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电气专业及其相关部分(摘要)唐海整理摘录2003-1-25说明: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4.7.1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所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4.8.1管道井三、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2室内环境设计2.1热工与节能2.2照明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2.2.1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87《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7.2.2条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表7.2.2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第7.2.3条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
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lx。
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黑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匀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2.3隔声和噪声限制3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3.1公共建筑《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3.1.5基地应避开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和其他污染源,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对科学实验工作自身产生的上述危害,亦应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2.6使用有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质的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总平面中的位置应符合有关安全、防护、疏散、环境保护等规定。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3.1.6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客房楼内,如必须设置在客房楼内,应自成一区,并应采取防火、隔声、减震等措施。
3.2.3卫生间四、卫生间不宜设在餐厅、厨房、食品储藏、变配电室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01 地基基础 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0《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6)《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7)《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8)《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5)《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6)《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7)《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0)《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0)《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1)《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1)2 主体结构 (32)《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2)《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3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7)《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0)《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1)《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4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42)《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3)《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44)《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4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5)《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4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48)《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49)《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49)《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49)《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49)《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49)《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5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1)《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51)《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52)《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5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53)《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53)《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53)《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54)《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54)《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56)《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56)3 屋面工程 (5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7)《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59)4 装饰装修 (6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6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4)《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64)《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3-2008 (64)《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65)《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65)《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65)5 建筑安装 (66)《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6)《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70)《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6)《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77)《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77)《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78)《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80)《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80)《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81)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8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8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8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83)《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8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4)《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88)《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88)《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8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89)《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90)《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90)《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90)第二篇施工安全 (92)《安全帽》——GB2811-2007 (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9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9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0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0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1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15)《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11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2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24)《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24)《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2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2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27)《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29)《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29)《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129)《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30)《安全色》——GB2893-2008 (130)《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30)第三篇设计规范 (13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13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3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4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5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5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60)《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6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6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64)《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6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72)《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7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7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76)《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78)《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7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78)第四篇建筑设备 (179)《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7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79)《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79)《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79)《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80)《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80)《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80)《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82)《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83)《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83)《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83)《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83)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 引言工程建设标准是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统一的制定和实施。
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是指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的标准规定,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 安全生产条文2.1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同时,必须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2.2 材料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3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安全网等,并且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4 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3. 质量条文3.1 设计要求:工程建设必须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和批准。
3.2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3 质量测试和检验: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测试和检验,并对不合格的材料或施工进行整改或返工。
3.4 质量记录和归档:工程质量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4. 环境保护条文4.1 施工废料处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对施工废料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排放。
4.2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必须进行处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4.3 环境监测: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环境问题。
4.4 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保护周边生态环境,防止造成生态破坏。
5. 法律法规条文5.1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遵守: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反。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
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部分)
引言
本文档旨在概述工程建设标准中建筑工程部分的强制性条文,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引和依据。
1. 建筑结构设计
- 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
- 设计方案应考虑结构的承载力、抗震性、防火性等因素,并遵循相应规范和标准。
2. 建筑材料和构造
- 使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建筑材料质量标准,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
- 材料的选用和构造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建筑物的结构、保温、防水等性能。
3. 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建筑施工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4. 建筑工程验收
- 建筑工程竣工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验收应由专业的验收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5.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应由专业的监督机构进行,确保施工过程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
- 监督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并提出改进和整改意见。
结论
以上是工程建设标准中建筑工程部分的强制性条文的概述。
相关从业人员在进行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时,应严格遵守这些条文的要求,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
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9343252目录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于2013年发布,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规范之一。
2)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于2009年发布,为建筑结构设计提供了指导和标准。
3)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2010)是建筑行业的标准之一,规定了建筑结构制图的规范和要求。
4)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2001)是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指导标准之一。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12)规定了建筑结构荷载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2010)规定了混凝土结构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2010)是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指导标准之一,规定了建筑抗震设计的相关要求。
8)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3-2010)是针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的规范和要求。
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011)规定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10)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2008)是针对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的指导标准。
1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2008)规定了地下工程防水的标准和要求。
12)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2009)规定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标准和要求。
1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94-2008是建筑桩基技术设计的标准之一。
14) 《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T225-2010是针对大直径扩底灌注桩设计的规范和要求。
15)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箱规范》(6—2011)是针对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设计的指导标准。
16)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2008)规定了建筑抗震设防的分类标准。
17)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2001)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的指导标准。
1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2011规定了砌体结构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 地基基础 (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6)《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7)《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2)《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3)《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3)2 主体结构 (34)《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4)《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3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9)《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4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44)《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5)《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4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4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7)《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4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50)《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5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5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5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5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5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5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53)《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54)《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55)《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55)《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55)《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55)《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56)《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56)《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58)《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58)3 