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候机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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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业机场管理和航班安全规定

民航业机场管理和航班安全规定

民航业机场管理和航班安全规定一、机场管理规定1. 机场管理机构民航业机场管理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和民航管理机构联合负责的,以确保机场运营安全和顺畅。

机场管理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也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流程和管理规定,以便有效地管理各项工作。

2. 机场运营规范为确保机场运营的顺利进行,机场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机场布局规划:合理规划机场布局,确保各个区域的功能互不干扰,达到最佳效益。

b) 设备设施管理:对机场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c)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紧急事件应对、安全检查等,确保机场安全。

d) 公共设施规划:提供便利的公共设施,包括航站楼、停车场等,以满足旅客需求。

e) 运行管理:制定航班起降、停机、推出等流程,确保航班的准时运行。

3. 人员管理机场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人事部门,负责机场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同时,应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确保人员的工作高效有序。

二、航班安全规定1. 航班操作规范为保障航班安全,航空公司需要制定详细的航班操作规范,并确保飞行员和机组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操作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a) 航班计划:合理安排航班的起飞和降落时间,避免航班拥堵和延误。

b) 飞行程序:严格按照飞行程序执行,包括起飞、巡航、着陆等各个环节。

c) 紧急情况处理:建立紧急情况处理机制,包括飞机故障、天气突变等情况的应对方案。

2. 安全检查措施为提高航班安全水平,机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安全检查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旅客和行李安全检查:对旅客和行李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杜绝携带危险品的行为。

b) 飞机设备安全检查:对飞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达到飞行条件要求。

c) 紧急设备准备:检查紧急设备的储备情况,包括救生漂流器、灭火器等,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3. 航空器维护规定为确保航空器的正常运行,航空公司需要制定详细的航空器维护规定,并严格执行。

飞机场候机厅管理制度

飞机场候机厅管理制度

飞机场候机厅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飞机场候机厅作为旅客在飞机起飞前的重要场所,起到了提供便捷舒适的候机环境以及保障旅客安全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飞机场候机厅,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旅客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候机厅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候机厅管理职责1. 候机厅运营管理部门候机厅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候机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候机厅的定期巡视和维护,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 候机厅内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干净。

- 候机厅内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检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培训等。

- 候机厅内服务设施的管理,如餐饮、商店、休息区等。

- 监管候机厅内的秩序,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管理。

- 与航空公司、安检部门等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确保候机厅的正常运营。

2. 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候机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旅客行李的安全检查,保障航班的安全起飞。

- 监控候机厅内的安全状况,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 候机厅内紧急情况的处理和疏导,如火警、恐怖袭击等。

- 安全培训和演练的组织和实施,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灾难的能力。

三、候机厅管理规定1. 候机厅入厅管理- 旅客需要出示有效机票和有效身份证明才能进入候机厅。

-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需出示有效工作证才能进入候机厅。

- 具备特殊需要的旅客可以获得相关特殊服务,如无障碍通道等。

2. 候机厅内物品管理-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候机厅。

- 严禁携带违禁品进入候机厅,如枪支、刀具等。

- 随身行李需经过安全检查,确保不携带违禁品。

- 随身行李应放置在指定区域,不得遗留在座位上或堵塞通道。

3. 禁止吸烟- 候机厅内严禁吸烟,旅客需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

4. 环境卫生管理- 候机厅内设有垃圾桶,请旅客将垃圾投放至指定垃圾桶内。

- 候机厅设有卫生间,旅客使用后请保持干净整洁。

5. 候机厅秩序管理- 旅客需遵守候机座位指示,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座位。

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

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

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法规类别】铁路公路机场用地【发文字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07.17【实施日期】2014.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 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2014年7月17日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机场管理,保障民用机场安全运营和正常秩序,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含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下同)的规划、建设、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以及运营管理适用本办法。

民用航空的行业监督管理由国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及其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和民用机场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将民用机场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管理职责,协调民用机场规划、建设、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以及空域容量、航空器噪声等运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省民用机场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民用机场监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民用机场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依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地区民用机场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民用机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民用机场的运营管理由依法组建或者受委托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以下统称民用机场管理机构)负责。

民用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驻机场单位应当遵守民用机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标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省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民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全省民用机场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飞机场管理规章制度

飞机场管理规章制度

飞机场管理规章制度为了确保飞机场内的安全运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航空旅客的利益,制定并严格执行飞机场管理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不同方面详细介绍飞机场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适用范围飞机场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飞机场的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工作人员、旅客等。

二、行为规范1. 入场与出场1.1 进入飞机场之前,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并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入。

1.2 出入飞机库、机坪等特定场所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审批和身份验证。

2. 工作时间与休息制度2.1 飞机场的工作时间根据航班计划确定,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临时调整。

2.2 工作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班次和轮班制度进行工作,并需要安排充足的休息时间。

3. 安全管理3.1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飞机场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入禁止区域。

3.2 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或者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3 所有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如应急处理、火灾逃生等。

4. 用火用电安全4.1 所有使用火源和电源的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合理放置,以防止火灾和电器故障。

