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针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答辩
原告:[原告名称]被告:[被告名称]案号:[案号]法院:[法院名称]答辩人因与原告[原告名称]就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一事,现提出如下答辩:一、答辩人基本情况答辩人[被告名称],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答辩请求1.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 请求法院判决答辩人无罪;3. 请求法院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1. 专利权合法性答辩人认为,原告所主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存在以下问题:(1)专利申请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具体违法情况描述,如未履行公示程序、未及时答复审查意见等]。
(2)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具体缺陷描述,如权利要求不清楚、说明书不完整等]。
(3)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存在相同或相近之处:[具体比对分析,如通过图片、技术参数等进行对比,证明原告专利与现有技术相似或相同]。
2. 侵权判定错误答辩人认为,原告的侵权指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具体理由如下:(1)原告所主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已超过保护期限:[具体说明专利权保护期限已过,如已过10年或20年等]。
(2)答辩人的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明显区别:[具体说明答辩人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在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如通过图片、技术参数等进行对比]。
(3)答辩人的产品在市场上早已存在,原告的专利产品不具备新颖性:[具体说明答辩人产品在原告专利申请之前已在市场上销售,具有明显先于原告专利产品的事实]。
(4)答辩人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说明答辩人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的不同,如通过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进行说明]。
3. 被告行为合法性答辩人认为,答辩人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具体理由如下:(1)答辩人产品在设计过程中,充分关注了市场需求和用户需求,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2)答辩人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好的口碑和销售业绩,深受消费者喜爱。
法律专利权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穿戴设备的创新型公司。
2015年,科技公司研发了一款名为“智能健康手环”的智能穿戴设备,并申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017年,科技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与“智能健康手环”外观设计相似的智能穿戴设备,由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生产、销售。
科技公司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创新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2. 如果侵犯了专利权,科技公司应如何维权?三、案件审理过程1. 法院受理科技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
2.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本案,科技公司、创新公司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整体外观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不属于等同侵权。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案例分析1. 创新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享有独占实施权,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的,构成专利侵权。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整体外观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不属于等同侵权。
具体分析如下:(1)外观设计相似性:法院经比对,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外观设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但并非完全相同。
(2)功能、技术特征:创新公司的产品在功能、技术特征上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存在明显差异,不属于等同侵权。
(3)市场影响:创新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形成了竞争关系,但并非直接替代。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不构成对科技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2. 如果侵犯了专利权,科技公司应如何维权?如果创新公司的产品确实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科技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1)与侵权方协商:科技公司可以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从专利维权视角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
从专利维权视角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发布时间:2021-08-17T07:51:45.401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1年5期作者:陆佳[导读] 该修改方向与主流国家申请制度相匹配,经过此次修正,我国相对全面构建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体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1616)摘要:第四次《专利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正耗时13年之久,相较于前3次修正,时间最长,改动最大,从申请维度,维度维度均进行了较大修正,本文主要以外观设计修正进行详细论;此次《专利法》中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要突出三大修正,该三大修正具体如下:新增局部申请,国内外观专利优先权以及保护期限延长至15年,该修正方向与主流国家申请制度相匹配;专利的价值体现在多个维度,不管是从法律角度,申请角度还是维权角度,为了平衡专利权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在《专利法》的基本框架内,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中外观设计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但是在实践中,外观设计面临新的问题,本文从专利维权视角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更优化外观设计申请制度。
关键词:局部外观设计;转用;保护时间;公众利益国内统一刊号:CN11-3750/N,国际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6-981X引言第四次《专利法》修正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首部《专利法》自1985年实施,在1992年、2000年、2008年和2020年分别进行了修正,此次修正历时13年实施成型,相较于前3次修正,时间最长,改动最大,从申请维度,维度维度均进行了较大修正,本文主要以外观设计修正进行详细论;此次《专利法》中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要突出三大修改方向,该三大修改方向具体如下:新增局部外观设计,新增6个月的外观专利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延长至15年,该修改方向与主流国家申请制度相匹配,经过此次修正,我国相对全面构建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体系。
