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规定

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规定

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规定对于现代社会的小区或者商业楼宇而言,物业管理已经变成了基础工作。

物业管理涉及到社区的整体环境卫生,楼宇配套设施的完善和正常运转,用户的安全和舒适等等。

因此,物业管理的监督检查必不可少。

为此,国家出台了相关的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规定。

本文将针对这一规定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监督检查范围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包含以下七个方面:1. 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单位是否制定了符合物业服务管理需要的规章制度,制定是否详尽合理,流程是否清晰,操作是否规范。

2. 管理组织机构:检查单位是否备有符合经营管理需要的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是否合理。

3. 服务管理水平:检查物业服务工作的全过程,了解服务质量如何,运营效果如何,服务水平是否提高,如有问题,如何处理,是否完善。

4. 财务会计管理:检查单位的会计册销账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存在账目严重拖欠的问题,有无乱收费、私吞公款的情况发生。

5. 合同管理:业主和物业单位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利益是否保护得到,是否有违规操作存在。

6. 安全管理: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有无交通不畅、消防设施不全等问题发生,是否配备专职保安人员。

7. 环境卫生:检查和检测社区、楼宇环境的卫生情况,道路、公共通道、绿化、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有保持清洁的管理机制。

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规定责任单位为:1. 征收管理部门。

2. 基础设施单位。

3. 有关部门。

4. 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院。

5. 相关国家机关的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执法措施在监督检查中,执法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执法措施:1. 调查取证,在取证工作中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协助。

2. 检查、检测,对物业质量、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抽样测试。

3. 罚款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行为做出处罚决定。

4. 没收违法所得,将违法所得领取并上缴公款,同时需要赔偿损失。

5. 行政拘留,对违法行为中情节较为严重的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物业管理质量监督方案

物业管理质量监督方案

物业管理质量监督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良好的物业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保障物业安全,还能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然而,由于行业监管不到位以及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一些物业管理存在着质量问题。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质量监督方案,以确保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监督机构的建立1.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

2.物业所有者委员会:由业主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物业管理质量进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内容1.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监督物业公司是否按照管理合同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比如保洁、绿化养护、安保等服务的执行情况。

2.管理费使用情况:监督物业公司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审核管理费的使用,确保费用使用合理。

3.物业安全管理:监督物业公司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物业安全管理,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4.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监督物业公司是否按时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确保设施的良好使用状态。

5.业主投诉处理:监督物业公司是否及时有效的处理业主投诉,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监督手段1.定期检查:定期对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举报制度: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接受业主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3.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监督委员会成员可以参与物业公司的例行工作检查,提供监督意见。

五、监督机制1.公开透明:物业管理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和结果都应该向业主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的监督。

2.建立监督档案:对监督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建立监督档案,便于后续查证。

六、监督目标1.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通过监督,促使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业主的需求。

2.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通过监督,确保物业公司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七、监督效果评估1.制定监督效果评估标准:对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制定相关的评估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规定1. 总则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 监督检查内容2.1 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核查,包括注册资本、经营许可证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2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评估,包括业主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情况、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等的考察。

2.3 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监督,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考核制度等的检查。

2.4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的审查,包括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的核对。

2.5 物业管理公司业务合规性的检查,包括合同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的审查。

3. 检查程序3.1 检查计划的制定:由监督机构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每年的监督检查计划,并提前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3.2 抽样检查的实施:按照监督机构的计划,对目标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抽样检查。

监督机构可以随机选取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全面检查。

3.3 检查结果的通知:监督机构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检查报告,并明确下一步处理措施。

4. 监督机构职责4.1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物业管理公司。

4.2 组织监督检查的实施,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客观。

4.3 出具检查报告,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4 监督检查结果的跟踪,确保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5. 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5.1 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5.2 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5.3 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业主需求。

6. 处理措施6.1 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物业管理公司,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发布警示通知,并可能采取暂停业务、撤销执照等相应处理措施。

