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SO2 排污权交易试点调研报告
江苏省启动重金属污染行业调查评估
设 备张贴封条 。
江苏省 启动重金属污染行业调查评估
江苏省是全 国首批重金 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省 份之一。从省环保厅 获悉 ,该省 已全面启动 重 金属污染调查 ,此次调查评 估将对全省涉及 重金 属生产、/ ] n z 、使 用、排 放、回收、废物 处置等
主 要 涉 重 行业 进 行 深 入 调 查 。
相 关负责人透露 ,此次调 查 ,将摸清全省 重金 属污染源及其 分布情 况 ,掌握江苏省涉 重行 业
各类重金属生产 、使 用、排放 的总量和 强度 ,评估 江苏省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现状 ,分析重金属 污 染物减排技术 ,建立全省重金属污染 源环境 管理 信息 系统 ,逐步 建立与完善重金属环境 管理政 策 框架体 系。 此次调查评估对 象为重金属污染源 ,主 要为全省范围 内所有排 放重金属污染物 的工业企业 , 其 中包括 有色金属 台 炼业、铅蓄 电池 制造 业、 电子 元器件 制造 、皮革及其制品业 、化学 原料及化 学制品制造业、 电镀 等表面 处理 、含重金 属危废 处置单位等所有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
据苏 州市环 保局副局长蒋勐介绍 ,新修订 的 《 公众举 报环境 违法行为奖励办 法 》主要是鼓励
公众积 极提供 违法行为 的线 索 ,共同营造打击环境违 法行 为的社会氛围 ,推动苏 帅 l 查处环境违法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及实践案例课题报告
课题名称: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与实践案例院(系):资环学院专业班级:环境科学 101班组长:王班祥副组长:张建欧和群数据检查员:吴颜桦解说员:孟菲质量总监:王刚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与实践案例一、对排污权交易的认识概念:排污权交易(pollution rights trading)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它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起源: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
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1968年最先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并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源管理。
面对二氧化硫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美国联邦环保局(EPA)为解决通过新建企业发展经济与环保之间的矛盾,在实现《清洁空气法》所规定的空气质量目标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引入了“排放减少信用”这一概念,并围绕排放减少信用从1977年开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允许不同工厂之间转让和交换排污削减量,这也为企业针对如何进行费用最小的污染削减提供了新的选择。
而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排污权交易是当前受到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
做法:(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
(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
(4)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立法:排污权交易中有可能出现两类很不相同的市场势力。
第一种是定价污染源或污染源联盟,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试图操纵许可价格。
江苏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优化配置全社会资源,规范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行为,实现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促进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第十五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内依法由国务院批准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内(以下简称“两控区”)拥有排放二氧化硫高架源的电力企业(以下简称排污单位),以及拥有高架源并提出排放二氧化硫申请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电力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前款所称高架源,是指高于80米及以上烟囱排放二氧化硫的污染源。
(限于高价源?总量如何确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架源之间进行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是指经省环保部门认定和批准,在排污单位之间,或者在排污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由出让方将其因采取减排措施而富余的二氧化硫排放配额出卖给受让方的活动。
分配给各排污单位的年度二氧化硫允许排放指标中的每年一吨二氧化硫允许排放量,即为一个二氧化硫排放配额。
(配额买卖,而非排污许可证;因减排而富余的配额)第四条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应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前提下,遵循自愿公平、经济合理、满足总量控制目标、保障环境质量的原则下进行,达到促进“两控区”整体的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总费用趋于最小,使全社会资源配置最优化,改善环境质量。
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创新
制定优惠政策
01
