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现场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从严依法治理的轨道,超前防范,及时排查,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每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当班班组长负责。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四条班组长下井前,通过队干部和上个班人员交代,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条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第六条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____生产。
第七条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第八条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工处理,同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
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____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第九条对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矿或公司解决的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并按指示安排下步工作。
第十条对已整改的隐患,必须安排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班长升井后,填写隐患反馈卡,并向队值班人员说明具体情况第十三条班组长要____本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他人违章指挥,杜绝人为不安全隐患发生。
第十四条班组长必须随班指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监控生产中的每道工序,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十五条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当班安全班长和安全质量员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开工的程序作业,坚持安全隐患未排除不得开工的原则。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原则第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分类管理、层级负责、持续改进。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领导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
第五条领导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程序,保证工作的高效和科学。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层级的责任和任务,划分不同的隐患排查治理区域。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标准,明确隐患排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全面覆盖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和环境,包括设备设施、作业过程、作业环境等。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排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及时跟踪和分析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隐患的彻底消除。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第十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规模进行,确保全面覆盖。
第十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保证人员到岗、设备到位、工作程序规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采用定期巡视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隐患排查的全面性。
第十六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加强隐患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形成科学的隐患排查报告。
第十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及时处理和上报发现的隐患,确保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六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任何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都必须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报告当班带班矿级领导、值班矿长和信息调度指挥中心。
二、信息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当天值班矿领导和矿长,矿长要立即组织成立重大隐患治理领导组,召开专项会议,决定受影响停工区域,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和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并在主井口检身房悬挂“重大事故隐患公告牌”,公告牌应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隐患内容、停工区域、整改期限与整改责任人。
三、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当包括:1、隐患的基本情况和产生原因;2、隐患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治理难易程;3、需要停产治理的区域;4、发现隐患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二)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治理的方法和措施;3、落实的经费和物资;4、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5、治理的时限、进度安排和停产区域;6、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组织制定与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责任科室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对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规定的治理期限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延期说明进行备案。
延期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延期的原因;2、已完成的治理工作情况;3、申请延期期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全程跟踪督办、验收,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跟班进行监管,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作业。
(六)作业过程中出现险情时,应撤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
(七)对于本矿主动上报并按规定停产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根据规定销号、摘牌、恢复生产,并及时上报公司与相关政府单位。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报告、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有效治理。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等环节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排查工作应当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水、机电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等安全设施运行状况;(三)矿井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四)矿井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艺等;(五)矿井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六)其他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大事故隐患等级。
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期限等。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撤出作业人员,进行治理;(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限制生产,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治理;(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加强监测监控,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治理。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公司各专业部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____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____‟____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第二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机电、安检、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培训、财务、供销、劳资、综合科等科室负责人,____组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定期____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任;对各专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台帐,监督隐患治理。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过程,是体现安全管理质量的重要内容。
各科室、队组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科室、队组要成立相应隐患排查治理____机构,定期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第三章隐患分级管控和治理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第16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必需的人、财、物。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负责,____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对冲击地压、“一通三防”和防冶水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理具体负责。
3、各分管副矿长、公司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4、安监处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危及安全生产隐患不进行排查处理而继续生产时有权停止作业。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对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整改、落实、监督、____验收负直接责任。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工作。
6、各业务科室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并对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验收。
7、驻外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抓好监督整改。
8、地面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执行《华丰煤矿地面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规定》。
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矿井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三级事故隐患。
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区队必须解决的隐患;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
(二)隐患排查为将各类事故消除在未发生之前,建立矿井、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一、隐患应根据煤矿管理层级,实行分级治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
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一)重大事故隐患由主体公司或上级部门挂牌督办;(二)一般隐患的A级事故隐患由矿长或分管负责人督办;(三)一般隐患的B级事故隐患由专业科室负责人进行督办;(四)一般隐患的C级事故隐患:1、区队自行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区队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督办;2、各专业科室管理人员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专业科室负责督办;3、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科进行督办;4、安全科对全矿所有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反馈上报。
二、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提级督办。