6.2 对于存在一般违规行为的物业管理公司,监督机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6.3 对于存在轻微违规行为的物业管理公司,监督机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1. 引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对于社区或楼宇的居民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得到有效监督和提升,制定了本文档,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监督与考核,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让居民享受到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2. 考核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服务态度评价物业工作人员对居民的服务态度,包括是否主动、热情、礼貌、耐心,是否及时解答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2.2 工作效率评价物业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包括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的速度、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协议和承诺的能力。

2.3 维修服务评价物业工作人员对维修问题的处理能力和维修质量,包括维修的及时性、维修结果的可靠性、工艺的规范性等。

2.4 环境卫生评价物业工作人员对社区或楼宇环境卫生的管理情况,包括垃圾清理的及时性、公共区域卫生状况、绿化养护情况等。

2.5 安全管理评价物业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情况,包括安防设备的维护、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应急处理能力等。

2.6 居民满意度调查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收集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评估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

3. 考核方法3.1 考核指标制定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制定量化的考核指标,每个指标都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等级划分。

3.2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周期为12个月。

各项考核内容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3 考核方式考核采用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抽查根据考核计划进行,不定期抽查根据居民投诉、监督电话等形成的检查任务。

3.4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

评分按照等级划分,综合得分依据各项指标权重计算。

3.5 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反馈,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提升。

4. 考核结果处理4.1 考核结果公示物业管理公司应将考核结果公示于社区或楼宇的公示栏或物业管理网站,并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居民公示。

物业公司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服务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公司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良好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持续改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当为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确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监督各项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服务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包括监督检查、服务评估、问题处理等内容。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所有服务人员,包括保安、清洁、维修等相关工作人员。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服务监督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服务监督管理机制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包括服务监督部门、监督人员、监督制度和监督工具等。

第八条物业公司服务监督部门应当由专门的监督人员组成,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监督工作。

第九条物业公司服务监督部门应当制定监督计划,确定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确保全面、有序地进行监督。

第十条物业公司监督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随意干预和干扰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监督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监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第三章服务质量评估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和业主需求,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指标。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薪酬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度,了解客户对服务工作的评价和需求,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问题处理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问题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业主投诉和纠纷。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类检查细则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类检查细则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类检查细则1. 检查目的物业服务质量是衡量物业管理公司综合实力、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检查细则,用于评估和监督物业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提高物业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 检查范围本检查细则适用于对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1 保安服务•保安人员形象仪表是否整洁、干净。

•保安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服饰、胸牌、警棍等。

•保安人员是否按规定值勤,是否能够熟悉掌握相关岗位职责。

•保安室是否保持整洁,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2 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是否及时到位,包括走廊、电梯、楼道等公共空间。

•室内公共区域的垃圾箱是否及时清理,垃圾分类是否做到位。

•室外公共区域的垃圾箱是否及时清理,周边环境是否保持清洁。

2.3 绿化管理•小区的绿化景观是否保持良好状况,如花草树木是否整齐修剪、健康生长。

•绿地和花坛的清洁是否到位,有无杂草、垃圾等。

•绿化区域的喷灌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绿化区域的养护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2.4 维修服务•业主报修是否能够及时响应,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如电梯、消防设备等。

•小区内部的维修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如水电维修、门窗维修等。

2.5 管理服务•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管理职责。

•业主投诉处理是否及时有效,是否进行了记录、反馈和跟踪督办。

•物业费使用是否规范、透明。

3. 检查内容和标准3.1 保安服务•保安人员形象仪表:保安人员着装整洁、干净,无乱发、懒散、刻字等现象。

•保安人员佩戴:保安人员应佩戴统一的服饰、胸牌,警棍等装备应随身携带。

•值班情况:保安人员应按时到岗、准时交接,工作期间不离岗、不串岗,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保安室管理:保安室应保持整洁干净,设备设施应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2 清洁服务•公共区域清洁:走廊、电梯、楼道等公共空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乱丢垃圾、不清理、脏乱等情况。

