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毒物司法鉴定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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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一、引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法律、医学和科学等多个领域,其业务范围广泛而复杂。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介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具体业务范围,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领域。

二、尸体检验和尸体鉴定1. 尸体检验尸体检验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基础工作之一。

通过对尸体进行外表观察、解剖和组织学检查等手段,确定死者的死因、死亡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尸体检验对于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审判具有重要意义。

2. 尸体鉴定尸体鉴定是指通过对尸体的特征和痕迹进行分析和比对,确定尸体身份的过程。

在无法通过常规手段确认身份的情况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可以通过DNA检验、指纹比对、牙齿特征鉴定等技术手段进行尸体鉴定。

三、人体损伤鉴定1. 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指通过对受害者身体损伤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其损伤程度和对个人生活能力的影响。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通过对伤情的鉴定可以提供客观的证据,为刑事案件的定性定罪提供支持。

2. 损伤原因鉴定损伤原因鉴定是指通过对损伤的特点和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损伤的形成原因和过程。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可以通过对伤情的鉴定、事故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的分析,确定损伤是由于事故、自然灾害还是他人故意造成的。

四、精神病鉴定精神病鉴定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针对有关精神疾病的司法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通过对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言语和心理状态的观察和评估,确定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为司法机关作出判决提供专业意见。

五、毒物鉴定毒物鉴定是指通过对生物体内或环境中的毒物进行检测和分析,确定其种类和含量的过程。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可以通过对尸体、血液、尿液等样本的检测,确定死者是否中毒以及毒物的种类和致死量,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审判提供科学依据。

六、酒精鉴定酒精鉴定是指通过对生物体内的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和分析,确定其是否达到醉酒状态的过程。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可以通过对血液、尿液、呼气等样本的检测,确定被告人是否醉酒驾驶或者在特定场合饮酒,为刑事案件的定性定罪提供科学依据。

法医毒物鉴定分析实验方法

法医毒物鉴定分析实验方法

法医毒物鉴定分析实验方法摘要:在法医科学中,毒物鉴定分析实验方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犯罪手段的不断演变和毒物种类的增多,科学准确地鉴定毒物成为确保法律公正与社会安全的重要一环。

因此,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先进的实验方法对于提高毒物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系统总结法医毒物鉴定领域中常用的分析实验方法,并探讨其在案件调查和司法审判中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法医毒物;鉴定;分析;实验方法一、法医毒物鉴定的背景和意义法医毒物鉴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医科学技术,旨在通过对人体组织、体液或物品样本中毒物成分的检测和分析,判断其与疾病、伤害或死亡之间的关联性。

毒物鉴定在刑事司法和临床法医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在刑事司法方面,毒物鉴定可以帮助侦破案件和确定犯罪事实。

通过鉴定嫌疑人或受害人的体内或物品样本中是否存在可疑毒物成分,可以提供判断案件关键要素的证据。

毒物鉴定在毒品滥用、毒物投毒、药物中毒等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实际应用。

在临床法医方面,毒物鉴定可以为疾病诊断、治疗和预防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分析患者的体液和组织样本中的毒物成分,可以确定其是否与疾病发生发展、治疗效果和预后结果之间存在关联。

毒物鉴定在药物治疗监测、职业性中毒诊断和法医临床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1-2】。

二、实验方法在毒物鉴定中的重要性实验方法在毒物鉴定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为判断样本中是否存在可疑毒物成分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

毒物鉴定的实验方法主要包括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两大类。

化学分析方法通过对样本中化合物的性质、反应和特征进行检测和分析,确定样本中是否存在可疑毒物成分。

化学分析方法常常涉及样品前处理、色谱分离、质谱鉴定等步骤,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特异性。

常用的化学分析方法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等。

仪器分析方法通过对样本中化合物的物理性质和特征进行检测和分析,快速、直观地判断样本中是否存在可疑毒物成分。

法医毒物鉴定发展及其质量控制-简

法医毒物鉴定发展及其质量控制-简

蛋白组学
差异蛋白组学是从整体水平研究蛋白质组在外界刺激过程中
(疾病或中毒等)的变化规律。
法医毒物学领域,通过比较毒药物刺激后体内蛋白的变化,寻
找反映中毒本质特征的蛋白标志物即 “毒性靶标”(Toxicity targets),挖掘毒物性质、剂量、入体时间等深层信息,诠释其作 用方式和致毒机制。
探索研充究分:性硫化氢 蛇毒中毒标志物
评价方法:在最低浓度附近添加一系列已知浓度目标物的双份平行样进 行检测,选取目标物峰附近的一段基线为参照,一般认为信 噪比(S/N)3时的目标物最低浓度为检测限。
②定量限 指生物样品中的目标物对照品经提取处理后依法分析,能符合 一定精密度和准确度要求的最低检出浓度。
评价方法:采取5个平行样,以S/N 10,同时满足准确度和精密度要求 (± 20 %内)的目标物最低浓度为定量限。
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可靠
3.检材
检材接收、核查、传递有记录 检材的惟一性标识 检材应分成二份:检测样和复核样 检材在传递、保存过程中应防止降解、污染、混淆、变质
证据链要求:检材在流转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方法
1.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2.与其他方法比对 3.实验室间比对 4.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5.能力验证满意结果
法医毒物鉴定发展及其质量控制
主题
一、法医毒物鉴定概述 二、法医毒物鉴定发展趋势 三、法医毒物鉴定的质量控制 四、法医毒物鉴定结果评价
法医毒物鉴定概述
充分性
刑事技术
检察技术
法庭科学
Forensic Science
司法鉴定
Judicial Expertise
历史沿革
1932年 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
法医毒物鉴定任务一