屋面工程 (5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9)《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9)《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61)4 装饰装修 (6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6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6)《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66)《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3-2008 (66)《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67)《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67)《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67)5 建筑安装 (6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8)《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7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79)《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7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80)《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8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82)《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83)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8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8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8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85)《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8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6)《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9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90)《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9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9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92)《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9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92)第二篇施工安全 (94)《安全帽》——GB2811-2007 (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9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9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0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07)《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0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1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18)《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123)《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28)《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2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29)《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3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3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32)《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3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34)《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134)《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35)《安全色》——GB2893-2008 (13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35)第三篇设计规范 (13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13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3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4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5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6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6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6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6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7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7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78)《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78)《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78)《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8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8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8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83)第四篇建筑设备 (184)《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8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84)《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8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84)《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8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8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85)《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87)《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88)《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88)《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88)《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88)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房屋建筑抗震部分(2008年版)前言《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为促进建筑抗震相关强制性标准切实得到实施,保证学校等建筑的抗震能力,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根据重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第四次会议纪要的精神,我委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房屋建筑抗震部分(2008年版)(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汇编》)。
《强制性条文汇编》汇编了现行主要建筑抗震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款,在使用《强制性条文汇编》的过程中应系统掌握国家、行业、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以保证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
在此之后新编、修编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中批准的强制性条文,将替代或补充《强制性条文汇编》中相应的内容。
在《强制性条文汇编》的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标准科(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69号7楼,邮编:400015,电话:63601374,网址:)。
目录《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7-91 (1)《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165-92 (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 (5)《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98 (10)《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 (15)《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00 (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6)《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 138-2001 (30)《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 137-2001 (3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3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3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3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41)《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 (42)《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7-913.4.1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的地区,网架屋盖结构应进行竖向抗震验算。
