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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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管理制度_罚款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_罚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罚款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划分,罚款金额将作为安全培训、安全奖励等费用的补充。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以下标准进行罚款:一、轻微违规行为1. 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100元;2. 随意穿越警戒线,罚款50元;3. 在施工现场吸烟、饮酒,罚款100元;4. 未按规定使用工具、设备,罚款50元;5. 未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罚款100元。

二、一般违规行为1. 未经许可进入危险区域,罚款200元;2. 障碍物未设置警示标志,罚款100元;3. 施工现场堆放物品杂乱无章,罚款100元;4. 隧道、井口等特殊区域未设置防护设施,罚款200元;5. 未按计划进行安全检查,罚款200元。

三、严重违规行为1. 故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罚款500元;2. 隐藏、谎报事故,罚款1000元;3. 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罚款2000元;4. 故意破坏、挪用、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罚款3000元;5. 伪造、篡改安全记录,罚款5000元。

第三章罚款执行第五条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条对违规行为的调查核实,应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第七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对违规人员进行警告,并记录在案;2. 对违规行为进行罚款,并开具罚款单;3. 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在全单位范围内进行批评教育;4. 对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重处罚。

第八条罚款所得款项应专户管理,用于安全培训、安全奖励等费用的补充。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一、一般安全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设施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临时用电线路违规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违规使用电焊、切割等设备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5.未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进行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相应证件或证件过期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施工机械设备未经专业人员操作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三、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和污水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混乱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

3.占道施工污染周边环境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四、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违规行为的处罚1.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者,处罚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不到位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处罚规定:罚款5万至10万元,同时停工处理。

五、整改不到位的处罚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罚款处罚,并停工处理。

停工处理期间,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

六、其他情况对于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以上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的范文,不含分段语句。

3.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3.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细则:
1、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5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

2、施工现场未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项目部500元。

3、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未办理安装告知擅自安装的;未办理使用登记擅自使用的;未办理拆除告知擅自拆除的,罚款项目部5000元。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现场作业环境脏、乱、差的,根据公司文明施工规定,每处罚款200元。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隐患,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每处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不到位,无整改措施的罚款500元。

7、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司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未及时递交回执或未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的每次罚款100元。

8、项目部无视公司检查,无故妨碍、阻扰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工
作的罚款项目部1000元。

9、对以上罚款项目部不配合执行或罚款后仍不整改的,公司将停止其项目施工并执行双倍罚款。

10、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对其下属项目部的罚款,如上级行政部门对项目部进行罚款,公司将对其追加罚款。

一切罚款金额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11、对项目部的罚款公司将进行备案,在工程款拨付中扣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于违章违规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和杜绝类似问题的作用。

本文通过详细介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旨在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行为。

一、安全防护设施违规1.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对于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的行为,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佩戴安全帽。

(二)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佩戴安全帽,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2.未正确佩戴安全鞋对于未正确佩戴安全鞋的行为,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佩戴安全鞋。

(二)重复违规: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佩戴安全鞋,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3.未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对于未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二)重复违规:罚款200元,并要求立即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二、作业行为违规1.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对于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

(二)重复违规:罚款500元,并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2.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对于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使用防护设备。

(二)重复违规:罚款300元,并要求立即使用防护设备,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3.违反安全作业规程对于违反安全作业规程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行为。

(二)重复违规:罚款200元,并要求立即改正行为,如再次违规可视情况给予临时停工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罚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罚款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二、罚款范围1. 人员违规操作(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罚款3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20元。

(2)高空作业未配备防护设施,罚款10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罚款2000元;栋号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律部门。

(4)电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穿戴防护用品,罚款1000元;栋号班组长罚款500元。

(5)打架斗殴,双方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律部门。

2. 施工现场管理(1)现场道路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200元。

(2)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各工种未做到话完清场,罚款2000元;栋号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

(3)电焊机违章操作,罚款500元(检查罚款只限当天)。

(4)电锯无防护罩、接电不规范,罚款500元(检查罚款只限当天)。

3. 消防安全管理(1)未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罚款3500元。

(2)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4. 实验室安全管理(1)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罚款500元。

