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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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重大事项,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制定和实施的,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定、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型活动等事项。

第三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重大事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作出风险评估结论。

第四条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出台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准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科学评估,统筹兼顾。

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确保决策的依法贯彻执行和顺利推进。

〔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做到应评估全评估、不评估不决策。

〔四〕民主决策,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机制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决策程序,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标准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二章评估责任主体第五条集团党委负责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六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一〕决策的提出部门;〔二〕改革的牵头部门;〔三〕政策的起草部门;〔四〕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五〕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六〕其他有关部门。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城郊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为了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保障和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临夏市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城郊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做出决策、制定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建设工程项目、举办重大活动等事项实施前,对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进行先期调查、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存在的风险,保证事项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条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的各项惠民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坚持事项未经评估不得审批,评估出的风险未得化解不得实施。

(三)必须充分听取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四条事项主管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的责任主体,对社会稳定负直接责任。

要将社会稳定纳入管理之中,切实控制发生社会稳定问题。

第五条镇党委、镇政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实施的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辖区内发生稳定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或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章评估领域第六条根据中央、省、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以下方面实施项目建设时,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样本2门头沟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门头沟项目部) 2013年3月2日1.前言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为贯彻区政府〈门头沟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我项目部按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1.2评估过程和方法按照《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2013年2月,建设工程指挥部邀请区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共同组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首先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征地拆迁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进展和准备情况,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了解。

多次探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组织征迁户进行座谈,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我区近来总体信访工作、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办法》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门头沟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3评估内容根据《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信访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征地拆迁、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A、项目前期涉及土地征收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包括征地补偿价格,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和补偿款发放等。

B、项目前期涉及房屋拆迁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包括拆迁政策、违章建筑拆除、拆迁安置、对弱势群体的影响等。

C、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和商户影响、劳资纠纷等。

D、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1.4评估依据A、《国务院信访条例》B、镇原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C、《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2.工程概况2.1工程简介小白楼二期棚改安置房项目建筑面积221618平方米, 1#~9#及商业项目位于门头沟大峪南路,地处繁华地带,交通便利。

项目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项目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苍溪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及维护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和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级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九个方面所涉及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

主要测评:(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

主要测评:(1)征地是否报批;(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

主要测评:(1)中央、省、县有关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切实的贯彻落实;(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4)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和帮助、指导其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有效避免和妥善化解群体性事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以及《东莞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东委办发〔201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以及重大项目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出台或审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之前,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开展系统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从源头上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和激化。

第三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出台或实施的前置条件,未经风险评估的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事项不予出台或实施。

第四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以人为本、公开民主、客观公正、预防为主、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镇委、镇政府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

各部门、各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稳定的事项负责,协调和督促分管部门切实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六条为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政法办、维稳办、司法所、人大办、纪检监察办、规划建设办、重点工程办、规划所、房管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交通分局、环保分局、人力资源分局、社会保障分局、经济贸易办、教卫办、**医院、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工商分局、农业办、安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质量技术监督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各村(社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重大活动社会稳定及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重大活动社会稳定及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重大活动社会稳定及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篇一: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增强重大活动稳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稳评机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预防和减少重大活动组织过程中涉稳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安全顺利地组织实施,根据《**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评估范围第二条重大活动是指参与人数众多的文化、体育演出比赛活动,各种节会演出、开放型宗教活动,以及展览、展销、招聘、现场开奖等活动。

第三章评估主体第三条重大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该项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1 -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活动,由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多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重大活动,由牵头部门或指定的部门商其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组织组织的重大活动,由相关主管审批部门负责该项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四条重大活动的组织部门在向主管部门提交《重大活动工作方案》时,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未提交稳评报告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核、批准。

重大活动需公安机关提供安保工作的,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稳评报告,未提交稳评报告的,公安机关一般不组织安保工作。

第四章评估内容第五条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就该项活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及化解、管控风险的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做出低风险准予实施、中风险暂缓实施、高风险不予实施的结论。

第六条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从重大活动组织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1.该活动的内容、形式及组织实施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 2 -法规。