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如减税、减息、贷款担保等,以降低企
业参与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成本。
设立专项基金
02
设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企业购买排污权
、减排技术和设备等。
提供技术援助
03
政府应提供技术援助,帮助企业提高二氧化硫减排技术水平,
降低交易成本。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监测体系
定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总量减排指标
评估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后,二氧化 硫排放总量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重点企业减排指标
评估重点污染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是否得到 有效降低。
行业减排指标
评估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对各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影响。
定性评估主要考量因素
经济影响
评估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 度对经济的影响,包括对重 点污染企业的经济压力、对 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等。
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等方式,培育一批具备二氧化硫减排意 识的企业,使其成为参与排污权交易的市场主体。
培育中介机构
支持环保中介机构的发展,如环境咨询服务机构、排放检测机构 等,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市场操纵和垄断行为,确保市场的公 平性和透明度。
06
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制度创新的效果评估
配额分配的灵活性和公平性。
创新排污权交易的配额制度
要点一
总结词
可交易配额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在动态配额制度的基础上,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 度创新引入了可交易配额的概念。可交易配额是指企业 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市场上购买或出售的配额,这有助 于提高企业减排动力和降低减排成本。
试点中的排污权交易
试点中的排污权交易20世纪90年代,我国为了控制酸雨,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
2001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与美国环保协会签订《推动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的研究》合作项目,随后开展了“4+3+1项目”。
2001年9月,江苏省南通市顺利实施中国首例排污权交易。
2003年,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与南京下关发电厂达成SO2排污权异地交易,开创了中国跨区域交易的先例。
2007年11月10日,国内第一个排污权交易中心在浙江嘉兴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排污权交易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国际化。
2008年3月11日,以“大部制”为核心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
2007年,浙江省嘉兴市在国内首开先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与此同时,国家在江苏省太湖流域推行的水污染物排放有偿使用的试点准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2007年10月,嘉兴市排污权交易中心成立。
11月10日,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当日还举办了“中国嘉兴排污权交易论坛”。
嘉兴地处太湖流域下游,全是75%的水资源是上游来水。
嘉兴市秀洲区的王江泾镇与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交界,两地同饮太湖水,盛泽处于上游。
盛泽镇纺织印染业发达,污水排放量比较大,两地因为边界水污染问题不断发生纠纷。
2001年11月22日凌晨发生了最大的一次纠纷,嘉兴市秀洲区千余名群众自发在江浙边界麻溪河筑坝拦污,地质污水流入。
事发后,江苏省政府、浙江省政府、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签订了《关于江苏苏州与浙江嘉兴边界水污染和水事矛盾的协调意见》。
除此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整体产业结构层次低,耗能高,污染重,嘉兴本市工业污染也日趋严重。
在此背景下,嘉兴开始加大治污力度。
一方面,出资构建污染源监控系统;另一方面,加大对违规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
2007年8月底,嘉兴市通过了《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交易办法),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江苏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步履艰难
交易 动 力不 足
从 这 三 笔 交 易 出 发 ,黄 友 璋 给 记
域 内其 它排污企 业腾 出环 境容量 , 才能 产 发 电之 日起 , 以每 年 1 0 将 7 万元 的价 者算 了一笔价 格账 :“ 自江苏 省搭建 了 建设投 产 。 通经济 技术开发 区通过扩 格 ,向下关发 电厂购 买 1 0 南 7 0吨二 氧化 二氧化 硫排污权 ‘ 卖 ’ 场之后 ,‘ 买 市 卖 大集 中供 热面积 , 关停取 缔 了一 批小锅 硫 排放 指标 。 炉 , 出了4 0 腾 0 吨的二 氧化硫排 放指标 。
2 0 年 。我国首 例二氧化 硫排污 权交易合 同签订 。 0 1
硫 措 施 , 每 年 还 要 向 大 气 环 境 中排 放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的 撮 合 下 , 家 企 业 签 署 但 两
就在 于——
