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具体内容如下:(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 具体内容如下:( 一) 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 ( 浓度 ) 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 ,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 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10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 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 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指对各类排放污水的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污水排放的浓度限值、排放标准、监测方法和排放方式等内容。
2016年颁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我国各类工业、农村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进行了规范,旨在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首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水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浓度限值。
对于工业废水、农村污水和生活污水等不同类型的污水,根据其特性和对水环境的影响程度,规定了不同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确保排放的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其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排放标准,包括了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要求。
例如,对于工业废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都有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确保排放的污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另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还规定了污水排放的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
通过对污水排放进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排放超标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治理,保证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的要求,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危害。
最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还对污水排放的方式进行了规定。
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水,规定了相应的排放方式,包括了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和零排放等不同方式,以及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排放的污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总的来说,2016年颁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我国各类污水排放进行了规范和要求,旨在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督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的要求,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也要加大对污水治理技术和设施的投入,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和排放的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1信息中文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英文名称: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标准编号:GB 8978—1996批准日期:1996-10—04实施日期:1998—01—01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代替情况: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已废止(查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未废止,仍在现行)替代标准:GB18466—2001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
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1](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2006—10—01实施)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贮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选企业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
2016环保水质五项新标准65环境
日前,环保部公告批准了五项环保水质标准,其中有《水质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为首次发布,据悉,该五项新标准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五项水质标准分别为:《水质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809-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10-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总硒的测定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HJ 811-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硒的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12-2016):规定了测定水中6种可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离子色谱法。
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4-2016):规定了测定水中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的修订。
环保水质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而制定的,对环境保护、水治理有着重大意义。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对于各种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质的要求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规定,对于不同行业和用途的污水处理系统,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排放标准,以确保排放的污水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的监管,提高排放水质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概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作为一个统一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各种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主要目标是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保护水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优化排放水质要求,提高水质标准;•加强对排放监管的要求,完善执法机制;•强调对污水处理系统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推行绿色、节能、低碳的污水处理技术。
2. 排放水质要求的优化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排放水质要求进行了一定的优化和调整。
根据不同行业和用途,对排放的污水进行了细分和分类,并制定了相应的水质指标。
主要的水质指标包括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总磷和pH值等。
不同行业和用途的污水处理系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满足相应的水质指标要求。
3. 排放监管要求的完善为了加强对排放的污水的监管,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执法机制上进行了完善。
除了对排放水质的要求外,还加强了对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和管理的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的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和处罚。
同时,加大对排放数据的监测和核查力度,确保排放数据的真实可靠。
4. 设施和设备管理的强调污水处理系统的设施和设备是保证排放水质符合要求的关键因素。
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重点强调了对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要求。
对于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要制定相应的计划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特别是对于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要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其正常工作。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最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指对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和要求所做的规定和规范。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在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指导下,各地区制定了相应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了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如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
同时,也规定了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排放标准,以适应不同的排放情况和环境承载力。
其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执行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只有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执法体系,加大对污水排放的监测和检测力度,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污水排放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另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加强科技支撑。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污水处理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提高。
通过科技手段,可以更有效地降低污水排放的污染物含量,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需要加大对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最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只有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才能更好地推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执行。
因此,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和公众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共同参与到污水治理和环境保护中来。
总之,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
只有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能够不断完善和提高,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2016污水排放标准