三、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治理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安全科反馈信息,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单位和验收人要对验收结果负责。
四、重大事故隐患经公司整改完毕后,业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再邀请长子县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
安全科在核实安全隐患治理验收报告确认合格后,应将安全隐患从登记中销号。
安全科应定期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矿长、主体公司和长子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
五、一般隐患A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责任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矿长或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销号手续,解除督办。
六、一般隐患B级事故隐患由业务科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七、一般隐患C级事故隐患:1、区队自行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或安检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复查人进行销号;2、科室管理人员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由相关专业部室负责验收与销号;3、矿领导带班期间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够当班立即整改的由矿领导本人或当班安全员负责验收和销号,需限期整改的由安全科指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由复查人负责进行销号。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 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
滑坡、机电、运输、____、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1.a类。
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
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____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
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____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5篇)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及各生产科队、班组、个人的安全意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望认真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一)、组织机构公司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各单位相应要设立隐患排查机构,指定专门负责人,并将机构及日常变动报安检部备案。
(二),职责分工1、公司经理对公司各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2、各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3、各职能部室的部长(主任)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4、各生产科(队)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各作业地点的隐患排查负直接管理责任;5、安检部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二、隐患的定义、分级与分类1、隐患的定义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ABCA级:难度大,矿自身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科(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难度较小,由科队(厂)、职能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C1级:严重性质隐患;C2级:一般性质隐患;C3级:轻微性质隐患。
3、隐患的分类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三,隐患的排查、确认、上报、处理(一)隐患排查以下检查方式排查的隐患,由安检部、职能部室、生产科(队)逐项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及上报、整改处理:1、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集团公司对各矿井进行的安全监察或安全检查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2、矿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的安全办公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或其它检查中查出的隐患;3、各职能部室、生产科(队)月度,季度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由职能部室、生产科队及时上报安检部)4、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所有管理人员到调度室登记检查台帐,由调度室汇总上报安检部)5、安全检查员汇报的隐患;6、职工举报的隐患。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4篇)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排查和消除煤矿重大安全隐患,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集体煤矿、民营煤矿等所有类型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的重点是对煤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重大安全隐患,保障职工生命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成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机构由煤矿企业安全部门领导负责,由相关安全生产人员组成。
第八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九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机构应当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三章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与要求第十一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涵盖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包括采煤、运输、通风、电气、瓦斯等。
第十二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排查计划和目标,确保全面、系统、细致的排查工作。
第十三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重点关注煤矿井下、井口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多种方法,包括实地检查、设备检测、安全隐患排查表格填写等,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准确。
第十五条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及时整理、汇总和报告,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给煤矿企业安全部门,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6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一、建立健全矿、科室、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职责1、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召集一次隐患排查会议。
2、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工程师和其他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严重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或整改措施。
4、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及时____人员进行整改。
具体为: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台账;②及时排查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③按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采掘班组在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②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代清楚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注意的安全事项;③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作业现场动态事故隐患;④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⑤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等情况。
6、作业人员及时消除身边威胁安全作业的隐患。
具体为。
①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②上岗前进行安全确认;③杜绝违章作业、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④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
⑤身体欠佳或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⑥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三、分级排查隐患1、按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较大、一般隐患;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
“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就是指排查、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经过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一、事故隐患排查由全员按照周期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后进行筛选,分级治理。
二、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负责。
三、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四、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防止事故发生,对于当班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隐患,安全技术措施可以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
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班组长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安全员现场监督。
五、确定合理的隐患治理时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时限越短越好。
六、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可以升级管理,但不能降级管理。
对于治理不彻底的隐患,必须进行升级治理。
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通常涉及资金、设备、人员等资源保障和协调,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和区应急管理局。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施工前,队长、副队长、带班长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2、当班排查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隐患处理不彻底不得开工。
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矿领导。
3、当班处理不完的隐患,队长、副队长、带班长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隐患原因、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
4、发现隐患,队长、副队长和带班长应积极组织人员,定人定员定措施,如果由于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追究队长、副队长和带班长的责任。
5、处理隐患时,队长、副队长、带班长必须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督、隐患处理要彻底,不留后患。
6、隐患排查包括:设备、顶板、安全措施、运输状况等。
7、隐患排查、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
8、出现较大的隐患,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单位汇报。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1. 隐患排查责任:明确煤矿班组的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包括领导班子、班组长、工人等各个层级的责任分工。
2. 排查周期和方式:明确隐患排查的周期和方式。
例如,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排查,每周至少一次局部排查,并规定使用专业工具进行排查。
3. 排查内容:明确隐患排查需要关注的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工作场所的卫生情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等。
