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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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动物质量,保障实验动物福利,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实验动物饲养、繁育、实验、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实验动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实验动物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三)负责实验动物采购、饲养、繁育、实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四)负责实验动物福利的保障工作;(五)负责实验动物信息的管理和统计;(六)组织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七)处理实验动物工作中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实验动物饲养员负责实验动物的日常饲养、繁育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繁殖、实验等工作;(二)负责实验动物设施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等工作;(三)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记录、健康状况监测和死亡报告等工作;(四)参与实验动物福利保障工作。

三、实验动物设施与设备第七条实验动物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动物房、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第八条实验动物设施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动物福利要求;(二)具备必要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三)具备安全防护设施,如隔离设施、防护屏障等;(四)具备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第九条实验动物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实验动物采购与供应第十条实验动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实验动物采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采购申请;(二)审核采购申请;(三)选择供应商;(四)签订采购合同;(五)验收实验动物。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2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2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公司重视员工的健康状况,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以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程序和要求,确保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风险,保障公司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健康检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更新相关健康体检记录。

三、健康检查内容1. 健康问卷调查从业人员入职时需填写健康问卷调查表,详细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患有的疾病史、过敏史等相关内容。

2. 生活习惯调查询问从业人员的饮食习惯、运动习惯等相关情况,以了解其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影响。

3. 医学体检从业人员每年需要进行全面的医学体检,包括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常规项目,让专业医生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确保发现疾病的早期征兆。

4. 心理健康评估为了了解从业人员的心理状态,特别是与工作相关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心理问题。

5. 职业病检查根据从业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病检查项目,确保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地工作。

四、健康检查实施1. 通知和安排公司将提前通知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并分配体检时间。

2. 体检机构选择公司将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协议,选择专业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3. 保密与隐私体检过程中,保护从业人员的个人隐私,保证个人健康信息的机密性。

4. 结果评估与反馈体检机构将对从业人员的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如发现有健康问题,将进行及时的反馈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治疗方案。

5. 健康档案管理公司将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并负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经费与费用公司将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费用,体检费用应列入公司预算,并及时支付给体检机构。

同时,公司也鼓励从业人员自觉去体检,并提供相关的费用补贴。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指实验动物使用者在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 避免受到伤害和危险。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的重要性
保护实验动物使用者的身体健 康
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提高实验动物使用者的工作效 率
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 性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措施
实验动物可能导致实验者产 生心理创伤和应激反应
实验动物对实验者安全的威胁
03
实验动物的攻击行为
咬伤:实验动物可能会咬伤实验 者,导致皮肤破损和感染
踢伤:实验动物可能会踢伤实验 者,导致身体疼痛和受伤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抓伤:实验动物可能会抓伤实验 者,导致皮肤破损和感染
传染疾病:实验动物可能会将疾 病传染给实验者,导致健康问题
实验动物的意外逃逸
实验动物逃逸的原因:实验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 实验动物逃逸的危害:可能导致实验者受伤、感染疾病等 实验动物逃逸的预防措施:加强实验操作培训、定期检查设备等 实验动物逃逸的应对措施:及时报告、采取紧急措施等
实验动物的意外死亡
实验动物在实验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死亡,如疾病、意外伤害等。 实验动物的死亡可能导致实验者接触到有害物质,如血液、组织等。 实验动物的死亡可能导致实验者接触到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等。 实验动物的死亡可能导致实验者接触到有毒物质,如化学试剂、放射性物质等。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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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与目标
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动物使用规范、生物安全知识、个人防护设备使用等 目标:提高实验动物使用者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动物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培训方式:包括理论授课、实际操作、案例分析等

动物中心工作制度

动物中心工作制度

动物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中心的管理,保障实验动物的福利与安全,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物中心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伦理性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实验动物的管理规定,保障实验动物福利,提高实验动物科学应用水平。

第三条动物中心负责实验动物的采购、饲养、繁殖、供应和福利保障等工作,同时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相关服务。

第四条动物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实验动物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第五条动物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中心整体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六条动物中心设立以下部门:1. 行政管理部:负责中心人事、财务、档案、设备采购等工作。

2. 动物饲养部: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繁殖、清洁、消毒等工作。

3. 动物供应部:负责实验动物的供应、配送等工作。

4. 动物实验部:负责实验动物的实验安排、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5. 质量管理部:负责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动物福利保障等工作。

第七条各岗位职责:1. 中心主任:负责动物中心的整体工作,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部门管理工作。