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是指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和监督,以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

第三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监督检查机构第五条设立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确保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监督检查内容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二)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是否规范;(三)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四)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五)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第八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法。

四、监督检查程序第九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组织监督检查,也可以根据业主投诉、媒体报道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邀请业主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应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访谈业主等方式,全面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应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评估,并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应将监督检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五、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第十四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应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应向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报告整改情况。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是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的管理办法。

二、考核指标1. 安全管理- 确保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 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 加强小区的安全巡逻和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

2. 环境卫生- 定期清扫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道路、楼梯、电梯等。

- 确保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的规范执行。

- 维护小区绿化环境,及时修剪草坪、修复花坛等。

3. 设施设备管理- 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设施设备问题,并跟踪解决情况。

- 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计划,确保设备的长期可用性。

4. 服务态度- 物业人员应友善、耐心地对待业主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的解决方案。

- 做好业主沟通工作,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 做好业主投诉的登记、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 财务管理- 做好小区的财务收支管理,确保物业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 定期向业主公开小区的财务情况,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 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2. 考核方式- 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进行内部考核,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考核结果。

- 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考核,以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态度和财务管理等方面。

- 考核指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重分配,以反映不同指标的重要性。

4.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以报告的形式向业主公示,并在小区内进行公告。

- 根据考核结果,物业管理公司将被评定为优秀、合格或者不合格等级。

四、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赋予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管理规定1. 背景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服务质量。

为了监督和评价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2.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制,监督和评价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促进其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业主和住户的需求。

3. 评价指标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将按照以下指标进行评价:- 维修与保养:评估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情况,包括水电设备、楼梯电梯、绿化环境等。

- 安全管理:评估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门禁系统、巡逻保安、灭火器材等。

- 环境卫生:评估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包括垃圾分类、清洁工作、卫生设施等。

- 业主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满意度和意见反馈。

4. 监督机制本规定将建立以下监督机制:- 定期检查:物业管理公司将接受定期的检查,由相关部门或委员会进行,以确认其服务质量达到要求。

- 投诉处理:对于收到的投诉,物业管理公司将及时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回复和解决。

- 紧急事件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住户和业主的安全。

5. 评价结果和奖惩措施根据评价结果,物业管理公司将获得相应的评价等级和奖惩措施:- 优秀:服务质量达到优秀水平的物业管理公司将获得相应奖励,并享受一定的政府支持。

- 良好:服务质量达到良好水平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得到肯定,并与政府合作开展一些项目。

- 一般:服务质量一般的物业管理公司将被要求进行整改,并在一定时间内提升服务质量。

- 不合格: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服务等。

6. 宣传和公示评价结果将向全体业主和住户公示,以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宣传和推广,增加其知名度和吸引力。

7. 评价周期和报告评价将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由专业机构或委员会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价报告。

物业公司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服务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物业公司工作行为,保障用户利益,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部、维修部、保洁部等。

第三条物业公司服务监督管理应当坚持服务为本,用户至上的原则,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督管理责任人员,保障监督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收集用户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改进服务。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确保服务质量。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并处理,保障用户利益。

第二章监督管理责任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设立服务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管理方针,定期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物业公司服务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承担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当设立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监督公司各项服务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设立服务监督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当明确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保障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第十三条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实施。

第三章服务评估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制定评估标准和方法,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当设立服务考核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服务质量作为员工考核的重要指标,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意识。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用户满意度调查,听取用户意见建议,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确保员工具备服务能力。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礼仪、服务技能、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本办法依据国家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监督检验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质量检验的实施流程,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管理,保证业主合法权益。

第二条:监督检验机构1.建立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设主任一名,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2.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具备检验资格,落实监督检验技术、标准、程序、仪器设备和管理的统一规定。

