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规定(标准版)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损失的产生,制定了一系列的反“三违”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
1. 禁止违章操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违反规定,进行违章操作,如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护服等。
2. 禁止违反工作程序: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违反程序,如未经允许擅自停工、停产等。
3. 禁止违规使用设备: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违反设备的使用规定,如未经允许擅自改变设备参数、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备等。
4. 禁止违规存储物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物品的存储,不得违规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违规堆放物品,如堆高过高、不稳定等。
5. 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机器设备、不得解除安全装置、不得超负荷操作等。
6. 禁止违规施工现场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施工现场管理要求进行操作,如不设警示标志、不设置警戒线、乱堆乱放材料等违规行为。
7. 禁止违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擅自不佩戴、不使用或乱用个人防护用品。
8. 禁止违规操作机动车辆或起重设备: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按照相关的规定操作机动车辆或起重设备,不得擅自驾驶或操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反“三违”管理规定,不同行业和企业可能还有具体的细化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落实和管理,并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五条违章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严重违章是指可能直接造成人身、设备事故,或虽不直接对人身、电网和设备造成危害,但性质恶劣的违章现象。
一般违章是指对人身、设备不直接造成危害,且达不到严重违章标准的违章现象。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机械班班长应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严格落实反违章工作要求,防范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
第十条机械班每位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深刻认识到“违章就是事故之源,违章就是伤亡之源”,积极主动参与反违章,从我做起共保安全。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机械班应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修订补充安全规程规定等规章制度,开展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能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等培训,将安全培训作为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从安全素质和技能培训上提高各级人员辨识违章、纠正违章和防止违章的能力。
反违章管理制度模板
反违章管理制度模板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违章行为,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
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反违章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3. 公平、公正、公开。
四、组织机构
1. 成立反违章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为反违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五、违章行为分类
1. 一般违章:违反公司日常管理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 严重违章: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违章行为处理
1. 一般违章处理:
- 口头警告。
- 书面警告。
- 罚款。
2. 严重违章处理:
- 立即停止违章行为。
-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七、违章记录
1. 所有违章行为均应记录在案,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2. 违章记录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八、安全教育
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九、监督检查
1. 反违章管理小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2. 鼓励员工举报违章行为,保护举报人信息。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反违章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上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河北省农电现场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多经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
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一、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1、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7、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制度采取管理措施;8、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9、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10、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11、违章使用临时工;12、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二、行为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反违章管理规定模板
反违章管理规定模板一、总则1.为规范企业生产管理,维护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减少生产事故和经济损失,订立本《反违章管理规定模板》(以下简称“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外来人员及访客。
3.反违章管理意在发现、矫正和防备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4.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反违章管理工作,企业管理层负责全面监督和引导。
二、违章行为定义1.违章行为:指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不符或擅自设立、改动、拆卸设备、工具、设施,或违反岗位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的行为。
2.重要违章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擅自拆卸、修改、调整设备、机器,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修理保养。
–不穿着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打破禁用安全设施,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
–未按规定操作设备、机器,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擅自改动制程、参数,未经批准私自调整生产工艺。
–违反禁止吸烟、饮食等规定,影响工作环境与安全。
–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私拉乱接电源线、器材。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三、反违章管理程序1.发现违章行为:员工、外来人员及访客发现他人或本身存在违章行为,应立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或企业管理层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据。
2.违章行为核实与处理:–部门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如属事实,部门经理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现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企业管理层。
–涉及重点安全问题的,应立刻暂时停止相关工作,并报告企业管理层决策。
3.违章行为记录与分析:–企业管理层负责建立违章行为记录系统,记录、归档每一起违章行为及处理过程。
–定期对违章行为进行分析和汇总,总结原因、规律,并提出相应改善建议。
–分析结果应及时向各部门进行通报,引导改善和加强安全管理。
4.违章行为惩罚与整改:–部门经理对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矫正整改,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违章行为严重的,须依照本企业相关制度进行相应惩罚,并将惩罚决议书送交企业管理层备案。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掌控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和驻场承包商,并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环节。