3. 行政管理部负责人:负责中心人事、财务、档案、设备采购等工作。

4. 动物饲养部负责人: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繁殖、清洁、消毒等工作。

5. 动物供应部负责人:负责实验动物的供应、配送等工作。

6. 动物实验部负责人:负责实验动物的实验安排、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7.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动物福利保障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第八条动物中心的各项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采购:根据教学、科研需求,提交采购申请,经审批后进行采购。

2. 饲养:对实验动物进行科学饲养,确保动物福利,定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

3. 繁殖:负责实验动物的繁殖工作,提高动物种群质量。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动物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验动物质量,确保实验研究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以及安全评价符合标准,同时为了防止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及蔓延,根据我动物实验室实际情况规定如下:1.实验动物的管理及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国家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本动物实验室(屏障环境)已获得《广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面向广大科研工作者开放。

需要开展动物实验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动物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动物的饲养和实验操作。

3.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养培育,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对其质量实行控制,用于科学研究、教学、医药、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4.在动物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动物实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5.深圳第三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实验动物工作,动物实验室具体负责动物实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6.动物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和饲养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实验动物培训,并持有“广东省实验动物学会”颁发的《实验动物技术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相关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确认无传染病(含微生物和寄生虫)和其他影响实验动物工作疾病的人员方可上岗。

7.凡申请进入动物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操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必须提交相关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无证人员必须参加本动物实验室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深圳第三人民医院动物实验室颁发的《实验动物上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申请进入动物实验室从事动物实验操作。

8.购买实验动物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在动物进入动物实验室的同时提交《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原件。

9.进入动物实验室参观或办事的外来人员需经动物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由工作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动物实验室,并应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入指定区域,禁入区(如屏障设施)严禁非饲养和非实验人员入内,谢绝参观。

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试行)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总则1《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由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生物化学与生物细胞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制定,是所有参与动物实验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操作规范,由动物实验技术平台负责日常监督。

其目的在于管理和监督所有平台工作人员及动物实验人员,规范实验动物操作,切实保护实验动物福利。

生化与细胞所各课题组对其组内实验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

2所有课题组应在开展动物实验前递交《实验动物研究方案》,并经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开展的动物实验均应以经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实验动物研究方案》为基本依据和前提。

所有动物实验人员必须通过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许可证资质考核,并经生化与细胞所动物实验技术平台培训后方可上岗,并严格在《实验动物研究方案》的范围内开展实验。

3该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生化与细胞所所属动物房内进行动物实验及操作的实验人员和工作人员。

4动物实验人员如未能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的动物实验操作,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违规人员警告、全所通报批评、记过、暂停、取消其动物实验上岗资格, 直至暂停其所在课题组的动物实验资格。

目录1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错误 ! 未定义书签2实验动物研究方案............... 错误 ! 未定义书签3实验动物人员上岗制度.............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上海市实验动物上岗证.............. 错误 !未定义书签生化与细胞所上岗前培训............. 错误 !未定义书签4实验动物福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动物福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动物安乐死.................... 错误 !未定义书签麻醉剂...................... 错误 !未定义书签5实验动物的引进、输出及转移 .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实验动物供应商................. 错误 !未定义书签由外单位动物房引进实验动物........... 错误 !未定义书签实验动物的输出................. 错误 !未定义书签本所动物房之间实验动物的转移......... 错误 !未定义书签6动物房使用规范................ 错误 ! 未定义书签实验人员进出屏障系统............. 错误 !未定义书签物品进出屏障系统............... 错误 !未定义书签实验动物操作.................. 错误 !未定义书签动物尸体处理.................. 错误 !未定义书签动物实验室.................... 错误 !未定义书签动物实验记录.................. 错误 !未定义书签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 错误 !未定义书签7违规行为的处罚................ 错误 ! 未定义书签8附录...................... 错误 !未定义书签附录 1 实验动物福利相关规定.......... 错误 !未定义书签附录 2 实验动物的引进、输出及转移流程.... 错误 !未定义书签附录 3 人员进出屏障系统环境的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4 物品进出屏障系统环境管理制度...... 错误 !未定义书签附录 5 屏障系统使用操作规则.......... 错误 !未定义书签附录 6 动物实验室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错误 !未定义书签附录 7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 错误 !未定义书签1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生化与细胞所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监督和处理研究所的动物使用、管理以及动物实验技术平台相关事宜,维护研究所的整体利益。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dòngwù)设施〔设备(shèbèi)〕运行(yùnxíng)管理制度一、设施(shèshī)平安(píng ān)运行管理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设施负责人对中心内的平安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设兼职平安员,对设施的平安工作负检查、监督责任。

