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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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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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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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十九条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估,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针对发现的 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
患者应当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 如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 1、告知内容: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医疗风险及替代方案(常常遗忘);
• 2、告知对象:患者 ;患者不能表达意志,告知近亲属。近亲属是指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 子女。
• 3、抢救患者生命紧急情况:不能取得上述人员意见,医疗机构负责 人或授权人负责批准。上述人员在现场,其明确表示不同意手术意见 或者不表示是否进行手术。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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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七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者指定的 场所,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逾期不处理的尸体, 由医疗机构在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后,按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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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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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 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 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 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 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 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 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行为中,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发生的因医疗活动引发的纠纷。

医疗纠纷的发生对患者、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是十分重要的。

为此,国家发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纠纷预防的一般原则、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务人员的责任、患者的权益保障、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责任等方面。

下面我将对其中的几个重要内容进行解读。

首先是医疗纠纷的预防。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强调了医务人员应该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纪律,不得故意或者因过失给患者造成伤害。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医疗纠纷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纠纷的发生。

患者方面也应当主动参与医疗决策,了解自身疾病情况,提供真实的病史和病情资料,接受医务人员的必要检查和治疗。

其次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诊疗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诊断和治疗,严禁虚假宣传和使用偏方,及时、准确地告知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方案等信息。

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对患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另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还规定了患者的权益保障。

患者有权要求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医疗服务信息,包括医疗技术、费用、药品使用等信息。

患者还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权要求医务人员依法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有权知情、选择和决定医疗方案等。

最后是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主要包括接待调解、协商调解和仲裁、诉讼等。

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纠纷的调解工作,听取患者的意见和诉求,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有权要求把医疗纠纷提交仲裁或者诉讼处理。

解读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解读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解读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24年3月1日通过,自同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分为八章,共计41条。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根据条例规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适用于特定领域的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旨在保护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条例还规定了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应当以公平、合法、公正、及时为原则。

第二章明确了医疗纠纷预防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根据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纠纷预防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医疗知情同意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标准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同时,条例强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明确了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途径。

条例规定了医患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患者有权获得医疗服务、了解医疗信息和知情同意,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条例还明确了医疗纠纷的投诉、申诉、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处理程序和途径,以及处理结果的执行。

第四章规定了医疗纠纷的处理机构的职责和权益。

根据条例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组织调解和仲裁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处理机构的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并按照处理机构的要求参与调解和仲裁。

第五章明确了医疗纠纷的赔偿责任和方式。

根据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交通费用、鉴定费用等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等精神损失。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明确了医疗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程序。

条例规定,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申请调解,医务人员可以主动提出调解。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早在2002年,我国就颁布实施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建立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行政处理与监督、事故赔偿等体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系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事故赔偿原则和标准的规定,提高了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解决了大量的医疗事故纠纷。

2013年以来,全国医疗纠纷总量累计下降20.1%,涉医案件累计下降41.1%。

据统计,2018年我国医疗机构的诊疗量是2.55亿人次,医疗纠纷有10.2万起。

但同时,医疗纠纷的鉴定问题也逐步凸显。

自2005年颁布《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的司法鉴定长期并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鉴定的周期长、费用高、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能力不足,不能覆盖所有的案件,退鉴时有发生;另外对医疗事故的赔偿也已不再适用,非诉讼途径不是很顺畅,致使一些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妥善的化解,还引发了一些暴力伤医的案件。

2018年7月31日国务院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形式上保留医学会鉴定与司法鉴定二元并存,并寻求建立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管理机构、管理机制、鉴定原则与规则,即由卫生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损害鉴定,授权卫生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医疗损害鉴定管理规定》,共同管理以及处罚违法开展医疗损害鉴定的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出台的意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是行政部门在非诉阶段用来处理民事纠纷的一个依据,相当于生产领域里的安全生产法,其出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1完善了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条例》突出了“预防为主”的理念,强调以患者为中心,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突出多部门合作共治,将医疗纠纷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突出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的第三方赔付和风险分担作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解读《条例》首先明确了医疗纠纷的定义,指出医疗纠纷是指因医疗行为引发的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医患纠纷、不良反应等。