法医学的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学的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学的法医毒物分析法医学中的毒物分析是一项关键而复杂的工作,它通过对尸体和生物组织中的毒物进行检测和分析,帮助法医学家判断死因和确定是否有毒物引起的死亡。

毒物分析在法医学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下面我们将深入探讨法医毒物分析的相关内容。

一、毒物分析的意义毒物分析是法医学中一项重要的技术手段,它可以帮助法医学家确定死因,尤其是对于涉嫌中毒引起的死亡案件,毒物分析更是至关重要。

通过对死者体内组织、体液以及现场物证中的毒物进行检测和分析,可以找到可能存在的毒物及其浓度,为法医学家判断死因提供重要依据。

此外,毒物分析还可以帮助司法机关追踪破案,揭开案件的真相,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二、毒物分析的方法毒物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生化和色谱两大类。

生化方法是通过对生物体内的毒物进行生化反应,利用不同的酶和底物间的相互作用来确定毒物的种类和浓度。

而色谱法则是通过色谱技术对毒物进行分离和定性,包括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

这两种方法各有优劣,常常需要结合使用才能更准确地对毒物进行分析。

三、毒物分析的应用毒物分析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包括刑事司法、法医学、毒理学以及环境保护等。

在刑事司法方面,毒物分析可以帮助侦破毒药杀人案件,对于试图掩盖罪行的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在法医学中,毒物分析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手段,可以帮助法医学家判断死因,辅助司法机关做出正确的判决。

毒物分析还在毒理学和环境保护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帮助科学家了解毒物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提供科学依据。

四、毒物分析的挑战与展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毒物分析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样品预处理、检测方法的更新换代、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培训队伍建设等。

但是,毒物分析的未来仍然充满希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毒物分析的检测方法将更加准确、快速和便捷,为法医学和刑事司法带来更大的便利。

总的来说,法医毒物分析作为法医学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司法鉴定法医类鉴定有哪些种类?

司法鉴定法医类鉴定有哪些种类?

司法鉴定法医类鉴定有哪些种类?在世界的司法系统中,司法鉴定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在司法鉴定中,司法鉴定法医类鉴定所占的比重是非常大的。

因为在法医类鉴定中,会运用多种科学知识,比如医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

而在诉讼的过程中,很多证据都是要通过运用这些知识来证明。

在我国,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都是同样重要,因此,我国司法鉴定的种类程序繁多,法医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的一种,也有很多种类。

在世界的司法系统中,司法鉴定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在司法鉴定中,司法鉴定法医类鉴定所占的比重是非常大的。

因为在法医类鉴定中,会运用多种科学知识,比如医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

而在诉讼的过程中,很多证据都是要通过运用这些知识来证明。

在我国,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都是同样重要,因此,我国司法鉴定的种类程序繁多,法医鉴定作为司法鉴定的一种,也有很多种类。

▲一、司法鉴定法医类概念法医鉴定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

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

正如同国家的法制制度分为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一样,相应地法医鉴定也正在逐步走向司法鉴定、立法鉴定、行政鉴定三大领域。

▲二、分类(一)法医临床鉴定1、简介“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法医学的法医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学的法医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学的法医法医毒物分析在法医学领域中,法医毒物分析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技术。

法医毒物分析是指利用科学的方法对尸体或生物组织进行化验,以确定有毒物质的种类和浓度,从而帮助法医人员解决案件中的毒物相关问题。

一、法医毒物分析的意义法医毒物分析在犯罪现场勘查和尸体解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尸体和生物组织中毒物的分析,可以确定死者死亡的原因,是否是毒物中毒导致。

同时,对毒物的分析还可以帮助法医人员确定案件中的犯罪手段和动机,为案件的侦破提供重要线索。

二、法医毒物分析的技术法医毒物分析的技术主要包括样品的采集、前处理、分离和定量分析。

首先,需要对疑似受害者的尸体组织样本进行采集,然后进行前处理,如提取、浸提等操作,以获得毒物的纯净样品。

接下来,通过色谱、质谱等分析方法,对毒物进行分离和定量分析,确定毒物种类和浓度。

三、法医毒物分析的应用法医毒物分析广泛应用于各类犯罪案件和意外事件的调查中。

例如,在涉毒案件中,法医毒物分析帮助警方确定案件中使用的毒品种类和浓度,为犯罪嫌疑人的起诉提供证据。

在意外死亡事件中,法医毒物分析可以确定死亡原因,帮助家属了解亲人的死因。

四、法医毒物分析的挑战法医毒物分析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毒物的种类繁多、浓度低、样本复杂等。

因此,需要法医人员具备扎实的化学知识和技术能力,以确保毒物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法医毒物分析还需要与其他学科领域相结合,如毒理学、病理学等,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五、结语法医毒物分析是法医学领域中的重要技术之一,对于解决犯罪案件和意外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尸体和生物组织中毒物的分析,可以帮助法医人员确定死者死亡的原因,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

同时,法医毒物分析也为司法审判提供科学依据,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愿法医毒物分析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进步,为法医学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医毒物鉴定发展及其质量控制简课件