外观设计定义《专利法》中关于外观设计的定义,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申请须知和专利维权须知
专利申请须知和专利维权须知一、什么是专利?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专利行政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二、为什么要进行专利申请?一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所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
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进入交换领域,这就要求有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将这种发明创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
三、专利的类型包括哪些?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它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技术方案的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发明,例如机器、设备、仪器、用品等。
方法发明是指发明人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是针对某种物质以一定的作用、使其发生新的技术效果的一种发明。
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和方法以及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不在此保护之列。
实用新型专利及申请具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周期短、收费低的特点。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即产品的样式。
它也包括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
四、专利权的特点是什么?1、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地域性: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指一个国家依照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专利说明书范文内容(必备6篇)
专利说明书范文内容(必备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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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汇报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汇报根据最新的市场调研和专利侵权情况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情况。
以下是我们的汇报:首先,我们发现一家竞争对手公司推出了一款外观设计与我们公司专利保护的产品非常相似的产品。
经过比对,我们发现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我们公司的专利产品存在明显的相似之处,包括整体外观、细节设计等方面。
这明显违反了我们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其次,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型厂家在生产的产品外观设计与我们公司的专利产品非常相似,甚至有些产品直接复制了我们的外观设计。
这些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我们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另外,我们还注意到一些跨境电商平台上有一些外观设计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
这些产品大多来自于一些不法厂家,它们对我们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漠视不顾,直接在网上销售侵权产品,给我们的市场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已经着手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我们已经联系了专利律师团队,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制定了相应的维权计划。
其次,我们已经向相关的行政部门举报了侵权行为,希望能够得到有效的支持和保护。
另外,我们也已经开始了对侵权厂家和销售商的法律诉讼,坚决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行政部门和专利律师团队的合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和保护。
另外,我们也将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维权意识的宣传,希望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能够有效地减少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情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对我们的公司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维权。
我们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会得到有效的遏制,我们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也会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提升。
外观设计专利全解
外观设计专利全解一、引言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保护产品外观设计的专利类型。
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主要关注产品在外观方面的创新,包括形状、图案、颜色等方面的设计。
本文将全面解析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内容,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保护范围以及维权方式等。
二、申请条件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 设计具有独创性:即所申请的外观设计在现有设计中没有相似的设计,具有新颖性和非常态性。
2. 可以被应用于产品:外观设计必须是产品的一部分或者能够被应用于产品上,不能是独立存在的艺术品或装饰品。
3. 不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冲突:申请人需要对现有外观设计进行调研,确保自己的设计与已有设计没有冲突。
三、申请流程1. 编写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说明书以及设计图样等材料。
申请书应明确说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设计的类别和适用范围等。
说明书需要详细描述设计的特点和技术方案。
设计图样则是对设计进行可视化展示。
2. 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审查协作网上系统或前往当地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材料。
递交后,申请人将获得一个申请号,并开始正式审查程序。
3. 审查程序:申请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将进入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主要是针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
实质审查则会对申请的独创性和可被保护性进行评估。
4. 发布与权益确认:如果申请获得通过,外观设计专利将在专利公报上发布,并正式颁发专利证书。
申请人可以享受到外观设计专利所提供的一系列权益和保护。
四、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设计特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特征,包括形状、图案、颜色搭配等方面。
2. 采用相似设计:即使产品采用的是与申请人专利相似的设计,也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或索赔。
