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合规分析
违规发放贷款心得体会
违规发放贷款心得体会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参与了违规发放贷款的相关事件后,我深感愧疚和自责。
这段经历不仅给单位带来了损失,也让我对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有了深刻的反思。
违规发放贷款,这是一个严重违背金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回想当时,或许是受到了短期利益的诱惑,或许是对风险评估的疏忽,我在贷款发放的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循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导致了一系列不良后果的产生。
首先,违规发放贷款破坏了金融秩序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金融行业的正常运转依赖于严格的规则和制度,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应该经过审慎的评估和审核,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而违规操作打乱了这种平衡,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获得了贷款,这不仅对其他合规的借款人不公平,也增加了金融系统的风险。
一旦这些违规发放的贷款出现违约,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其次,给单位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
由于贷款发放的不规范,部分贷款无法按时收回,造成了资金的沉淀和坏账的增加。
这不仅影响了单位的盈利能力,也可能导致单位在资金调配和业务发展方面受到限制。
同时,单位的声誉也因此受到了损害,客户对我们的信任度降低,这对于长期的业务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再者,对于借款人来说,违规获得的贷款可能并不是他们真正能够承受的债务负担。
在没有经过充分评估和合理规划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陷入更深的债务困境,甚至影响到个人和家庭的正常生活。
这与我们金融服务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帮助借款人实现合理的资金需求和财务规划,而不是让他们陷入危机。
对于我个人而言,这次的违规行为是职业生涯中的一个重大污点。
它让我失去了同事和领导的信任,也让我对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产生了怀疑。
在面对行业的监管和处罚时,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严重性。
同时,内心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自责,这种心理负担时刻提醒着我,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通过这次深刻的教训,我明白了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违法发放贷款罪调研报告
违法发放贷款罪调研报告2020年2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提出《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将信贷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重点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成为信贷业务领域的高发罪名。
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分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相关问题。
一、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明确了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罪状及一般处罚规定,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认为在认定违法发放贷款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违反国家规定的内涵;2、违反国家规定的表现形式;3、责任人的范围;4、数额或损失的确定。
下文我们进行逐一的分析。
二、违反国家规定的内涵对一些高发罪名,司法机关往往通过司法解释或文件的形式确认“国家规定”的范围。
如非法经营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对于非法集资类犯罪中的非法性,应当以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对于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仅作原则性规定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或者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认定。
我们认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包括《商业银行法》自不待言。
《商业银行法》对信贷流程和条件的原则性规定,在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及日益活跃情况下,不能具体指导发放贷款的程序,因此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据《商业银行法》作出的细致规定如《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也应当包含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违规发放贷款的经验教训
违规发放贷款的经验教训
在金融行业,发放贷款是一项重要的业务活动,但如果不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就会面临严重的后果。
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因为违规发放贷款而受到了严厉的处罚,这给其他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教训。
首先,违规发放贷款会导致金融机构面临法律风险。
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贷款利率、担保要求、贷款用途等方面的规定。
一旦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面临诉讼和罚款等法律后果。
因此,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违规操作。
其次,违规发放贷款会导致金融机构面临经营风险。
如果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或者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就可能导致贷款违约风险的增加。
一旦出现大量贷款违约,就会对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最后,违规发放贷款会导致金融机构面临声誉风险。
一旦金融机构因为违规发放贷款而受到处罚,就会严重损害其声誉和形象,
影响其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客户信任。
因此,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必须坚持诚信经营,遵守道德规范,保护好自己的声誉和形象。
综上所述,违规发放贷款给金融机构带来了严重的法律、经营和声誉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调查,坚持诚信经营,才能够有效地防范风险,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和形象。
加强精细化管理 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信贷精细化管理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论断,从国家层面指出了实现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推动发展的质量变革。
