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和保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促进公司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管理。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为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查询、借阅、销毁等。
四、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或丢失。
2. 真实性原则: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3. 及时性原则: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应做到及时、准确。
4.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员工隐私的档案材料,应严格保密。
5. 规范性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循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档案管理内容1. 员工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员工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
2. 员工人事档案:包括员工入职、离职、晋升、调动、奖惩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3. 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员工参加培训的记录、考核结果等。
4. 员工绩效考核档案:包括员工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专项考核等结果。
5. 员工薪酬福利档案:包括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发放记录。
六、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在员工入职、离职、晋升等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材料。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类别进行归档。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5. 档案查询:员工或相关部门需要查询档案时,应向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
6. 档案销毁: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
单位公司企业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GS-YXFA-001版本编号:YXFA -20XX-001XXX(单位)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编制部门:知丁日期:年月日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总部工作人员及总部外派工作人员第二条本公司现已委托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代为保管正式员工的人事档案。
所有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也必须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代为保管,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劳动手册或退工单(原件);3、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地地址。
第三条凡通过人力资源中心委托上海人才服务中心代为保管人事档案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公司录用沪籍应届毕业生,凭报到证由人才服务中心直接调档,非沪籍应届毕业生档案暂由其它机构保管的,其档案托管费用自行承担,保管期满调入公司托管地后一并报销。
第五条非本市户籍具大专学历以上转正员工,按国家规定可申请办理《上海市人才居住证》享受本市员工同等待遇。
第六条非本市户籍具本科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中级职称40岁以下,高级职称50岁以下)的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两年后,可作为人才引进申请办理入沪籍事宜。
特殊人才根据规定,另行个案办理。
第七条非本市户籍具本科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中级职称40岁以下,高级职称50岁以下)的部门经理级及以上员工,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可随时作为人才引进申请办理入沪籍事宜。
第八条费用公司承担部份:人才引进之后的档案托管费;个人承担部份:1)办理人才引进时的学历认定费、户口申报费;2)查阅个人档案资料开据相关证明所涉及的费用;3)其它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公司职称评定渠道由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知丁。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篇一: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神华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职责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此规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配备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档案管理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上一级档案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负责保管。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职责(一)保管人事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三)建立人事档案名册,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接收和转递;(四)登记人员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六)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员情况;(七)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条人事档案的整理整理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详细、装订整齐、格式统一。
(一)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以下分类整理:1.履历材料;2.自传材料;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各种考核、考察、述职、鉴定材料);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材料;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的材料;7.奖励材料(包括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立功嘉奖、先进人物登记表及模范事迹材料,以及科技、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奖励材料);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等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违法犯罪判决书等);9.工资、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二)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上述十个类别的顺序排列,应符合以下有关要求。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和有效性,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便利性、实用性、保密性和规范性原则。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规范、及时、准确地履行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种类第五条公司人事档案包括基本档案、任职档案和退休档案。
1.基本档案是指员工在公司入职后,首次建立的、记录员工个人基本信息的档案,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
2.任职档案是指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记录员工工作情况和表现的档案,包括员工绩效考核、晋升晋级、处分记录等。
3.退休档案是指员工离退公司后形成的记录员工退休情况和享受待遇的档案,包括员工退休时间、退休工资、退休福利等。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室,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文件管理制度,明确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和流程,规范人事档案的存档、借阅和使用。
第八条公司应及时更新员工的人事档案,确保工作变动、奖惩等信息的及时记录和归档。
第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人事档案的保密管理,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禁止未经许可的查阅和泄露人事档案信息。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条码或电子档案系统,方便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和检索。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人事档案的存档期限和销毁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明确人事档案的归档和销毁时限。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及时将其人事档案进行归档处理,妥善保管并进行备份。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存档期限为员工离职后7年,满7年后应将人事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生效。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5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1、基础管理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
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
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____年止)。
____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精选3篇)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精选3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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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是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实施人事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3. 对人事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安全;4. 指导各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行政人事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五条人事档案管理内容包括:1. 员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健康状况等;2. 员工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离职原因等;3. 员工教育背景: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4. 员工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结果等;5. 员工奖惩记录:表彰、奖励、处分、考核结果等;6. 员工劳动合同及协议: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7. 员工离职手续:离职证明、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等;8. 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2. 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不得篡改、伪造;3.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员工人事信息;4.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员工个人信息,防止泄露;5.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人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员工人事档案的借阅,需经本人或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借阅单。
借阅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第九条员工人事档案的销毁,需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1目的将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便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人事总务部档案管理。
