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工教学大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技能鉴定(模板工)教学考试大纲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建筑模板工
1.2职业泄义
使用工具和电动机具、组合钢模板及木模板安装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大纲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左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感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根据英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左。理论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46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55 标准学时。实操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50标准学时:髙级不少于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和具备必要的工具、机具、检测器具的操作场所。
1.8鉴左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左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教弃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立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者7年以上。
(3)取得经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泄的髙级技工学校或以髙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 20,且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 5,且不少于3冬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考核内容确左,不得超过30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场为标准教室;技能操作考核在职业院校实训室或具有满足鉴泄要求的施工、生产操作场所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徳
2.1.1职业道徳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2)遵章守纪,安全生产
(3)尊师爱徒,团结协作
(4)勒俭节约,关心企业
(5)精心操作,重视质量
(6)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2.2基础知识
2. 2. 1基础知识
(1)识图与制图的基本知识
(2)木模板、组合钢模板及人造板材的种类、性质、规格与用途
(3)模板及支架安装必须的一般数学计算和建筑力学知识
(4)木结构工程的构造概念
(5)防火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知识
(6)模板工程施工的工序及工艺知识
(7)质疑控制及要求
2. 2.2施工安全知识
2.2.3法律、法规常识
(1)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建筑法的相关知识
(3)消防条例的相关知识
(4)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5)产品质量法的相关知识
3、教学鉴定内容
本标准中级、髙级模板工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髙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中级模板工
中级模板工理论知识教学与鉴定内容
中级模板丄实际操作教学与鉴定内容
3.2髙级模板工
理论知识教学与鉴定内容
实际操作教学与鉴定内容
《职业技能鉴是教材》(髙级木工)中国劳动社会保障部出版社2000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