就当前信贷业务来看,量大而质不优、产品多而不强、制度多而执行差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因此,迫切需要研究部署、改进创新信贷管理工作的思路方法,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信贷管理的方向和措施,着力提高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动信贷业务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适应严监管形势,避免“非战斗性减员”,以合规从业夯实发展前提当前,“强监管、严监管”已成为监管主基调,新一轮监管风暴也已全面开启,人民银行合格审慎评估业已从严,重点隐患排查、市场乱象整治等正紧密实施。
分析管理部门的监管、指导要求,旨在引导银行业切实回归本源,服务实体,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就是一个鲜活例子,不仅被银监部门巨额罚款,更有200余名人员被问责处罚,教训十分深刻。
如何规避监管处罚与问责?如何避免因外部问责而制约业务发展?如何保持经营主体、制度体系、人员结构稳健,进而促进高质量发展?别无他法,只有合规从业!一是抓好监管政策执行。
严格执行市场定位、法人治理、资本管理等宏观部署,细化落实授信集中度、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关联交易控制等具体要求,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辅以监督检查,实现监管达标、人行合意。
二是抓好信贷制度执行。
梳理人民银行、银监局、省联社等各级制定的信贷类规章制度,做到“制定合规制度、合规执行制度、制度走样问责”,同时,以“八条禁令”、“十个严禁”为引领,划定红线、守住底线,涉及道德风险,坚决顶格问责。
三是倡树合规信贷文化。
树立正反典型,实施正向激励与负面打击,让好典型既有麸子又有面,让“坏”典型赔了夫人又折兵。
通过严守风险底限,规范业务操作,为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二、积极完善流程建设,打通“任督二脉”,以流程化制度化推动岗位履职近年来,围绕信贷结构调整工作要求,全省、全市农商银行对信贷组织架构进行了逐步优化,对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逐步趋于规范。
说一说浦发775亿大案的当事人
说一说浦发775亿大案的当事人原创2018-01-20 金叫唤信托圈导读当时人人都说“浦发疯了”……自24岁踏入银行大门,61岁的王兵一定没有想到自己的职业生涯会是如今这个结局——“双开”,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王兵,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
热爱读“毛选”,嗜好抽烟,他曾如是评价自己——“不求财”。
他被誉为有“深刻思想的银行家”,还获得过“四川十大财经风云人物”称号。
1月19日晚,一则与他有关的新闻震惊了整个金融圈。
银监会官网头条发布消息:为掩盖不良贷款,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使出各种“财技”,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该行不良贷款。
银监会公告用词非常严厉——“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之前宣称“长期不良贷款为零”。
据财新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最终形成不良资产在100亿左右。
神话幻灭!风暴还在继续中。
除了王兵,195名分行中层及以下责任人员内部问责。
银监会公告还透露,近日已依法对浦发银行总行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启动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或许,一切都早已在伏笔的时候注定了结局。
2002年,王兵由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跳”到浦发成都分行,出任创始“掌门人”,领导班子完全由他组阁。
他24岁踏入银行大门,从一般干部做起,曾担任过工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到浦发银行后,王兵一干就是15年。
前六年的他,是以一匹“金融黑马”的形象展示于公众面前。
从国有大行到浦发银行仅仅1年多,浦发成都分行不仅存款余额近70亿元,利润达8000万元,人均创利100万元,而且没有出现一笔“关注及以下”级别的不良贷款,这种业绩放在全国也是十分罕见的。
在2002年,一起杀进蓉城的浦发、华夏、深发展、民生、兴业被称为“五小虎”,而一年下来,浦发成了跑得最快的一只猛虎。
对钢铁产业的“大胆下注”,是当时王兵“一马当先”的主要原因。
浦发银行内“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曝光
浦发银行内“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曝光作者:张燕宋杰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05期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涉及千亿不良贷款挪腾曝光9个月后,银监会开出了2018年第一张罚单,经银监会查实,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浦发银行内部问责近200人。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宣称自己不良贷款零记录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多年来通过7家房地产公司和矿产企业,设立上千家壳公司进行承债式收购,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不良贷款。
据悉,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最终形成不良资产约100亿元。
目前,浦发银行总行已经计提了相关拨备。
这不是个案。
广发银行侨兴债“萝卜章”案件、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30亿元虚假理财案、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39亿元票据案,多起银行违规案件的曝光,暴露出了近年来银行业内存在的共性问题:部分银行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采取了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当手段;此外,也暴露出了银行内控体系无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操作的短板。
造假术:承债式收购寅吃卯粮“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银监会在公告中称。
1月19日晚间,银监会公布了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的查处情况。
经查实,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业内人士给出了通俗的解释: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王兵带领着从银行高管到客户经理的一帮人,通过一般人看不懂的财务手段,把775亿元贷给了1000多家空壳公司,这些空壳公司在收购有不良贷款的企业后,拿着银行给的贷款,替那些不良贷款企业还钱。
775亿元的贷款在这些公司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此前不良贷款留下的窟窿却被填上了。
不良资产处置中重点难点问题解析
三、破产案件的相关问题
破产重整或清算
4、执行转破产 第五百一十三条 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 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 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 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五百一十四条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 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 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第五百一十五条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 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 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 行人的执行。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 行。