4. 隐患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并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
5. 隐患汇报和督查:要求班组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及时汇报,并进行定期督查,确保隐患的整改落实到位。
6. 奖惩机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班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落实隐患整改或者发生事故的班组进行惩罚。
通过建立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提高班组对于安全隐患的认识和排查能力,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班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煤矿内部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的一套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第一条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企业自身解决不了,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科、队自身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科、队自身必须解决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类。
第二条对A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矿长、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监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第六条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2)一、引言事故隐患的存在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为了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治理,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隐患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包括对生产设备、工作环境、作业流程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四、制度内容(一)排查治理周期1. 定期排查: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企业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2. 不定期排查:根据实际需要,企业可以不定期进行局部排查,重点关注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区域。
(二)排查治理责任1. 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方案,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例子:一、目的和原则1.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1. 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三、隐患排查1. 每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分级排查,先排查重点部位、重点区域。
3. 采取现场巡查和检查设备、设施运转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四、隐患整改1. 隐患整改责任人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2. 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
3. 完成整改后,要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到位。
五、隐患报告和记录1. 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对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进行记录,用于后续的回顾和总结。
六、奖惩措施1. 对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 对违反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1. 对煤矿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以上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一个示例,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为加大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确各级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职责和任务,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安检科科长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信息采集筛选、督促落实整改、制度考核及治理情况上报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职责1、矿长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5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第一条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矿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单位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____核实并____整改。
第三条矿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科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____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剥离、穿孔、____、采装、运输或开拓、采准、切割、回采或筑坝、放矿、闭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科室每周、班组每天至少____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矿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矿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矿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市、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____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主要负责人____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市、县安监局备案、销号。
第八条矿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1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提高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下面是一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要点:
1.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组织
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组织,包括由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煤矿管理部门、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
2.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周期
煤矿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一般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3.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内容
隐患排查应包括煤矿现场、设备、工艺、室内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具体包括矿山巷道、支护、排水、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高处作业、尘肺病防治、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排查。
4.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可以采用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定向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5.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煤矿应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优先级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
6.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和记录
煤矿应对每次隐患排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处理,包括记录已整改的隐患、已消除的隐患以及未整改、未消除的隐患,并及时通知责任人进行整改或处理。
以上是一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露天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露天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露天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露天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矿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事故隐患排查内容1.生产现场: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爆破作业、运输系统、边坡稳定性等。
2.技术管理:检查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包括开采设计、爆破作业设计、边坡稳定性分析等。
3.安全培训与教育: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演练等。
4.安全设施与设备: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包括防护设施、监测设备、报警系统等。
5.应急预案与救援:检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包括救援队伍、救援设备、救援演练等。
四、事故隐患排查方式1.定期检查:矿长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每半月组织一次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的安全隐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3.日常检查:基层单位应开展日常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群众监督: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事故隐患治理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进行治理。
2.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3.一般隐患: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
4.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一般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随着煤矿生产的不断发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必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的建立和实施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理念1.1 措施的必要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可以及时发现煤矿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进行。
1.2 理念的基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基于以下几点理念:- 生命至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直接威胁到职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必须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职工的生命得到有效保障。
- 预防为主: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预防事故的发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
只有加强排查隐患,及时整改,才能有效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全员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全员参与,达到全员动员的目的。
只有全员参与,才能促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得以全面落实。
1.3 现状的反思当前,我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的损失严重,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打击。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续经营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保障。