4.2 严禁在飞机场内吸烟或者使用明火,所有吸烟区域必须设立合适的烟灰处理装置。

5. 航班管理5.1 所有航班必须按照航空规定和运营计划进行操作,并确保航班的安全和准时起降。

5.2 所有机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3 机务和维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对飞机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适航性。

6. 设备管理6.1 所有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6.2 使用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手册和使用规程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拆解或者改装设备。

7. 紧急情况处理7.1 飞机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人员必须迅速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7.2 飞机场必须配备相应的紧急设备和维修人员,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运行。

8. 其他规定8.1 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飞机场。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机场管理,保障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安全运营和正常秩序,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华东地区民用机场净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温州龙湾国际机场的净空管理,净空保护区内的规划、建设、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条温州龙湾国际机场的净空保护区范围由每条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外边界叠加而成的最大区域。

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以下简称“限制面”)由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过渡面和起飞爬升面等障碍物限制面组成。

(详见附图)第四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应将净空保护区的限制高度要求纳入规划。

第五条限制面内的建设项目,其建设高度(指最高点的黄海高程,含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下同)不得超过机场远期净空保护区的限高。

第六条相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净空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其他物体或者建设项目立项前,应当取得民航温州监管局的净空审核意见。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审批前必须取得民航温州监管局的净空审核意见:(一)位于端净空内:穿透起飞航径区(障碍物A型面)1.2%坡度面、但不超过起飞爬升处近坡度面的建设项目和其他物体;(二)位于侧净空内:在过渡面内的建设项目和其他物体;以及其最高点在内水平面和锥形面以下15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其他物体;(三)净空保护区内拟利用遮蔽原则建设的超高建设项目和其他物体。

第七条施工塔架属临时设施,原则上不得超过障碍物限制面。

施工塔架的设置和管理,具体应遵循下列要求:(一)跑道端净空区域内的施工塔吊严禁超高;由各属地住建局负责,严格管控跑道两端的施工塔吊高度,严禁突破进近面、起飞爬升面、起飞航径区(障碍物 A 型面)等端净空限制面。

(二)对于跑道两侧内水平面和锥形面区域的施工塔吊,如需临时超高需在建设项目净空审核阶段,由建设单位向民航温州监管局提出申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3]71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3]71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3〕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19日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净空审核和发现新增违规超高障碍物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和《华东地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民航局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净空审批及违规超高障碍物的处置活动。

第三条机场净空保护区(以下简称“净空保护区”)范围为机场规划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 公里、跑道端外20 公里的区域。

由外水平面和限制面组成。

其中限制面包括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起飞爬升面。

(详见附图)第四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和审查申报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将净空保护区的限高要求纳入其中。

第五条规划、住建、城管与执法、国土资源、农林、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通讯铁塔、广告牌、树林、自建民房、高压线塔等建筑物(构筑物)的监管。

第六条限制面内的建设项目,其建设高度(指最高点的黄海高程,含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下同)不得超过机场远期净空保护区的限高。