其次,《条例》从预防医疗纠纷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患沟通、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要求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条例》还规定了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其中,协商和调解是医疗纠纷解决的首选方式,有助于及时化解矛盾,保护双方权益。

而仲裁和诉讼则是在协商和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的解决途径,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平和正义。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特别强调了医疗纠纷的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

医务人员应当依法承担医疗纠纷的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理的赔偿机制有助于平衡医患关系,避免医疗纠纷升级。

《条例》不仅规定了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还强调了公众参与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性。

医疗纠纷涉及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提高医患之间的信任和合作。

总体来说,《条例》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面有着细致的规定和要求,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患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条例的实施中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医疗纠纷预防需要医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培养,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其次,公众对医疗纠纷的敏感度较高,往往容易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来维权,加大了医疗纠纷的处理难度。

因此,需要加强对公众的法律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总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全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医患沟通机制,推动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在医疗服务中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三、《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是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 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 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 少纠纷。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 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 纠纷,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
四、《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解 读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 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释义】条例的调整范围为“医疗纠纷”。 医疗 纠纷的范围远远大于医疗事故, 涵盖了所有医患 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 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 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 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释义】明确了国家的职责范围,强调了医患双方在诊 疗活动中应当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 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释义】明确了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 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 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释义】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解 读
医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1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 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 行。
总理 李克强 2018年7月31日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
进入2000年以来,随着人民群众健康 需求的不断增长,医疗服务量持续增长, 医疗纠纷时有发生,部分医疗纠纷矛盾激 化甚至引发激烈冲突,损害了医患双方合 法权益,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影响了社 会和谐稳定。 解决医疗纠纷是个世界性难题。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适用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适用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适用解读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之间出现争议或纠纷的情况,给医患双方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我国于2024年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下面将对该条例的适用进行解读。

首先,该条例适用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病患之间发生的因诊疗活动引发的纠纷。

这包括所有的医疗机构,如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同时,医务人员也是适用对象,不论其在医疗机构中的职务或职称如何,只要其参与了诊疗活动,便适用该条例。

而病患则是条例中的另一方主体,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只要是接受医疗服务的一方,都适用该条例。

其次,该条例对于医疗纠纷的预防提供了一些具体规定。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还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以提供安全、有效、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及时公开信息,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知识,引导病患合理就医。

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加强医患沟通、提供有偿服务等也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

再次,该条例还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具体指导。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组织调解,尽可能在原处解决纠纷。

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对于涉及医疗事故的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依法履行赔偿责任,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处理医疗纠纷。

医务人员在参与医疗纠纷处理时,应当保证公正、客观、专业。

对于医疗纠纷的调查和评估,应当进行科学、公正、独立的鉴定;对于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应当进行专业评价和追责。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处理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病患之间的纠纷。

该条例在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上提供了很多具体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详细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详细解读

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
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
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
的规定,并符合本地区实际需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个工
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聘任一定数量的具有医学、法学等
专业知识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财政、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时,可以根据需要咨询专家,并
可以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选取专家。
第三十四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
让媒体成为医患矛盾的中间桥梁,建立起彼此的信任,为构建和谐 医患关系作出指引。
释:建立了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条例》首次提出医疗保险中患方的医疗意外险,鼓励患者参加医 疗意外保险。医疗活动是高技术、高风险性行为,其疗效水平受多方 面因素影响和制约,一旦发生医疗意外,带来的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因此,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是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重大举措,
• 医疗纠纷中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 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置,维护医疗秩序。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内容亮点祥细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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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03
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意义和要求 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十大亮点 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内容祥细解读
第一部分
出台《条例》的意义和要求
(Background of the September 18th Incident)
出台《条例》的意义和要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出台《条例》的意义和要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一是建立了医疗纠纷预防的制度体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以下称原《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事故报告、医院投诉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建立健全了本机构内部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建立起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系。原《条例》对鉴定的组织、程序、鉴定专家、鉴定程序等 进行了明确的规范,确定了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地位。原《条例》出台后,医学会建立了国家—省—市三级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体系,完善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和操作流程,协助化解了大量的医疗纠纷案件。三是确定了 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和标准。原《条例》建立了医疗事故赔偿机制,依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 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进行赔偿,对赔偿的项目、原 则、计算方法、标准、期限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医疗事故的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四是提高了医患双方的法 律意识。原《条例》实施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不断提高;原《条例》凸显了对患者权利的保护,为 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患者提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五是强化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预防 与处理的监督和处罚职能。原《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出台,规范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疗 事故预防与处理方面的职责,并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加大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详细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详细解读
第二十条 患者应当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如 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科学知识, 提高公众对疾病治疗等医学科学知识的认知水平。
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 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 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 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 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 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 第二十九条 医患双方应当依法维护医疗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患 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 医疗纠纷中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 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置,维护医疗秩序。
• 第三十条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 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 超过5人。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医疗纠纷是指因医疗活动引发的医患之间的纠纷或争议。