70 9 吨二氧化 硫。 为一个 新建项 目, 作 这 了江苏 省首例 跨市域 的 “ 买卖 ”协议 :
家企 业达 成 了我 国首例二 氧化 硫排 污
权 交易:在 为期 6 年的交 易期限里 ,由
20 0 8年开始 .江苏在全省 电力行业试行有偿 取得排放指标 的分配方式 ,并纳入 《 污许可证 》管理 。迈 出了排污权交易 的实质性一步 。 排
未 … m 冬 …舢
硼
‘ 天生港 ’ 每年 卖给 ‘ 醋酸纤维 ’ 0 吨 30 的二氧化 硫排 污权 指标 ,每吨价格 2 0 5
兀 。
而后 , 江苏 省排污权 ‘ 卖 ’ 在 买 市 场里 ,却曝 出一件新鲜事 :昔 日 ‘ 买方 ’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一、案例介绍位于长江三角洲的江苏省,经济发展迅速,用电需求量与日俱增,扩建、新建电厂的呼声越来越高。
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就是因苏州市用电需求缺口较大而兴建的重点发电工程。
由于公司需要扩建发电供热机组,因此每年将增加20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在建厂期间,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虽然安装了二氧化硫的脱硫装置,仍然还有17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标的缺口没有解决,导致工程项目建设一度停滞。
而南京的下关发电厂由于引进了先进的芬兰治理技术,使下关电厂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实际量比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减少了3000吨。
一个因扩建将造成排污量突破许可指标的上限,一个因脱硫成功实现了排污量指标剩余,面对两个不同地区的发电企业,经江苏省环保厅协调,通过排污权交易制度,两家企业最终达成了二氧化硫排污权的异地交易。
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每年从下关发电厂购买1700吨的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并以每公斤1元的价格,向下关发电厂支付170万元的交易费用。
两个公司通过排污权交易,在没有排污超标的前提下满足了各自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背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严峻的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要求,都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随着节能减排和污染整治工作的推进,实行与时俱进的环境政策,采取浓度、总量和质量相结合的综合控制手段来进一步实现污染减排的任务。
现行的排污收费政策,实际执行中演变成“付费即可排污”的后果,无法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有效控制,环境质量难以改善。
惟有探索市场对环境资源的配置、保护机制,方是治本之道。
我国各地都相继出台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制度办法,如湖州市政府出台的《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市出台的《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都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从而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工作步入正轨。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经贸委、南京电监办关于印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经贸委、南京电监办关于印发《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价费[2008]22号、苏财综[2008]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南京电监办【发布日期】2008.01.16【实施日期】2008.0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经贸委、南京电监办关于印发《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价费〔2008〕22号、苏财综[2008]4号 2008年1月16日)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局、经贸委: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环保优先方针,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和完善环境价费形成机制,运用价格杠杆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促进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目标的完成和大气质量的逐步好转,根据《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苏政发〔2004〕106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06〕9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1.总量控制,依法治理。
按照总量控制和减排的总体要求,改革排放指标无偿占用的现状,实行有偿取得排放指标的分配方式,并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排污单位有偿取得排放指标,不免除其对产生的污染应负的法定治理责任和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2.分类指导,兼顾现状。
按照“先试行、后推行”的要求,先在电力行业开展试行。
对电力行业已运行机组实际排放二氧化硫超过核定指标的差额部分和新投产机组排放二氧化硫需占用排放指标的部分,必须按本办法规定有偿取得排放指标,促进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
江苏生态环境中心调研报告
江苏生态环境中心调研报告江苏生态环境中心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迅猛,江苏省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对江苏生态环境状况的了解,江苏生态环境中心组织了此次调研活动。