2.主管部门对活动的组织是否具有批准权。

(二)合理性评估1.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3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3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

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

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为从源头上规避、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为实现园区科学发展、率先赶超、绿色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先就园区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主动维稳的理念,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 的总体要求,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事件的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评估原则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前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统一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二)合法合理原则。

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意愿。

(三)科学民主原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而、客观、准确。

(四)以人为本原则。

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职工群众承受能力, 统筹考虑职工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以职工群众是否拥护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3篇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3篇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案范⽂3篇扶贫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案为抓好2014年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案,切实维护项⽬区社会稳定,按照县维稳办〔2013〕1号⽂件精神,结合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作实际,特制定2014年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实施⽅案。

⼀、指导思想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民群众最关⼼、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决策的前置程序和必要要求,⼒争做到在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最⼤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评估范围2014年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巴⼭新居建设等中,事关⼈民群众切⾝利益的重⼤决策和⼯程建设。

三、责任主体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各项⽬村是各村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的责任主体,对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负总责。

在⼯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发展,民⽣为先,稳定为重,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开展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四、评估内容1.项⽬实施的合法性。

⼀是项⽬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针,是否与现⾏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的政策、法律依据。

⼆是项⽬所涉及的政策调整、收益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是否合法。

三是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有关议事决策程序。

2.项⽬实施的前提条件。

⼀是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是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性研究论证。

三是⽅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四是项⽬实施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4.资⾦的组织和使⽤。

⼀是资⾦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

⼆是所需资⾦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额到位。

三是资⾦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

4.涉及的环境问题。

⼀是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发展观,对⽣态环境有何重⼤影响。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估工作原则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对实施重大事项可能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先期预测、评估、化解。

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

二、重大事项的范围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政策的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职工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国有、集体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及城乡发展等重点工程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镇党委、政府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三、评估内容1、合法性评估。

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

2、合理性评估。

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可行性评估。

主要审查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并组织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社稳评估方案

社稳评估方案

社稳评估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评估范围:明确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例如重大决策、重点整治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事项执行等。

2. 确定评估主体:确定负责组织实施评估的责任主体,可以是相关科室或执法大队等。

3. 收集相关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收集与评估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例如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

4. 制定评估方案:根据收集的信息,制定详细的评估方案,包括评估目标、评估内容、评估方法等。

5. 实地调研与风险分析: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包括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

6.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降低或消除风险。

7. 提交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和风险应对措施汇总成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决策参考。

8. 持续监测与更新:对评估结果进行持续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评估报告,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在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评估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切实反映实际情况。

2. 评估主体要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能够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评估内容要全面覆盖评估范围,不留死角,防止出现遗漏。

4. 评估方法要科学合理,能够反映社会的真实情况。

5. 风险应对措施要切实可行,能够有效地降低或消除风险。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三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三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积极有效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确保全县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根据县委、政府和镇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我社区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程建设,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的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理措施,为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____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维稳指示和工作要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预防为主、重在化解、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预测、评估、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做到不评估不实施,不评估不立项,不评估不审批,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事项实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

二、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二)评估主体(二)评估范围1、重大工作事项。

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政府和上级部门____决定和部署的落实;机构、人员岗位设置和调整;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工作事项。

2、重大具体行政行为。

社区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或调整;涉及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社区权属范围内的重要审批事项及行政许可事项;社区监督等执法行为;发生的群众____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故;突发性公共事件;重大疾病防控和强化免疫风险;社区机构改革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

3、重大建设项目。

资金(含专项)的____和使用;工程质量及工程建设中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4、主办的重大活动。

人员安全,活动环境,设备实施以及对公共安全的隐患。

(三)评估内容1、对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评估。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内建规 [2009]338号)以及《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试行)的意见》(呼党办发[2010]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或者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的建设项目,特别是可能引发集体信访或者群体性事件的建设项目。