《温州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8.4修订版

《温州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8.4修订版

《温州机场机坪运⾏管理规定》2018.4修订版温州机场机坪运⾏管理规定⽬录第⼀章总则 (1)第⼆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2.1机坪管理机构及⼈员 (2)2.2机坪管理委员会职责 (4)2.3机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兼职联络员职责 (4)2.4 规划发展部职责 (5)2.5安全质量部职责 (5)2.6⼈⼒资源部职责 (5)2.7资产管理部职责 (5)2.8 现场指挥中⼼职责 (6)2.9机务维修⼯程公司职责 (7)2.10地⾯服务公司职责 (7)2.11 安检护卫公司职责 (7)2.12 机场保障部职责 (8)2.13 机场建设投资公司职责 (8)2.14 温州航空货站有限公司职责 (8)2.15 候机楼管理公司职责 (9)2.16 温州空港尊易商务有限公司职责 (9)2.17 温州航空⾷品有限公司职责 (9)12.18 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职责 (9)2.19 中国航油(有限)温州分公司职责 (9)2.20 航空公司、其他各驻场单位职责 (9)2.21 停机坪保障系统 (10)第三章机坪布局及机位管理 (11)3.1机坪布局 (11)3.2停机位标志标识 (12)3.3机位的管理 (12)第四章机坪作业⼈员管理 (16)4.1⼈员资质与培训 (16)4.2 机坪作业规定 (17)4.3其他⼈员管理规定 (19)4.4违章处置 (20)第五章航班运⾏管理 (24)5.1航班信息管理 (24)5.2 航班⽣产管理 (25)5.3 专机保障管理规定 (25)5.4 重要航班及急救、应急飞⾏航班保障规定 (26) 5.5 不正常航班保障管理规定 (26)第六章航空器运⾏管理 (29)6.1航空器机坪活动、停放 (29)6.2航空器试车 (30)26.3航空器维修 (32)6.4 航空器系留 (33)6.5航空器监护及护卫 (33)6.6航空器清舱 (35)6.7航空器的加油和放(抽)油 (35)6.8航空器带客加油 (36)6.9航空器溢油预防与处理 (37)6.10航空器除冰作业 (37)6.11 航空器变更及异常情况报告 (37)6.12 航空器保障作业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处置 (38) 6.13 航空器地⾯事故处置 (38)第七章机坪车辆运⾏管理 (40)7.1 驾驶员管理规定 (40)7.2 车辆管理规定 (44)7.3 车辆⾏驶管理规定 (49)7.4 ⾮机动车辆管理 (55)7.5 摩托车管理 (55)7.6 其他车辆管理 (55)7.7 应急处置 (56)第⼋章机坪设备设施管理 (57)8.1 基本要求 (57)8.2 车位停放区 (58)38.3 设备器材摆放区 (58)8.4 应急救援集结区 (58)8.5 停机坪配电箱 (58)8.6 停机坪防护标志 (59)8.7 停机坪照明 (59)8.8 机坪围障及排⽔设施 (59)8.9 停机坪异常情况报告 (60)第九章消防及危险品管理 (61)9.1 机坪消防基本设施 (61)9.2 机坪消防管理 (61)9.3 危险品的运输 (62)第⼗章机坪环境卫⽣管理 (63)10.1 基本管理规定 (63)10.2 管理控制的措施要求 (63)10.3 机坪施⼯管理 (65)第⼗⼀章不利⽓象条件下机坪运⾏规定 (67)11.1 不利⽓象条件 (67)11.2 不利⽓象条件的预警和解除 (67)11.3 低能见度条件下运⾏规定 (67)11.4 强风、暴风条件下运⾏规定 (67)11.5 雷电天⽓条件运⾏规定 (68)11.6 冰雪天⽓条件运⾏规定 (68)4第⼗⼆章附则 (69)附件 (70)1.机坪运⾏保障⼈员档案 (70)2.温州机场机坪平⾯图 (71)3.温州机场机坪各类机型机位排列布置图 (72)4.机坪作业⼈员违章扣分细则(模块A) (76)机坪作业⼈员违章扣分细则(模块B) (78)5.过站航班保障设备、⼈员进离场时间及作业标准(⼀) (81)始发航班保障设备、⼈员进离场时间及作业标准(⼆) (83)温州机场过站飞机作业进程图(⼀) (85)温州机场过站飞机作业进程图(⼆) (86)温州机场过站飞机作业进程图(三) (87)温州机场过站飞机作业进程图(四) (88)6.航班地⾯保障信息通报流程图 (90)7.温州机场VIP通报流程图 (90)8.《规定》修改记录页格式 (91)5第⼀章总则1.1 为切实加强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机坪运⾏管理,保障机坪安全、正常、⾼效、有序运⾏,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民⽤机场运⾏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民⽤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331SB-R1)、《机场航班运⾏保障标准》(民航发〔2013〕81号)、民航航班正常统计相关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机场候机楼安全管理制度

机场候机楼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机场候机楼的安全运行,保障旅客、工作人员及航空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场候机楼内的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候机厅、安检区、登机口、行李提取区、停车场等。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机场候机楼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机场候机楼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机场候机楼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具体包括以下职责:1. 负责候机楼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对旅客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 配合机场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六条人员安全管理1. 旅客进入候机楼应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危险品。

2. 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3. 机场候机楼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第七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 机场候机楼内所有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应保持畅通,并定期进行测试。

3. 防盗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应正常运行,确保安全。

第八条安全防范措施1. 机场候机楼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旅客注意安全。

2. 机场候机楼内应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3. 机场候机楼内应设立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安全信息。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九条机场候机楼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机场候机楼管理部门应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定期对候机楼内各区域进行隐患排查。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机场候机楼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旅客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机场候机楼管理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培训效果。

龙湾机场管控措施

龙湾机场管控措施

龙湾机场管控措施1. 引言龙湾机场是浙江省温州市的主要民用机场,也是该地区的航空交通枢纽。

为了确保机场运行的安全和顺畅,龙湾机场采取了一系列管控措施来管理航空器和旅客流量。

本文将介绍龙湾机场的管控措施,包括航空器运行管控、安全检查与登机手续、旅客流量控制等方面的措施。

2. 航空器运行管控作为一个民航机场,龙湾机场对航空器的运行进行严格的管控。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措施:•航班计划:机场与航空公司紧密合作,制定航班计划,确保航班的数量和时刻合理分配,以避免运行的拥堵和延误。

•空中交通管制:机场与相关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密切协作,通过空中交通管制来控制航空器在机场附近的飞行,确保安全间距和飞行顺畅。

•气象监测:机场配备了现代化的气象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风力、能见度等天气条件,当天气条件不适合飞行时,机场会及时发布天气警告,以确保航班的安全运行。

这些航空器运行管控措施的实施,大大提高了龙湾机场的航班准点率和运行效率,同时也保障了航班的安全性。

3. 安全检查与登机手续在龙湾机场,安全检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用于检查旅客和行李是否符合航空安全标准。

以下是一些安全检查与登机手续方面的措施:•安全检查:旅客进入候机区之前,需要通过安全检查。

安检人员会对旅客的随身物品和行李进行X光检查,以确保不携带危险物品或违禁品。

•登机手续:旅客需要凭借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机票进行登机手续办理。

机场提供自助办理和人工办理两种方式,以方便旅客办理登机手续。

龙湾机场将安全检查与登机手续办理环节高效地结合起来,确保旅客安全、便捷地进入候机区。

4. 旅客流量控制为了管理机场的旅客流量,龙湾机场采取了一些控制措施,以保证候机区不过于拥挤。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旅客流量控制措施:•候机区设施:机场提供舒适的候机区,配备了足够的座位和待客区。