应当认识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对社会的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2.1 制定制度建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必须先行切实规划,科学设置程序,明确责任。
制度的建立需要依托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制度的顺利运行。
2.2 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
完善制度,可以规范职工的行为,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保证工作的有效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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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1.事故隐患的定义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矿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判定。
(2)一般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矿自身能够整改的事故隐患,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指整改难度大,需矿协调组织整改;B级指整改难度较大,需由职能科室协助整改;C级指队、厂、班组能够自行解决的隐患。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基建副矿长成员:通风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生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管理部、矿压办、组织人事部、后勤保障部(保卫科、物业)、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工会及各生产单位负责人、驻矿单位负责人、承包商负责人下设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全环保部部长成员:安全环保部所有人员、各科、队、厂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第五条职责1.矿长(党委书记)职责:(1)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3)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机电等业务科室、生产单位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全面隐患排查,组织召开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4)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督促限期整改;(5)合理调配人、财、物,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2.党委副书记(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两堂一舍”、维稳、治安保卫、车辆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的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分管专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加矿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对分管专业提级督办隐患跟踪落实。
(3)监督指导物业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4)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安全副矿长职责:(1)协助矿长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对各专业、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落实。
(2)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每旬组织开展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
(3)落实分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监督、检查分管专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对分管领域隐患跟踪督办。
(4)参与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计划并监督落实。
(5)参加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6)深入现场排查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贯彻上级有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7)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生产副矿长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采煤、掘进(准备)、调度专业及顶板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对分管领域隐患按照“五定”要求监督落实。
(3)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4)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监督落实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机电副矿长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机电、运输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按“五定”要求监督、检查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对分管领域隐患进行监督落实。
(3)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4)负责监督指导基层单位分管专业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监督落实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基建副矿长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掘进(开拓)、基本建设、环保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对分管领域隐患按照“五定”要求监督落实。
(3)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4)负责监督指导基层单位分管专业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监督落实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总工程师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通三防、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防治水、六大系统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2)每旬组织一次分管领域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对分管领域隐患按照“五定”要求监督落实。
(3)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议。
(4)负责监督指导基层单位分管专业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对分管专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监督落实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负责矿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措施的技术指导。
(6)落实矿长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矿长助理(采煤)职责:(1)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开展采煤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经常深入现场排查事故隐患,监督落实治理,监督指导采煤专业及综采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通风副总工程师职责:(1)参加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查找分管专业存在的短板。
(2)协助总工程师每旬开展通风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经常深入现场排查事故隐患,监督落实治理,关注专业隐患治理情况,负责本专业隐患跟踪督办。
(4)监督相关制度、规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对照标准进行自查。
(5)监督指导通风专业及通风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矿长助理(机电)职责:(1)协助机电副矿长每旬开展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经常深入现场排查事故隐患,监督落实治理,关注专业隐患治理情况,负责本专业隐患的跟踪督办。
(3)监督相关制度、规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对照标准进行自查。
(4)监督指导机电运输专业及机电设备部、机运队、洗选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11.矿长助理(经营)职责:(1)协助矿长做好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地面后勤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排查事故隐患,监督落实治理,关注专业隐患治理情况,负责本专业隐患跟踪督办。
(3)参加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
(4)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2.安全环保部职责:(1)协助矿长开展月度综合隐患排查,牵头制定月度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协助安全副矿长开展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检查、考核。
(3)牵头起草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并监督落实,上报、归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及信息。
(4)负责监督各专业、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考核。
(5)负责每年对矿管理、技术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
(6)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对提级督办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监管,并对违反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追责。
(7)负责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核实、奖励,并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
(8)负责矿日常检查制度监督落实;(9)负责公示、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负责煤矿安全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工作。
(11)生产期间,每天安排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12)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生产技术部职责:(1)协助分管领导每旬开展采煤、掘进、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顶板、基本建设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对业务分管范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跟踪验收、销号。
(2)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方案的起草与监督落实,对本专业分管领域事故隐患进行考核追责。
(3)负责编制并监督落实专业范围内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
(4)按规定向安全环保部及上级部门报送本专业事故隐患档案,并建立隐患台账。
14.生产指挥中心职责:(1)协助分管领导开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及调度专业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对业务分管范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跟踪验收、销号。
(2)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方案的起草与监督落实,对本专业分管领域事故隐患进行考核追责。
(3)负责编制并监督落实专业范围内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
(4)按规定向安全环保部及上级部门报送本专业事故隐患档案,并建立隐患台账。
15.机电设备管理部职责:(1)协助分管领导开展机电、运输、供水施救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对业务分管范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跟踪验收、销号。
(2)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方案的起草与监督落实,对本专业分管领域事故隐患进行考核追责。
(3)负责编制并监督落实专业范围内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
(4)按规定向安全环保部及上级部门报送本专业事故隐患档案,并建立隐患台账。
16.通风队职责:(1)协助分管领导开展一通三防、压风自救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对业务分管范围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跟踪验收、销号。
(2)负责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方案的起草与监督落实,对本专业分管领域事故隐患进行考核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