2016污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标准是指国家对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排放的污水所制定的限制要求,旨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2016年发布的污水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和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以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
本文将对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需要经过预处理、沉淀、生物处理等多道工艺,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此外,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也要求其更新设备,提高处理效率,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其次,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对排放水质的要求更加严格。
标准对污水中各类污染物的含量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都有具体的限制要求。
这意味着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需要加强对污水排放水质的监测和控制,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此外,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还对污水排放的监测和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相关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污水排放进行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同时,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单位,将严格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罚,以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综上所述,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和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也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推动和促进。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污水排放标准的学习和理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2016年污水排放标准,并为环保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海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大海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优秀状态,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均衡,促使公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拟订本标准。
信息中文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英文名称:Integratedwastewaterdischargestandard标准编号:GB8978-1996同意日期:1996-10-04实行日期:1998-01-01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取代状况: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已取消(查国家标准文件共享服务平台未取消,仍在现行)代替标准:GB18466-2001部分取代GB8978-1996、GB20426-2006部分取代GB8978-1996、GB20425-2006部分取代GB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通告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行之日起,取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
上述标准为强迫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第一版社第一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1](GB20426-2006部分取代GB8978-1996GB16297-19962006-10-01实行)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储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使煤炭工业可连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拟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挑选公司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储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指针对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等单位排放污水所制定的相关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改善水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针对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污水排放情况,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
在工业企业方面,根据不同行业的生产工艺和污水特性,制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方面,对于污水处理工艺、设施运行、排放水质等方面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以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
其次,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工业企业方面,鼓励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提高污水处理效率,降低排放浓度和量。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方面,推动污水处理工艺的优化和更新,促进资源化利用和能源回收,提高污水处理的综合效益。
再次,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加强了对于污水排放监测和管理的要求。
对于工业企业,要求建立健全的污水排放监测系统,定期对排放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过程和排放水质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排放水质稳定达标。
最后,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问责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对于超标排放和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和问责,加大对违法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形成对污水排放行为的有效震慑。
总而言之,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污水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和全面的要求,将对于促进我国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和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最新版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1信息中文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英文名称: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标准编号:GB 8978-1996批准日期:1996-10-04实施日期:1998-01-01所属标准:代替情况: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已废止查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未废止,仍在现行替代标准:GB18466-2001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1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2006-10-01实施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贮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选企业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煤矿含露天煤矿、选煤厂及其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防治与管理,以及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防治与管理;2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2007-01-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我国皂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分两个时间段规定了皂素工业企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水污染控制指标日均浓度限值和吨产品最高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皂素和只生产皂素水解物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皂素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控制与管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皂素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中相关的排放限值;32详细内容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聚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3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GB3097-82GB3838-88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4概念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5技术4.14.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4.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4.2 标准值4.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4.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4.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4.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4.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4.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4.3 其他规定4.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4.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4.