二、调研方法和范围本次调研活动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范围覆盖了江苏省各个地市的企事业单位、公众和专家学者等。
三、调研结果分析1. 水质状况调研结果显示,江苏省大部分水体的水质状况不容乐观。
其中,部分湖泊和河流的水质已经严重受污染,无法满足人们的日常用水需求。
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农村面源污染以及城市生活污水等。
2. 空气质量状况调研结果显示,江苏省的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
车辆尾气、工业排放以及扬尘等成为主要污染源。
尤其在工业集中的地区,污染程度更为严重。
空气污染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较大的威胁。
3. 生态系统状况调研结果显示,江苏省的生态系统受到了很大的破坏。
大量的湿地、森林等生态环境受到了非法采挖、滥伐等不合理开发行为的破坏,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和生态平衡的破坏。
4. 环境保护意识调研结果显示,江苏省的企事业单位、公众以及专家学者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但环保意识仍然有待提高。
许多企事业单位在环保方面缺乏自觉性,存在违法排污和不合理用水等现象。
公众对环保知识的了解和参与度也有待提升。
四、调研结论和建议1. 加强水环境治理针对水质状况不佳的问题,加强工业废水和农村污水的治理工作,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加大投入,加强监管,提高水质。
2. 强化大气污染治理针对空气质量问题,要制定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减少工业排放,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和控制,并加强扬尘治理工作。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针对生态系统破坏的问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采挖、滥伐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
4. 提高环保意识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使环保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精选2篇)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精选2篇)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篇一」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调研报告一、概述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同时,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管理,保护环境资源,江苏省实行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并推行排污权交易。
本报告旨在对江苏省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自2006年开始实施,该制度要求所有企业在开展污染排放行为前必须获得排污许可证。
这一制度通过强制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详实的监控和报告机制,有效监管了企业的排污行为。
根据我们的调查,江苏省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得到了企业和环保监管部门的普遍认可。
然而,一些小型企业由于技术和资金限制,难以申请排污许可证,这也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排污权交易江苏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排污权交易制度。
该制度通过将企业的排污权从“隐形”转化为可以交易的“有形”,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排污权交易机制有效地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提高环境效益,并提供了经济增长和生态优化之间的平衡点。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监管力度不足、信息不透明等,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经验借鉴在对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和帮助,尤其是小型企业。
其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应提高,以提高企业和监管部门的互信。
此外,应建立完善的排污权交易市场,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和评估机构,确保交易的公正和透明。
五、建议综合调研结果,我们对江苏省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权交易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支持,提供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帮助,推动更多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
二是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大对排污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排污权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江苏省碳排放调研报告
江苏省碳排放调研报告江苏省碳排放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江苏省的碳排放情况,评估碳排放的程度,并提出相应的减排建议,以推动江苏省的低碳发展。
二、调研方法:1.数据收集:通过收集江苏省相关统计数据、碳排放数据和能源消耗数据,获得准确的碳排放情况。
2.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企业、工厂和城市,了解实际的工业排放、能源消耗和交通排放情况。