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认适合的规划审批内容,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从而防范、降低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第三条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本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公开、依法科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等原则,切实推进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四条针对规划条件或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调整规划方案、调整容积率等规划审批流程不同阶段和不同事项所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点不同,建立风险评估补救机制,一旦发现建设项目有信访苗头的,应当在后续规划审批阶段进行风险评估。

第五条我局成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如下:组长:王超平副组长:赵锐军、富志强、杨杰耀、张文生、徐利忠、樊凤祥成员:王春明、孙建英、高红军、宋岩梅、穆小红、蒋大龙、魏文春、申宏毅、段瑞琴、任广宏、李作均、菅茂森、李春林、赵穹、车艳、武文兰、云文俊、田鹏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风险评估。

主任:张文生(兼);副主任:魏文春(常务)、穆小红、蒋大龙、云文俊、董宏成员:局法规、信访、综治、纪检和项目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范文(三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范文(三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范文____年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一、引言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基础,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然而,在转型时期和全球化背景下,社会稳定面临着种种挑战和风险。

为了及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事项对社会稳定造成的风险,本评估方案旨在通过系统的研究和分析,提出可行的预警机制和风险应对措施,以保障____年的社会稳定。

二、评估目标本评估方案的目标是针对____年可能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其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并提出相应的预警机制和风险应对措施,以确保____年的社会稳定。

三、评估内容本评估方案将主要评估以下重大事项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1. 经济形势变化:评估____年全球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分析经济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稳定的潜在影响,包括通货膨胀、就业压力、贫富差距、产业结构调整等。

2. 社会矛盾与冲突:评估社会主要矛盾和矛盾的新变化,分析矛盾激化和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包括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地区矛盾等。

3. 政治体制问题:评估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分析政治体制问题可能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包括政治权力分配、选举制度、行政效能等。

影响程度,分析其对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包括地震、洪涝、干旱、环境污染等。

四、评估方法1. 数据收集和分析:通过收集各类数据,包括统计数据、调查数据、研究报告等,对相关变量进行分析和比较,以了解和掌握____年社会稳定的基本状况。

2. 专家访谈和问卷调查:通过专家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观点,包括政府官员、学者专家、社会团体代表等,以深入了解各种重大事项可能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3. 模型建立和仿真实验:通过建立相应的评估模型和进行仿真实验,对各种重大事项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以评估其风险程度和可能带来的后果。

五、评估结果通过对以上各个重大事项进行评估,我们得出以下评估结果:1. 经济形势变化:____年全球和国内经济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通货膨胀压力和就业压力可能进一步加剧,贫富差距可能扩大,产业结构调整可能带来就业冲突和社会矛盾。

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市重大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重大改革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增强重大改革事项稳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稳评机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稳定改革发展环境,顺利推进改革事项的实施,根据《**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重大改革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第二章评估范围第三条重大改革主要是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领域原有体制机制的变革。

市、县区管辖权范围内实施的改革,在制定改革方案或措施、决定实行改革时,市、县区必须就这项改革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章评估主体第四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改革方案或措施的制定部门负责对这项改革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对中央、省上确定的、由地方实施的改革事项,必要时由这项改革的实施部门负责对该项改革的可行性、可控性风险进行评估。

市、县区党委、政府制定实施的改革由市、县区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对这项改革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多个部门联合实施的改革,由牵头部门或指定其中一个部门对这项改革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五条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或实施在向党委政府提交《改革实施方案》时,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未提交稳评报告的,一律不予审议、审核、批准。

第四章评估内容第六条重大改革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就该项改革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及化解、管控风险的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做出低风险准予实施、中风险暂缓实施、高风险不予实施的结论。

第七条重大改革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从改革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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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苍溪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及维护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和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级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九个方面所涉及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

主要测评:(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

主要测评:(1)征地是否报批;(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

主要测评:(1)中央、省、县有关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切实的贯彻落实;(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4)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和帮助、指导其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

主要测评:(1)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2)过渡期生活费能否按期如数兑现;(3)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4)安置规划是否已制定、报批;(5)安置点能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6)被安置群众对安置点的意见等。