法医毒物鉴定发展及其质量控制简课件
问题:方法灵敏度、空间分辨率、离子化抑制、定量准确性等尚 存在不足。
3 手性分析技术
对映体之间存在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的不同,必须要考虑手性 因素,而不能仅以总的浓度来推断其药理、毒理作用。
GC-MS和LC-MS是手性分析的有效手段。分为直接法(手性柱)和 间接法(手性衍生化),GC-MS分析以手性衍生化分离为主,LCMS则以手性柱分离为多。
选取原则
毒物含量高 采集方便 符合分析目的 检测结果有判断价值
胃内容物
特点: 口服者毒物含量大 毒物未分解、代谢
注意点:理容易 —药物浓度高(代谢物) —检出时限长
注意点:尿浓和血浓不呈相关性(饮水量、pH)
血液
特点:—适用范围广 —判断意义大 —毒物含量低 —检出时限短
法医毒物鉴定任务三
毒品鉴定:通过对可疑物品的定性、定量分析,确定所疑物品是否为国 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为涉毒案件的处置提供科学证据。
毒品种类数量 毒品来源推断
毒品来源推断—海洛因
一般检查: 颜色、形状、质地 有机成分比例:主成分、掺假剂、稀释剂 (LC/MS,GC/MS,CE/UV) 痕量有机杂质:副产物、有机溶剂 微量无机元素:元素的种类和产地(毒品产地签字)(NAA,ICP/MS ) 稳定同位素比例:13C/12C,15N/14N(同位素签字) GC/C/IRMS
四、结果解释备受关注
组学方法
(基因组学、代谢组学、蛋白组学)
基因组学
法医毒物学的发展方向、研究前沿和国际新热点 2019年-2019年国际法医毒物学年会设专场 科学性
—提供多种信息 —延长检出时限 —信息互补印证
三、分析技术迅猛发展
气相色谱法 GC 液相色谱法 HPLC 气-质联用法 GC/MSn 液-质联用法 LC/MSn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LC/HRMS 毛细管电泳-质谱法 CE/MS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ICP/MS 同位素质谱法 IRMS 质谱成像技术 MALDI/MSI

法医学的法医毒理鉴定

法医学的法医毒理鉴定

法医学的法医毒理鉴定法医学是一门关于应用科学、法律和医学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的学科。

在法医学中,法医毒理鉴定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

本文将就法医毒理鉴定的概念、作用以及其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概念和作用法医毒理鉴定是指通过对尸体、器官、组织或体液样本的检测和分析,确定是否存在毒物及其对机体的作用,进而为法庭提供相关鉴定意见的科学方法。

它是一种科学的法医学技术手段,能够帮助法院判断涉案人员是否受到毒物的侵害,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审判提供科学证据。

法医毒理鉴定的主要作用如下:1. 确定致死因素:通过检测尸体或体液中的毒物成分,可以确定致死原因,为死因勘查提供科学依据。

2. 了解中毒情况:通过对尸体或幸存者的生物样本进行检测和分析,可以了解中毒的程度、毒物的种类、吸入途径等信息,有助于判断中毒的方式和时间。

3. 证明涉案人员的行为:通过对生物样本的毒物检测,可以证实或排除涉案人员的毒物接触,为犯罪嫌疑人的定罪提供科学鉴定。

4. 判断事故的责任:在交通事故和工业事故中,通过检测涉事人员的毒物情况,可以判断是否是毒物导致了事故,并对事故责任作出准确的评判。

二、法医毒理鉴定的实施步骤法医毒理鉴定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 采样:根据案件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采样物,如尸体、器官、组织或体液等,确保采样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2. 毒物筛查:通过现代分析仪器,对样本进行毒物筛查,初步了解样本中是否存在毒物。

3. 毒物定性:通过进一步的检测和分析,确定样本中存在的具体毒物种类,并与毒物数据库进行比对。

4. 毒物定量:通过分析毒物的浓度,了解中毒的程度和剂量,进一步确认毒物对机体的影响。

5. 结果解释:根据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和相关法律、医学知识,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解释,最终提供科学的法医鉴定意见。

三、法医毒理鉴定在刑事司法中的应用法医毒理鉴定在刑事司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能够为法院提供科学的证据,协助司法决策。

法医鉴定气体毒物与挥发性毒物探讨

法医鉴定气体毒物与挥发性毒物探讨

法医鉴定气体毒物与挥发性毒物探讨摘要:在司法鉴定中,法医毒理学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的毒物(毒品)、毒品及其代谢产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对毒物的毒性、中毒机理和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和尸检所见,对中毒(毒品)作出综合鉴定。

主要包括挥发性毒物鉴定、农药鉴定、除草剂鉴定、杀鼠剂鉴定、合成药物毒物鉴定、天然药物毒物鉴定、毒品鉴定。

本文旨在探讨法医鉴定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的概念、类型及其在犯罪案件中的作用。

气体毒物是指以气体形式存在的有毒物质,而挥发性毒物指的是有刺激性的有毒物质。

在犯罪案件中,不同的类型的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都可能被用来杀伤或其他诸如入室盗窃、金融欺诈等犯罪行为。

因此,为了及时发现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的存在,法医鉴定技术是必要的。

本文从微量分析、血液分析、感官测定、物理检测和还原检测五个方面,简要说明了法医鉴定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的方法。

关键词:法医鉴定;气体毒物;挥发性毒物1.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现象也随之而增加,因此,对犯罪现象的调查和控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犯罪案件中,毒物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其中,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也被用来进行多种犯罪行为,如入室盗窃、金融欺诈等。

为了及时发现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的存在,法医鉴定技术变得尤为重要。

因此,本文将从概念、类型、法医鉴定技术等方面探讨气体毒物和挥发性毒物的内容,以期达到对可能的犯罪行为做出快速准确的分析和判断的目的。

2. 概念及类型2.1 气体毒物气体毒物(Toxic Gas)是指以气体形式存在的有毒物质,它们具有剧毒性,可引起中毒、窒息甚至死亡。

根据气体毒物的分类,可将其分为人工合成气体毒物(Synthetic Gas Poison)和天然气体毒物(Natural Gas Poison)两大类。

人工合成气体毒物是指人造气体,如氯气、氰气等;而天然气体毒物就是指从植物和动物中提取的毒性气体,如氰化物、亚硝酸盐等。

法医学的法医法医毒物鉴定

法医学的法医法医毒物鉴定

法医学的法医法医毒物鉴定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知识和法律原则,以解决法律问题为目的的学科。