强制性条文大全全
强制性条文大全全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1 地基基础《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在湿陷性黄土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并应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和设计要求,对场地、地基作出评价,对地基础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1 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2 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3 湿陷系数、自重湿陷洗漱和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4 场地湿陷类型和地基湿陷等级的平面分布;5 变性参数和承载力;6 地下水等环境水的变化趋势;7 其他工程地质条件。
采取不扰动土样,必须保持其天然湿度、密度和结构,并应符合Ⅰ级土样质量的要求。
在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在钻孔中取样,应严格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执行。
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2,并不宜少于3个。
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
在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桩基础,桩端必须穿透湿陷性黄土层,并符合下列要求:1 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较低的非湿陷性黄土层中;2 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可靠的岩(或土)层中。
当地基的湿陷变形、压缩变形或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针对不同土质条件和建筑物的类别,在地基压缩层内或湿陷性黄土层内采取处理措施,各类建筑的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应消除地基全部湿陷量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或将基础设置在非湿陷性黄土层上;在湿陷性黄土场地,对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或基坑内)引起湿陷。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 地基基础 (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GB50025-2004 (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GB50086-2001 (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GB50108-2008 (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GB50112-2013 (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134-2004 (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01-2012 (2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23)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8-2011 (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GB50330-2013 (2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GB50497-2009 (26)《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GB50739-2011 (27)《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JGJ6-2011 (2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JGJ79-2012 (27)《建筑桩基技术规》——JGJ94-2008 (2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JGJ106-2014 (3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JGJ118-2011 (3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2)《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3)《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3)2 主体结构 (34)《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078-2008 (34)《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GB50113-2005 (3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GB50119-2013 (3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11 (3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20204-2002(2011版) (3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5-2001 (39)《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6-2012 (4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GB50496-2009 (4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GB50574-2010 (4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GB50591-2010 (4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GB50618-2011 (44)《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628-2010 (45)《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GB50642-2011 (4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GB50755-2012 (4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GB50924-2014 (46)《建筑变形测量规》——JGJ8-2007 (47)《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4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50)《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5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5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5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5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5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5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53)《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54)《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55)《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55)《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55)《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55)《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56)《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56)《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58)《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58)3 屋面工程 (5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7-2012 (59)《屋面工程技术规》——GB50345-2012 (59)《坡屋面工程技术规》——GB50693-2011 (61)4 装饰装修 (6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9-2010 (6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 (63)《民用建筑工程室环境污染控制规》——GB50325-2010 (6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GB50327-2001 (66)《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576-2010 (66)《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JGJ103-2008 (66)《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67)《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JGJ214-2010 (67)《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JGJ237-2011 (67)5 建筑安装 (6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12-2002 (68)《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24-2010 (7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42-2002 (7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43-2002 (7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68-2008 (7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303-2002 (7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310-2002 (7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GB50601-2010 (79)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GB50617-2010 (7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JGJ133-2001 (80)《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8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82)《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CJJ143-2010 (83)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8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339-2003 (8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GB50364-2005 (8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GB50366-2005(2009版)(85)《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GB50404-2007 (8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2007 (86)《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GB50495-2009 (9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GB50606-2010 (90)《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GB50787-2012 (9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9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JGJ176-2009 (92)《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JGJ203-2010 (92)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92)第二篇施工安全 (94)《安全帽》——GB2811-2007 (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GB50194-2014 (95)《安全防工程技术规》——GB50348-2004 (9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GB50656-2011 (10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GB50720-2011 (107)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GB50870-2013 (10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 (1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JGJ88-2010 (113)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28-2010 (11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30-2011 (11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JGJ162-2008 (118)《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64-2008 (123)《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66-2008 (1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28)《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JGJ180-2009 (12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29)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3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3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202-2010 (132)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3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34)《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254-2011 (134)《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JGJ276-2012 (135) 《安全色》——GB2893-2008 (13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35)第三篇设计规 (13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GB50015-2003(2009版) (136) 《城镇燃气设计规》——GB50028-2006 (13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49)《住宅设计规》——GB50096-2011 (15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6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6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6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GB50736-2012 (16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JGJ16-2008 (17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73)《宿舍建筑设计规》——JGJ36-2005 (178)《办公建筑设计规》——JGJ67-2006 (178)《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78)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8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JGJ242-2011 (183)《住宅建筑规》——GB50368-2005 (183)《城镇燃气技术规》——GB50494-2009 (183)第四篇建筑设备 (184)《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GB50365-2005 (18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GB50738-2011 (184)《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8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84)《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8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85)《城镇燃气室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CJJ94-2009 (185)《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87)《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88)《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88)《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88)《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88)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共28页文档
3.2.5 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 板和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等围护结构,应进 行保温验算,其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 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
4.3.1 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 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4.4 居均风速大于或等于3.0m /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 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Ⅲ级水平;对于7~30层 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Ⅱ 级水平。 二、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3.0m/s的 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 气渗透性能的Ⅳ级水平;对于7~30层建筑, 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Ⅲ级水平。
4.0.8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 指标应符合表4.0.8(略)的规定。其中外 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冷桥的影响,取 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A的规定。
2.2照明《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2.2.1 图 书 馆 建 筑 照 明 的 照 度 标 准 应 符 合 表
2.2.1的规定。(略) 《 托 儿 所 、 幼 儿 园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JGJ39-87
(略)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7.2.2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
低于表7.2.2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 0.7。 7.2.3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其垂直照度的平均 值不应低于200l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 应低于0.7。
4 . 0. 3 条 式 建 筑 物 的 体 形 系 数 不 应 超 过 0 . 35 , 点 式 建 筑 物 的 体 形 系 数 不 应 超 过 0.40。
4.0.4 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 不应过大。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 窗,其传热系数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略)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2023汇编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2023汇编范本一:1. 序言本文档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汇编,用于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本汇编包含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各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2. 通则2.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目的和原则2.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2.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3. 施工组织安全管理3.1 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3.2 施工人员管理3.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4 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管理4. 劳动保护安全管理4.1 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4.2 劳动保护的技术措施4.3 劳动保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4.4 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5. 施工工艺安全管理5.1 建筑、结构施工安全管理5.2 电气、通信、暖通、输配、给排水施工安全管理5.3 土石方施工安全管理5.4 钢结构施工安全管理6.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6.1 现场防护措施的选用和布置6.2 现场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6.3 结构施工的安全防护6.4 临时用电和用火的安全防护7. 施工危险源管理7.1 架空作业的安全管理7.2 停工与复工的安全管理7.3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7.4 施工物料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8. 施工事故处理与应急管理8.1 施工事故的预防与处理8.2 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8.3 施工事故的调查与处理9. 文档管理9.1 施工安全管理文档的编制与管理9.2 施工安全检查与记录9.3 施工安全培训与教育10. 附则10.1 法律责任10.2 附属设施规定10.3 其他相关要求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各类建筑、结构工程。
2. 施工组织设计: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等进行设计和规划的活动。
3. 劳动保护设施:指为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设置的各类安全设施。