一、不良资产处置的合规性问题
争议情景五、侨兴找广发惠州行请求反担保 对话双方:侨兴,广发惠州分行 侨兴:广发惠州,我为了还你的钱,发了债券,我的老板已经拿自己的所有财产做担保 了,但他们还是不认,你能给我再出个保函么?如果浙商赔钱了,你要把钱给他。 广发惠州:可以,咱们签个保函吧,给我担保费。 情景六、债券在招财宝上线募集 对话三方:侨兴公司,粤股交,招财宝 侨兴公司:粤股交,现在有浙江财险的担保了,我老板也拿自己全部身家来担保,已经 完成增信工作啦。 粤股交:是,那我帮你发行。我还可以把这个产品放到招财宝上。 招财宝:好,粤股交,那你发布吧。根据条款,侨兴还不上的话浙江财险就要还。 侨兴公司:太好了。那我拿着募集到的钱去还广发惠州啦。 情景七、侨兴公司还不上钱了 对话三方:侨兴公司,招财宝,浙江财险 侨兴:我还差三亿,还不上钱了! 招财宝:浙江财险,该你上了。 浙江财险:好,我去找广发惠州,应该是他替我还。 压轴大戏· 情景八、浙江财险和广发撕逼了! 对话三方:浙江财险,广发惠州分行,广发总行 浙江财险:广发惠州,按照保函,你要替我还那三亿块钱啦。 广发总行:浙江财险,你的保函是伪造的哦。 广发惠州:我爸说得对。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合规分析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合规分析一、案件介绍2018年1月,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
通过监管检查和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的内部核查发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利用空壳企业承债式收购,以腾挪不良贷款,违规操作资金规模近千亿。
所谓承债式收购,是不良贷款腾挪的一种手段。
比如,甲企业由于欠息在银行的贷款即将成为关注类,这时银行找来乙企业(空壳企业)以一笔资金收购甲企业的这部分债务。
与此同时,银行给乙企业新发放一笔贷款,乙企业再用这笔贷款的资金偿还此前甲企业欠银行的利息。
通过这番不良资产腾挪,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出现了长期“零不良”的繁荣假象。
四川银监局认定,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此案暴露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内控严重失效。
该分行多年来采用违规手段发放贷款,银行内控体系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
二是,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
该分行采取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当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过度追求分行业绩考核在总行的排名。
三是,合规意识淡薄。
为达到绕开总行授权限制、规避监管的目的,该分行化整为零,批量造假,以表面形式的合规掩盖重大违规。
此外,该案也反映出浦发银行总行对分行长期不良贷款为零等异常情况失察、考核激励机制不当、轮岗制度执行不力、对监管部门提示的风险重视不够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银行内部控制案例分析——以P银行为例
银行内部控制案例分析——以P 银行为例王静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摘要: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很关键的环节。
以金融为主要业务的银行企业,内部控制对其成长与发展的作用更为重要。
在对P 银行的研究过程中,发现其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执行力、内部控制意识、内部控制技术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P 银行应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结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措施、拓宽信息交流与沟通渠道,从而有效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关键词:银行;内部控制;对策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7-0281-02一、案例基本情况介绍P 银行于1992年成立,该公司是一家典型的商业银行,性质为股份制,于1999年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个人金融、公司金融、同业金融、金融市场和信用卡业务,目前总资产规模超过6万亿元,在全国范围内的多个城市建立了一级分行,数量已经超过了40家,拥有1300多个办事处,员工队伍不断扩大,已经突破了40000人。
P 银行在股东、客户、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运营过程中一直秉承着“严格遵守诚信,创造卓越”的核心价值观。
P 银行坚持创新发展,支持和分享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成就,实现了中小银行向大中型银行的跨越。
从具有单一基金中介的传统商业银行逐渐向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金融集团突破,形成了以银行为主体的集团化发展形式,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显着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和银行品牌。
二、P 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内部控制结构P 银行的整体治理结构尽管较为完善,却也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主要体现为内部约束机制、激励机制两方面,对银行员工的绩效评定的目标制定十分粗略,过于看重眼前利益,难以激发员工的潜能。
尽管该银行只是历经了短暂时间的发展,却已经在全国多个省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分支机构,数量已经超过了1300家,规模庞大。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失效研究--以浦发银行为例
财经管理现代商贸工业2019年第19期120㊀㊀作者简介:黄淑珍(1995-),女,湖北经济学院2017级会计硕士在读,研究方向:金融企业会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失效研究以浦发银行为例黄淑珍(湖北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205)摘㊀要:轰动全国金融业的2018年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使得国家以及银监会更加着力于关注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问题.伴随着近期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可以预想得到:未来的银行业将会持续进入 强监管 的态势.因此,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事件为起点,通过深入展开以其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存在内部控制失效的具体表现,进行分解式的剖析,挖掘其内在的原因,并最后基于宏观和微观的视角,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关键词:内部控制;商业银行;监管中图分类号:F 23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 o i :10.19311/j.c n k i .1672G3198.2019.19.0561㊀引言近年来,面对金融市场的各种乱象,防范金融风险成为了中央经济工作的重点.频繁出现了多起银行违规案件的曝光,可以看出,整体映射了银行业内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许多的银行一味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都纷纷萌生了采用弄虚作假增业绩的非法手段;除此之外,更关键的问题是凸显出了银行内部控制无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操作的短板.