为了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中国制定并实施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首先明确了医患之间的主要权益和义务。

医生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伦理,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医疗服务。

患者有权知情、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并要求医生保守医疗机密。

患者还有权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以及要求医生提供必要的医疗知识和技能。

同时,患者和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并对医生的诊疗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条例之后明确规定了医疗纠纷的分类与调解机构。

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可以分为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刑事纠纷。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内部调解机构,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同时,还可以通过医疗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机关等方式进行调解。

对于涉及医疗安全等重大问题的纠纷,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针对医疗纠纷的预防,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医生应当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和更新医学知识。

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灵活高效的投诉和问题反馈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和疑虑。

此外,条例还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对于处理医疗纠纷,条例提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程序和方式。

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申诉,医疗机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回复。

对于患者的合理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协调解决。

如果患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行政、司法机关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最后,条例还对医疗纠纷的赔偿问题进行了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为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害情况,准确计算合理的赔偿数额。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和合理要求。

对于医疗机构的赔偿不满意的患者,可以通过行政、司法途径寻求更进一步的赔偿。

总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通过明确医患权益和义务、规定纠纷分类与调解机构、提出纠纷预防措施、规定处理程序和赔偿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为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有力支持。

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是中国为了加强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解读,主要包括背景介绍、主要内容、意义和影响等方面。

一、背景介绍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服务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随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频发,社会对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的关注日益增加。

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二、主要内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为核心内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医疗管理。

该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控和评估。

同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行使医疗职责,提供符合规范的医疗服务。

2.完善风险提示和知情权保障。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前,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告知患者有关医疗服务的风险、效果、费用等事项。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健全风险提示和告知的制度,确保患者知情权的落实。

3.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患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诉求和疑虑。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对医疗纠纷给予及时调解和处理。

4.加强法律保护和救助机制。

条例规定,当患者因医疗服务导致的损害需要赔偿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还规定了医疗纠纷的仲裁、诉讼程序等内容。

三、意义和影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出台对于维护医患关系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1.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医患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为医患关系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条例加强了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内部管理,提供规范的医疗服务,降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3.加强医患沟通协调。

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

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

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医疗纠纷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对于医患双方来说,遭遇医疗纠纷是一种痛苦的经历。

为了规范医患关系,保障医疗质量,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条例,其中最新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解读。

一、加强医疗纠纷预防机制该条例明确指出,要坚持预防为主,将医疗纠纷预防摆在首位。

具体措施包括:1.优化医疗服务环境。

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供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

2.强化医疗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对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的监管和检查,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3.完善医疗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对各类医疗风险的预防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推进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积极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和司法救济等方式,为医患双方提供公正、公平、高效的解决途径。

二、加强医疗责任追究在医疗纠纷处理上,该条例强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措施包括:1.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

2.对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包括开除职务、吊销执业资格等。

3.对于涉及医疗事故的情况,医疗机构要进行及时调查,给予受害者合理赔偿,并向社会公开事故处理结果。

三、强化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为了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该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机构。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将医疗纠纷处理纳入行政管理体系。

2.鼓励医患双方通过调解解决医疗纠纷。

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维护双方权益。

3.加强医疗纠纷信息公开。

医疗机构应积极公开医疗纠纷处理情况,提高信息透明度。

四、加强医患双方权益保护《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医患双方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1.提供便捷的申诉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频频发生,给医疗行业和患者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国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解读,探讨其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作用。