3人事档案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鉴定、考核材料;第三类:学历和评聘材料;第四类:政治面貌材料;第五类:奖励材料;第六类:处分材料;第七类:录用、职位调整、人事异动、薪资调整、退休、离职材料及各种登记表等材料;第八类:其他可供公司参考的材料。
4 一般文档管理4.1人事总务部文件:1)人事总务部正式形成发出的文件、传真、通知等,除保密薪资文件外,均应保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归档,年终按内容类型、依成文时间编号装订成册。
2)人事总务部工作中形成的台帐、报告,以及搜集到的业务资料等,由各处归口管理,各经办人保存。
年终根据内容价值酌情归档。
3)薪资福利类建档保存。
4.2公司文件:1)包括集团公司发文、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请示和报告(除保密的薪资内容),平时收文即入活页册保存,年终编排目录,装订成册归档。
2)外部文件:包括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发文,社会公开资讯等,应作为公开业务资料共享。
4.3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1)人事总务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入职试卷、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基本入职信息,以及员工劳动合同、补充合同、保密合同、实习协议等。
2)职位档案:职位说明书、职务任命书等、岗位异动申请等。
3)培训档案:各部门培训计划、员工培训试卷、培训心得、培新记录等。
4)薪酬考核档案:试用期考核及转正记录、调薪申请等5)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离职后,人事总务部核对离职员工档案材料,密封人事档案并放入离职员工档案柜中封存。
6)其他档案:各类奖励、处罚记录等。
5 档案保存及借阅规定1)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建立、档案保管、档案利用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人事部门为公司各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各部门负责人配合人事部门按照规定执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第五条员工入职时,公司应当立即为其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变动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员工的档案应当及时更新,特别是在员工发生变动时,如晋升、转岗、离职等,应当及时记录和归档相应资料。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的档案进行归档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建立档案借阅和查阅制度。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严格限制档案的查阅范围。
第九条员工可以随时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在查阅过程中应当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员工的档案信息,但必须经过员工本人的同意,且不得违背法律法规或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移交和销毁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的移交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依法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销毁,不得滞留无效资料或泄漏员工的隐私信息。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门所有,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细则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并与相关部门通知执行。
以上为公司人事档案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员工档案存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档案管理,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人事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
3. 员工本人:配合人事部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新员工入职时,由人事部负责收集以下档案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书复印件;(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4)劳动合同;(5)入职登记表;(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员工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按照员工入职时间顺序排列;(2)档案材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3)档案材料应装订整齐,标签清晰;(4)档案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档案归档与保管1. 归档:员工档案收集整理完毕后,由人事部进行归档。
2. 保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火、防盗的档案室,由专人负责保管。
3. 利用:员工档案仅限于公司内部查阅,查阅时需填写查阅登记表,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由人事部进行审核,确认档案已无利用价值。
2. 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3. 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监督检查1. 公司领导应定期对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2. 人事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注意事项1. 员工档案是公司的重要资料,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档案管理。
2. 员工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确保档案管理的质量。
3. 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XXXX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集团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二章权责第三条公司本部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
下属企业人员人事档案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
第四条借调人员、编制在原单位者,其个人原始档案由所属单位管理。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调(转)入第五条公司本部员工原则上在通过试用期转正之日起2个月内将个人原始人事档案调(转)入集团,人力资源部人事档案专管员协助开具《员工人事调档函》(附件1),办理人事档案调(转)入手续。
对于新进无试用期的员工(含人才引进),其人事档案应在半个月内调(转)入集团,人力资源部人事档案专管员协助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调(转)入手续。
第四章人事档案(非原始档案)的建立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应在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对其人事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发现有人事资料不完整的及时向其追索,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与完整。
第七条人事档案收集后,人事档案专管员应在档案袋(盒)上详细填写员工姓名及档案资料清单等内容,依档案材料分类按目录顺序排列,各类资料以形成时间为序,分类装订,并注明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经办人姓名及最后一次整档时间。
第八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一)各种履历材料;(二)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三)各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党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录(聘)用、任免、出国(境)、转业、工资、待遇、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更新和保存第九条员工考核、任免、奖惩、教育培训、职务变动等人事资料一经形成,员工所在部门应及时协助人力资源部整理相关资料归档。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建立专用人事档案室,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_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_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办法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保管职工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确保员工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以及提供便于查阅和管理的档案系统。
本文档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2.档案管理责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根据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保管员工档案。
3.档案内容员工人事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3.1 基本信息•员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等基本信息。
•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员工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
3.2 教育背景•员工的教育背景,包括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等。
3.3 工作经历•员工的工作经历,包括以往工作的公司名称、职位、任职时间等。
3.4 奖惩情况•员工的奖励和荣誉,如获得的奖项、荣誉证书等。
•员工的违纪和处罚情况,如纪律处分、违规行为等。
3.5 健康状况•员工的健康状况,包括体检记录、疾病史等。
3.6 员工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3.7 其他相关信息•其他与员工人事管理相关的信息,如员工的家庭成员、紧急联系人等。
4.档案存储和保密4.1 档案存储方式员工人事档案可以以电子形式或纸质形式存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