候机区内还设有餐厅、商店等服务设施,以满足旅客的需求,提供更好的乘机体验。

•登机口管理:机场对登机口进行管理,通过有效的登机门分配和组织,控制一次性进入飞机的旅客数量,确保登机过程的有序进行。

机场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机场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机场场所安全,保障旅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机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场范围内所有场所,包括航站楼、停车场、办公楼、保障楼、食堂、宿舍等。

第三条机场场所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确保机场场所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机场成立场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机场场所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机场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机场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机场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机场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旅客、员工注意安全。

第九条机场场所应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旅客、员工安全通行。

第十条机场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机场场所应加强电源管理,严禁乱接拉电源,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十二条机场场所应加强火源管理,严禁违章用火、玩火。

第十三条机场场所应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管理,严禁携带进入机场场所。

第十四条机场场所应加强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管理,防止丢失、失窃。

第十五条机场场所应加强电梯、扶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机场场所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第十七条机场场所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机场场所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机场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机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候机楼休息室管理规定

候机楼休息室管理规定

候机楼休息室管理规定
候机楼休息室是为旅客提供休息和放松的场所,为了保障旅客的安全和良好的使用体验,需要制定一些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候机楼休息室管理规定:
1. 准入规定:只有持有有效机票的旅客才能进入休息室,必须凭借机票或乘机卡等有效证件进行验证。

2. 使用时长:旅客在休息室的使用时间可能会限制,可以根据航班起飞时间进行规定。

例如,旅客可以在航班起飞前一定时间进入休息室,但必须在航班起飞前离开。

3. 使用费用:有些休息室可能收取使用费用,包括入场费用或按小时计费。

费用可以根据不同的休息室设施和服务提供的质量而有所区别。

4. 设施设备使用规定:在休息室内要注意保持设施设备的整洁和正确使用。

例如,遵守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垃圾请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不得损坏设施设备。

5. 食品饮品规定:在休息室内可能会提供食品和饮品服务,需要遵守规定,如禁止携带外部食物进入休息室,禁止在休息室内吸烟等。

6. 安全规定:保障旅客的安全是重要的管理规定之一,例如禁止携带易燃、爆炸物品进入休息室,禁止在休息室内使用危险物品。

7. 声音和行为规定:为了给旅客提供安静和放松的环境,休息室通常要求保持安静,不得发出过大声音。

同时,禁止滥用休息室内
的设施设备,不得进行破坏性行为。

机场航站楼规章制度

机场航站楼规章制度

机场航站楼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场航站楼内的秩序,维护旅客和员工的安全,保障航空运输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机场航站楼内的所有人员,包括旅客、员工、游客等。

第三条机场航站楼内禁止携带管制物品、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四条机场航站楼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设施或公共财产的行为。

第五条机场航站楼内禁止吸烟、喧哗、乱丢垃圾等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第六条机场航站楼内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座位、通道等公共空间。

第七条机场航站楼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传单、宣传品发放等活动。

第八条机场航站楼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赌博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机场航站楼内的商店、餐厅等经营者应遵守相关规定,提供安全合格的商品和服务。

第十条机场航站楼内的员工应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形象,遵守规章制度,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旅客规定第十一条旅客购买机票后应准时到达机场登机口,完成值机手续。

第十二条旅客登机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机票,遵守安检员工的指引,接受安检检查。

第十三条旅客在候机室内应保持安静,避免喧哗、打闹等行为,遵守候机室规定。

第十四条旅客在登机时应主动遵守机组人员的指引,有序排队登机,不得擅自插队。

第十五条旅客在飞机上应遵守机舱规定,关闭电子设备,系好安全带,听从机组人员的指令。

第三章员工规定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第十七条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绝不迟到早退,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十九条员工应主动帮助旅客,解答疑问,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十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机场航站楼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机场航站楼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机场航站楼有权终止旅客或员工的进入资格,甚至报警处理。

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

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

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机场管理,保障机场安全、增强运行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民用机场,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为民用航空提供起降条件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民用机场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科学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民用机场应当加强对机场设施的维护和设备的更新,以保障运行安全和效率。

第五条民用机场应当加强与航空公司、旅客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民用机场应当加强与国内外其他机场的协作与交流,分享先进经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构第七条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八条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进行。

第九条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相关部门,负责机场安全、航班调度、运行维护、客户服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民用机场管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机场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机场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场职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机场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三章运行第十三条民用机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航班时刻表,并及时向航空公司和相关部门公布。

第十四条民用机场应当提供航班信息查询服务,确保旅客能够及时获得最新的航班动态。

第十五条民用机场应当配备先进的导航设备和无线通信设备,确保飞机准确、安全地起降。

第十六条民用机场应当建立科学的飞行管理体系,统筹协调各项运行工作,保障航班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民用机场应当加强对机场道面、跑道、停机坪等设施的维护,确保运行条件良好。