3.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验员应当经过公正、专业、公开的考试,取得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验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第三条:监督检验内容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验内容应当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的特点和整个物业服务过程,围绕物业服务质量的主要环节,兼顾关键技术和设备,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物业服务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要求;2.物业服务资质是否齐备,管理是否规范;3.物业服务维修保养、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景观等各项服务是否到位;4.公共设施和场所的绿化、卫生、清洁情况是否良好;5.重点人群的安全、卫生、医疗、照顾等服务是否得到有效保障;6.是否存在人为疏漏或差错,导致物业服务质量问题。

第四条:监督检验程序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验程序包括:1.受理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验申请;2.审查监督检验申请,组织编制监督检验计划;3.进行现场检验,出具监督检验报告;4.监督检验结果的告知、处理和反馈。

第五条: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应当客观、公正、真实反映监督检验结果,内容包括:1.检验对象的基本情况;2.监督检验的方法和过程、检验的结论和意见;3.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整改建议;4.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和建议等。

第六条:监督检验结果的告知、处理和反馈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将监督检验结果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监督检验结果应当在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网站上公示,并将监督检验结果报告送由管物业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南京物业管理办法:服务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规定

南京物业管理办法:服务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规定

南京物业管理办法:服务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规定一、前言二、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保障居民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权利,公开相关信息和数据,提供投诉渠道;2. 及时响应:对居民的投诉及时做出反馈和处理,确保问题得以解决;3. 公正公平:对居民的投诉进行公正、公平、客观的处理;4. 法律依据:在服务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5. 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监督和投诉处理,促使物业公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

三、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1.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评估;2. 物业公司应定期公开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并在明显位置展示;3. 物业公司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

四、投诉渠道1. 物业公司应设立投诉接待窗口,接受居民的投诉,并做好投诉记录;2. 居民可通过书面、方式、网络等途径向物业公司提出投诉;3. 物业公司应建立投诉处理流程,并在接受投诉后的三日内给予居民初步反馈;4. 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投诉,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居民最终处理结果。

五、投诉处理程序1.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投诉处理流程进行处理,确保投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 物业公司应进行投诉问题的核实和调查,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3. 物业公司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投诉问题进行处理;4. 物业公司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六、投诉处理记录1. 物业公司应对每一次投诉进行记录,并建立投诉处理档案;2. 物业公司应定期公开投诉处理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七、处罚和奖励1. 物业公司如果在服务质量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 物业公司在服务质量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八、附则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法进行处罚。

物业品质督导检查管理制度

物业品质督导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通过建立物业品质督导体系,对物业品质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

2.范围适用于XXX物业所有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的监督检查工作。

3.职责3.1物业管理部1)组织制定和宣导公司各类项目的物业服务品质标准和督导标准;2)组织集团/地产相关部门对各项目进行公司级月度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工作;3)指导各项目的项目级物业服务品质督导工作。

3.2各物业服务中心1)根据项目特点,负责编制本项目物业服务品质标准和督导标准;2)配合物业管理部组织的公司督导检查,按要求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反馈整改结果;3)负责项目级日常检查工作实施、问题整改、汇报与总结。

4.制度内容4.1品质检查标准4.1.1标准制定:物业管理部组织物业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等相关部门/人员拟定公司各业态项目的《物业服务品质督导标准》,按【组织权责手册】审批后向各项目发布。

4.1.2标准执行:各物业服务中心根据本项目业态、项目定位等级及项目特色,在公司发布的《物业服务品质标准》中选取对应的标准条款,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组织各组拟定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品质标准》:4.1.3标准运用:物业管理部组织向公司各项目进行标准宣导,并作为公司组织的对各项目督导检查和考核的准则。

4.2检查机制4.2.1公司级检查:物业管理部组织对各项目物业服务品质的月度例行检查、专项检查。

4.2.2项目级检查:物业服务中心各专业主管(或负责人)对本项目本专业物业服务品质的每日巡查和不定期夜查。

4.3品质检查实施4.3.1物业管理部检查1)检查计划:每月末25日之前,物业管理部品质管理岗编写下月《物业管理部月度检查计划》,物业管理部负责人须在每月末前完成审批。

