思想从法学界的学术话题上升为国家的治国方略,这可能是近二十年来最能让法学家激动不已的事情,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骄傲。
关于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的问题,法学家们(主要是法理学家)大致正在做两件事:一件是编制法治蓝图,比如,说明什么是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特征、价值和方向,它代表了法治国家理论中的价值研究的方向;另一件是剖析法治现实,分析从人治到法治转型过程中的现状、路径与未来可能出现的实际走向,它代表了法治国家理论中的实证研究的方向。
也有许多人把两件事结合在一起来做,把法治目标问题与法治现状的分析结合起来思考。
但是,无论怎样,法治国家理论中的实证研究显薄弱,法治国家问题的理论研究还需要完成一个从理想到科学、从价值到现实、从“法治之梦”到“法治之路”的飞跃过程。
因为,中国距离法治国家或法治社会毕竟还有一段遥远的路程要走。
选择一种什么样的法治道路、为什么要走这样的道路以及目前的路径选择会有哪些困难和障碍等问题,也就是本文所谓法治道路问题的讨论就显出它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法治道路”这样一个很大的字眼下面,我想讨论以下几个具体问题:第一,中国为何走上了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第二,中国为何没有走上社会演进型的法治道路;第三,政府推进型法治与时间的紧迫性;第四,什么是最大的法治本土资源;第五,法治的政府推动及其与人民的关系;第六,国家的制度创新与人民群众的积极的关系;第七,法治化进程与时间因素:对法制改革渐进性的理解。
第八,法治化进程与知识因素;第九,社会转型中的法律变化与行为预期;第十,中西方法治道路的社会代价与成本比较;第十一,政府推进型法治的成本、代价与局限;第十二,政府推进型法治的两难困境与克服问题。
一、中国为何走上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内部危机与外部压力讨论法治道路问题的前提,是要搞清楚都有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可供选择。
为了不使问题过于复杂化,我只想指出两条比较基本的、又是相互区别的法治道路: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与社会演进型的法治道路〔1〕。
前者的主要特点是,政府是法治运动的领导者和主要推动者,法治主要是在政府的目标指导下设计形成的,是主要借助和利用政府所掌握的本土政治资源完成的,是人为设计出来和建构出来的;后者的主要特点是,法治主要是在社会生活(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和演变出来的,是社会自发形成的产物。
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有许多,比如时间与知识、目标与结果、成本与代价、创新与学习借鉴等等。
当然,除了政府推进型法治和社会演进型法治的划分之外,还有其它的、可能是更有意义的划分方法〔2〕。
说明了可供选择的法治道路之后,我们可以从一般意义上对两种法治道路的优劣做一种比较分析,但更为切近现实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会走上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而不是社会演进型的法治道路我们知道,中国正在进行着一场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力量的社会法治化运动,已经走上了一条政府“变法”的道路。
这是一个至少在近期内不易改变的现实。
靠近这种现实,研究和理解这种现实,从既定事实出发研究中国的法治道路问题,可能是更有意义的。
中国为什么走上了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其主要原因,可能也是唯一现实的原因,是中国社会面临的外部压力与内部危机。
所谓外部压力,自然是指自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对古老中国的入侵压迫和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的封锁、遏制与渗透,包括“和平演变”。
所谓内部危机,就是在西方压力背景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迟缓、体制僵化所造成的矛盾激化与爆发。
我们可以首先从人们熟知的中国近代史来看这个问题。
1840年以来,西方列强凭借船坚炮利打开了中国长期封闭的大门,强迫中国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条约,获得了领事裁判权,对中国清政府的有效统治和法制统一构成极大危胁。
在这种背景下,清政府被迫决定以西方国家法律为参照,修改旧律,以期收回领事裁判权。
由此触发出一场最终导致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终结的法制近代化运动〔3〕。
中国历史上的法制近代化运动虽然并不构成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启动的法治现代化运动的直接基础,但包括它在内的中国近代历史在中国人心中留下的是一种难以抹灭的屈辱与惨痛。
“落后了就要挨打”,这是中国政治家总结出来的且用来警示自己、教育人民的真理,是中国百年来上至国家领袖下至黎民百姓都懂得的一个朴素道理。
中国走上政府推进型法治现代化道路的起点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
从十年动乱噩梦中苏醒过来的中国人第二次“睁开眼睛看世界”,他们感受到的无疑又是一种危机,一种为他们近代先辈多次感受到的危机,一种要被“开除球籍”的危机。
对于这种危机的更加自觉的感受者无疑是政府,因为这种危机同时也是一种动摇政府的合法性基础的危机。
危机首先是经济上的,同时也是政治上的。
邓小平说: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工资增长被通货膨胀抵消,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人民现在为什么拥护我们就是因为这十年有发展,发展很明显。
假设我们有五年不发展,或者是低速度发展………会发生什么影响这不只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4〕。
什么是“政治问题” 政治家的语言是微妙的,许多话不一定说透。
但“人民为什么拥护我们”的问题已经为“政治问题”的提法做了注解。
这种经济上的、政治上的危机的实质是什么解说的角度自然可以不同,但根本一点是来自外部的比较压力,是来自外部的有着更优越生活水平的外部国家对仍然贫穷落后的中国的挑战。
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我们还会有这种危机感吗还会有加速发展的迫切动力和愿望吗虽然我们还会希望过上更好的日子,希望有更好更富裕的文明生活,但我们毕竟可以更从容地、可以不计时间成本地推进现代化。