(2)接触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未佩戴手套,罚款200元。

(3)违规操作血清及其他血清制品,罚款1000元。

(4)在非实验区域摆放与实验有关的物品,罚款500元。

5. 安全培训(1)未参加安全培训,罚款1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5万元。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不完整,罚款1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5万元。

三、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进行现场调查,确认违规事实。

2. 对违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本制度进行罚款。

3. 罚款决定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违规行为人应在接到罚款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三)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四)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罚款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的范围包括:(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三)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四)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五)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行为;(七)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罚款的标准:(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四)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六)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对同一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多项罚款的,合并执行。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八条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罚款:(一)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二)当事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应当依法进行以下程序:(一)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告知当事人;(四)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五)作出罚款决定;(六)送达罚款决定书。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处罚条例:1、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1•1在工作岗位上凉晒衣物或存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物品者。

1•2运转设备没有防护措施或将防护设施挪作他用者。

1•3运转设备不经盘车随便启动者。

1•4电焊机一次线缔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电现象未造成事故者。

1•5电焊机一次接线超过5米或最低点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电气焊工工作完毕,没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或工作现场没有熄灭余火者。

1•7氧气瓶、乙炔气瓶不是轻搬轻放者,在地上滚动、撞击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1•8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或防震圈间距小于60公分者。

1•9储存气瓶、拉运气瓶或使用气瓶不符合规定者。

1•10电焊机及其它电动工具没有通过触电保护器而直接接入配电盘者。

1•11电器开关外壳漏电、线头、线体有裸露或室外电器开关或其他电器设备无防雨措施者。

1•1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者.1•13涂抹或随便挪用安全标志者。

1•14损坏安全标志者照价赔偿。

1•15不经允许动用地沟盖板或故意损坏者。

1•16随意在人行道上栓绳放物阻碍通行者。

1•17进入生产区不戴安全帽者(有规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动拆卸的物品未移动到安全区随便动火者。

l•19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者.1•20损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1•21进入禁火区带烟火者(电焊工除外).1•22非电气焊工随意动用电焊、气割用具者。

1•23生产车间照明设施损坏、丢失或不起作用不处理、不汇报者。

1•24抽查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者.1•25设备基础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者。

1•26设备运行申有异常声音不及时消除者。

1•27设备零部件不齐全、不可靠者。

1•28设备管道防腐、保温不完好者。

1•29设备周围有杂物或检修后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者。

1•30设备管道有悬挂物,捆扎物的。

1•31设备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时处理者。

1•32机用润滑油不执行“五定”、“三过滤”者。

2024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2024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

2024年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人、公众和环境的安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处罚工作。

第三条安监站现场安全检查和处罚工作应遵循依法、公正、透明、高效原则,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徇私舞弊。

第四条安监站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事故隐患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五条现场安全检查和处罚应当重点关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措施是否落实,以及施工现场的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作业程序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第六条现场安全检查和处罚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和预防为主,提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能力。

第七条现场安全检查和处罚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合力。

第二章现场安全检查第八条安监站应当按照事先通知和突击组合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第九条现场安全检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施工现场的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作业程序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情况;(五)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现场安全检查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措施、培训记录等情况;(二)在现场进行抽查,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作业程序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三)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了解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现场安全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通报,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工整改。

第十二条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并由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和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如有不同意见,应当说明理由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第一条: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工人安全,保障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处罚条模版。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适用于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可分为警告、罚款、停工整改、责令限期改正、暂扣或吊销承包资质等处罚方式。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罚则:1.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金额为500元至3000元;3.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5.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6.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7.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标牌,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8.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9.违反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10.违规行为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罚款金额为5000元至10000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如有发生违法行为,经现场负责人核实后,应当立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以上处罚。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记录将被留存并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评估参考。

第七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应当密切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并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于多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安装工程管理处罚制度

安装工程管理处罚制度

安装工程管理处罚制度安装工程由于其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对施工团队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为了维护项目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他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违者将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0元。

2.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违者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

3. 任何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行为,将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处罚,最低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质量控制制度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施工作业。

如发现偷工减料等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2. 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

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而擅自进行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3. 若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并对相关负责人处以不低于返工费用10%的罚款。

三、进度管理制度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逾期未完成的,每延迟一天将被处以合同金额1%的罚款,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解决,不得擅自停工或拖延。