在法医学中,法医毒物鉴定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

它通过对尸体和生物样本的检测和分析,来确定死因和是否存在中毒情况。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医学的法医毒物鉴定的定义、方法和应用。

一、法医毒物鉴定的定义法医毒物鉴定是指通过对尸体和生物样本的检测和分析,确定死亡原因以及是否存在中毒情况的一项专业工作。

它是法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含了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如药理学、毒理学、临床医学等。

通过对尸体和生物样本的检验和分析,法医毒物鉴定可以准确地判断出死者是否存在中毒的情况,从而为司法判决提供依据。

二、法医毒物鉴定的方法法医毒物鉴定的方法多种多样,根据具体的鉴定对象和鉴定需要选择不同的方法。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法医毒物鉴定方法。

1. 尸体解剖法鉴定尸体解剖是法医毒物鉴定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通过对尸体的解剖和组织样本的采集,可以确定死因以及是否存在中毒情况。

在尸体解剖过程中,法医医生会对死者的各个器官进行详细的观察和检测,如心脏、肺、肝脏等。

这些器官的异常情况和特征可以为鉴定提供重要线索。

2. 化学分析法鉴定化学分析是法医毒物鉴定中另一个重要的方法。

通过对尸体和生物样本中毒物成分的检测和分析,可以确定中毒的种类和程度。

常用的化学分析方法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高效液相色谱等。

这些方法可以对毒物的化学成分进行准确的检测和分析。

3. 药理学实验法鉴定药理学实验也是法医毒物鉴定中一种常用的方法。

通过对尸体和生物样本进行实验,观察和评估药物对人体的作用和影响。

药理学实验可以在实验室环境下对毒物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验证,从而提供更加准确的鉴定结果。

三、法医毒物鉴定的应用法医毒物鉴定在刑事司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为法院提供关键的证据,从而帮助法官推断出死者的死因和罪犯的行为。

以下是几个法医毒物鉴定的应用场景。

1. 刑事案件中的毒物鉴定在刑事案件中,法医毒物鉴定可以确定死者是否存在中毒情况,从而帮助法院判断罪犯的犯罪手段和动机。

法医毒物分析知识总结

法医毒物分析知识总结

法医毒物分析总结一、名词解释1.毒物分析(toxicological analysis):应用化学、药学、医学等学科的现代科学理论、技术和方法,对危害人类健康生存的化学物质进行分析研究的一门应用学科。

2.体外检材(specimen in vitro):指未经过体内吸收、分布、代谢等过程的检材。

3.体内检材(body specimen):也称生物材料或生物检材,指取自生物活体或尸体的检验材料,包括尿、血、唾液和其它体液,也包括各种内脏、毛发、肌肉、皮肤、骨骼等组织,还包括取自已埋尸体的组织或腐泥等。

4.预处理(pretreatment):是检材处理的第一步,主要是指对检验材料进行检材制备,调整酸碱性,去除蛋白及进行结合物的解离等。

5.酸性毒物(acidic toxicant):一般呈弱酸性,在酸性条件下呈游离状态,易溶于有机溶剂而不易溶于水。

(巴比妥类)6.碱性毒物(alkaline toxicant):一般呈弱碱性,在碱性条件下呈游离状态,易溶于有机溶剂而不易溶于水。

(吩噻嗪类)7.液-液萃取法(liquid-liquid extraction):物质在不同溶剂中有不同的溶解度。

当两种互不相溶的溶剂共存时,溶质在此两种溶剂中分配的溶解量不同。

利用这一性质将溶质从一种溶剂中转移至另一种溶剂中的过程。

8.液-固提取法(liquid-solid extraction):又称固相萃取技术,是利用待检毒物与杂质在柱中固定相和洗脱液之间吸附或分配作用或不同组分分子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分离。

9.固相微萃取(SPME):利用特殊材料做成的萃取头(或纤维头)对待测物能选择性地吸附,通过将萃取头伸入检材中(浸入方式)或置于检材上部空间(顶空方式),使待测物吸附于其上后,将纤维头插入到气相色谱仪或液相色谱仪的接口,利用热解吸附或流动相将待测毒物洗脱下来进行气相色谱或高效液相色谱分析。

10.空白添加回收试验:取不含有待测毒物的模拟空白检材若干,在其中添加一定量的待测物,再选用适当的提取方法进行处理并测定,所得到检材中待测物含量与实际添加的量求比值即可。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鉴定范围: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识与测定毒物,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

2)检材的采取3)检材的保留:采得的样品应低温保留,以减缓样品的降解和变质,并应绝快分析测定。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在这个过程之中可能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我国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有着专门的程序,那么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下文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医读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等,在法医鉴定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的案件,通过法医毒物分析,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

毒物,广泛地说还包括毒品,是指某些物质,其少量进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后,被体内消化产生物理反应或者化学反应,侵害机体的组织和器官,破坏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功能障碍、组织损伤,甚至危及生命造成死亡的物质。

二、法医毒物鉴定程序法医毒物检验鉴定流程1)鉴定范围: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识与测定毒物,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

2)检材的采取:①采样操作要防止污染,采集足够的样品量:采样容器以清洁的玻璃器皿为佳,还可用无水聚乙烯和聚四乙烯容器,样品应密封,并贴上载明样品名称、来源、数量、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对样品的处理等信息的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一、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司法鉴定 四大类