因此,自2017年起,银监会系统开始重罚各种违规现象,这极大程度上彰显了监管层的决心.一直以来,浦发银行以稳健目标,但是对于此次事件的曝光,可谓是一起有组织的造假案件,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最终难逃银监会的管制,被罚4.62亿元,同时还取消多名银行高管的终身从业资格.其实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件曝光之前,也有许多类似的经验教训,如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的违规担保 侨兴债 一案被处罚共7.22亿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违规从事投资活动被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共计5.21亿元;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30亿元虚假理财案;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39亿元票据案等等.深究其原因,无一不例外于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及大漏洞,以及风险管理的不到位.2㊀浦发银行案 内部控制失效的具体表现(1)王某作为该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其自从2002年3月从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副行长一职转任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以后,直到2016年下半年才卸去职位,转为担任高级专家.可想而知,在王某长达15年的任职过程中,一直追求存贷规模,利润,不良等指标的高标准,其个人作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控制着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整体运作,与 浦发银行案 有着直接的重要关系.(2)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一直宣称 零不良 的头衔.但是,事实上,为了掩盖银行的高不良贷款率,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想尽一切办法使用 财技 ,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但事实上,其多年来通过7家房地产公司和矿产企业,想方设法设立了上千家空壳公司来进行所谓的承债式收购,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这意味着贷款在这些地产和矿业公司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因此,原先的不良贷款留下的窟窿却又被很好地填上了.(3)浦发银行员工频繁出现违规授信,越权审批贷款等不良行为;同时,在银行的日常运作中,暴露出的种种内部控制失效的问题,银行员工都熟视无睹,不但没有与上级做到充分的问题反映和沟通,甚至还包庇此恶习的肆意蔓延.显然,内部员工的执业素养大大缺失,直接导致执行力的下降;职责规避的不完善,银行员工出现操作偏差.(4)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漠视法律法规和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行内的合规意识极其淡薄.其为了达到避开总行授信的干扰,以及银监会,央行的监管与控制,该分行化整为零,还进行批量式的造假,十分圆滑地以表面形式的合规掩盖背后的重大违规.3㊀浦发银行案 的原因分析3.1㊀银行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风险累积按常规道理而言,银行的关键职位是需要严格落实轮岗制度的,但是,实际情况却告诉我们,王某担任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长达十五年之久,他的管理作风一直对银行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对于这一现象,上级领导以及银行内部也从未对其任职期限提出异议.这明显可以看出,浦发银行整体对于关键职位的轮岗制度的极其不重视,自上而下的内部控制缺失一步步助推了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 的爆发.3.2㊀当前银行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大转型,金融领域中银行业的压力更为突出,不仅仅在制度面临巨大的变革压力,银行的经济效益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重点攻克对象.截至2018年的数据显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信用卡发卡数量仅为招商银行的一半,即便是与规模相对较现代商贸工业2019年第19期121㊀小的光大银行对比,也略显逊色.正因为这样的大背景,王某作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行长,为了稳住银行的运营目标,不顾一切利用各种财技,越过监管部门,违规授信.但是,由于浦发银行的贷款投放过于集中,导致其不良贷款率远高于业内其他商业银行.3.3㊀不顾一切保住零不良 ,片面追求银行效益其实,银行存在一定比率的不良贷款是正常且合理的,但是,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在王某的管理下,对员工的高要求,不良率作为银行考核的关键指标之一,一直过分地追求零不良贷款的目标.其次,在事件中获悉,这是一场从高层领导到底层柜台员工,上百人涉嫌参与违规操作的行为,目的是旨在粉饰报表㊁虚增利润,一味的过分追求分行业绩考核在总行的排名.除此之外,这次的大规模的集体造假恶劣行为,与王某个人强硬的经营管理风格,以及长达十五年的执掌成都分行的威信,还有高额的业绩奖励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3.4㊀业务违规操作,未能遵守审慎原则为了满足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管理层的经营目标,以及处理巨额的不良贷款,银行员工频频违规操作,如:不按流程进行授信审批,随意办理信用证和信贷业务,利用保理公司进行资金空转.此外,监管部门例行巡查过程中,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检查资料,不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的顺利开展形成极大的障碍.4㊀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措施4.1㊀建立健全银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监管部门严格监督完善的内控体系并且认真执行,对于银行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尤为关键.纵观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或多或少都存在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完善与漏洞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重点在于从源头把控,银行全体的共同参与和监督,做好充分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解决问题.(1)银行员工形成各司其职的良好格局,分工明确,缩小岗位的个人权利,避免一人决策的漏洞,如:贷款的授信与审批人员务必职位相分离.(2)发挥监管部门的功能,尤其是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银行进行动态的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情况,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解决.(3)做好充分的风险应对机制,银行内设立风控部门,设立详尽且可行的应急方案,以备不时之需.4.2㊀认真落实轮岗制度,杜绝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的曝光,其实在很多方面都突显出了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的重大内患,王某常年任行长一职,这极大程度上为了达到经营目标,绕开其他管理层及监管部门,进行操纵利润.