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税收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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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第5章 国际避税

国际税收 第5章 国际避税

4.国际税收屏蔽避税法 国际税收屏蔽避税法 指跨国纳税人在东道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延期纳 税,从而使在”延迟期”或”屏蔽期“内其财产 和所得得到该国法律的屏护,而暂时免除其税负 的国际避税措施。国际税收屏蔽实质并不是减少 纳税人的应纳税款,而是推迟纳税人的纳税时间。 被推迟的纳税时间称之为”延迟期”或”屏蔽 期”。
5.2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转移税收主体 转移税收主体 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税收主体迁移出该 国,成为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税收主 体,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管 辖的税收主体,以规避或减轻纳税义务。
(1)真正移居。居住在高税国的跨国自然人 ,为了 真正移居。 真正移居 减轻纳税义务,将其住所迁往低税国,以成为低税 国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方式来规避税收 。 例:跨国纳税人洛克先生生活在B国,属于B国的 居民。某纳税年度洛克先生在H国工作,在该纳 税年度内洛克先生在B国和H国取得的所得分别 为60万美元和40万美元,B国、H国均行使居民 税收管辖权,并以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课税,B 国、H国的所得税平均税率分别为40% 和30%。 洛克先生为了规避高税国B国的税负,将居所移 居到H国,可有效地减轻税负,达到避税的目的。
5.选择最有效避税的公司组织形式 选择最有效避税的公司组织形式 纳税人杰克逊准备在中国经营一家水果店 例:纳税人杰克逊准备在中国经营一家水果店, 交了营业税后,年盈利 万元。 年盈利2万元 交了营业税后 年盈利 万元。该商店如按合伙 人课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税率为40% 纳税人杰克逊可 人课征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 %,纳税人杰克逊可 净得税后利润12000元(即20000-20000×40 净得税后利润 元 × %)。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 税率30% 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税率 %)。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 税率 %, 税后利润14000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 纳税人杰 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纳税人杰 税后利润 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 克逊还要再交一道个人所得税5600元(即 克逊还要再交一道个人所得税 元 14000×40%)。这样 杰克逊净得税后利润只 %)。这样 × %)。这样,杰克逊净得税后利润只 多负担所得税款3600元 有8400元。与前者相比 多负担所得税款 元 与前者相比,多负担所得税款 元 )。面对这一现实 (即11600-8000)。面对这一现实 专家们可以 )。面对这一现实,专家们可以 告诉杰克逊不要作出组织公司的决定。 告诉杰克逊不要作出组织公司的决定。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一、关于国际税收抵免问题所谓国际税收抵免,就是本国的企业、公民或居民,在外国缴纳了所得税回到本国缴纳所得税时,将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加以扣除。

它是现代税收制度中避免国家间双重征税的一种主要方式。

(一)双重征税的产生及税收抵免的出现双重征税就是指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由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征税。

双重征税主要是由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引起的。

按照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可以按照属地和属人两种不同的原则来确立。

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地域管辖权,也叫收入来源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在本国发生的收入实行征税。

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居民管辖权,也叫居住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本国的居民或公民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实行征税。

一个国家究竟是按属地或是按属人或是既按属地又按属人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以及行使到何种水准,这纯属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国际法并无明文规定。

目前,因为世界各国一般都按收入来源行使税收管辖权,但有很多国家又是按居住行使税收管辖权,所以,就可能产生纳税人及其收入要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发生税收关系的问题。

这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情况,便使得纳税人因为来自国外的那部分所得而需承受双重纳税的负担。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各国都先后采取了一些不同的解决办法。

其中,有些国家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实行免税。

即绝对免税法。

这些国家只对来源于国内的收入课税,而对其居民或公民来自国外的收入不行使税收管辖权,达就单方面地避免了双重征税问题的产生。

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一直实行这种制度,但目前实行绝对免税法的国家已经很少了。

还有些国家在免除双重征税的实践中常采用减免法,即对在国外已纳税的所得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如此利时对已在国外纳税的所得只征正常所得税的五分之一。

另外有些国家采取扣除法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即居住国政府在向其本国居民或公民来自世界各地的收入进行征税时,允许把已缴纳的外国的所得税额,作为汇总申报本国政府应税所得的一个扣除项目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

《国际税收》学习要点整理第一章国际税收的含义一、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1.国际税收的含义:1)宽口径的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与税收现象。

2)窄口径的国际税收:从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或地区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总称。

2.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国际税收的本质通常体现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对同一课税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当一国征税而导致另一国不能征税,或者当一国多征税而造成另一国少征税时,两国之间便会发生税收分配关系。