四、环境保护制度1. 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有序,做到日产日清。

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扬尘等污染,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五、信息报告制度1. 施工单位需定期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等。

2.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必须在两小时内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六、违规处罚执行机制1. 所有罚款须在接到罚款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

2. 对于屡教不改的严重违规行为,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法律追诉的权利。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办法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职工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罚款10元,管理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罚款20元。

2、二米以上高处作业不拴安全带的每一个人罚款50元,临边作业无防护设施的罚款20元,"四口"无防护措施的罚款20元。

3、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一个人罚款10元,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一个人罚款10元。

4、高空作业严禁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违者经纠正不听者,罚款10元并立即停止工作。

5、机械操作人员留长发不戴护发帽;维修电工,带电作业人员,调试作业人员不穿绝缘鞋,罚款10元。

6、使用导线代替插头直接插入插座上取电作业的,罚款50元。

7、用于高处作业的移动平台,未按规定设置围栏的,罚款20元。

8、脚手架(跳板)的搭设必须保证稳定、坚固不变形无跷头板,作业用单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上端要绑扎,下端应有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同时在一单梯上作业,违者罚款10元。

9、禁止非操作人员操作各种机械,非电工进行电气作业,电工、焊工、起重、司机(吊车)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机操证”持证上岗,违者罚款10元。

10、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安全合理,间距不少于5米,与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乙炔瓶不准倒置使用,不正确使用者,罚款10元。

1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架设,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不得一闸多用,违者对责任人罚款10元。

12、现场和宿舍禁止使用胶术灯头点大灯泡(100W以上)非生产使用电炉,使用铜、铝、铁或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10元。

1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得使用,工地负责人或工长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每天无安全交底,一次罚有关责任人20元。

14、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兼)发现违章行为的人和事,不及时制止而发生事故后,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给予经济罚款。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罚款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罚款

一、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实施罚款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罚款项目及标准1.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1000元。

2.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处罚款2000元。

3.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每处罚款3000元。

4.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处罚款5000元。

5.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的,每处罚款6000元。

6.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的,每处罚款7000元。

7.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每处罚款8000元。

8.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监测的,每处罚款9000元。

9.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每处罚款10000元。

10.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的,每处罚款15000元。

11.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废弃物处理的,每处罚款20000元。

12.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每处罚款30000元。

13.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每处罚款50000元。

14.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每处罚款100000元。

15.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每处罚款200000元。

四、处罚程序1. 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核实后,安全管理责任人应根据罚款标准,对违规单位或个人作出罚款决定。

3. 罚款决定书应明确违规事实、罚款金额、缴纳期限等内容。

4. 受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等各类工程。

第3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章违规和重大违章违规两种情况。

第4条具体的违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细则由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制定,应当公开公示,并告知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二章一般违章违规第5条一般违章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相关手续;(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参加施工现场的相关安全生产培训;(三)未向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四)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施工现场存在隐患未及时处理;(六)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七)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的紧急疏散演练;(八)不听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监督员的指挥和要求;(九)未按照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十)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第6条一般违章违规的处罚由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并根据下列情况进行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给予责令停工整改的处理;(四)暂停施工许可证;(五)吊销施工许可证;(六)组织违章违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第7条一般违章违规的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记录。

第三章重大违章违规第8条重大违章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二)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三)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护和试运;(四)非法改变设计方案或违规施工;(五)未按照规定组织高风险作业,或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六)违反安全作业制度,造成严重后果;(七)未按照规定使用、存放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八)严重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九)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十)其他具有严重后果的违章违规行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16
随意倾倒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5000元/次
17
警告标志不符合要求或无警示标志
50元—200元/天
18
公共/地下设施的损坏
5000元以上
19
未及时进行落手清和材料堆放整理工作
1000元/天
20
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1000元/天
21
未执行动火作业制度规定和现场焚烧垃圾、杂物的
500元—1000元/次
22
1000元/次
10
脚手架的搭拆不符合相关规定
1000元—5000元/次11临ຫໍສະໝຸດ 围墙、大门破损200元/次
12
无保护的高空抛物
500元—1000元/次
13
食堂卫生检查不合格或无卫生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明的
200元——2000元/次
14
生活区(办公室、宿舍、厨房及厕所等)卫生差
500元/次
15
食物中毒
5000元—20000元/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序 号
内 容
违约金额
1
进场机械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
100元—1000元/次
2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
200元—2000元/次
3
总包单位与各进场分包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000元/次
4
总包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和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管理操作细则的
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
1000元/次
23
违反其它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但未造成事故的
100元—5000元/例
24
设备、设施未经内部和监理验收擅自使用。

