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技术名录摘要(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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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Ф42mm×2.25mm(或2.5mm)钢管制成的门架,每榀架高1.7m除其顶端设半圆形的加强杆外,门架立杆约80%的长度均无加强措施。门架宽800mm,脚手板宽600mm且用角钢做边框,用7根25mm×3mm的扁铁相距约45mm做面板。在脚手板端部的边框上挖个半圆型缺口浮搁在门架横梁上,作为架体的横向连接。是国外简易脚手架的不安全变种。单榀门架及整架稳定性差、承载力低;脚手板强度和刚度不足,空隙大,易造成人员坠落;操作空间低使作业人员不能直立行走,操作不便。此类脚手架有多项技术指标和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低于现行行业标准JGJ128-2000的规定,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34
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建筑施工现场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35
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施工升降机
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简易临时吊架
用钢筋焊成梯型架体,挂在外墙上,在梯形架体的横梁上铺设脚手板后,作为砌筑和装修脚手架使用,在施工现场临时搭设,制作粗糙,缺少安全措施。已造成多起群死群伤事故。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施工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23
拱构型门式钢管脚手架及技术要求低于《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标准的其他门式钢管脚手架
24
插销式钢管脚手架(包括同类结构形式脚手架)
采用楔铁作为立杆和水平杆的连接件,因楔铁在水平荷载、动荷载和热涨冷缩等因素作用下自锁失效,造成节点松动。节点松动后,架体就会晃动和变形,不能保证架体的整体稳定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5
自制简易吊篮
包括用扣件和钢管搭设的吊篮、不经设计计算就制作出的吊篮、无可靠的安全防护和限位保险装置的吊篮。
建筑施工现场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36
人工挖孔桩
依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公告)
不得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沙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
自2004年3月18日起执行
序号
领
域
技术名称
说明
禁用范围
生效时间
22
三
新型
建筑
结构、施工
技术
与施工、
质量
安全
技术
领域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技术名录摘要(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序号
领
域
技术名称
说明
限用范围
生效时间
33
三
新型
建筑
结构、施工
技术
与施工、
质量
安全
技术
领域
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
这类活动房现在无标准,基础构造过于简陋,经不住暴风雨的袭击。易发生安全பைடு நூலகம்故。
易受飓风、暴风、山体滑坡等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禁止使用;其他地区仅用于单层临时房屋且必须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32
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
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由于无顶升套架及机构,无高处安装作业平台,安装拆卸工况差,安全无保证。
33
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
卷扬机制动装置由手工控制,无法进行上、下限位和速度的自动控制。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效、安全隐患大、技术落后、不符合现行的标准要求。
建筑施工现场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28
HK1、HK2、HK2P、HK8 型闸刀开关
产品安全性能差
29
瓷插式熔断器
产品安全性能差
30
QT60/80塔机(70及80年代生产产品)
上世纪70-80年代生产的动臂式塔机,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性能差。
31
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
塔身结构由杆件用螺栓连接,受力不明确,非标准节形式,起重臂无风标效应。安全性能差,安全装置不齐全,稳定性差。
26
大模板悬挂脚手架(包括同类型脚手架)
在大模板就位后,再在其上安装“掛脚手架”作为操作平台,在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吊起的架体上作业,由于结构缺陷,架体横向稳定性差,抗风荷载能力差,容易造成架体倾翻,极易发生坠落事故。在设计、搭设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险性大。
27
石板闸刀开关
产品安全性能差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34
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建筑施工现场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35
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施工升降机
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简易临时吊架
用钢筋焊成梯型架体,挂在外墙上,在梯形架体的横梁上铺设脚手板后,作为砌筑和装修脚手架使用,在施工现场临时搭设,制作粗糙,缺少安全措施。已造成多起群死群伤事故。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施工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23
拱构型门式钢管脚手架及技术要求低于《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标准的其他门式钢管脚手架
24
插销式钢管脚手架(包括同类结构形式脚手架)
采用楔铁作为立杆和水平杆的连接件,因楔铁在水平荷载、动荷载和热涨冷缩等因素作用下自锁失效,造成节点松动。节点松动后,架体就会晃动和变形,不能保证架体的整体稳定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5
自制简易吊篮
包括用扣件和钢管搭设的吊篮、不经设计计算就制作出的吊篮、无可靠的安全防护和限位保险装置的吊篮。
建筑施工现场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36
人工挖孔桩
依据《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第218号公告)
不得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沙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
自2004年3月18日起执行
序号
领
域
技术名称
说明
禁用范围
生效时间
22
三
新型
建筑
结构、施工
技术
与施工、
质量
安全
技术
领域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技术名录摘要(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序号
领
域
技术名称
说明
限用范围
生效时间
33
三
新型
建筑
结构、施工
技术
与施工、
质量
安全
技术
领域
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
这类活动房现在无标准,基础构造过于简陋,经不住暴风雨的袭击。易发生安全பைடு நூலகம்故。
易受飓风、暴风、山体滑坡等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禁止使用;其他地区仅用于单层临时房屋且必须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32
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
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由于无顶升套架及机构,无高处安装作业平台,安装拆卸工况差,安全无保证。
33
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
卷扬机制动装置由手工控制,无法进行上、下限位和速度的自动控制。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效、安全隐患大、技术落后、不符合现行的标准要求。
建筑施工现场
自2007年6月14日起执行
28
HK1、HK2、HK2P、HK8 型闸刀开关
产品安全性能差
29
瓷插式熔断器
产品安全性能差
30
QT60/80塔机(70及80年代生产产品)
上世纪70-80年代生产的动臂式塔机,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性能差。
31
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
塔身结构由杆件用螺栓连接,受力不明确,非标准节形式,起重臂无风标效应。安全性能差,安全装置不齐全,稳定性差。
26
大模板悬挂脚手架(包括同类型脚手架)
在大模板就位后,再在其上安装“掛脚手架”作为操作平台,在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吊起的架体上作业,由于结构缺陷,架体横向稳定性差,抗风荷载能力差,容易造成架体倾翻,极易发生坠落事故。在设计、搭设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险性大。
27
石板闸刀开关
产品安全性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