第三章定义1.生产过程:指从原材料子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包含设计、采购、生产、质检、仓储、运输等环节。
2.三违:指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的合称,包含不按规定穿着劳动防护用品、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违规操作设备等行为。
3.违章: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企业规定等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4.违规:指违反企业内部安全制度、规章、管理规定的行为。
5.违纪:指违反企业纪律、行为准则、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四章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节三违防备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活动,并定期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遵守相关规定的本领。
2.全部员工在上岗前应参加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规定。
3.生产环境中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员工能够清楚、准确地了解不安全区域和安全注意事项。
4.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巡察工作,及时发现和除去安全隐患。
5.加强安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减少事故风险。
第二节违章行为惩罚措施1.对有违章行为的员工,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理,同时进行批判教育和安全培训,并记入个人档案。
2.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含口头警告、责令停工整改、罚款、降低评优等级甚至解雇等。
第三节违规行为惩罚措施1.对有违规行为的员工,一经发现,将立刻停止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记入个人档案。
2.依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含口头警告、扣发奖金、调岗工作、降低晋升机会等。
第四节违纪行为惩罚措施1.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一经发现,将立刻进行调查并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依据违纪行为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含口头警告、停职、降职、开除等。
反违章管理制度
万隆高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违章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反违章活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改善作业环境,力争达到本质安全,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生产,实现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手段。
为了建立大唐黑龙江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龙唐大厦经营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常态管理工作机制,消除生产及服务过程中的违章现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避免人身及设备事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应通过长期的、连续的、一贯的宣传、教育、整治、管理,最终实现消灭违章的目的。
反违章管理采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违纪处罚、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对人员违章行为的认定方法和考核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五条年度目标:(一)不出现严重违章行为;(二)不发生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重大投诉;(三)不发生违章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四)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机械、火灾事故;(五)不发生食品卫生事故。
第六条阶段性目标:(一)完善制度。
规范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将各部门的标准统一到公司的标准上来。
(二)规范行为。
加强制度学习,全员达到熟悉标准、掌握制度的要求,统一思想、统一理念、统一管理,练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三)改善环境。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反违章相应的机制,创建自觉遵章守纪和有效考核违章相结合的管理环境,人人树立“零违章、零违纪”的安全文化理念。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反违章管理就是要对员工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工作到位标准、统计记载员工违章行为、次数、严重程度,处罚标准等。
通过累加,评价个人的工作状态、业绩、遵章守纪情况,在评比、晋级、晋职中作为重要依据,使员工自觉对个人安全行为负责,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遵章守纪意识。
反“三违”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反“三违”管理制度模版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建设项目纷纷涌现,工地数量不断增加,建设行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工地上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给企业形象、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预防“三违”行为的发生,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则1.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惩处,确保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稳定推进。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的企业、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是履行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1.3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三违”信息管理系统,将相关信息记录、统计并上报相关部门,定期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定义和分类2.1 定义:“三违”行为指的是违反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章建筑、违规作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
2.2 分类:2.2.1 违章建筑:指未按照设计文件进行建筑施工、未经批准的擅自变更、拆除或增设施工设备、管道等。
2.2.2 违规作业:指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作业、未经安全评审或违反安全评审结果的施工作业等。
2.2.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指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违规使用设备等。
三、管理措施3.1 加强宣传教育:3.1.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3.1.2 制作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提醒员工遵守规定和法律法规。
3.1.3 配备专职安全教育人员,指导施工人员正确操作和避免违章违法行为。
3.2 标准化管理:3.2.1 确定合理施工组织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3.2.2 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2.3 规范施工现场秩序管理,严禁乱扔垃圾、擅自增设设备等违规行为。
3.3 监督检查:3.3.1 设立监督检查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反违章管理规定[1]
反违章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素养和意识,有效防控违章行为,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订立本《反违章管理规定》。
二、管理标准1.全部员工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交通规定,禁止显现酒驾、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
2.公司将对驾驶员进行资格认证审核,全部公司与驾驶相关的工作人员均必需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
3.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适时发觉和排出安全隐患。
4.车辆驾驶员应严格管理车辆使用记录,严禁私自借用或调用公司车辆。
5.违章处理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较严重的违章行为,公司将视情况对违章驾驶员进行悬赏举报,并进行严厉处理。
6.员工在外出或出差期间如需使用公司车辆,需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并供给认真的行程计划。
三、考核标准1.违章行为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一项紧要内容,表彰良好的驾驶员,并对违章行为较多的驾驶员进行扣减奖金或惩罚。
