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首先,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一套明确的规定和机制,旨在强化员工对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制度的核心原则是“责任明确、工作绩效公正、奖惩分明”。
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所有员工在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完成得好坏直接与员工个人的能力和业绩挂钩。
通过追究责任,能够使员工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追究方式。
责任主体包括个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个人责任是指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的责任,包括任务的完成、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
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对员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责任。
责任追究方式可以通过考核评价、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等多种形式来进行。
对于履行职责得当、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给予一定的激励和奖励;而对于不尽职、工作不达标的员工,则采取相应的制度约束和惩戒措施,甚至可能对其进行承担责任的追究。
再次,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
信息反馈机制是指将员工对工作的评价、问题反馈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督机制是指将工作责任的追究与监督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审计制度、内部控制等措施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保证责任追究的有效实施。
最后,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注重平衡和公正。
一方面,要确保责任的追究不过于苛刻和武断,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个别员工,而要考虑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
另一方面,要确保责任的追究是公正的,不能对一些员工宽松,对另一些员工苛刻。
只有平衡和公正,才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责任追究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保持平衡和公正,公司能够更好地发挥员工的潜力和能力,提高整体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对工作失误、过失等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追究和处理的制度。
本制度是一种权力制度,同时也是一种责任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在组织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政策。
下面就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机制、制度建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1、减少工作失误和违规行为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减少员工工作失误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如有责任之人不承担相应职责和后果,往往会导致员工在工作中的不认真和缺乏责任心,进而加剧工作失误和违规现象的发生。
2、推动工作积极性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推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如果企事业单位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则员工就不会对工作有明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出现工作失误时也就没有法律责任。
如果责任追究制度得到保障,员工就会增强自己的工作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创造出更多的成果。
3、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提高工作质量。
如果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来推动员工加强自我约束,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就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了过失、失误和疏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和责任追究,从而督促员工更加认真地对待工作。
二、实施机制1、职责明确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流程,制定岗位职责书,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的履行责任人,并明确所要追究的责任范围、层级和标准。
2、追究严格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科学的追究制度,不同的错误情况要有针对性地设定不同的惩罚措施,制度普遍有停薪留职、降职调整、处罚款、按月扣除一定比例工资、停职、开除等。
3、程序公正对于工作职责追究的情况,应当通过程序,确立重要人员的工作和职责,并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要在程序上公正、公开、严格地处理事情,不偏袒任何一方。
三、制度建立1、工作责任制度的编制与审批在制定工作责任制度之前,应当充分调研,并制定科学、合理、可行、全面的责任制度,确定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具体流程,并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承担后果的方式。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责任意识,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工作责任的追究原则、追究的条件、追究的方式、追究的程序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全体职工应尽的法定义务。
第五条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工作责任的追究原则第六条工作责任追究原则是以结果为导向,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工作责任的追究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及重要程度,将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附带责任,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进行追究。
第八条工作责任的追究应当遵循依法追究、事实验证、程序合法等原则。
第三章追究的条件第九条职工在履行工作过程中明知存在工作风险而不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工作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中故意隐瞒、报道不实或者骗取财物,侵吞单位或者他人财物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业务规程,给单位或者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职工在工作中泄露单位机密,破坏单位形象或者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职工在工作中以欺骗、贿赂、胁迫等手段谋取私利,损害单位或者他人利益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四章追究的方式第十四条追究工作责任的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等。
第十五条职工在追究工作责任时,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分类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追究工作责任时,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十七条如果职工对所追究的结果不服,可以根据法定程序提起申诉。
第五章追究的程序第十八条追究工作责任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确保被追究责任的职工享有合法权益。
1.工作责任的追究应当有书面报告,并说明追究责任的事实、依据和结果。
2.被追究责任的职工应当在被追究之前享有辩解和申辩的权利。
3.追究工作责任的决定应当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追究工作责任的程序应当及时、公开、公平。
责任追究工作督办制度模板
责任追究工作督办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追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工作,是指对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追究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有责任追究职责的机关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严肃认真的原则,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五条责任追究工作由各级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有责任追究职责的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别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级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有责任追究职责的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时限等。
第七条各级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有责任追究职责的机关应当加强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确保责任追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第三章责任追究工作的程序第八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投诉、举报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二)初步核实;(三)立案调查;(四)的事实和证据;(五)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六)执行责任追究决定。
第九条各级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有责任追究职责的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第十条立案调查应当由两级以上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责任追究职责的机关共同进行,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章责任追究工作的决定和执行第十二条责任追究决定应当根据责任人的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依规作出。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实践“____”、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
