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表一《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新)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1)
• (2)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
设机构等决定,
• 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
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 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 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 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 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 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 除的行政处分。
一致的;
•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
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 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 (2)会计账簿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
行、隔页现象不符合规定。
•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 隔页。
.
问题2.
• 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分别说明理由。
• 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 •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PPT课件
1
第一节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 一、法律责任概述
▪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
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
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一是刑事责任。
▪
法律责任的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
▪
2
▪ 与财务会计报告有关的一项,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 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 与会计资料的保管有关的一项,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 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以上6项都是属于会计 资料的内容;
▪ 再是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一项;会计记录文字和记 账本位币一项;单位内部监督一项;会计人员的任用一项, 一共是十项。
▪
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会计人
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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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 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去年不一样)
▪ (一)行为特征(区别) ▪ (二)刑事责任(构成犯罪) ▪ 1、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额 ▪ 偷税占纳税额10%-30%并偷税在1万-10万,或者二次
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
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
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
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5
▪ 2.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主要包括:
财务会计法律法规-会计法律制度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 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 动。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 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 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第三节 会计监督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2.授权批准控制 3.会计系统控制 4.预算控制 5.财产保全控制 6.风险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 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四、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 行政领导。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 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 责。 (一)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 (二)总会计师的地位 (三)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 (四)总会计师的任免程序
会计法
第四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五、会计从业资格
(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范围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 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 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 支情况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计 算、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会 计活动。
会计法
第二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会计法
第四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法律责任相关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安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人员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对会计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和警示。
二、案例一:虚开发票案案例背景:某企业财务负责人王某,为了提高企业业绩,虚构业务,虚开发票,导致企业虚列收入、虚增利润。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王某虚构业务,虚开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王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案例二:职务侵占案案例背景:某公司会计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李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案例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张某,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导致公司股价下跌。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张某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张某的行为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案例四:挪用资金案案例背景:某公司出纳员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用于个人投资。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赵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违反会计法规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为。
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会计制度规定,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单位不设置会计账簿或者未按规定的种类、形式及要求设置会计账簿的⾏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为。
是指不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对经济业务事项进⾏统⼀登记核算,⽽另外私⾃设置会计账簿进⾏登记核算的⾏为,俗称“两本账”、“账外账”或“⼩⾦库”之类。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为。
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如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有权不予接受或退回。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为。
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员应当根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07年12⽉版第36 页据审核⽆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额等事项逐项记⼊账内。
登记完毕后,记账⼈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隔页。
如果会计账簿记录发⽣错误,不得采取涂改、挖补等⼿段更正,⽽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划线更正等⽅法进⾏更正。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法的⾏为。
会计处理⽅法的变更会直接影响会计资料的质量和可⽐性,因此,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法。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致的⾏为。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编制,使⽤的计量⽅法、确认原则、统计标准应当⼀致,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不得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者提供编制依据不⼀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练习题(附答案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例题·判断题】会计法律制度指的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会计法律制度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包含在里面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总会计师条例》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企业会计制度》『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B.《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C.《会计法》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D.《会计法》是国家宪法『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但不是宪法。
【例题·单选题】在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部门规章D.会计规范性文件『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会计行政法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
A.总会计师条例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会计行政法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例题·多选题】会计部门规章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等。
A.会计监督制度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C.法律责任D.会计工作管理制度『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会计部门规章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3)、“会计监督制度”(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5)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2)等。
会计做错账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摘要: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决策。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会计在处理账务时可能会出现错误。
本文将从会计做错账的法律后果入手,分析相关法律责任,并提出防范措施,以期为会计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会计做错账的法律后果1. 违反会计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对会计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会计做错账可能违反以下法律后果:(1)行政责任: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不当,导致会计工作出现重大错误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因违反会计法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 违反税法规定会计做错账可能导致企业少缴或多缴税款,违反税法规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报送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税务登记证。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违反公司法规定会计做错账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失真,违反公司法规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公司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等处分。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债权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一、违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会计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2、私设会计账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得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笨比位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损毁、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任用会计人员不合符《会计法》规定的。
