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管理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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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 鉴定证明》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婚前保健机构职责
机构建设
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婚前保健机构职责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 婚前保健工作常规。 2 各岗位职责 3 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质量检查制度。 4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 业务学习、质量分析制度。
业务指导部门职责
• 培训工作 •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 • 建立主检医师例会制度 • 技术指导:分级指导 • 医学技术鉴定
业务指导部门职责
(一)培训工作: 1、定期对婚前保健医师进行培训
2、健康教育人员的培训 3、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业务指导部门职责
(二)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
评估内容包括: 1、婚前保健门诊建设 ▲2、婚前保健人员情况 3、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管理 4、原始资料填写和管理 5、统计报表质量
医学技术鉴定
医学技术鉴定组织
名称:统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 办事机构:同级妇幼保健院 委员会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
政府聘任 基本条件:县(市、区)级---主治医师以上
地(州、市)级---副主任医师以上 自治区级---主任医师或教授 任期:任期四年(可连任)
医学技术鉴定
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从事婚前保健服人员考核程序: ◆资格考核 ◆岗前培训 ◆考核发证
分级指导原则
(一)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职责
1.技术工作的监测、指导和检查 2.业务人员培训与考核 3.医学技术鉴定 4.适宜技术推广 5.涉外婚前医学检查 6.疑难病症诊断与处理 7.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 8.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与反馈
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管理与评估
婚前保健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二、业务指导部门职责 三、婚前保健机构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一)确定婚前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原则上一个县级行政辖区内,设置一个婚前保健技术服务
机构,对于边远山区,可由经许可的婚前保健机构定期设点 开展服务。
(二)进行婚前保健机构审批 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1、要求有关医疗保健机构提供资料 2、要求当事人补充资料或对有关实情进行复查 3、认真收集和审查资料,做好调查分析工作 4、以事实为依据,自主发表鉴定意见,不受任何
部门和个人干预 5、慎重做出医学技术鉴定结论
医学技术鉴定
鉴定程序: 1、申请鉴定 申请者接到诊断结果15日内可申请鉴定 2、组织鉴定 3、鉴定结论 医学鉴定委员会在受理申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 鉴定结论,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日 4、送达 5、归档
规范化资料的建立
必备的原始本册
• 《婚前医学检查登记本》
• 《婚前医学检查疾病登记本》 • 《婚前医学检查转诊记录》 • 《婚前医学检查疾病登记和咨询指导记录本》 • 《婚前保健业务学习、讨论记录本》
自治区婚前医学检查登记本
年 编 号
月日
姓 名
男
女
未见 异常
异常 情况
疾病 诊断
未发现医学上 不宜结婚的情 形
医学技术鉴定
• 概念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是指接受母婴保健服务的公民或 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婚前医学检查、遗 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或医学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所 进行的医学技术鉴定。
医学技术鉴定
• 范围
婚前医学检查结果 遗传病诊断(指严重遗传病的诊断) 产前诊断结果 医学技术鉴定结论
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15天 (单项服务)至30天(多 项服务)内应向申请单位 发出受理通知书
审核不合格的, 以书面形式通 知申请机构
经审核合格的, 发给《母婴保健 技术服务执业许 可证》,注明服 务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三)建立婚前保健管理和服务网络
行政管 理网络
卫生部 妇社司
自治区卫生厅 妇社处
地(州、市)卫生 局基妇处
县(市、区) 卫生局
业务管 理网络
自治区妇幼 保健中心
地(州、市)妇幼 保健院(站)
县(市、区)妇幼 保健院(站)
服务网络
婚前保 健机构
婚前保 健机构
婚前保 健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四)成立婚前保健技术服务专家组
专家组的主要任务:
• 研究婚前保健工作的各种常规、提高服务质量 的各种措施
• 参加对婚前保健医师的培训、考核和评估工作 • 开展各种业务技术交流和推广新技术的活动 • 参加由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的质控检查 • 参加疑难病例会诊
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技术应由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机构提交 《母婴保健技 术服务执业许 可申请登记书》
申请和受理
依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 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 办法》、《母婴保健专项 技术服务服务基本准则》
调查与核实
审查与核批
必须在申请受理后 60日内完成
通知与发证
登记与归档
从事婚前保健服务人员的基本标准
• 严肃、认真、亲切、守密 • 婚检医师:
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
• 主检医师: 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婚检医师必须经过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 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 得合格证书
婚前保健机构职责
实验室质量管理要求
1、规范的检验方法及质量控制标准进行。 2、制定工作制度 3、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出具规范的检验报告。 4、采购合格试剂,并做源自文库保存。 5、应设有采血室(或采血台),做到一人一垫、一止血
带、一套针管
婚前保健资料和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网络形成
获得执业许可开展婚前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婚前保健资料,做好数量、 质量的反馈是提高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
分级指导原则
(二)地(州、市)级妇幼保健院职责
1.对县级母婴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 2.业务人员培训与考核 3.市级医学技术鉴定 4.接收县级转诊的疑难病例 5.遗传病家系确定与遗传咨询 6.部分产前诊断工作 7.资料收集、报告
分级指导原则
(三)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职责
