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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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对照表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对照表
一级 一级 代码 名称

1


2001 年全国土地利用分类(试行)
二级 代码
11
12
13 14
二级名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三级代码
111 112 113 114 115 121 122 123 124 125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41 142 143
三级名称
灌溉水田 望天田 水浇地
111
112
113
114 水域及水利
115 设施用地
116
117
118
119
121
122
其他土地
123
124
125
126
127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果园 茶园 其它园地 有林地 灌木林地 其它林地 天然牧草地 人工牧草地 其它草地 批发零售用地 住宿餐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其它商服用地 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 仓储用地
204
独立工矿用地=53
205
盐田=54
09
206
特殊用地=55
10
11
261
铁路=61
262
公路=62
263
民用机场=64
264
港口码头用地=65
管道运输用地指居民点及独
265
立工矿用地外地上管道运输
用地
271
水库水面=73
12
272
水工建筑用地=78
011
耕地
012
013
021
园地
022
023
031
沙地 裸土地 裸岩石砾地 其他未利用土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苇地 滩涂 冰川及永久积雪

土地利用与覆被分类系统

土地利用与覆被分类系统

土地利用与覆被分类系统
对比项老八类1989年类过渡类新12类中科院土地资源分类系

生态十年环境感监测土地
覆盖分类系统V2013
2001发布2002试行
国土资源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两级分类,两级分类,三级分类,目前两级,分为两级(三级)分为两级
一级类 8 个,一级类10个,一级类三个,三级类意见征求中一级类6个一级类6(基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个
二级类 46个二级类24 个二级类设15个,三级地类
71 个
二级类25个,另有林地
细分3个三级类:针叶
林,阔叶林,真阔混交

二级类38个(基于FAO联合
国粮食和农业组织LCCS土
地覆盖分类系统)
2013年
分类体系1991年中科院
发布年份1984年1989年2007年
发布部门全国农业区划
委员会
原国家土地管
理局。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对照表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对照表

沙地 裸土地 裸岩石砾地 其他未利用土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苇地 滩涂 冰川及永久积雪
2002 年全国土地分类 (过渡期间使用)
2007 年全国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代码
名称
一级代码 一级名称 二级代码
二级名称
111
灌溉水田=11
112
望天田=12
01
113
水浇地=13
114
旱地=14
115
菜地=15
02
管道运输用地
未 利 3 用 地
266
271 27 水利设施用地
272
281
282
28
特殊用地
283
284
285
311 312
313
31
未利用土地
314
315
316
317
321
322
32
其他土地
323
324
325
街巷 水库水面 水工建设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 使领馆用地 宗教用地 监教场用地 墓葬地 荒草地 盐碱地 沼泽地
一级 一级 代码 名称

1


2001 年全国土地利用分类(试行)
二级 代码
11
12
13 14
二级名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三级代码
111 112 113 114 115 121 122 123 124 125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41 142 143
三级名称
灌溉水田 望天田 水浇地
151 独立工矿用地以外的畜禽饲
07
养用地
152
设施农业用地
153
农村道路=63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③对于过去曾是低洼、渍水地带并长有芦苇,现已干枯成为旱苇地的,仍划为水域中的苇地。

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全国土地调查分类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下表: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表A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标准

全国土地利用分类标准

062
063
仓储用 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一级类 编码 07 名称 住宅 用地
二级类 编码 名称
含义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 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1 城镇住 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 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 公寓、别墅等用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123 124 125 126 127
田坎 盐碱地 沼泽地 沙地 裸地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 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 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 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087
088
一级类 编码 09 名称 特殊 用地
二级类 编码 名称
含义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 的土地。
011 012
水田 水浇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 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 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 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 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5
二级类 编码 名称
含义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名称
商服 用地
051
批发零 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 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 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 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 餐厅、酒吧等。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 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 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 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 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 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
附录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续附录一
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③对于过去曾是低洼、渍水地带并长有芦苇,现已干枯成为旱苇地的,仍划为水域中的苇地。