3.访谈调查:与企业负责人、环保部门和政府官员进行访谈调查,了解碳排放管理措施和低碳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
三、调研结果:1.碳排放总量:根据数据收集和计算,江苏省碳排放总量为XXX吨/年。
2.碳排放构成:主要来源于工业排放(占比60%)、交通排放(占比30%)和能源消耗(占比10%)。
3.碳排放分布:碳排放主要分布在苏南地区的工业园区和大城市,如南京市、苏州市和无锡市。
4.碳排放增长趋势:由于江苏省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碳排放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5.碳排放管理措施:江苏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政策和行动计划,如推广清洁能源、增加能效改造项目等。
四、调研分析:1.碳排放情况严峻:江苏省碳排放总量庞大,让环境承受巨大压力,加剧了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问题。
2.排放构成问题:工业排放占比较高,说明江苏省的工业生产仍然高能耗高污染。
交通排放也成为重要问题,需要加强公共交通发展和推广新能源车辆。
3.减排建议:江苏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减少碳排放:a.调整发展思路,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加大清洁能源的投入。
b.鼓励企业进行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公开披露,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c.加强交通管理,推广公共交通,提高交通效率。
d.加大碳排放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规,对违反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
e.加强碳排放数据收集和分析,提高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总结与展望:江苏省的碳排放问题严重,迫切需要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
政府、企业和公众都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碳排放的监管和管理,推动低碳发展。
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政策效应
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政策效应作者:曹静郭哲来源:《重庆社会科学》2019年第07期摘要: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11个省(市)已经试行十余年,但仍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否改善了试点地区的环境质量?其政策效应如何?能否进一步推广?本文将2007年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11个省(市)为国家级排污权交易试点视作一次准自然实验,基于2001—2015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利用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双重差分法(PSM-DID)评估排污权交易政策对试点地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的影响。
研究发现,排污权交易政策显著降低了试点地区的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稳健性检验证明,该政策效应并非时间趋势所导致,即使剔除2002年在市级层面试点的省份,该政策效应依旧显著,证明了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具有顯著的减排效果。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政策评估;政策效应[中图分类号] X321 ; [文章编号] 1673-0186(2019)07-0024-014[文献标识码] A ; ; [DOI编码] 10.19631/ki.css.2019.07.003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环境问题却日益严重。
近些年来,国家也愈发重视环境治理及生态文明建设,采取多种手段积极推动环境治理。
从国家层面的立法保障,到由政府引导的诸如气候规划、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再到推动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党和政府积极探索环境治理机制以及降污减排的有效方法,以切实改善我国环境质量。
其中,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市场化手段,已在中国试点十余年。
2007年起,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复江苏、天津、浙江、湖北等11个省(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为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基础。
化工园区废气污染防治与管理
(一)多次整改—成效难以令人满意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 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
——为巩固前两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结合我省加 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任务与要求,全面提高化工行业 环保和安全水平,推进化工行业高端发展、转型发展、绿色集约发展 ,省人民政府决定,2012年至2014年,用3年时间在全省开展第三轮 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和环保水平处于国 内领先地位,化工行业逐步实现“由大变强”,安全和环境风险防 范水平大幅提升,以创新驱动、高端制造、质量提升、品牌竞争、绿 色集约为特点的转型发展得到全园区整治记录
(1)2011年7月滨海化工园区正式开始筹划废气整治,经过
一年多摸索,倍感废气整治工作之艰辛;
(2)2012年10月省环科院开始参与滨海化工园区废气整治; (3)首批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有27家左右,截至2014年5月,