因此,银行内部制定并落实轮岗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共同监督的作用,在制度上提供保障,避免类似的经验教训二次发生.4.3㊀树立合规意识,切忌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商业银行的日常运转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自觉接受银监会和央行的监督与审查,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高速发展,例如:零不良或者高利润的目标,这反而违背了银行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会对我国银行体系甚至是金融局面造成重大的冲击.4.4㊀定期安排银行内部员工的培训,增强执业素养银行员工的执业素养和技能对于银行的正常运转起着直接的作用,对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出现的违规授信,内部包庇等等不良行为,折射出了该银行内部员工的执业素养缺失,没有遵照我国的相关制度从业.因此,为了避免员工的执业漏洞,银行应当定期安排相应的培训,无论是职业技能培训,还是法律法规的宣讲,应当让银行整体树立好遵守规矩的意识,杜绝违规操作的发生.4.5㊀时刻关注我国新的风险监管要求金融防范工作一直作为我国经济工作的重心,银行系统作为金融板块的主力,更应当时刻关注我国的最新风险监管的动向与要求,及时更新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与做法,在实际行动中响应与配合国家对于金融防范工作的一切举动.经济发展的同时,金融也要努力创新,然而这必然会带来竞争和风险,如何合理地将银行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显得尤为重要.5㊀总结与启示通过以上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的详细分析可以得知,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严格执行,对于商业银行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意味着内控保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吸取了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件的经验教训,我们更应该建立健全适用于银行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设计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通过日常的职业培训,增强银行员工的执业素养和操守,加强内部的沟通,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保障作用;做好充足的预警机制,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致力于实现 全天候 无缝隙 的动态监控,为构建可持续的银行系统奠定扎实的基础.参考文献[1]赵帅.基于全面风险管理视角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研究[J ].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03):116.[2]杨雪丽,黄楠.健全上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基于流程梳理视角[J ].时代金融,2017,(23):114G115.[3]徐惠芳.浅析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构建[J ].财会学习,2018,(17):206+208.[4]赵帅.基于全面风险管理视角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研究[J ].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03):116.[5]朱晓文.基于风险防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研究[J ].经济师,2017,(10):142G143.[6]杨雪丽,黄楠.健全上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基于流程梳理视角[J ].时代金融,2017,(23):114G115.[7]刘丽芹.吸取 浦发银行案 教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N ].中国城乡金融报,2018-01-24(A 01).[8]刘学铭.基于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初探[J ].财经界(学术版),2018,(12):139.。
银行案防工作难点和不足
银行案防工作难点和不足_三篇第一篇尊敬的银监局各位领导:为贯彻落实州银监分局案件防控的相关要求,我行结合实际情况,在具体工作实际中强化内控管理,深化履职意识,认真查找案防管理存在的风险点和隐患,加强内控管理,把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案件事故作为立行之本,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执行,提高了全体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案防制度执行力,有效地防范和杜绝了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我行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现将2014年我行案防工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行高度视案件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管内控、工作落实和业务流程等层面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理,通过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整改。
1、年初全行员工签订案件防控责任书20份(行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签订案件防控责书),层层落实责任,使案件防控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案防工作排查工作,按照"九种人排查表""十条禁令排查表"在我行开展了全方位对员工不良行排查工作,密切关注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倾向和行为动向,加强监控,切实杜绝风险或案件苗头。
要严格执行"九条禁令"要求,严禁员工直接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严禁违规贷款用于亲属或有利害关系的人经商办企业。
严禁吃拿卡要现象,提高员工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能力,对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率为100%。
经过排查,我行员工无重大不良行为发生。
3、认真传达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文件,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采用每周学习的方式学习上级机关关于案件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了全体员工案件防控意识。
4、针对业务内部检查的薄弱环节,我行今年新设立风险稽核部,加大内部检查力度,搞好案件防控及整改,促进整改工作落实。
按照"252"个风险点的要求,逐项对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全面提高网点工作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防止出现操作风险,今年共处罚违规员工3人,罚金900元。
【培训课件】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控教育
案件防控教育专题培训风险管理部2020年5月010203主要内容案件防控基础知识及规章制度第一部分分行案件防控工作情况第二部分案例分析第三部分01案件防控基础知识及规章制度(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第四条规定:“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二)案件分类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只对第一类及第二类案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开展案件调查、审结及后续处置工作。