3. 效用部分:外观设计专利还可以保护产品外观设计中的某些效用部分,如便于制造、使用、维修等方面的创新。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申请人:XXX
专利名称:XXX外观设计专利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外观设计,尤其是关于XXX的外观设计。
背景技术
在现代社会,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优秀
的外观设计可以提高产品的可识别性和吸引力,使其在市场上更具竞
争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XXX的外观设计,其主要特征如下:
(在这里详细描述设计的特征,包括形状、纹理、颜色等方面的
特点。
可以结合附图进行描述,从不同角度和视角展示设计的特点。
)
附图说明
图1为XXX外观设计的正面视图。
图2为XXX外观设计的侧面视图。
图3为XXX外观设计的背面视图。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添加更多附图,来展示不同视角下的设计特点。
)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发明具体实施的方式:
(在这里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包括制作材料、工艺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
效果
通过该外观设计,我们可以明显提高产品的可识别性和吸引力,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结论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XXX的外观设计,其具有明显的创新和实用价值。
该外观设计将为相关产品带来更好的市场表现和用户体验,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附图说明
(在这里列出所有附图的标题和编号。
)
附注
(在这里添加任何适用的附注信息,如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等。
)以上就是本发明的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是为附图的一部分,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它除了作为专利权的保护文件外,亦供技术参考之用,其内容与附图共同定义本发明的范围。
(张晓都)(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若干问题
“圆钢旋风剥皮机”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1,一种圆钢旋风剥皮机,主要包含有床身、夹紧传动装臵、 刀具装臵及走刀机构,其特征在于: A,夹紧传动装臵主要包含有一头端圆钢夹持拉动小车、一 尾端圆钢夹持送进小车和一进给传动机构; B,刀具装臵是一种由马达驱动旋转的组合刀盘,该组合刀盘 的中心设有供圆钢通过的中心通孔,刀具设臵在组合刀盘盘面上 的刀盘滑槽中; C,所说尾端圆钢夹持送进小车设臵在刀具装臵的一侧,头 端圆钢夹持拉动小车设臵在刀具装臵另一侧,并且,头端圆钢夹 持拉动小车和尾端圆钢夹持送进小车均与进给传动机构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圆钢旋风剥皮机,其特征在于:在组 合刀盘的盘面上对称地设有四组车刀。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圆钢旋风剥皮机,其特征在于:所 说进给传动机构是一种主要由链轮、链条和一牵引机构构成的链 式传动机构,一链条啮接在位于两侧的链轮上,头端圆钢夹持拉 动小车和尾端圆钢夹持送进小车均各通过一挂钩可与链条相连接, 牵引机构与一侧的链轮相连接。
“用于汽车之浮突型发光体构造”实用新型 专利侵权纠纷案 杨长安是名称为‚用于汽车之浮突型发光体 构造‛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的独立 权利要求1记载:一种用于汽车之浮突型发光体 构造,其特征在于有一不透光的表板(1),表 板上依预定的图案或字型(201)设若干贯穿的 槽孔(10);有一由透光材质一体成型的透光体 (2),其表面依预定的图案或字型设成浮突体 (20),该浮突体与槽孔相对应且能穿入槽孔, 而其底面四周则以突出的边缘框(22)围出一浅 槽(21),以供放臵一薄片型冷光板(4);浅 槽的表面由一盖板(3)所嵌入而覆盖,夹压冷 光板于其间。杨长安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宜兰 公司制造、销售系争冷光踏板侵犯其专利权。专 利说明书附图1、4及被控侵权产品照片如下: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报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样例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报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样例【导言】本申请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申报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样例,旨在帮助申请人更好地理解并准确撰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以下是一个茶壶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样例,希望能为您的申请提供参考与帮助。
【技术领域】本专利涉及一种茶壶的外观设计。
【申请要求】申请人要求对该茶壶的外观设计进行专利保护。
【附图说明】如下所示,为该茶壶的外观设计的附图:(插入茶壶外观设计的相应附图)【具体实施方式】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要描述了茶壶的外观设计的特点、构造和布局。
该茶壶的外观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 外观形状:茶壶整体为圆柱体状,上部略微收紧,下部较宽,形状简洁大方。
2. 手柄设计:茶壶的侧面设有一个手柄,该手柄为弧形设计,方便使用者握住。
3. 注水口设计:茶壶的顶部设有一个注水口,该注水口为倾斜状设计,方便注入水。
4. 壶盖设计:茶壶的顶部设有一个壶盖,该壶盖为圆形设计,与茶壶整体风格相符。
【权利要求书】1. 一种茶壶的外观设计,其特征在于茶壶的外观形状为圆柱体状,上部略微收紧,下部较宽。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茶壶的外观设计,其特征在于茶壶的侧面设有一个弧形手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茶壶的外观设计,其特征在于茶壶的顶部设有一个倾斜状注水口。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茶壶的外观设计,其特征在于茶壶的顶部设有一个圆形壶盖。
【结论】本专利申请书描述了一种茶壶的外观设计的特点、构造和布局,并提供了茶壶的附图和权利要求。
通过此申请书,申请人对该茶壶的外观设计提出了专利保护的要求。
希望此样例能为申请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提供参考和帮助。
【免责声明】本样例仅供参考,申请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申请文件进行合理调整,确保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并保证申请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申请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任何问题,建议申请人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或律师。
维权声明模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维权声明模板篇一: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摘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维权一、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类别确定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第一、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第二、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确定产品的用途时,可以按照下列参考因素综合确定:1.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2.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3.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4.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没有共同性,则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下面是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1、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不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相同或相似设计相比,如果产品的用途不同,则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
