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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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概论复习资料

胡适的国学定义:胡适在《国学季刊》发刊宣言(1923年1月)中说:“国学”在我们的心眼里,只是“国故学”的缩写。中国的一切过去的文化历史,都是我们的“国故”。研究这一切过去的历史文化的学问,就是“国故学”,省称为“国学”。

王国维之二重证据法: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新材料,我辈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行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以断言矣。

(总结: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物、出土文献相互印证的历史考察方法。)

四部分类法:(《四库全书总目》)

经部: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

(总结:儒家经典)

史部: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别史类、杂史类、诏令奏议类、传记类、史抄类、载

记类、时令类、地理类、职官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

(总结:史学著作)

子部: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天文算法类、术数类、艺术类、谱录类、

杂家类、类书类、小说家类、释家类、道家类。

(总结:儒家以外的诸子著作、医学科技、艺术类、谱录类等应用性著作,类书类著作、释

家、道家著作。)

集部:楚辞类、别集类、总集类、诗文评类、词曲类。

(总结:文学作品及评论)

我国的史志目录有哪些:

《汉书·艺文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明史·艺文志》、《清史稿·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

陈垣的“校法四例”(四校法):

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用自己的话叙述出来即可)

对校法: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

优点:最简便,稳当,比较机械。不参己见,得此校本,可知祖本或别本之本来面

目。故凡校一书,必须先用对校法,然后再用其他校法。

缺点:其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故其短处在不负责任,虽祖本或别本有讹,亦照式录之。

本校法:本校法者,以本书前后互证,并比较其异同来发现谬误。此法最适用于未得祖本或

别本以前。陈垣校勘《元典章》曾以纲目校目录,以目录校书,以书校表,以正集校新集,

发现了书中的一些讹误。对于字句,则循览上下文义,将词义进行比较,抵牾自见。

他校法:他校法者,以他书校本书。书中若采用前人的文字,可以用前人的书校勘。书中内

容若为后人所引用,可以用后人的引用校勘本书,书中的史料如果有在同时代其他书中也有

记载,可以同时代的书校勘。这种校勘方法取材范围较广,用力较劳,但有时只能用此法证明讹误存在。

理校法:理校法是在没有他本可供比较,本书中又没有相关内容可供比勘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考证本书的文辞,用其他相关证据和专门知识来判断文本的是非正误的校勘方法。

衍文:多出的文字。

夺文:即“脱文”,脱漏的文字。

“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1923年顾颉刚《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后收入《古史辨》第一册):“我很想做一篇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把传说中的古史的经历详细一说。这有三个意思。第一,可以说明‘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第二,可以说明‘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第三,我们在这上,即不能知道某一件事的真确的状况,

但可以知道某一件事在传说中的最早状况。”

何谓“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什么叫“破读”:又称读破、破字或易字。有两个意思。其一是指用本字来改读古书中的假

借字。其二是指改变一个字原来的读音以表示意义的转变(即“四声别义”),如“好”,作美好讲读上声,作喜爱讲读去声。

反切:用两个汉字注出另一个汉字的读音的注音方法。古代直行书写,反切的两个字一上一下,反切上字取声,反切下字取韵及声调。

如字:在特定的上下文里,这个字要按照它本來的读音读。

四书五经:

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

五经:《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左传》

十三经注疏:

1.《周易》,魏王弼、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2.《尚书》,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

3.《诗经》,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

4.《周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5.《仪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6.《礼记》,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7.《春秋左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8.《春秋公羊传》,汉何休注,唐徐彦疏。

9.《春秋榖梁传》,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

10.《论语》,魏何晏等注,宋邢昺疏。

11.《孝经》,唐玄宗注,宋邢昺疏。

12.《尔雅》,晋郭璞注,宋邢昺疏。

13.《孟子》,汉赵岐注,宋孙奭疏。

《易经》之“十翼”:

《周易》本经以外的易传的十个篇章,即《彖》(上下)、《象》(上下)、《系辞》(上下)、《文言》、《说卦》、《序卦》、《杂卦》,

《诗经》之“六义”:

风、雅、颂、赋、比、兴。

按照朱熹的解释:

风,是民俗歌谣之诗;雅,是正乐之歌;颂,是宗庙之乐歌。此三者是按照不同的音乐体裁

和作用进行的划分。

赋,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

此三者是按照不同的修辞手法进行的划分。

四家诗:

齐、鲁、韩、毛

《诗经》在汉代有鲁、齐、韩三家,均为今文,立为学官。其中《鲁诗》传自鲁人申培,亡

于西晋;《齐诗》传自齐人辕固,亡于魏;《韩诗》传自燕人韩婴,南宋以后亡佚,仅存《韩

诗外传》。

《诗经》在汉代还有《毛诗》一家,为鲁人毛亨所传,为古文,流行于民间。东汉时期,卫

宏、贾逵、马融、郑玄等人弘扬阐发《毛诗》,特别是郑玄为其作笺注,杂采三家诗,遂使《毛诗》大兴。

【《四库提要·正史类》】

正史之名,见于《隋志》。至宋而定著十有七。明刊监板,合宋、辽、金、元四史为二十有

一。皇上钦定明史,又诏增《旧唐书》为二十有三。近捜罗四库,薛居正《旧五代史》得裒

集成编。钦禀睿裁,与欧阳修书並列,共为二十有四。今并从官本校录,凡未经宸断者,則

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与稗官野记异也。

其他训释音义者,如《史记索隐》之类;掇拾遗阙者,如《补后汉书年表》之类;辨正异同

者,如《新唐书纠谬》之类;校正字句者,如《两汉刊误补遗》之类。若別为编次,寻检为

繁。即各附本書,用资参证。至宋、辽、金、元四史译语,旧皆舛谬,今悉改正,以存其眞(真)。其子部集部亦均视此,以考校厘订自正史始,谨发其凡于此。

何谓正史:纪传体史书,同时经过历朝政府认定。如《史记》、《汉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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