(三)案件、案件风险信息与操作风险之间的关联性案件风险信息是操作风险的演变,案件是案件风险信息的恶化。
操作风险是产生银行案件的主要根源,案件是操作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
换句话说,风险管理是案件防控的基础,案件防控的重点就是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要杜绝案件发生就必须严格控制操作风险演化成案件风险信息,并坚决防止案件风险信息恶化成案件。
操作风险案件信息案件演变恶化(四)操作风险1、定义:操作风险即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2、分类: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根据风险发生的原因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种:(1)内部欺诈(故意骗取、盗用财产、违反监管法律法规或政策或公司政策导致的损失);(2)外部欺诈(第三方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逃避法律导致的损失);(3)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性风险(违反就业、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协议、个人工伤赔付或因性别/种族歧视事件导致的损失);(4)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因疏忽未对特定客户履行分类义务或产品性质或设计缺陷导致的损失);(5)实物资产损坏(实体资产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导致的损失);(6)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如系统瘫痪、电信故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断等);(7)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交易处理或流程管理失败和因交易对手及外部销售商关系导致的损失)。
银行合规案例分析
银行合规案例分析银行合规是指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监管要求,保障金融市场秩序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的一种行为规范。
在当前金融市场环境下,银行合规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探讨银行合规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管理合规风险。
首先,让我们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银行在个人贷款业务中存在未严格审核客户资质的情况,导致部分贷款违约率较高。
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银行的利益,也对金融市场造成了一定风险。
银行在这一案例中存在明显的合规风险管理不足的问题。
针对上述案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思考。
首先,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客户资质审核、贷款风险评估等环节,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其次,银行内部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加强对合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遵守合规规定。
再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合规风险,防范合规风险的发生。
最后,银行应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要求,主动接受监管检查,确保业务合规。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员工培训,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银行才能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确保业务合规运行。
总之,银行合规是保障金融市场秩序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保障。
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合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员工培训,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确保业务合规运行。
只有如此,银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银行违法放贷排查情况汇报
银行违法放贷排查情况汇报
近期,银行违法放贷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及时排查并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银行违法放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报和分析。
首先,我们对各家银行的放贷情况进行了排查。
通过对各家银行的放贷记录进
行梳理和比对,我们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
有的银行在放贷时未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资质,有的银行在放贷时未严格执行风险评估程序,有的银行在放贷时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情况都存在一定的违法嫌疑。
我们对这些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和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其次,我们对银行放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我们发现,一些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存在贿赂行为,有的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存在内部人员违规操作,有的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将这些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整理,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和申诉。
最后,我们对银行违法放贷问题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预警。
我们认为,银行违法放贷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会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将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产生严重的挑战。
因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对银行违法放贷问题进行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银行违法放贷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将继续对这一问题
进行深入的排查和分析,力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违规发放贷款的处分检讨书
您好!我作为一名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深知自己肩负着维护金融秩序、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责任。
然而,近期我在工作中因违规发放贷款,给银行带来了不良影响,对此我深感愧疚。
在此,我向领导及同事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就此次违规行为进行深刻的检讨。