2.驾驶员每年应接受一次反违章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学问考核,考核成绩作为驾驶员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3.违章行为将影响员工晋升和岗位聘任,大量违章行为者将不会被晋升或聘用,严重违章者将被辞退。
4.驾驶员每个月应定期提交交通违章记录表给车辆管理部门,如发觉有漏报或弄虚作假行为,将会受到惩罚并影响其绩效考核。
四、违章行为处理1.车辆管理部门将定期对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
2.一旦发觉驾驶员存在违章行为,车辆管理部门将立刻通知相关部门,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对于细小违章,将予以警告和批判教育,并要求驾驶员自我反思并进行补救行动。
4.对于较严重违章行为,驾驶员将被罚款,并需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连续驾驶公司车辆。
5.对于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公司将实行停职、降级或解雇等措施,以确保员工安全和公司形象。
五、违章行为的嘉奖与警示1.对没有发生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将进行积极嘉奖,如加薪、晋升等。
2.对发觉并举报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相应的嘉奖,并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保证其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的生产作业行为.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上班之前饮酒的;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3、上班玩手机、打游戏、网上聊天的;4、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5、生产场所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等.第三章反“三违”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公司标准化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的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本车间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第九条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及车间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第十条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标准化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管理层中可能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员工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第十二条各部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因担心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等而出现的冒险违章.第十三条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第十四条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因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否则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章特别规定第十五条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第十六条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处于次要责任处罚.第十七条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本条适用于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第五章“三违”行为的处罚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依据安全管理违章违规处罚量化细则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附录:安全管理违章违规处罚量化细则及公司责任事故损失赔偿办法.第六章奖励第十九条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第二十条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委会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公司标准化办公室负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山东有限公司2014年6月11日编制:审核:批准:。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遏制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应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指的是针对企业内员工违章行为而开展的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活动。
第四条所有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的目标及原则第五条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预防员工违章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科学管理,技术先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三)从严处罚,激励健康安全生产意识的形成;(四)全员参与,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第三章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推进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小组应当由企业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工作,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监督员工违章行为,及时采取措施提醒或纠正。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档案,记录员工违章行为及处理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内容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违章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违章行为危害的认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章行为的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反违章工作并给予奖励。
反违章实施细则范本
反违章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反违章是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发现、严厉惩治的一种重要措施,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反违章实施细则适用于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反违章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决不姑息违法行为。
第二章反违章的基本工作体制第五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体制,明确责任、明确岗位。
第六条反违章工作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交通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第七条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托社区、街道等单位,开展反违章执法工作。
第三章反违章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第十条交通管理部门设立反违章执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反违章工作。
第十一条反违章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公正执法,不得滥用职权或以权谋私。
第十二条反违章执法人员应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岗位职务。
第四章反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处罚第十五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应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进行,不得任意武断。
第十六条反违章执法人员在行使执法职权时,应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和证据的合法性。
第十七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进行。
第五章反违章的责任追究第二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对严重违法行为可以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导致严重交通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反违章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二十四条反违章工作应当加强监督,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第二十五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反违章工作的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三违”行为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相关人员以及外来人员,包括临时工。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述的“三违”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违规操作,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所产生的不安全行为。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私拉乱接电缆线路等。