电子档案应存储在安全的服务器中,设置权限控制和访问日志,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4.2 档案保密措施员工人事档案包含大量敏感信息,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包括:•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和修改档案,设置权限控制,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
•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记录档案的查阅人员、时间和目的。
•对档案进行定期备份和加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档案使用和归档5.1 档案使用员工人事档案应根据公司需要进行查阅和使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员工入职和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晋升、调岗、薪酬调整等人事变动时。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保密、完整、准确的原则,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国家和企业的文件规定。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管理第五条人事档案分为基本档案和业务档案。
第六条基本档案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照片、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
第七条业务档案包括员工的工作考核、奖惩记录、岗位调整、任免、培训等。
第八条基本档案和业务档案应当分别存档,并进行分类管理。
第九条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人事档案应当根据员工的履职情况和企业文件规定进行定期整理和清理。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私自查阅或泄漏员工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使用与查询第十二条员工本人可以随时查询和申请复印自己的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部门主管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查询员工档案。
第十四条其他部门需要查询员工档案的情况下,必须取得员工本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接到查询申请后,及时提供所需要的档案资料。
第十六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员工需要妥善保管复印档案资料,不得私自外传或存档。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安全保管第十七条人事档案应当存放在专门的人事档案室内,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十八条人事档案室应当设置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九条人事档案室内应当加强安保管理,不得存放其他与人事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二十条人事档案应当设置不同权限的存取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室应当定期清查档案,确保档案的整齐和完整。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归档与销毁第二十二条人事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归档后的档案应当进行分类存放。
第二十三条归档档案应当设定存档期限,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进行定期销毁。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促进员工人事档案收集、查阅、转递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逐步提升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人事档案是公司行政、人事、业务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员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第三条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统一托管在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并由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负责办理托管手续。
第五条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移至公司人事档案托管地。
员工转正后,公司人事专员持介绍信到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理调档手续,由对方提供调档函给原单位。
对于人事档案不在人才交流市场或工作单位的特殊情况,参照《进一步规范公司—1—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六条人事任免、奖惩、鉴定、职称等人事资料的变动由人事部出具正式文件,人事专员带单位介绍信到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理人事资料归档手续。
第七条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人事专员在一个月内,将员工离职手续等资料转交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保管,待员工另就业后,由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第八条档案的查阅只能由公司人事部提交查阅说明,经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出具介绍信,人事主管领导及人事专员负责到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理查阅手续。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审核表—2—附件: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审核表备注: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前,须对档案进行认真审核。
2.对出生日期等信息档案记载前后不一致或涂改的,以及档案材料无法查找补充完善的,须在“档案遗留问题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说明。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为了实现员工人事档案的有效管理,确保信息的保密性,维护档案的完整性,防止资料损坏,并便于档案资料的高效有序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内容1. 员工入职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 员工培训档案:涵盖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含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 绩效管理档案: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 员工离职档案:涉及员工离岗,包括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况。
档案相关规定1. 基础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循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的原则。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入职前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区分在职与离职人员,并及时登记相关档案登记册,原则上永久保存。
在职员工资料变动时,应及时更新档案,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调动和录用员工前应调阅档案,并在报到新岗位前完成档案登记。
及时收集、整理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单独存档,保存期限根据人员级别而定。
人力资源部档案员应保持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制定电子目录,避免档案混淆,便于查询。
2. 档案的查阅与借阅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两类,保密档案禁止外借,只能在档案室阅览。
非保密级档案的查阅、借阅需填写相应单据,并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严格限制跨部门及下级员工查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有权直接查阅、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逾期或损坏者将按规定处理。
3. 查阅、借阅档案注意事项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范文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是指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记录、培训记录等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管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和制度:1. 档案管理流程制度:制定明确的员工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建立、更新、归档和销毁等环节的具体步骤和责任人。
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和混乱。
2. 档案建立规范:员工入职时,应建立个人员工档案并进行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合同信息、身份证明、照片等。
同时,还要建立个人工作记录、绩效评定、培训记录等档案,以便于记录员工的工作历程和发展情况。
3. 档案更新和归档: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信息,如个人信息变更、合同续签、晋升调整等,并做好档案归类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和完整。
4. 档案保管制度:建立安全可靠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员工档案的机密和完整性。
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保险柜内,需要有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和查阅,并定期进行档案盘点和核对。
5. 档案查阅和利用:制定档案查阅制度,规定档案的查阅权限和流程。
员工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资料。
档案的利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能被未经授权的人员随意使用。
6. 档案销毁程序:建立档案销毁程序和周期,对于已经到期或无效的档案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时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
7. 档案电子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员工档案电子化管理,方便档案的存储、检索和利用。
同时,也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和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员工档案的管理规范、安全可靠、便于查阅和利用。
通过科学的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对员工信息的保密性和便捷性,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方法与制度范文(二)1. 简介公司员工档案是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进行记录和管理的重要文件。
良好的员工档案管理方法和制度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管理员工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护员工隐私。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和可查询性,提高公司人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事档案的管理,包括员工入职、调动、离职等各类人事变动的档案管理。