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6数据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 总汞2 烷基汞不得检出3 总镉4 总铬5 六价铬6 总砷7 总铅8 总镍9 苯并a芘10 总铍11 总银12 总α放射性1Bq/L13 总β放射性10Bq/L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mg/L 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 pH 一切排污单位6~9 6~9 6~92 色度稀释倍数染料工业50 180 -- - 其他排污单位50 80 -- -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100 300 -- - 脉金选矿100 500 -3 悬浮物SS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100 800 --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 30 - - - 其他排污单位70 200 400 -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30 100 60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甜菜制糖、、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30 150 6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 30 - - - 其他排污单位30 60 300 续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mg/L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100 200 1000 -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100 300 1000 - -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100 150 500 5化学需氧量COD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60 120 -6 石油类其他排污单位100 150 5007 动植物油一切排污单位10 10 308 挥发酚一切排污单位20 20 100总氰化合9一切排污单位物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10 硫化物其他排污单位11 氨氮一切排污单位- -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15 50 - - - 其他排污单位15 25 - 12 氟化物黄磷工业10 20 20 - -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L 10 10 20磷酸盐以P13其它排污单位- 计14 甲醛一切排污单位- - -15 苯胺类一切排污单位16 硝基苯类一切排污单位17 阴LAS 合成洗涤剂工业15 20 - - 其他排污单位10 2018 总铜一切排污单位19 总锌一切排污单位20 总锰合成脂肪酸工业- - 其他排污单位21 彩色显影电影洗片剂续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mg/L 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电影洗片23 元素磷一切排污单位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25 粪大肠菌群数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500个/L1000个/L 5000个/L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100个/L500个/L 1000个/L26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3接触时间≥1h>2接触时间≥1h- -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接触时间≥>5接触时间≥注: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表3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序号行业类别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1 矿山工业有色金属系统选矿水重复利用率75%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脉金选矿重选 ³/t矿石浮选³/t矿石氰化³/t矿石碳浆³/t矿石2 焦化企业煤气厂 ³/t焦炭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水重复利用率80%4 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加工深度分类:A. 燃料型炼油;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³/t原油250~500万t,³/t原油<250万t,³/t原油B >500万t,³/t原油250~500万t,³/t原油<250万t,³/t原油,C >500万t,³/t原油250~500万t,³/t原油<250万t,³/t原油5 合成洗涤剂工业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³/t烷基苯裂解法生产烷基苯³/t烷基苯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³/t产品6 合成脂肪酸工业³/t产品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³/t板8 制糖工业某蔗制糖 ³/t甘蔗甜菜制糖³/t甜菜9 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³/t原皮牛干皮³/t原皮羊干皮³/t原皮10 发酵酿造工业酒精工业以玉米为原料³/t酒精以薯类为原料100m³/t酒精以糖蜜为原料³/t酒味精工业³/t味精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³/t啤酒11 铬盐工业³/t产品12工业水洗法 ³/t硫酸13 苎麻脱胶工业500m³/t原麻或750m³/t精干麻14 化纤浆粕本色: 150m³/t浆漂白: 240m³/t浆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短纤维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³/t纤维长纤维800m³/t纤维16 铁路货车洗刷³/辆17 电影洗片5m³/1000m35mm的胶片18 石油沥青工业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单位:mg/L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单位: mg/L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 pH 一切排污单位6 ~96 ~ 9 6 ~ 9 2 色度稀释倍数一切排污单位50 80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70 300 -脉金选矿70 400 -3 悬浮物边远地区砂金选矿70 800 -SS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 30 -其他排污单位70 150 400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20 60 6004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 30 -其他排污单位20 30 300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100 200 10005化学需氧量COD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100 300 1000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60 12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100 150 5006 石油类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7 动植物油一切排污单位10 15 1008 挥发酚一切排污单位9 总氰化合物一切排污单位10 硫化物一切排污单位11 氨氮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15 50 -其它排污单位15 25 -黄磷工业10 15 20 12 氟化物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 <L 10 20 30其它排污单位10 10 2013 磷酸盐以 P 计一切排污单位-14 甲醛一切排污单位15 苯胺类一切排污单位16 硝基苯类一切排污单位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LAS一切排污单位10 2018 总铜一切排污单位19 总锌一切排污单位20 总锰合成脂肪酸工业其他排污单位21 彩色显影剂电影洗片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电影洗片23 元素磷一切排污单位24有机磷农药以P计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25 乐果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 26 对硫磷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其他排污单位203030027 甲基对硫磷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28 马拉硫磷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 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 以Cl 计 一切排污单位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35 苯 一切排污单位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37 乙苯一切排污单位38 邻 - 二甲苯一切排污单位39 对 - 二甲苯一切排污单位40 间 - 二甲苯一切排污单位41 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2 邻 - 二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3 对 - 二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4 对 - 硝基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52,4- 二硝基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6 苯酚一切排污单位47 间 - 甲酚一切排污单位48 2,4- 二氯酚一切排污单位49 2,4,6- 三氯酚一切排污单位50邻苯二甲酸二丁脂一切排污单位51邻苯二甲酸二辛脂一切排污单位52 丙烯腈一切排污单位53 总硒一切排污单位54 粪大肠菌群数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500个 /L1000 个/L5000 个/L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100 个 /L 500个 /L1000 个 /L医院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3 接触时间 ≥ 1h>2 接触时间 ≥1h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接触时间≥>5 接触时间≥合成脂肪酸工业20 40 - 56 总有机碳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TOC其他排污单位2030-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指 50 个床位以上的医院;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矿山工业有色金属系统选矿水重复利用率75%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脉金选矿重选 ³/t矿石浮选³/t矿石氰化 ³/t矿石碳浆³/t矿石2焦化企业煤气厂 ³/t焦炭3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水重复利用率80%4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加工深度分类:A;燃料型炼油厂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A>500万t,³/t原油250~500万t,,³/t原油<250万t,,³/t原油B>500万t,³/t原油250~500万t,,³/t原油<250万t,,³/t原油C>500万t,³/t原油250~500万t,, m³/t原油<250万t,,³/t原油5合成洗涤剂工业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m³/t 烷基苯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m³/t 烷基苯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m³/t产品6合成脂肪酸工业³/t产品7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m³/t 板8 制糖工业甘蔗制糖 m³/t甜菜制糖 m³/t9 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m³/t牛干皮 m³/t羊干皮 m³/t10 发酵、酿造工业酒精工业以玉米为原料 m³/t以薯类为原料 m³/t以糖蜜为原料 m³/t味精工业 m³/t啤酒行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m³/t11铬盐工业 m³/t 产品12硫酸工业水洗法 m³/t 硫酸13苎麻脱胶工业500 m³/t 原麻750 m³/t 精干麻14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短纤维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m³/t 纤维长纤维 m³/t纤维15化纤浆粕本色: 150 m³/t浆; 漂白:240 m³/t浆16 制药工业医药原料药青霉素 4700m³/t氰霉素链霉素1450m³/t链霉素土霉素 1300m³/t土霉素四环素1900m³/t四环素洁霉素 9200m³/t洁霉素金霉素3000m³/t金霉素庆大霉素 20400m³/t庆大霉素维生素C 1200m³/t维生素C氯霉素2700m³/t氯霉素新诺明 2000m³/t新诺明维生素B1 3400m³/t维生素B1 安乃近180m³/t安乃近非那西汀 750m³/t非那西汀呋喃唑酮2400m³/t呋喃唑酮咖啡因 1200m³/t咖啡因17 有机磷农药工业乐果 700m³/t产品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³/t产品对硫磷P2S5法 500m³/t产品对硫磷PSCl3法 550m³/t产品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³/t产品敌百虫40m³/t产品不包括三氯生产废水马拉硫磷 