第四条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并进行公示;同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全员参加。
第二章违章操作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章操作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明确处罚措施和违章操作记录。
第六条违章操作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违章操作的定义、责任部门、责任人、报告程序、处罚措施等。
第七条违章操作的记录应当完整、真实,记录包括违章操作的时间、地点、人员、原因和后果等。
第八条违章操作的相关责任人应当对其所负责的区域或工作环境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违章操作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无证上岗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无证上岗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时,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和资质认证,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
第十一条无证上岗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无证上岗的定义、岗位资质要求、责任部门、责任人、处罚措施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岗位上设置相关标识和提示,提醒员工上岗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发现无证上岗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进行记录,向责任人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私拉乱接电缆线路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私拉乱接电缆线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私拉乱接电缆线路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私拉乱接电缆线路的定义、电缆线路安装要求、责任部门、责任人、处罚措施等。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电缆线路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反违章管理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G 批准:审核:编制: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使反违章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反违章管理。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1) 公司《发电本质安全管理系统》(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4 专用术语定义(1) 违章: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规程和标准的行为。
(2) 四不伤害:即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 执行程序5.1 管理要求5.1.1反违章工作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执行下级对上级的逐级负责制。
5.1.2反违章工作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应克服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的倾向。
5.1.3 反违章工作必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四不伤害”能力。
5.1.4反违章工作应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奖有罚。
5.1.5 按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处理各类违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产生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包括书面工作安全程序或风险预控票)。
5.2 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健环委员会是反违章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提供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支持,协调解决反习惯性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讨论决定反违章的重大奖惩事宜。
各部门、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责任主体,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各部门、班组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反违章的管理水平。
5.3 违章的分类5.3.1 从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角度,违章可分为:5.3.1.1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5.3.1.2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反违章管理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促进企业的可持续进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员工。
第三条定义1.反违章:指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参加、帮助和支持反违章工作,不违反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2.违章:指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反违章管理标准第四条反违章原则1.安全第一: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安全。
2.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3.守信诚信: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保持诚信行为。
第五条反违章责任1.高层管理人员负有领导反违章工作的责任,确保制度落地。
2.相关部门负责订立和完善反违章管理制度。
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反违章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反违章意识。
4.相关岗位人员负有检查和监督员工反违章情况的责任。
第六条反违章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反违章培训,包括反违章法律法规、反违章意识和行为规范等内容。
2.新员工应参加入职培训,并在入职后的一段时间内通过考核。
3.员工晋升或任职新岗位前,应参加相应的反违章培训。
第七条日常管理1.各部门负责订立反违章工作要求,并适时通知员工。
2.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开展反违章检查工作,并对发觉的问题适时整改。
3.反违章管理应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将员工的合规程度纳入考核体系。
第三章反违章考核标准第八条反违章考核指标1.反违章守则合规度:员工依照企业的工作规程和要求进行工作,没有违章行为。
2.反违章学问把握情况:员工对反违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学问的把握程度。
3.反违章意识培育:员工对反违章意识的培育和积极参加反违章工作的表现。
4.反违章工作改进:员工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章行为进行改进和防备的情况。
第九条考核程序1.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反违章考核。
2.考核方式:采纳问卷调查结合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指标细化落地和问题整改情况。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违章行为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违章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违章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社会道德等行为。
第四条违章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2.违反建筑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拆除、改建建筑物、违规施工等;3.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乱倒垃圾、排放污染物等;4.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使用危险品、擅自施工等;5.违反经济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税漏税、虚假广告等;6.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
第五条对于违章行为,应当坚持依法处罚、实事求是的原则,宜罚则罚,重罚则重,宜反则反。
第二章执法机关第六条执法机关是指依法对违章行为进行管理的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交通、建设、环保、安监、税务、商务等部门。