三、管理责任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存储和销毁等。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并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完整。
四、档案存储与归档1. 人事档案存储的形式可以是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或两者结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2. 纸质档案应按照员工姓名、工号、部门等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并标明存放位置和责任人。
3. 电子档案应建立统一的命名规范和文件夹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统一性和可检索性。
4. 所有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授权的渠道进行存储和归档,未经许可禁止私自复制、转移档案。
五、档案的更新与维护1. 员工入职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入职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就业协议等,并及时归档。
2. 员工调动、晋升等人事变动时,应及时更新档案中的信息,并保留原始材料以备查阅。
3. 员工离职时,应进行离职手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 所有的档案更新和维护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确保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档案安全与保密1. 人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带离档案房间或移交给其他人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安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有专用的存储设备,并设置密码保护和权限管理。
3. 涉密档案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保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保密性。
七、档案查询与利用1. 员工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提出合理的请求,并经过授权后进行查阅。
2. 其他人员查询档案时,应提出申请并说明查询的目的和理由,并经过授权后进行查阅。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员工个人信息,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档案包括入职档案、在职档案、离职档案等各类档案。
第三条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员工隐私,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安全。
第四条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入职档案管理第六条入职档案包括员工个人信息、入职材料、合同协议等。
第七条入职档案应及时建立、收集、整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入职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管理,其他部门不得私自保管员工档案。
第九条入职档案中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行为需追究责任。
第十条入职档案中的合同协议应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
第十一条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1周内完成入职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章在职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在职档案包括员工的绩效评定、奖惩记录、晋升晋级等。
第十三条在职档案应及时更新,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
第十四条在职档案的管理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在职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如有泄露行为需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的在职档案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四章离职档案管理第十七条离职档案包括员工的离职手续、结算清理等。
第十八条离职档案应在员工离职后立即办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离职档案中的个人信息应在员工离职后妥善处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二十条离职档案应保存至少3年,如有需要可延长保存时间。
第五章档案保管和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档案的保管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硬拷贝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不得随意移动或外借。
第二十三条电子档案应设置权限管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六章档案查询和使用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档案的查询应事先经过本人同意,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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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人事档案
管理办法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是企业在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办理退休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是指经人力资源部审批招聘录用人员)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在档案管理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材料的收集
第五条收集范围
(一)统一布置填写的履历表、自传、年度考核表;
(二)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及所依据证明材料、上级
批复等材料;
(三)干部提拔、任免、考察工作中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
(四)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五)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六)纪律检查、监察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通报批评材料;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
(七)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考生登记表、入学考试成绩、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外语水平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论文答辩评审表,学历、授予学位证明材料、培训结业成绩,高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等;
(八)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表等;
(九)各种表彰、奖励形成的审批表、呈报表及嘉奖通报材料;
(十)干部、工人录用、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劳动合
同书、协议书,续聘、解聘和辞退、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一)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提前晋升工资审批表等;
(十二)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工作、学习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
(十三)反映从事特殊工种的材料(如:工资变动审批表等,须每年一份);
(十四)确定工伤致残的材料、死亡通知、法院判决书等。
第六条收集方法
(一)组织、人事、纪检(审)、教育培训以及各有关单位,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档案室提供新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
(二)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档案室归档。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布置填写干部(工人)履历表,及时补充档案内容。
(四)各子公司、外借人员档案材料由各子公司及外供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按时提供。
(五)需由职工个人提供的存档材料由个人负责提交。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七条人事档案保管的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第八条人事资料承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批准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后送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签字、有形成时间的日期;
(二)归档的材料,凡规定应由组织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签字。
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名的,由组织注明;
(三)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A4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 2.5厘米装订边。
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如确需复印件存档的,须经人力资源部与原件验证后盖章方能认可。
第九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以防霉烂,虫蛀、或存放错误。
第十条人事档案的转递。
档案转递应遵循保密原则,调动人员档案凭《调档函》并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公司办公室经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解除或中止劳动合
同人员档案,公司本部的由人力资源部转递,子公司人员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转至襄樊市劳动就业局。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需设专人负责专职或兼职保管,并应备齐必要的存档设备。
具体要求如下:
(一)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二)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五)库房内严禁吸烟。
(六)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人事档案材料及管理利用情况进行统计,为人事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信息。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档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向人事部门主管汇报。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利用
第十四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必须遵循一定程序和履行有关手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
第十五条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一) 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
(二) 借出使用。
(三) 出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