该条例的核心目的是通过规范医疗行为,建立纠纷协调机制,加强医院管理,有效回应患者的合理诉求,达到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的目的。

这份条例的解读首先要从医疗纠纷的预防层面入手。

预防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该条例鼓励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员质量控制,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医疗纠纷预警机制。

这意味着医疗机构需要根据以往的医疗纠纷案例,总结出一套针对性的风险预测和管理方法。

通过早期风险识别和干预,可有效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另外,该条例还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一旦纠纷发生,医疗机构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患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积极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诉讼,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对于医疗行为评价的规范,该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行为的评价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相关奖惩机制。

这将迫使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也促使医疗机构改善管理和优化内部机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互联网对医疗行业的影响越来越大。

该条例明确规定,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严格遵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规定。

这一举措为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此外,该条例还鼓励医疗机构建立投诉与反馈制度。

患者有权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或不合理服务的情况下提出投诉。

医疗机构应及时接受并处理这些投诉,并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

通过建立投诉与反馈制度,有效解决患者的合理诉求,避免事态扩大化,维护医疗秩序和稳定。

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释义与解读

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释义与解读

五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总则 医疗纠纷预防 医疗纠纷处理
01至8条 09至21条 22至44条
第四章 第五章
法律责任 附则
45至53条 54至56条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 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 安全,制定本条例。
三、《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是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 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 管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 减少纠纷。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 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 疗纠纷,减少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四、《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释义
• 【释义】将医疗纠纷的预防提升到立法目的层面 。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 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 【释义】条例的调整范围为“医疗纠纷”。 医疗 纠纷的范围远远大于医疗事故, 涵盖了所有医患 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 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 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 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 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 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 ,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 【释义】该条规定旨在通过提高医务人员的 职业素养来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除强调诊疗 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外, 还规定了严格遵守医疗卫生团法结律信、赖法创规造、规挑战章
•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 理制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 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 的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适用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适用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适用解读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患双方权益关系处理出现分歧而引发的纠纷。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我国于2024年颁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该条例第一章共有十三条,其中第一条明确了该条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该条例旨在促进医患诚信守约,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适用范围包括医疗纠纷的预防、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

第二章主要从医疗纠纷的预防着手,明确了医疗服务行业的职责和义务。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供安全、有效、有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还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主动提供医疗知识和相关信息,确保患者了解医疗服务的风险和利益。

第三章明确了医疗纠纷的调解程序和方式。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或者委员会,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调解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法律和医疗背景。

调解机构或者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患者提出的医疗纠纷,通过平等、公正的方式协调医患双方的关系。

第四章规定了医疗纠纷的仲裁程序和方式。

医疗纠纷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解决争议,也可以约定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进行仲裁。

仲裁过程应当公正、公开、及时、方便,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章涉及到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

医疗纠纷当事人有权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约定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并及时处理、公正审理。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积极提供证据、听取意见,维护自身权益。

第六章规定了医疗纠纷鉴定程序和要求。

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纠纷鉴定。

医疗纠纷鉴定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章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进行了规定。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当事人赔偿。