第七条执法机关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第八条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违章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处理违章行为,提高执法效果。
第十条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并公布处罚结果。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于违章行为,执法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开具罚单;2.扣留相关证件等物品;3.暂停或吊销相关执照、资质等;4.拘留或拘束人身自由;5.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十二条违章行为人有权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结果确认违章行为成立,应当承担相应处罚;如果复核结果认定违章行为不成立,应当取消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多次违反同一规定的违章行为人,执法机关可以按照累计处罚的原则,加重处罚力度。
第十四条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过程中依法采取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
反违章管理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反对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反违章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行车及停车管理,以及与本企业相关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3. 反违章形式本企业采取以下形式反对交通违章行为:1.教育宣传:加强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安全行车技巧等方面的教育宣传,引导员工落实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
2.限制权限:对于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发生的驾驶员,取消相关用车权限、禁止开车相应期限等;对于屡教不改、严重违章的驾驶员,进行工作处理、取消工作资格等。
3.惩罚措施:对于交通违章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可能会给予罚款、吊销驾照等刑事或民事制裁。
4. 停车管理规定本企业对于停车管理实行以下规定:1.停车位置: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熄火并停车;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停车位,不能随意停放,特殊情况需经过管理人员批准。
2.停车时长:禁止长期占用停车位,停车时长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3.停车资费:根据不同车型收取停车费用,并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完毕。
4.停车违章:禁止在车库内超速、应急车道停靠、乱停车等违规行为。
5. 行车管理规定本企业对于行车管理实行以下规定:1.安全驾驶:驾驶员要按规定行车,严禁酒驾、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维护车辆:驾驶员要认真维护车辆,每天交车时要检查车辆各项部位情况,并及时进行保养,确保汽车安全运行。
3.驾驶证件:驾驶员在上路前必须携带合法有效的驾驶许可证件,驾驶员须确保车辆携带合法有效证件。
4.行车记录仪:所有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记录。
6. 效益评估定期对本规定组成部分进行评估,如所采取措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则应评估原因并进行改进。
7. 总结本反违章管理规定旨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反违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使反违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反违章是企业全员性的工作,查禁违章,人人有责。
第三条加强反违章管理,牢固树立“违章是事故的根源”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理念,是企业安全管理采取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对各类违章行为都要进行教育、曝光、处理、整改。
反违章工作不是“以罚代管”,也不是“只管不罚”。
第五条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减少直至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努力实现“零违章”目标,以“零违章”保证“零事故”。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委检修维护、运行和施工安装单位。
第二章违章的定义及分类第七条违章的定义:违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第八条违章的分类(一)根据违章的性质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作业性违章:是指在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2、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装置性违章的主体是设备主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3、指挥性违章:是指违反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颁发的技术规程、标准、条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施工负责人。
4、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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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违章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反违章管理规定(标准版)1目的为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做到反违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
3引用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8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2号《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4定义4.1违章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4.2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5总则5.1反违章活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改善作业环境,力争达到本质安全,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生产,实现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手段。
5.2反违章管理应采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积分处罚、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要通过长期的、连续的、一贯的宣传、教育、整治、管理,最终达到实现消灭违章的目的。
5.3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奖惩教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狠抓习惯性违章,深层次挖掘管理和装置性违章,严惩一切违章行为,重奖在反违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风电场要根据本本风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反违章管理细则。
5.4风场要积极参与并大力组织开展创建无违章风场和无违章班组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职责,有效形成反违章工作人人有责,群防群治的管理局面。
5.5公司每年年初,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反违章行动计划,风场要根据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结合本风场实际,制定反违章行动实施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5.6为加强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为组长,各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部、生产部、工程部等各部门负责人及风场厂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5.7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反违章管理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所需的人、财、物;--监督各风场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6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1员工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1.1认真学习并掌握上级及公司反违章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6.1.2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的安全行为,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6.1.3发现有人违章或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6.1.4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提出异议并拒绝执行。
6.2班组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2.1贯彻落实公司及风场反违章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本班组反违章工作。