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2、因____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2、违____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责任追究,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和责任第四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失误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二)违反工作纪律,导致工作失误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三)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的;(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五条追究责任的人员范围包括:(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二)直接责任人员;(三)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章追究程序和办法第六条工作责任追究程序包括:(一)调查核实;(二)责任认定;(三)处理决定;(四)执行决定。
第七条工作责任追究的办法包括:(一)批评教育;(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调离岗位;(五)降级或者撤职;(六)其他处理措施。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八条工作责任追究由本机构领导组织实施。
必要时,可以成立工作责任追究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第九条工作责任追究应当及时进行,对涉及的人员应当逐一调查核实,明确责任,公正处理。
第十条工作责任追究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追究人员,并载明追究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措施和申诉途径。
第五章申诉和监督第十一条被追究人员对工作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机构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本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并通知被追究人员。
第十三条本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工作的性质、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等因素,对员工的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并实施追究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明确员工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推动员工履行职责,促进工作的高效进行。
一、制度的重要性建立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明确工作责任。
制度明确了员工在岗位上的职责,使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减少工作混乱和责任不清的问题。
2.激发员工积极性。
工作责任的追究制度使得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3.规范管理行为。
制度对管理者的工作责任和权责进行明确规定,规范管理行为,减少管理者的随意性和任性行为,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4.加强监督管理。
通过追究工作责任,实现对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督,防止工作中的偷懒、敷衍和不负责任等现象的发生,提升工作质量。
二、追究和实施方式1.评估和考核。
制度应明确采取定期的个人绩效考核、项目进展评估以及员工职业能力评估等方式,对员工的工作责任进行追究。
2.违纪处罚。
对于履职不当的员工,应根据制度规定,采取相应的纪律和处罚措施,如警告、停职、降职甚至开除等。
3.培训和改进。
对于工作责任不明确或不清晰的情况,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以确保工作责任的有效履行。
三、制度的要素和设计1.明确工作职责。
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使员工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和职责。
2.责任追究机制。
制度应设立责任追究的机构和程序,对员工的工作责任履行进行监督和追究。
3.奖惩机制。
制度应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对工作承担责任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责任的员工进行纪律处罚。
4.监督机制。
制度应设立监督机制,通过上级领导的监督和同事的互相监督,确保工作责任的有效履行。
四、执行和涉及方面制定和执行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企业的领导层和管理人员的职责,涉及到以下方面:1.企业管理层。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根据《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____省人民____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工作失职行为(一)正职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____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
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布臵和不重视的;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对公司事故隐瞒不报的。
(二)副职领导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未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未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消除安全隐患;未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活动;未按规定召集“周五”安全例会;事故处理未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的;隐瞒事故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未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履行职责的;未检查督促,发现违章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在____天内整改完毕或经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
(四)安全管理人员1、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致使公司和车辆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及荣誉受损等。
2、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致使无“双证”(运管从业资格证、集团公司驾驶资格证)驾驶员驾驶车辆出站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3、未及时更换过期有关证件或未及时书面通知车辆经营者、驾驶员更换的。
4、发生安全隐患、违章违纪现象,未及时予以制止与纠正、未向领导汇报的。
5、因管理失职,在上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违纪现象被评通报、舆论曝光、来信来访的。
6、本辖区内发生一般以上事帮,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的,造成公司和车辆经营者损失的7、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期限内未完成的。
二、岗位失职行为处理(一)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机件、工伤、火灾事故的按照《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____省人民____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报请上级对正职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
责任追究工作督办管理制度
责任追究工作督办管理制度一、背景责任追究工作督办管理制度,是指对工作中出现的责任追究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责任追究是对公职人员或者组织单位的一种监督方式,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和惩处,从而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公职人员和组织单位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
责任追究工作督办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对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健全的重要一环。
在长期的实践中,对工作中责任追究的管理模式进行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督办制度,为国家的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责任追究工作督办管理制度的原则1、依法依规:责任追究工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国原则,确保责任追究的合法和公正性,不得违背法律原则进行管理。
2、严明纪律: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坚持纪律严明原则,对于于应当进行行政问责的人员和组织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进行处理。
3、公平公正:责任追究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分青红皂白进行处理,不得因人而异,确保责任追究的公正和透明。
4、有利有弊: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情况的利弊,全面客观的进行评估和处理,确保责任追究的效果和准确性。
5、激励约束:责任追究工作是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实践中,要兼顾对公职人员和组织单位的激励和约束,通过责任追究,促使公职人员和组织单位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6、预防为主:责任追究工作要完善预防机制,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避免责任追究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责任追究造成的损失。
三、责任追究工作督办管理制度的内容1、责任追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从案件接受、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处理决定直到执行阶段,要求制度的合理、规范和严谨。
2、责任追究工作的主体和对象:责任追究工作是对公职人员和组织单位的一种监督,对于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逐案处理,确保责任追究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5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一)一般工作过错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____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____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0篇)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责任追究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好的空间留言第二条职责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职责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安静的网名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职责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职责: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10、以权谋私、理解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职责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理解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贴合事实的;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构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职责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责任追究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合理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详细介绍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给出相应的范文参考。