现场安全检查处罚制度范本

现场安全检查处罚制度范本

现场安全检查处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处罚原则1. 公平公正:处罚要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处罚的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 预防为主:通过处罚,促使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处罚内容1. 未佩戴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人次。

2. 未系安全带: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人次。

3. 乱抛掷材料或工具: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的,罚款200元/次。

4. 违规操作电器设备: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的,责任自负,并罚款1000-2000元。

5. 酒后作业:酒后作业的,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6. 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0元/次。

7. 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等: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的,处以每处200元罚款。

8. 禁止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000元/次。

9. 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使用明火: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未办理动火证的,罚款500元/次。

10. 禁烟场所内吸烟: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的,罚款200元/人次。

11. 乱动和拆除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第四条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应填写处罚决定书,并报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____元,工班长每次____元。

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____元。

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____元。

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____元,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____元并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____元。

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惩罚机械操作人员____元,搭乘人员____元。

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____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现场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违者罚款____元/次。

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____元,罚施工班组____元。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长____元,罚施工班组____元。

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开展活动者处责任班组组长____元/次,不参加活动者处罚款____元/次。

未经三级动火审批擅自动火者处罚操作者____元,处罚指挥操作者____元。

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____元,处罚指挥操作者____元。

“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防护负责人____元/次,并责令整改。

施工现场各卫生责任区未达标者处相关责任人____元,拒不整改者加倍处罚或清除出场。

二、机械施工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违者罚款____元,违章指挥者罚款____元。

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____元,罚主管领导____元。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

XXXX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2015年度XXXX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为了确保炉堆子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和安全的良好状况,根据公司《目标管理方案》切实加强煤矿的生产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经矿研究,制订《达州市金惠来煤业有限公司福善炉堆子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望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一、安全管理处罚标准1、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没有按照制度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责令整改,并对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2、各专业每月组织排查一次重大隐患。

每月4日前,把各专业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安监科。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500元,对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

3、公司主管领导要合理安排好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作,因矿长未经培训合格,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或资格证书逾期未及时更换,对公司主管领导罚款500元;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个人原因未考试合格者对个人罚款500元;无证不许上岗,补考费用由本人承担。

4、各单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罚款每人200元。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有经验的老工人签定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并经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否则,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区队正职、分管副职各罚款500元。

6、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采煤、掘进工作面被停产整顿一次,对区队罚款2000元,对区队长罚款500元,对安全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罚款1000元。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处罚条款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处罚条款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处罚条款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是指在建筑工地、生产车间、道路施工等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项目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严格执法,保护工人的安全和权益。

以下是一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处罚条款的范例,以供参考。

一、总则1. 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参与现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款。

2. 基于责任的原则,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酌情处以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改、撤销承包资质等处罚。

2. 具体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力度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进行确定。

3. 对于因违规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和处罚标准1. 未按要求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单位处以警告,并责令立即搭设防护设施;个人处以罚款,并责令立即搭设防护设施。

2. 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网或固定护栏的,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立即安装;个人处以罚款,并责令立即安装。

3.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人员培训的,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立即开展培训;个人处以罚款,并责令立即参加培训。

4. 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处以警告,并责令立即提供个人防护用品;个人处以罚款,并责令立即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 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影响施工安全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个人处以警告,并责令整改。

6. 发生僵尸车、危险违规的运输行为的,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个人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再次违规将取消其承揽资格。

7.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单位罚款,并责令加强检查和排查;个人处以罚款,并责令加强检查和排查。

8. 在禁止抽水的地段进行水泵抽水的,单位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个人处以罚款,并由负责人员带领工人进行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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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2015年度XXXX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为了确保炉堆子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和安全的良好状况,根据公司《目标管理方案》切实加强煤矿的生产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经矿研究,制订《达州市金惠来煤业有限公司福善炉堆子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处罚标准》,望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一、安全管理处罚标准1、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没有按照制度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责令整改,并对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2、各专业每月组织排查一次重大隐患。