司法鉴定 四大类

司法鉴定四大类
司法鉴定的基本分类为四大类,分别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

1. 法医类司法鉴定依据其所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其中涉及的司法鉴定人的专业背景多涉及法医学专业为主的医学背景,涉及的鉴定内容也更多涉及一些关于人体损伤及其后果,包含评伤、评残、死亡原因、死亡时间、精神状态、人体基因和所含毒物成分的定性和定量检测等相关内容。

2.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3.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4. 其他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如需更多信息,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第九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第九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第九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第九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第一节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概述一、毒物和中毒的概念(一) 毒物人类对毒物的认识,是在认识自然和科技进步的过程中不断演变和深化的,毒物的概念是发发展的相对的。

一般认为,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通过化学或物理作用,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甚至导致死亡的化学物质。

毒物发生毒作用的大小受到使用剂量、作用对象以及作用方式的影响。

(如蜈蚣的毒性主要是腺体作用于血液,但对消化吸收却没有毒性)毒物和药物没有明确的界限。

(例如安眠药正常剂量使用无害,但大剂量使用却会导致中毒死亡;砷对人体是剧毒,微量使用即可导致死亡,但却能用于白血病的治疗。

)在法医学领域涉及的常见毒物主要有:1、气体毒物。

如CO、液化石油气、硫化氢等。

(2003年重庆开县中石油井喷事件)2、挥发性毒物。

如乙醇、甲醇、氰化物、苯类衍生物等。

3、水溶性毒物。

如亚硝酸盐、强酸、强碱等。

4、金属毒物。

如砷、汞、钡、铊等。

(清华才女朱令铊中毒)5、医用药毒物。

如苯二氮卓类、吩噻嗪类、巴比妥类等安眠镇静药物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等。

6、毒品。

如阿片类、苯丙胺类、大麻类、可卡因等。

7、杀虫剂。

如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

8、杀鼠剂。

如氟乙酰胺、毒鼠强、磷化锌等。

9、有毒植物。

如乌头、马钱子碱、莨菪碱等。

10、有毒动物。

如河豚、班蝥、毒蜂等。

(二) 中毒中毒是指机体受到毒物作用而发生的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状态。

因中毒而导致死亡则称为中毒死。

中毒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可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

一次使用大剂量的毒物,短时间内出现严重中毒症状的为急性中毒,其特点是发病急、病情重、症状明显、转归快。

急性中毒多见于他杀、自杀和灾害性事故,是法医毒物鉴定的重点。

小剂量反复使用毒物,使机体长时间遭致机能损害,逐渐产生中毒症状的为慢性中毒,特点是症状不明显、病程长、难痊愈。

慢性中毒多见于环境污染、职业中毒以及毒品滥用。

刑事中毒案件法医毒物分析检材的规范化采集

刑事中毒案件法医毒物分析检材的规范化采集

刑事中毒案件法医毒物分析检材的规范化采集摘要:毒物检材鉴定是指对具有某种有毒、放射性或有难闻气味的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分析鉴别和认定,其本身就是刑事司法实践中最常见与普遍的一种刑事中使用最多且最常用到方式之一。

本文首先论述了法医毒物分析检材的分类,然后从组织器官检材以及体液检材等方面论述了刑事中毒案件法医毒物分析检材的规范化采集,旨在提升毒物案件毒物检材采集的规范化流程,为刑事案件的破解奠定基础。

关键词:刑事;中毒案件;法医;毒物分析检材;规范化采集毒物鉴定是指对具有某种有毒物质或含量不超过标准的毒品进行化学分析,从而确定是否存在犯罪分子。

在司法实践中,法医检验主要包括现场采集和使用。

由于我国刑法规定“死刑缓起诉”原则并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执行。

因此导致了刑案不能及时准确地做出判断;而且案件侦破后因缺乏证据而无法认定其性质为杀人罪、抢劫罪或者其它严重违法案件的情况发生(即毒物致人死亡或造成其他重大危害后果),造成司法腐败。

因此,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法医鉴定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文章针对刑事中毒案件法医毒物分析检材的采集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社会价值。

一、法医毒物分析检材的分类(一)体外检材法医毒物体外检材是指在进行毒物检测时,从被检测者的体外采集的样本。

这些样本包括尿液、血液、口腔分泌物、头发、指甲、皮肤、唾液等。

这些样本可以帮助法医专家确定被检测者是否存在毒物,以及毒物的种类和浓度。

在进行毒物体外检材的采集时,需要遵循严格的采集规范,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采集人员需要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样品受到外界污染。

采集后,样品需要及时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毒物体外检材的检测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质谱法等。

这些检测结果可以为法医专家提供重要的证据,帮助他们确定案件的事实和判断被告人的罪责[1]。

(二)体内生物检材法医毒物体内生物检材是指在法医毒物学领域中,从人体或动物体内取得的生物样本,用于检测和分析毒物成分及其代谢产物。

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毒物分析——编者:张天叶谆谆一.名解1毒物(toxicant):是指进入生物体后通过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能够损害生命正常活动,引发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乃至造成死亡的化学物质。

2.中毒:是指生物体受到一定量的毒物作用而引起功能性和器质性改变后出现的疾病状态。

3.半数致死量(LD50):能够引起群体中半数动物死亡的剂量,称为半数致死量。

4.毒品:是属于法学范畴的概念,它是由法律规定要受严格管制的一些药毒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中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5.药物滥用(drug abuse):是指非医疗目的、不正常的连续大量使用有依赖性药物。

6.戒毒药品:指控制并消除滥用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急剧戒断症状与体征的戒毒治疗药品,和能减轻消除稽延性症状的戒毒治疗辅助药品。

如美沙酮等。

7. 体外检材:主要是指那些未经过体内吸收、分布、代谢等过程的检材,其中的药毒物在形态、气味、酸碱性、溶解度和化合状态等方面尚全部或部分地保留其原有性状,绝大多数是案件侦查中或现场收集到的各种可疑物。