第十八条民用机场应当加强对航空燃料、物资等供应的管理和监控,确保航班需要得到满足。

第十九条民用机场应当加强对机场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环境。

机场管理制度规定

机场管理制度规定

机场管理制度规定一、机场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机场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符合国家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机场应当依法开展经营管理,保障航空往来的安全、准点和有序进行。

2. 机场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做好管理层、技术层和生产层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3. 机场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并进行定期更新和完善。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机场管理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机场安全管理制度1. 机场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完备的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检查流程、危机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2. 机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安全监测与报告机制,及时掌握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事故、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

3. 机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安全培训制度,确保机场员工具有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机场航班运行管理制度1. 机场航班运行管理制度要求对航班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明确航班计划、检修、接近、起飞、降落、停放等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

2. 机场航班运行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航班准点率和航班运行的监测和管理,保障航班的正常运行,降低航班延误率。

3. 机场航班运行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与航空公司、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等单位进行紧密配合,保障航班运行的顺利进行。

四、机场服务管理制度1. 机场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航站楼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乘客值机、行李托运、安检、登机等流程的管理。

2. 机场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完善航站楼内部服务设施和服务设备,保证乘客的出行体验,提高服务质量。

3. 机场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客服管理制度,做好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等工作,提升乘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五、机场设施管理制度1. 机场设施管理制度要求及时进行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新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机场安全施工须知

机场安全施工须知

温州机场控制区安全施工须知一、机场控制区介绍机场控制区:是指机场内用于飞机起飞、着陆以及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内指定的供人员、车辆通行、停放的场地。

包括飞行区(跑道、滑行道、跑道端安全区、停机坪等),候机楼。

二、控制区内施工规定:1.遵守安全生产的各种法律法规及机场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控制区通行证接受安全检查后进入控制区,当日施工结束后将通行证交还现场安全员,严禁带离机场。

3.施工人员严禁擅自离开施工监管区域,如果要离开施工区域必须事先告知现场安全员。

4.不能和旅客有任何形式的接触,严禁为旅客传递物品。

5.控制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饮酒。

6.控制区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反光服。

7.施工工具要逐一登记,工具在施工现场要严加看管,不得丢失和随意摆放,施工结束经清点核实后带出,如发现工具及物料遗失必须立即向机场工程管理部门人员报告。

8.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将现场地面清扫干净才可退场,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9.未经消防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任何明火以及电焊施工。

10.施工临时水电,由水电维修队现场指定地点接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做好漏电保护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11.施工现场应设置牢固可靠的围护并安装警示标志及灯光标志。

12.开挖处和材料堆放处,必须放置警告标志;在低能见度天气和夜间,应当加设红色恒定灯光。

材料和临时堆放的施工垃圾应当采取防止被风和飞机尾流吹散的措施。

13.在机场有飞行任务期间,禁止在跑道端之外300米、跑道中心线两侧75米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任何施工作业。

三、车辆行驶规定1.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区域行驶。

2.控制区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

3.在跑道端300米以外、跑道中心线两侧75米以外区域施工的,机具、车辆的高度不得穿透障碍物制面。

4.施工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完好,保证无垃圾及零件遗落丢失。

5.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应有遮盖措施防止掉落。

6.必须将通行证放置于挡风玻璃后易于观察处。

第十三章安全保卫(空防)措施(含人员证件的管理)

第十三章安全保卫(空防)措施(含人员证件的管理)

第十三章安全保卫(空防)措施(含人员证件的管理)第十三章安全保卫(空防)措施(含人员证件的管理)1 概述1.1 范围本章内容适用于温州机场范围内涉及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简称“安保”,下同)的所有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人员。

1.2 目的本章的目的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的要求,以及温州机场空防安全工作需要,通过制定并实施旨在保护人员、航站、导航设施、航空器和地面设备等免受非法干扰行为侵害的所有航空安全保卫措施和程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保证机场安全、正常和有效运行。

2 主要工作依据2.1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1号)2.2 有关航空安全保卫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航局令第85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航发〔2009〕85 号)《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民航局令第90号)《国家处置劫机事件应急预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航空保安管理体系(SeMS)建设指南》(AC-SB-2009-1)《机上案(事)件移交规定》《中国民航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196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示范大纲》《民用航空安全检查人员定员定额》(LD/T7410—2002)《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191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技术规范》(MH_7008-2002)《民航空防安全威胁分级预警响应规定》《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MH-T7010-2003)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民航局令第170号)《民用航空在用旅客行李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规定(试行)》《民航总局关于对香港及澳门特区政府官方高层人士乘坐民航班机给予免检或礼遇的通知》《关于军队大军区正职负责同志率团出访乘坐民航飞机免检礼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08 )《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计划》《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大纲》3 安全目标3.1 年度安全目标的确定温州机场集团公司(简称公司)各有关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的下属公司、部门(简称“各单位”,下同)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有关航空安全保卫的要求,对照内部历史数据和行业历史数据,根据内部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按照风险管理的方法,制定下一年度的本单位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安全目标,并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候机厅规章制度范本

候机厅规章制度范本

候机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候机厅秩序,提升旅客服务质量,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候机厅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候机厅的旅客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进入候机厅的旅客和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候机厅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第四条候机厅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候机厅秩序,保障旅客安全。