2)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各个国家在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上必须考虑与其他利益相关国家的经济关系,这就要求国与国之间在税收制度与政策上进行协调,从而产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二、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1.联系(从国际税收的本质入手):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

没有国家税收,就没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与税制协调,就不可能出现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国际税收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2)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与相互依存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受到国际税收的影响。

本国与他国达成的税收协定以及国际上公认的国际税收规范与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税收中有所体现。

2.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国际税收虽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问题与关系,但其不具有强制性,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征。

(形式特征)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与税收协调关系。

第5章国际避税方法(1)

第5章国际避税方法(1)
第5章 国际避税方法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2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5.3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问题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1 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5.1.2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5.1.3 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5.1.4 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5.1.5 资本弱化 5.1.6 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5.1.7 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
信托又称信任委托,是指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委 托给自己信任的人或机构代为管理的一种法律 行为。信托行为通常涉及到三方,即信托财产 的委托人、信托财产的受托人以及信托财产的 受益人。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4 组建内部保险公司
1.组建内部保险公司的原因
国际税收》(第二版) 朱青 编著
5.2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筹划
中介国际金融公司要胜任这项工作, 其所在的第三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与跨国公司所在国有国际税收协定,而且中介国际金融 公司能够利用这个协定所规定的互惠条件,使跨国公司 所在国对向其支付的利息免征或征收很少的预提税。
(2)对中介国际金融公司向境外贷款者支付的利息免征或征 收很少的预提税。
跨国公司集团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案例
假定A和B是跨国关联公司,A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税 率为30%,B所在国的税率为50%。在某 一纳税年度,A 公司生产集成电路板10万张,全部要出售给关联的B公 司,再由B公司向外销售如果A公司按照每张15美元的 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B公司,B公司然后再按 每张22美元的市场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一个 非关联的客户(方案1),则A,B两企业的纳税总额 为42万美元,税后利润58万美元。

国际经济法第五章 国际税收法律 制度

国际经济法第五章 国际税收法律 制度

(一)自然人的居民身份的确认 1.住所标准 是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内是否 拥有住所这一法律事实,决定其居 民或非居民纳税人身份。 所谓住所,是指一个自然人的 具有永久性、固定性的居住场所, 通常与个人的家庭、户籍和主要财 产利益关系所在地相联系。

2.居所标准 是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内是否 拥有居所这一法律事实,来判断其 是否属于居民纳税人。 居所一般是指一个人在某个时 期内经常居住的场所,但并不具有 永久居住的性质。

4.财产收益来源地的确定标准 财产收益,又称财产转让所得 或资本利得,是指纳税人因转让其 财产的所有权取得的所得,即转让 有关财产取得的收入扣除财产的购 置成本和有关的转让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 与重叠征税

一、国际重复征税与重叠征税概述 (一)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国际税收关系的焦点 一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 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 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 期限内征税。
如果A国实行全额免税法,计算甲 公司应纳所得税总额: (1)甲公司对A国纳税为: 60×30%+(70-60) ×35%=21.5(万元) (2)国外子(分)公司已纳税额 为: 30×30%=9(万元) (3) A国甲公司纳税总额为: 21.5+9=30.5(万元)

其计算公式为: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国内 外总所得×相应适用税率×(居民 国内所得÷居民国内外所得)

3、全额免税法与累进免税法的区别 首先,累进免税法相应适用税 率要高于全额免税法。 其次,两者代表的税收管辖权 有差异。 再次,两者避免重复征税的效 果不同。


假定甲国的跨国公司 A 在某一 纳税年度内,国内外全部应税所得 额为 500 万元,其中来源于甲国的 应税所得为 300 万元,来源于乙国 的应税所得为 200 万元。甲、乙两 国均采用全额累进税率。甲国的税 率为: 300 万元起征适用 30% 税 率; 400 万元起征适用 35% 的税 率; 500 万元起征适用 40% 的税 率。乙国的税率为: 200 万元适用 45%的税率。

国际税收抵免限额解题思路

国际税收抵免限额解题思路

国际税收抵免限额解题思路国际税收抵免限额解题思路随着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跨国经营,涉及到多国税收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尽可能减少跨国税收的成本和税负是非常必要的一项任务。

在这个背景下,国际税收抵免便应运而生。

但是,抵免限额的存在给企业在进行跨国经营时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本文将从什么是国际税收抵免、抵免限额的概念、抵免限额的计算以及如何提高抵免限额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什么是国际税收抵免?国际税收抵免是指将某国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在另外一个国家境内所缴纳的税款,按照国际税法规定,从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可扣减总额中扣减。