一、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过失和失误,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员工可能会产生不负责任的态度,从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此,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起一个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每个员工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当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通过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使其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并努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 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时候,员工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工作不积极,或者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
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追责,给员工一个明确的警示,从而激励其提高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1.明确制度的目的和原则: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制度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明确、严格等。
2.确定责任的划分和范围: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特点,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义务,以及不同工作环节中可能涉及的工作过错。
同时,明确工作过错可能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明确责任的追究方式和程度:根据工作过错的性质和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和程度。
例如,可以采取提醒、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方式进行追责。
4.确立责任追究程序和流程:制定追责的程序和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例如,可以包括违规通报、责任调查、听证、决定追责、执行追责决定等环节。
5.制定奖惩机制:除了追究责任,还应建立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不履行或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不办理或拖延办理,包括无故拒绝、放弃、推诿、不办理、拖延及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合理工作安排的情形;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企业形象、企业名誉等方面。
第四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要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第五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范,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举措、谁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分管的单位或部门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
第七条公司领导和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和管理责任:(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企业的实际,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制订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并____实施;(二)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决定决议的事项,并____实施;(三)履行工作职责,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____实施。
(四)贯彻执行并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职责范围内工作和实现情况,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____实施;(五)以公司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____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六)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依据规章制度实行奖惩;(七)按照职责分工和权____理事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八)真实向董事会或总经理室反馈生产经营和工作情况,不得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九)廉洁奉公,勤政廉政,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十)热爱企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____。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建立在企业或组织中,针对工作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追究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绩效评估体系,促使员工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为不履行责任的员工进行相应的问责。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工作责任的明确: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每个员工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目标。
2. 工作绩效评估:建立科学、客观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预设的指标和标准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3. 绩效奖励与惩罚制度:设立奖励机制和惩罚机制,对履行责任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激励,对不履行责任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
4. 追究责任的程序和方式:明确整个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可以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行政措施。
5. 奖惩的透明公开:将奖惩结果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开,确保员工知情,并起到警示和激励作用。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可以促使员工明确职责、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也能够提高整个组织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公正、公平、透明,并灵活运用制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追究,以实现其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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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追究制度(5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追究的原则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责任追究的内容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
2、年初签定的党建经济责任状中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
3、搞____甚至弄虚作假,欺骗____,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4、对上级摆不正位置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
5、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委,措施落实不力的。
6、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____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责任追究的措施1、责令整改。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上级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诫勉谈话。
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反映较大者,由____上进行诫勉谈话。
3、黄牌警告。
连续两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
4、调整工作岗位。
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力,在各个业务部门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单位领导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5、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工作能力差或者主观上不努力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领导,要视情况采取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的惩罚措施。
五、工作程序:1、各项工作的落实都要和年终的考核相挂钩,落实以上措施,一般应该遵循下列程序。
2、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追究责任对象。