一、违规发放贷款的事实与原因1. 违规发放贷款的事实在2023年11月,我负责审核一笔个人贷款业务。
在审查过程中,我未严格按照贷款审批流程和相关规定执行,对借款人的资质、收入、负债等情况调查不深入,导致贷款发放给了一名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
该笔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期限为3年。
2. 违规发放贷款的原因(1)责任心不强。
我在审查过程中,未能充分认识到违规发放贷款的危害性,对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调查不细致,导致违规发放贷款。
(2)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
我在工作中对贷款审批流程和相关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的问题。
(3)道德修养不足。
在利益面前,我未能坚守职业道德,为了一己私利而违规发放贷款。
二、违规发放贷款的危害1. 对银行的影响(1)损害了银行的声誉。
违规发放贷款给银行带来了不良影响,损害了银行的信誉。
(2)增加了银行的风险。
该笔贷款存在违约风险,可能给银行带来经济损失。
(3)违反了金融监管规定。
违规发放贷款违反了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给银行带来了违规风险。
2. 对借款人的影响(1)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
借款人因不符合贷款条件而获得贷款,可能面临无法按时还款的风险,损害其利益。
(2)加剧了金融风险。
违规发放贷款可能导致借款人过度负债,加剧金融风险。
三、整改措施及承诺1. 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我将认真学习贷款审批流程和相关法规,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2.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我将坚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各种诱惑,确保自身行为合规。
3. 加强责任心。
我将时刻保持责任心,对每一笔贷款业务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贷款合规发放。
4. 积极配合调查。
我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接受处理,为银行挽回损失。
银行业典型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在银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法律风险问题。
本文将以某银行涉嫌违规放贷案为例,对银行业典型案例进行法律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银行在2015年至2017年间,涉嫌违规放贷,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经调查,该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贷款审批流程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相关规定。
2. 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虚假贷款、挪用贷款等违法行为。
3. 贷款审批人员存在利益输送,为亲朋好友提供便利,导致贷款风险增加。
4. 贷款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部分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股市等高风险领域。
三、法律分析1. 违规放贷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贷款审批制度,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案例中银行违规放贷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章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3. 案例中银行违规放贷的法律救济(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案例分析
监管行政处罚书的九大罪项
1、内部控制严重失效,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检查资料,不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现场检 查,对现场检查的顺利开展形成阻碍; 3、授信管理严重违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4、违规办理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5、违规办理同业投资、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6、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7、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8、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9、违规利用保理公司进行资金空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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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分行,775亿元造假,4.6亿元罚款
单位:浦发银行成都分行 时间:2013年-2017年 目的:掩盖不良、确保分行排名 手法: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 涉案单位:空壳公司1493家 案值:非法授信775亿元 直接损失:100亿元 直接涉案人员:200余人
罚款:4.62亿元 原行长:王兵负直接领导责任,罚款50万,终身禁业 副行长:章模华负直接管理责任,罚款50万,终身禁业 副行长:高波负直接管理责任,罚款50万,终身禁业 部门级:许承斌、赵勇,罚款30万,取消资格10年 其他人员:内部问责195人 四川银监局:监管不力、评级失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局长:王筠权,2017年7月卸任
两种不同的价值观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前者是毛泽东天人合一的哲学理想 后者是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对大学教育方向的担忧
THANKS 谢谢聆听
连续6年四无分行
无欠息 无逾期 无垫款 无不良
一把手牵头,专人负责,全员参与 有计划有组织的作假,系统性造假
化整为零
拆分标的避开内控 批量造假
以空壳企业收购逾期债务 向空壳企业贷款收回利息(恢复账龄)
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银行机构盲目乐观,对案防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
一些管理人员认为很多年未发生案件,思想就麻痹大意,缺乏危机意识和隐患意识。
部分银行机构追求业务及规模的快速发展,还存在粗放经营方式,风险管理能力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为了业务发展忽略合规操作及监督检查,为案件埋下风险隐患。
如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放贷案,暴露出银行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采取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当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追求分行业绩考核排名。
(二)案件处置缺乏主动性由于某些原因,银行主动报告案件的情况较少,部分案件或风险事件均是由公安、监察委等机关对银行员工采取强制措施才暴露出来。
由于受司法机关调查保密要求,银行机构无法获知具体案情,导致银行机构应对处置较为被动,调查进展缓慢,导致声誉风险加大。
有些机构发生案件后,为躲避监管部门追责,拖延报告时间,导致错过案件处置的最佳时机。
而有些银行机构在案件问责时,对直接人员处罚多且多为经济处罚,对管理人员不处罚或一带而过。