4. 施工危险源: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对施工人员、设备、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危害的各类因素。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通信类)-2019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通信类)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0 内容简介 (1)1 通信局(站)选址的规定 (1)1.1 对环境安全要求的规定 (1)1.2 对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的规定 (2)1.3 对电磁波辐射影响要求的规定 (2)1.4 对环境干扰要求的规定 (3)1.5 与其他设施隔距要求的规定 (3)1.6 通信卫星地球站对保证天线电气特性要求的规定 (3)1.7 通信建筑结构安全的规定 (3)2 电信设施安全的规定 (3)2.1 设施安全间距的规定 (3)2.2 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的规定 (8)2.3 通信线路安全的其他规定 (15)2.4 电信生产楼安全的规定 (16)3 邮电建筑设计防火的规定 (16)3.1 耐火等级 (16)3.2 防火分区 (17)3.3 楼梯间 (17)3.4 孔洞封堵 (18)3.5 机房墙体、地面和顶棚装修 (19)3.6 安全出口 (20)3.8 配电线路敷设 (21)3.9 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消防器材 (21)3.10 通信工程验收安全检查 (23)3.11 其他 (26)3.12 引用《邮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 (27)4 通信工程抗震的相关规定 (29)4.1 电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29)4.2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要求 (31)4.3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的规定 (37)5 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的规定 (47)5.1 通信局(站)防雷接地的基本要求 (47)5.2 通信局(站)的接地系统 (48)5.3 通信局(站)相关线缆布放与接地处理 (49)5.4 过电压保护器的选用和安装 (50)5.5 静电防护 (51)5.6 设备、装置的接地要求 (51)5.7 通信线路工程的防雷与接地 (53)5.8 通信线路的强电防护 (54)5.9 通信系统的防雷接地规定 (54)6 通信工程环境保护的规定 (56)6.1 通信工程建设环保通用规定 (56)6.3 移动、卫星无线通信工程 (57)6.4 电信专用机房 (59)6.5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59)7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的规定 (59)7.0 工程建设中各专业通用的强制性规定 (59)7.1 通信核心网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强制性规定 (61)7.2 通信无线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强制性规定 (62)7.3 通信数据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强制性规定 (63)7.4 通信传输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强制性规定 (64)7.5 通信传输(线路)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强制性规定 (65)7.6 通信接入网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强制性规定 (68)7.7 通信电源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强制性规定 (69)7.8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70)8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72)8.1 基本规定 (72)8.2 工器具和仪表 (73)8.3 器材储运 (75)8.4 通信线路工程 (75)8.5 通信管道工程 (77)8.6 通信设备工程 (77)8.8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 (77)附录: (78)1 电信专用房屋监理规定 (78)2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规定 (82)3 通信钢塔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规定 (89)4 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 (95)5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 (97)0 内容简介为了便于公司通信业务板块的管理、技术人员更全面地掌握通信信息工程建设领域国家与行业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2014年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通信类)》。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
建筑施工质量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目录◇《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5.0.8: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0.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 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汇总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1一般规定1.2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规定2室内环境设计2.1热工与节能2.2照明2.3隔声和噪声限制3屋面防水设计3.1一般规定3.2防水4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4.1公共建筑4.2居住建筑4.3防空地下室第二篇建筑防火1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2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2.1一般规定2.2 防火间距2.3消防车道3防火和构造3.1防火和防烟分区3.2建筑构造3.3建筑装修3.4防烟和排烟3.5火灾自动报警装置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4.1一般规定4.2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4.3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4.4消防电梯5灭火设施5.1一般规定.5.2室外消防给水5.3室内消防给水5.4固定灭火设施5.5消防水泵房第三篇建筑设备1给水和排水设备1.1管道布置1.2水质和防回流污染1.3卫生设备和水处理2燃气设备2.1室内燃气管道2.2瓶装液化石油气2.3燃气的计量2.4居民生活用气2.5公共建筑用气2.6燃烧烟气的排除3采暧、通风和空调设备3.1一般规定3.2采暖3.3通风3.4空调3.5制冷3.6自动控制3.7消声和隔振4电气和防雷设备4.1供配电系统4.2变电设备4.3防雷5电梯第四篇勘察和地基基础1地基勘察1.1 一般规定1.2特殊性土1.3勘察成果2地基设计2.1一般规定2.2山区地基2.3特殊性主3基础设计3.1扩展基础3.2箱筏基础3.3桩基础4基坑支护5地基处理第五篇结构设计1基本规定1.1结构安全等级1.2结构荷载和组合2混凝土结构设计2.1钢筋混凝土结构2.2预应力和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3钢结构设计3.1普通钢结构3.2薄壁型钢结构3.3高层建筑钢结构3.4钢网架结构4砌体结构设计4.1无筋砌体结构4.2配筋砌体结构5木结构设计5.1一般规定5.2构造要求5.3防腐、防虫和防火6围护结构6.1玻璃幕墙结构6.2玻璃屋顶结构6.3饰面砖第六篇房屋抗震设计1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2基本规定2.1地震影响、场地和地基基础2.2建筑布置和结构选型2.3结构材料2.4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3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3.1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3.2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4多层砌体结构抗震设计4.1一般规定4.2粘土砖、多孔砖房屋4.3混凝土小型砌块房屋5钢结构抗震设计5.1高层钢结构房屋6混合承重结构抗震设计6.1底层框架和多层内框架房屋6.2单层空旷房屋第七篇结构鉴定和加固1结构安全性鉴定1.1一般规定1.2混凝土结构构件1.3钢结构构件1.4砌体结构构件1.5木结构构件1.6古建筑木结构1.7地基基础2房屋抗震鉴定2.1抗震鉴定设防依据2.2一般规定2.3砌体房屋2.4钢筋混凝土房屋2.5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2.6空旷房屋2.7古建筑木结构3结构加固3.1抗震加固规定3.2砌体房屋3.3钢筋混凝土房屋3.4内框架和底层框架房屋3.5空旷房屋3.6古建筑木结构3.7地基基础第八篇施工质量和安全1地基基础施工质量1.1一般规定1.2特殊性土1.3桩基础1.4基坑支护1.5地基处理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2.1一般规定2.2钢筋连接2.3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2.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2.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工程2.6冬期施工3钢结构施工质量3.1普通钢结构工程3.2薄壁型钢结构工程3.3钢网架结构工程4砌体结构施工质量4.1一般规定4.2块体和砂浆4.3砌砖工程4.4混凝土砌块工程4.5配筋砌体工程4.6冬期施工5木结构施L质量5.1对材质标准和干燥要求5.2施工规定5.3胶合木结构制作6屋面防水施工质量7设备安装质量7.1燃气设备7.2通风和空调设备8施工安全要求8.1临时用电8.2高处作业8.3机械使用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l一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 37—872. 1.2基地高程一、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五篇范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五篇范例]第一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5)、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呢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6、采用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当怎没办?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有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查审。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篇:幕墙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8)《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国家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筑外门窗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建筑门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2)铝型材、玻璃、五金、密封材料等其他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第三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部分JGJ162-200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模板工程系列)《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告第79号,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内容为强制性条文:1.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原文5.1.6条)1.1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200;(原文5.1.6条1款)1.2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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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房屋建筑抗震部分(2008年版)前言《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为促进建筑抗震相关强制性标准切实得到实施,保证学校等建筑的抗震能力,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根据重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第四次会议纪要的精神,我委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房屋建筑抗震部分(2008年版)(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汇编》)。