3、各人对所在岗位的所有仪器设备及所使用的工具、器材负直接的平安管理责任。

4、动物饲养员必须对所饲养的动物负全部的平安管理责任。

5、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设施所规定的各项制度。

6、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均应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作好个人防护,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7、各种电器、动力设备在移动、检修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饲养室和实验室内电、煤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平安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8、各饲养室和实验室的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9、发现平安隐患,均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汇报。

10、发生火警等险情,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每日下班时,工作人员都必须查看水电、煤气和门窗等,切断电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12、为保证人身平安,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但凡常年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1次体检。

凡有人畜共患传染病者不得从事实验动物工作。

13、为了保证动物种群的健康和屏障设施平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动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4、工作(gōngzuò)中使用的酸、碱要放在指定的位置,须有专人保管,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15、高压灭菌工作(gōngzuò)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

16、对违反规章制度(ɡuī zhānɡ zhì dù)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

減少暴露于动物性 減少暴露于动物性过敏原的方法 于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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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面罩、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动物房换气次数>10次 穿长袖防护服戴手套 勤洗手及洗裸露部位 不用裸手接触动物及其用品用具 保持笼具及工作区清洁,定期换笼清洗消毒
人畜共患 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
(Control of zoonotic diseases in the animal facility)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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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澡,勤剃须,勤换衣服,勤换工作服,做到个人卫生整 洁。 按规定着装,进动物房不带戒指、耳环、手表,不使用芳香 型化妆品。女性头发不披肩,盘起来,可以先戴一个一次性 帽子。 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实验动物工作和临时参加动 物实验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凡出现腹痛、腹泻、手外伤、烫 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肿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黄疸等症状时,及时停止实验动物工作,进行治疗,经 医生证明确已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岗位工作。 实验动物工作域不饮食、不吸烟、不存放于实验无关物品。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 实验动物使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 健康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in the Care and Use Laboratory Animals 杨秋龙
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Email: nudemice@
上海药物所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委员会 上海药物所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委员会
培训目的 培训目的

实验动物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预防职业性伤害,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从业人员。

三、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健康检查(1)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等检查项目。

(2)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病原体检测,如HAV、HBV、HCV、HIV、SARS-CoV-2等。

(3)根据实际情况,对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可进行其他专项检查。

2. 健康教育与培训(1)新入职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知识、个人防护、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2)定期对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健康意识。

3. 个人防护(1)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在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时,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根据实验动物的种类和实验操作,选用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4. 实验室生物安全(1)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病原体传播。

(2)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通风等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5. 疾病预防与控制(1)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发现疑似职业性疾病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接受相关检查。

(2)对患有职业性疾病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治疗和休息。

四、责任与监督1. 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履行职业健康管理的各项要求。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单位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动物医院化验检验工作,保障动物健康,提高诊疗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法律依据:本管理制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服务宗旨:本管理制度的服务宗旨是为动物提供准确、可靠的化验检验服务,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3.责任分工:动物医院应明确化验检验相关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责任人及职责。

三、化验检验管理体系1.机构设置:动物医院应设立化验检验中心,配备合格并有相关鉴定资质的专业人员。

2.设备设施:化验检验中心应配备先进、齐全的化验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3.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化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和保养。

4.样本接收和管理:对于送检的样本,应及时进行登记,并进行合理的保存和管理,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标本处理与检验分析:对于各类样本的处理和检验分析工作,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结果报告和解读:对于化验检验结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并进行科学解读,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7.质量控制与评价:化验检验中心应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定期进行质量评价,对于不合格的样本和结果应及时纠正并追溯。

四、工作流程1.样本接收和登记(1)接收样本时,应核对样本送检单上的相关信息,如样本编号、患者基本信息等,确保准确性。

(2)将接收的样本进行登记,包括样本类型、送检时间、接收人员等信息,同时进行样本质量评估。

2.样本处理和检验分析(1)根据样本的性质和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工作,如离心、分离、保存等。

(2)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分析,记录所使用的试剂和仪器设备信息。

3.结果报告和解读(1)对于检验结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并告知结果的可信度和参考值范围。

(2)对于异常结果,应进行科学解读,提供可能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范文(2篇)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范文(2篇)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动物医院化验检验工作,保障动物健康,提高诊疗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法律依据:本管理制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服务宗旨:本管理制度的服务宗旨是为动物提供准确、可靠的化验检验服务,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3.责任分工:动物医院应明确化验检验相关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责任人及职责。