第二章旅客行为规范第五条旅客在候机厅内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涂饰过于夸张的服饰。

第六条旅客应按照候机厅的规定进行安检和登机手续办理,不得携带违禁品和危险物品进入候机厅。

第七条旅客在候机厅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不得随意堵塞通道或搬动候机厅内的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旅客应主动遵守候机厅的安全管理规定,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九条旅客在候机厅内不得擅自吸烟、乱丢垃圾,应保持候机厅环境整洁。

第十条旅客在候机厅内不得擅自摄影、录像,尤其是禁止拍摄安全设施和其他旅客。

第十一条旅客应遵守候机厅内的禁酒令,不得在候机厅内饮酒。

第三章工作人员职责规范第十二条候机厅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工装,并佩戴工作证,接受旅客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旅客,提供周到的服务,解答旅客提出的问题。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候机厅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候机厅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技能,做好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按照候机厅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办理旅客的登机手续和安检工作。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注意文明用语和礼貌待人,不得对旅客进行侮辱和歧视。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工作工具和工作文件,不得私自泄露机密信息。

第四章违规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违反候机厅规章制度的旅客,候机厅管理人员有权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或驱逐离场。

第二十条对违反候机厅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候机厅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旅客和工作人员,候机厅管理人员有权立即报警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温州机场候机楼管理规定

温州机场候机楼管理规定

温州机场候机楼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保卫第三章消防管理第四章候机楼环境秩序管理第五章候机楼日常维修管理第六章候机楼局部施工管理第七章用电用水管理第八章广告规划与管理第九章商场柜台管理第十章标志牌宣传品管理第十一章候机楼资产管理第十二章特殊状态管理第十三章罚则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树立温州机场良好的窗口形象,进一步加强候机楼管理,使候机楼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提高候机楼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现结合机场实际,重新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候机楼指温州机场国内候机楼、国际候机楼和贵宾楼及停用的老国际楼(其中适用于国内候机楼附属楼的条款将特别指明)。

国内、国际候机楼内各办公室、贵宾楼的日常管理由所辖的机场二级部门自行负责。

第三条候机楼管理分为: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候机楼环境秩序管理、候机楼日常维修管理、候机楼局部施工管理、用电用水管理、广告规划与管理、商场柜台管理、标志牌宣传品管理、候机楼资产管理、特殊状态管理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场下属部门和员工以及由机场归口管理的外单位及人员,如候机楼商户及从业人员(以下简称“责任部门或员工”)。

温州机场边防检查站、温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等驻场单位在涉及候机楼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时,应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五条候机楼管理公司是机场候机楼管理的牵头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候机楼内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维护和维修、消防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

候机楼管理公司应加强对候机楼的检查、巡视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保卫第六条候机楼开放期间的安全保卫由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和温州机场安检护卫公司负责。

安检护卫公司负责国内、国际候机楼隔离区域航班开始前和航班结束后的清场工作。

第七条候机楼关闭期间的安全保卫由温州机场安检护卫公司和尊易公司负责。

安检护卫公司负责对国内候机楼、国际候机楼的夜间值守,温州空港尊易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易公司”)负责对贵宾楼的夜间值守。

候机楼管理制度改

候机楼管理制度改

候机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候机楼的管理,保障候机楼设施设备及候机楼内各驻场单位及人员、财产的安全,切实保障候机楼安全、有序、合理、规范地运行,制定此管理办法.第二条候机楼管理是指对候机楼的弱电系统、水电、设施设备及施工的管理。

第二章弱电系统管理第一条弱电系统包括生产运行系统(APOIS)、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机场监控系统、航班显示播音系统、安检信息系统、生产用电脑及DNS服务器。

遵照“谁使用,谁负责"的日常管理原则,各系统由各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及负责。

第二条各系统由相关部门使用人员作好各系统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日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和技术维护人员汇报。

第三条生产运行系统(APOIS)由系统维护组使用管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云南航信空港网络有限公司;安检信息系统由安检站使用管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云南航信空港网络有限公司;航班显示播音系统由地服部使用管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系统维护组;生产用电脑由各部门使用管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系统维护组;其余弱电系统均由系统维护组使用管理及维护。

第四条使用人员严格按各系统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保证各系统设备安全有序运行。

第五条各系统设备不得做与本系统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使用人员须认真学习各系统的操作规程,使用中维护和保养好各系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第七条新使用人员按照机场培训制度进行岗前培训,其中包括各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第八条技术维护人员必须按时巡视各系统设备并记录运行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上报上级,并有相关人员研究对策,找出解决方法并付诸实施。

第九条接到使用人员报故障电话或巡视系统时出现故障,各系统相关技术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分析故障原因、估计影响范围,并作现场解决。

若故障仍然存在,报上级和相关部门,然后进入各系统维修流程。

第十条各系统巡视、维护完毕后须作相关工作日志和维护情况报告.第十一条使用人员须整理工作现场,保留需要的物品,保持办公场所和各系统设施设备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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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机场候机楼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保卫第三章消防管理第四章候机楼环境秩序管理第五章候机楼日常维修管理第六章候机楼局部施工管理第七章用电用水管理第八章广告规划与管理第九章商场柜台管理第十章标志牌宣传品管理第十一章候机楼资产管理第十二章特殊状态管理第十三章罚则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树立温州机场良好的窗口形象,进一步加强候机楼管理,使候机楼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提高候机楼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现结合机场实际,重新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候机楼指温州机场国内候机楼、国际候机楼和贵宾楼及停用的老国际楼(其中适用于国内候机楼附属楼的条款将特别指明)。