3、听取被追究对象的申辩4、需要调整的干部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后,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明确追究责任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所有部门、项目单位和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院校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所有岗位人员都要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生产培训,以提升工作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七条各级主管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指导,严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
第八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各级主管人员要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各级主管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督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协助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各级主管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各级主管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公司要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典型事迹进行表彰,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员工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本,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
工作岗位责任追究制度(3篇)
工作岗位责任追究制度(3篇)工作岗位责任追究制度(精选3篇)工作岗位责任追究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管理,保证各项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国家利益,保证参保对象的权益不受侵害,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局各股室、全体工作人员,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本局相关制度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对严重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受到上级相应处理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对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本局相关制度行为的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
对股室主动自查自纠,按本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的,可不追究股室负责人的责任。
对局内组织查证属实的,按本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对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本局相关制度的处理方式分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发工资、奖金;影响年终考评、考核;转岗、离岗学习、待岗;建议免除职务;建议上级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单位影响较小或损失较少的,扣发工资、奖金,年终考评、考核定为基本称职;造成对单位有较大影响或损失的,建议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并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免除职务,对直接责任人员作转岗或离岗或待岗处理(离岗学习只发一半工资,待岗不发工资),年终考评、考核定为不称职:1、违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纪律,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2、不遵照执行内部征缴、稽核、预审、复核、支付、收费、监督等等制度,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公用经费损失的;3、不遵照执行内部会计、统计相关制度,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4、不遵照执行参保注册、变更、注销、个人账户、IC卡管理、网络管理制度,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5、不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增强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工作责任执行情况的调查、评价和追究。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工作责任追究的原则和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工作责任的履行。
第五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工作责任追究的原则、程序及措施的规定。
第六条本单位根据工作特点,可以制定具体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工作责任追究的原则第七条工作责任追究的原则有以下几点:(一)公正公平原则。
工作责任的追究必须尊重事实,严格依法依规,公正公平。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重点突出原则。
对于重要的工作任务和关键环节,特别需要突出追究工作责任。
(四)实事求是原则。
对于工作责任的追究,实事求是,切实客观地查明责任。
(五)充分听证原则。
在工作责任追究过程中,必要时可以听取被追究人的申辩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工作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九条对工作责任追究的认定,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发生了失职、渎职、滥权等违规行为。
(二)失职、渎职、滥权的行为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
(三)责任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重大失误。
第十条对工作责任追究的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事实查清原则。
对于工作责任追究的认定,必须依据充分、确凿的证据。
(二)追溯责任原则。
工作责任的追究应当从责任发生的初次行为开始,追溯责任必须能够追究到根源。
(三)分类处理原则。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对责任人进行分类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措施。
(四)适用比例原则。
对于工作责任的追究,应当根据行为的轻重缓急,采取适用相应比例的处罚和惩戒措施。
第三章工作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十一条工作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责任调查、责任评估和责任追究。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3篇)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业务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第三条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违规行为时,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追究其个人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追究的主体第四条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的主体有以下几类:一、直接责任人:指事故中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二、间接责任人:指在工作中发现并未采取必要措施或监督指导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三、管理责任人:指在工作中未能有效组织、管理和监督,导致事故发生的主管人员,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规责任。
第六条间接责任人应当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未及时报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则应承担一定的违规责任。
第七条管理责任人应对业务部门内部进行有效监管和管理,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如果发生事故且存在管理失误,则应承担主要管理责任。
第三章违规行为和追责措施第八条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一、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的;二、未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的;三、未经授权擅自操作业务系统的;四、泄露业务机密信息的;五、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的;六、其他违反安全责任的行为。
第九条对于直接责任人的追责措施包括: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限期整改;四、扣发绩效奖金;五、暂停职务;六、降职;七、辞退。
第十条对于间接责任人的追责措施包括: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限期整改;四、扣发绩效奖金;五、岗位调整。
第十一条对于管理责任人的追责措施包括:一、严重违规者进行诫勉谈话;二、停职检查;三、责令辞职;四、降职;五、解聘。
工作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企业中各工作岗位的责任和追究机制,确保员工履行职责,促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二、工作岗位责任2.1 部门经理责任部门经理是承担部门管理职责的员工,对本部门下属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绩效负有直接责任。
其责任如下: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计划;2.合理安排下属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并保证任务的及时完成;3.提供员工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具备完成工作的能力;4.监督员工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6.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及时评估和奖惩员工的工作表现。
2.2 员工责任每位员工在工作岗位上都有以下责任:1.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保持工作质量和效率;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管理规定;3.关注公司的利益,保护公司的财产和知识产权;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如遇工作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协调解决;5.维护和改善职业技能,不断提升个人绩效和职业素质;6.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保持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