完成方案编制的企业27家,经过近1年半的整治,基本完成改
——2015年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以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污 染调查工作,出台全省化工行业废气治理技术规范。加强有机化工、 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 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一)多次整改—成效难以令人满意
(5)《关于在我省沿海地区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 的通知》-苏经信材料〔2014〕21号
直接燃烧法
直接燃烧法是把废气中可 燃有害组分当做燃料直接燃 烧。因此该方法只适合净化 含可燃有害组分浓度较高的 废气。直接燃烧设备包括一 般各类火炬、燃烧炉、窑、 锅炉等。
热力燃烧法
国际贸易对江苏省S02排放量的影响研究
国 内生产 总值变 化图 注: ( 1 ) 进 出 口额 : l E T ; 外商直 接投 资: F D I : 国内生产 总值 : G D P 。 ( 2 )
相 关,而工业发展又与国际贸易紧密相关,因此 ,笔者选取江 苏省 S O : 排放量作为环境污染指标 。 本文选取 1 9 9 1 ~2 0 1 0年 江 苏省进出 口额、外商直接投 资额 、国 内生产总值和 S O : 排放 量 作为研究指标,数据来源于历年 《 江 苏省 统计年鉴》 。 1 。经济指标 分析 。在改革开放进程 中,江苏省进 出口贸 易快速 发展 。 从1 9 9 1 年的 5 3 . 1 亿美元增长到 2 0 1 0 年的4 6 5 7 . 9 3
好 的 发展 趋 势 。
2 O 1 0 年 的相关数据对 S O: 排放量与 国际贸易的关系进行研究
商 直接 投 资对 环 境 的影 响 。
分 析,运用 协整检验 与方程和英格兰检验讨论进 出口贸易、外 二 、数据收 集与分析
研 究江 苏 省 国 际 贸 易 与环 境 污 染 的关 系 , 笔者主要研究 了 进 出 口贸 易 、外 商 直接 投 资对 环 境 污 染 的影 响 。因为 进 出 口贸 易在 一 国 的 国 际 贸 易 中 占有 重 要 的位 置 , 是 衡 量 一 国 贸 易水 平
的重要指标 ,而 外商直接投 资主要是在 国内生产 ,对一 国的环
境 污 染 有 直 接 的 影 响 。因此 ,探 讨 江 苏 省 国 际 贸 易与 环 境 污 染
的关系,研 究进 出 口贸易、外商直接投 资引起 的环境污染具有
代表性 。 由于 目前 江 苏 省没 有 对 由国 际 贸 易产 生 的排 污 量 统 计 , 没有直接的污染数据。 但 江 苏 省 的工 业 生 产 与污 染 排 放 量 密 切
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情况调研报告
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情况调研报告大气和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和根本落脚点。
为推动我市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政府更好地解决当前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面临的问题,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0月13日,在常委会领导俞志平、贾宝中、邵明、姜洪鲁的带领下,我委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现场察看了柴支浜河道整治、**广源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治理、市交警支队非绿标车抓拍系统建设和市环境自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情况,听取了市环保局相关情况的工作汇报。
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对我市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评价近年来,市政府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在产业结构偏重和环境容量偏低的状况下,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综合考核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二,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以提高民生福祉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导向,通过生态建设、节能减排、污染源治理、监测预警等措施,致力于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全面推进。
自然生态是环境的源头,也是维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依托。
近年来,我市通过增核、扩绿、联网等一系列措施,城镇绿化覆盖率大幅提高,去年底达到了%,今年底目标达到%。
去年8月,省政府批准颁布了《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了我市13个类型、共计33片、总面积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
为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我市出台了《**市生态绿城(生态红线区)建设引导》,明确了生态红线一、二级管控区的保护要求和生态提升方案,建立了生态准入、生态监察、生态补偿和生态考核机制。
同时,编制了《**市生态绿城建设规划》,配套实施生态绿城三年建设计划,构建贯通全市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网架,打造生态安全格局,营造生态人居环境。
我国首例异地SO2徘污权交易成交
我国首例异地SO2徘污权交易成交
林刚
【期刊名称】《低温与特气》
【年(卷),期】2003(21)2
【总页数】1页(P5-5)
【关键词】江苏省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发电厂;SO2排污权;二氧化硫;污染治理
【作者】林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773.01
【相关文献】
1.政府在排污权交易中的职能分析——以美国SO2排污权交易实践为例 [J], 王瑾
2.我国首例异地SO2排污权交易成交 [J],
3.美国SO2排污权交易的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J], 方灏;马中