8.体内检材:主要指取自生物活体或尸体的检验材料,如尿、血、唾液和其他体液、也包括各种内脏、毛发、肌肉、皮肤、骨骼等组织,还包括取自已埋尸体的组织或腐泥等。

9.★定性分析:目的是确定检材中所含毒物的性质,即检材是否为某种毒物或者其中是否含有某种毒物,通常又成为检识或检出。

检出的对象也包括药毒物在体内生成的代谢物。

10.★定量分析:目的在于确定检材中某毒物的含量,通常称之为含量测定或简称测定。

定量分析必须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11.K粉:即氯胺酮,属麻醉镇静剂,麻醉作用快、镇痛强,有致幻作用,也称“强奸粉”。

显弱碱性,其盐酸盐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临床用制剂通常为注射液。

12.戒断综合征:①停药后数小时可出现,12~24小时达到高峰,72小时后逐渐减轻。

法医学的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学的法医毒物分析

法医学的法医毒物分析法医学的法医毒物分析是法医学中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一部分。

它通过对尸体组织、体液或其他物质样本的检测与分析,确定死因和进行毒物鉴定,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从法医毒物分析的定义、应用领域以及常用的分析方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定义法医毒物分析是指根据法医学的要求,通过对尸体组织、体液等样本的检测与分析,确定死亡原因或进行毒物鉴定的一项科学技术。

它主要依靠化学、生化、药理学等科学的原理与方法,从尸体或生前采集的样本中筛查痕量、毒物成分,以达到鉴定死因、发现、鉴定或排除毒物中毒等目的。

二、应用领域法医毒物分析在刑事侦查、法律诉讼和安全事故调查等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它可以用于鉴定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譬如判断死因是因为病变、外伤或毒物中毒等。

同时,法医毒物分析在涉及毒物与法律及司法领域的问题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毒物刑案的证据分析、交通事故中司机是否吸食了毒品等。

三、常用的分析方法1. 毒物鉴定技术毒物鉴定技术是法医毒物分析的核心内容。

常见的毒物鉴定方法主要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高效液相色谱技术(HPLC)以及毛细管电泳等。

这些技术可以对复杂的样本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从而准确地鉴定出毒物的种类和含量。

2. 毒物蓄积与排泄分析毒物蓄积与排泄分析是指通过对尸体组织和生前采集的样本进行分析,确定毒物在体内持续存在的时间和数量。

常用的方法包括肝脏、肾脏等组织的毒物测定,以及尿样、血样等的毒物排泄分析。

3. 毒物作用机制研究毒物作用机制研究是通过对毒物与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深入研究,揭示毒物对人体的损害机制。

这项研究对于法医毒物分析的改进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增加对毒物中毒的认识和了解。

四、案例分析以下将列举几个实际案例,以展示法医毒物分析的实际应用:1. 案例一:一名中毒身亡的男子通过对该男子尸体组织样本进行毒物鉴定,确定其死因是因为砒霜中毒。

分析结果显示,男子体内检测到了高浓度的砒霜成分,且与死者生前所居住的房间中发现的砒霜样本相吻合,从而证明了他是被砒霜毒害致死。

法医毒物鉴定范围

法医毒物鉴定范围

法医毒物鉴定范围一、什么是法医毒物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是一门通过化学、生物学等科学方法对尸体、组织、体液等样本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毒物及其种类、浓度、作用机制等的专门学科。

它在刑事侦查、司法审判和医学领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法医毒物鉴定的意义法医毒物鉴定的主要意义在于:1.辨别死因:通过鉴定尸体、组织和体液中的毒物,可以确定死因,判断是否为中毒所致,为司法判案提供依据。

2.保护公众安全:法医毒物鉴定可以帮助警方追踪犯罪嫌疑人,防止毒品犯罪的扩散和危害。

3.指导治疗:通过鉴定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可以为医生提供治疗指导,帮助救治中毒患者。

三、法医毒物鉴定的范围法医毒物鉴定的范围涉及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毒物种类的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需要对尸体、组织和体液中的毒物进行鉴定。

毒物种类非常丰富,包括有机毒物、无机毒物、生物毒素等。

常见的毒物种类有:药物类毒物(如海洛因、可卡因、安眠药等)、农药类毒物(如有机磷农药、杀虫剂等)、金属类毒物(如铅、汞、砷等)、生物毒素(如蛇毒、蜘蛛毒等)等。

2. 毒物浓度的测定法医毒物鉴定需要确定毒物的浓度,这有助于判断中毒的程度以及对中毒者的救治提供参考。

测定毒物浓度的方法有很多,如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高效液相色谱等。

3. 中毒的作用机制研究法医毒物鉴定还需要对中毒的作用机制进行研究,了解毒物对身体的影响,以便更好地指导治疗和预防。

作用机制的研究可以从细胞水平、分子水平和生理水平等多个层面进行。

4. 毒物与死因的关联分析法医毒物鉴定需要将毒物与死因进行关联分析,判断中毒是否为死亡的直接原因,对于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判案具有重要意义。

四、法医毒物鉴定的方法法医毒物鉴定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化学分析方法:如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高效液相色谱等,用于鉴定毒物的种类和浓度。

2.免疫学分析方法:如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放射免疫测定法等,用于检测生物毒素等。

3.分子生物学方法:如聚合酶链式反应技术、DNA测序技术等,用于鉴定毒物的基因组成和作用机制。

研究法医毒物鉴定的发展及存在问题龚腾

研究法医毒物鉴定的发展及存在问题龚腾

研究法医毒物鉴定的发展及存在问题龚腾发布时间:2022-02-25T08:06:44.254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11月中32期作者:龚腾[导读] 在各类不同的刑事案件以及生活中的普通事件中均会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到各种类型的毒物。