检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公司高层对项目当月要求的工作重点;b)物业管理部上月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c)公司管理层会议确定的当月需完成的工作任务;d)物业管理部每月例行检查内容;e)公司临时交办的工作重点;f)对各项目检查的时间安排,等等。

物业服务企业品质检查监督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品质检查监督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品质检查监督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品质检查监督工作,明确检查职责,优化检查方式,规范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监督检查体系的构成及主要职责结合各公司管控实际情况执行落实到一线的特点,建立领导检查监督、专业检查监督、职能部门检查监督、项目自控检查监督、分级检查监督的内部监督检查体系;畅通公司与各职能部门及品质管控等外部监督检查信息渠道,实施品质联控、互控。

(一)公司品质监督检查体系及职责1 .领导检查监督主要职责。

公司按照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对分子公司、分管系统、分管部门的品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

重点检查品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品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设备质量和安全装备及投入项目的执行情况。

抽查员工标准化作业情况;检查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情况。

2 .专业部门检查监督主要职责。

公司、分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按照管项目必须管品质的原则,对本系统的品质生产履行专业检查监督职责。

重点检查本系统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设施设备的修、管、用制度落实情况;关键时间、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现场作业控制情况;员工业务培训情况;品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

3 .品质监察系统检查监督主要职责。

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品质监察系统是维护项目品质的监督机构,对全公司及分公司品质生产严格履行检查监督职责。

重点是对各分公司、各部门贯彻国家、主管行业部门、公司及公司品质方针、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品质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各项目自控检查监督主要职责。

项目重点对各班组、各岗位劳动纪律、作业制度及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关键岗位、关键时间、关键部位的作业情况实施有效控制。

5 .各分公司监察检查监督主要职责。

公司在各分公司负责人与品质专员监察是分公司品质检查的重要力量,重点对分公司所有项目运营管理,特别是年度任务分解及管理目标,品质及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兼顾各部分相关人、财、物、服务标准等的品质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服务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和客户利益,维护公司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各岗位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规范服务质量标准、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纠正和查处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教育引导员工增强服务意识,倡导业主和客户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品质监督,不断提高客户满意率。

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各部门逐级负责制,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坚持责任明确、严格考核;坚持查、帮相结合。

同时,建立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和客户监督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以部门自查为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与每月员工的业绩考核挂钩,公司各级领导人员要高度重视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工作保障。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公司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各主管领导组成。

各部门应明确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服务质量监督检查。

各级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人员要具备较强政策水平,熟悉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

第三章工作职责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定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二)参与制定、修改和完善服务质量标准、规定及管理办法;三)对各部门服务质量管理情况、管理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四)对员工业绩考核评定、服务质量优秀部门及服务明星评选、部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中有关服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五)负责组织公司各级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六)对各部门员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改纠正,并向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提出处罚建议。

第四章组织实施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各部门每周检查一次,重点岗位或突出问题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检查中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各部门自查情况每季度向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报送质检报告,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物业公司督察工作办法

物业公司督察工作办法

物业公司督察工作办法1. 引言为了保证物业服务质量和社区管理效果,物业公司需要对自身服务及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本文将阐述物业公司督察工作办法,帮助物业公司建立健全督察制度及有效实施。

2. 督察部门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督察部门,来负责对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督察工作,该部门一般由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成。

督察部门应与物业管理部门独立,避免任意干扰。

3. 督察周期督察周期一般为月度或季度,以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对服务和管理进行全面的检查。

督察周期结束后,督察部门应及时向物业公司管理层和物业业主委员会反馈督察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和建议。

4. 督察内容物业公司督察内容涵盖物业服务和管理两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方面:4.1 物业服务方面1.安保服务:对安保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安保措施等进行检查。