会计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有关法律对上述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务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6新会计准则(含准则原文、解释和指南设计)
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11月11日最后更新)完整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组成。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也是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会计准则解释,第二部分为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主要对32 项具体准则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作出解释性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 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等6 项具体准则未作出解释。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主要根据具体准则中涉及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规定了162 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基本涵盖了所有企业的各类交易或事项。
在32 项准则解释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解释包含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及其附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解释包含了企业现金流量表格式及其附注,《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解释包含了企业合并报表格式及其附注。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涵盖了各类企业的各种交易或事项,是以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原则及其解释为依据所作的规定,其中对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专用科目作了特别注明。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记录的规定。
这部分规定赋予企业一定的灵活性,即在不违反准则及其解释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
这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都将由财政部发文公布,同样具有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新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全面推行,也就是所有大中型企业同时执行统一的会计标准,而不再采取“先在上市公司实行”之类的分块分步推行办法,届时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无需专门审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内容提要
复习内容提要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与会计法1.会计是伴随着人类生产实践和经济管理的客观需要而产生并发展的一项管理活动。
2.会计是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渐冲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管理职能,其本质是对一定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作出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实现最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3.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4.《会计法》是为调整包括国家在内的各方面经济活动中的各方利益关系中产生的特定会计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法律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即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奖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一)依法建账。
(二)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三)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什么叫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的会计资料。
什么叫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以达到谋私的目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题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多选3)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机考题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51.下列各项中,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方能从事的工作岗位是( )。
A.出纳B.稽核c.单位内部审计D.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保管参考答案:ABD解析:单位内部审计不属于会计岗位。
52.关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B.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c.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负责人D.主办会计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参考答案:BD解析:没有说必须设置会计机构,主办会计是一般会计人员应会计机构负责监交。
53.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基本条件的有( )。
A.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B.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c.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D.从事过会计工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参考答案:ABC解析:基本条件有3条。
54.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内容的是( )。
A.上岗注册登记B.离岗备案C.调转登记D.变更登记参考答案:ABCD解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内容有4项。
55.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为的是( )。
A.因贪污、挪用公款,构成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B.因参与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c.持证人用假学历骗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D.因持证人违法违纪特别严重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参考答案:AB解析:一是与会计职务有关,二是判刑。
56.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内容是( )。
A、持证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B.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c.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情况D.持证人员接受学历教育情况参考答案:ABC解析:学历教育情况不是检查范围。
57.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是( )。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练习题(答案)---精品管理资料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课堂练习及答案注:突出显示即为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企业会计制度》C、《总会计师条例》D、《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财政部门在会计人员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不包括( )。
A、会计从业资格管理B、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C、追究违法会计人员的刑事责任D、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3、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据相关准则、制度和规范执行业务的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称之为( )。
A、会计市场退出管理B、会计市场运行管理C、会计市场准入管理D、会计市场培训管理4、下列关于会计监督检查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B、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人员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C、财政部组织实施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并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D、县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5、我国组织实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管理的是()。
A、财政部B、中国会计学会C、审计署D、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单位负责人的是()。
A、总会计师B、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D、国有企业厂长7、采购员王某出差花去500元住宿费,却采用涂改手段,将500元改为5000元的住宿发票前来报销。
王某的这种行为属于( )的行为。
A、伪造会计凭证B、变造会计凭证C、伪造会计账簿D、变造会计账簿9、单位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发现外来原始凭证的金额有错误,应由( ).A、接受凭证单位更正并加盖公章B、原出具凭证单位更正并加盖公章C、原出具凭证单位重开D、经办人员更正并报领导审批10、某单位会计人员夏某在填制记账凭证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项,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法信汇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28•【文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法信”平台根据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汇编整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三章会计监督第四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四章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的概述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法律责任的两种形式: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二、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形式(一)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具体有两种形式: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中国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概念: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其承担责任者是行政管理相对人。
行为体现是: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
(2)种类: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和行政拘留。
(3)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4)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事不再罚”。
(5)老师口误当事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或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6)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7)老师口误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2、行政处分(1)概念: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其责任承担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行为体现是:故意或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行政处分的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点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提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全国最高的立法机关。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1. 《会计法》《会计法》于 1985 年 1 月 21 日通过,是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律。
分别于 1993 年、 1999 年、 2022 进行了修订。
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合用范围: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提示】不合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港澳台、个体工商户。
《会计法》第 51 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