(三)内控管理存在不足从近几年发生的大案要案看,部分银行机构内控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制度流程滞后于业务发展。
银行业务和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注重营销业绩的评价,而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未及时跟上,出现制度断层甚至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是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目前,银行在员工行为管理方面存在手段和方式滞后,排查不够深入甚至流于形式,合规教育培训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三是内控管理失效。
如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反映出该行在印章、合同、授权文件、办公场所等方面管理混乱,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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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规分析
1.高层管理者:不重视合规制度,甚至领导组织违规。
2.人事部门:对全体员工来说,业绩和盈利直接不仅与工资和奖金,更与个人升 迁和仕途相关联。从上到下形成业绩压力,迫使员工行走在违规的边缘。同时, 轮岗制度的不执行,形成了利益小团体。对此,暴露出来的是薪酬体系、绩效考 核体系、人事升迁和轮岗制度的缺失。
2.被监管者 浦发银行根据监管要求,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对违规贷款“拉直还原” 做实债权债务关系,举全行之力采取多项措施处置化解风险,并按照党规党 纪、政纪和内部规章,给予成都分行原行长开除、2位原副行长分别降级和记 大过处分,对195名分行中层及以下责任人员内部问责。截至2017年9月末,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已基本完成违规业务的整改,目前该分行班子队伍稳定, 总体经营平稳正常。
2002年3月从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副行长一职转任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在王兵 上任初期,正逢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的黄金十年,这些企业为浦发银行成都 分行带来了可观的业绩回报。自此,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开始以一些“非常之道” 向这些企业增发贷款。由于缺少真正的担保、抵押等缓释措施,再加上近年来 钢铁、煤炭产业去产能,业绩不景气,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不良贷款开始增多。
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 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此案暴露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内控严重失效。该分行多年来采用违规手段发放贷款,银行内控体系未 能及时发现并纠正。 二是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的超高速发展。该分行采取弄虚作假、炮制业绩的不 当手段,粉饰报表、虚增利润,过度追求分行业绩考核在总行的排名。 三是合规意识淡薄。为达到绕开总行授权限制、规避监管的目的,该分行化 整为零,批量造假,以表面形式的合规掩盖重大违规。 此外,该案也反映出浦发银行总行对分行长期不良贷款为零等异常情况失察、 考核激励机制不当、轮岗制度执行不力、对监管部门提示的风险重视不够等 问题。
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 2.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 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警告及罚款。 3.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195名分行中层及以下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并在全行启动大轮岗; 5.鉴于四川银监局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风险线索等问题未全面深查,监管督 导不力,对其监管评级失真,银监会党委责成四川银监局党委深刻反省,吸取教 训,并对四川银监局原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
3.贷款部门:贷前审核流于形式,只关注与形式合规,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缺乏认 识或有意的回避;贷后缺乏对资金和用途以及流向的监管。
4.总行合规部:部门权力较低,处于边缘位置,难以发挥其作用。
5.运营管理部:只要能规避自己责任,对于其他在所不问,仅注重形式合规。
6.培训中心和工会:培训最主要的目的在于摘除自身责任,将培训做为一项 任务。合规培训效果较差,甚至连管理者对合规重要性的认识都不够。
浦发银行成都银行违规发放贷款案
一、违法违规事实
通过监管检查和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的内部核查发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 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 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 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三、措施 1.监管部门: (1)银监会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处工作,并 成立专责小组,与上海市委市政府、四川省委省政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通过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风险处置和整改问责工作。 (2)在银监会统筹指导下,四川银监局制定实施“监特别管措施”,实行 “派驻式监管”,开展多项专项排查治理,积极推动合规整改工作。 (3)四川省委省政府和上海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各方互相协作配合,共 同推进风险处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地方金融安全。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利用空壳企业承债式收购,以腾挪不良贷款,违规操作资金 规模近千亿。所谓承债式收购,是不良贷款腾挪的一种手段。通过这番不良资 产腾挪,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出现了长期“零不良”的繁荣假象。浦发Biblioteka 行 浦发银行贷款付X息
贷款 付息 贷款
x 付息
A企业
正常
A企业 收购A债务
B空壳企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存在: 1.内部控制严重失效,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 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检查资料,不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 的顺利开展形成阻碍; 3.授信管理严重违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4.违规办理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5.违规办理同业投资、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6.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7.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8.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9.违规利用保理公司进行资金空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