国内、国际候机楼内各办公室、贵宾楼的日常管理由所辖的机场二级部门自行负责。

第三条候机楼管理分为: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候机楼环境秩序管理、候机楼日常维修管理、候机楼局部施工管理、用电用水管理、广告规划与管理、商场柜台管理、标志牌宣传品管理、候机楼资产管理、特殊状态管理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场下属部门和员工以及由机场归口管理的外单位及人员,如候机楼商户及从业人员(以下简称“责任部门或员工”)。

温州机场边防检查站、温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等驻场单位在涉及候机楼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时,应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五条候机楼管理公司是机场候机楼管理的牵头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候机楼内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维护和维修、消防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

候机楼管理公司应加强对候机楼的检查、巡视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保卫第六条候机楼开放期间的安全保卫由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和温州机场安检护卫公司负责。

安检护卫公司负责国内、国际候机楼隔离区域航班开始前和航班结束后的清场工作。

第七条候机楼关闭期间的安全保卫由温州机场安检护卫公司和尊易公司负责。

安检护卫公司负责对国内候机楼、国际候机楼的夜间值守,温州空港尊易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易公司”)负责对贵宾楼的夜间值守。

夜间值守期间注意防火防盗。

第八条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隔离区商店、餐厅航空安保监控和管理。

第九条加强可疑物品处理。

员工如发现有长时间(通常15分钟以上)无人认领行李或可疑物品,应就地监视,并及时向候机楼派出所报告。

第十条员工如因零星维修、局部施工或其他工作需要进入隔离区,应配合安检人员做好人员、工具登记工作;工作期间全程监管工具,妥善保管,工作完成后及时到安检注销、带回。

第三章消防管理第十一条候机楼是温州机场的消防管理重点,候机楼消防管理按照《关于印发温州永强机场候机楼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民航温州机场发〔2009〕34号)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国内、国际候机楼公共区域和该公司候机楼工作场所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

第十三条贵宾楼的消防管理由尊易公司负责。

第十四条候机楼附属楼内厨房、煤气房是候机楼消防管理的重点部位,候机楼管理公司应特别加强对厨房、煤气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严禁将易燃(如汽油、煤油)、易爆和危险物品带入候机楼存放,其中因工作需要、经安检护卫公司审核登记带入隔离区的少量易燃物品,如油漆、香水、杀虫剂等,不在此列。

严禁在候机楼内使用燃油或燃烧废弃物。

第十六条严禁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第十七条除特定时期、时段的检查外,候机楼管理公司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用电安全、消防隐患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候机楼环境秩序管理第十八条候机楼的环境、公共秩序、文明规范服务的现场监管由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

第十九条候机楼的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温度适宜、通风干燥、光线充足、清洁整齐,消防设施齐全,通道畅顺,公共图标规范、清晰。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爱护候机楼内公共设施,严禁出现以下行为:(一)将公共物品挪为私用;(二)破坏公共设施设备;(三)浪费水、电和卫生用品;(四)随意调换候机楼内相关服务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国内、国际候机楼公共区域保洁工作由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谈判和监督管理。

贵宾楼的保洁工作由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统一对外谈判,现场监督管理由尊易公司负责,候机楼管理公司做好与保洁公司的协调。

国内候机楼附属楼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由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

第二十二条候机楼管理公司应做好登机桥的卫生保洁,防止人员滑倒。

飞机上垃圾如需从登机桥运出,相关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油污、水渍污染地面,导致人员滑倒。

第二十三条候机楼管理公司不定期对候机楼内各相关单位涉及窗口形象的内务卫生及环境秩序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国内候机楼和国际候机楼公共区域卫生许可证由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年审。

第二十五条候机楼管理公司监督保洁公司做好国内、国际候机楼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国内、国际候机楼公共区域保洁的基本要求是:(一)各大厅花岗岩地面清洁,无明显脚踩痕迹、污渍。

每个区域临时堆放的杂物,须在10分钟内处理完毕。

(二)墙面、立柱、玻璃门窗、玻璃幕墙等设施清洁,高位区域(离地面5米以上)无蜘蛛网。

(三)洗手间保持空气清新、设施整洁、不间断提供卫生纸、洗手液;地面应保持干燥清洁。

(四)垃圾清运及时,保持桶内垃圾≤2/3,日产日清,垃圾运送避开人流高峰,无散落飞扬。

(五)拖地不能过湿,防止旅客、员工摔倒受伤。

拖地时应放警示牌,待地面干后及时收回。

第二十六条值机柜台里面的卫生由保洁公司打扫清理;商场、其他柜台里面以及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打扫清理,垃圾应倒入垃圾筒内。

第二十七条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候机楼内温度调控,当候机楼环境温度高于26℃(含)或低于12℃(含)时,空调开机;夏、秋季室内温度保持在22~28℃,冬、春季保持在10~20℃。