举个案例说明:弓箭国际与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深圳市鑫辉达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涉案专利产品是“餐具用贴纸(柠檬)”,其用途是美化和装饰餐具,具有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是玻璃杯,其用途是存放饮料或食物等。
虽然被诉侵权产品上印刷有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相近的设计图案,但该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不能脱离玻璃杯单独存在,不具有独立的产品形态,也不能作为产品单独销售。
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产品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重要参考因素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功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往往更具有参考价值。
举个案例说明:福建省晋江市青阳维多利食品有限公司与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除供食用外,消费者购买后也可以将其作为贡品和摆设,达到装饰的效果,也就是说,尽管被诉侵权产品的果实中盛装了果冻,具有食用的功能,但由于其与涉案专利产品具有相同的装饰用途,因此应当认定为相近种类产品。
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原告方代理词
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代理词案号:(2020)苏XX民初46号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中山市***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之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第一审诉讼代理人,经过调查取证及庭审质证、辩论,现结合有关事实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原告系案涉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专利权处于合法、有效、稳定状态,原告的专利权依法应受到法律保护。
本案涉案专利于201*年12月10日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于201*年6月16日获得授权。
201*年0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初步结论为:全部外观设计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
原告提交的编号为1-3号、10-11号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专利收费收据、手续合格通知书、专利权评价报告),足以证实原告是本案专利的权利人,原告的专利权处于有效、稳定状态,应受到法律保护。
二、被告的被诉侵权产品与原告专利近似,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本案涉案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都是锁具配件,属于同类产品,两者可以进行比对。
本案涉案专利产品的设计要点为产品的整体形状,外观设计要点主要为:1、防盗锁锁舌整体外形类似于横截面为正方形柱状;2、柱体顶部呈正方八角形,顶部边缘呈凹凸过渡;3、锁舌柱壳四宽四窄呈八面状;4、其中锁舌两面柱壳具有两个圆孔;5、锁舌另两面柱壳底部具有方形开口。
对比被诉侵权产品与本案涉案专利,两者的相同之处主要是:1、防盗锁锁舌整体外形相同;2、锁舌柱体顶部形状相同;3、锁舌柱壳八面形状及柱壳宽窄比例相同;4、两面柱壳圆孔及开孔位置相同。
外观专利承诺书
外观专利承诺书简介外观专利指的是产品外观设计的专利,其保护的范围只包括外观设计,而不包括其功能或结构。
外观专利保护期为15年,从申请日起计算。
在申请外观专利时,需要提交外观专利申请书,同时需要提交一份外观专利承诺书。
外观专利承诺书是指申请人承诺其所申请的外观设计没有在先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同时也没有被他人申请过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专利承诺书的内容外观专利承诺书通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申请人基本信息承诺书需要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专利局核实专利申请人的身份。
专利申请号需要在承诺书中注明所提交申请的外观专利申请号,以便专利局进行文件的记录和管理。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申请人承诺其所申请的外观设计尚未在国内外任何发表物、展览中、促销品、或其他公开场合上公开发表过;•申请人承诺其所申请的外观设计尚未被他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承诺其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
承诺人签名承诺人需要亲笔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以此确认其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有效。
外观专利承诺书的意义提交外观专利承诺书的意义在于保证申请人的申请是真实有效的,同时也给外界以信心。
因此,专利局对承诺书的内容十分重视,一旦发现承诺内容不真实,将会影响专利的申请和授权。
所以,在提交外观专利申请时,认真填写外观专利承诺书并确保其内容真实有效是非常重要的。
结论外观专利承诺书是保证申请人申请内容真实有效的一份重要文件,申请人应该认真填写,确保其内容真实有效。
在专利授权后,申请人也需要密切关注专利维权等相关事宜,保护其专利权益。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
玩具
根雕
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流水别墅
包括特定山水在内的 “流水别墅”、取决 于 特定地理环境的桥梁 等,不属于外观设计 专利保护的客体。
1.请求书 1份 每份2页 2.图片或照片 1份 每份 页 3.简要说明 1份 每份 页
图片或照片 幅 附加文件清单
费用减缓请求书 1 份 每份 1 页 费用减缓请求证明 1 份 每份 1 页 全体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章 单位申请加盖公章,个人申请手写签名
《费用减缓请求书》
请求减缓的理由: 个人年收入小于2.5万元 单位经济困难。(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或所属区县知识产权局
专利权是由政府(含政府间组织)授予的,在一定 期间内、在本国或本地区范围内的对其发明创造所拥 有的排它性权利。
• 我国专利的种类: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保护关于产品结构、方法、工艺等方面的 技术方案
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
2.其他必要视图:(基本视图不能充分表现产品形态时,应提交的视图) 展开图、剖面图、放大图、变化状态图
3.参考图(辅助参考作用的视图) 使用状态参考图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视图比例 各视图的比例应一致。
视图名称的标注 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名称文字
与视图间距大于1厘米。对于有多种变化状态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其专利申请中显示变化状态的视图名称后,应当以阿拉伯数字顺 序编号。
2001年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在市场上发现有4家厂家出售的酒的外观与本 设计相似,向法院起诉了这些厂家,经法院判定,该酒瓶外观设计专利有效, 依法应受到法律保护,责令四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津酒集 团经济损失10万元。
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的合同5篇