《强制性条文汇编》汇编了现行主要建筑抗震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款,在使用《强制性条文汇编》的过程中应系统掌握国家、行业、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以保证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
在此之后新编、修编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中批准的强制性条文,将替代或补充《强制性条文汇编》中相应的内容。
在《强制性条文汇编》的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标准科(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69号7楼,邮编:400015,电话:63601374,网址:)。
目录《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7-91 (1)《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165-92 (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 (5)《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98 (9)《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 (14)《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00 (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6)《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 138-2001 (29)《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 137-2001 (3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3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3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37)《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39)《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 (40)《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 7-913.4.1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的地区,网架屋盖结构应进行竖向抗震验算。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 50165-924.2.1 古建筑木结构的抗震鉴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的建筑,均应进行抗震构造鉴定。
二、凡属表4.2.1规定范围的建筑,尚应对其主要承重结构进行截面抗震验算。
表4.2.1 古建筑需作截面抗震验算的范围三、对于下列情况,当有可能计算承重柱的最大侧偏位移时,尚宜进行抗震变形验算:1 8度Ⅲ、Ⅳ类场地及9度时,基本自振周期T1≥1s的单层建筑。
2 8度及9度时,500年以上的建筑,或高度大于15m的多层建筑。
四、对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地区的古建筑,其抗震鉴定应组织有关专家专门研究,并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4.2.2 古建筑木结构及相关工程的抗震构造鉴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对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的建筑,应按规定进行鉴定。
凡有残损点的构件和连接,其可靠性应被判为不符合抗震构造要求。
二、对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的建筑,除应按本条第一款鉴定外,尚应按表4.2.2的要求进行鉴定。
4.2.3 古建筑木结构抗震能力的验算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在截面抗震验算中,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的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F EK=0.72α1G eg式中α1——相应于结构基本自振周期T1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G eg——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
对坡顶房屋取1.15G E;对平顶房屋取1.0G E;对多层房屋取0.85G E,G E为房屋总重力荷载代表值。
对单层坡顶房屋,F EK作用于大梁中心位置。
三、木构架承载力的抗震调整系数γRE可取0.8。
四、计算木构架的水平抗力,应考虑梁柱节点连接的有限刚度。
五、在抗震变形验算中,木构架的位移角限值[θp]可取1/30。
对800年以上或其他特别重要的古建筑,其位移角限值专门研究确定。
5.5.2 古建筑木结构的构造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时,除应按所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加固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对体型高大、内部空旷或结构特殊的古建筑木结构,均应采取整体加固措施。
二、对截面抗震验算不合格的结构构件,应采取有效的减载、加固和必要的防震措施。
三、对抗震变形验算不合格的部位,应加设支顶等提高其刚度。
若有困难,也应加临时支顶,但应与其他部位刚度相当。
6.3.3 修复或更换承重构件的木材,其材质要求应与原件相同。
6.3.4 用作承重构件或小木作工程的木材,使用前应经干燥处理,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原木或方木构件,包括梁枋、柱、檩、椽等,不应大于20%;为便于测定原木和方木的含水率,可采用按表层检测的方法,但其表层20mm深处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6%。
二、板材、斗栱及各种小木作,不应大于当地的木材平衡含水率。
6.3.5 修复古建筑木结构构件使用的胶粘剂,应保证胶缝强度不低于被胶合木材的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强度。
胶粘剂的耐水性及耐久性,应与木构件的用途和使用年限相适应。
6.4.1 古建筑木结构在维修、加固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结构验算;一、有过度变形或产生局部破坏现象的构件和节点。
二、维修、加固后荷载、受力条件有改变的结构和节点。
三、重要承重结构的加固方案。
四、需由构架本身承受水平荷载的无墙木构架建筑。
6.4.2 验算古建筑木结构,其木材设计强度和弹性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乘以结构重要性系数0.9;有特殊要求者另定。
二、对外观已显著变形或木质已老化的构件,尚应乘以表6.4.2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和木质老化影响的调整系数。
三、对仅以恒载作用验算的构件,尚应乘以调整系数。
表6.4.2 考虑长期荷载作用和木质老化的调整系数6.4.3 梁、柱构件应验算其承载能力,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当梁过度弯曲时,梁的有效跨度应按支座与梁的实际接触情况确定,并应考虑支座传力偏心对支承构件受力的影响。
二、柱应按两端铰接计算,计算长度取侧向支承间的距离,对截面尺寸有变化的柱可按中间截面尺寸验算稳定。
三、若原有构件已部分缺损或腐朽,应按剩余的截面进行验算。
6.5.7 对木构架进行整体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加固方案不得改变原来的受力体系。
二、对原来结构和构造的固有缺陷,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对所增设的连接件应设法加以隐蔽。
三、对本应拆换的梁枋、柱,当其文物价值较高而必须保留时,可另加支柱,但另加的支柱应能易于识别。
四、对任何整体加固措施,木构架中原有的连接件,包括椽、檩和构架间的连接件,应全部保留。
若有短缺时,应重新补齐。
五、加固所用材料的耐久性,不应低于原有结构材料的耐久性。
6.6.3 对柱的受力裂缝和继续开展的斜裂缝,必须进行强度验算,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固措施或更换新柱。
6.7.3 当梁枋构件的挠度超过规定的限值或发现有断裂迹象时,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一、在梁枋下面支顶立柱。
二、更换构件。
三、若条件允许,可在梁枋内埋设型钢或其他加固件。
6.7.4 对梁枋脱榫的维修,应根据其发生原因,采用下列修复方法:二、梁枋完整,仅因榫头腐朽、断裂而脱榫时,应先将破损部分剔除干净,并在梁枋端部开卯口,经防腐处理后,用新制的硬木榫头嵌入卯口内。
嵌接时,榫头与原构件用耐水性胶粘剂粘牢并用螺栓固紧。
榫头的截面尺寸及其与原构件嵌接的长度,应按计算确定。
并应在嵌接长度内用玻璃钢箍或两道铁箍箍紧。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1.0.3 现有建筑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分为四类,其抗震验算和构造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甲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专门规定采用;乙类建筑,抗震验算,可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抗震构造,除9度外可按提高一度的要求采用;丙类建筑,抗震验算和构造均应按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用;6度时可不做抗震鉴定。
3.0.1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及要求:1 搜集建筑的勘探报告、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宜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
2 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
3 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4 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
3.0.4 现有建筑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2 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
3 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4.1.2 8、9度时,建筑场地为条状突出山嘴、高耸孤立山丘、非岩石陡坡、河岸和边坡的边缘等不利地段,应对其地震稳定性、地基滑移及对建筑的可能危害进行评估。
4.1.3 在河岸或海边的乙类建筑,当液化层面向河心或海边倾斜时,应判明液化后土体滑动与开裂的危险。
5.2.1 现有房屋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2 房屋的平、立面和墙体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则性的要求:1)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规则均匀,立面高度变化不超过一层,同一楼层的楼板标高相差不大于500mm;2)楼层的质心和计算刚心基本重合或接近。
5.2.2 承重墙体的砖、砌块和砂浆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2 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6度时或7度时三层及以下的砖砌体不应低于M0.4。
5.2.3 现有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纵横墙交接处应有可靠连接。
2 楼、屋盖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2)木屋架不应为无下弦的人字屋架,隔开间应有一道竖向支撑或有木望板和木龙骨顶棚;当不符合时应采取加固或其他相应措施。
3 圈梁的布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现浇和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可无圈梁;2)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或木屋盖)砖房的圈梁布置和配筋,不应少于表5.2.3-2的规定,纵墙承重房屋的圈梁布置要求应相应提高;空斗墙、空心墙和180mm厚砖墙的房屋,外墙每层应有圈梁;3)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的砌块房屋,每层均应有圈梁;内墙上圈梁的水平间距,7、8度时分别不宜大于表5.2.3-2中8、9度时的相应规定;4)屋盖处的圈梁应现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