2.保洁服务:对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卫生、保洁人员工作细节等进行检查。

3.维修服务:对小区内的维修、设备保养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4.2 管理方面1.财务管理:对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督察,包括财务报表、收入、支出情况等。

2.监督协管:督察协管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执行情况,是否达到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要求。

3.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情况,检查小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园林绿化、配套设施等的使用、保养、维修等情况。

5. 督察方式督察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5.1 突击检查督察部门应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特别是对物业服务效果明显偏低化的物业公司,更应该加强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时,可以随机抽查部分物业业主的满意度,反应实际效果。

5.2 定期督查定期督查为主要的督察方式,可以更好地发现和解决问题。

物业督察部门应有详细的督查计划和表格,对服务和管理进行全面的督察。

如果督查发现问题,督察部门应向管理层和委员会提出相关的改善方案和建议。

同时,督察部门还应定期进行督查记录汇总和分析,以便管理层和委员会分析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条例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条例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条例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提升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总则第一款本条例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款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房屋维修及保养、安全监控、停车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等。

第三款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责任由所在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机构负责,依法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责。

第四款各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照本条例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符合业主及居民的需求。

第二条服务要求第一款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服务部门,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响应。

第二款物业管理单位应根据业主及居民需求,制定合理的服务计划,并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款物业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维护社区的安全秩序。

第四款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居民会议或业主代表大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条服务标准第一款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范围和内容,确保服务不漏项、不疏忽。

第二款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处理业主及居民的投诉和反馈,确保问题能够妥善解决。

第三款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巡查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保持其整洁、安全、运行正常。

第四款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物业档案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便于日后管理和维修。

第四条资质审核第一款物业管理个人或单位应持有合法经营许可证,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和技术条件。

第二款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款对于存在服务质量问题且未能及时整改的物业管理个人或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业主权益保护第一款物业管理单位未经业主授权,不得擅自进入住户房屋,不得擅自处理住户财物。

第二款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物业及住户财物的安全,对于因管理失职导致的损失需负责赔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提要: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各岗位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规范服务质量标准、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更多精品地产学堂
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服务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和客户利益,维护公司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各岗位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规范服务质量标准、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纠正和查处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引导员工增强服务意识,倡导业主和客户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品质监督,不断提高客户满意率。

第三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各部门逐级负责制,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坚持责任明确、严格考核;坚持查、帮相结合。

第四条建立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和客户监督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以部门自查为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与每月员工考核工资挂钩。

第六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工作保障。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第七条公司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总经理室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质检工作组,成员由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组成,质检工作组设置在公司行政部。

第八条各部门应明确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服务质量监督检查。

第九条各级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人员要具备较强政策水平,熟悉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条
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拟定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与制定、修改和完善服务质量标准、规定及管理办法
(三)对各部门服务质量管理情况、管理目标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员工考核工资评定、服务质量优秀部门及服务明星评选、部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中有关服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
(五)负责组织公司各级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
(六)对各部门员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改纠正,并向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提出处罚建议。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各部门每周至少普遍检查一次,重点岗位或突出问题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第十二条检查中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各部门自查情况每季度向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报送质检报告,质检工作组每季度向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汇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作用,公司每季度将对开展服务质量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第五章考核评比
第十四条公司每季度将各部门开展服务质量建设情况进行汇总评比,并结合《服务质量优秀部门、服务明星评选实施办法》对优胜单位和服务明星实施奖励。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每月纳入《考核工资管理办法》考核评定,各部门在对员工实行考核工资等级评定时要与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相结合。

质检工作组可依据检查情况对部门员工工资考评等级作出变更决定。

第十六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评选先进部门(个人)挂钩,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质量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敢于纠正、制止违纪行为。

第十八条工作扎实主动,讲究实效,讲究处理方式,密切搞
好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第十九条努力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十条被检查的部门和人员,不得以无故理由拒绝质量监督工作组检查和阻碍检查。

第七章附件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