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2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
定-2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550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2 Community public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management regulations-2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二)
1、小区内供水设备、供配电系统、电梯设备由物业处配合有关前单位统一管理,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设备机房。
2、小区内的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改动,道路挖掘和排水管理的改装必须报告物业处,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备,违者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或更新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所发生的和由全休业主共同承担。
5、严禁占用小区内的消防及人行道作为施工辅助场所。
6、因特殊需要,在户外及楼道悬挂单位招牌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处申报,按规定施工,并在指定地点悬挂。
7、未经批准不得在小区内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或装饰品;不得在任何公共设施上乱写、乱刻、乱画;违者应负责恢复原状或支付相关清理费用,属未成年小孩行为的,其监护人应负全现。
8、严禁违章搭建及在户外架设各种电缆。
9、小区内的单位/住户必须遵守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市政公共设施、设备、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小区物业处反映,以便及进修复,确保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方便业主。
违反本规定者,物业处将责令其修复、赔偿损失或依法追究责任。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