6.2.2抓好班组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及防护技能。
6.2.3建立班组违章检查制度和职工违章档案,定期开展反违章查处活动。
6.2.4建立班组违章管理记录,对职工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违章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6.2.5每天的班前会,应根据当日作业内容,布置反违章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班后会对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
6.2.6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应分析本班组及其他同类型单位发生的典型违章现象,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对班组一周来的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考核。
6.3风场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3.1贯彻落实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本风场反违章工作。
6.3.2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反违章工作的开展,建立本单位违章检查制度和职工个人违章档案,定期开展反违章查处活动。
职工个人违章档案要对员工本人的工作经历、岗位技术能力、安全培训学习情况、违章情况、所受过的处罚与奖励情况进行详细记载,违章积分卡应装入员工个人违章档案,并按要求填写和执行。
6.3.3风场领导每周至少两次深入生产现场,对班组人员作业及劳动纪律进行检查。
6.3.4每月根据检查情况对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考核,制定下一步反违章工作重点并上报厂安监部。
6.4安监部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4.1安监部是公司反违章工作总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在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负责组织并监督风场反违章工作的开展。
6.4.2应充分利用安全月、春秋检、冬训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规程制度考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6.4.3组织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生产人员提供标准的作业规范。
6.4.4根据生产作业情况,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对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情况进行检查。
6.4.5每月组织一次夜间查岗,准确掌握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进行纠正。
6.4.6每月对全厂反违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分析和考核,并在违章曝光栏中张贴。
6.4.7建立全员违章管理台帐,以年度为单位,统计违章积分,按照积分值管理办法,下达违章积分通知单,提出处罚、停职学习意见,并监督执行。
对停职学习人员应规定学习内容,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4.8建立违章曝光通告制度,以开辟违章曝光栏、网上反违章专栏,以及会议通报等形式,曝光违章情况,汲取经验教训,从而达到警示全员的目的。
6.5生产部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6.5.1生产部应协助安监部抓好对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夜间查岗及其他各类违章违纪检查。
6.5.2对现场作业除主要负责技术管理和指导外,还应对出现的各类违章现象和不安全苗头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6.5.3采取一切有力措施积极消除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工器具及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努力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杜绝装置性违章的发生。
7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工作到位标准7.1风场应在控制室设立违章检查记录本,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和班组检查违章情况。
7.2对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违章的要求如下:7.2.1公司总经理应每季度至少1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2生产副总经理应每月至少1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3安监部主任和安监部专工应每周至少1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4风场厂长及其它管理人员应每周至少2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5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应每周至少3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6班组每项作业,工作负责人或操作监护人必须检查工作组成员是否有无违章现象,发现后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7.3以下工作安监部、生产部以及风场厂长必须及时到位监督检查:--3台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及检修后启动并网;--110kV等级以上设备停(送)电操作及母线设备清扫预试;--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检修后试验(如:超速试验、飞车试验、振动试验,正常停机试验及安全停机、事故停机试验);--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大型设备(如:叶片、机舱、塔筒、变压器芯、线路穿墙套管等)的吊装、卸运;--其它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作业。
7.4春秋检设备检查作业现场、大小修作业现场、大型技术改造项目、复杂的设备检修作业及倒闸操作,有关领导必须到现场检查有无违章现象,对违章人员要严肃考核。
8违章行为表现及分类8.1根据集团公司和省公司违章行为分类办法,将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行为、比较严重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
8.2严重违章行为严重违章行为是指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中“严禁……”的行为。
具体表现形式如下:--误(漏)拉(合)断路器、误(漏)打开(关闭)阀门、误(漏)接(拆)线、误(漏)投(退)压板(连线、连片)、误(漏)装(拆)主要安全设施、误(漏)装(拆)试验用地线、误升(降)压或升(降)压超限(包括电气)、误动、误碰引起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误设计、误计算、误整定;--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一次插头)、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插头)、走错间隔(位置)、投(切)位置错误、误操作引起非同期并列、发出错误调度令或误操作令、错用材料、配件或设备;--不认真交接班,由于接班状态不清引发不安全现象;--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巡视检查;--运行人员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造成了后果;--无票作业或操作(特殊规定除外);--使用不合格工作票(操作票);--操作中遗漏或颠倒操作项目;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作业或操作前未进行危险点分析或安全交底;--电气倒闸操作中遗漏地线或重要工器具;--正式操作前不进行模拟操作,监护人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岗位从事其他活动;--未经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设备停电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工作票中组织、技术措施不完善;--未经批准检修工作中途换人,不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或扩大检修工作范围;--未经授权擅自越级操作风机控制系统参数及远程监控系统;--作业(操作)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不到位;--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不按规定到现场,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含值长)不认真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就办理开工手续;--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亲自办理工作许可终结手续;--电气作业不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随意增加作业人员又不进行安全交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工作负责人不按工作票要求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前未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便开始工作;--操作前未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不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工作班成员未撤离工作现场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未临时委托能胜任人员代替且未通知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