三、化验检验管理体系1.机构设置:动物医院应设立化验检验中心,配备合格并有相关鉴定资质的专业人员。

2.设备设施:化验检验中心应配备先进、齐全的化验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3.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化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和保养。

4.样本接收和管理:对于送检的样本,应及时进行登记,并进行合理的保存和管理,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标本处理与检验分析:对于各类样本的处理和检验分析工作,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结果报告和解读:对于化验检验结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并进行科学解读,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7.质量控制与评价:化验检验中心应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定期进行质量评价,对于不合格的样本和结果应及时纠正并追溯。

四、工作流程1.样本接收和登记(1)接收样本时,应核对样本送检单上的相关信息,如样本编号、患者基本信息等,确保准确性。

(2)将接收的样本进行登记,包括样本类型、送检时间、接收人员等信息,同时进行样本质量评估。

2.样本处理和检验分析(1)根据样本的性质和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工作,如离心、分离、保存等。

(2)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分析,记录所使用的试剂和仪器设备信息。

3.结果报告和解读(1)对于检验结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并告知结果的可信度和参考值范围。

(2)对于异常结果,应进行科学解读,提供可能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动物管理,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及生物安全,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号)、《河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豫科字[1992]第24号)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与实验动物有关工作的各单位和在本校进行的动物实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养、繁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及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来源清楚,应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第四条我校执行国家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制度,实验动物的质量监控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国家、行业均未制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第五条我校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应加强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分工,资源共享。

从事动物实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维护动物福利,保障生物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第二章实验动物的使用第六条使用实验动物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单位,需提前向教务处、科研处、实验设备处提交使用计划,并按照使用许可证准许的范围,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

实验动物应来源于国家认可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并具备实验动物合格证。

第七条动物实验设计要按照替代、减少和优化的原则进行,并使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实验动物。

第八条动物实验环境设施要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的等级标准,使用合格的饲料、笼具、垫料等用品;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进行动物实验应根据实验目的,使用相应等级标准的实验动物及饲料、用品、用具。

不同品种、不同等级或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不得在同一实验间进行。

第十条不同品种、品系、性别和等级的实验动物,不得在同一笼具内混合装运。

第十一条应按照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进行相关产品保种、繁育、生产。

第十二条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以及使用野生动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动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动物实验室人员安全,保障实验动物福利,防止实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从事动物实验的相关人员及实验动物。

三、职责1. 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实验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确保实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动物福利。

4. 实验动物饲养员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护理和健康监测。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实验动物来源及购买(1)实验动物必须来源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实验动物的质量和品种。

(2)购买实验动物时,应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动物许可证、检疫证明等。

2. 实验动物饲养(1)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应满足动物福利要求,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2)饲养员应定期对实验动物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实验动物饲养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3. 实验动物实验(1)实验人员必须接受动物实验培训,掌握动物实验操作技能。

(2)实验过程中,应确保实验动物福利,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

(3)实验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防止交叉感染。

(4)实验过程中,如发现实验动物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报告实验室主任。

4. 实验动物处理(1)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动物福利要求,对实验动物进行妥善处理。

(2)实验动物尸体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 安全防护措施(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2)实验人员应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防止交叉感染。

6. 应急处理(1)实验室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故。

(2)实验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五、监督检查1. 实验室主任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实验室管理员应加强对实验动物饲养、实验操作的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科学技术部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科学技术部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科学技术部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1.08.03•【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规范实验动物管理,保证实验动物质量,支撑科技创新,保障实验动物福利,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技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1988年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基础研究司(邮编:100862),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2021年8月3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保障动物福利,维护公共安全,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概念】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培育,遗传背景明确或来源清楚,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寄生虫实行控制,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根据对微生物、寄生虫的控制程度,实验动物分为普通级动物、无特定病原体级动物和无菌级动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实验动物及实验动物相关产品的生产、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管理原则】实验动物的管理,应当遵循合理分工,有利于行业规范,保障安全,促进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原则。

动物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动物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质符合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健康标准,确保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新招聘人员,必须持有指定医院出示的体检合格证明材料、并且家中没有饲养宠物方可录用。

3、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进入单位工作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如查出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病毒携带者,一律予以解聘处理。

4、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若频繁出现某种疾病,应立即到指定医院检查,如果查出任何对所从事的工作有危害的病症,都应首先隔离治疗,直到完全恢复,方可复工。

情况严重者应据《劳动法》协商处理。

5、员工自入职始,用人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对员工的健康记录资料进行存档管理。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SOP—XXX 第1页,共2页题目: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制定人: 制定日期:审核人: 审核日期: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日期: 修订人: 修订日期:编写/修订记录版本摘要生效日期编写/修订批准 A/01 目的为规范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体检和健康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科技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以及从事实验动物相关产品生产的质量技术负责人。