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

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 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 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 第三条: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 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 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 总结:自2010年7月1日以后,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统一适用《 侵权责任法》、《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作为法律、法规依据,《医疗事故条例》被搁置。
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
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解读:1、尸体检查务必书面告知,家属拒签要备注:告知时间 (到分钟)、地点、告知人姓名、在场人姓名等。2、制定书面告知模 板,让医生直接写,在出院小结病历上书写不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 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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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 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 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 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 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
是,依法处理。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
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
第八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常识的宣 传,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报道医疗纠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 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 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起草过程
2015年1月,原卫生计生委向国务院报送了《医疗纠 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原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两 次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部分高校和医疗机构的意见,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赴深圳、北京、江西、湖北等地调 研;就重点问题召开专家论证会,并进行了部门协调。在 此基础上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医疗纠纷预 防和处理条例(草案)》。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条例》规定,开展诊疗活
动应当以患者为中心,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诊疗相关规范、常规,
遵守职业道德;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
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
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二是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条例》规定,
在医疗损害鉴定活动方面规定了哪些内容?
《条例》根据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均开展医疗损害 鉴定的现实情况,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明确 开展鉴定的统一要求:鉴定应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 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没 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 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开展医疗损害鉴 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并授权国家卫生健康委、 司法部共同制定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此外, 《条例》对出具虚假鉴定结论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 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采用医疗新
技术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要严
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保证产品质
量安全;开展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诊疗活动,应当提前预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应对方案,主动防范突发风险。
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条 例》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全部病历 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 所提咨询、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并按规定进 行处理,对患者所提疑问进行核实、自查 并予以沟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 接待制度,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 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 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 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对患者在诊疗过程 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 处理;对患者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 指定有关人员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沟通,如实说明情况。
★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 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减少 医患对抗,促进医患和谐。
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规定了哪些内容?
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是《条例》的一个重要内容。《条例》
主要规定了以下三方面内容来预防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江油市中医医院医务科 张发玉
目的和意义
为了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 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保护医患双方 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 安全,国务院制定本条例,从制度层 面推进医疗纠纷的依法预防和妥善处 理,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我 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作了哪些基本规范?
一方面,《条例》明确了处理医疗纠纷的原 则、途径和程序。《条例》规定,处理医疗纠纷, 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 法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行 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诉讼等途径解 决。在此基础上,《条例》具体规范了医疗纠纷 自行协商、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程序,明确了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中的专家咨询、鉴定等制度, 并与司法诉讼作了衔接。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临 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保障临 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采用医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 和伦理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药品、 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禁止使用无 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
出台背景
2013年以来,我国在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化解 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的文件、措施,一些地方也注重 医疗纠纷的预防、人民调解,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相关政 策,取得了实效。2013年到2017年,我国医疗纠纷数量 实现了五年小幅递减,但纠纷总量仍处于高位水平。
国务院2002年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预防和 处理医疗纠纷发挥了作用,但主要调整的是医疗事故引发 的医疗纠纷,预防措施的针对性也不够强,难以适应新形 势的需要,有必要制定《条例》,在总结实施情况的基础 上,将近年来实践中探索积累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并 将人民调解这一成功做法加以规范和推广。
另一方面,《条例》规范了医疗纠纷发生后 的即时处置。《条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 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病历资料复制、实物封存等 规定;同时,明确了实物封存和启封以及尸体处 理和尸检的要求,以方便双方固定证据、解决纠 纷。此外,《条例》还对维护医疗秩序、处置违 法犯罪行为作了规定。
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条 患者应当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 的规定,如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普及健康 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疾病治疗等医学科学知识的认知水平。
第三章 医疗纠纷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
《条例》对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管 理要求、出具虚假鉴定结论和尸检报 告、编造散布虚假医疗纠纷信息等违 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于 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 议通过,7月31日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一共有五章,分别是总则、 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法律 责任、附则。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 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 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 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 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近几年的医疗纠纷处理实践表明,人民调解是化解矛 盾、定纷止争的一个有效途径,它以相对柔性的方式解决 纠纷,缓解了医患对抗,有利于促进医患和谐。同时,医 疗纠纷人民调解具有快捷便利、不收取费用、公信力较高 以及专业性较强等优势,已逐渐成为医疗纠纷多元解决机 制中的主渠道。《条例》将这一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 通过具体制度进一步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医疗 纠纷,规定: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纠纷,鼓励 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一方申请人民调解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 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
今年4月,司法部会同卫生健康委根据《深化党和国 家机构改革方案》,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18 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医疗纠纷预防 和处理条例(草案)》,2018年7月31日,国务院正式公 布《条例》。
总体思路
《条例》起草过程中,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 了以下三点:
★一是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 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 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 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
第十九条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 度,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估,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针对发现 的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条例》明确提出开展诊疗活动应 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恪守职业道 德。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 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 风险防控,突出医疗服务中医患沟通 的重要性,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 则、途径和程序,重点强调发挥人民 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 并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 统一规范了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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