每月4日前,把各专业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安监科。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500元,对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

3、公司主管领导要合理安排好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作,因矿长未经培训合格,没有取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或资格证书逾期未及时更换,对公司主管领导罚款500元;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个人原因未考试合格者对个人罚款500元;无证不许上岗,补考费用由本人承担。

4、各单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罚款每人200元。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有经验的老工人签定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并经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否则,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区队正职、分管副职各罚款500元。

6、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采煤、掘进工作面被停产整顿一次,对区队罚款2000元,对区队长罚款500元,对安全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罚款1000元。

9、井下确实需要进行电气焊,必须在主要进风巷进行作业,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对区队罚款1000元,并对施工区队正职、技术主管、施工责任人各罚款500元。

10、区队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作业规程、有关措施。

否则,按照无措施施工,对区长罚款500,对主管技术负责人罚款500元。

11、区队长必须认真贯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区队每个员工学习后必须签字,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对区队长、技术主管各罚款500元。

12、所有隐患必须按照“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到期未进行整改的,每超过一天对矿级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罚款500元/条。

二、采煤专业处罚标准1、采煤工作面每班、区队每旬要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并建立质量标准化档案,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0元。

2、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经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验收为不合格品的,对区队罚款1000元,对单位正职罚款500元,副职罚款300元。

3、采煤工作面缺梁、缺柱(包括卸载柱、坏柱),每根对责任人、跟班区长、班长各罚款50元。

4、采煤工作面支架迎山有连续3棚不合格,每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班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5、采煤工作面空顶高度超过0.3m,面积超过1m2,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6、采煤工作面老塘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

采空区悬顶面积超2×5m2未采取措施的,对跟班区长、安全班长各罚款100元。

7、采工作面出现歪架、倒架、压死架,每架罚款100元,并对跟班区长、班长各罚款100元。

8、采煤工作面违反规程提前回撤老塘侧梁柱,每根按价赔偿,并对跟班区长、安全班长各罚款200元。

9、采煤工作面出现丁字棚每处罚款100元。

10、采煤工作面支柱成直线,柱、排距偏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11、采煤工作面按“三条线”管理,不带支柱初撑力测定仪,一次对跟班区长、班长、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12、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每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3、泵站压力低于18Mpa,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乳化液配比仪不正确使用,乳化液浓度不够,液压系统严重漏液,每项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4、采煤工作面支架不编号管理,对区队罚款500元,并对分管区长各罚款100元。

15、采煤工作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钻底超过0.2米,又不穿鞋,对单位罚款100--1000元,对责任人、班长各罚款200元。

16、采煤工作面单体柱不按规定全部承载或倒放、平放、不栓防倒链(绳),每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班长、管柱工各罚款100元。

17、采煤工作面注液枪严禁随地乱扔,必须挂到柱子手把上,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18、采煤工作面必须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备用梁柱,少一根对区队罚款300元;采煤工作面上、下尾巴落后一排,对跟班区长和班长各罚款100元;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口长、宽、高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一处对区队罚款500元并对跟班区长和班长各罚款100元。

19、采煤工作面支架严禁超高,否则,对跟班区长、班长各罚款100元。

π型钢梁使用不合格的,一棚罚款100元。

20、采煤工作面铺网、联网不符合要求,背顶差、吊兜者,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1、采煤工作面放炮崩翻或崩歪的支架不及时修复,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2、采煤放顶平行作业,安全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对当班班长、跟班区长各罚款200元。

采煤工作面一次爆破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对通风员、放炮员、班长、跟班区长各罚款100元。

工作面内刮板输送机头信号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500元,对机电维护工、开溜工各罚款200元。

23、液压泵必须有备用泵,并有双回路供电,否则,对机电区长罚款200元。

24、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内巷道高度低于1.6米,20米以外巷道低于1.8米,支架不完整或有空帮空顶,对区队罚款1000元,对班长、跟班区长各罚款200元;超过5米的停产整顿,对区队罚款2000元并对区长罚款500元。

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打双叉子棚,20---100米范围内打单叉子棚进行维护,否则,罚款1000元并对跟班区长罚款500元。