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的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的外观设计能力具有充分信任,且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的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事宜达成协议。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独特的外观设计方案,并确保设计方案的原创性和新颖性。
2. 乙方应确保所设计的外观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承诺不会将甲方委托设计的外观知识产权用于其他用途。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设计的外观知识产权进行完善和优化,确保其符合甲方的使用需求。
4. 乙方应保证所设计的外观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三、知识产权归属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外观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创作的所有设计方案、草图、模型等均为甲方所有。
3.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的相关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实施过程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外观设计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支付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外观专利怎么写告状书模板
外观专利怎么写告状书模板引言外观专利是一种针对产品外观设计的专利形式。
当他人侵犯了您的外观专利权利时,您有权采取法律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向法院提起一份告状书是维护您的权益的重要步骤之一。
本文档将为您提供一份写告状书的模板,帮助您起草一个符合要求的外观专利侵权告状书。
告状书模板尊敬的法官:我是原告 [您的姓名],现就被告 [被告方姓名] 侵犯我的外观专利权,特向贵庭提起侵权告状,请求法庭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案件概况1.原告信息:–姓名:–地址:–电话:–邮箱:2.被告信息:–姓名:–地址:–电话:–邮箱:3.外观专利信息:–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二、侵权行为描述被告于 [侵权行为发生日期] 开始,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制造、销售、使用与原告外观专利(专利号为 [专利号])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已构成对原告外观专利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如下:1.描述侵权产品的名称、型号等特征;2.描述侵权产品与原告外观专利相同或相似的外观特征;3.描述侵权产品的销售、使用等侵权行为。
以上行为已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外观专利权的稳定与充分发挥,特向贵庭寻求法律保护。
三、侵权事实与证据1.提供证明原告为外观专利合法权利人的证据,如外观专利证书、公示公告等;2.提供证明被告侵权行为的证据,如商品购买发票、照片、产品说明书等;3.提供其他与侵权事实相关的证据,在此列举并附上。
四、法律依据1.【法律条文1】:阐述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条款;2.【法律条文2】:阐述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3.【法律条文3】:阐述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
五、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本人恳请法庭依法判决:1.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使用侵权产品;2.被告支付给原告适当的赔偿金额,包括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3.其他您认为需要法庭判决的请求。
六、法庭支持1.应负责审理本案;2.其他您认为需要法庭提供的支持。
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的合同8篇
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的合同8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的外观设计能力具有充分信任,并希望就其创新设计的外观知识产权获得保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在外观设计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工作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外观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图形设计等方面的服务。
乙方应保证所设计的作品具有新颖性、创意性和实用性。
三、知识产权归属1. 乙方对因其独立设计所产生的外观设计方案拥有知识产权。
但在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将所有与本合同相关的知识产权转让给甲方,并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 甲方拥有本合同涉及的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有权对其进行修改、使用、发行等。
乙方无权干涉甲方对上述知识产权的使用。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严格保密本合同内容以及与本次外观设计相关的所有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出售。
五、交付与验收1.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外观设计,并向甲方提交设计稿件。
2. 甲方应在收到设计稿件后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并书面确认是否合格。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六、费用支付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的设计费用。
具体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见附件。
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设计工作,直至收到费用。
七、违约责任1. 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应根据违约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范本
7.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 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了解更多 详细信息及要求,请登陆查询。
8.对于只能采用电子联行汇付的,应当向银行付电报费,正确填写 并要求银行至少将申请号及费用名称两项列入汇款单附言栏中同时发至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合同)4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合同)4篇篇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甲方:(申请人)乙方:(代理人)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援引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依法为甲方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代理处理申请和审查工作。
2. 甲方在无偿完成委托书的签订后,要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相关的产品设计图纸、说明书、照片等文件,并提供其他必要资料。
3.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办理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手续及审查工作。
4.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代理人的职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授权,代表甲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并及时向甲方反馈申请进展情况。