二、抵免限额的概念抵免限额是指因源国财政连续2个或3个纳税年度支出非反抵扣税款给当地公司,而规定的当地公司在指定的年度仅能扣减同等金额的税款。

抵免限额被大部分国家使用,是用来平衡税收收入的基本手段。

抵免限额是按照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它的计算方式是受到各国税法法律的不同而不同的,同时抵免限额还受到国际税法的限制和规定。

如果出现了生环境和资源保护税结构的阻碍,也会抵免限额的产生。

三、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受到各国税法法律的不同而不同,但一般都采取下面的计算方式。

1、抵免税款计算:以第二国财政部门实际向企业收取的税款为甲,企业认为可以申报抵免的税款为乙,则乙等于甲乘以税率,即乙=甲×税率。

2、抵免限额计算:三年限额为源国单独征税所得额的30%;二年限额为源国单独征税所得额的20%;一年限额为源国单独征税所得额10%。

国际税收抵免的优惠政策受到了各国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的限制。

因此,对于跨国企业,必须了解各个国家的税收协定的条款及其具体含义、适用范围及税务监管的规则,才能更好地利用相关的政策,做出最优的税务决策。

四、如何提高抵免限额1、认真阅读并掌握双边税收协定或多边税收协定条款的具体内容,及其在归类、计算方法和限制方面的规定。

2、通过合理的税务策略来减少所得并降低税收负担,例如增加投资损失或业务成本支出等,并在财务和税务管理上寻求更多的优惠和减免。

《国际经济法教学课件》国际税收抵免(讲义).doc

《国际经济法教学课件》国际税收抵免(讲义).doc

下例说明双重征税、税款扣除法和税收抵免法对一家美国公司的国外来源所得的所得税的不同影响。

假设美国公司有来源国外所得100美元,美国的所得税率为34%,国外所得税率为30%。

国外公司税收的处理的一个例子在双重征税的情况下,国外来源所得100美元在国外缴纳30%的所得税即30美元,在美国缴纳34%的所得税即34美元,共缴纳所得税64美元,实际税率为64%。

在税款扣除法下,美国仅对国外税后所得70美元征收34%的所得税即23. 80美元,所以共缴纳所得税53. 80美元,实际税率为53.80%。

在税收抵免法下,由于美国税率大于国外税率,所以税收抵免限额为30美元,还要在美国缴纳4美元所得税,因此共缴纳34美元,实际税率为34%。

免税法、税款扣除和税收抵免法三种方法都可以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但具体使用哪种,适用条件如何,主要由各个国家在本国税法中单方面作出规定。

如法国、澳大利亚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采用免税法;日本、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采用抵免法;中国既采用抵免法,又采用扣除法,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国外分支机构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给予税收抵免,而对国有企业的境外承包工程所得,则用扣除法予以扣除。

国际税收抵免国际税收抵免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

即1918年美国《税收法案》首次确立直接抵免制,随后出现间接抵免制,到20世纪50年代广泛出现饶让抵免制。

在国家之间税收实践基础上,通过各国的国内立法和有关国家签订的各种税收协定,使抵免法日趋完善,现已被公认为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一种较好的方法,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普遍拥护和采用。

—、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跨国所得在收入来源国缴纳的所得税,允许其在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中冲抵。

直接抵免法是相对于间接抵免法而言的,它不需要中间的折算过程,纳税人在居住国的应纳税额,可直接按抵免法的原则进行计算。

直接抵免法是税收抵免制度中最基本的方法,也是出现最早的抵免法。

国际税收_朱青_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国际税收_朱青_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220 180 40 10 30 15 15
220 100 120 20 100 36 64
单位:万美元
中国人民大学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利用转让定价避税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
一是跨国公司在安排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时 不仅要考虑有关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还要考 虑进口企业所在国的关税。如果进口国的关税税 率过高,那么用很高的转让价格向该国的关联企 业出售产品就不一定有利。
220 100 120 20 100 42 58
单位:万美元
《国际税收》(第三版) 朱青 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跨国公司集团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案例(续)
如果A公司按每张18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出 售这批产品(方案2) ,则A公司的销售利润就 会增加30万美元,B公司的销售利润则会相应下 降30万美元。由于A公司位于低税国,而B公司 位于高税国,因此A公司提高对B公司的转让价 格 会使两个公司的纳税总额下降6万美元(42万 -36万),税后利润总额则从原来的58万美元增 加到 64万美元,相应也提高了6万美元。
A公司+B公司 220 100 15 105 20 85 34.5 50.5
单位:万美元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
《国际税收》(第三版) 朱青 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
存在关税条件下转让定价的税收效果(续一)
项目 方案2A 销售收入 销售成品成本 进口关税(10%) 销售总利润 180 100 220 180 18 22 220 100 18 120 A公司 B公司 A公司+B公司
90 10%
中国人民大学
5.1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5.1.6 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抵免单元测试与答案