基于此类情况的发生,法医毒物鉴定也逐渐得到重视,相关研究也在逐步发展,而此方法的主要作用就是分析各种类型的毒物,判断各类型事件中是否有毒物存在,若存在,则需对事件中存在的毒物各项数据进行鉴定,以此来判断此毒物在事件中存在的意义,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根据上述情况,本次首先对法医学相关知识进行论述,其次对法医毒物建档的发展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便为今后的法医毒物鉴定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身份证号码:342626****0303327X 龚腾摘要:在各类不同的刑事案件以及生活中的普通事件中均会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到各种类型的毒物。

基于此类情况的发生,法医毒物鉴定也逐渐得到重视,相关研究也在逐步发展,而此方法的主要作用就是分析各种类型的毒物,判断各类型事件中是否有毒物存在,若存在,则需对事件中存在的毒物各项数据进行鉴定,以此来判断此毒物在事件中存在的意义,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根据上述情况,本次首先对法医学相关知识进行论述,其次对法医毒物建档的发展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便为今后的法医毒物鉴定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关键词:法医毒物鉴定;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就目前而言,我国相关部门已将与血液反应的有毒物质的相关性质及资料进行了细致的统计以及对相关资料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为法医鉴定毒物时提供资料支持。

但在此期间如何将法医毒物鉴定的危险性降至最低以及确保法医毒物鉴定则成为了限制其发展的主要因素。

所以,相关部门的研究专家在做此类研究前需将各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应对措施,以此来为法医毒物鉴定工作打好基础。

1法医学与法医伦理概述法医学主要是应用相关医学知识为解决法律层面问题提供帮助,大多应用在刑事案件以及生活中的普通事件中,以此来为其提供可靠的医学支持,促使案件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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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毒物鉴定论述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
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
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
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毒物的含义。

什么是毒物呢?生产劳动过程
中出现或产生的能造成职工身体受损害的化学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

这些化学物质一旦泄漏,操作者不慎,经呼吸道吸入或沾污皮肤,达到
一定量时,便可使操作者中毒。

毒物在生产过程中能以多种形式出现;
同一化学物质在不同行业或不同生产环节呈现形式又各有不同。

生产过
程中由原料到产品各个环节均容易接触毒物,如(1)原料, 如制造氯乙
烯所用的乙烯和氯;(2)中间体或半产品,如制造苯胺的中间体、硝基
苯;(3)辅助材料,如橡胶行业作为溶剂的苯和汽油;(4)成品 如农药对
硫磷、乐果等;(5)副产品或废弃物,如炼焦时产生的煤焦池、沥青;冶
炼中产生的二氧化硫;(6)夹杂物,如某些金属、酸中夹杂的砷等。

(7)
其他,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消防时,四氯化碳与明火或灼热金属体接触
时,氧化生成光气等。

当物质进入机体后,积累达一定的量,能与身体
内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
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机生命,这样的
物质称为毒物。

毒物一词要强调有严格剂量的概念,通常是指相对较小
剂量;二是对物体的作用方式,要排除单纯物理性作用所造成的伤害。

毒物是相对的,如治疗药物超过一定剂量时可造成中毒,而剧毒物质有
的也可用于治疗。

生产性毒物可以固体、液体、气体、蒸汽或气溶胶的状态存在,还
可以粉尘、烟尘、雾等形式。

其中,(1)固体 如聚氯乙烯粉尘。

(2)液
体 如苯、甲苯、汽油、甲醇、液氨等。

(3)气体 如氯、丁二烯、二甲
基甲酰胺、苯乙烯、硫化氢、二氧化硫等,这些化学物质常温、常压下
以气态存在于生产环境的空气中。

(4)蒸气 液体蒸发或挥发时可形成蒸
气。

如汽油、苯等。

(5)粉尘 如热电厂的煤尘,机械厂的翻砂的型
砂、金属除锈的石英砂和铁末尘。

(6)烟尘 在切割和焊接过程中会产
生金属氧化物烟尘,印刷厂熔铅过程中会产生铅烟。

(7)雾 如喷漆时的
漆雾、电镀过程的铬酸雾等。

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进入体内。

但是,因为呼吸道吸
入的机会多,所以,气体或蒸气的污染应予以特别重视。

(1)呼吸道 这个途径是毒物吸收的主要途径。

一是呼吸道的防护很不容易,往往不被人重视,虽有防毒口罩或面具,但不愿使用,特别当毒物刺激性不大、浓度不高、或不易产生即刻中毒表现时,更容易被人忽视;二是肺的血流丰富、面积大,吸收毒物快。

绝大多数可经呼吸道吸入,如苯、甲苯、二甲苯、汽油、苯乙烯、氯乙烯、丁二烯等30多种。

(2)皮肤 皮肤吸收,也是常见的途径。

经皮吸收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表皮屏障到达真皮,进入血循环;另一个是通过汗腺,或通过毛囊与皮脂腺,绕过表皮屏障而到达真皮。

但以前者为主。

脂溶性毒物如苯,可经皮吸收。

除毒物的化学特性外,影响皮肤吸收的因素还有:毒物的浓度和粘稠度,被接触皮肤的部位、面积,以及外界的气温、气湿等。

(3)消化道 生产过程中经消化道吸收而中毒者不多见。

但注意个人卫生、饭前洗手仍是一项预防中毒的重要措施,如在接触铅尘的印刷厂工人,更应加强预防措施。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 。

毒物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给予时,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