第二十八条候机楼公共区域严禁吸烟。

第二十九条讲究社会公德,保持候机楼环境整洁。

员工在候机楼内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将垃圾和茶叶等杂物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

第三十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非广告用汽车等车辆不得进入候机楼或停放在候机楼门口走廊。

第三十一条候机楼大门外侧走廊、1—5号门、登机口内外侧边上和问讯台联合窗口柜台至西立面之间的公共区域,禁止责任部门和员工擅自摆放物品、座椅等,如需摆放,需向候机楼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二条候机楼内的花木由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规划和摆设。

第三十三条候机楼内害虫消杀由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

第三十四条候机楼文明规范服务管理按照《关于下发<温州机场员工不文明行为处罚暂行标准>的通知》(民航温州机场发〔2006〕38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候机楼日常维修管理第三十五条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国内、国际候机楼内物业、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

候机楼附属楼的维修管理由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

第三十六条非候机楼管理公司组织的零星维修,视为候机楼局部施工,具体规定详见本规定第六章相关条款。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如有零星维修需要的,书面或电话向候机楼管理公司提出申请。

在候机楼管理公司派员修复完毕后,配合填写《运行维修部派工单》(附表1)。

运行维修部24小时值班电话为85805899(内线5899)。

第三十八条新建、改建候机楼工程在保修期且在保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工作,由建设组织单位负责联系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维修。

如上述单位不能及时维修而由候机楼管理公司实施的维修,维修费用由建设组织单位从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的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涉及工程保修金的支付需征得候机楼管理公司的同意;涉及设备尾款的支付需征得设备使用单位同意;涉及弱电系统的保修金支付需征得机场保障部同意。

第三十九条为便于保修期过后候机楼管理公司能够尽快熟悉相关系统,及时提供高质量维修服务,建设组织单位在新建、改建候机楼工程中涉及管道、线路等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应及时通知候机楼管理公司派员参加验收。

第四十条对于已经在用的候机楼改扩建工程,建设组织单位应就有关用电负荷、照明用具、水暖设备和配件、隐蔽管线规格等,事先征求候机楼管理公司意见,以便以后能够相对统一采购配件进行维修。

第四十一条高处施工和维修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避免物品掉落而伤及他人。

第六章候机楼局部施工管理第四十二条候机楼管理公司是候机楼内水电及土建工程维修的责任部门,具体实施标准及程序按照《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温机集发〔2011〕6号)文件的《附件五》执行。

第四十三条候机楼管理公司负责对候机楼内局部施工工程项目进行审批与监管。

第四十四条候机楼管理公司受理机场其他二级部门提出的候机楼局部施工申请,不直接受理机场外单位的候机楼局部施工申请,机场外单位因业务原因需要进入候机楼局部施工的,由业务归口管理的机场二级部门向候机楼管理公司提出申请。

归口管理部门为候机楼管理公司的,由候机楼管理公司直接办理。

第四十五条机场各二级部门(除候机楼管理公司外)组织的局部施工,需进入候机楼施工(贵宾楼内仅含土建和水电施工)的,应填写《候机楼局部施工申请单》(附表2),申请较大项目施工,还需书面提交施工方案,由候机楼管理公司审核办理。

不得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

若在候机楼关闭期间施工,此表一式两份,交一份至安检护卫公司存档。

第四十六条机场各二级部门或驻场单位对于本部门的专用设备的维修而不涉及到候机楼墙面、地面或顶棚等建筑设施的,则无需填写《候机楼局部施工申请单》。

第四十七条机场各二级部门(除候机楼管理公司外)需进入国内、国际候机楼、贵宾楼屋顶施工的,应填写《候机楼局部施工申请单》,由候机楼管理公司审核办理。

填表后由该单位职工领取通往屋面的钥匙;施工完成后需及时交还钥匙,在锁门时通知候机楼管理公司进行交接;领取钥匙至交还钥匙期间的安全责任由申请施工单位负责。

进入国内候机楼屋顶的指定位置为:国内候机楼北侧四层的附属楼南侧楼道屋顶检修口;进入国际候机楼或贵宾楼屋顶的指定位置为:国际候机楼出发隔离厅上行扶梯出口边的检修门。

严禁从指定位置以外通道(如各办公用房的窗户)进入候机楼屋顶。

第四十八条施工时如要使用明火作业(含电焊、气焊等),须事先向现场指挥中心消防大队提出申请,填写《机场重点部位动火申请单》,获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前将已批准的《机场重点部位动火申请单》附在《候机楼局部施工申请单》后留作备案,不得违规擅自施工。

第四十九条施工进场人员证件由申请施工单位与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联系办理。

施工时由候机楼管理公司或向候机楼管理公司申请施工的部门(指机场内部其他二级部门)职工在现场全程监管,候机楼管理公司或申请施工的部门负安全责任。

尤其是在隔离区施工的,要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工具清点监控。

第五十条候机楼内公共区域施工,需做好防护和标识,防止伤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第五十一条在候机楼屋面施工应做好屋面保护工作,防止因施工破坏防雨层或堵塞下水管,导致候机楼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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