25、采煤工作面上、下巷道最小断面小于原设计断面的70%,一次罚区队长1000元,责令停产整顿。

26、工作面上隅角不挂便携仪罚款,对跟班区长、安全班长各罚款500元;未按规定悬挂便携仪的,对跟班区长、安全班长各罚款200元。

三、煤(岩)巷掘进处罚标准1、独头巷道修棚时,修棚地点以内不准有人,不准多段作业,违者责令停产整顿,并对队长、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各罚款500元。

2、修理独头巷道时,必须严格执行“由外向里、先支后回”的原则,否则,对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3、煤(岩)巷掘进,中、腰线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产整顿。

4、巷道支架前倾后仰,迎山退山超过规定,一棚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已经验收过的支架,对班长和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5、巷道交叉点、开口巷道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架设双抬棚,发现抬棚架设不合格,对队长罚款500元,对班长和验收员各罚款300元。

6、掘进工作面放炮后,不进行敲帮问顶冒险作业者,对班长和责任人各罚款500元。

7、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队队长罚款500元,并对当班班长罚款500元,伞檐超过规定对跟班队长及责任人各罚款500元。

8、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前探梁和防倒装置,前探梁和防倒装置不符合要求或不及时前移,一次罚款1000元并对当班班长罚款500元;不使用前探梁和防倒装置,一次罚款1000元并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500元。

9、掘进工作面巷道高度不符合规定、无“三图一表”、采用锚杆支护时煤巷不按规定对顶板离层监测、未备有足够的备用坑木的,每项对区队罚款1000元。

10、掘进工作面连续出现三棚滚梁、掉梁,每处罚款1000元,责令停产整顿并对跟班队长、当班班长、责任人各罚款500元。

11、锚杆数量不够、间、排距、角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一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锚杆锚固力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一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2、锚杆失效、托板不紧贴煤(岩)面、锚杆外露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每根罚款200元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多处(3处以上)不符合规定对班长、跟管理罚款200元13、掘进超过25度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岩)道同人行道隔开,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台阶)和信号装置,否则,罚款200元。

14、岩巷喷浆厚度、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责令停产整顿,罚款1000元并对跟班管理、当班班长罚款200元。

15、扒岩机钢丝绳打结、断丝超过规定不及时更换,停止使用,每处罚款500元,并对扒岩机司机、维护工各罚款200元。

16、上下山掘进,扒岩机固定锲、支腿、卡轨器必须齐全牢固可靠,否则,每缺一项或不可靠对队长罚款500元,对当班维护工、班长各罚款100元。

扒矸机超过规定距离或两帮基础落后作业规程规定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对当班班长、跟班管理罚款200元。

17、防尘水幕落后或不按规定安装的,对单位罚款200元,对机电队长、机电班长罚款200元。

道轨缺扣件、道板不按规定铺设的,一处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8、喷浆机周围清洁干净,回弹料要及时回收复用,发现一项不合格,罚款200元。

喷浆机距道不小于500mm,否则,罚款200元。

19、必须使用湿式打眼,发现一次干打眼,对责任人、当班班长罚款200元,对现场管理罚款500元。

20、扒岩机前无照明,一次罚款100元。

21、扒岩机前方及两侧有人时,扒岩机必须停电落锁,否则,对扒岩机司机罚款100元。

四、“一通三防”处罚标准1、瓦检员空班、漏检或汇报假数据,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留用,并对跟班、值班人员各罚款500元。

2、无措施或未按措施擅自排放瓦斯的责任人,干部撤职,员工开除,罚款200-1000元。

3、对瓦斯监测系统人为停电、打过线,故意破坏以及盗窃瓦斯监测装置的,干部撤职,员工开除,罚款200-1000元。

4、同时打开两道风门者,罚款200元。

损坏通风设施,无措施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罚款200-1000元,造成瓦斯聚积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未按规定安设防尘水幕、隔爆水袋,每处罚款100元。

放炮前后不洒水降尘,一次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井下巷道煤尘堆积一处罚款100-500元,并对区长、跟班区长、班长各罚款50元。

6、采掘工作面断电仪、探头不齐全、不灵敏可靠、悬挂位置不符合规定,对安全矿长每处罚款200元;未按规定安设一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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