毒物鉴定的意义在于澄清死亡案件的性质,在法医检 案工作中,常遇到突然死亡、死因不明的案件,通过法医毒化分析,区分是中毒死亡还是因病猝死。

毒物,广泛地说还包括毒品,是指某些物质,其少量进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后,被体内消化产生物理反应或者化学反应,侵害机体的组织和器官,破坏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功能障碍、组织损伤,甚至危及生命造成死亡的那些 物质。

根据毒理学原理,毒物可分为腐蚀性毒物,如硫酸、盐酸、硝酸、苯酚、氢氧化钠、氨及氢氧化氨等;毁坏性毒物,能引起生物体器质损害的毒物,如砷、 汞、钡、铅、铬、镁、其他重金属盐类等;障碍功能的毒物,如阿托品、可卡因、甲醇、安定药、苯丙胺、氰化物、亚硝酸盐和一氧化碳;农药,如有机磷、有机氮、百菌清、百草枯、溴甲烷等;杀鼠剂,如磷化锌、敌鼠强、杀鼠灵
等;有毒植物,如乌头、钩吻、曼陀罗、夹竹桃等;有毒动物,如蛇毒、河豚、蟾蜍、蜂毒 等;细菌及霉菌性毒素,如沙门菌、肉毒、葡萄球菌、黄曲霉素、黑斑病甘薯等。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毒物的鉴定问题,一般在投毒、自杀、意外中毒、走 私、吸毒、贩毒、种毒等案件中,会遇到毒物的鉴定问题。

毒物鉴定首先要详细了解中毒经过、临床症状、尸体解剖所见、检材的种类和数量等,通过对毒物分析, 来判定是否中毒、是否是中毒死亡、是何种毒物、通过何种途径、何时进入体内引起中毒的。

下面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法医毒物鉴定的流程。

1).鉴定范围:
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识与测定毒物,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

2).检材的采取:
①采样操作要防止污染,采集足够的样品量:采样容器以清洁的玻璃器皿为佳,还可用无水聚乙烯和聚四乙烯容器,样品应密封,并贴上载明样品名称、来源、数量、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对样品的处理等信息的标签。

②洗胃液应是未加有高锰酸钾之类药物的洗胃液。

尸体解剖时应在用甲醛固定之前采取检材。

尸体材料一般应采集多种脏器组织和各种体液,以及明显遭受毒害部位的组织。

大脏器可取三五百克,分取某一脏器的一部分时,应记明该脏器的总量。

胃内容物有时须分段分别收集并记录部段。

③血样可分离出血浆或血清,血醇浓度测定取血量在四毫升左右,置于密闭容器内,可用五毫升的一次性注射器,套上针套。

3).检材的保存:
 采得的样品应低温保存,以减缓样品的降解和变质,并应尽快分析测定。

样品一般在 2℃下可保存2周,在-20℃ 下可保存2月,玻璃器皿在冷冻或化冻是坷能会冻裂,应放在塑料袋或烧杯内,样品动输前应在低温下冷冻数小时,然后移入保温瓶或保温箱,并放入冰块或干冰。

一般中毒检测多是未知物分析,所以对毒物的种类难以肯定,故应采集与中毒可能有关的所有样品,此外,还应注意采样要有代表性,采样容器和采样工具的材质不能干扰测定;采样操作要防止污染;采集足够
的样品量;样品运输和保存中要确保不发生降解和变质。

对那些可能有环境和生物本底的毒物,要采集对照样品。

样品要尽快送检。

采样容器以清洁的玻璃器皿为佳, 还可用无颜色的聚乙烯和聚四氟乙烯容器,切勿使用金属或陶土器皿,一般情况下,尽量不加防腐剂或抗凝剂。

样品应密封,并贴上载明样品名称、来源、数量、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对样品的处理等信息的标签。

对化学事故(或中毒事件)可供采集的样品有现场样品(环境、食品、化学品及其它用品等)及患者的生物材料(血、尿、胃内容物、组织)。

采样时机可以选在事发现场救助时、医院抢救和治疗时、甚至在病人恢复时,某些中毒甚至可在事件发生后数十天仍有可能采集到有价值的样品。

现场遗留的食物、化学品、盛装的容器是首先应采集的样品,此外还应考虑采集空气、水和土壤样品。

患者的生物材料测定结果可直接指示中毒原因和中毒程度,是事件应对中必采的样品。

胃内容物是确定摄入中毒的最好检体,尿是分析非挥发性毒物的较好检体;血液是最重要的毒物检测样品,尤其是在中毒发生后的72小时内,意义较大。

它可用于分析挥发及非挥发性毒物,且是分析一氧化碳中毒的唯一检体。

肝、肾是分析急性金属中毒的较好检材,头发则反映了金属类毒物的较长期接触。

采样时要结合毒物性质,中毒发生的时间,毒物在体内的代谢、分布情况等来确定采样方案。

如氟乙酰胺中毒数天后,最有可能检出的是尿中氟乙酸,而毒鼠强中毒后几个月的血样仍有检测价值,在无法确定最佳采样方案的情形下,总的原则是留取中毒患者的血和尿、呕吐物、洗胃液、透析液、死者的血和尿、胃内容物以及肝肾脑组织。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的逐渐深入,不但及时、有效地解决了诉讼的实际问题,丰富了法医学、医学的内容,更重要的是极大地促进了法学学科的理论延伸,逐渐与法医学形成一门交叉学科,并为我国立法进程、司法公正起到良好的效果,为我国法治社会及精神文明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已经冲破了传统的法医学鉴定。

我们需要建立一种规范的法医毒物鉴定模式,用程序和标准来保证鉴定结论准确性的最大化;用哲学的、法学的、医学的、法医学的“因果关系”理论指导实践,最终真正实现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科学化、规范化、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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