二、权利义务: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并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应当诚实守信,全力为甲方办理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并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并要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4. 甲乙双方应当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设计图纸等机密文件。
5. 甲方应在乙方代理期间不与其他代理行签订类似协议,否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
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完成委托事项。
6. 在委托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泄露等情况,乙方应当承担责任。
7. 在委托期间,如因甲方提供不实材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等情况,应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及人工费用,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
9.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事项无法继续,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事宜。
10.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应当公平交流意见,积极配合完成委托事项。
11. 在委托事项完成后,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及时交还甲方,并将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书交由甲方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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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摘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维权一、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类别确定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第一、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第二、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确定产品的用途时,可以按照下列参考因素综合确定:1.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2.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3.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4.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没有共同性,则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下面是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1、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不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相同或相似设计相比,如果产品的用途不同,则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
举个案例说明:弓箭国际与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深圳市鑫辉达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涉案专利产品是“餐具用贴纸(柠檬)”,其用途是美化和装饰餐具,具有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是玻璃杯,其用途是存放饮料或食物等。
虽然被诉侵权产品上印刷有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相近的设计图案,但该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不能脱离玻璃杯单独存在,不具有独立的产品形态,也不能作为产品单独销售。
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产品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重要参考因素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功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往往更具有参考价值。
举个案例说明:福建省晋江市青阳维多利食品有限公司与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除供食用外,消费者购买后也可以将其作为贡品和摆设,达到装饰的效果,也就是说,尽管被诉侵权产品的果实中盛装了果冻,具有食用的功能,但由于其与涉案专利产品具有相同的装饰用途,因此应当认定为相近种类产品。
二、外观设计侵权的对比对象在与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用授权公告中表示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或者体现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比较。
1、专利产品不是侵权比对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因此在判断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即应将被诉侵权设计与表示在照片中的涉案专利设计进行比对,而不是与涉案专利产品实物进行比对。
举个案例说明:天津威科真空开关有限公司、张春江与洛阳晨诺电气有限公司、天津市智合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晨诺公司购买的产品实物无论其是否与涉案专利设计外观一致,均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使用。
2、经过公正的被诉侵权产品照片可以作为比对对象举个案例说明:四川省正伟照明有限公司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作为对比基础的被诉侵权产品照片依法经过了公证,一审、二审法院依据民事证据规则对该照片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进行审查后认定了其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被诉侵权产品的比对基础。
三、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是判定外观设计产品是否侵权的重要一环。
1、确认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基本原则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权人在无效程序及其诉讼程序中的意见陈述、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在专利申请程序中提交的样品或者模型等,可以用于解释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
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大小、材料、内部结构,应当排除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之外。
2、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区分使用状态参考图与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使用状态参考图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对在简要说明中未写明外观设计产品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的新开发的产品,或者在一些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确的产品无法进行分类时,为了便于对该产品正确分类而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供的视图。