1.婚前医学检查 2.婚前卫生指导与咨询 3.遗传病的初筛与转诊 4.简单的遗传咨询与产前诊断工作 5.异常病例随访 6.原始资料收集、上报 7.县级医学技术鉴定
建议 暂缓 结婚
建议 建议 不宜 不宜 生育 结婚
婚前保健机构职责
机构建设
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婚前保健机构职责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 婚前保健工作常规。 2 各岗位职责 3 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质量检查制度。 4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 业务学习、质量分析制度。
业务指导部门职责
• 培训工作 •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 • 建立主检医师例会制度 • 技术指导:分级指导 • 医学技术鉴定
业务指导部门职责
(一)培训工作: 1、定期对婚前保健医师进行培训
2、健康教育人员的培训 3、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业务指导部门职责
(二)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
评估内容包括: 1、婚前保健门诊建设 ▲2、婚前保健人员情况 3、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管理 4、原始资料填写和管理 5、统计报表质量
医学技术鉴定
医学技术鉴定组织
名称:统称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 办事机构:同级妇幼保健院 委员会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
政府聘任 基本条件:县(市、区)级---主治医师以上
地(州、市)级---副主任医师以上 自治区级---主任医师或教授 任期:任期四年(可连任)
医学技术鉴定
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从事婚前保健服人员考核程序: ◆资格考核 ◆岗前培训 ◆考核发证
分级指导原则
(一)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职责
1.技术工作的监测、指导和检查 2.业务人员培训与考核 3.医学技术鉴定 4.适宜技术推广 5.涉外婚前医学检查 6.疑难病症诊断与处理 7.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 8.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与反馈
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管理与评估
婚前保健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二、业务指导部门职责 三、婚前保健机构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一)确定婚前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原则上一个县级行政辖区内,设置一个婚前保健技术服务
机构,对于边远山区,可由经许可的婚前保健机构定期设点 开展服务。
(二)进行婚前保健机构审批 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1、要求有关医疗保健机构提供资料 2、要求当事人补充资料或对有关实情进行复查 3、认真收集和审查资料,做好调查分析工作 4、以事实为依据,自主发表鉴定意见,不受任何
部门和个人干预 5、慎重做出医学技术鉴定结论
医学技术鉴定
鉴定程序: 1、申请鉴定 申请者接到诊断结果15日内可申请鉴定 2、组织鉴定 3、鉴定结论 医学鉴定委员会在受理申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 鉴定结论,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日 4、送达 5、归档
规范化资料的建立
必备的原始本册
• 《婚前医学检查登记本》
• 《婚前医学检查疾病登记本》 • 《婚前医学检查转诊记录》 • 《婚前医学检查疾病登记和咨询指导记录本》 • 《婚前保健业务学习、讨论记录本》
自治区婚前医学检查登记本
年 编 号
月日
姓 名
男
女
未见 异常
异常 情况
疾病 诊断
未发现医学上 不宜结婚的情 形
医学技术鉴定
• 概念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是指接受母婴保健服务的公民或 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婚前医学检查、遗 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或医学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所 进行的医学技术鉴定。
医学技术鉴定
• 范围
婚前医学检查结果 遗传病诊断(指严重遗传病的诊断) 产前诊断结果 医学技术鉴定结论
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15天 (单项服务)至30天(多 项服务)内应向申请单位 发出受理通知书
审核不合格的, 以书面形式通 知申请机构
经审核合格的, 发给《母婴保健 技术服务执业许 可证》,注明服 务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三)建立婚前保健管理和服务网络
行政管 理网络
卫生部 妇社司
自治区卫生厅 妇社处
地(州、市)卫生 局基妇处
县(市、区) 卫生局
业务管 理网络
自治区妇幼 保健中心
地(州、市)妇幼 保健院(站)
县(市、区)妇幼 保健院(站)
服务网络
婚前保 健机构
婚前保 健机构
婚前保 健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四)成立婚前保健技术服务专家组
专家组的主要任务:
• 研究婚前保健工作的各种常规、提高服务质量 的各种措施
• 参加对婚前保健医师的培训、考核和评估工作 • 开展各种业务技术交流和推广新技术的活动 • 参加由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的质控检查 • 参加疑难病例会诊
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技术应由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机构提交 《母婴保健技 术服务执业许 可申请登记书》
申请和受理
依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 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 办法》、《母婴保健专项 技术服务服务基本准则》
调查与核实
审查与核批
必须在申请受理后 60日内完成
通知与发证
登记与归档
从事婚前保健服务人员的基本标准
• 严肃、认真、亲切、守密 • 婚检医师:
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
• 主检医师: 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婚检医师必须经过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 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 得合格证书
婚前保健机构职责
实验室质量管理要求
1、规范的检验方法及质量控制标准进行。 2、制定工作制度 3、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出具规范的检验报告。 4、采购合格试剂,并做源自文库保存。 5、应设有采血室(或采血台),做到一人一垫、一止血
带、一套针管
婚前保健资料和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网络形成
获得执业许可开展婚前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婚前保健资料,做好数量、 质量的反馈是提高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
分级指导原则
(二)地(州、市)级妇幼保健院职责
1.对县级母婴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 2.业务人员培训与考核 3.市级医学技术鉴定 4.接收县级转诊的疑难病例 5.遗传病家系确定与遗传咨询 6.部分产前诊断工作 7.资料收集、报告
分级指导原则
(三)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职责
1.婚前医学检查 2.婚前卫生指导与咨询 3.遗传病的初筛与转诊 4.简单的遗传咨询与产前诊断工作 5.异常病例随访 6.原始资料收集、上报 7.县级医学技术鉴定
建议 暂缓 结婚
建议 建议 不宜 不宜 生育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