2. 《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法》于 1993 年 10 月 31 日通过,并于 199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主要对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的管理体制、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规则、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和业务开展、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规定;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执业行为的最高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会计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提示】国务院是全国最高行政机关。
我国当前施行的行政法规主要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总会计师条例》 (三)会计部门规章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 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 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监督 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一章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例题 【例题· 单选题】对上题中的行为,县级以上 财政部门可以对张某进行的处罚是( )。 A.责令限期改正,2000元以上20000元以 下的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3000元以上50000元以 下的罚款 C.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D.通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不包括违反“税法”的行为。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例题
法律责任
【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 A.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 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C.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 D.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
)。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是违反《税法》的行为,而不是违 反《会计法》的行为。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黔江中职 高中部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六部分
第六节 法、通报、 罚款、吊销资格
一、法律责任概述
【注意1】《会计法》 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包 括“责令限期改正”;( 通报);罚款;吊销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其中责令
法律责任
主刑 刑事责任
法律责任
【例题· 判断题】会计人员受到打击 报复,被开除的,应当直接恢复其工作。 ( )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对受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 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被开除的,需 要征得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同意,才可以恢复 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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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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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① 违法违规行为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43条) 一、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的: 伪造、变造 通报 (伪造是虚假 变造是篡改:涂改、挖补;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伪造是虚假; (伪造是虚假;变造是篡改:涂改、挖补;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以 (1)通报:予以批评、公告,送达被通报人,并在媒介公布 虚假的会计帐簿编制、凭空捏造、没有依据的修改。) 虚假的会计帐簿编制、凭空捏造、没有依据的修改。) (2)罚款: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 罚款: 罚款 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可处3000元以上5 案例1-2P75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 万元以下罚款。 报告(《会计法》第44条) (隐匿:故意转移、隐藏;销毁:故意毁灭。) (应试指导P55-73,P61-61,) 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实施2、3行为的 (3)行政处分:直接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如属国家工作人员 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 的,还应依法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会计人员。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构成犯罪的:(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1)、(2)、(3)或纪律处分、(4)、(5) 一、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的: (1)罚款:不构成犯罪,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 罚款 (2)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依法给予降级、 行政处分 撤职、开除。 二、构成犯罪的:(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1)、(2)或纪律处分、(3) (1)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 行政处分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恶劣,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补救措施:对受打击报复的人,恢复其名誉(包括: 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 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 务、级别。(在征得会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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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
(应试指导P65-62) 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企业向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 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五 如:《会计法》《刑法》《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等 说明:①“行政处罚 的实施主体: 行政处罚” 说明:①“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行政处分”的实施主体:所在单位、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 “行政处分”的实施主体 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关键是——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起了领导、组织、决策作用(包括:一把手或其他负责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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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 依法 责任:以 责任 、 取 、 、 用 款 的,从 行为 成严重 , 成 ⑩任用会计人员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①从业资格、②两任职条件) 的。 任用会计人员 另外,有关法律 据其立法 的不同和实 要,对违反会计核算 处理方法: 据 处理方法: 法 法的原则,按 法律的 另外 法律规定行为的处罚 有规定的处理方法 规定 理。( 法是 对 法的例外规定) 法 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及接受外部监督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一)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主要是以上(1)、(2)、(3)或纪律处分、(4)行政 (二)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 责任 (三)提前或迟延结帐日结帐; (四)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未按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五)拒绝财政及有关部门对财务报告依法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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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6
违法违规行为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 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 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行为的处罚
法律责任① (1)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情节显著较轻,危害性不大,不构成犯罪 行政处分 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对直接主管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 行政处分 相应的行政处分。 (1)《会计法》规定由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 进行处罚。 (2)《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 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已处罚的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二、违反《会计法》(分类:1~8)、 违反《会计法》 分类: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分类: 》(分类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分类:一~五)的法律责任
表一) (第一章 表一)
分类
1 违 反 会 计 核 算 法 律 规 定 ( 4 2 条 )
违法违规行为 ①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帐簿:应设不设;未按规定设置。 帐簿 ②私设会计帐簿 帐簿:在法定帐簿外,另外私自设置。俗称:“两本帐 帐簿 ”、“帐外帐”;形成“小金库”。 ③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 原始凭证 定 ④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记帐依据 记帐依据;登帐不符合规定。 记帐依据 ⑤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会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质量和可比性) 会计处理方法 ⑥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依据 ⑦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 文字 记帐本位币 ⑧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 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保管会计资料 ⑨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制度;拒绝依法接受监 会计监督 督;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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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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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意:暗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指使:明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 强令:强迫他人执行其违法命令。)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 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 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 打击报复方式: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开除等 打击报复方式 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本罪主体:单位负责人;本罪犯罪的对象: 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 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本罪 的客观表现:打击报复情节恶劣(多次或者对多人打击报复;手段 恶劣;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参与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包括: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其他参与实施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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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①
(1)责令限期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纠正到 责令限期改正 合法状态。 (2)罚款: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 罚款: 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 并处3000 罚款 同时 并处 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②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直接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如 人员 行政处分 的, 情节 重, 应 以 告、记 、记 、 、 职、 职、 用 和 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