使用状态参考图不能用于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但是可以作为确定产品类别的因素。
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应当作为确定产品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依据。
对于变化状态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变化状态图所示各种使用状态下的外观设计均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设计缺少其一种使用状态下的外观设计或者与之不相同也不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将请求保护的色彩作为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要素之一即在侵权判定中,应当将其所包含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与被诉侵权产品相应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进行综合对比。
4、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各个独立的外观设计分别确定。
基本设计与其它相似设计均可以作为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
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相似外观设计,是指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在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中,应当指定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相似基本设计与某一相似外观设计之间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
成套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与组成该成套产品的每一件外观设计均已显示在该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其权利保护范围由组成该成套产品的每一件产品的外观设计或者该成套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确定。
成套产品设计,是指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作为一件外观设计申请提出并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5、组件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对于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组合状态下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对于各构件之间无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全部单个构件的外观设计均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设计缺少其单个构件的外观设计或者与之不相同也不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6、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增加特征仍落入保护范围举个案例说明:陈纯彬与兰溪市长城食品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中,涉案专利图片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只有形状,没有图案。
虽然被诉侵权产品的罐体有图案,涉案专利的罐体没有图案,但鉴于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为形状设计,且被诉侵权产品的罐体形状设计与涉案专利形状设计相近似,因此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了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7、透明材料对外观设计的影响应区别对待将不透明材料替换为透明材料,或者将透明材料替换为不透明材料,且仅属于材料特征的变换,未导致产品外观设计发生明显变化的,在判断外观设计的相同相近似时,应不予考虑。
但是,如果透明材料使得该产品外观设计的美感发生了变化,导致一般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整体视觉发生变化的,则应当予以考虑。
被诉侵权产品系将不透明材料替换为透明材料,通过透明材料可以观察到产品内部结构,则内部结构应当视为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一部分。
举个案例说明:韩璐与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虽然涉案专利没有排除使用透明材料,但被诉侵权产品由于局部使用了透明材料,使得透明部分与其他非透明绿色部分形成视觉上的对比进而导致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与涉案专利明显不同,因此基本生活公司关于即使被诉侵权产品使用透明材料也落入到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主张不能成立。
8、设计要点不等同于保护范围设计要点是申请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自行作出的关于申请专利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设计所在的声明。
记载在简要说明的设计要点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但设计要点不等同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举个案例说明:韩璐与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虽然涉案专利简要说明载明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整体形状,但并不意味着在确定其保护范围时,除了整体形状之外的其他外观设计要素均不予考虑。
本案中,涉案专利图片中提手处的条文线与杯盖表面的十字交叉线均属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基本生活公司关于图案和色彩不属于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9、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应当认定属于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在另一产品中仅具有技术功能的除外。
仅具有技术功能,是指该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的内部结构,在最终产品的正常使用中不产生视觉效果,只具有技术功能作用。
四、侵权比对判定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以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为标准,而不以是否构成一般消费者混淆、误认为标准。
1、应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进行侵权比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根据该规定,作为外观设计侵权判断主体的一般消费者,应对该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及其常用设计手法具有常识性的了解,对于外观设计产品之间在形状、图案以及色彩上除微小变化之外的区别具有一定的分辨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在认定一般消费者对于外观设计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一般应当考虑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授权外观设计所属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空间。
设计空间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不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设计空间较小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
举个案例说明:天津威科真空开关有限公司、张春江与洛阳晨诺电气有限公司、天津市智合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威科公司和张春江认为,涉案专利设计产品的使用者不是一般的消费者,而是具有高压电器操作使用技能与资格的特殊群体,因而会对诸如极柱顶部、极柱中部的接线端子、极柱与箱体的连接形式、箱体表面的具体设计施以特别的注意。