3职责设施负责人负责从业人员体检健康建档备查;4 制度1、设施负责人每年组织本单位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部门进行体检,并根据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岗位分类管理。

2、凡患有下列疾病或病理状态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不应当从事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工作,如:保种、繁育、生产、供应销售、运输、应用及饲料生产工作。

对上述各岗位的工作,应由单位负责进行重新调整,杜绝带病仍滞留在原岗位工作。

(一)皮肤创伤未愈合期间、头癣、体癣、疥疮、衣原体性皮炎及其他有传染性或污染设施环境的皮肤病。

(二)淋病、梅毒、软下疳、尿道分泌物淋菌阳性者、尖锐湿疣患者。

第2页,共3题目: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 SOP—XXX 页(三)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具有传染性的呼吸系统疾病及各种原因导致的肺叶不张者。

(四)伴有重度咳嗽的急性咽炎及慢性咽炎急性发作期。

(五)伴有腮腺及口腔分泌过度的腮腺炎、腮腺混合瘤和口腔疾病。

(六)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急性肠炎等各种痢疾和腹泻。

(七)发热性疾病、由不明传染性病因引起的脾脏肿大、淋巴节肿大。

(八)各型传染性肝炎并处于传染期者。

(九)传染性或急性结膜炎。

(十)流行性出血热及其他人兽共患的病毒性疾病。

(十一)弓型虫及其他人兽共患的寄生虫病。

(十二)重度副鼻窦炎、重度鼻炎、嗅觉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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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SOP—XXX 第1页,共2页题目: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
制定人: 制定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日期: 修订人: 修订日期:
编写/修订记录
版本摘要生效日期编写/修订批准 A/0
1 目的
为规范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体检和健康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科技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以及从事实验动物相关产品生产的质量技术负责人。

3职责
设施负责人负责从业人员体检健康建档备查;
4 制度
1、设施负责人每年组织本单位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部门进行体检,并根据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岗位分类管理。

2、凡患有下列疾病或病理状态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不应当从事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工作,如:保种、繁育、生产、供应销售、运输、应用及饲料生产工作。

对上述各岗位的工作,应由单位负责进行重新调整,杜绝带病仍滞留在原岗位工作。

(一)皮肤创伤未愈合期间、头癣、体癣、疥疮、衣原体性皮炎及其他有传染性或污染设施环境的皮肤病。

(二)淋病、梅毒、软下疳、尿道分泌物淋菌阳性者、尖锐湿疣患者。

第2页,共3题目: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体检、健康管理制度 SOP—XXX 页
(三)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具有传染性的呼吸系统疾病及各种原因导致的肺叶不张者。

(四)伴有重度咳嗽的急性咽炎及慢性咽炎急性发作期。

(五)伴有腮腺及口腔分泌过度的腮腺炎、腮腺混合瘤和口腔疾病。

(六)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急性肠炎等各种痢疾和腹泻。

(七)发热性疾病、由不明传染性病因引起的脾脏肿大、淋巴节肿大。

(八)各型传染性肝炎并处于传染期者。

(九)传染性或急性结膜炎。

(十)流行性出血热及其他人兽共患的病毒性疾病。

(十一)弓型虫及其他人兽共患的寄生虫病。

(十二)重度副鼻窦炎、重度鼻炎、嗅觉丧失。

(十三)双耳失聪、双侧矫正视力均低于0.5、重度色觉异常或有明显视力功能损坏的眼病者。

(十四)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压、低血糖、癫痫病史、精神病史、遗尿症、尿崩症、晕厥史、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智力障碍、运动障碍等无法正常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

(十五)对实验动物工作环境有严重过敏性疾病。

(十六)妊娠期内。

(十七)无法正常履行实验动物工作职责的其他疾病。

3、健康管理的其他特殊要求:
(一)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接触者,需要有B病毒和结核杆菌的检查记录; (二)与实验犬接触者,需要有狂犬病疫苗接种记录;
(三)与实验羊和犬接触者,需要有布氏杆菌的检查记录; (四)与实验猫接触者,需要有弓形虫的检查记录;
4、从事动物的工作人员均应建立健康档案。

5、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等。

工作服要经常更换,按规定要求消毒灭菌。

第3页,共3题目:实验动物室内外环境管理制度 SOP—XXX 页
6、进入工作室之前和完成工作后必须立即洗手及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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