5、城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

主要测评:(1)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审批;(2)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县规划方案相衔接和协调;(3)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4)是否切实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群众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满意;(5)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作专项存储,过度方案能否落实;(6)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7)在处理拆迁日常事务中能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程序不违法;6、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主要测评:(1)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2)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分析。

7、生态环境。

主要测评:(1)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规定通过上级审批;(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3)“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意见等。

8、工程管理。

主要测评:在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落实“六项管理”(审批或批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中,尤其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劳务管理方面,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9、其他。

主要测评:除前8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步骤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每个工程的基本情况。

方法上可采取风险评估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专家、业主、相关党政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九个方面,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工作预案,落实维稳工作措施针对每个工程经风险评估后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

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高效的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3、奖惩措施;第四步:编制和报送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每个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1、该工程的基本情况;2、风险预测评估情况;3、化解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方案;4、预防和处置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第五步:建立工作档案,实行目标管理县维稳办对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明确考评奖惩。

同时,各乡镇和工程主管单位在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设立涉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通畅,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县委、政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提高做好项目工作的水平和实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就全面推进项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项目工作是经济工作的主抓手,是区域发展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

全面推进项目工作,是我县加快实现“两大目标”和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现阶段加快发展的主动力、扩大投入的主渠道、优化经济结构的主抓手,是做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培育主导产业的重要途径。

必须充分认识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项目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把项目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抓经济促发展能力水平的重要体现,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以项目工作的新突破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二)指导思想。

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项目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举全县之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化解要素制约,争取上级支持,推动项目前期,加快实施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投资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基本要求。

坚持“五个优先”:一是围绕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优先推进特色制造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二是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优先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加快实施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化;三是围绕统筹城乡、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优先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四是围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优先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事业项目;五是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优先推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

三、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四)加强规划引导。

首先要确立“大前期”理念,形成“以思路带规划,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带资金”的前期工作链。

切实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深化细化“十二五”规划纲要,完善专项规划,将规划成果转化为项目,排出一批近期可以实施的项目,制定项目推进年度计划促进规划实施。

要强化规划与项目的有机结合,今后凡没有配套项目且项目没有征询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政府原则上不予发布。

(五)狠抓项目谋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工作,建立谋划项目工作责任体系,有效组织实施。

搭建面向县内外投资商、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的项目征选平台,广泛征选项目。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单位能耗低、投资效益好的新项目,并包装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的建设规划。

对已谋划出的项目,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今后每年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

对在谋划项目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切实抓好项目储备库建设。

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储备项目、计划预备项目、年度计划项目”的要求,建立县、乡两级重点建设等多门类、分层次的项目储备库。

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规划一批、论证一批、实施一批。

在项目库建设基础上,抓紧编制“十二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由县政府发文实施。

(七)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度。

各部门要扎实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有专人跟踪负责项目的申报、催批、报批工作,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对投资超过亿元以上的项目,要采取全程代理服务制的方式,由相关部门代办项目前期工作的各类审批手续。

对已列入省重点和安排土地指标的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促其早审批、早落地、早开工。

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确保前期工作质量。

(八)扎实推进重大战略性项目的前期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四个一批”(谋划储备一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一批、前期报批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同时加强对县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协调,排出工作计划,上下左右联动,共同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九)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体系。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四落实”。

对有重点项目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项目工作班子,要安排1名副职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十)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库建设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评估论证、报批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的奖励,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十一)促进已批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前期审批工作完成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抓紧与相关部门衔接,做好开工前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和招投标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提高投资项目的供地率和开工率。

(十二)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

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对策措施,倒排计划,抢抓时间,抓紧抓实在建项目建设,全面加快实施进度。

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衔接,相互配合,形成项目建设的合力。

项目主管部门要重点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施工环境、电力配套、资金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尽快投产、发挥效益。

(十三)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尽早开展前期项目的项目筹划、业主筹组、资金筹措等“三筹”工作。

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做好实施项目的计划、资金、用地“三落实”工作,全面落实法人责任、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项目资本金等五项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务必把重点项目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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