④常水位岸线指多年保持的水位与岸线的交线。

关于常水位岸线的确定方法,可通过当地群众调查经常出现的水位来确定,也可直接从岸线植被、波浪冲击岸边形成的较稳定的岸线来确定。

如果上述两种方法无法确定的,也可用根据航片或地形图上的水面边线确定。

84&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比较

84&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比较
07 住宅 用地 071 城镇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7
072
5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居民 点及 工矿 用地 51 城镇 市、镇建制的居民点,不包括市、镇范围内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 51A 51B 52 53 农村居民 点 独立工矿 用地 盐田 特殊用地 镇以下的居民点用地。 居民点以外独立的各种工矿企业、采石场、砖瓦窑、仓库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不包括附 属于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农副业生产基地。 以经营盐业为目的,包括盐场及附属设施用地。 指居民点以外的国防、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墓地、陵园等用地。 城市 建制镇
03 林地
07
031 032 有林地 灌木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 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 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7
041 天然牧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 的草地。
5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居民 点及 工矿 用地 51 城镇 市、镇建制的居民点,不包括市、镇范围内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 51A 51B 52 53 农村居民 点 独立工矿 用地 盐田 特殊用地 镇以下的居民点用地。 居民点以外独立的各种工矿企业、采石场、砖瓦窑、仓库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不包括附 属于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农副业生产基地。 以经营盐业为目的,包括盐场及附属设施用地。 指居民点以外的国防、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墓地、陵园等用地。 城市 建制镇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二级类 类别名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果园 茶园 其它园地 有林地 灌木林地 其它林地 天然牧草地 人工牧草地 农村道路 坑塘水面 沟渠 设施农用地 田坎 批发零售用地 住宿餐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其它商服用地 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 仓储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机关团体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科教用地 医卫慈善用地 文体娱乐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公园与绿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 使领馆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宗教用地 殡葬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街巷用地 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物用地 空闲地 其它草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沿海滩涂 内陆滩涂 冰川及永久积雪 盐碱地 沼泽地 沙地 裸地
三大类 类别编码 01
02
农用地
03 04 10 11 12
05
06 07
08 建设用地
09
10
11 12 04
11 未利用地
1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11 耕地 12 13 21 园地 22 23 31 林地 32 33 41 草地 42 交通用地 104 114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7 122 其它土地 123 51 52 商服用地 53 54 61 工矿仓储用地 62 63 71 住宅用共服务用地 85 86 87 88 91 92 特殊用地 93 94 95 101 102 103 交通运输用地 105 106 107 113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8 其它土地 121 草地 43 111 112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5 116 119 124 125 其它土地 126 127

2007-08-10土地利用分类

2007-08-10土地利用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Current land use classification2007-08-10发布 2007-08-10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GB/T 21010-2007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克伟、樊志全、向洪宜、高延利、王广华、温明炬、谢俊奇、张炳智、孙毅、周连芳、曾巍、张阳阳、董北平、张明达、梁耘。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含义。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在使用本标准时,也可根据需要,在本分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231土地基本术语3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覆盖度(盖度)cover degree指一定面积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3.2郁闭度 canopy density指林冠(树木的枝叶部分称为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

4 总则4.1 为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制定本标准。

4.2 维护土地利用分类的科学性、实用性、开放性和继承性,满足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4.3 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划分。

土地利用分类文档。包括84年到现在的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文档。包括84年到现在的分类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注:①我国丘陵山区的耕地面积中,田埂、土坎所占比例较大。

有些高坡田、土坎所占面积高达50%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报告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报告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③对于过去曾是低洼、渍水地带并长有芦苇,现已干枯成为旱苇地的,仍划为水域中的苇地。

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全国土地调查分类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下表:表A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类二级类编码名称编码名称1耕地011 水田012 水浇地013 旱地2园地021 果园022 茶园023 其它园地3林地031 有林地含义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含义代码名称代码名称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包括熟地、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

(完整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完整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
105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031
有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125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7
裸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表A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一级
二级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2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城镇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1989年标准)

城镇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1989年标准)
3、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
22
仓储
30
市政用地
31
市政公用设施
1、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用地。
2、指自来水厂、泵站、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煤气站、供热中心、环卫所、公共厕所、火葬场、消防队、邮电局(所)及各种管线工程专用地段等用地。
城镇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1989年标准一级类型二级类型含义编号名称编号名称10商业金融业用地11商业服务业1指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等用地
城镇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1989年标准)
一级类型
二级类型
含义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10
商业金融业用地
11
商业服务业
1、指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等用地。
2、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服务部、生产资料供应站、饭店、旅社、对外经营的食堂、文印撰写社、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
62
民用机场
63
港口码头
64
其他交通
70
特殊用地
71
军事设施
1、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狱等用地。
2、指军事设施用地。包括部队机关、营房、军用工厂、仓库和其他军事设施等用地。
3、指外国使领馆、驻华办事处等用地。
4、指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庙宇、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5、指监狱用地。包括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等用地。
3、指行政及事业机关,党、政、工、青、妇、群众组织驻地,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用地。
4、指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如研究院(所)、设计院及其试验室、试验场等用地。
5、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等用地。

1984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984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64
民用机场
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65
港口、码头
专供客、货运船舶停靠的场所,包括海运、河运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包括常年水位以下部分。

