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方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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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方案
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数据、住房公积金财务数据和住房公积金专户资金流动数据的全面监管,做到业务有发生,资金有变化,财务账面有反应。监管系统共有业务数据定时抽取、银行数据请求与接收、预警参数设置、数据预警、业务数据查询、财务报表查询与上报、财务报表数据关系校验、资金管理、资金专户资金流动分析、法规管理、经验管理、案例管理、专业动态等功能。
一、系统关系图
监管系统与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系统关系图如下:
1.监管的数据来源:
资金账户信息由资金管理系统提供,再通过多渠道交换平台传递到监管系统,业务信息(归集/贷款/财务)直接通过多渠道交换平台与监管系统交互,外部银行通过多渠道交换平台与监管系统交互。
2.办公平台与OA系统连接,数据分析与统计分析系统连接,外部接口与相应的系统连接(如征信等)
二、业务流程
监管网络信息系统全部采用B/S多层结构,监管系统流程图如下:
1.资金配置管理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额度,并同时向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2.财务及业务系统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或额度调整;
3.资金配置管理批复申请,同时向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4.财务及业务系统批复后的业务,通过多渠道平台(市)向银行发起交易;
5.银行处理各项交易返回多渠道平台(市),并同时经多渠道平台(省)向监管系统传送信息;
6.财务/业务系统根据银行返回交易生成会计凭证记账或进行相关到账处理;
7.生成日记账及单位明细账、个人明细账;
8.财务明细/业务明细经多渠道平台(省)上传到监管系统数据仓库中备查;
9.监管系统使用银行、资金配置、财务、业务数据进行数据校对,并分析数据,形成预警报告;
10.分析数据并对公积金中心进行考核;
11.由监管系统提供对外的公众服务。
三、系统功能设计
监管系统分为省级监管及市级监管两个系统。
<一>、省级监管系统
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省级)分为七大功能:资金管理、数据采集、数据监管、数据分析、报表管理、办公平台、外部接口。
1、资金管理
目前,各地市公积金中心与银行间资金结算方式多种多样,也有部分地市已实现与银行间的实时资金结算。同时,随着各地公积金中心管理水平的提高,传
统的手工资金结算方式已逐步成为制约公积金各项业务发展的障碍,各地公积金中心均有建立与银行间实时结算通道的需要。
为此,通过建设一条省级与各家银行的公共“桥梁”,从而建立公积金与银行间安全、稳定、统一的资金结算通道,统一公积金中心与各家银行间的各项结算业务,解决各地公积金中心与银行间的实时资金结算功能,从而确保资金安全、资金运作无风险。为公积金监管体系的建设提供基本保障。
资金管理主要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资金的使用权限管理,都需进行相应的审批才能使用。账务处理时检查审批表,实现资金使用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关联控制。
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以公积金归集为主,资金运用主要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公积金增值的投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业务和运营时,需要进行资金的计划和调拨,因此,确保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安全可控的调度是必须的。
资金管理(省级)包括:银行账户管理、往来单位管理、资金计划管理三大部分。
银行账户管理
登记所监管的所有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银行的开户情况。
登记信息有:地市信息、支行信息、分理处信息、专户信息、归集点信息、网点信息、账户信息、日期、余额(截止到设置日期时的)。
通常银行账户信息的登记由各公积金中心在市级监管系统中填录,省级监管系统中的银行账户管理只做为备案查询使用,但实现功能与市级监管功能相同。
往来单位管理
登记所有与公积金中心来往关的单位信息,是查询资金来源、去向的基础,主要设置与资金专户有往来业务的单位名称、帐号、信用等级等,若资金在使用中的往来单位未进行备案则在预警中会自动报警。
资金计划管理
制定本年度的各项资金使用计划,用以控制全年的资金使用,同时作为资金监控的参考。
2、数据采集
监管的数据来源分为多个方面:业务数据、银行数据、其他相关数据。
业务数据采集: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把监管及分析所需的业务数据从市级监管数据库中归并整理到省监管数据库中来。
银行数据采集:通过与银行签定协议,并使用通讯交互平台实现与银行之间的数据交互。
3、数据监管
按照个性化的预警参数,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及委托银行采集来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比对,监查业务与财务、财务与银行、业务与银行之间的账账相符,也就是采用“三路采集,实时校核”的方式完成住房公积金数据的预警分析功能。
监管模型
1.公积金中心向银行发出交易指令,并向运行监管系统备案(公积金中心在运行监管系统中登记业务信息)。
2.受委托银行向公积金中心传输交易结果数据,并将处理信息返运行监管系统备案,实时反馈登记的账户变动情况。
3.运行监管系统向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请求数据校验相关信息。
监管处理流程
1.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制定监管规则及数据标准;
2.公积金中心进行数据校对;
3.公积金中心生成违规数据预警,并上伟到监管办;
4.监管办进行干预并督察,公积金中心进行自查回复及纠正处理
5.监管办汇总信息生成监管报告;
6.监管办进行分析与评估并对公积金中心进行考核;
数据监管分为三大部分:预警条件设置、数据预警、结果处理。
预警条件设置:预警条件分为两大类,资金管理预警条件、业务预警条件。资金管理预警条件设置主要设置资金管理中的流程审查,业务预警条件设置是针对业务发生中的各项数据的变化参数,如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的政策执行情况、补缴中不正常行为监控、个人贷款发放额及期限、个人贷款发放项目、贷款逾期计算及逾期情况、超额发放(超应贷款额度、超最高贷款额度)情况、贷款利率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资金流量限额、公积金存款专户开设使用情况、增值收益分配情况、在业务收入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坐支管理费用、超越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手续费、专项应收应付款及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银行数据大额资金流动、资金调拨备案情况、资金使用审批情况、贷款资格情况等。
数据预警:数据预警分为自动预警与手动预警,自动预警对业务发生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对于超出警介阀值的数据自动报警,手工预警对一些定期发生变化及时效不强的数据进行监控,也可以对当前时点的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报告。
结果处理:对于预警产生的结果进行首生进行分类整理,之后进行人工排查。预警程序会自动根据分类处理条件进行自动分类,并显示给用户,同时提供数据明细查询工具,可以调阅业务明细及相关档案,用户可以对其重新进行分类调整,对于疑问数据可转移到意见反馈或问题纠正环节中。
意见反馈:提供与公积金中心相互勾通的平台,监管处针对某项或某些项数据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质疑,要求公积金中心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对数据根据意见结果自动更新预警信息。意见反馈后,可以将数据转称到问题纠正环节中。
问题纠正:对于问题数据,监管办提出整改要求,公积金中心将整改方案上报,在监管办批复方案后,公积金中心按方案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过程、处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