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抵免单元测试与答案

一、单选题1、下列公司中,属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的是()。

A.子公司和国外孙公司B.总公司和国外分公司C.母公司和国外子公司D.母公司和国外孙公司正确答案:B2、在国外分支机构存在亏损的情况下,下列限额抵免方法中有利于跨国纳税人的是()。

A.单项限额抵免法B.分国限额抵免法C.综合限额抵免法D.不分项限额抵免法正确答案:B3、下列做法中,必须通过国家之间签订税收协定的方式加以规定的是()。

A.减免法B.税收饶让C.税收抵免D.免税法正确答案:B4、我国允许纳税人年度间轧抵超抵免限额的外国税收抵免税款,并规定轧抵期限为()。

A.7年B.1年C.5年D.3年正确答案:C5、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间接抵免的层次规定为()。

A.五层B.一层C.二层D.三层正确答案:A二、多选题1、下列国家中,允许跨国纳税人年度间轧抵超抵免限额的外国税收抵免税款,并规定轧抵期限为5年的有()。

A.日本B.中国C.英国D.美国正确答案:A、B2、在有关国家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对税收饶让抵免范围的规定主要有()。

A.对营业利润所得税的减免税给予饶让抵免B.对在税收协定降低的预提所得税率范围内所作的减免税给予饶让抵免C.对劳务所得的减免税给予饶让抵免D.对非居住国税法规定的投资所得预提税税率范围内所作的减免税给予饶让抵免正确答案:A、B、D3、下列项目中,适用直接抵免的有()。

A.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B.母公司在国外子公司缴纳的公司所得税C.总公司在国外的分公司直接缴纳给外国政府的公司所得税D.母公司在国外子公司缴纳的预提所得税正确答案:A、C、D4、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饶让方式的有()。

A.定额饶让抵免B.定率饶让抵免C.差额饶让抵免D.差率饶让抵免正确答案:B、C5、下列方法中,属于限额抵免方法的有()。

A.分国限额抵免法B.不分项限额抵免法C.综合限额抵免法D.单项限额抵免法正确答案:A、C、D三、判断题1、税收饶让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中央财经大学)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中央财经大学)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第一章国际税收的概念和研究对象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国际税收是一个()。

A.经济范畴B.历史范围C.社会范畴D.制度范畴2.国际税收是关于( )。

A.发生在国家之间的一切税务关系B.本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C.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D.对某些外国税制所进行的比较研究3.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的是( )。

A。

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B。

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C。

各国政府处理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D.各国政府处理它同外国籍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4。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的是( )。

A.所得税问题B.土地税问题C.关税问题D.消费税问题5.下列关于国际税收与国际税务关系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A.前者协调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后者协调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B.前者主要涉及流转税和关税,后者主要涉及所得税和财产税C.前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后者涉及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D.前者涉及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关系,后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下列各项属于国际税收含义的有()。

A.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B.国际税收是指发生在国家间的一切税收关系C.国际税收是对跨国所得的征税D.国际税收是一种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E.国际税收是指各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2.下列税种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的有( )。

A.增值税C.公司所得税D.个人所得税E.遗产税3.下列税种中,不会引起国家间财权利益分配问题的有()。

A.所得税B.商品税C.遗产税D.关税E.增值税4.下列关于国际税务关系与国际税收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有()。

国际税收(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习题集附答案

国际税收(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习题集附答案

★国际税收(第二版)(BK023B)第一章国际税收的概念和研究对象1、【109315】(单项选择题)在扣除方法下,由于居住国政府给予免除的并不是纳税人已缴非居住国政府的税额,而是已缴税额与居住国税率的乘积,因此在已缴税额中仍有(1-居住国税率)的部分未能予以免除,这种未予免除的税额往往与居住国税率()。

A.成正比B.成反比C.不成比例D.无关【答案】B2、【109321】(单项选择题)下列国家中,同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是()。

A.罗马尼亚B.美国C.英国D.法国【答案】B3、【109322】(单项选择题)下列原则中,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在税收上应用的是()。

A.税负从轻原则B.全面优惠原则C.平等原则D.特定优惠原则【答案】C4、【109323】(单项选择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的是()。

A.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B.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C.各国政府处理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D.各国政府处理它同外国籍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答案】C5、【109328】(单项选择题)下列方法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方法的是()。