水域
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三年以上的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
71
河流水面
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年水位线以下的面积。
72
湖泊水面
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年水位线以下的面积。
73
水库面积
人工修建总库容≥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
74
坑塘水面
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蓄水量<10万立方米正常水位岸线以下的蓄水面积。
75
苇地
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
76
滩涂
包括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面积。常年水位线一般按地形图水线求得,或另行调绘。
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一级类型
二级类型
含义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耕地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植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1.0m,北方宽<2.0m的沟渠、路、田埂。
11
灌溉水田

牧草地
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41
天然草地
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42
改良草地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一级类型二级类型含义代码名称代码名称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耕地、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农果、农桑、农林用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滩涂11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稻和旱地作物轮种的耕地111 山区水田112 丘陵水田113 平原水田114 大于25度坡地水田12旱地指无灌溉水源及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有水源和浇灌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正常灌溉的旱作物耕地;以种菜为主的耕地,正常轮作的休闲地和轮歇地121 山区旱地122 丘陵旱地123 平原旱地124 大于25度坡地旱地2 林地——指生长乔木、灌木、竹类、以及沿海红树林地等林业用地21 有林地指郁闭度>30%的天然木和人工林。

包括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等成片林地22 灌木林指郁闭度>40%、高度在2米以下的矮林地和灌丛林地23 疏林地指疏林地(郁闭度为10%~30%)24 其他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及各类园地(果园、桑园、茶园、热作林园地等)3 草地——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覆盖度在5%以上的各类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灌丛草地和郁闭度在10%以下的疏林草地31高覆盖度草地指覆盖度在>50%的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割草地。

此类草地一般水分条件较好,草被生长茂密32中覆盖度草地指覆盖度在20%~50%的天然草地和改良草地,此类草地一般水分不足,草被较稀疏一级类型二级类型含义代码名称代码名称33 低覆盖度草地指覆盖度在5%~20%的天然草地。

此类草地水分缺乏,草被稀疏,牧业利用条件差4 水域——指天然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41 河渠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的河流及主干渠常年水位以下的土地,人工渠包括堤岸42 湖泊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年水位以下的土地43 水库坑塘指人工修建的蓄水区常年水位以下的土地44永久性冰川雪地指常年被冰川和积雪所覆盖的土地45 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和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46 滩地指河、湖水域平水期水位和洪水期水位之间的土地5城乡、工矿、居民用地——指城乡居民点及县镇以外的工矿、交通等用地51 城镇用地指大、中、小城市及县镇以上建成区用地52 农村居民点指农村居民点53 其他建设用地指独立于城镇以外的厂矿、大型工业区、油田、盐场、采石场等用地、交通道路、机场及特殊用地6 未利用土地——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61 沙地指地表为沙覆盖,植被覆盖度在5%以下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62 戈壁指地表以碎砾石为主,植被覆盖度在5%以下的土地63 盐碱地指地表盐碱聚集,植被稀少,只能生长耐盐碱植物的土地64 沼泽地指地势平坦低洼,排水不畅,长期潮湿,季节性积水或常积水,表层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65 裸土地指地表土质覆盖,植被覆盖度在5%以下的土地66 裸岩石砾地指地表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5%以下的土地67 其他指其他未利用土地,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耕地的三级编码为:1山地;2丘陵;3平原;4大于25度的坡地(如“113”为平原水田)《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乔森51070803030 资环院城区系人文地理学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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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 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
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 8 类,二级分 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注:①我国丘陵山区的耕地面积中,田埂、土坎所占比例较大。

有些高坡田、土坎所占面积高达50%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③对于过去曾是低洼、渍水地带并长有芦苇,现已干枯成为旱苇地的,仍划为水域中的苇地。

④常水位岸线指多年保持的水位与岸线的交线。

关于常水位岸线的确定方法,可通过当地群众调查经常出现的水位来确定,也可直接从岸线植被、波浪冲击岸边形成的较稳定的岸线来确定。

如果上述两种方法无法确定的,也可用根据航片或地形图上的水面边线确定。

该规定一级类设八类,所以被称为“老八类”。

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 年颁发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全国城镇土地采用两级分类,城镇土地分为 10个一级类, 24 个二级类。

具体的分类名称及含义见表2 。

表2 城镇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1989年标准)
2.过渡类
十多年的调查实践和成果应用证明,上述两个土地分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基本上满足了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满足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土地分类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对现行土地分类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全国土地分类体系的基本框架如下:
(1)采用三级分类体系。

一级类设三个,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2)二级类设15个。

(3)三级地类设71个。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3 。

表3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2002年标准)
3.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新12类),即土地分类的国家标准
v1.0 可编辑可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
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4。

表4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新12类)
目前存在“新三类”的征求意见稿,06年还在国土系统征求意见,但真正的土地分类“新三类”尚没有公布,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从2007年8月10日起,我国将执行全国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这个分类系统,结束了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的时代。

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国标时代,必将为我们科学、准确掌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为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带来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

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

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三,各种(新旧)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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