所以,正是这种外部压力与挑战,促使中国政府决心推行现代化运动,走上一条以经济赶超为核心的国家现代化道路,同时也走上一条以政府为主要推动力量的法律变革道路。
外部压力与挑战在国内生活诸方面造成的影响不会是很均衡的,并不是国内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同时感受到同样强度的外部压力。
一般说来,它会首先体现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又同时表现为对政府的压力。
政府为了回应这种压力挑战,就必然采取各种经济的和政治的措施,来加速经济发展,改进经济的和政治的管理体制,这又必然会导致法律手段的运用,导致以法律手段建构适宜经济发展和政治进步的制度框架。
于是,外部的压力与挑战横向传递到了法律领域,促成了为经济、政治服务的法律现代化运动。
八十年代国家提出“法制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便是这种外部压力横向传递的产物。
“法律是上层建筑,要为经济基础服务”,便是这种外部压力横向传递的哲学解释。
由此而言,法治的政府推进型道路,首先是国家回应外部挑战和实行经济赶超战略的产物。
当然,外部压力的挑战对于法律的影响并不完全是间接的。
在受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治改革计划决定的同时,法律也直接地感受到了外部压力与挑战。
1979年,为了使国家在没有充足外汇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能够大量地得到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资金,以支撑中国经济现代化的赶超战略,国家很快地制定了中外合资企业法。
但是,最初的施行效果并不好,因为国外投资者根本不相信他们的企业能够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站住脚。
在以后的几年里,中国又逐步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外国投资者陆续开始进行合资谈判,情况终于发生了很大变化〔5〕。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法律也是在国际环境压力下制定和实施的。
当中国制定出颇具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法时,中国国内有几个人了解知识产权问题有几个企业有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的愿望当我们比较策略地说制定知识产权法是出于国内需要时,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诸多进步却是在国外压力面前一步一步取得的。
还有诸如法律秩序的恢复与改进,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人权保护等等,无一不是在外部压力与挑战面前,由政府制定且决心付诸实施的。
没有这种外部压力与挑战的存在,中国的法律进步可能还需要更多的时间。
外部压力与挑战的存在,是中国走上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的重要原因。
国内政治经济体制僵化造成的经济社会发展迟缓与矛盾爆发,也是同样至关重要的甚至是更根本的因素。
十年动乱,使权力过份集中、政府对社会的管制过多过死和法制不健全、公民基本权利受忽视等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出来。
在十年动乱中受到政治迫害又侥幸生存下来的中国第二代领导人重新走上国家领导岗位之后,痛定思痛,响应民众的呼声,率先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指导思想,从而揭开了中国政府推进型法治的序幕。
所以,中国的政府推进型法治,又是国内体制出现危机和力图克服危机的产物。
它与中国现实面临的外部压力与挑战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中国政府推进型法治的初始动因。
二、中国为什么没有走上社会演进型法治道路:庞大且僵化的政府体制及改革成本大规模的、广泛的民间性制度创新曾经是一些西方国家法制近代化过程中的一种重要动力和内容,中国却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或者退一步说,即使中国近年来出现过分散性的、地域性的民间制度创新的努力,但它最终并没有独立地成为法治化进程中的主要动力。
原因是什么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有一个强大的政府体制。
在这种政府体制面前,能够为政府所接受和认可的民间性制度创新活动,一旦成为政府所认可和赞同的活动,便开始上升和转化为政府扶持和推动的国家性的制度创新活动。
那些不能为政府所接受和认可的民间性的制度创新活动,即使它能够出现,一旦越出政府所能承受的范围,也要受到僵化体制的阻碍和遏制。
更多的情况是,在政府不允许和不支持改革的情况下,民间性的制度创新活动必然要承受和付出巨大的改革成本,这是它所无法承担的。
所以,在没有政府支持和帮助的情况下,民间性的制度创新活动无法单独成为中国制度变迁的主要推动力量。
我们也无由走上社会演进型的法治道路。
历史的比较也许能够更好地向人们说明这种情况。
改革前的中国是一个实行行政集权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整个社会都置于一个统一而强大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政府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实行着全方位的行政控制。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冲破原有体制进行制度创新,其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是巨大的。
回顾过去改革前几十年的情况,民间组织和社会个人宁可在原有体制下承受由于创造力受压制而导致的低效率、低收益状况,而不可能和不愿意从事自发性的制度创新活动,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当然,社会个人的、民间性的、带有制度创新性质的行为尝试并非没有出现过,比如,许多地区的农民想方设法争取保留自留地,自种自收等。
但最终都被行政力量压制回去了。
如果有一位农民从农村跑到城里,想在城里做买卖,他可能会被城里的街道组织、公安和治安联防或是遣送回原籍,或是当作“坏人”抓起来。
至少,会有其它一些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许他继续在城市街头上做生意。
而大家都很熟悉的欧洲历史告诉人们的却是另外一种相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