4.水权交易与水权界定:从我国首例水权交易案谈起 [J], 应风其;张忠根
5.我国首例异地二氧化硫排污权买卖成交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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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权交易,太仓的经济发展将受到环境容量的刚性约束,要么不发展,要么以污染环境为代价;另一方面,下关电厂通过投资降低
⑷ 2004 年 12 月 7 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华能南通电厂和华能太仓电厂 SO2 排污权交易 可行性报告技术评审会对南通和太仓两厂进行排污权交易事项进行了评审并获得通过,同意华能 南通电厂 2006 年从华能太仓电厂购买 5610 吨 SO2 减排指标,2007 年和 2008 年每年从华能太仓电 厂购买 4600 吨 SO2 减排指标,每公斤价格 2.1 元。但通过这次访问得知,由于太仓电厂“惜售”, 本次交易最终流产。
第 22 期
(总第 102 期)
2005 年 10 月 1 日
江苏省 SO2 排污权交易试点调研报告
一、背景 实施低碳发展战略,减缓温室气体的排放是全球应对气体变暖的重要措施。欧盟已于 2005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2005-2007)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以社会总成本最小促进二氧化碳减 排,在第二阶段(2008-2012)还将包括另外五种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为借鉴欧盟的经验,促 进中国的低碳发展,有必要对中国的排放权交易的理论基础、市场情况、相关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 了解。经了解,中国目前还没有碳排放权交易, 但国家环保总局在美国环保协会等单位的协助下, 已于 2002 年 5 月开始在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和华能集团公 司等 4 省 3 市 1 公司范围内开展 SO2 排污权交易示范工作。CO2 排放权交易与 SO2 排污权交易有相同的 理论基础,都是在总量控制下以经济激励手段环境政策,不同之处在于二者涉及的排放源不同,减 排技术不同,对经济的影响不同。 江苏省是国家环保总局确定的电力工业 SO2 排污权交易试点的省份之一,是我国经济较发达的省 份,也是 SO2 污染较严重的地区之一,是我国 SO2 污染控制区,其中南京、扬州、泰州、南通、镇江、 常州、无锡、苏州八地区还是酸雨控制区,江苏是中国唯一有“双重”身份的省份。2004 年江苏省 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江苏省工业 SO2 排放量达 124 万吨,控制 SO2 排放已成为当地环保部门的重要职 责。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负责人张建宇博士介绍,江苏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较成功,已促成数 例 SO2 排污权交易,其中南京的下关电厂与太仓市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还达成了我国首例跨行 政区域的异地排污权交易。基于此,2005 年 9 月 7 日到 10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 心陈迎、庄贵阳、吴向阳一行三人前往江苏省南京市和南通市就 SO2 排污权交易试点情况进行调研。 主要访问的人员有:江苏省环保厅污控处处长徐学农,原污控处副处长现计财处处长薛人杰,江苏 省经贸委电力能源处张卫民,南通市环保局污控处处长汪才会,南通市环保局发展处处长葛男德等 人。 二、江苏省 SO2 排污权交易实施情况 江苏省要完成国家规定的“十五”期间 SO2 削减总量任务十分艰巨。2000 年,全省 SO2 排放总量 为 120.2 万吨,其中工业企业排放 114.1 万吨,电力行业排放 57.4 万吨。到 2005 年,全省 SO2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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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向下关发电厂支付费用 170 万元。 ⑶ 2003 年 8 月,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新建 2×600MW 燃煤发电机组,但每年将缺少 SO2 排
放指标约 2800 吨。此时,谏壁电厂正在其 9 号机组加装烟气脱硫设施,一旦装成后每年将产生可 观的 SO2 排放富余指标。经省环保厅协调后,两家电力企业达成协议,谏壁发电厂自 2006 年至 2010 年每年转让 2800 吨的 SO2 排污指标给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首先成立了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成员包括江苏省环保厅、 江苏省经贸委、江 苏省电力公司等,随后提出了江苏省 SO2 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示范工作方案。拿出 80 万元专 款用于 SO2 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政策和环境容量研究,对全省约 200 家火电厂进行了调研,提 出了按照排放绩效分配排污权的分配方法。所谓污染物排放绩效(GPS)是生产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 物的量。电力企业的 SO2 排放绩效就是指每单位产出(1kWh 电量或 1 焦耳热量)所排放的 SO2 的量。
保发电有限公司是因苏州市电力需求缺口较大而兴建的一项骨干发电工程。该公司在建设 2×135MW 发电供热机组的基础上,决定
再扩建 2×300MW 发电供热机组。尽管该公司新上的发电供热机组脱硫效率可以达到 90%,但由于公司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已
没有余量,公司每年仍要增加 2000 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凑巧的是,当时南京的下关发电厂由于引进了芬兰的先 进治理技术,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实际量比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减少了 3000 吨。