三、责任追究机制3.1 追究措施为确保工作岗位责任得到有效贯彻,本企业将实施以下追究措施:1.引导和培养员工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2.定期进行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3.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奖励和惩罚;4.针对严重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可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3.2 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1.管理标准:部门经理应根据工作目标和计划,经过合理考虑和充分沟通,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在员工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部门经理应及时提供指导和监督,确保员工按时按质地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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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不履行或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不办理或拖延办理,包括无故拒绝、放弃、推诿、不办理、拖延及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合理工作安排的情形;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企业形象、企业名誉等方面。
第四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要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X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X 畴。
第五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X,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举措、谁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成员对职责X围内的工作和分管的单位
或部门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对职责X围内的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X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
第七条公司领导和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和管理责任:
(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企业的实际,采取XX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制订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决定决议的事项,并组织实施;
(三)履行工作职责,分析研究职责X围内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并模X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职责X围内工作和实现情况,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五)以公司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六)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对职责X围内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依据规章制度实行奖惩;
(七)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办理事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八)真实向董事会或总经理室反馈生产经营和工作情况,不得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
(九)廉洁奉公,勤政廉政,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
(十)热爱企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一般员工在工作中承担以下工作责任:
(一)真实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决议;
(二)真实履行岗位职责,优质高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三)真实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要求和时限完成;
(四)模X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的管理制度:
(五)及时向部门领导反馈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廉洁奉公、不得损公肥私、损害公司利益;
(七)热爱企业,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第三章责任追究和执行
第九条一般责任的追究由行政部根据制度考核执行,重大责任的追究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室会议研究决定执行。
工作责任追究要与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十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和员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免、加薪降薪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行政部履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和执行职能,董事会负责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其中,经济处罚包括罚款、赔偿损失、降薪等种类,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留用查看、辞退等种类。
第十三条凡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个人和部门当年不得参与立功和先进以及先进集体评比。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室办公室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违反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在制定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企业发展规划中,法定代表人不采取XX集中制的原则集体决策或不听取和采纳班子成员的意见,擅自作主,造成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负全部责任,并给予法定代表人1000—20000元的罚款。
(二)对制造X围内的工作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对董事会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工作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留用查看。
(三)职责X围内发生安全、质量和责任事故不报告,发现一次给予记过处分,并处100—500元罚款;发现两次以上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5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除名。
(四)不履行职务职责,造成职责X围内发生质量、安全和责任事故,影响和损失在6000元以内的,给予100—500元罚款;影响和损失在6000—50000元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致使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记大过和降职处分,并处1000——5000元罚款。
(五)违反财经制度,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资金,挪作私用资金在1000元以内或侵占资金在5000元以内的,给予当事人降职或免职处分,勒令限期退回资金,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挪用资金10000元以上或侵占资金5000元以上的,给予当事人免职或开除处分,勒令限期退回资金,并处1000—2000元的罚款。
(六)明知下属违反财经制度,有挪用、侵占资金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给予责任人降职处分,并处300—1000元罚款,数额较大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并处800—2000元的罚款;造成资
金不能追回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授意、指使分管的二级单位违反财经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并处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并处1000—5000元罚款。
(八)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处分,并处500—5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并处1000—2000元罚款。
(九)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予以辞退,赔偿损失,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辞退,赔偿全部损失,并处1000—2000元的罚款。
(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开除,赔偿全部损失,并处2000—5000元的罚款。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违反多项条款的,一并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员工违反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不执行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决议,又不说明情况和原因,出现一次给予当事人记过和降薪处分,两次以上予以留用查看或辞退。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给予警告处分和降薪处罚,屡教不改的,予以留用查看或辞退。
(三)不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又不说明情况和原因的,出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和每次50—10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予以留用查看或
辞退。
(四)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利益的,给予记过处分,并给予所获利益双倍的罚款,并降薪和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五)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重大安全、质量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并处1000—2000元罚款。
(六)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降薪和调整岗位,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处1000—2000元罚款。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违反多项条款的,一并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工作责任追究所给予的处罚和损失赔偿,必须于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周内上交财务,逾期不交可从工资或股权收益中扣除。
第十七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第十八条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处分不服的,可以向董事会申请复核,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董事会不复核,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总经理室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