A.税收比较法B.形而上学C.唯心史观D.唯物辩证法【答案】D6、【109320】(简答题)简述涉外税收与国际税收的关系。

【答案】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它反映为一国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同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

这种征纳关系并没有超越一国政府的管辖范围而进入国际范围。

因而涉外税收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是国家税收的有机组成部分。

但是,由于各国都有权对本国人以及发生在本国境内的所得予以征税。

一旦某个国家的公民或居民在国外从事经济活动,他都会有来自国外的所得或收入,外国政府也就有权向他征税,因而他就有可能面临被本国和外国两个国家征税的问题。

国际税收复习大纲

国际税收复习大纲

国际税收复习大纲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1、国际税收定义: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2、国际税收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

3、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4、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2)国家税收又要受到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力进行的强制课征形式;2)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涉及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1、居所与住所的区别:(1)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通常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2、注册地标准的优点:注册地标准容易操作,注册地点是唯一的,容易识别,不利于法人通过移居来避税。

缺点:改变注册地点就必须进行清算,资产增值部分要缴纳所得税,限制了企业向国外迁移3、管理和控制中心机构:是指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政策制定和控制公司经营活动。

权力的使用地应为董事的居住地、董事的开会地、或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或公司账簿的保管地。

论国际税收的饶让抵免

论国际税收的饶让抵免

论国际税收的饶让抵免【摘要】国际税收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饶让抵免作为国际税收领域的重要概念,对于税收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国际税收的重要性以及饶让抵免的定义,然后分析了饶让抵免的历史背景、与反避税政策的关系、国际实践案例以及对国际税收合作的影响。

也探讨了饶让抵免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结论部分总结了饶让抵免在促进国际税收合作中的作用,并展望了未来饶让抵免的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对饶让抵免的详细分析和探讨,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税收政策,并认识其在国际税收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和发展前景。

【关键词】国际税收、饶让抵免、反避税政策、国际实践案例、税收合作、发展趋势、作用、展望。

1. 引言1.1 国际税收的重要性国际税收作为国际贸易和投资的重要环节,对于各国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际税收是指跨越国界的交易和利润所涉及的税收问题,涵盖了跨国企业的利润转移、避税与逃税等现象。

国际税收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税收可以促进公平竞争。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企业可以通过跨境税收规划和利润转移等方式来减少纳税,导致国内企业面临不公平竞争的局面。

建立有效的国际税收框架能够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确保所有企业在同样的纳税条件下竞争。

国际税收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

通过征收税收,政府可以获得财政收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的提供,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税收政策还可以调节经济结构,引导资源向高效领域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

国际税收是维护全球税收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只有建立国际税收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合作,才能有效应对全球化背景下的税收挑战,实现各国税收制度的协调和合作。

1.2 饶让抵免的定义饶让抵免是指国际税收领域中一种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它是在避免征税重复和不正当征税的基础上,为跨境投资者提供的一种税收减免措施。

饶让抵免的核心思想是避免跨境投资者因为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投资而遭受双重征税,同时也避免因为免税而受到过度优惠。

财税[2009]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文件

财税[2009]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文件

财税[2009]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抵免境外已纳或负担所得税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一)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二)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三)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企业不能准确计算上述项目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收均不得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

三、企业应就其按照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确定的中国境外所得(境外税前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一)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收入、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二)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计算的与取得该项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章国际税收法律制度

第五章国际税收法律制度
答:属人。无限。
6.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国际税收冲突。
答:管辖权。
7.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和。
答:扣除法。减税法。
8.滥用税收协定主要是通过设立实现的。
答:导管公司。
三、单项选择题(填写符合题干要求的一个选项)
1.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意味着纳税人需就来源于征税国()的所得和财产承担纳税义务。
5.国际逃税
国际逃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采取某种违反税法的手段或措施,减少或逃避就其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6.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就跨国征税对象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7.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是指跨国集团公司把本来应以股份形式投入的资金转为采用贷款方式提供的行为。
A营业所得B投资所得C劳务所得D财产所得E贸易所得
答:ABCDE
6.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主要包括()。
A协定的适用范围B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C征税权划分D情报交换制度E相互协商程序
答:ABCDE
7.避免或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税法E饶让法
答:ABCD
8.属于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方法有()。
国际重复征税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从法律角度看,国际重复征税是从事跨国投资和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的纳税人相对于从事国内投资和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背负了沉重的双重税收负担,违背了税收中立和税负公平的税法原则。从经济角度看,国际重复征税造成税负不公,是跨国纳税人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势必挫伤其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阻碍国际间资金、技术和人员的正常流动和交往。
7.()是指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当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额中扣除。

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标准答案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作者:————————————————————————————————日期: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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