700m³/t产品18 除草剂工业除草醚 5m³/t产品五氯酚钠2m³/t产品五氯酚 4m³/t产品2甲4氯14m³/t产品2,4-D 4m³/t产品丁草胺³/t产品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³/t产品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³/t产品19 火力发电工业³MW·h20 铁路货车洗刷³/辆21 电影洗片5m³/1000m35mm胶片22 石油沥青工业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注:产品按100%浓度计;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申请注意:在实际申请过程中,根据笔者实际申请经验,一般需要在当地政府,通过其环保局申请,其整个流程必须要事先准备充分,否则实际申请时很可能因为一星半点的问题而遭停沚;7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表1 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A标准 B标准1 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3 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4 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5 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5 1/5 2/5 57 总氮以N计mg/L 15/- 20/- - -8 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9 总磷以P计mg/L 1/ 3/1 510 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11 pH 6~9/6~9 6~9/6~9 6~9/6~9 6~9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4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zwgk/fgybz/swywpfbz/200311/t20031126_40921.htm[2013-6-7 1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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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470.1~ 14470.3-93和 GB4274~ 4279-84)》,磷肥工 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 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 准。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续表( 3 )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 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发 酵
酒 精
以玉米为原料
150.0m3/t( 酒精 )
酿 造
工 业
以薯类为原料
100m3/t( 酒精 )
10
工 业
以糖蜜为原料
80.0m3/t( 酒
味精工业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 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 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 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20
13
磷酸盐 (以 P计 )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
污水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制定对于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加大了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其中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也得到了更新。
本文将就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对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对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排放方式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了排放的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对监测和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标准要求排放单位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定期对污水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对于监测数据的报送和公开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加强了对排放单位的监管力度。
另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还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对于超标排放、未经许可排放等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有效维护了环境保护的法律红线。
此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还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出了要求。
标准要求排放单位要建立健全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经过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对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也有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排放水质的稳定。
综上所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的出台,对于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严格的排放标准、监测管理和处罚措施,将有效减少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共同为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DB31 982-2016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
DB31/982-2016
II
DB31/982-2016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 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 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控制水平进步,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和运营管理与监控要求, 以及 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污染物、 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产生 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或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未规定的项目执行相 应的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装置和锅炉执行相应的国家 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 按照批复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鑫、鲍仙华、贺军锋、刘利、朱睿、席雪飞、刘思佳、周婷、张 丹。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3 月 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III
DB31/982-2016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和运营管理与监控要求, 以及 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016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6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6年,我国对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以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新的排放标准不仅提高了对污染物排放的限制要求,还增加了对新型污染物的监管。
这些举措对于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的排放标准对传统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有了更严
格的要求。
例如,对于燃煤电厂和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得到了大幅降低。
这将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频率。
其次,新的排放标准对新型污染物的监管也更加严格。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一些新型污染物的排放量逐渐增加,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
因此,新的排放标准新增了对一些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新型污染物的监管要求,以防止它们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此外,新的排放标准还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数据报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
业需要安装更先进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这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减少违规排放行为,推动企业向清洁生产转型。
总的来说,2016年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对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新的排放标准将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同时,政府部门也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惩违规行为,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我们期待着,随着新的排放标准的全面实施,我国的环境质量将会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将会得到提升。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具体内容如下:(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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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版2016具体内容如下:
(一)污水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
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
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
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
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
及大气降水的总和。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
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表1《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深度(日均值)单位:mg/L
序号污染物项目 A 级标准 B 级标准1总汞 (以 Hg 计)0.0050.02
2烷基汞 (以 Hg 计)不得检出不得检出3总镉 (以 Cd 计)0.010.1
4总铬 (以 Cr 计)0.15 1.5
5六价铬 (以Cr+6计)0.050.5
6总砷 (以 As 计)0.050.5
7总铅 (以 Pb 计)0.11
8总镍 (以 Ni 计)0.11
9总铍 (以 Be 计)0.0050.005 10总银 (以 Ag 计)0.50.5
11总钒 (以 Va 计)22
12总硒 (以 Se 计)0.10.1
13总钴 (以 Co 计)11
14总锡 (以 Sn 计)55
15总 α 放射性 (Bq/L)11
16总 β 放射性 (Bq/L)1010
17苯并(a)芘0.000030.00003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深度(日均值)单位: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