(1)原始配额(2000 年)的基本计算公式为:W 原=G×D×K。 其中:G 表示排放绩效基准值,有两种,对已建、未要求上脱硫设施的在建机组、增容改造和 新建项目 G1=4.51 克/kWh,这个数值是 1999—2001 年三年全省火电厂的平均排放绩效;对要求上脱 硫设施的在建机组、增容改造和新建项目 G2=0.90 克/kWh。 D 表示单台发电机组的发电量,D=单机容量×全省已建机组平均运行时间 5100 小时,对热电联 产机组,D=单机发电量+单机供热量(按 1MJ=0278kWh 折算)。 K 表示机组容量系数。大于等于 60 万千瓦机组,K=0.75;30 ̄60 万千瓦机组,K=0.90;5 ̄30 万 千瓦机组,K=1.00,小于 5 万千瓦机组属于限期关停的小火电,不预分配,K=0;10 万千瓦及以下 热电联产机组,K=0.8 一个电厂的排放配额总量等各机组按上述公式计算结果之和。 (2)“十五”期末(2005 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配额为 W 末=W 原×L。 L 为削减系数。“两控区”内为 0.8,“两控区”外为 0.9。这是国家环保总局在“十五”期间的 明确要求,即“十五”期间,位于“两控区”内的电力企业 SO2 排放总量比 2000 年减少 20%,位于 非“两控区”内的电力企业比 2000 年减少 10%。 在此基础上, 认真学习借鉴国外排污权交易的经验 ,结合江苏省实际 ,江苏省积极实施排污 权交易,在环保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努力下 ,已达成数起交易。 ⑴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是一家年产值数十亿元的大型化工合资企业 ,因发展需要意欲扩大 生产规模,但面临排污超标的问题 。而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因不断采取减排污染物措施使排污总 量不断下降, 每年尚有数百吨排污指标“ 节余”,于是,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 双方达成合作 意见,2001 年 11 月,江苏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以 50 万元的价格一次性购买了南通天生港发电 有限公司 1800 吨的 SO2 排污权,供买方今后六年内使用,每年 300 吨。这一在一个电力企业和一 个轻工业企业之间进行的排污权交易试验,为跨行业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提供了经验。 ⑵ 2002 年 12 月,江苏太仓市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扩建 2×300MW 发电供热机组,但面临 缺额 2000 吨 SO2 排放指标的困难。此时,远在南京市的下关发电厂,则因不久前采用了先进的脱 硫技术,每年能节余 SO2 排放指标约 3000 吨。于是,在江苏省环保厅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我国 首例跨行政区域的异地排污权交易,签订了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规定,自 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每年从下关发电厂购买 1700 吨的 SO2 排污权,并以每公斤 1 元的价格每
三、一些成功经验 (1)按排放绩效分配排放配额相对公正合理 排放绩效实际上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强度, 以社会平均水平的排放绩效要求每个电厂,充分 体现了“一视同仁”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证所有发电厂处于同样的环境管理要求,为发电厂在环 境方面提供了公平的竞争机制。此方法操作简单 ,不必考虑每个发电厂的技术细节。同时排放绩效 的高低与使用的生产工艺、能源效率、燃料质量等有关,在制定“十一五”的 SO2 排放配额时,预先 告知平均排放绩效,还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减少 SO2 的排放。 排放绩效法比应用历史数据法线性削减更公平 。等比例线性削减对已经采取措施低排放的企业 是不公平的,其继续削减的边际成本增加。同时 ,如果所有企业都要求削减,则没有一家企业有富 余指标,排污权交易市场无法建立,社会总减排成本没有最小化。 (2)环保、政府部门的中介作用对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初期相当重要 在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初期,市场规模小,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排污权需求方与富余方对排 污权交易的认知度较差,双方的信息搜寻成本、 谈判成本、交易及执行成本都相对较高,高成本抵 消了排污权交易应有的部分经济效益,导致排污权交易市场萎缩,市场不活跃。 此时,需要中介组 织来连接、激活市场,此中介组织不仅有充分的供求信息,而且要有相当的权威 ,打消排污权交易 双方的顾虑。在市场发育初期,环保部门是能惟一胜任此角色的机构。环保部门按规则分配排放配 额,了解各参与方的原始许可排放量,通过其在线监测系统,又可了解其实际的排放量,对市场供 需双方有充分的信息。同时环保部门是排污权交易的政策制定者和推动者,在各电厂间无疑是权威, 有较高的信任度。 事实上,正是由于环保部门的这种特殊的角色 ,使得最初的排污权交易几乎都是在环保部门的 撮合,甚至参与下,才得以促成几次交易。 当然,在市场发育成熟后,环保部门不宜再充当中介角色,而应淡出。因为环保部门作为政策 的制定者,法规的执行者,如果参与到市场交易 ,很容易导致不公平交易、权力寻租,而降低市场 效率,增加交易方新的隐性成本,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效益被部分抵消。可以成立中介组织或行业协 会来代替环保部门的中介职能。 (3)排污权交易是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灵活机制 通过分析我国第一例异地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案例,就可以得出此结论。江苏省太仓市太仓港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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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要控制在 100.2 万吨以内,其中工业 SO2 排放总量控制在 80 万吨以内,现有电力企业排放的 SO2 控制在 47.6 万吨以内,全省电力企业 SO2 排放总量平均削减 17%。但江苏省经济发展迅速,电力和 煤炭需求将大幅上涨,如不严格控制,全省 SO2 排放总量有可能继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